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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学派_凯瑟琳_丝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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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学派_凯瑟琳_丝莲 作者简介 :凯瑟琳·丝莲 ( Kathleen Thelen) ,美国西北大学政治科学教授。斯文·史泰默 ( Sven Steinmo) ,美国科罗拉多 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本文是《Structuring Politics : Historical Institn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Analysis》( Cambridge Uni2 versity Press ,1992)一书的导言。文章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宁骚教授组织博士生翻译。这篇文章也是他教授的 “比较政治学新趋势”中的重要参考文章。译...
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学派_凯瑟琳_丝莲
作者简介 :凯瑟琳·丝莲 ( Kathleen Thelen) ,美国西北大学政治科学教授。斯文·史泰默 ( Sven Steinmo) ,美国科罗拉多 大学政治科学系教授。本文是《Structuring Politics : Historical Institn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Analysis》( Cambridge Uni2 versity Press ,1992)一书的导言。文章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宁骚教授组织博士生翻译。这篇文章也是他教授的 “比较政治学新趋势”中的重要参考文章。译者有张海清、王庆兵、常征、欧阳景根、宋瑞芝、陈亚腾、卓伯伸 ,最后由宁 骚、张海清统校。 ①我们从司达·史国玻处借用“历史学派”一词 ,以便区分制度学派这一变种同其理性选择分支的区别。 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学派 凯瑟琳·丝莲 斯文·史泰默 张海青等译  宁骚等校 内容提要 :本文全面总结了新制度主义在比较政治学中的应用 ,即历史制度学派。文章首先讨论了 历史制度学派是如何定义制度以及如何用它进行分析的 ,接着梳理了历史制度学派的基本特征和进行制 度分析的理论框架。最后讨论了历史制度学派研究的前沿问 ,集中分析了制度的动力以及在政策形成 与变化过程中制度变量与观念变量的互动两个问题。文章认为 ,历史制度学派的理论地位在于对中观层 次的分析 ,其使用的中观变量把对政治经济发展的一般解释模型与随机因素有机地连接在一起 ,从而弥补 了宏观理论与微观分析的缺陷。 关键词 :新制度主义  比较政治学  历史制度学派 中图分类号 : F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 - 3947 (2003) 05 - 0044 - 09 对制度的“重新发现”已经在比较政治学和比较政治经济学领域开辟了一个令人振奋的 研究议程。从事不同学科的学者在他们各自的专业领域里都集中关注到制度变量对解释结 果的重要性 ,并写出了主题多样的论著 ———既有关于发达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研究 ,又有关 于中国大跃进时期的政策制订的研究。在比较政治学中 ,“新”制度学派尤其同比较政治经 济学领域中的主要学者 ———如苏扎纳·伯格 (Suzanne Berger) 、彼得·卡赞斯坦 ( Peter Katzen2 stein)和司达·史国玻 ( Theda Skocpol) ———密切相关①。尽管如今新制度学派已经面世多 年 ,但很少有人回首评析这些理论家所代表的这种历史制度学派的显著特征 ,也没有人来评 估它的优点以及比较政治学的总体贡献。那么 ,在导论中 ,让我们围绕这些主题来谈一谈。 本章将分三步展开。首先 ,我们简要讨论这种方法的构造基础 ,包括制度是如何被定义 以及如何用于分析的。其次 ,我们将梳理历史制度学派的基本特征和驱动制度分析的广义 的理论框架。新制度学者从经济学、政治学以及社会学的早期传统中汲取灵感和洞察力。 然而 ,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的对制度变量的显著关注已超越了 50、60 年代美国政治学 和比较政治学中对行为主义的批评 ,尽管这种批评促使学者们去关注政治生活中其他重要 的和从前被忽视的方面 ,但它往往也蒙蔽了在不同国家背景下以其独特方式塑造人的行为 的持续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历史制度学派的著作五花八门 ,但该学派的学者都共 44    2003 年第 5 期总第 109 期 同恪守中层领域的理论框架 ,即着重考察其他学派有所忽略的历史偶然因素和“路径依赖” 问题。 最后 ,我们将讨论历史制度学派的前沿问题。这些前沿是由历史制度学派迄今为止的 论著的局限性所界定的 ,即由历史制度学者迄今为止相对沉默的问题来划定。我们关注这 样两个领域 :一是制度的动力 ,二是制度变量与观念变量在政策形成与变化过程中的互动。 历史制度学派 :定义和研究方法 从最广义上来说 ,历史制度学派代表着这样一种尝试 ,它力图解释政治斗争是如何“以 其所发生的制度情境为中介而进行的”。一般来说 ,历史制度学者采用以下的制度定义 ,即 制度包括对行为起着构建作用的正式组织与非正式和程序。例如 ,彼得·豪尔 ( Peter Hall)就认为制度包括“正式规则 ,顺从程序以及标准的操作实践 ,它们构建着不同政体或经 济单位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一定义被广泛接受。约翰·伊肯贝里 (John Ikenberry) 把 制度的定义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从政府制度的具体特征 ,到国家更加宏大的结构 ,以及国 族的规范的社会秩序”。 可见 ,只是在勾画制度到底是什么这一问题 ,已成为有关论著的争议对象。可是 ,一般 来说 ,历史制度学者都关注着国家与社会制度的整体范围是如何影响着政治行动者确定其 利益 ,以及如何构建他们同其他团体的权力关系的。因此 ,诸如竞选规则、政党系统的结构、 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像工会之类的经济行为体的结构和组织 ,都被当作为制度情 境的特征而包含在制度的定义中。除了这种大多数历史制度学者达成共识的制度定义 ,也 有人认为制度还应包括其他因素 ,涉及从规范到阶层结构的范围。但他们在这些方面意见 不一。 在历史制度学派内部 ,彼得·霍尔最了解制度是如何适用于对政策制订的分析以及政治 分析这一问题。他强调制度形成了政治行动者所追求的目标以及构建他们之间权力关系的 方式 ,由此 ,一些人获得特权 ,而其他人受到损害。他指出 : 在这个模式中 ,制度因素扮演着两个基本角色。一方面 ,政策制订组织影响任一组 行动者在政策结果上的权力大小 ⋯⋯另一方面 ,一个行动者可以通过组织地位建立它 与别的行动者之间的制度责任和关系 ,从而影响它对自身利益的界定。在此意义上 ,组 织因素不仅影响行动者对政策所施加压力的大小 ,而且还影响到这一压力的方向。 历史制度学派的制度概念和其他大多数概念中含蓄而十分重要的观点是 :制度制约着 政治同时又折射着政治 ,但制度从来也不是结果的惟一“原因”。制度分析不否认产生其他 政治理论的更广大的政治力量 ,比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结构 ,或者多元主义的组织动力学。 可是 ,制度分析指明了制度如何构造这些斗争并因此而影响斗争结果的方式。 是又一次理论创新 ? “政治学即是制度研究之学术”,一位资深同行曾这样评论道 ,可他又问道 :“那么新制度 学派究竟新在何处呢 ?”这样的疑问反映了人们对本来值得关注的所谓新制度学派的怀疑态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双月刊) 45    度。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及经济学家长期以来一直在研究制度 ,那么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值得 大惊小怪的呢 ? 不可否认 ,当代“新”制度学者从许许多多的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及社会学家那里获得了 灵感。其中大多数人愿意承认他们与诸如卡尔·波拉尼 ( Karl Polanyi) 、索斯太因·凡勃伦 ( Thorstein Veblen) 、马克斯·韦伯 (更别说孟德斯鸠) 等学者 (最近又加上莱因哈德·本迪克 斯[ Reinhard Bendix ]和哈里·艾克斯坦[ Harry Eckstein ]等理论家)的学术渊源。要理解为什 么许多人认为卡赞斯坦、史国玻和霍尔等学者所代表的历史制度学派不仅新颖而且令人振 奋 ,我们需勾勒出激活这些及其他新制度学者的理论框架 ,将他们的研究方法同比较政治学 中早期理论的方法和其当代对手的方法区别开来。因此 ,既然不想陷入对这一制度学派之 新颖性 (我们相信这个话题在当今的论著中已强调过多) 进行冗长的解释 ,那么就有必要概 述一下导致当今制度研究复兴的关键转折点。 在政治科学领域 ,尤其是在比较政治学中 ,曾经一度是制度研究的天下。这种“旧”制度 学派主要 (虽非仅仅)是对不同的行政、法律和政治结构进行详尽的形态研究。这种研究是 极其规范的 ,但它仅有的少许比较“分析”仅限于罗列不同国家不同制度的结构形态 ,并进行 比较和对比。这种研究方法不利于形成中层范畴与概念 ,而中层范畴与概念能够促进真正 的比较研究和解释性理论的进展。 20 世纪 50 年代和 60 年代早期政治科学的“行为主义革命”,恰恰是对这种旧制度学派的 抛弃。显然 ,形式化的法律、规则和行政架构不能解释实际的政治行为或政策结果。行为主义 者认为 ,为了理解政治和解释政治后果 ,分析者不应该关注政府体制的形式化特征 ,而应关注 非形式化的权力分配、政治态度及政治行为。而且 ,与之对比鲜明的是 ,遵循形式———法律传 统的学者的研究工作被视为非理论性的 ,而行为主义者的整体架构则具有明显的理论性。 在比较政治学领域 ,对理论建构的重视往往采取“建构宏大理论”的形式 ,而且这一时期 (某些 ,虽非所有的行为主义者)在广泛的跨国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由于突破了旧制 度学派特有的特定国家范畴 ,比较学者找到了可广泛用于指导跨国研究的概念和变量。这 一时期的主流理论强调相似性的跨度更广的国家类型 (它们有着很不同的制度)的趋势。其 中一些理论指出 ,在发达工业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出现了趋同的现 象。 我们不打算在此叙述该学科的历史。然而 ,不妨提及几个在 20 世纪 50 年代到 60 年代 的政治分析中 ,与制度变量的作用有关的观点。第一 ,制度显然没有从这一时期的政治学研 究议程中消失。我们只需想到像塞缪尔·亨廷顿和本迪克斯这样的理论家 ,就会认识到 :制 度 ,无论是作为分析的对象还是作为塑造政治行为的力量 ,在某些学者的著作中继续扮演着 非常重要的角色。可是 ,第二 ,同样重要的是 ,要知道这些理论家是围绕对那时政治学领域 主流倾向的基本批评来进行制度分析的 ,那时的主流倾向实际上已将制度变量排除在分析 之外。艾克斯坦对多元论者的批评以及本迪克斯对比较政治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化理论 范式的重要反驳表明 ,这两派理论那时都忽视了政治生活的结构特征 ,而政治生活的结构特 征既是利益集团行为的成因 ,又是解释在诸如现代与传统这样的同质概念外表下仍存留跨 国差异性的原因。这些对当时主流学派“持异议者”的研究工作颇有远见卓识 ,至少在其胚 芽形态中孕育着新制度方法的关键因素。 关于新颖性 ,并不是说在 20 世纪 50 年代和 60 年代无人写作制度方面的东西 ,因为当时 46    2003 年第 5 期总第 109 期 很多人在写。然而 ,问题在于如何把制度变量应用到更大的理论框架中 ,以推动当时的研究工 作。在占主导地位的行为主义者的范式下进行研究 ,其宗旨正是要超越旧制度学者的形式结 构 ,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具体化结构 ,而去关注实际生活中可观察的 团体和个体的意见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行为主义革命最终引发两个独立的制度学派的批 评 ,在我们看来那并非偶然的。这两个独立的制度学派批评一个源自历史的视角 ,另一源自更 形式化的“理性选择”视角。尽管这两个批评存在着差别 (见以下的评论) ,许多历史制度学者 还是会赞同肯尼思·谢普寿 ( Kenneth Shepsle)对行为主义的 (理性选择)批评 : 然而 ,我们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方法论和理论上的创新所付出的代价是 ,如今过 分强调行为。我们描述 (以及偶尔解释)行为的能力 ⋯⋯削弱了我们对制度环境和实际 结果应有的关注。客观地说 ,行为主义革命可能确实具有积极的价值。但是在享受学 术上的好处的同时 ,我们负担着分析视野受到局限的代价。 由于主流行为主义理论关注的焦点是 ,通过个体和群体的特征、态度及行为去解释政治 结果 ,所以他们经常忽略产生这些特征、行为及态度的背景中的关键因素。这样 ,他们就不 能对如下更重要的问题做出回答 :为什么竞争着的集团本身的政治行为、态度及资源分配在 国与国之间是不同的 ? 例如 ,关注压力集团自身的特征和偏好的利益集团理论 ,就不能解释 为什么具有相似组织特征 (包括对利益集团“势力”的衡量) 和相似偏好的利益集团 ,在不同 的国家背景下 ,不能一直以同样的方式、在同样程度上影响政策。要解释这些差异 ,就需要 更直接地关注利益集团施加影响的制度环境。 支配着这一时期的比较政治学的“宏大理论建构”也以其特有的方式忽略了构筑不同国 家政治的中层制度结构。因此 ,在比较分析中重新更系统地关注制度因素 ,以回应国际舞台 上伴随着美国霸权的衰落和 1973 —1974 年石油危机以及其他种种问题而来的巨变 ,这或许 也不是偶然的。有鉴于 20 世纪 50 年代和 60 年代的繁荣 ,可能掩盖了发达工业国家中在政 策制订和政治上存在差异的原因 ,20 世纪 70 年代初期的经济震荡引起的各种反应 ,使 60 年代趋同理论的主张声誉扫地。这些事件驱使人们去寻求解释性的因素以解释上述结果。 于是 ,国家层次上的制度因素也赫然呈现在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中。 尽管存在着共同的挑战与压力 ,早期新制度学者的中心工作是解释跨国差异持续存在 的原因。这意味着经验层面和理论层面上的侧重点都要转变。制度学者在批评传统利益集 团理论的非历史路径与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时一样 ,都想知道为什么不同国家的利益集团有 不同的政策要求 ,以及为什么阶级利益在不同的国家表现不同。同时 ,与此相联系 ,新制度 学者摆脱那些力图同化所有类别的国家的概念 (如传统与现代) ,而转向那些能体现这些国 家差异性 (如发达工业国家的“强”国与“弱”国之分) 的概念。于是 ,在回应一般性质疑而引 起的经验性质疑时 ,触发了由宏观理论建构向韦伯式的较为中层的理论建构的局部转变 ,以 便探求同一现象类型中的差异性。20 世纪 70 年代中后期和 80 年代初期研究的重心 ,指向 中层制度因素 ———如法团主义的安排 (corporatist arrangement) 、连接经济团体与政府官僚 机构的政策网络、政党结构 ———以及这些因素在不同国家中界定政治行动者所面临的诱因 与约束的组合时所起的作用。 这些新制度学者与行为主义者一样关心理论建构。然而 ,由于他们关注的焦点是中层 的制度结构 ,他们刻意寻求以往的理论所忽视的对跨国之间系统差异的解释 :对制度范围的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双月刊) 47    研究当然取决于有待解释的结果。例如 ,为了解释对共同的经济震荡产生截然不同的反应 这一现象 ,卡赞斯坦在对发达工业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的研究中注意到 ,在这些国家中连接国 家与社会的“政策网络”之间存在着差异。为了研究劳工在国家应对经济变化时所发挥的作 用和宏观经济发展中的跨国变量 ,社团主义理论家将目光聚焦于诸如劳工协会和雇主协会 等核心经济团体的结构和组织。像苏扎纳·伯格、司达·史国玻及道格拉斯·阿什福特 (Dou2 glas Ashford)这些理论家则站在最前沿 ,明确运用制度学派的术语 ,重新研究利益集团行 为、国家以及公共政策的形成等问题。其他学者 ,特别是马奇和奥尔森、彼得·豪尔、史蒂文· 斯果沃尼克 (Stephen Skowronek)和后来的约翰·伊肯贝里 ,发扬了这个传统 ,并自觉地界定 和应用制度方法 ,从而推动了制度学派的发展。主导新制度学派分析的核心命题是 ,制度因 素对在既定政体下政治行动者的目标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力分配都构成影响。 新制度方法的典型特点之一是强调豪尔所提出的制度的“关系特征”。既定的制度结构 如何影响政治互动 ,这比国家或社会制度本身的形式特征更重要。新制度学派的这一特点 , 在爱伦·伊莫伽特 ( Ellen Immergut)的论文中有很好的阐释。在她对法国、瑞士和瑞典的保 健政策的分析中 ,伊莫伽特指出 ,不能把某些团体或行动者的政治权力的特征看作静态的。 传统利益集团理论从压力集团本身的特性寻找其相对权力的线索 ,这种方法不能解释为什 么她所考察的三国中的医生们 ,尽管在内部组织资源上都同样组织有方且颇有权威 ,但在实 现其政策目标的成就上却存在很大差别。在伊莫伽特看来 ,关键是去识别政治体系中的“否 决点”(veto points) ,而不是“否决团体”(veto groups) 。否决点是制度的薄弱环节 ,即在政策 过程中反对的动议能够阻挠政策创新的地方。这种否决点的位置因国家而异 ,据一国决策 系统各部分之间的连接方式而定。虽然总体上看这种否决点相当稳固 ,但它们也并不具备 政治系统中持久不变的特征。权力总体均势的变化 ,会导致否决点的产生、消失或位移 ,并 开创“战略上的突破口”,使政治行动者能够据此而力求实现其目标。因此 ,伊莫伽特的否决 点概念更全面阐释和发扬了历史制度学派方法的某些核心特征 :即重视中层制度结构对政 治策略的影响 ,强调制度对社会竞争团体的权力关系的影响 ,尤其关注在既定制度条件下的 政治和政策制订过程。 历史制度主义与理性选择 众所周知 ,在“新制度学派”的标签下事实上有两种不同的研究路径。理性选择制度学 者如谢普寿、列维 (Levi) 、诺斯及贝茨 (Bates) ,与历史解释的制度学者如伯格、豪尔、卡赞斯 坦及史国玻 ,都共同关注着制度如何塑造政治策略和影响政治结果这一问题。但二者之间 的重要差异又使二者分道扬镳。这两种路径各以不同假设为其前提 ,而那些不同假设事实 上反映了相当不同的政治学研究路径。 就主张理性选择的学者而言 ,制度就像战略环境的特征一样重要 ,可对自利行为加以制 约。例如 ,在典型的囚徒困境博弈里 ,当规则 (制度) 改变 ,囚徒的选择 (或背叛、或合作 ,等 等) ,也会因之改变。这是因为这些规则会左右着那些足以将囚徒的自我利益最大化的选 择。因此 ,政治和经济的制度 ,对于那些关心现实世界政治的理性选择学者而言是重要的 , 因为制度可界定 (或至少制约)那些政治行动者在追寻他们的利益时所采用的策略。 就历史制度学者而言 ,这一观念 ———即制度提供政治行动者界定他们的策略和追求利 48    2003 年第 5 期总第 109 期 益的情境 ———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上 ,它还是历史制度分析里的一个核心前提。但历史制 度学者希望更进一步 ,力图论证制度在构建政治过程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 ,而且在比狭义 的理性选择模式的视野更广阔的政治史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历史制度学者通常发现严格的理性假设极为有限。首先 ,与某些 (尽管并非全部) 理性 选择分析相反 ,历史制度学者不倾向于将政治行动者看成为全知全能的理性最大化者 ,而是 更倾向于看成为遵守规则的“满意者”。就像迪马吉奥 (DiMaggio) 和鲍威尔 ( Powell) 所主张 的 :“在组织化的生活里 ,那持续而反复的特性是可以解释的 ,不仅仅经由涉及个体的最大化 行动者 ,更经由一个显示实践的持续性的观点 ,即在其视为理所当然的特性和在某种程度上 自我维持的结构中的再生”。简而言之 ,人们并不会停留在他们生活中所做的每一个选择而 自问“现在什么才会使我的利益最大化 ?”相反 ,我们大多数人在大部分的时间里 ,都会遵守 社会所约定的规则 ,即使当我们这样做时与自我利益并不那么直接相关。 其次 ,或许更重要地 ,理性选择和历史制度学派在偏好形成 (preference formation) 的问 题上 ,存在着尖锐分歧。理性选择在假设的层面上处理偏好的问题 ,但历史制度学者认为很 难确定个人与团体如何界定其自我利益。而理性选择制度学者 ,尽管在特定的分析情境里 , 通常要经由情境结构本身去推断政治行动者的偏好 ,以使其自我利益可操作化 ,但通过假设 政治行动者是理性的 ,而且会基于自我利益最大化而行动 ,结果 ,理性选择制度学者将偏好 形成问题在理论上“搁置”起来。与其截然不同 ,历史制度学者主张 ,制度情境不仅塑造政治 行动者的策略 ,而且还塑造行动者所追求的目标。举例来说 ,一个历史制度学者会强调阶级 利益的形成 ,与其说同个体选择相关 ,不如说同阶级地位的功能更相关 ———通过诸如政党或 工会等国家或社会制度进行调整 ,以达到强化或削弱它的目的。 在许多当代历史制度学者的研究成果中 ,经由社会和政治方面所建构的偏好概念 ,对于 早先一代的经济制度 ———历史学者的著作有很大程度的响应。譬如 ,在本世纪初 ,凡勃伦主 张现代生活中个体主义的竞争特性必须被视为特定经济制度的产物 ,而该经济制度是由我 们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中所建构的。这个论点在最近由社会学者罗杰·斐德兰特和罗伯特· 亚佛特所发表的文章中亦被提及 ,他们主张 : 当代资本主义西方国家的基本制度 ,即资本主义市场、官僚政府、民主政制、核心家 庭和基督宗教 ,不仅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实现自我的广阔天地 ,而且也塑造了个体的偏 好和组织的利益。 由于个体行动是处于密集的制度矩阵之中 ,受到有时相互冲突的偏好所构成的复合所 驱动。斐德兰特和亚佛特主张 ,由这些制度所引起的偏好和行为之间的冲突 ,对系统的动力 可产生促进作用。他们指出 : 这些制度是潜在地矛盾的 ,也因而造成了有利于个体和组织的多元逻辑。个体和 组织通过探索这些矛盾 ,可转变社会的制度性关系。 通过将目标、策略及偏好视为可被解释之物 ,历史制度学者指出 ,除非已知相关情境 ,否 则任何关于“自利行为”的广泛假设都是无意义的。正如我们先前指出的 ,历史制度学者对 于理性选择的观念 ———即政治行动者是通过策略性活动以达到他们的目标 ———并无芥蒂 , 但是仅仅停留在那里显然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们需要一个基于历史的分析 ,去澄清什么是 他们力图最大化的东西 ,以及为什么他们强调特定的目标甚于其他目标。 若将偏好形成视为不确定的而不是确定的 ,则联盟的形成将不会是由具有兼容性 (预先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双月刊) 49    存在而毫不含糊的)自我利益的团体排列组合。在其利益五花八门乃至相互冲突的团体 ,有 必要去考察特定联盟形成的政治过程。就像玛格丽特·维尔 (Margaret Weir)所指出的 :新的 观念可驱使有关团体去重新考虑它们的利益 ,因此各种政策“连锁化”的方式将有利于特定 联盟的形成而阻碍其他联盟的形成。又如博·罗斯泰因 (Bo Rothstein) 的分析表明 ,领导机 制在这一过程中可扮演关键的角色。因而 ,对于这些过程如何发生的历史性分析 (卡赞斯坦 称之为“过程追踪”) ,已成为历史制度方法的中心论题。 因此 ,介于理性选择制度学派和历史制度学派的一个或许是核心的差异 ,正在于偏好形 成的问题 :前者将它看作外生的 ,而后者看作内生的。此外 ,即使假设自利的、最大化的行 为 ,在“产出方面”似乎也存在着不只一种达到目的的方法。近来 ,博弈论已表明 ,对于特定 种类的博弈存在着不只一种有效的解决方式。假如没有单一的政治选择或可对个人自我利 益最大化的结果 ,那么很显然 ,博弈的理论工具也需被其他方法所补充 ,以了解何种解决方 式将会采用或被选择。 总之 ,制度并不只是另一个变量而已 ,而且制度学者的主张也不只是“制度也起作用”而 已。通过塑造行动者的策略 (作为理性选择)和目标 ,并通过斡旋其合作与冲突的关系 ,制度 构造了政治的情境 ,并对政治结果产生显著的影响。当然 ,政治行动者并非不了解制度所产 生的深刻的和根本性的影响 ,那也是为什么围绕制度的斗争那么激烈的缘故。重新构建制 度可以使政治行动者摆脱必须不断陷入同样的争斗的困扰。例如 (也正如某些理性选择理 论者所指出的) ,这种说法解释了为什么在国会中对于行政区域界线的论争总是那么持久。 在政治过程中 ,基于“动员偏见”的制度之核心重要性 ,也了为什么像戴高乐这样难以对 付的政治领袖会愿意将其政治生涯的赌注押在制度性的结果上 ,而不是押在特定的政策结 果上。这种观点尤其与理性选择学派中的“交易费用”派别产生分歧。它们将制度视为解决 集体行动问题的有效方法 ,主张减少在个体与团体之间的交易费用 ,以提高效率。然而 ,这 种看待制度的方法 ,不仅否定了不期而至的结果出现的可能性 ,而且回避了关于政治权力如 何用于创建和维持这些制度的重要问题。 历史制度学派的框架 至少可以这样说 ,历史制度学派的文献是五花八门的。这一路径被广泛地应用在经验 研究的范围中 ,而在每一个个案中 ,用来理解各个国家政策历时的连续性和国家间政策差异 性的理论效果 ,更使这一路径颇有吸引力。就中层理论的成果而言 ,制度学者已经架构了重 要的分析桥梁 :通过观察两者间结构关系的制度安排 ,他们在国家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的分 析之间架起了桥梁 ;通过关注可解释“共同主题的变异”的根源的中层变量 ,他们在突出广义 的跨国规律性的大理论与对具体国家个案的较狭义解释之间也架起了桥梁。 在这些较知名的分析桥梁之外 ,制度分析也让我们得以调查政治行动者作为历史主体 和客体间的关系。处于历史制度分析中心的制度 ———从政党制度到经济利益的结构如商业 行会 ———能够以重要的方式去塑造和制约政治策略 ,但它们本身也是审慎的政治策略、政治 冲突和选择的 (有意或无意的)产物。如同罗斯泰因所说 ,通过关注这些政治生活的中层的 制度特征 ,制度学派提供了“创造历史的人”和使人们得以创造历史的“环境”之间的理论桥 梁。 50    2003 年第 5 期总第 109 期 宏观理论如马克思主义关注广阔的社会经济结构 (例如阶级结构) ,这些结构在最大的 范围内界定了政策制订的条件。但是 ,这些理论常常蒙蔽了有着相同广阔结构的不同国家 间的重要差异 ,例如 ,资本主义在瑞典和美国的组织方式的差异。况且 ,即使它们确实指出 了这些差异 ,它们所提出的各种解释 (如资本主义积累的必要条件) ,在解释结果时 ,仍然表 明系统层次变量的首要地位 ,却贬低了政治机构的角色。可是 ,当我们认真看待人类行为对 理解政治结果具有关键性意义的见解时 ,我们不仅需要将政治行为看作受宏观社会经济结 构影响的因变量 ,同时也应看作自变量。 这将我们带回到一个重要的概念问题 ,即我们在本章开文所提到的 ,在界定制度时 ,需 考察其概念网络有多广。我们的定义强调中间层次的制度 ,如政党系统和像工会之类的经 济利益集团的结构 ,它们在个别政治行动者的行为和国家的政治结果之间起着中介作用。 可是 ,更宏观的结构 ———譬如阶级结构 ,难道就不能充当制度吗 ? 无疑 ,这类结构可对行为 产生重要的制约作用。 我们将力图论证 ,与其将这些宏观 (系统层次)的结构纳入制度的定义中 ,倒不如保持较 狭义的关注焦点 ,并考察这些 (宏观结构)力量如何被我们界定的各类中层制度所调节。这 并不意味着 ,我们不能考察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体系与前资本主义或其他社会经济体系之 间的差异 ;它只意味着我们应着手准备 (进行这种考察所需的) 具体研究策略。波拉尼的论 著正符合我们所倡导的精神。他对“大转变”的分析 ,明确考察了发生在广阔的社会和经济 结构中宏观层次变化的后果。而他对转向市场经济和他所谓的“市场社会”的原因和结果的 考察 ,则锚定在具体的社会和经济制度的分析中 (譬如对斯宾翰兰体系 ( Speenhamland sys2 tem)的分析) 。在这种具体分析中 ,围绕着宏观社会经济的结构性力量或发生在其中的争斗 被刻画得玲珑剔透。 将焦点置于调节宏观社会经济结构 (如阶级) 效应的中层制度 ,可对资本主义国家间的 变异提供较好的分析工具。阶级差异体现了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特色 ,且作为一种分析范 畴 ,能够应用到所有的同类国家。但如果我们要了解这些国家的政治行为之间的差异 ,那 么 ,我们必须知道如何以及在多大的范围内 ,阶级差异能够体现不同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团体 和个人如何界定他们的目标以及与其他行动者的关系。我们将论证 ,阶级的观念在瑞典和 英国比在美国更重要 ;并且还将论证 ,阶级的显著性对实际政治行为所产生的差异 ,取决于 通过国家和社会制度 (如政党竞争、工会结构等)而不断强化和具体化的程度。 简而言之 ,把焦点放在宏观结构 (如阶级)如何被中层制度扩大或缩减 ,可让我们探索宏 观结构对政治结果产生的影响 ,但又避免更广阔和更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功能主义及系统理 论路径的结构决定论特质。因之 ,历史制度学派的另一长处在于 ,它已经在中层范围开拓了 一个重要的理论景观 ,它有助于我们运用对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偶然性本质的解释 ———特别 是注重政治行为、冲突及选择在推动政治与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以便实现对政治史一 般模式的全面理解。 历史制度学派强调政治行为和政治选择受到制度约束这一观点 ,也是其他新制度学派 的特征。可是 ,在作为历史制度学派和理性选择制度学派的研究基础的理论框架中 ,仍存在 着重要差别。理性选择理论工作者将其所谓的“万能工具箱”应用在所有实际政治场合中。 这种充实于理性选择分析的演绎逻辑系统具有显要的长处 ,其中最突出的长处在于简约 (parsimony) ;但是它独特的缺点也是众所周知的 ,譬如 ,它被强加于严格限制的假设 ,而这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双月刊) 51    种假设又是理性选择分析所不可或缺的。 在这些特征中 ———演绎逻辑及建立在其上的“无情的优雅”(豪尔) ,理性选择理论和其 他演绎理论 ———如沃尔兹的国际关系的系统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享有一些共同特点。诚 然 ,理性选择论显然同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质与方法论的许多方面都有分歧 ,尤其是马 克思主义的目的论和对个人能动性的否定 ,而后者正是理性选择论的中心要旨。可是 ,在更 抽象的层次上 ,两者都受到相似的理论框架的鼓舞 ,这些框架的前提是从有限数量的理论假 定和应用一组自以为具有普适性的概念进行演绎 (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 ,理性选择论的 理性和利益最大化概念) 。理性选择论分享了先前那些理论的优点与缺点 ,它们力图通过建 构演绎理论去解释政治结果。 历史制度学派缺乏这样的“万能工具箱”和普适性的应用概念 ,更不要说建立在其上的 更具演绎性的理论。较之于建构在总体假设上和先于分析的演绎性假说 ,历史制度学派里 解释经验素材本身的时候 ,通常以更为归纳性的方式形成其假设。历史制度学派之倾向于 归纳 ,反映了政治学研究的一种不同路径 ,它根本上拒斥了这样的观念 ,即认为对政治行为 的分析也能采用可以在经济学派上用场的相同的技术工具。理性选择论者批评这种归纳方 法为粗糙的和非理论性的 ,有时甚至将它当作为讲故事而加以拒斥。我们不同意这种批评 , 而且力图论证 :既然每一路径都有其直接源于不同假设的逻辑的独特长处与短处 ,那么 ,更 为有益的方式也许是去探索它们必须相互提供的东西 ,而不是一劳永逸地在二者之中只择 其一。 总之 ,尽管包含着多样性 ,历史制度学者分享了共同的理论框架和共同的研究策略。强 调制度是一种模式化关系 ,而且这种关系位于制度分析方法的核心 ,但这并没有取代我们对 其他变量的注意 ———如行动主体、他们的利益与策略 ,以及他们之间的权力分配。相反 ,历 史制度学派将这些要素置于具体情境中 ,通过考察政治情境被构建的方式 ,揭示出这些要素 相互之间是如何联系的。制度制约并折射政治 ,但从来不是结果的惟一原因。正如豪尔所 指出的。制度学派的宣言是 ,制度构建了政治互动关系 ,并藉此影响政治结果。 虽然许多理论通过指出被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特定变量而获得其精致形式 ,制度分 析则将焦点集中在解释不同的变量之间是如何连结的。研究者不是提出一个简单的、单一 变量的解释 ,而是以反应真实政治情况的复杂性的方式去展示多种变量间的关系和互动作 用。然而 ,正如特定的制度形态赋予既定的政治情境以某种结构 ,制度路径通过提供一种视 角去识别不同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建构了一种对政治现象一种特定的解释方式。因此 , 通过将结构化要素置于分析的中心位置 ,制度分析方法可使理论工作者掌握真实政治情况 的复杂性 ,而又不以牺牲理论的清晰性为代价。这种方法的吸引力和长处之一在于 ,它在必 要的复杂性和可求的简约性之间达成了某种平衡。我们在此论证 ,制度学派方法对比较学 者最初产生吸引力的部分原因在于 ,它所提供的新视角可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各个国家内部 政策的延续性和不同国家间政策的变异性。 (责任编辑 :杨雪冬) 52    2003 年第 5 期总第 1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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