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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下的企业涉税风险防范

2018-12-14 131页 ppt 1MB 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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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下的企业涉税风险防范金税三期下的企业涉税风险防范【xxxx】这也是首个全国统一的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  ——金税三期。  金税三期系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围绕着“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而建立。  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如工商、海关联网;  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
金税三期下的企业涉税风险防范
金税三期下的企业涉税风险防范【xxxx】这也是首个全国统一的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  ——金税三期。  金税三期系统是我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围绕着“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总体目标而建立。  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相关部门如工商、海关联网;  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应用系统软件。  金税三期”的大数据评估与云计算强大到超乎您想象!  税务机关刚刚升级新系统,简称“金税三期”!主要功能是更加强大的大数据评估及云计算。五证”指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目录一、2017年国地税融合下最新税务稽查形势分析二、“金税三期”新系统的重点税收预警指标与企业自查关注点三、近三年的涉税风险高发企业业务特点归类四、汇算清缴期间重点会计科目风险评估与账务调整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控检查及方法第一讲:2017年国地税融合下最新税务稽查形势分析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印发《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税总稽便函〔2017〕29号1.2017年国税总局稽查方向及项目解析风暴,无与伦比的风暴!各地税务机关统筹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提高行政办案能力,加大行政定性和结案力度。税务总局稽查局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实行项目制管理,压实下派案源的查处效果,要求每案必复。(一)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继续在七部委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统一领导下,依托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四部委协作机制,开展打骗专项行动。1.税务总局稽查局选取并组织查处30起上游虚开和下游骗税重点“串案”。其中10起跨区域、案值较大、团伙性较强的“串案”,由税务总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办;其余20起“串案”由主要案发地省级国税局稽查局牵头,相关涉案地区协同查处。(一)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2.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纺织、服装、家具、手机、黄金等行业,统一选取500户骗税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3.税务总局稽查局在五个口岸地区选取5户外贸综合服务体企业,开展摸底式检查,提出征管建议,规范行业发展,防范骗税风险。(二)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4.税务总局稽查局根据组织查处30起骗税“串案”涉及上游虚开企业情况的需要,及时动态选取、延伸下发相关虚开案源。5.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黄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发票、成品油发票等情况,统一选取1000户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三)开展行业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6.税务总局稽查局针对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及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统一选取720户营改增行业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7.继续在部分省市开展地炼企业检查工作,在消费税抵扣政策调整前,继续加大对石油石化商贸企业变票行为的查处力度。(四)开展行业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8.税务总局稽查局组织开展以下区域专项整治:一是以西藏、安徽等地为重点地区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二是继续在西南地区开展农产品区域整治;三是以查处黄金票为重点,在广西、贵州等地开展专项整治;四是针对北京等地新办商贸企业走逃严重的状况,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虚开专项整治。(五)统筹地税机关开展重点检查工作9.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选取360户案源,每省10户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企业所得税为主的检查。10.税务总局稽查局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六)严厉查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12.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定向稽查,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各级税务机关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开票同一个区开票同一个市区局市局开票区局市局省局同一个省3.税务机关如何通过“金税三期”发现企业的涉税风险你的公司供应商供应商区局供应商金三的大数据金三系统与内外73个部门290亿条数据,共建成731项风险识别库,实现涉税行业模型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要求全覆盖,风险管理要点全覆盖。认识“金税三期”,不可忽视的税务风险金税三期只抓坏人不要有非分之想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虚开普通发票,而且没有入账,老板财务被判刑1、企业的任何事项均会留下,金税三期的大数据,也会追踪企业的资金流、票据流等货物、。只要大数据系统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做为起点,追查同一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企业是否虚开发票了,以及是否购买假发票入账,其实一目了然。2、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商品品目可是由商品编码控制,商品数量由单位编码控制,一旦被监控,系统将直接知道你企业的库存状况,并计算出商品增值额、库存存量额,对增值税你还敢抱侥幸的心吗?3、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统计、银行等接口,个税社保、公积金、残保金、银行账户等,应该在税务系统里面一览无余!认识“金税三期”,不可忽视的税务风险4、金三上线,企业的违规被查风险确实增大,掩耳盗铃式的反舞弊手段失灵,一批靠偷漏税的企业,必然成为税务预警的对象。5、利用大数据,金三系统现在连你发生了多少固定资产发票(买过多少房,买过几辆车);多少费用发票(多少是办公的、多少是差旅的,多少是请客的),都可以准确知道。等到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善开放,到时所有税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社保等,100%都能够检测到~认识“金税三期”,不可忽视的税务风险以下虚开虚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在企业之间发生较多,首先企业应当杜绝此类行为: (1)完全没有真实交易,向发票倒卖公司支付开票费后收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认证抵扣; (2)企业作为销货方与购货方发生真实交易关系,却让其他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等单位为自己向购货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企业作为销货方与购货方发生真实交易关系,却在购货方的要求或安排下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第三方; (4)企业作为购货方与销货方发生真实交易关系,却从第三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税三期上线后的税务风险控制(5)企业作为第三方与购货方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却为真实的销货方向购货方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企业作为第三方与销货方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却为真实的购货方收受增值税专用发票; (7)企业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但开具或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物品名、数量、金额与实际购销交易情况不相符合; (8)介绍企业虚开或虚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税三期上线后的税务风险控制第一:严格把控发票所记载业务的真实性,与谁发生业务,与谁产生发票往来。不接受代开虚开发票,不虚开代开发票。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颁布,对于涉失联票的企业的惩处力度越来越强,企业应全力规避此类涉票问题。  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真业务,虚发票,也是绝对不允许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企业接到税务局关于失联票协查时往往振振有词:我的业务是真实的,我也不知道开票单位有问题。  金税三期上线后的税务风险控制  第二:严格审查发票的票面信息。发票所记载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要与业务内容相吻合,不允许出现换开产品名称等情况。  有的财务人员收到发票时,只关注发票总额正确与否,这是极度错误的行为,要仔细审查发票记载内容的所有信息,避免被开票方算计。  如果发票记载事项需要清单来反映,清单必须是税控系统开具的方可,防伪税控系统外开具清单的发票属于无效发票,不仅不能抵扣进项,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需要视同无效发票做纳税调整。金税三期上线后的税务风险控制  第三:整理保存好完整的涉发票资料。  1、与发票有关的合同;  2、完整的发票联次;  3、符合要求的付款记录;  4、完善的物流资料;  5、正规的出入库手续。  金税三期功能委实强大,但企业财务人员只要做好以上工作,做到“真事、真票、真内容”这“三真”,自可坦然面对任何预警与质疑,安心做好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金税三期上线后的税务风险控制第二讲:“金税三期”新系统的重点税收预警指标与企业自查关注点1.金税三期中对于财务报表数据预警的五种情况一、突然增加的费用将会导致系统预警案例:贵司于2016年账面列支大额业务宣传费,属于购入宣传品、纪念品列入业务宣传费500万元,被列入风险名录!经核查:无发放清单与领用清单,不能证明物品实际及结余情况,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交企业所得税!案例:******国税局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在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进行例行核查过程中,发现M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向香港关联公司支付大额居间费用700万元,存在以支付居间费用的名义,将利润向境外关联方转移的避税嫌疑。处理:国税局最终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税款120万元,同时加收利息1万元的处理决定。金税三期带来的税务预警风险!1.金税三期中对于财务报表数据预警的五种情况二、预收账款过大将会导致系统预警1、计算公式:评估期预收账款余额/评估期全部销售收入。2、问题指向:预收账款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行为。3、预警:20%;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将会导致系统预警1、计算公式:指标值=(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而言,企业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主营业务成本都会呈现增长的趋势,所以成本变动率一般为正值。2、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多转成本或虚增成本。3、预警值:工业企业-20%——20%,商业企业-10%——10%1.金税三期中对于财务报表数据预警的五种情况四、账面存货率过高将会导致系统预警1、账面存货率=期末存货/年度销售成本*100%2、预警值:一般应该为20-30%,否则为异常!3、存在虚假购进、延迟销售、发出货物未做收入等现象。五、纳税人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动异常将会导致系统预警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综合折旧率-基期综合折旧率)/基期综合折旧率*100%。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值。2、问题指向:固定资产综合折旧变动率在20%以上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多提折旧。3、预警值:20%。因此提醒财务人员:每月你网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每月报表报送之前应本着符合业务真实性的原则进行适当合法、合规的加工、修饰并使之合理、使之平衡!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金税三期带来的税务预警风险!2.异常稽查对象的选择指标条件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 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3.异常稽查对象的选择指标条件三、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预警值:10%)  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比较,若申报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违规抵扣;用于简易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问题。 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进项税额控制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合计。3.异常稽查对象的选择指标条件四、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预收账款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行为。检查重点纳税人合同是否真实、款项是否真实入账。深入了解企业的行业规律判断其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五、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预警值:工业企业-20%—20%,商业企业-10%—10%)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多转成本或虚增成本。  检查企业原材料的价格是否上涨,企业是否有新增设备、或设备出现重大变故以致影响产量等。检查企业原材料结转方法是否发生改变,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将在建工程成本挤入生产成本等问题。4.企业所得税检查的主要指标1.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营业收入×100%。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运用其他相关指标深入评估分析。 2.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简称利润税负率)    利润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设定预警值并与预警值对照,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果低于预定值,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作进一步分析。4.企业所得税检查的主要指标3.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评估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    关注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前后,该指标如果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利润问题;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    4.所得税贡献率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将当地同行业同期与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贡献率相比,低于标准值视为异常,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运用所得税变动率等相关指标作进一步评估分析。4.企业所得税检查的主要指标5.所得税贡献变动率    所得税贡献变动率=(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与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运用其他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6.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所得税负担变动率=(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与企业基期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第三讲:近三年的涉税风险高发企业业务特点归类1.营业额大但长期亏损或微利经营的企业——虚开发票或者虚增成本、费用——建议企业查找造成亏损的原因,是否有其他造成亏损的事项2.长期亏损但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企业——如不断增资、从股东或其他企业不断借入款项、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等。——建议企业通过提供证据确保资金流入的真实性。3.营业额大且微利经营,销售对象或订单来源单一企业——关联企业间定价可能不公允,导致微利——非关联企业间确保资金量、采购销售量以及入库的真实性,以及与增值税的比对关系4.常规判断有边角料、废品等出售但无其他业务利润的企业5.长期不作盘盈、盘亏处理的企业——盘盈就要缴税、盘亏需要证据才能扣除6.有直接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关联关系但不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通过关联申报能看出来和目标企业是否有税负差,以便税务机关是否去进行调查——是否存在利润转移而避免税局发现7.税收优惠期间利润高,优惠期满后利润率下降较大的企业——是否人为通过违规的折旧、摊销将成本费用转移至纳税期——是否以前确认收入、延缓确认成本8.#工程施工#企业营业额高但应收账款不符合正常比例;9.税负率逻辑和变动不正常的企业10.属一般常规性企业但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并呈成长态势——通过无形资产转移利润11.资本公积项目余额大——将一些盘盈、债务重组、无法偿还负债等计入资本公积,跳过营业外收入——涉嫌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12.往来项目余额大的企业;——不及时确认收入——不确认成本费用,逃避个税13.存货项目余额大且不断增长——成本没有结转——虚抵进项税额14.常规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强但个人所得税申报金额较低——是否存在用费用发票抵薪金、奖金15.拥有不动产(尤其是土地)的企业但进行股权转让的——利用股权转让进行不动产转让,逃避土地增值税16.未分配利润项目的余额大幅度下降——无论转增资本还是分配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17.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项目关系存在错误的18.拥有或使用较多的不动产但未申报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19.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项目金额变化较大第四讲:汇算清缴期间重点会计科目风险评估与账务调整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关联方融资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借款利率方面: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将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借款金额方面:“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汇算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税收博弈第三讲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得扣除的利息=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股东关联债资比税务处理要点及调整与补救关联债资比例,是指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的比例。  关联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  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对上述条款中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进行了明确,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汇算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税收博弈第三讲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什么是委托贷款?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汇算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税收博弈第三讲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个人股东向银行贷款再给企业使用的涉税风险房地产公司通过银行向其他公司借款,银行为第三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属于向银行贷款。因此,属于不能提供金融机构借款证明,只能参照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通过银行取得其他企业(个人)委托贷款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汇算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税收博弈第三讲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委托贷款税前扣除注意事项个人股东向银行贷款再给企业使用的涉税风险是企业付给银行的利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款是股东向银行贷的,银行出的利息票据上的付款人是股东的名字,在企业所得税前进成本得不到税务局的认可全面“营改增”对企业汇算影响及由此产生的税收博弈第三讲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统借统还业务涉税问题一统借统还的两种类型根据统借方的不同,36号文的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了统借统还的两种类型:(一)集团或集团内核心企业作为统借方。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二)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作为统借方。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单位签署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二统借统还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入的利息,可以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涉税问题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三统借统还免税政策的要点根据统借统还政策的规定,享受统借统还免税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统借方的限定统借方限于企业集团、集团内核心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一般来讲,统借方只有一个。(二)用款方的限定如果统借方是集团或集团核心企业,用款方必须是下属单位。如果统借方是集团内财务公司,用款方包括集团或集团下属企业。(三)资金来源的限定资金来源必须是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募集。(四)利率的限定统借方收取的利息,不得高于支付的利息。统借统还业务涉税问题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统借统贷”的优点1、关于“统借统还”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据,税务机关一般不再要求代开利息收入的发票。2、“统借统还”借款不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3、统借统贷行为不属于债权性投资,不受债资比2:1的限制4、统借统还行为可以认定为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统借统还业务涉税问题单位、个人关联方无偿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风险及防控12.其它应收款科目的风险评估及调账其他应收款长期挂帐应分析其形成的原因来判定是否有涉税风险。一、费用性质挂账:费用挂账主要有以下两种:(1)为实际费用已发生、但由于发票未到或发票遗失而挂账;(2)为应入未入费用,因企业效益差、无法消化而挂账。此种情况则应视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应作审计调整。2.其它应收款科目的风险评估及调账二、股东借款性质挂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其它应收款科目的风险评估及调账三、隐瞒收入的挂帐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账户,是企业应收暂付的款项,正常情况下余额应该在借方,因此当出现贷方余额时应该予以关注,判断是否存在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来隐瞒收入,以达到少交税或不交税的目的。2.其它应付款科目的风险评估及调账  3.有无虚列其他应付款的行为。有些企业将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销售回扣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增值税、所得税。应注意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现金日记账,通过摘要发现问题;若摘要不清,应进一步审查原始凭证。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3.预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及调账4.长期未支付的应付款风险评估及调账《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上述规定是针对债权人的坏账损失确认所要求的标准及所需提供的证据,反过来相关的标准和证据也可以理解为债务人确认应付未付款项所确认的标准和证据。即当债务人取得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据和材料后,可将上述款项列为因债权人的缘故而无法偿付。债务人应将此款项作为其他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财产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必须在两年以内。4.长期未支付的应付款风险评估及调账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上述规定是针对债权人的坏账损失确认所要求的标准及所需提供的证据,反过来相关的标准和证据也可以理解为债务人确认应付未付款项所确认的标准和证据。即当债务人取得上述规定的相关证据和材料后,可将上述款项列为因债权人的缘故而无法偿付。债务人应将此款项作为其他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如何判断并获取确属无法偿付款项的证据  事实上,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因各种原因形成长期应付未付款项,常见有四种情形:一是账务处理有误,二是因经济纠纷形成,三是人为有意特别是舞弊形成,四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形成。  (1)如果是账务处理有误形成(包括企业自身及与对方单位发生错账形成),则必须在查明形成错账的原因后区别情况处理:如果是企业本身记账错误或与对方结账错误,则必须纠正错误;如果查明属于仍需支付的款项,则必须继续挂账;如果属于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则按照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如何判断并获取确属无法偿付款项的证据  (2)如果因与对方存在经济纠纷形成,则应该在解决经济纠纷后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判断是否为应付不付款项,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仍需支付,则可以继续挂账。  (3)如果是人为有意,特别是因舞弊形成,如系虚开多开原材料或费用发票、隐匿或延迟收入、转移利润等问题形成,则属于舞弊行为,虚开、多开的金额应全部转回,隐匿或延迟的收入及转移的利润等也应全部按规定处理,但舞弊一旦被税务检查发现,则会被加重处罚。  如何判断并获取确属无法偿付款项的证据  (4)如果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确实无法偿付的款项,对此毫无疑问应该将确认的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但是,不管是那种情形形成,企业都应该重视并认真对待长期应付未付款项,注意防止可能产生的涉税风险。  如何判断并获取确属无法偿付款项的证据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判断确实属于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呢?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将应付未付款项并入计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前提是´确实无法偿付´”,但税法并未对究竟如何判断“确实无法偿付”给出具体标准,也未从应付未付款项的时间长短给出界定确实无法偿付的时间期限。税局的思路就是:你企业提供需要偿还的证据。5.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的风险点及处理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289号)对上述政策中的“资本公积金”规定为“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5.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的风险点及处理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明确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3号)规定,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5.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的风险点及处理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数额,均应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5〕116号、2015年第80号公告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的规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外,查账征收,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劳务派遣)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1)按照(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季节工、临时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且在劳动部门备案,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列支,否则应作为劳务报酬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才能在税前列支。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 税务处理从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税超过部分   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小于12年的,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纳税通信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福利货币“花”——福利实物“花”——福利统筹“花”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    企业为职工承担旅游费用的,个别税务机关对此做出可作为福利费开支的规定,如果本地区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企业在发生上述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时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当全额进行纳税调增。如:宁波国税【宁波国税】:公司组织全体职工旅游的涉税问题问:公司没有工会组织,公司组织全体职工旅游,取得发票。请问是做工资科目还是职工福利费科目?此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员工是否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以职工旅游的名义,列支职工家属或者其他非本单位雇员所发生的旅游费,不得税前扣除。《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计入福利费。因此,对全体职工(普惠制)集中休假性质的旅游、疗养支出,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企业应提供内部职工休假计划、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协议、旅游发票等相关凭证。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支付的员工受益的“旅游费”从法理上讲,应属于“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应并入员工受益的当月工资总额中,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及时代扣代缴。(一)企业自有员工的旅游费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二)非雇员旅游费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已归属于收到所拨缴工会经费的上级工会组织或本企业的基层工会。如何使用该部分经费,包括支出项目、金额以及取得何种票据等,均不影响本企业在税前扣除。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  上级总工会组织返还的工会经费是给企业工会组织的,作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并不是给企业的,所以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而企业工会组织是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建立的,属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所以,企业工会组织收到的上级总工会组织返还的工会经费,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6.职工薪酬类科目的风险点评估及调账方法7、预提费用性质的各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检查及调账预提费用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预提费用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由于预提费用按其用途和受益部门记入“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因此其预提的金额直接关系到期间成本费用,影响到会计核算年度的会计利润。因此对预提费用的检查不容忽视,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8、预提费用性质的各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检查及调账  一、有无超预提费用核算范围的项目挂在预提账上   会计制度上,每一个会计科目的明细账户都有明确的核算范围,其明细账的名称应与会计制度对每一个会计科目的明细核算的要求内容相一致。对“预提费用”科目,会计制度规定的明细核算范围为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如果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预提费用明细账有超会计制度规定预提的事项,则说明其核算上存在问题,应进一步调阅相关的记账凭证及其原始凭证,从而查证其是否存在随意确定预提项目挤占成本费用的问题。   8、预提费用性质的各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检查及调账  二、预提的金额是否正确   企业对租金、短期借款利息等费用采用预提,是为了保证各月生产费用的合理负担。对于利息支出、租金支出等项目预先提取多少金额可以事先确定。但有些费用每月支出不均衡无法事先确定,则企业应编制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在实务中尤其应当注意企业是否有随意提高预提费用列支标准,从而多挤占成本费用的问题。   如:某公司向银行借入一笔偿还期限为6个月的款项,借入金额为10万元,年利率10%,则企业月应预提利息金额为833.33元(100000×10%×1/12)。如果企业对该笔借款每月利息预提数额超出此数额则为异常数字。对这类舞弊的查证应首先检查预提费用明细账,结合借款合同或租金合同等原始凭证,运用复核法来验证其预提金额是否正确。8、预提费用性质的各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检查及调账  三、预提费用是否长期挂账   比如短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按季结算的。检查时应根据预提项目的内容、性质、预提费用的账龄,以及账户是否有借方发生额等记录来综合判断预提费用是否按规定结转。如果通过前述方法查实企业存在长期挂账的异常情况,检查人员还应审阅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查找有无属于预提费用核算项目的支出,从而查证有无一边预提一边又重复列支费用的问题。   8、预提费用性质的各项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检查及调账   四、预提费用的贷方余额是否按规定作了调整   预提费用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应特别注意预提数大于实际支出数,多提部分是否及时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因为如果对预提的费用超过余额的部分在账务上不冲转,则可能有挤占成本费用的现象,从而少纳企业所得税。第五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控检查及方法(一)企业收入方面的涉税数据自查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1、不征税收入的确认及账务调整与补救四、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不征税收入的确认及账务调整与补救自制(自建)委托加工外购(或其他渠道取得)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捐赠——增值税货物视同销售3、视同销售方式的确认及账务调整与补救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增值税劳务视同销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3、视同销售方式的确认及账务调整与补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所得税视同销售财税处理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确定销售收入,按生产成本确定视同销售成本;属于外购的资产,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确定销售收入,按采购成本确定视同销售成本3、视同销售方式的确认及账务调整与补救借:集体福利(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营业外支出)77贷:库存商品60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A公司将一批自产的货物送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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