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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22-05-08 14页 doc 181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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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building(征求意见稿)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38212025"1总则PAGEREF_Toc38212025\h1HYPERLINK\l"_Toc38212026"2术语PAGEREF_Toc38212026\h3HYPERLINK\l"_Toc38212027"3基本规定PAGEREF_Toc38212027\h6HYPERLINK\l"_Toc3821202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building(征求意见稿)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38212025"1总则PAGEREF_Toc38212025\h1HYPERLINK\l"_Toc38212026"2术语PAGEREF_Toc38212026\h3HYPERLINK\l"_Toc38212027"3基本规定PAGEREF_Toc38212027\h6HYPERLINK\l"_Toc38212028"3.1一般规定PAGEREF_Toc38212028\h6HYPERLINK\l"_Toc38212029"3.2评价与等级划分PAGEREF_Toc38212029\h9HYPERLINK\l"_Toc38212030"4安全耐久PAGEREF_Toc38212030\h18HYPERLINK\l"_Toc38212031"4.1控制项PAGEREF_Toc38212031\h18HYPERLINK\l"_Toc38212032"4.2评分项PAGEREF_Toc38212032\h23HYPERLINK\l"_Toc38212033"I安全PAGEREF_Toc38212033\h23HYPERLINK\l"_Toc38212034"II耐久PAGEREF_Toc38212034\h27HYPERLINK\l"_Toc38212035"5健康舒适PAGEREF_Toc38212035\h32HYPERLINK\l"_Toc38212036"5.1控制项PAGEREF_Toc38212036\h32HYPERLINK\l"_Toc38212037"5.2评分项PAGEREF_Toc38212037\h45HYPERLINK\l"_Toc38212038"I室内空气品质PAGEREF_Toc38212038\h45HYPERLINK\l"_Toc38212039"II水质PAGEREF_Toc38212039\h48HYPERLINK\l"_Toc38212040"III声环境与光环境PAGEREF_Toc38212040\h49HYPERLINK\l"_Toc38212041"IV室内热湿环境PAGEREF_Toc38212041\h54HYPERLINK\l"_Toc38212042"6生活便利PAGEREF_Toc38212042\h58HYPERLINK\l"_Toc38212043"6.1控制项PAGEREF_Toc38212043\h58HYPERLINK\l"_Toc38212044"6.2评分项PAGEREF_Toc38212044\h61HYPERLINK\l"_Toc38212045"I出行与无障碍PAGEREF_Toc38212045\h61HYPERLINK\l"_Toc38212046"II服务设施PAGEREF_Toc38212046\h62HYPERLINK\l"_Toc38212047"III智慧运行PAGEREF_Toc38212047\h66HYPERLINK\l"_Toc38212048"IV物业管理PAGEREF_Toc38212048\h71HYPERLINK\l"_Toc38212049"7资源节约PAGEREF_Toc38212049\h76HYPERLINK\l"_Toc38212050"7.1控制项PAGEREF_Toc38212050\h76HYPERLINK\l"_Toc38212051"7.2评分项PAGEREF_Toc38212051\h82HYPERLINK\l"_Toc38212052"I节地与土地利用PAGEREF_Toc38212052\h82HYPERLINK\l"_Toc38212053"II节能与能源利用PAGEREF_Toc38212053\h84HYPERLINK\l"_Toc38212054"III节水与水资源利用PAGEREF_Toc38212054\h89HYPERLINK\l"_Toc38212055"IV节材与绿色建材PAGEREF_Toc38212055\h94HYPERLINK\l"_Toc38212056"8环境宜居PAGEREF_Toc38212056\h100HYPERLINK\l"_Toc38212057"8.1控制项PAGEREF_Toc38212057\h100HYPERLINK\l"_Toc38212058"8.2评分项PAGEREF_Toc38212058\h105HYPERLINK\l"_Toc38212059"I场地生态与景观PAGEREF_Toc38212059\h105HYPERLINK\l"_Toc38212060"II室外物理环境PAGEREF_Toc38212060\h111HYPERLINK\l"_Toc38212061"9提高与创新PAGEREF_Toc38212061\h116HYPERLINK\l"_Toc38212062"9.1一般规定PAGEREF_Toc38212062\h116HYPERLINK\l"_Toc38212063"9.2加分项PAGEREF_Toc38212063\h116HYPERLINK\l"_Toc38212064"10五星级绿色建筑PAGEREF_Toc38212064\h128HYPERLINK\l"_Toc38212065"10.1一般规定PAGEREF_Toc38212065\h128HYPERLINK\l"_Toc38212066"10.2评价内容PAGEREF_Toc38212066\h128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江苏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编制目的的说明。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包括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标准编制原则的说明。江苏地处长江经济带,下辖13个设区市,各地在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各地市绿色建筑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评价。建筑物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再到运行使用及最终的拆除,构成一个全寿命期。本标准以“以人为本”为核心要求,对建筑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性能进行综合评价。1.0.4绿色建筑应结合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且建筑布局应与场地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相适应,并应对场地的风环境、光环境、热环境、声环境等加以组织和利用。【条文说明】本条强调绿色建筑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条件,减少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从适应场地条件和气候特征入手,优化建筑布局,有利于创造积极的室外环境。对场地风环境、光环境的组织和利用,可以改善建筑的自然通风和日照条件,提高场地舒适度;对场地热环境的组织,可以降低热岛强度;对场地声环境的组织,可以降低建筑室内外噪声。1.0.5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说明。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是参与绿色建筑评价的前提条件。本标准重点在于对建筑绿色性能进行评价,并未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全部功能和性能要求,故参与评价的建筑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限于篇幅,本条文说明不能逐一列出有关标准,仅列出部分标准,如: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混凝土结构》GB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以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等。2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条文说明】从“以人为本”出发,结合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指导建设高质量绿色建筑为核心目标,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充分体现了“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的初衷以及“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2.0.2绿色性能greenperformance涉及建筑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条文说明】本术语定义了绿色性能的范畴,即建筑中“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包括相关的参数和指标。本术语也明确了:不是建筑所有性能都是绿色性能。这也为本标准第1.0.2条条文的范围界定提供了依据。2.0.3全装修decorated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条文说明】本术语的编制考虑到民用建筑装修现状,区分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不同要求,并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关内容。对于住宅建筑,强调在交付前所有固定面铺装、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橱柜等)、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即满足人们入住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公共建筑,考虑到出租型办公建筑等建筑类型的实际情况,仅要求大堂、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2.0.4热岛强度heatisland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条文说明】本术语参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449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其标准化计算方法(气象数据、边界条件、热岛计算标准报告等)进行了要求。2.0.5绿色建材greenbuildingmaterial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条文说明】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不用或少用天然资源和能源,大量使用工农业或城市固态废弃物生产的无毒害、无污染、无放射性,且使用周期后可回收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建筑材料。2.0.6绿色施工greenconstruction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条文说明】本术语参考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第2.0.1条。2.0.7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条文说明】本术语参考了《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第2.0.1条。2.0.8建筑碳排放buildingcarbonemission建筑物在与其有关的建材生产及运输、建造及拆除、运行阶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条文说明】本术语参考了《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第2.1.1条。2.0.9绿色金融greenfinance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条文说明】绿色金融服务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对象的要求。建筑和建筑群的规划建设应符合法定详细规划,并应满足绿色生态城市发展规划、绿色建筑建设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控制要求,深化、细化技术措施。建筑单体和建筑群均可以参评绿色建筑,临时建筑不得参评。单栋建筑应为完整的建筑,不得从中剔除部分区域。绿色建筑的评价,首先应基于评价对象的性能要求。当需要对某工程项目中的单栋建筑或建筑群进行评价时,由于有些评价指标是针对该工程项目设定的,或该工程项目中其他建筑也采用了相同的技术,难以仅基于该单栋建筑进行评价,此时,应以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为基准进行评价。即当评价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要求时(如容积率、绿地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控制指标),应依据该项目的整体控制指标,即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设计条件提出的控制要求,进行评价。建筑群是指位置毗邻、功能相同、权属相同、技术体系相同(相近)的两个及以上单体建筑组成的群体。常见的建筑群有住宅建筑群、办公建筑群。当对建筑群进行评价时,可先用本标准评分项和加分项对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得到各单体建筑的总得分,再按各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进行加权计算得到建筑群的总得分,最后按建筑群的总得分确定建筑群的绿色建筑等级(适用于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无论评价对象为单栋建筑还是建筑群,计算系统性、整体性指标时,边界应选取合理、口径一致,一般以城市道路完整围合的最小用地面积为宜。如最小规模的城市居住区即城市道路围合的居住街坊(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规定的居住街坊规模),或城市道路围合、由公共建筑群构成的城市街坊。对于建筑未交付使用时,应坚持本条原则,不对一栋建筑中的部分区域开展绿色建筑评价。但建筑运行阶段,可能会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多功能综合性建筑,此情况下可灵活处理,首先仍应考虑“以一栋完整的建筑为基本对象”的原则,鼓励其业主联合申请绿色建筑评价;如所有业主无法联合申请,但有业主有意愿单独申请时,可对建筑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评价,但申请评价的区域,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万平方米,且有相对独立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等设备系统,此区域的电、气、热、水耗也能独立计量,还应明确物业产权和运行管理涵盖的区域,涉及的系统性、整体性指标,仍应按照本条的相关规定执行。3.1.2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进行预评价。【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节点的要求。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建筑应开展预评价,五星级建筑是基于四星级建筑基础上的加星评价,无需开展预评价。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政策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我省及浙江、河北、河南、辽宁等省市通过立法的方式强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大部分省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全国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我省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浙江、山东、深圳等省市已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由推荐性、引领性、示范性向强制性方向转变。2015年江苏省颁布了全国首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动江苏省绿色建筑全面、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数量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但在累计或是新增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运行标识项目还相对较少,占标识项目总量的比例为7%左右,而且随着近几年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普遍开展,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所占的比例则更低。绿色建筑未来必然向注重运行实效方向发展。历经十余年发展,江苏绿色建筑发展面临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关键途径之一就是重新定位绿色建筑的评价阶段,重申评价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为更加有效约束绿色建筑技术落地,保证绿色性能实现,本条要求绿色建筑项目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开展预评价,并结合我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32/J19等标准规范和地方节能监管相关要求,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把关,有效促成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和建造实施的一致性。预评价阶段,便于掌握建筑工程可能实现的绿色性能,可以及时优化或调整建筑方案或技术措施,为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做准备。评价阶段,可以基于预评价结果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以及项目竣工运行后的实效数据和运营资料,开展绿色建筑星级评价。3.1.3申请评价方应对参评建筑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选用适宜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应在评价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申请评价方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申请评价方的要求。本条所指的测试报告,包含试验、检测报告及能效测评报告等。申请评价方依据有关文件确定。绿色建筑注重全寿命期内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性能,申请评价方应对建筑全寿命期内各个阶段进行控制,优化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选用,综合评估建筑规模、建筑技术与投资之间的总体平衡,并按本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应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涉及计算和测试的结果,应明确计算、测试条件,明确计算、测试方法,明确计算、测试结果。涉及检测检验报告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申请评价方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情况等行为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评价方承担。3.1.4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机构的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机构依据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确定。绿色建筑评价机构应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审查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具体工程应组织现场查勘,并在评价报告中确定等级。3.1.5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对节能措施、节水措施、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应形成专项报告。【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金融服务的要求。本条对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提出了要求。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服务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对于申请绿色金融服务的建筑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对建筑的能耗和节能措施、碳排放、节水措施等进行计算和说明并形成专项报告。若绿色金融相关管理文件中无特殊规定,建筑能耗按本标准第7.2.8条的相关方法计算,节能措施说明包括用能设备能效、可再生能源利用、重要节能技术等;碳排放按本标准第9.2.7条的相关方法计算;建筑节水措施说明包括节水器具使用情况、用水计量情况等。3.2评价与等级划分3.2.1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设置“提高与创新”加分项、“五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内容。【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组成的说明。本标准以“四节一环保”为基本约束,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类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并鼓励绿色建筑采用提高、创新的建筑技术和设备产品发展模式,倡导江苏省区域项目开展高品质示范与创建,促进绿色建筑向高质量发展迈进。3.2.2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达标或不达标;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应为分值,五星级绿色建筑的评定结果应为符合或不符合。【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控制项、评分项、加分项和五星级绿色建筑评定结果的说明。控制项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控制项的评定应对条文逐一判定是否达标。评分项的评价,依据评价条文的规定确定得分或不得分,得分时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达标子项得分或达标程度得分。加分项的评价,依据评价条文的规定确定得分或不得分。五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依据评价条文的规定确定符合或不符合。评分项的赋分有以下几种方式:1一条条文评判一类性能或技术指标,且不需要根据达标情况不同赋以不同分值时,赋以一个固定分值,该评分项的得分为0分或固定分值,在条文主干部分表述为“评价分值为某分”;2一条条文评判一类性能或技术指标,需要根据达标情况不同赋以不同分值时,在条文主干部分表述为“评价总分值为某分”,同时将不同得分值表述为“得某分”的形式,且从低分到高分排列;递进的档次特别多或者评分特别复杂的,则采用列表的形式表达,在条文主干部分表述为“按某表的规则评分”;3一条条文评判一类性能或技术指标,但需要针对不同建筑类型或特点分别评判时,针对各种类型或特点按款或项分别赋以分值,各款或项得分均等于该条得分,在条文主干部分表述为“按下列规则评分”;4一条条文评判多个技术指标,将多个技术指标的评判以款或项的形式表达,并按款或项赋以分值,该条得分为各款或项得分之和,在条文主干部分表述为“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5一条条文评判多个技术指标,其中某技术指标需要根据达标情况不同赋以不同分值时,首先按多个技术指标的评判以款或项的形式表达并按款或项赋以分值,然后考虑达标程度不同对其中部分技术指标采用递进赋分方式。可能还会有少数条文出现其他评分方式组合。本标准中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主干部分给出了该条文的“评价分值”或“评价总分值”,是该条可能得到的最高分值。本标准中五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内容属于参评选项,仅针对满足本标准绿色建筑四星级的项目。3.2.3对于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多功能综合性单体建筑评价规定的说明。不论建筑功能是否综合,均以各个条/款为基本评判单元。对于某一条文,只要建筑中有相关区域涉及,则该建筑就应参评并确定得分。对于条文下设两款分别针对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所评价建筑如果同时具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则需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按各自占比的建筑面积进行权衡计算分值。总体原则为:只要有涉及即全部参评;系统性、整体性指标应总体评价;所有部分均满足要求才给分;递进分档的条文,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得分;上述情况之外的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标准后文中不再一一说明。建筑整体的等级仍按本标准的规定确定。3.2.4绿色建筑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表3.2.4绿色建筑评价分值控制项基础分值评价指标满分值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预评价分值40011011080200110100评价分值400110110110200110100注: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建筑开展预评价时,本标准第6.2.11、6.2.12、6.2.13、6.2.14、6.2.15、9.2.9条不得分。【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分值设定的说明。控制项基础分值的获得条件是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对于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5类指标同等重要,所以未按照不同建筑类型划分各评价指标评分项的总分值。“资源节约”指标包含了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相关内容,故该指标的总分值高于其他指标。“提高与创新”为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性能提升和技术创新。“生活便利”指标中“物业管理”小节为建筑项目投入运行后的技术要求,因此,相比绿色建筑的评价,预评价时“生活便利”指标的满分值有所降低。本条规定的评价指标评分项满分值、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均为最高可能的分值。绿色建筑评价应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对于刚刚竣工后即评价的建筑,部分与运行有关的条文仍无法得分。3.2.5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Q=(Q0+Q1+Q2+Q3+Q4+Q5+QA)/10(3.2.5)式中:Q——总得分;Q0——控制项基础分值,当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时取400分;Q1~Q5——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5类指标(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评分项得分;QA——提高与创新加分项得分。【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总得分计算方法的说明。参评建筑的总得分由控制项基础分值、评分项得分和提高与创新项得分三部分组成,总得分满分为114分。控制项基础分值的获得条件是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提高与创新项得分应按本标准第9章的相关要求确定。计算分值Q的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3.2.6江苏省绿色建筑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5个等级。【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江苏省绿色建筑等级划分的说明。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本省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鼓励其他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绿色建筑标准。”近年来,我省绿色建筑在规模化发展的同时,重点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科技创新工作,省建设主管部门统筹绿色建筑发展顶层设计,引导新建建筑从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到适宜技术体系应用、建造方式、地域建筑风貌特色彰显等方面进行综合集成和实践,绿色建筑相关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得到综合提升和拓展深化。装配式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健康建筑、BIM、智能智慧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引导绿色建筑向“绿色建筑+”转变,将高星级绿色建筑和“江苏建造”集成集聚,不断探索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技术路线和工程实践。对我省绿色建筑星级等级进行划分时,综合考虑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以及高质量发展的转变,“绿色建筑+”技术和高星级绿色建筑是引导方向之一。考虑到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是我国及多个地方省市执行绿色建筑评价的标准依据,其将绿色建筑等级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该设置既考虑了绿色建筑的覆盖面,也考虑了我国绿色建筑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国际绿色建筑交流的接轨,是适于全国通用及参考的绿色建筑评价工具。我省地处夏热冬冷气候区域,民俗文化富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在中国处于前列,但环境、资源形势严峻,推行绿色城乡建设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本标准我省绿色建筑的星级划分,充分考虑和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保持协同,并兼顾与江苏省地方法规和相关管理政策文件执行条件的一致。我省绿色建筑一星级,大致等同于国标“基本级”,并增加了控制项的条数和内容要求;我省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大致等同于国标“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并在国标若干评分项移至省标控制项后,增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和替补分值,使得省标整体控制项内容、评分项内容均比国标相应增多;我省绿色建筑五星级,是基于省绿色建筑四星级基础上的提升,评价内容是基于江苏实际、江苏特色的绿色建筑星级层次的提升。3.2.7绿色建筑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满足全部控制项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应为一星级。2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全部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30%;3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5分、75分、90分且满足表3.2.7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5当达到绿色建筑四星级的要求,并满足本标准第10.1.2条文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为五星级。表3.2.7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的技术要求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比例,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比例围护结构提高5%,或负荷降低5%围护结构提高10%,或负荷降低10%围护结构提高20%,或负荷降低15%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比例5%10%20%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2级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降低比例10%20%外窗气密性能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注: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基准均为国家和省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此处围护结构指外墙、屋顶、楼地面、外窗、幕墙等部位。暖通空调负荷的降低基准为江苏省现行节能设计标准。2住宅建筑隔声性能对应的标准为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3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包括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其浓度降低基准为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要求。【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绿色建筑等级规定的说明。当对绿色建筑进行星级评价时,首先应该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控制项要求,同时规定了每类评价指标的最低得分要求,以实现绿色建筑的性能均衡。按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计算绿色建筑总得分,当总得分分别达到65分、75分、90分且满足本条第2、3款及表3.2.7的要求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为提升各星级绿色建筑性能和品质,本条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在能耗、节水、隔声、室内空气质量、外窗气密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提出了全装修的交付要求。建筑全装修交付能够有效杜绝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乱装修”现象,保证建筑安全,避免能源和材料浪费,降低装修成本,节约项目时间,减少室内装修污染及装修带来的环境污染,并避免装修扰民,更加符合现阶段人民对于健康、环保和经济性的要求,对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实施具有重要的作用。原建设部于2002年印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建住房[2002]190号)明确提出,推行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其根本目的是“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规范装修市场,促使住宅装修生产从无序走向有序”。200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建质[2008]133号)重申了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建住房[2002]190号文的要求。2012年,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2017年4月,住建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中提到“到2020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30%”,近两年,全装修住宅占比提升了约10%。2017年12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提到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全装修。2019年2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到,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近年来,我省也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来推行全装修,例如,2017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至2020年,设区市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实现成品住房交付”。纵观全国及我省情况,在绿色建筑中全面推行全装修的时机已经成熟。对于住宅建筑,宜提供菜单式的全装修方案,每个装修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不同档次、风格的材料和设备菜单,促进标准化和个性化的协调,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要,满足市场需求。本标准术语中,对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全装修范围进行了界定。为保证全装修的质量,避免二次装修,住宅建筑的套内及公共区域全装修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关要求。公共建筑的公共区域全装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关要求。全装修所选用的材料和产品,如瓷砖、卫生器具、板材等,应为质量合格产品,满足相应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此外,全装修所选用的材料和产品,应结合当地的品牌认可和消费习惯,最大程度避免二次装修。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能源消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的降低。按照国标和江苏省的要求进行指标性能提升和采暖空调负荷降低。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提出了要求,相关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标准及评价方法,由本标准第7.2.11条规定。《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第9.2.2条明确规定: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应不低于2级。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住宅建筑)的隔声性能提出了要求。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第4章规定了住宅建筑声环境的相关限值,但对室外与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未作规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函《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176号)的要求,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正在局部修订,本次修订将增加住宅建筑室外与卧室之间空气声隔声性能的指标要求,还将对住宅建筑声环境性能指标进行提升。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局部修订尚未实施前,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室外与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按(DnT,w+Ctr)≥35dB进行评价,四星、五星级绿色建筑的室外与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按(DnT,w+Ctr)≥40dB进行评价,其余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在《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局部修订完成且实施后,本条应按照修订后的住宅建筑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墙或分户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室外与卧室之间空气声隔声性能,预评价时通过外窗和外墙的隔声性能,按组合隔声量的理论进行预测,并提供分析报告;评价时,应提供室外与卧室之间空气声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其余指标的评价方法,由本标准第5.1.4、5.2.6、5.2.8条规定。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室内主要的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具体评价方法,由本标准第5.1.1条规定。对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外窗气密性能及外窗安装施工质量提出了要求。外窗的气密性能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等的规定。在外窗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工法和相关验收标准要求进行,外窗四周的密封应完整、连续,并应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保证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严密;外窗的现场气密性能检测与合格判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或《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的规定。如我省后续地方标准中提出了更高要求,则应同时满足我省地方标准的要求。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外窗气密性能设计文件、外窗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评价查阅外窗气密性能设计文件、外窗气密性能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能现场检测报告。4安全耐久4.1控制项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的危害。【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场地选址安全的说明。本条对绿色建筑的场地安全提出要求。建筑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等控制要求,对场地中不利地段或潜在危险源应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符合各项安全标准。场地的防洪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有关规定,选址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14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电磁辐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的有关规定;土壤中氡浓度的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有关规定;场地及周边的加油站、加气站等危险源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关于安全防护距离等的控制要求。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勘察报告、环评报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评价查阅项目区位图、场地地形图、勘察报告、环评报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4.1.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结构安全耐久的说明。建筑结构的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主要涉及安全与耐久,是满足建筑长期使用要求的首要条件。结构的耐久性指在规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结构构件保持承载力和外观的能力,并满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结构设计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等;同时,针对建筑运行期内可能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使用环境影响导致的钢材锈蚀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应定期对结构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设计说明、计算书等);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含设计说明、计算书等)。4.1.3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及建筑防护栏杆、构架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围护结构安全耐久的说明。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要求,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可靠,且能适合主体结构在多遇地震及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建筑围护结构防水对于建筑美观、耐久性能、正常使用功能和寿命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建筑外墙、建筑外保温系统、屋面、幕墙门窗等还应符合《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建筑幕墙》GB/T2108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建筑玻璃点支承装置》JG/T138、《吊挂式玻璃幕墙用吊夹》JG13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等现行标准中关于防水材料和防水设计施工的规定。建筑护栏的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50-049、《建筑防雷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规程》DBJ50-060等相关标准规定。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含总说明)、主体与围护结构计算书以及设计参数等设计文件。评价查阅预评价涉及内容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外保温等分部分项竣工文件,还应查阅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及对应的主要结构用材料或者构件、部件的检测报告,特别是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报告。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建筑结构与围护结构后期运营管理制度及定期查验记录与维修记录等。4.1.4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外部设施安全耐久的说明。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确保连接可靠,并应符合《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外部设施需要定期检修和维护,因此在建筑设计时应考虑后期检修和维护条件,如设计检修通道、马道和吊篮固定端等。当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施工时,应设预埋件,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预埋件的检测验证参数及要求,确保其安全性与耐久性。比如,每年频发的空调外机坠落伤人或安装人员作业时跌落伤亡事故,已成为建筑的重大危险源,故新建或改建建筑设计时预留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并与拟定的机型大小匹配,同时预留操作空间,保障安装、检修、维护人员安全。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设计说明、计算书等);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含设计说明、计算书等)、检修和维护条件。4.1.5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合主体结构变形。【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内部构件、附属设施安全的说明。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包括非承重墙体、附着于楼屋面结构的构件、装饰构件和部件等。设备指建筑中为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电气构件、部件和系统,主要包括电梯、照明和应急电源、通信设备,管道系统、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烟火监测和消防系统、公用天线等。附属设施包括整体卫生间、橱柜、储物柜等。建筑内部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满足建筑使用的安全性。如门窗、防护栏杆等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要求并安装牢固,防止跌落事故发生;且应根据腐蚀环境选用材料或进行耐腐蚀处理。近年因装饰装修脱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如吊链或连接件锈蚀导致吊灯掉落、吊顶脱落、瓷砖脱落等等。室内装饰装修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外,还需对承重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检测验证。装饰构件之间以及装饰构件与建筑墙体、楼板等构件之间的连接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连接可靠并能适合主体结构在地震作用之外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变形。建筑部品、非结构构件及附属设备等应采用机械固定、焊接、预埋等牢固性构件连接方式或一体化建造方式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防止由于个别构件破坏引起连续性破坏或倒塌。应注意的是,以膨胀螺栓、捆绑、支架等连接或安装方式均不能视为一体化措施。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含各连接件、配件、预埋件的力学性能及检测检验报告,计算书,施工图)、产品设计要求等;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材料决算清单、产品说明书、力学及耐久性能测试或试验报告。4.1.6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外门窗安全耐久的说明。门窗是实现建筑物理性能的极其重要的功能性构件。设计时外门窗应以满足不同气候及环境条件下的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为目标,明确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指标和等级,并应符合《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外门窗的检测与验收应按《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2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门窗产品三性检测报告;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门窗产品三性检测报告和外窗现场三性检测报告、施工工法说明文件。4.1.7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建筑防水、防潮的说明。为避免水蒸气透过墙体或顶棚,使隔壁房间或住户受潮气影响,导致诸如墙体发霉、破坏装修效果(壁纸脱落、发霉,涂料层起鼓、粉化,地板变形等)等情况发生,要求所有卫生间、浴室墙、地面做防水层,墙面、顶棚均做防潮处理。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防水和防潮措施说明;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防水和防潮措施说明。4.1.8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通畅。【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消防疏散安全的说明。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疏散和救护顺畅非常重要,必须在场地和建筑设计中考虑到对策和措施。建筑应根据其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走廊、疏散通道等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等对安全疏散和避难、应急交通的相关要求。本条重在强调保持通行空间路线畅通、视线清晰,不应有阳台花池、机电箱等凸向走廊、疏散通道的设计,防止对人员活动、步行交通、消防疏散埋下安全隐患。本条的评价方法为:预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相关管理规定。4.1.9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安全标识系统的说明。根据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安全标志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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