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记录一个时代--李大同和冰点事件

2009-12-26 44页 pdf 165KB 662阅读

用户头像

is_633876

暂无简介

举报
记录一个时代--李大同和冰点事件 记录一个时代--李大同和冰点事件 2006年9月20日是《冰点》周刊第 600期刊登的日子,我也加紧整理半年 前的“冰点事件”,目的一个是怕这个近几年最大的封锁新闻自由的案例不至于 迅速消失在中国人的视野中,也为了回忆我们伟大的《冰点》编辑李大同先生, 使他时时刻刻为了让中国人看到真实的社会而不懈的奋斗。长话短说,下面我就 摘录几篇文章和报道使大家对“冰点事件”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声明:所有摘录文章或报道全部来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人观点,文责自负。 一、起因 冰点因刊发下面这篇文章...
记录一个时代--李大同和冰点事件
一个时代--李大同和冰点事件 2006年9月20日是《冰点》周刊第 600期刊登的日子,我也加紧整理半年 前的“冰点事件”,目的一个是怕这个近几年最大的封锁新闻自由的案例不至于 迅速消失在中国人的视野中,也为了回忆我们伟大的《冰点》编辑李大同先生, 使他时时刻刻为了让中国人看到真实的社会而不懈的奋斗。长话短说,下面我就 摘录几篇文章和报道使大家对“冰点事件”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声明:所有摘录文章或报道全部来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人观点,文责自负。 一、起因 冰点因刊发下面这篇文章而遭中宣部的停刊整顿,我们一起来看下这篇文 章到底有没有问吧。 冰点特稿第574期 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 2006年01月11日 中山大学教授 袁伟时 21世纪的中国人,面对的是顺之者昌、逆之者困的全球化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现代 化事业进入了关键时刻。在这个年代,决定公民和国家发展成败的最重要条件是制度环境,但公 民的心智状态对自己乃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历了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三大灾难后,人们沉痛地发 觉,这些灾难的根源之一是:“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20多年过去了,偶然翻阅一下我们的 中学历史教科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们的青少年还在继续吃狼奶! “以史为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言。屈辱、挫折、 兵连祸结、前仆后继,一部中国近代史蕴藏着多少血泪和经验教训!我们有责任将历史真实告诉 我们的青少年,让他们永志不忘。这是帮助他们成为现代公民的必由之路。如果天真纯洁的孩子 吞食的竟是变味乃至有意无意假造的丸丹,只能让偏见伴随终生,甚至因而误入歧途。 现在是正视我们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的时候了。现从几个具体的历史事件谈起。 火烧圆明园是不是无法避免的? 火烧圆明园是英法侵略军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事情为什么会弄到如此地步?140多 年过去了,我们理应冷静地考察双方的应对得失,吸取教训,让各国人民更好地共处。这一事件 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恶果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的《中国历史》第三册,是被普 遍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它是这样评述这次战争的: 一、关于战争起因。 这部教科书写道:“1856年3月,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潜入广西西林地区胡作非为, 被当地官吏处死。这就是所谓的‘马神甫事件’。后来,法国以此为借口,伙同英国发动侵略战 争。同年10月,广州水师在中国商船‘亚罗号’上,缉捕了海盗和水手。英国领事无端干涉, 硬说‘亚罗号’是英国船要求中国方面释放被捕的人,并向英方赔礼道歉。两广总督叶名琛怕事 态扩大,释放了被捕的水手,但拒绝道歉。这就是所谓的‘亚罗号事件’。1856年10月,英国 首先挑起战争,炮轰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 这里说的亚罗号事件大体符合历史事实。至于杀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广西西林代理知县张鸣凤所 杀的。直至法国公使查问,张鸣凤仍然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致使广西按察使和两广总 督到了1858年初还信以为真,据此回答法国公使和上奏朝廷。 1844年10月订立的中法《黄埔条约》规定,法国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双方“议定界址 内”活动,“法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 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 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传教,《黄埔条约》订立后仍不离开,这是违反条约的错误行 为。但把他处死,显然是西林地方官员的行为,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 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罪。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 理亏。教科书对此事的评述是不准确的。 还要指出,教科书只字不提引发这次战争的两条根本原因:一是英国政府要求清政府忠 实履行《江宁条约》的规定,其中重要一点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让洋人进 城,现在看来,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当时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尽管也有过大小不一的纠纷, 但都一一化解,没有酿成巨祸。惟独在广州,却惊动朝野上下,闹得天翻地覆,开各地反入城斗 争的先河,历时十多年无法解决,直至兵戎相见。 二是《望厦条约》规定:“所有贸易及海关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 两国派员公平酌办。”《黄埔条约》亦规定:“若有应行更易章程条款之处⋯⋯核计满十二年之 数,方可与中国再行筹议。”修改有关的通商条款,本属平常外交事务,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 深了双方的矛盾。 关于挑起这次战争的原因,当时的有识之士就有所反思。深悉内情的薛福成沉痛地说: “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见大吏,借以通隔阂、驭商民,乃粤民一激再激,叶相(叶名琛)复一误再 误,使拱手而有粤城⋯⋯益知中国易与,遂纠法、俄、美三国兵船北上,驶入大沽,阻我海运, 立约而还⋯⋯粤民激于前此大府议和之愤,万众一辞,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为快,屡请 屡拒,纷纭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约,皆成于此,由今观之,甚无谓也。”晚清曾国藩、 李鸿章、冯桂芬、郭嵩焘等人屡以“勿以小嫌酿大衅”相告诫,其中就包含了以广州反入城斗争 为开端的惨痛教训。 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就比大陆编得高明。它把这次战争的起因 归结为四点:1.外人入城问题。2.续修条约问题。3.阿罗号船事件。4.马赖神父事件。这样 说符合历史实际,无损中国国家利益,有利于年轻一代学会冷静地分析历史问题,显示出编者是 合格的历史学家。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不向这些本国的同行学习呢? 二、关于战争过程。 1858年,大沽被占,英法侵略者兵临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国先后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 津条约》。虽然丧失了不少权利,问题总算有个着落,双方还议定翌年在北京互换批准书,彻底 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 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纯属程序性的最后一步还会节外生枝,招来更大灾祸!教科书是这 样写的:“1859年,英国公使和法国公使各率一支舰队北上大沽口,准备进京换约。清政府指 定换约代表由北塘登陆,经天津至北京,并要求各兵船武装人员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却仗恃武力, 坚持要从大沽口溯白河进京。他们蛮横地率舰队闯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开炮打击入侵 者。炮弹准确地落在侵略军的军舰上,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其余三艘挂起白旗逃跑了。在 炮战的同时,侵略军900人企图登陆,也被打退。侵略军死伤几百人。大沽一带人民冒着枪林弹 雨,给战士送饼送面,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在编者笔下,这是一曲爱国英雄进行曲,主角 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可是,稍加推敲,便有很多疑问。 从后果看,这一仗显然打错了。翌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圆明园被烧。 续订《北京条约》,不但规定原订的《天津条约》继续有效,还招来其他新损失:对英法的赔款 分别由四百万两和二百万两一律增至各八百万两;割让九龙司;允许法籍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 “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为日后连绵不断的教案种下祸根。如果不打, 不是对中国更有利吗? 人们理所当然应该追问:公使走哪条路进京,真有那么重要,乃至不惜一战?双方意见 分歧有没有认真交涉?真的是士兵自行开炮还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前者,这是触犯军纪造成严重 后果的大错,能算是爱国英雄的义举吗?如属后者,是奉了什么样的命令? 复查史实,这根本不是什么爱国英雄的壮举,而是愚昧的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亲王犯下 的大罪。而且分歧不是教科书说的走哪条路进京,而是要英法使者绕个大弯进天津。当时在僧王 幕下的郭嵩焘在日记中留下这样的记录:1859年4月10日“怡亲王至营⋯⋯言奉旨密商一语: 如夷人入口不依规矩,可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须是名正言顺,须缓缓 商之。怡邸愦愦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绕道至天津⋯⋯辩论再三始定局,附 片奏明。” 《北京条约》订立后,他更具体叙述了当时的情况:“夷祸成于僧邸之诱击。去岁之役, 先后奉诏旨十余,饬令迎出拦江沙外晓谕。洎夷船入内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谕。去衣冠自称 乡勇,薄而击之。仆陈谏再四,又虑语言不能通晓,两上书力争。”曾国藩对他的幕僚说过:“咸 丰九年,洋人来换和约,僧忠亲王诱而击沉其船,天下称快。十年,夷人复至⋯⋯京师不守,几 丧天下。某谓僧邸此败,义当杀身以谢天下矣。”他们说的情况,同当时在现场的英国公使卜鲁 斯的如出一辙。英法军舰6月16日已经到达,直到25日早晨才接到直隶总督恒福的照会, 而当时军事行动已经开始。这些史料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点: 1.咸丰皇帝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让官兵假扮乡勇,“悄悄”袭击洋鬼子。同时,他 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晓谕”洋人,先礼后兵。 2.僧格林沁忠实执行了“悄悄击之”的旨意,但没有事先晓谕;也坚决拒绝手下大臣的 劝阻;并且是要洋人从北塘登陆,绕道至天津的设计者。 3.对这一丧权辱国的横祸,以曾国藩、郭嵩焘、吴汝纶等为代表(还包括李鸿章、冯桂 芬等人)的比较清醒的官僚和士绅,已经有过严厉的批评和讽喻。 令人震惊的是:时至20世纪90年代,我们的教科书,仍然按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的调 子唱歌,不同之处仅在把“乡勇”换成“士兵”!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回答火烧圆明园是不是可以避免的问题了。面对咄咄逼人的强敌, 作为弱势的大清帝国一方,明智的选择是严格执行现有条约,避免与之正面冲突,争取时间,改 革和发展自己。而当时的政府和士绅,完全被极端的情绪支配,在小事上制造违约的蠢行,结果 酿成大祸。如果清政府决策层和有关的地方督抚不是那么愚昧,这场灾祸是有可能避免的。可是, 朝野上下的认识水平和专制的决策程序,是历史的积淀,不是朝夕所能改变;侵略的本性又决定 了他们不可能成为文明之师;于是,这场灾祸又是难以避免的。 是爱国壮举还是有悖文明行为 再来看看教科书的作者对义和团事件的评述吧。 教科书正确揭露了“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以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八国联军进 攻天津的时候⋯⋯(俄国)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海兰泡大屠杀惨案。俄国军队还强占了中国江东六 十四屯,残酷屠杀当地居民。”此外的论述只能说是错误连篇。 一、教科书没有只字提及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国人以及外来文化的极端愚 昧的行为。 义和团毁电线、毁学校、拆铁路、烧洋货、杀洋人和与外国人及外国文化有点关系的中 国人⋯⋯凡沾点洋气的物和人,必彻底消灭而后快。即使义和团真的立下了“扶清灭洋”的伟大 功勋,也不能回避它的这些反文明、反人类的错误,何况正是这些罪恶行径给国家和人民带来莫 大的灾难!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史实,也是中国人不能忘记的国耻,而我们的少年儿童必读的教 科书却偏偏闭口不谈。 教科书也谈到拆毁铁路。它是怎么说的呢?“1900年6月⋯⋯八国侵略军2000多人, 由英国海军司令西摩尔率领,从大沽经天津向北京进犯。义和团拆毁从天津到北京的铁道,奋起 狙击侵略军。侵略军在廊坊一带被义和团包围,死伤多人,狼狈逃回天津。”如此说来,拆毁铁 路不过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实际情况怎样? 1900年5月28日(阴历五月初一),直隶总督裕禄致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二十九 夜(5月27日)先闻涿州至琉璃河一带猝被拳匪将铁路焚毁,讵今早由琉璃河至长辛店一百余 里沿途铁道车站桥梁并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烧”。与此同时,各地纷纷告急:“刻下电线 又阻⋯⋯至长辛店线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线,被匪徒砍断,所有电均被阻滞。”他们破坏这些设 施完全出于对外来事物的敌视,而不是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采取的应急行动。同时,这类行动 波及各地,不是局部性的偶发现象。也就是说,这是蓄意破坏财产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说的 抵抗侵略者的功勋。从时间看,西摩尔军从出发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间的事, 而在此之前拆毁铁路、电线,焚烧车站、抢掠财产的急报,已纷至沓来。义和团烧杀抢掠、敌视 和肆意摧毁现代文明在前,八国联军进军在后,这个次序是历史事实,无法也不应修改。 二、教科书也没有谴责清政府高级官员及义和团乱杀无辜,烧杀抢掠的野蛮、残忍的罪 行。 最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巡抚毓贤的作为。六月初一(6月27日),他将太原洋人办的医院 烧掉,同时“将省中洋人,诱令迁居一处。当于教堂内搜出妇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数人,而 五六岁十余岁至二三十岁者居多⋯⋯于六月十三日,不动声色,带领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处, 亲自兜拿。该洋人等尤敢拼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数人,冒死突进,将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口, 及同恶相济的教民十七名,一齐擒获,立即绑赴市曹,同时正法”;“寿阳县秦锡圭拏获滋事之 洋人七名口,押解前来,一并将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门教堂亦为拳民焚烧,省城洋人教堂已无遗 迹”。当时的报刊还报道:“寓晋西人,得京师乱耗。群求毓贤保护。不料竟诱聚而歼之,且手 刃数人焉。” 毓贤的行为不是孤立的。所有不思进取的顽固分子,都是传统文化中最落后、野蛮的成 分的继承者,这类顽固官僚趁机为非作歹的事例不胜枚举。例如,辅国公载澜是奉旨会同载勋、 刚毅“统率”京津义和团的宗室,其残暴就不让毓贤:“京师乱起,载澜从拳匪入人家,大索, 得毡布及他物,皆以教民论,扑杀之,虽宗室大臣不免”。 再看看义和团的所作所为吧。前人早已指出,不能把所有参加义和团的民众都视为匪徒, 他们不少是盲从的愚民,但混迹其间的确实不少是土匪和流氓。总计在义和团事件中,全国各地 1900年6月24日~7月24日期间,被杀外国人231名,其中儿童53名。他们大都死于义和团 之手。至于中国的教徒(教民)和所谓“二毛子”被杀的,更是没有算清的糊涂账,其中绝大部 分是被义和团杀死的,官兵也杀了一些。仅山西一省,就有中国天主教徒5700余人被杀。奉天 (辽宁)全省“教民人命千余”。“而直隶(河北)全省杀人焚屋之案,几于无县无之。其杀人 多者,一县竟至一二千名口”。甚至浙江亦“抢劫、焚毁教民家室至一千余家之众”。 “受害最烈”的北京,当时有关人士留下不少实录:1900年6月18日“城中日焚劫, 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 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法国天主堂在西安门内西什库,刚相(刚毅) 尝督兵攻之,亦不能破,拳实不敢前,哗噪而已。拳匪既不得志,无以塞后意,乃噪而出永定门。 乡民适趋市集,七十余人悉絷以来;伪饰优伶冠服儿童戏物,指为白莲教;下刑部一夕,未讯供, 骈斩西市。有妇人宁家,亦陷其中,杂诛之,儿犹在抱也⋯⋯毓鼎上疏力争之,谓:‘谋乱当有 据,羸翁弱妇,非谋乱之人;优装玩具,非谋乱之物⋯⋯’疏入,狱已具”。 6月16日,“是日九点中,团匪烧大栅栏德记药房,延烧粮食店、灯市街、观音寺、珠 宝市⋯⋯共计店铺四千余家,火至天明未息。匪禁水会救火”。这个京师最繁华的地区于是毁于 一旦。总的说来,“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自拳匪暴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 者。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这是所谓义和团“革命”的后果 之一。 开头,民众与传教士和教民的矛盾令人同情;可是,他们后来的作为远远超过与外来宗 教矛盾的界线。事件过后直至民国初年,朝野各界将这个组织定性为拳匪是有足够根据的。 三、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它对慈禧的专制淫威惹来滔天大祸竟只字不提! 义和团兴起之初,袁世凯就上奏“其用以惑人者,谓能避枪炮。然迭与乡团、教民、兵 役格斗,一遇枪炮,辄伤毙多人,瓦解鼠窜⋯⋯其藉以动人者,谓图灭洋教。然上年春夏间,在 曹州、济宁各属,掠教民一千一百余家,并掠及平民二百余家。秋冬间在东阳、济南各属,掠教 民六百余家,亦掠及平民百余家。内多掳架勒赎之案,直与盗匪无异。故教民既被其殃,而平民 亦多受其害。”而且有些地位比袁世凯更高的大臣(如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裕禄等等)也提出了 类似的意见。慈禧充耳不闻,比较清醒的众多大臣只好保持缄默,品质不良之辈则乘风转舵,谄 上邀宠(如裕禄)。 一个在六年前连一个“敢于犯上”的“蕞尔小国”———日本都无法招架的弱国,居然 要同时向包括日本在内的11国宣战!《国际法》传入中国60年后,竟要派兵围攻驻华使馆! 为了决定和战大计,从1900年6月16日开始,慈禧一连四天召集王公大臣六部九卿开 御前会议。在会上吏部侍郎许景澄、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等人先后提 出不能听信邪术、不可围攻使馆、不能主动对外宣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袁昶和许景澄在两 人联名的奏折中写道:“伏以春秋之义,两国搆兵,不戮行人,泰西公法,尤以公使为国之重臣, 蔑视其公使,即蔑视其国。兹若任令该匪攻毁使馆,尽杀使臣,各国引为大耻,联合一气,致死 报复⋯⋯以一国而敌各国,臣愚以谓不独胜负攸关,实存亡攸关也。”慈禧不但不接纳这些浅显 的常识,而且大发专制淫威,把他们的脑袋砍掉! 同时,包括毓贤杀洋人在内的罪行,大都发生在6月21日下诏与各国宣战、6月24日 命各省督抚杀洋人以后。首犯是慈禧,毓贤、载漪等人不过是凶狠的执行者。 四、教科书对一些史料的运用也很不严肃。 “义和团,起山东,不到三月遍地红。孩童个个拿起刀,保国逞英雄。”教科书以突出 位置刊载了这一歌谣,说是“义和团歌谣”。可是,笔者孤陋寡闻,读过的现存义和团传单、揭 帖等书面材料中找不到可以作为根据的史料。而后来调查的所谓口头传说,往往是后人加工乃至 创造的,根本不足为凭。 教科书又说:“北京东单西裱胡同有座于谦庙。为了学习于谦的爱国精神,1900年4月, 义和团进城后,把神坛设在这里。”一切学术观点都应拒绝牵强附会,要经得起反驳。载漪、载 澜等祸国殃民的满清权贵家里都设有义和团神坛,这又是向他们学习什么? 在我国,除了上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外,还有一套可供选用的沿海地区教材。 号称沿海版,有的地方史实错误更严重,是非观念更加糊涂。 例如,对义和团事件的论述,它增加了这么两句话:“6月中旬以后,义和团群众开始 围攻侵略者据点西什库教堂和外国使馆区。清政府却暗中派人给被围困的侵略者送去粮食、蔬菜、 酒、水果等,表示慰问。”每句话都错得一塌糊涂! 首先要问:西什库教堂是“侵略者据点”吗?在义和团事件前,这不过是普通的法国天 主教堂,没有材料足以证明它是“侵略者据点”。义和团期间,从1900年6月13日起几天内就 将北京大部分教堂和洋楼烧毁,连带烧掉数千家民居和商店,劫余的西什库教堂和东交民巷使馆 区聚集了大批逃生的外国人和中国教民。这个教堂的逃生者,在清政府不能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 情况下,固守反抗屠杀,于理于法都无可指责。说这个教堂是“侵略者据点”,完全是信口开河。 其次,围攻东交民巷是奉慈禧的旨意,主力是董福祥的甘军和荣禄的武卫中军,是他们 犯下的罪行,义和团则是助纣为虐。含糊其词,仿佛此举是义和团自发的爱国义举,不但歪曲了 历史真相,也掩盖了清政府践踏国际法的罪行。再次,对西什库教堂和使馆区的进攻,充分体现 了专制统治者极端愚昧无知和残暴;时至20世纪90年代仍然正面予以肯定,这是对国际法的无 知,已经沦为对国耻的颂扬,也忘记了“反对封建专制”的责任! 再看第二句。清政府确实曾派人给被围困的外国使馆送过生活日用品,这是奉旨公开进 行的,说是“暗中”于史无据。当时,清政府内部比较清醒的大臣一再上奏,要求按照国际惯例 保护外国外交人员和外国人;东南各省的督抚甚至公开声明不再承认6月21日宣战后的“伪诏”。 迫于这些压力,加上她色厉内荏,要预留“转圜”余地,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姿态。不管是真是假, 这是清政府内部理性尚未完全泯灭的表现。把它与义和团的行动对举而意含贬损,显然是很不恰 当的。 对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评述比较全面的同样是香港的教科书。它既谴责义和团“大肆 排外,杀教士、教民,连藏洋书、戴眼镜的人都不放过,且到处破坏,烧教堂、拆电线、毁铁路。” “日本使馆书记杉山彬、德国公使克林德先后被杀”;也指出“当时联军纪律极坏,任意焚掠屠 杀,其中以俄、德两国军队及英国的印度兵最为残暴。”细致分析了义和团产生的背景:1.民 族情绪。2.民生困苦。3.列强侵略。4.教案频生。还全面论述了辛丑条约的内容及它对当时 和日后中国的深远影响。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这部教科书说的是真实的历史。 如何面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状况 出现这些现象与中国长期处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境遇息息相关。面对如是现实,可以有 不同的心态。 西方的入侵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行程。伴之而生的是天朝大国的表象破裂,大量民众 在生死线上挣扎。人们顺理成章把这种状况归罪于“洋鬼子”;也谴责统治者腐朽、愚昧、软弱。 一个辩论不休难于取得共识的问题是:内因还是外因是导致这个状况的主要根源? 其实,完全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问题:这个状况迟迟不能改变的原因何在?如果有 人说这是因为帝国主义者太凶狠了,这等于什么都没有说。经过长期、复杂、反复的博弈过程, 在国际关系中可以逐步建立比较合乎多数人和多数国家长远利益的“正义”秩序。当这个状况尚 未出现以前,不会有救世主从天而降,慷慨代你维护国家利益。问题只能归结为面对这样的现实, 如何才能走出困境? 海内外的经验证明:后发展国家和地区(殖民地、半殖民地)改变不发达状况,改变被 动局面的惟一道路,是向西方列强学习,实现社会生活的全面现代化。成败的关键在国内的改革。 这是一个社会运行机制的全面改造过程。对那些文化自成体系,而对外来文化深闭固拒的国家说 来,这是十分艰难的过程。以中国来说,从鸦片战争算起至20世纪初实行新政,仅是辩论要不 要改革就整整花掉60年!至于改革取向,包括是通过革命手段还是通过渐进的改革开辟前进道 路,更是头绪繁复。不过,有一条是肯定无疑的:必须千方百计争取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为国 内的改革和建设赢得充分的时间。如果此说大致不差,回头再看义和团,对内,它是与社会前进 方向背道而驰的反动事件。对外,乱杀洋人不但是反人道、反文明的罪行,也是极端愚蠢危害中 国自身利益的暴行。 有个流行多年为义和团事件辩护的论断:义和团避免了中国被瓜分。早在1989年已故历史 学家李时岳先生已经详尽地驳斥了这一诡辩。不但4亿5千万两赔款(相当于当时将近6年的全 国财政收入)像一支巨大的吸血管插进中国人的胸膛,而且给沙俄藉口,趁机制造了海兰泡和江 东64屯惨案,7000多中国人被杀,江东领土全被吞没,大量俄军进占东北;华北地区在战争中 死伤烧杀的损失难以数计。战后的瓜分阴谋更没有停止:英军进攻西藏,占领拉萨;德国派炮舰 进入洞庭湖,并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沿岸;英国则相应要求租借舟山群岛作为“补偿”! 有人喜欢援引八国联军统帅、德国人瓦德西的这么一段话:“无论欧美日本各国,皆无 此脑力与兵力可以统治此天下生灵四分之一,故瓜分一事,实为下策。”证明义和团化解了瓜分 图谋。李时岳先生说得好:“瓦德西个人的观感并不能代表德国的政策,德皇一直把瓜分作为对 华政策的基点,上述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沿岸的行动就是证明。只是由于帝国主义之间 的矛盾,瓜分才没有实行。” 把视野放得更宽一些,问题就更加清楚。前人早已指出: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和义和团 事件是一条割不断的历史链条。说得更准确一些是:甲午战争彻底暴露了大清帝国的腐朽,不少 知识阶层从几十年迷梦中惊醒,反思自强运动不敢触及“自由不自由”这个根本问题的错误,形 成了第一次群众性启蒙运动,改革也有新进展。是学习西方彻底改革,还是固守传统,不准变革, 成了中国盛衰的关键,也是解读这段历史的基本线索。不幸,体现甲午战败后的变革进程进入高 潮的戊戌变法以失败告终。戊戌政变标志着学西方、求变革的挫折和倒退;义和团事件不过是政 变后固守传统反对变革的反动逆流的巅峰。换句话说,义和团事件对外使中国在被奴役的附属国 的道路上继续沉沦,对内则举目皆是国破家亡的图景。 走出把革命粗鄙化的文化心态 2000~2001年之间,引起中国人关注的一个国际事件,是日本的教科书问题。一部右翼 势力编纂的历史教科书掩盖历史真相,否认日本政府犯下的侵略罪行,激起包括中韩两国政府和 人民在内的海内外朝野人士强烈抗议。这是伸张正义的斗争,而且这是20年间第四次了。1982、 1986、1996年都曾出现新修教科书歪曲历史,一再在日本国内外激起公愤。这一日本思想文化 领域的顽症,促使许多人形成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日本人缺乏忏悔意识。人们还进一步追问: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死不认罪的现象?这是不是大和民族特有的缺陷? 看看上述中国的教科书问题,一个合理的推断是,我们的近代史观也有类似的问题。当 然日本是侵略者,中国是被侵略者,这是截然不同的。可是,两者也有共同点:社会的主流文化 都对自己的近代史缺乏深刻的反思。 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的有识之士一再提出要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这些先驱用心 良苦,但他们没有进一步追问:决定国民性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可以说,国民性是一国公民思维 和行为方式的特点。任何民族都是从吃人生番演变过来的。作为一个群体,文明程度的高低和野 蛮孑遗的大小,决定性的因素是受文化传统和制度制约的自我净化能力的强弱。 被侮辱被损害的屈辱,给中国人构筑了新的思想定势。这突出地表现在长期以来形成的 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因为“洋鬼子”是侵略者,中国人怎么做都是有理,都应歌颂。这是爱国 主义的要求。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就是以此为指导思想的。热爱自己的祖国,理所当然。可是,如何爱 国,却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盲目煽动民族情绪;中国传统文化中“严华夷之辨”、“非我 族类,其心必异”等观念已经深入骨髓。时至今日,余毒未清。新的版本是:中外矛盾,中国必 对;反列强、反洋人就是爱国。在史料选择和运用中,不管是真是假,有利中国的就用。另一种 选择是:以理性的态度分析一切;是其是,非其非,冷静、客观、全面地看待和处理一切涉外矛 盾。 现代化的基本精神就是理性化。如果我们认同这个基本观点,就应该引导中国人往这条 道上走,让理性、宽容内在化,成为中国人的国民性,以利各国人民和各种文化和谐共处。在全 球化迅猛发展的时代,企业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能泯灭;理性地认识和化解矛盾对任 何国家和企业都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一涉外就是“反帝”、“反霸”,非把事情弄砸不可。 例如,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社会运行的规则。国际条约是有法律效力的。人们可以指 责这些规则和条约是列强主导下形成的,不利于弱国和贫苦民众。人们应该不断批判和揭露它的 谬误,通过各种力量的博弈,形成新的规则,修订新的条约。可是,在没有修改以前,我们仍然 不得不遵守它,否则就会造成不应有的混乱,归根到底不利于弱国和多数民众。 19、20世纪中国人干了不少“无法无天”的事,义和团事件是其中的典型。值得重视的 是不但至今有人把野蛮的行为说成是“革命”,而且到了20世纪90年代,有人竟把主张遵守现 行国际条约的观点视为应该严加批判的卖国投降观点! 说到底,这是把革命粗鄙化的流毒。 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领域,只有引发制度变革的行动,才称得上真正的革命。太平 天国和义和团都不符合这个要求。这样的歪曲实际是把革命粗鄙化,迟早总要付出代价。 不能轻视这些错误教育的后果。违反常识理性,以“革命”的名义故意歪曲历史真相, 歌颂义和团的直接恶果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暴露无遗。红卫兵火烧英国代办处,是义和团行动 的翻版;“破四旧”和“反帝”、“反修”中体现的清除外来事物的疯狂,这些行动体现的内在 理路,也与义和团的“灭洋”如出一辙。 上述教科书的编写所呈现的理路,也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的共同点是:1.现有的中华文 化至高无上。2.外来文化的邪恶,侵蚀了现有文化的纯洁。3.应该或可以用政权或暴民专制的 暴力去清除思想文化领域的邪恶。用这样的理路潜移默化我们的孩子,不管主观意图如何,都是 不可宽宥的戕害。 为了培育理性的有法治观念的现代公民,以利于现代化事业,现在是纠正这些谬误的时 候了。 拙评:我读罢袁先生的文章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中宣部所谓的“教科书没有只字提及义和团敌 视现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国人以及外来文化的极端愚昧的行为。”极力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 罪行翻案,严重违背历史事实,严重违背新闻宣传纪律,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严重损 害中国青年报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等狗屁理由没有一条可以站得住脚,以中宣部的 说法,一切揭示中国内部农民团体造成的反动运动通通都是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翻案,全部都是 违背历史,我到要问了,你们这些中宣部的人能不能拿出点证据出来,你们哪个仔细读过义和团 组织相关的历史?真实的义和团并不像我们的历史书写的,只是扶清灭洋,他们只是赶上了侵华 的时间,他们并不只是反对侵略,他们和八国联军同样烧杀抢掠,他们在当时简直是一群流氓, 毫无思想,在被清政府利用的同时也不忘流氓本性,中宣部你们凭什么说这帮流氓是爱国人士, 谁在掩饰中国历史的真实性?我不免在心中有个大大的问号。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因发袁伟时文被停刊整顿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关于对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 错误刊发《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的处理决定 2006年1月11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刊发中山大学历史学教授袁伟时的文章《现代化与 历史教科书》,极力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罪行翻案,严重违背历史事实,严重违背新闻宣传 纪律,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严重损害中国青年报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中 央有关部门提出了严肃批评。鉴于中国青年报刊发《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的严重错误,决定处 理如下: 1、对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提出通报批评; 2、责成中国青年报对冰点周刊进行停刊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冰点周刊 停刊整顿自2006年1月25日起。 希望中国青年报社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做好冰点周刊的停刊整顿工作,进一步端正 冰点周刊的办刊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新闻宣传规律,坚持 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做好有关停刊整顿工作、切实改正错误的基础上,实现冰点周刊的复刊。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2006年1月24日 关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违法停刊整顿的申告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 李大同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吴官正同志并报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曾庆红同志: 2006年1月25日,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中宣部个别领导下令停刊整顿。此举没有 任何宪法和法律的依据,严重违反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明确规定;侵犯了下级 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利;侵犯了报纸编辑、记者正当的从业权利;侵犯了广大报纸订户按照购 买契约如期阅读《冰点》周刊的法定权利,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国内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国改革 开放的形象。 现依照党章第一章、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提出申告。 一、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简介: 《冰点》是中国青年报于1995年元月创立的专题特稿版。创刊伊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热 烈好评。 在1995年底中国青年报大型读者调查中,《冰点》获最高票,被读者选为“我最喜爱的版 面”之榜首。 1996年年中,《冰点》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评选中,被评为“中央主要新闻媒介名栏 目”。 1998年至1999年间,《冰点》为周一至周四连续出版的报纸版面。在这一年当中,创立了 “冰点时评”言论栏目。2000年,“冰点时评”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为第二届“中国 新闻名栏目”。 2003年年中,《冰点》被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评选为第三届“中国新闻名栏目”。全 国记协此前在七个省市的各界读者中做了较大规模调查,结果《冰点》被提名为报纸类第一名。 2004年6月,为满足读者的需求,《冰点》扩为每周四块版的周刊,每周三定期出版。 《冰点》周刊自创立以来,持续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烈好评,在中国青年报每月一次的读者调 查报告中,《冰点》周刊的阅读率始终居于榜首,平均阅读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冰点》周 刊的四个版中,有三个被读者提名为“最喜爱的版面”。 《冰点》周刊的报道和文章,经常被其他媒体转载,无论在读者还是在业界当中,都具 有显著的影响力。 二、事发经过: 2006年1月23日上午,本报总编辑我有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阅评小组的一份阅评, 阅评对《冰点》1月11日所刊发的中山大学教授袁伟时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提出批评。 《阅评》说文章是“和帝国主义一个鼻孔出气”,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行径“翻案”、“矛头 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这种蛮横不讲道理的批评,是中宣部阅评小组的一贯作风, 批评不是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而是采用我党早已明文禁止的扣帽子、打棍子的方式,断 章取义,肆意歪曲文章的主旨。这种方式历来为新闻界同仁所不齿。 1月24日星期二,是《冰点》周刊的发稿日。《冰点》周刊在京编采人员照例将第二天出 版的四个版样出齐,下午三点左右送总编辑审阅付印。此时听说报社社长和全体总编辑、副总编 辑已被团中央书记处召去开紧急会议,报纸版样无人审阅。 下午五点钟左右,我们开始陆续接到中央各大新闻媒体、各大网站同行的问询,“冰点为什 么被停刊整顿”。此时,作为当事人,我们还完全被蒙在鼓里。经仔细询问,我们得知,中央及 全国各媒体最早在当日上午11时就已经传达了中宣部如下指令: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被停 刊整顿一事,任何媒体不得报道和评论;不得参加任何由冰点采编人员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不得 在网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议论等等。与此同时,相同指令也由国务院新闻办和各地新闻办发至各大 门户网站和其他网络媒体,“关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停刊整顿一事,一律不报道,论坛不讨论, 发现此类消息立刻删除,请立即执行”。其意图是从一开始就完全封死关于《冰点》周刊停刊的 任何消息和评论。 当日晚六时左右,我即开始接到世界各主要媒体的采访电话,要求确认此消息。我意识到, 一场严重危害我们国际形象的新闻浪潮即将因此而发生。 当日晚七时三十分,中国青年报社社长、党组书记王宏猷,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 辑李而亮找我谈话。他们向我宣读了一份《关于对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错误刊发< 现代化与历史 教科书> 的处理决定》。决定内容有两条:对中国青年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李而亮,中国青 年报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提出通报批评;责成中国青年报对冰点周刊进行停刊整顿,并对相关责 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冰点周刊停刊整顿自2006年1月25日起。 让人莫名其妙的是,这个决定竟是团中央宣传部作出的。中国青年报直属团中央书记处领导。 在管理权限上,团中央宣传部根本无权作出这种决定。 自这篇文章发表之日(1月11日),直至1月24日晚上,本报没有收到过主管上级团中央 书记处的任何批评意见。本报所接到的批评,均为中宣部新闻局发出(1月13日,中宣部新闻 局宣传处发出一份“月报”;1月20日,又由新闻局阅评小组发出“阅评”)。 我们了解到,团中央书记处在1月24日下午向本报领导下达《冰点》周刊停刊指令时,明 确表示“这不是团中央的决定”。事实也证明如此:团中央怎么可能有权命令全国新闻媒体和网 站封锁消息呢?很明显,这是中宣部个别领导人无视党纪国法约束的一次滥用职权的恶劣行为, 直接违反《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章、第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 有关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 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鉴于中国青年报是在国内外拥有大量读者和广泛影响力的中央级主流大报,而《冰点》周刊 是中国青年报阅读率最高的一个周刊,如无正当理由,突然停刊将构成重大事件,也将构成重大 国际新闻热点。我当即向本报社长和总编辑指出:停刊指令没有任何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将在人 民群众中严重破坏我党形象,也会在国际上严重破坏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我向社长、总编辑提 出紧急建议:为顾全改革开放的大局,请他们立即向团中央书记处汇报,应保证《冰点》周刊第 二天的正常出版;作为缓冲措施,可以先将我本人做停职处理(事后证明,我的建议没有向上汇 报)。我当场向社长、总编辑表示:我将按照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向中 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控告中宣部个别领导人滥用职权的行为。 当天晚上十时左右,我的私人博客被非法关闭。据了解,这家网站是在接到某市公安局的强 硬限时指令后,被迫将我的个人博客关闭。网站被威胁说:如果五分钟内不关闭李大同的博客, 就拔掉网站服务器的网线。 第二天,《冰点》周刊未能正常出版。本报当天接到大量读者电话询问;很多读者听说《冰 点》周刊停刊后,愤而去邮局退报。 与此同时,美联社、路透社、共同社、法新社、俄罗斯文传通讯社、BBC、《纽约时报》、 《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悉尼先驱晨报》、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朝日新闻》、 《德国之声》电台、《泰晤士报》、《金融时报》、《卫报》等数十家著名媒体以及台湾、香港 地区的大量媒介均集中报道了此事并发表了评论。停刊事件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形象造成了不 可挽回的重大损害。 1月25日,鉴于本报没有对《冰点》周刊停刊一事向本报读者作出任何说明解释,作为周 刊主编,我认为这是对读者、订户极不负责任的做法(有大量订户是因为要阅读《冰点》周刊才 订阅本报的)。当晚,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成一篇短信,以邮件方式回复给一些直接向我询问 的热心读者,以说明事实真相。 三、中宣部个别领导干部此举严重违反党章和宪法 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 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 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 的特权。”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 自由。” 袁伟时教授依据自己的研究,在报纸上发表批评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的文章,是宪法赋予的 公民权利。这篇文章本身是对100多年前晚清时期一段历史的讨论,属于正常学术观点的表达, 文章在谴责帝国主义侵华罪行的同时,依据国际关系理性,认为也有若干历史教训应当重新辨析 和汲取,并对我国中学教科书的若干史料陈述和史观提出批评。文章里没有任何涉及党的领导、 涉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也没有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将这篇文章蛮横地指责为“矛头 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纯属信口雌黄。 依照宪法,袁伟时先生有发表这篇文章的自由,其他读者有反驳这篇文章的自由,报纸也有 刊发交流文章的自由,这个权利是不允许被侵犯的。报纸作为一个各种不同意见平等交流的平台, 也有义务发表态度严谨、材料扎实的各种不同意见的文章,这样才能使不同观点的作者和广大读 者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获得教益。真理越辩越明。 作为周刊主编,从文章发表至停刊之日,我没有接到过任何一篇投给《冰点》据理反驳袁文 的文章。我在研究各个网站的读者辩论时,看见既有大量反对袁文的意见,也有大量支持袁文的 意见,表明这正是读者关心的话题,有必要继续讨论。在反驳意见中(以非理性谩骂为主),我 精心挑选出一篇学术态度严谨、材料比较充分的商榷文章(网名“子乔”),发给袁伟时先生参 阅。这篇文章如果投给《冰点》,已经具有发表水准(我已开始寻找真实作者联系发表事宜)。 袁伟时先生也很赞赏反驳文章的严谨态度,回复说将仔细研究这篇文章的材料和观点,再作出回 应。而这准备开展的正常的意见交锋,却因这次突如其来的停刊事件被中止。中宣部个别领导如 此蛮横地侵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是严重违反党章的。 众所周知,报纸是订户因其能够满足他的特定信息需求而预先付款购买的产品,这意味着报 纸的生产者与订户之间建立了契约,而这个契约是由法律加以保障的。报纸生产者一方无权单方 面改变契约。此次中宣部强令《冰点》周刊停刊,又不在报纸上作任何声明和解释,严重侵犯了 订户(消费者)的法定权益。 党和国家权力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有两个基本含义。一、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公民和 社会组织的行为,不得禁止;二、宪法和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公权力,不得行使。 党组织本身并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无权发布行政指令。此次中宣部个别领导下令报纸重要周 刊停刊,同时动用国家行政权力禁止一切媒体和网络刊布《冰点》周刊停刊的消息,甚至网友个 人博客都不能幸免,凡发布此消息者均遭封杀。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哪一条授予了中宣部个别领导 这样的权力呢?这是一种目无党纪国法的严重的滥权,理应得到追究。 四、中宣部此举严重违反《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六章规定:“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 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 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要严格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 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所谓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就是禁止任意夸大一个人的错 误,罗织成为罪状,并给予政治上、组织上的打击甚至迫害。” 《准则》规定:“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 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方法求得解决,绝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 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做结 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准则》还规定:“把思想认识问题任意扣上‘砍旗’、‘毒草’、‘资产阶级’、‘修正 主义’种种政治帽子,任意说成是敌我性质的政治问题,不仅破坏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造成思 想僵化,而且易于被反党野心家所利用,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秩序。这种做法必须制止。” 此次《冰点》周刊发表袁伟时教授的文章,有不同观点是正常的,适时发表不同意见的文章 也是我们准备要进行的。中宣部阅评小组对这篇文章提出批评也属正常,但是批评必须严格遵守 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有关规定,不仅要摆事实讲道理,还应听取被批评人的意见;如果意见不一 致,应当允许从容讨论,特别是要多听取历史学家的意见,不急于下结论,这才是党内民主生活 的正常体现。然而中宣部阅评小组用打棍子、扣帽子的方式,粗暴指责,将一篇讨论百年前历史 教训的文章,罗织罪名,臆造为“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何其荒唐! 而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竟也不顾《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被批评人、甚至连本报总编辑都不 知道他们的批评意见的情况下,即强令团中央作出《冰点》周刊停刊的决定,并非法动用国家机 器,封锁一切媒介和网络,封杀个人博客,这正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 行为,应当立即加以制止。 综上所述,这次由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发出指令、由团中央执行的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 停刊事件,不仅违反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也严重违反了宪法和法律,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 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台湾和平统一的进程,严重损害了执政党和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 我要求:依据《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彻底调查此次事件的全部过程,查 究中宣部个别领导同志的违纪、违法责任。立即恢复《冰点》周刊的正常出版。 此致 敬礼! 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 李大同 二、经过 “冰点事件”发生后,引起国内和海外人士的巨大关注,下面摘录几篇评论和报道。 李大同向中纪委发出申诉书 据《明报》报道,《中国青年报》属下周刊《冰点》主编李大同昨日正式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 委员会(中纪委)发出申诉书,控告中共中央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指有关负责人下令冰点停刊,不 仅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同时也违反了中共的党章和中共党内的其他规章,是粗暴践踏党章和国 家法规的行为。报道写道:“李大同接受本报记者查询时称,他这次是以个人名义向中纪委提出 申诉,他是一名中共党员,有义务也有权力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这是符合中共党章和党内系 列准则条例规定的。中共党章明确写□,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
/
本文档为【记录一个时代--李大同和冰点事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