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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E AS22759B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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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E AS22759B中文版航空标准 航空标准 版本B 发布 2001-07 修订 2006-12 代替 AS22759A 电线,电力,氟绝缘,铜或铜合金 理论基础 根据航天委员会将合并AS22759A-A1并入AS22759A。 1. 范围 AS22759规范适用于导体为镀锡、镀银、镀镍铜线或铜合金线氟塑料绝缘的单芯电线。氟塑料绝缘材料可能是聚四氟乙烯(PTFE),氟化乙烯丙烯(FEP),聚偏二氟乙烯氟化物(PVF2),乙烯 - 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或其他含氟树脂。氟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绝缘材料配合使用。 1.1 产品型号 除非另有规定,产品型号...
SAE AS22759B中文版
航空 航空标准 版本B 发布 2001-07 修订 2006-12 代替 AS22759A 电线,电力,氟绝缘,铜或铜合金 理论基础 根据航天委员会将合并AS22759A-A1并入AS22759A。 1. 范围 AS22759规范适用于导体为镀锡、镀银、镀镍铜线或铜合金线氟塑料绝缘的单芯电线。氟塑料绝缘材料可能是聚四氟乙烯(PTFE),氟化乙烯丙烯(FEP),聚偏二氟乙烯氟化物(PVF2),乙烯 - 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或其他含氟树脂。氟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绝缘材料配合使用。 1.1 产品型号 除非另有规定,产品型号用下列方式表示: (见3.5.5 和 3.5.6): M22759/1 -22 -9 M22759/1: 适用的详细规范(见 3.1) -22: 电线规格: (见3.1) -9: 绝缘颜色 (见3.5.5) 1.2 成品电线的温度等级 成品电线导体最大持续运行温度见详细规范规定。 2. 引用文件 下列出版物构成本文件的一部分,扩充本文规定。最新的SAE出版物应适用。其它适用出版物应是采购订单有效期内的有效出版物。如本文件和引用文件之间有冲突,以本文件为标准。本文件的任何内容不可代替适用的法律和法规,除非已获得特定豁免权。 2.1 SAE出版物 出版物可从SAE International, 400 Commonwealth Drive, Warrendale, PA 15096-0001获得,电话877-606-7323(美国和加拿大境内)或724-776-4970(美国以外),www.sae.org。 (略) 2.2 ANSI出版物(略) 2.3 ASQ出版物(略) 2.4 ASTM出版物(略) 2.6 U.S政府出版物(略) 3. 要求 3.1 招标规范与详细规范 招标规范的要求应符合本文规定,并符合相应详细规范的要求(见2.1.1)。除另有规定外,招标规范和详细规范之间如有冲突,以详细规范的要求为准。如果招标规范里引用了详细规范里的一个值,该值在详细规范里没有明确规定,则招标规范的要求不适用于详细规范。除非或采购订单另有规定,按照招标规范采购的产品应符合最新修订本(见6.3)。 3.1.1 详细规范对带子的抗磨性能不作要求。 3.1.2 详细规范对抗腐蚀性能不作要求。 3.2 合格证书(见 4.4) 根据本规范供应的产品,应经过认证活动批准,在开标或开单时列在合格产品清单上的产品。合格产品质量要求见表4和详细规范。 3.2.1 合格样品 除了按合同要求允许的变更外,按合同提供的电线,理解为其材料配方、材料来源、生产工艺等都经过认证活动认可。任何未经认可的更改,除非认可活动接受,否则都将构成被拒收的理由。 3.3 材料 电线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或详细规范。 3.3.1 导体(见4.5.1.1) 所有导体应符合MIL-W-29606. 3.3.2 绝缘(见4.5.1.2) 任何绝缘上使用的氟聚合物应符合本规范和详细规范,不能包含任何添加剂,除了那些作为悬胶体里的润湿剂,染色剂,挤出时作润滑剂使用的。添加剂仅在详细规范有要求时添加。可以使用再生或循环再造的绝缘材料。但如果使用再生材料,则该材料不能已经老化或有污染物,材料的性能必须相同。含氟聚合物绝缘材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3.3.2.1聚四氟乙烯(PTFE)树脂 除非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聚四氟乙烯树脂应符合ASTM D-4895规定。 表1 绝缘材料的物理性能 性能 非支撑PTFE带 挤出绝缘或护套 削磨的 浇筑的 挤出的 未烧结 PTFE PEP ETFE PVF2 PTFE 抗张强度(平均最小值lb/in2) 4000 3000 1300 规格28-28 4500 18-12 4000 10-8 3500 2000 5000 5000 规格24-20 4000 18-4 3500 纵向伸长率% (平均最小值) 300 300 50 规格28-14 250 12-8 200 150 150 250 规格24-8 200 6-4 150 径向伸长率% (平均最小值)1/ 规格28-16 200 14-12 150 10-8 100 规格24-16 100% 14-12 75% 10-4 50% 绝缘强度 (平均最小值) volts/mil) 0-3.5mils 3.6-5.5mils 5.6-更大 mils 2700 2200 1500 3200 2700 700 700 比重 2.5最小 2.15最小 1.5最小 2.21最大 2.21最大 1/表1中的其它材料不要求径向伸长率。 3.3.2.2 PTFE涂层玻璃纤维纱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编织中使用的玻璃纤维纱应涂PTFE,涂层重量不少于纱重量的15%。此外,编织后,应在编织层涂上PTFE层。该涂层应是聚四氟乙烯光滑层,聚四氟乙烯挤出层,或PTFE非支撑带。 3.3.2.3 PTFE 涂层玻璃纤维带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绝缘中使用的玻璃纤维带应含不少于50%的PTFE涂层。 3.3.2.4 含氟聚合物/聚酰亚胺/含氟胶带 除非在详细规范中另有规定,含氟聚合物/聚酰亚胺/含氟胶带符合本文规定。 3.4 成品线结构 (见 4.5) 3.4.1 导体结构(见 4.5) 导体结构应符合MIL-W-29606. 3.4.1.1 成品线导体伸长率和抗张强度 (见4.5.12) 3.4.1.1.1 软铜或退火铜导体 (见4.5.12.1) 从成品线软导体或退火铜导体上取的单根绞后铜线,,电线规格大于或等于20的,或从成品线上取下的整根软铜线或退火铜导体,规格小于或等于22的,最小伸长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规格小于或等于24 - 6% (最小) 规格大于或等于22 - 10% (最小) 软铜线或退火铜导体不要求抗张强度。 3.4.1.1.2 高硬度铜合金导体(见4.5.12.2) 除非细节规范中有规定,从成品线上取下的高硬度、超硬铜合金整根导体,其伸长率至少为6%,抗张断裂强度符合MIL-W-29606。 3.4.1.2 绞合导体(见 4.5) 绞合导体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4.1.3 导体外径 (见4.5.2) 导体外径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4.1.4 导体电阻 (见 4.5.11) 导体电阻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4.2 绝缘结构 (见 4.5) 绝缘结构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4.2.1 绝缘接续 只要不影响成品线性能,在绝缘胶带上允许接续。没有接头的绝缘胶带应叠在有接头的绝缘胶带上。接续处超出最大外径的值应不大于绝缘带标称厚度的5倍。(单层绕包的不超过7倍)。外绝缘胶带接续长度不得超过1英寸,成品线上的接头间隔应不小于150英尺。 3.5 成品线设计 (见4.5) 成品电线结构应符合详细规范。 3.5.1 主要绝缘缺陷(见 4.5.1.3)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电线的主要绝缘,应经过火花试验、脉冲电介质试验或者高频火花试验。这些试验应在绝缘未做其它结构层之前完成。 3.5.2 绝缘剥离(4.5.4) 所有的绝缘应可用常规的剥离工具轻易地剥离而不损伤导体。除非另有规定,剥离绝缘时应使用AS5457里的推荐工具,剥离后的导体应如AS5457 定义的“可接受”。未经放大观察绝缘层时,绝缘不能有明显缺陷。 3.5.2.1 绝缘剥离力 (4.5.4.1) 对于规格为26-14的电线,绝缘剥离力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5.3绝缘同心度和壁厚 (见 4.5.13) 除非另有规定,同心度为70%。同心度要求适用于绝缘和成品电线,不适用于带-绕包结构。当有详细规范有要求时,最小壁厚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值。 3.5.4 成品线绝缘缺陷(见 4.5.6) 100%的成品线都应通过脉冲电介质试验或高频火花试验。试验应在电线收到线盘之前完成。 3.5.5 绝缘颜色标识 (见4.5) 成品电线的颜色见绝缘的颜色指定标示(见1.1)。标示符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绝缘底色,随后的数字(如有)表示条文、带或示踪线的颜色。电线的绝缘颜色标示符应列在MIL-STD-681,系统I(不同颜色代码用于底盘配线)。首选的颜色和可选颜色使用限制在具体详细规范中有说明。除非在详细规范中指定,绝缘的底色应符合MIL-STD-104,1类规定。调整孟塞尔颜色对绝缘底色有限制,可用于激光标记。条文、带或追踪线的颜色应符合MIL-STD-104,1级规定。条文或带颜色的标记代码应符合MIL-STD-681的规定。 3.5.6 绝缘识别喷印标识(见4.5) 除非细节规范另有规定,成品电线由喷印在外表面的标记来识别。标记之间间隔6-60英寸。不能热戳法或其它会穿透绝缘的方式来标记。 3.5.6.1部分编号标识 (见1.1) 电线上的第一个标识应为部分编号。 3.5.6.1.1颜色识别码缺省 产品型号中的颜色码在喷印标识时不做要求,可省略,但在所有引用文件中都有要求。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把颜色码包含在内(见1.1),如果有包含,则应全面,不能局部标出。 3.5.6.2制造商识别码 电线上第二个符号为制造商识别码,应符合《制造商商业和政府实体(CAGE)H4/H8内所列的标识符。 3.5.6.3 详细规范的版本号 电线的第三个标识为详细规范的最新版本号。如果详细规范没有编号,则不作要求。 3.5.6.3.1 提供最新修订版 除非在采购单上另有规定,至修订日开始,供应商有12个月时间按最新版规范提供产品;或从本文件(修订版A)发行日起12个月时间按本文件修订版提供产品。 3.5.6.4 电线喷印标识举例 以下为电线喷印标识的例子(色码部分见3.5.6.1): M22759/1-22 12814 REV A 3.5.6.5 标识颜色 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喷印颜色为绿色,符合MIL-STD-104,1类。如果用绿色难于区分,则喷白色。当成品电线外径为0.050英寸或更小,标识字符的垂直轴顺着电线方向排列;如果电线外径超过0.020英寸,标识字符的垂直轴线可以与电线轴线交叉,也可以顺电线长度方向排列。所有的字符应完整清晰。 3.5.6.6 条文标识 如果用颜色条文或颜色带,应符合MIL-STD-681规定。 3.5.7 绝缘径向伸长率(挤出PTFE或耐磨PTFE绝缘) (见4.5.1.2.3) 绝缘径向伸长率应符合表1。 3.5.8 绝缘电阻(见 4.5.7) 绝缘电阻应符合详细规范里的规定。 3.5.9 外径 (见4.5.3) 成品电线外径应符合详细规范里的规定。 3.5.10 重量(见 4.5.5) 成品电线重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5.11绝缘烧结状态 (见 4.5.37) 绝缘各层应符合详细规范对烧结状态的要求。 3.5.12 工艺(见4.5) 所有工艺细节应满足高级航空线生产要求。绝缘应无裂纹、开裂、不平整或异物嵌入。 3.6 成品电线性能要求 (见4.5) 3.6.1 标志的耐久性 (见4.5.9) 用于成品电线外表面的品喷印标识(见3.5.5 和3.5.6),应能承受多次循环周期永久性试验,重量应符合细节规范的规定。如果标识是在干净护套上或在编织示踪上(见 3.5.5 和 3.5.6),则不要求进行永久性试验。 3.6.2 绝缘绕包(见 4.5.8) 3.6.2.1 绝缘挤出("退绕试验") 电线的绝缘成分完全是挤出材料或聚酰亚胺镀层挤出材料,绝缘不能有裂纹。 3.6.2.2带绝缘或编织绝缘 (心轴试验) 电线用带子绝缘、编织绝缘或二者组合绝缘的,不能有断裂或绝缘击穿。 3.6.3 绝缘粘黏 (见4.5.10) 电线相邻圈或相邻层之间不能粘黏。 3.6.4 导体股粘结(见 4.5.30) 当详细规范有要求时,导体应有详细规范规定的总股数。从成品线上取19股(规格26-12)绞合的导体,按照4.5.30进行检查,无粘结单股总数加上试样中的金属粘结对和金属粘结组总数应不小于13。对于其它导体(如7股),总的无粘结单股总数金属粘结对和金属粘结组用不小于导体股数的0.70倍。 3.6.5 导体可焊性 (见 4.5.29) 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镀锡或镀银导体应通过可焊性试验。可接受焊接面要求见J-STD-002。镀镍导体不要求可焊性(见6.1) 3.6.6 绝缘收缩(见 4.5.14) 绝缘收缩应不超过详细规范的规定值。 3.6.7 绝缘低温电阻 (见 4.5.16) 绝缘应无可见的断裂或击穿。 3.6.8 绝缘热冲击 (见 4.5.17) 绝缘收缩率或伸长率不得超出详细规范规定的。绝缘层不能有火花。 3.6.9 吸湿 (见 4.5.15) 电线重量不应超出详细规范规定重量,染色长度不得超出规定值。 3.6.10 寿命周期 (见 4.5.19) 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不得改变绝缘颜色。不考虑标识颜色改变。做卷绕试验时,不能有可见的开裂或裂纹或介电击穿。 3.6.11 浸液试验(见 4.5.24) 成品电线外径不得超出规定值的5%。电线无开裂、击穿。 3.6.12 湿热阻抗(见4.5.25) 成品电线绝缘阻抗应符合详细规范。 3.6.13 表面电阻 (see 4.5.26) 成品电线表面电阻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 3.6.14 低烟性能(见4.5.27) 成品电线燃烧时应无可见烟雾。 3.6.15 阻燃性能(可燃性) (见4.5.18) 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一旦移除外界火源,则电缆3秒钟内自行熄灭。火苗蔓延长度不得超出规定值。 3.6.16 抗湿电弧 (见4.5.31) 当有抗湿电弧要求时,中型电线最少要用67根线,轻型电线64根线,用于潮湿介质试验。任何一束电线不得超过3根不合格。每根电线实际损坏面不得超过3英寸。 3.6.17 抗干电弧 (见4.5.32) 当有抗干电弧要求时,中型电线最少要用67根线,轻型电线64根线,用于潮湿介质试验。任何一束电线不得超过3根不合格。每根电线实际损坏面不得超过3英寸。 3.6.18 动态穿透力(见 4.5.33) 当详细规范中有动态穿透要求时,给定温度下应按照4.5.33进行最小平均动态穿透力(磅)试验。切割刀刃半径为0.005±0.001英寸。 3.6.19 抗水解(见 4.5.34) 当规范有抗水解要求时,绝缘不能出现电压击穿。 3.6.20 绝缘交联度验证/加速老化/短期热稳定(见4.5.21) 当规范有要求时,标识、颜色有变化或导体有裂口的都不合格。做弯曲试验时绝缘不能有裂纹或开裂或绝缘击穿。 3.6.21 热指数(见4.5.35) 当详细规范有热指数要求时,成品电缆应在规定时间和温度内测量热指数等级。 3.6.22 UV激光打标 (见4.5.36) 当详细规范要求UV激光打标时,成品电缆线外表应可用激光打标。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印记对比度应至少为55%。 3.6.23 连续长度 (见 4.5.28) 当对认证批次进行检查时,每个批次电缆的检查长度要符合表2(明细表A长度要求)或表3(明细表B长度要求)。除非用于生产认证批次的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每卷或每盘上的连续长度应按顺序标在盘上或卷轴上。 对于生产批次(见5.1.1),适用的明细表见详细规范里的规定。 表2 - 电线最低连续长度(明细表A要求) 线规格 (范围) 连续长度大于,需要检查的长度最小百分比 300尺 100尺 50尺 25尺 30-20 18-14 12-10 8-4 2-1 0-0000 50% 30% - - - - 80% 80% 50% 20% - - 100% 100% 80% 50% 50% 30% - - 100% 100% 100% 100% 表 3 – 电线最低连续长度(明细表B要求) 线规格 (范围) 连续长度大于,需要检查的长度最小百分比 500尺 250尺 100尺 50尺 25尺 30-6 4-2 1-0000 85% - - - 85% - 100% - 85% - 100% - - - 100% 4. 品质保障条款 4.1 检查责任 除非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供应商负责检查电线性能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可采用合适的设备检查产品性能。采购商或认证机构如认为有必要,有权按照标准执行品质检查以确认产品和服务符合描述要求。 4.1.1 承诺责任 所有项目皆应符合本产品标准的适用要求。本标准所设的检查项目应成为供应商成套检查体系或质量体系的一部分。未执行本标准要求的任何一项检查,不能免除供应商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责任。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有已知缺陷的材料,或者提交可能有缺陷或实际上有缺陷的材料,也不承诺买方接受有缺陷的材料。 4.1.2 检查分类 本规范要求的检查分为以下几类: a.供应商工艺检查 (见 4.3) b.资格检查(见 4.4) c.质量一致性检查(见 4.4.3) d.包装检查 (见部分 5) 4.2 标准试验条件 除非本规范或详细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测量和试验应在温度15-35℃(59-95℉),气压650-800毫米汞柱,湿度45-75%条件下执行。检测条件应尽可能相近以取得更好的可生产性结果。如果是用于仲裁,则温度、相对湿度、气压条件为25+0,-2℃(77+0,-3.6℉),50%±12%相对湿度,650-800毫米汞柱。 4.2.1试验、检查设备 供应商用于检测的设备应充足、精度高、质量好。供应商负责这些设备的准备和维护。其校正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应符合ANSI/NCSL Z540-1或相当标准。 4.3 工艺控制 供应商应按照AS9003或相当标准控制工艺。不要求独立的工艺证书,但认证活动有权按照AS9003标准检查供应商工艺。检查发现不符合将导致资格不被认可。 表 4 -认证与质量一致性要求 检查项目 要求 方法 组1, 2 & 3 质量一致性 工艺质量 一致性 导体材料 3.3.1 4.5.1.1 4.4.3.1 绝缘材料 3.3.2 4.4.1.2 4.4.3.1 导体和绝缘接头 3.4.1 & 3.4.2 4.4.3.2.3 4.4.3.1 绝缘瑕疵 3.5.1 4.4.3.2.4 4.4.3.1 绝缘径向伸长率 3.5.7 4.4.3.2.5 4.4.3.1 导体结构 3.4.1 4.5 1 导体伸长率 3.4.1.1.1 4.5.12 1 导体抗张强度 3.4.1.1.2 4.5.12.2 1 导体绞合 3.4.1.2 4.5 1 导体外径 3.4.1.3 4.5.2 1 导体电阻 3.4.1.4 4.5.11 1 绝缘结构 3.4.2 4.5 1 成品电线结构 3.5 4.5 1 绝缘剥离 3.5.2 4.5.4 1 绝缘颜色标识 3.5.5 4.5 1 绝缘识别喷印标识 3.5.6 4.5 1 绝缘电阻 3.5.8 4.5.7 1 外径5/ 3.5.9 4.5.3 1 重量 3.5.10 4.5.5 1 绝缘烧结状态 3.5.11 4.5.37 1 工艺 3.5.12 4.5 1 标识持久性5/ 3.6.1 4.5.9 1 绝缘同心和壁厚 3.5.3 4.5.13 2 绝缘击穿2/ 3.6.3 4.5.10 2 导体绞合附着力 3.6.4 4.5.30 2 导体可焊性 3.6.5 4.5.29 2 绝缘收缩5/ 3.6.6 4.5.14 2 绝缘低温电阻5/ 3.6.7 4.5.16 2 绝缘热冲击5/ 3.6.8 4.5.17 2 绝缘交联度/加速老化/短期热稳定性5/ 3.6.20 4.5.21 2 吸湿 3.6.9 4.5.15 2 绝缘绕包5/ 3.6.2 4.5.8 2 成品线绝缘缺陷 3.5.4 4.5.6 3 连续长度 3.6.23 4.4.4.1.3&4.5.28 4 使用寿命5/ 3.6.10 4.5.19 浸液试验1/ 3.6.11 4.5.24 湿热阻抗性能2/ 3.6.12 4.5.25 表面电阻 3.6.13 4.5.26 低烟性能2/ 3.6.14 4.5.27 阻燃性 3.6.15 4.5.18 抗湿电弧 3.6.16 4.5.31 抗干电弧 3.6.17 4.5.32 表 4 -认证与质量相符性要求(续) 检查项目 要求 方法 组1, 2 & 3 质量符合 工艺质量 符合 动态穿透力1/ 3.6.18 4.5.33 抗水解1/ 3.6.19 4.5.34 热指数3/ 3.6.21 4.5.35 UV激光打标1/ 36.6.22 4.5.36 1/ 不要求保留资格除非初次认证后材料有更改。 2/要求在初次认证后四年执行一次,除非材料有更改。 3/ 在热指数试验期间,初次资格认可不予保留。认证活动有要求时,供应商将在规律间隔时间里提供结论摘要。 4/ 对于镀银导体,四年做一次检测,除非初次认证后材料有变更。 5/除非详细规范有规定,认证试验仅由认证活动执行(见4.4)。但供应商(制造商)仍要执行规定的质量一致性检查。 4.4 资格检查 资格检查包括初次资格检查(4.4.1)和资格保留检查(4.4.2)。认证活动应执行表4中的测试,并将数据包提供给供应商。不要求供应商执行这些试验。但供应商(制造商)仍要执行规定的质量一致性检查。 4.4.1 初次资格审查 初次资格审查包括本规范的所有试验和检查,除了包装之外。执行检查应是认证活动授权的合格申请人的责任(见6.3)。认证机构应书面授权申请人根据本规范开始执行认证审查。申请人应提交试验报告、证书、试验样品或未试验的产品(有要求时)至认证机构(见4.4.1.3)。证书应为政府表DD表1718,《合格产品证书》或类似证书。证明合格的详细试验报告应按照要求提交给认证机构(见6.1)。 4.4.1.1初次认证审查取样 从认证批次连续长度上取一段成品电线(见3.6.20)。除了4.4.1.2用相似电线做认证,成品线样品的长度应符合表5的要求。样品可以是规定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规格。 表5 – 认证线长度要求 规格范围 长度(英尺) 30-28 200 26-20 200 18-14 200 12-10 100 8-4 100 2-更大 100 4.4.1.2 用相似电线样品做初次认证 相似电线指材料、结构相同,导体不同的电线。这种情况下,认证申请人可以从表6中所列的相似组按4.4.1.1方法选择详细规范中任何一个或多个规格范围。成品电线样品认证应采用相同线规格范围的、只有导体不同的电线。同时,用于认证的相似电线比用于全试验的电线要求更严格,全试验电线样品应达到相似电线的严格要求(如,如果成品电线样本耐压150℃,认证用的相似线耐压200℃,则要求耐压150℃的电线要能通过200℃的热冲击试验,证明符合200℃耐压要求)。结构要求低的导体性能改进不能作为高要求试验报告的一部分。表6中相似组范围外的电线应与认证机构协商后才能用于检测。 表 6 - 认证线相似组 组 详细规范 组 详细规范 组 详细规范 1 /1,/2 7 /16,/17 13 /81,/82 2 /5,/6 8 /18,/19 14 /83-/88 3 /7,/8, 9 /28,/29,/30,/31 15 /89,/90 4 /9,/10,/20,/21 10 /32,/33,/44-/46 16 5 /11,/12,/22,/23 11 /34,/35,/41-/43 17 6 /14,/15 12 /80,/91,/92 注: 为判断结构的统一性,类似版本规范里,导体外径或重量轻微不同导致的差别不应认为是电线结构不同。 4.4.1.3认证结果和样品提交 除非认证活动另有规定(见6.1),供应商只需提交证书复印件。试验报告格式由认证机构规定。当认证机构有要求时,供应商应提交试验样本和/或未试验的样本。认证活动应规定要提供何种类型试验样品,样品如何标识和包装。未试验的样品应从供应商试验过的同一批次或多批次电线上取,并用牢固清晰的标签注明下列信息。标签必须盖有供应商和/或认证活动指定的质量保证代表(QAR)印章,作为生产商正常生产能力的代表样品。不接受没有印章的样品。 认证用样品: 电线, 电线,电力,氟聚合物绝缘,铜或铜合金 详细规范部分号: 制造商名称及代码(出版物H4/H8): 制造商部分号: 样品生产地点及日期: 提交信息:由(名称)(日期)提交用于认证检测,按照AS22759要求在(参考授权字)授权下 材料成分: 如有特殊要求,应提交材料的详细说明、主要制造商名称和电缆基础材料配方(认证活动不会泄露该信息)。 4.4.2 资格保留 初次认证后每隔2年年检一次。认证活动可能设定不同的资格保留有效期。供应商在2年有效期结束后30天内未提交资格保留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则可能导致其产品从《合格产品清单》(QPL)上撤除。 4.4.2.1 认证试验和样品保留 表6中所列的相似组中应有一个线规格用于试验。样品应从当前产品中采取并根据表4进行检查。 4.4.2.2 资格保留审查程序 供应商应在要求间隔时间里提交资格保留数据。除非认证活动另有通知,数据的格式应和初次认证时相同。不要求认证机构发布开始资格保留审查授权通知。认证机构有权监督试验,有权索取试验和/或未试验的样品,但索取通知应在资格保留间隔期前六个月交给供应商。 4.4.2.3审查失败的影响 如果审查失败,应提交样品代表线或用同样材料、工艺生产的电线,用于质量合格审查,直到查明失败原因,认证方同意该原因对电线符合要求不产生影响。 4.4.2.4 证书保留资格 如果从上次资格保留间隔期开始就没有任何生产,则资格保留用完整的政府DD表1718,《产品合格证》。该表应于资格保留有效期内交给认证机构。如果上交合格证之后又恢复生产,生产商应在该生产批次上做资格保留试验,并按要求提交报告。不允许连续两次用提交合格证的方式保留资格。 4.4.3 质量一致性工艺控制审查 4.4.3.1 质量合格工艺控制审查 该审查包括质量相符性试验和一些在成品线上无法执行的检查,这类检查只能在收到货后或生产运行期间的适当时候进行。所要求的工艺控制审查试验列于表4中。所有批次的电线都应执行工艺控制检查。导体质量一致性符合MIL-C-22909,用ASQC Z-1.4替代 MIL-STD-105, ASQC A8402替代MIL-STD-109, ANSI-Z540.1替代MIL-STD-45662。. 4.4.3.2 采样 4.4.3.2.1 导体样品 绝缘之前取三段导体,每段十尺,用于做成品线导体代表样品。 4.4.3.2.绝缘样品 挤出绝缘之后取三段代表每个检查批次的样品。如果有使用非支撑带、玻璃带或玻璃绳,则应该在使用这些带子之前取样。 4.4.3.2.3 接头样品(见4.5.1.4) 如果导体有接续、绝缘带有接续,应取样品用作连接一致性检查。如果是用于认证的线,认证方代表可能在绝缘工序时视察生产商的连接方式。选择4.1的方式也可以。 4.4.3.2.4 绝缘瑕疵样品(见 4.5.1.3) 如果有要求检查绝缘瑕疵,则在绝缘之后、使用附加层之前,对电线进行100%的检查。任何有绝缘击穿的部份应先砍掉或除去,之后再进行检测。 4.4.3.2.5 径向伸长率样品(见 4.5.1.2.3) 如果使用聚四氟乙烯(PTFE)绝缘或抗磨损(矿物质填充)PTFE绝缘,则绝缘之后每批采五段样品。其它绝缘不要求检测径向伸长率。 4.4.3.3 拒绝和重新执行工艺控制检查 本段落要求不适用于新生产的导体或未进入工序的绝缘材料或绝缘瑕疵。当从生产线上取下的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应停止本批次生产,直到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如果改进后在问题批次上继续生产,则应重新执行工艺控制检查。在问题批次上采取改进措施应事先与采购商沟通。 4.4.4成品线质量合格检查 成品线质量检查应包含表4(组1-4)的所有检查与试验。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批次的电线都应执行该检查。 4.4.4.1 成品线质量检查采样(组1和2试验) 对于本规范,以下适用: a. 批次: 检查的批次应包括用于单次检查的一个号里的所有电线。 b. 产品单元: 产品单元应为采样批次里的连续长度。 c. 样品单元 (表4 组 I 和II 试验):用于组1和2试验的样品,除了组I绝缘电阻试验,应是从检查批次上随机选取的单根成品线段,长度足够用于检查和试验。除非另有规定,除了绝缘电阻,用于表4中组I试验的样品单元长度应为20英尺;用于组II试验的样品应为25英尺。不能从单个产品单元上截取超过一个样品单元的电线用于各组试验。 d. 用于绝缘电阻试验的样品单元(表4组I):用于组I绝缘电阻试验的样品单元应是随机从已经通过组3电介质试验的成品电线上截取的长度至少为26英尺的电线。只要电线长度足够,样品可在盘上检测或从盘下进行检测。 4.4.4.1.1成品线检查数量和验收数量(AQL)(组1和2试验) 对于组1,包括绝缘电阻试验,检查数量应为S-2,缺陷率为6.5%,符合ASQC-Z1.4和本规范规定(见6.2)。对于组2,检查数量为S-3,缺陷率为1.5%。 4.4.4.1.2 绝缘瑕疵试验采样与验收(表4组3) 每个成品电线及每段成品电线都必须进行绝缘瑕疵试验。如果绝缘击穿,停止试验或标出未试验的部分或砍掉击穿的部分。当合同或订单有规定时,绝缘击穿,未试验的电线,或经过少于或多于规定数目脉冲或周期的电线,允许用剥离绝缘方式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方式标识出来,代替砍断电线。 4.4.4.1.3连续长度采用与验收(组4) 该检查应按照4.5.28要求执行。 4.4.4.2成品线工艺控制不合格影响 成品线质量合格试验一直延续到工艺控制样品采样失败调查,除非确认该批次所有产品都符合表4要求,否则不能够最终验收该产品。 4.4.4.3 一致性不符批次 与一致性不相符批次的处理应符合ASQC-Z1.4.(美国质量控制协会)。 4.5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样品都应仔细检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范和适用的详细规范中关于特殊试验方法没有覆盖到的要求。特殊试验方法未涵盖的要求认证时要有证书。认证活动有权要求用于证书的证明文件。 4.5.1工艺控制检查试验方法 4.5.1.1 导体材料 用于证明导体符合要求的试验数据或控制工艺应按要求提交给认证机构。原材料供应商的合格证明或可代替进行试验。 4.5.1.2绝缘材料 绝缘材料样品应进行下列试验。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证明也可代替这些试验。 4.5.1.2.1 非支撑带的抗张强度和伸长率 只要宽度没有限制,非支撑带应按照ASTM标准D882,方法A或B执行抗张强度和伸长率试验。 4.5.1.2.2挤出氟绝缘或护套抗张强度和伸长率 除非另有规定,应从导体上小心剥下绝缘样品或护套样品,按照MIL-STD-2223 方法2001执行抗张强度试验和伸长率试验,用于检测聚偏二氟乙烯样品的张力设备的电动驱动夹的行程速度为10±2英寸/分。 4.5.1.2.3 径向伸长率(仅适用于挤出PTFE或抗磨PTFE绝缘) 本试验测量绝缘薄片的圆周(径向)方向的伸长率,按照MIL-STD-2223 方法2005执行。 4.5.1.2.4非支撑带绝缘强度 非支撑带样品应执行ASTM标准D149的短时间试验。应使用外径1/4英寸的不锈钢电极和大约1/32英寸半径的边。半径应精确,应在光学比较仪上检查。电压应以约500伏/秒的速度升高。带子应在油介质中检测。油应符合MIL-L-23699的规定。 4.5.1.2.5 非支撑带比重 带子样品应执行ASTM 标准 D 792方法A试验。应在水中加入适当的渗湿因子以使样品表面完全弄湿。 4.5.1.2.6 含有玻璃纤维绳和带的PTFE 将称好重量的玻璃纤维样品放入700℃的马弗炉中燃烧4个小时。将残渣冷却并称重,损失的重量即为PTFE玻璃绳或带的重量。 4.5.1.3绝缘瑕疵 运用一下方法之一确定主绝缘瑕疵的位置。每条线都应该进行本实验,任何显示有绝缘击穿的部位都应该砍掉。试验电压在详细规范中有规定。 4.5.1.3.1 绝缘火花试验 在绝缘之后,绕包其它材料之前,电线应通过火花试验,电压和频率见详细规范。电极可以是珠链或和与大部分绝缘表面能紧密接触的细孔结构的装置。电极长度和线的移动速度应是能使绝缘承受电压至少0.2秒。 4.5.1.3.2 绝缘脉冲击穿试验 按照脉冲击穿试验方法进行(见4.4.6.1)。除非细节规范另有规定,电压为6.0(峰值)。 4.5.1.3.3绝缘高频火花试验 按高频火花试验方法进行(见4.4.6.2)。除非另有规定,电压为4.2kV(rms) 4.5.1.4导体或绝缘连接 要求有连接一致性证明书。证明一致性的试验数据或工艺控制应按要求提交给认证机构或采购商。 4.5.2导体外径 导体外径按照MIL-STD-2223 方法 5001测量。 4.5.3 外径 成品电线外径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 6001测量。用于认证时,用在线测外径方法提供大概结论,提交给认证方。 4.5.4绝缘剥离 使用推荐工具按照AS5457规定的方法剥离聚英。绝缘剥离后不触摸导体,导体按照AS5457进行检查。 4.5.4.1 绝缘剥离力 从电线上剥离厚度为0.25英寸的绝缘薄片,剥离力按照ASTMD3032部分27. 4.5.5重量 按照MIL-STD-2223 方法6002程续I测量每批成品电缆的重量。按照程序I称重不合格的电缆应根据程序II处理。所有不符合细节规范要求的线盘或线轴都不予接收。经过程序II处理的电线不适合进行质量相符性试验采样。可用任一种方式提交合格数据及校正措施(如果有)。 4.5.6成品电缆绝缘瑕疵 使用以下一种方法检测瑕疵。每条成品线都必须进行试验,绝缘任何有击穿的部分每端都应砍掉至少2英寸的电线。 4.5.6.1脉冲电介质试验 成品电线应根据MIL-STD-2223方法3002在规定电压下进行脉冲电介质试验。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脉冲电压(峰值)为8.0kv。 4.5.6.2 高频火花试验 也可执行3KHz高频火花试验(依据MIL-STD-2223 方法3008)代替脉冲电介质试验进行成品电线瑕疵检查,除非细节规范有规定,高频火花试验电压为5.7kV(rms) 4.5.7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试验依据MIL-STD-2223方法3003执行。 4.5.8 绝缘卷绕 卷绕试验按照以下方法执行: 4.5.8.1​ 挤出绝缘 ("退绕试验") 电线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2003试验,线规格为4和更小规格的应自己退绕。线规格为2和更大的,心轴的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里的规定。空气箱温度应符合详细规范里规定的。 4.5.8.2带绝缘或编织绝缘(心轴试验法) 卷绕试验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2002执行,心轴尺寸应在详细规范里规定。每段样品都必须做湿介质试验。 4.5.9 标识持久性 产品标识和电线色标的持久性应按照MIL-STD-2223方法6004在20-25℃(68-77℉)下评估。 如果绝缘上的条纹、带或喷印标识有一条擦去或涂去的连续线,则该样品不合格。每个样品单元应有三个样品用于试验,任何一个样品不合格则该样品单元不合格。 4.5.10绝缘烧结 应按MIL-STD223方法4007执行绝缘烧结试验。温度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4.5.11导体电阻 导体直流电阻应按照MIL-STD-2223方法 5003测量,除了规定电线应在干燥没有浸液下进行试验。 4.5.12 导体伸长率和抗张强度 按照以下试验方法检测导体伸长率: 4.5.12.1软铜或退火铜导体 按照MIL-STD-2223 方法 5002执行软铜或退火铜导体伸长率试验。 4.5.12.2 高硬度铜合金导体 按照 MIL-STD-2223 方法 5002执行高硬度合金导体伸长率和抗张强度试验。 4.5.13绝缘同心度和壁厚 绝缘同心度和壁厚按照MIL-STD-2223 方法 6003进行测量。 4.5.14 绝缘收缩率 按照MIL-STD-2223方法4005执行收缩试验。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绝缘收缩测量应测最长的距离,即绝缘任何层,包括护套(如有),已从导体两端缩回,也就是,最后取得的最大收缩量,作为样品的收缩率。 4.5.15 吸湿 吸湿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1005执行。程序I (B) 或II (A)应在适用的详细规范里规定。 4.5.16绝缘低温性能 低温试验(冷弯曲)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 2004执行。 4.5.17 绝缘热冲击 热冲击电阻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4004执行。对于本试验,绝缘为包覆在导体上的所有层,如主绝缘、所有带子、编织和护套。 4.5.18可燃性 按照以下方法执行可燃性试验: 4.5.18.1 装置 燃烧箱大约1尺长宽×2尺高,顶部和前面有开孔,用于燃烧时充分通气但防止气流。箱内有可以将样品在一个垂直板上绷直并与水平成60°倾斜的装置,垂直板与箱体背面平行,距离大于6英寸。试验燃烧器应为本生灯类型气燃烧器,有1/4英寸进气口,底座有调节气流的针阀,3/8英寸槽,大约4英寸长在气流进口上。燃烧器顶部装有翼型火焰扩散器,扩散器有1/16英寸×2英寸开口。 4.5.18.2步骤 一段长24英寸的样品线,在距离底部8英尺处做标记,作为火焰接触点,样品线用夹子绷直固定,与水平位置成60°倾斜。调整燃烧灯,使其蓝色火焰为2英寸高,温度为955℃±30℃(1751℉±54℉),用热电偶高温计测量。燃烧灯与样品成90°角,火焰扩张器与样品轴线平行,火焰尖穿过线,火焰中段接触到与8英寸标记。线规30-18的火焰接触时间为15秒,16-12的为30秒,10-4的为1分钟,更大尺寸的为2分钟。差不多时间到了,移除火焰,测量并样品燃烧持续时间和燃烧长度。当详细规范有要求时,电线的燃烧部分应执行燃烧后电介质试验,符合4.5.18.3要求。当详细规范另有规定时,规格24和更小的电线样品烧断了,只要其达到相应的火焰蔓延限制和火焰持续时间,则不认为样品失败。 4.5.18.3燃烧后电压试验 当要求燃烧后做电压试验时,从燃烧试验取下样品,水平紧紧固定,使燃烧部分容易接触如图4所示的平板夹。下接触平板应放置在线的正下方,并和电线离火焰最近的那边绝缘的燃烧部位中心1/2英寸接触。上接触平板放置在样品顶端,直接盖住底板,在顶板上施加1/4磅的重量,直接压在样品位置上,保证顶板接触到燃烧区域。然后在导体和平板夹之间施加规定电压。电压在半分钟内从零匀速升高到规定值,之后维持约1分钟,然后在半分钟内匀速降为零。试验中样本应无电压击穿。 图4 -燃烧后电压试验用接触平板夹 4.5.19 寿命周期 按照MIL-STD-2223 方法 4001,在规定温度下执行试验120小时(除非另有规定)。心轴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做弯曲试验之前应做颜色标识持久性试验(3.5.5)。弯曲试验按照4.5.22执行。电压试验按4.5.23执行。 4.5.20导体麻坑 燃烧完进行电压试验后,去掉绝缘,检查导体是否有麻坑(见6.2.3)。 4.5.21 绝缘交联度验证/加速老化/短期热稳定性 按照MIL-STD-2223 方法 4003执行试验。心轴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心轴尺寸和重量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弯曲试验按照4.5.22执行。电压试验按照4.5.23执行。 4.5.22 弯曲试验 弯曲试验按照MIL-STD-2223 方法2006执行。心轴尺寸和重量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4.5.23电压试验 电压试验按照MIL-STD-2223 方法 3005在详细规范规定的耐压下执行。 4.5.24浸液试验 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浸液试验按MIL-STD-2223方法 1001执行,使用表7规定的液体。 4.5.25湿性阻抗 湿性阻抗试验按照 MIL-STD-2223 方法1004执行。 4.5.26 表面电阻 表面电阻按照MIL-STD-2223 方法 3004执行。 4.5.27 低烟性能 低烟试验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4008执行。应无可见烟雾。 4.5.28长度连续性 供应商提供的认证批次(见4.4.1)和生产批次(见4.4.4)合格证证明电线连续长度符合要求。如果认为有必要确认长度确实符合要求,认证方有权检查电线批次或供应商工艺。由于绝缘瑕疵没有砍断电线,电线上留有标识或绝缘剥离或标示未检测部分或未恰当测试部分,这些标记应视为完全割断电缆。 4.5.29导体可焊性 可焊性试验按照MIL-STD-2223方法5004执行。除非详细规范另有规定,5个样品,AWG10和更小规格的,应进行可焊性试验。按照J-STD-002检查焊接区。 4.5.30导体绞合粘结性 导体绞合粘结性试验应按照MIL-STD-2223 方法5005执行。 4.5.31 耐湿电弧性 按照MIL-STD-2223 方法3006执行本试验。测量成束电线轴向损坏长度。 表7 -成品线试验液 取消1985年10月26日的MIL-A-8243D适用规定,按照AMS1424执行。美国空军认可AMS1424替代MIL-A-8243。但是,美国空军不能使用任何含有乙烯乙二醇的除冰液/防冻液(USAF/CE;1992年3月31日,《禁止采购对环境有损害的除冰化学物质》)。DoD提议更改应提交至DoD采纳部门,美国空军,ASC/ENOI, 2530 Loop Road West, Wright-Patterson AFB, OH 45433-7101)(地址) 试验液体 试验温度℃(℉) 浸泡时间(h) A. MIL-A-8243抗霜和防冻化冻液,原液 48-50 (118-122) 20 B. MIL-A-8243抗霜和防冻化冻液,稀释液60/40(原液/水比例) 48-50 (118-122) 20 C. MIL-C-43616洗涤剂,飞行器表面,I型 48-50 (118-122) 20 D. ASTM D1153甲基异丁酮(用于有机镀层) 20-25 (68-77) 168 E. SAE AS 1241航空用防火液压机液体 48-50 (118-122) 20 F. MIL-L-7808润滑油,航天器,涡轮发动机,合成基 118-121 (244-250) 0.5 G. MIL-C-87937洗涤剂,太空设备用,II型或IV型,原液 63-68 (145-154) 20 H. MIL-C-87937洗涤剂,太空设备用,II型或IV型,稀释液25/75(原液/水比例) 63-68 (145-154) 20 I. ASTM D 471橡胶性能标准检测法,燃料A 20-25 (68-77) 168 J. ASTM D 471 橡胶标准检测法,燃料D 20-25 (68-77) 168 K. ASTM D 471,橡胶标准检测法,1号油 20-25 (68-77) 168 L硝酸盐酯,符合MIL-C-47220 IV型或相当标准 20-25 (68-77) 168 M. MIL-G-3056,汽油,无人战斗机 20-25 (68-77) 168 N.润滑油,飞行器,涡轮发动机,合成基,MIL-L-23699 48-50 (118-122) 20 O.液压机液体,石油基,航空导弹和大炮 MIL-PRF-5606 48-50 (118-122) 20 P.异丙醇,ASTM D 770 18-20 (64-72) 20 Q.汽轮机燃料,航空,JP-4级,MIL-DTL-5624或涡轮机燃料,航空,燃油型,JP-8,MIL-T-83133或喷气式A,航空涡轮燃料用ASTM D 1655标准规范 18-20 (64-72) 20 4.5.32 抗干电弧 按照MIL-STD-2223方法 3007执行本试验。测量成束电线损坏长度。 4.5.33 动态穿透阻力 按照ASTM D 3032 部分22执行本试验。 4.5.34 抗水解 按照详细规范和AS4373方法602执行本试验。 4.5.35 热指数 按照ASTM D 3032部分14在规格为20的电线上执行本试验。 4.5.36 UV激光打标 在0.6J/cm2±0.1J/cm2剂量下执行本试验。应按照AS4373方法711对比辐射量。对比量(CL)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CL=(低绝缘反射系数-激光标识反射系数)×100/底绝缘反射系数 4.5.37绝缘烧结态 按照ASTMD4591执行本试验。- 5. 包装 5.1 包装(见 6.3) 运输包装材料应符合部分5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线包装应做如下标识: 部分号: M22759/1 -22 - 9 生产商代码: 12814 详细规范版本: A 详细规范日期: 2001-07 5.1.1连续长度包装 除非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电线连续长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除非合同或订单另有规定,每盘或每卷电线的连续尺数应按顺序标在盘上或卷上。测量电线连续长度时,电线上留有标识或绝缘剥离或标示未检测部分或未恰当测试部分,这些标记应视为完全割断电缆。 5.1.2政府采购 如果是政府采购,包装应符合合同或订单要求。除非另有规定,线轴筒径应符合表8规定。如果包装材料由DoD人员指定,则该人员应联系包装单位详细告知必要的包装要求。包装要求由军事部门或国防部或军事部门系统管辖的存货控制点的制定。包装数据可从管理军事部门或国防部的包装文件、光盘上索引,或联系包装负责单位取得。 表 8 -线轴和卷轴筒径 线规格 最小筒径 (为成品线外径的最小倍数,除了5.1.1.1) 30-14 12-10 8-1 0-0000 50X 40X 30X 20X 5.2非政府采购 如果是非政府采购,按订单提供成品。 6. 须知 本部分包含一些有用的概述信息或解释说明,非强制性要求。 6.1 使用 本规范的电线可用于符合要求的任何地方。电线适用于安装在符合AS50881有性能要求限制的航空电力系统中。 6.2 定义 6.2.1 温度等级 温度等级在详细规范中列出,代表导体或绝缘系统最高推荐运行温度较低值。最高环境温度应电线额定最高温度减掉由于导体运行升高的温度。这是使用相应型号电线的可接受温度上限。用户应考虑这些温度等级的时间-温度关系。AS50881是关于适用温度等级推荐值的文件。 6.2.2 规格设计 本规范里导体规格和相应的电线规格设计参照电子和航空行业里转播线用绞合导体使用方法(见ASTM B 286,《电子设备用转播线铜导体的使用》)。应注意到这些规格和规格设计与实心线和实心绞合的AWG规格不完全相同。本规范的大部分绞合导体的外径和截面积与AWG同样规格的实心导体仅大体上接近。连接电缆终端时,导体的圆密耳面积和导体外径应考虑在内。MIL-W-29606定义的导体与SAE航空终端标准相符合。 6.2.3 麻坑 麻坑指导体表面上肉眼可见的小洞或小孔。变色(如金属化合物变色)或由于镀锡引起的表面变化不认为是麻坑。 6.2.4标识 标识符合本规范要求。其它标识由采购方规定(见AS50881). 6.2.5电线可焊性 本文规定的导体绝缘之后应可焊接。参考AS4461获取更多说明。 6.2.6 严重瑕疵 严重瑕疵指经验和判断表明,单独使用、维护或依赖本产品时,该瑕疵会造成危险或不安全情况,或影响如船舶、飞机、坦克、导弹或航空设备等功能发挥的瑕疵。 6.2.7瑕疵 指任何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 6.2.8 主要瑕疵 主要瑕疵指除了严重瑕疵之外,会导致故障或降低产品稳定性的瑕疵。 6.2.9 微小瑕疵 微小瑕疵指本质上不影响产品的可用性,或与既定标准有些偏差的瑕疵。 6.3 订单数据: 6.3.1 招标信息(见 5.1) 除非另有规定,应在采购订单发布有效期内根据最新版本提交产品(见3.5.6.3.1)。 6.3.2招标文件中应含有下列信息: a. 标题、编号,包括本标准版本号、日期 b. 适用标准的编号,包括版本号、标题、日期 c. 适用标准部分号(见 1.2.1) d. 颜色要求(见 3.6.4) e. 电线数量 (见 5.1.1). f. 包装要求 g. 其它,如有本规范外其它可选择的条款: (1)除规范4.1外的检查责任 (2),如有,可不接受一致性证书(见4.6.2.1, 4.6.2.3.4, 和4.6.3.20)。声明应包含提交的试验明细表。 (3) 如果有,电压试验失败标记或不规范剥离绝缘或其它合同规定的方式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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