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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二版)期末总复习归纳

2022-11-16 3页 doc 29KB 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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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二版)期末总复习归纳计算题1.保险的损失分摊体制第二章ppt12设某一地域有1000户住宅,每户住宅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过去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次为0.1%。假定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东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担当所有风险损失。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担当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如何兑现许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每年可能赔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赔余额:1万元风险损失的事实担当者其实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余没有遭到风险损失的房东,其担当份额为110元,遭到风险损失者也担当了110...
保险学(第二版)期末总复习归纳
1.保险的损失分摊体制第二章12设某一地域有1000户住宅,每户住宅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过去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次为0.1%。假定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东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担当所有风险损失。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担当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如何兑现许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每年可能赔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赔余额:1万元风险损失的事实担当者其实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余没有遭到风险损失的房东,其担当份额为110元,遭到风险损失者也担当了110元。保险公司不单没有实质性地担当风险损失,反而因为供给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取了1万元的酬劳。——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别风险、分摊损失某公司将其价值300万元的财富分别在A、B、C三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保险标的在保险限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金额为100万元。按比率责任方式,三家保险公司分别应分摊赔款多少万元?2.保险费的计算第六章50、37.5、12.5保费分两个部分:①基本保费——与车辆的新旧程度和品位没关,采纳固定保费制②保额保险费——依照车辆的实质价值和种类确立的保险费,计算依照为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车损险保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赔偿计算——保险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推行比率赔偿。①全损——保险车辆整体毁损;或受损严重,没有修复价值的“推定全损”。保险金额>实质价值——以不高出出险当时的实质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实质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②部分损失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达到投保时的保险价值,即保险单上的新车购买价,则不论保险金额低于、等于或是高于出险时的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依如实质修复花费赔偿。赔款=(实质修复花费一残值)×(l一免赔率)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发生部分损失依照保险金额与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比率计算赔款。赔款=(修复花费一残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1一免赔率)在保险有效期内,赔款不累计,只需一次损失赔款低于保险金额,原保险单仍旧有效。只有一次损失等于保险金额,保险责任才停止。甲、乙两辆投保时的新车购买价均为15万元的小汽车发生部分损失,损失当时的新车购买价均为12万元,两车残值均为1万元,免赔率为10%,甲车的保险金额为15万元,乙车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两车的实质修复花费均为5万元。请计算保险公司应当分别向甲、乙两车主赔偿多少?3.6、2.43.第三者责任保险例题:设甲乙两车碰撞,甲车损800元,货损2000元,乙车损500元,货损1200元;甲乙两车共损失45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应当担当70%的责任,即3150元;乙应当担当30%的责任,即1350元。两车均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问:保险公司应向甲和乙赔偿多少?甲:车身险800×70%=560(元)第三者责任险(500+1200)×70%=1190(元)乙:车身险500×30%=150(元)第三者责任险(800+2000)×30%=840(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甲1750元,赔偿乙990元。事例剖析【事例剖析】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淹死于水池底。因为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旅客保了一份不测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过后,王某担当民事伤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1)因未指定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办理?说明原因。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不测伤害,属于不测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所以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所有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合用于赔偿原则。【事例剖析】保险赔偿后的索赔案甲于2002年12月8日将自有的一辆“东风”牌货车投保了灵活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2万元,甲弟担当驾驶员。12月12日该车路过邻县一险峻处时,坠入绝壁下的河水中。事故发生后,甲称该车没法打捞,要求保险公司按所有损失赔偿。经查,该车当市价值2万元。保险公司向甲赔偿了保险金2万元。过后甲某组织人力将车打捞上来共卖得价款1万元,支付打捞等花费5000元。保险公司很快得悉此事,要求甲返还卖车所得1万元价款。问:保险公司的要求能否应当予以支持?为何?答:(1)保险公司的要求应当予以支持,但只好要求返还5000元。(2)保险法例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所有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益归于保险人。据此,坠入绝壁下河水中的货车属于保险公司所有,甲打捞出来后卖车所得价款1万元应归保险公司。可是,甲组织人力打捞货车能够按无因管理办理,作为得益人的保险公司应当担当甲为打捞该车而支付的5000元打捞花费。l万元卖车款抵消5000元打捞花费,所余5000无返还保险公司。【事例剖析】投保单与保险单不符的索赔案2003年10月10日,某市造纸厂向某市保险公司投保了公司财富险。保险限期自2003年10月11日零时到2004年10月10日24时,造纸厂在投保单上注明其要求投保的财富项目及保险金额为:固定财富保险金额800万元;流动财富保险金额180万元,此中原资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各60万元,保险公司收到投保单后,经审察赞同承保,经办人员在投保单上签章并开具了保险单。因为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的大意,保险单上投保财富项目为:固定财富保险金额800万元,流动财富保险金额为180万元,在流动财富一栏中未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原资料、燃料和低植易耗品三个项目。2004年4月5日,某市造纸厂发生火灾、烧毁财富价达80万元,此中固定财富损失50万元,产品(纸张)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造纸厂以保险单为凭据向保险公司索赔所有损失80万元。保险公司以产品(纸张)不属保险范围规定的流动财富而拒付保险金。两方所以而产生纠葛,诉至人民法院。答:投保单属于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的要约,保险单属保险合同的正式文本。投保单有时也被称为投保申请书。投保单上若有记录而保险单上遗漏,投保单上记录之效劳与保险单上记录效劳一致。本案中对于流动财富的三种形式,在保险单中未记录,但在投保单中有记录,故应以此记录内容为有效。而造纸厂损失的产品(纸张)并不是记录中所明的流动财富,所以造纸厂的主张无正当依照,保险公司只应给付造纸厂50万元固定财富的损失,而不该担当30万元产品的损失。【事例剖析】房子买卖后的索赔案甲销售自有房子一幢于乙,两方依书面合同给付价款、交割钥匙已讫。又特约,两方应于日以内办完房子产权过户手续,自当天起算;不然,因延误所以致的结果,概由责任方负担。乙装饰所购房子,铺地板,装空调后于第五日搬入居住。乙暂时出差,预计4天内定可返回,不至于耽搁房子。行前,乙电话请甲代投房子火灾保险。甲说,按10日之约过户,不会有火险,我有绝对的掌握。又说,与其投保,不现在天就过户。待过户后你自己投保不迟。随即挂断电话。至第十天,乙返程。正点应于8:24分抵达。因飞机晚点,迟至16时乙才赶到甲处。二人同赴房子管理局申办过户手续,到机关下班时,未能办完,工作人员命二人第二日持续办理。分手时,甲声明,10日之约届满,如生不测,概由乙负责。是夜2时,该房子遭到雷击而焚毁,乙罹难,乙父丙要求退还房价款。经查:(1)甲原已对房投保了火险。但成心不见告乙。(2)房子被击,系自然灾祸。问:(1)丙的要求有无原因,为何?2)保险公司应否就房子雷击事故,对得益人负责?如应赔偿,那么赔偿对付给何人?为何?3)在该房保险问题上,甲的行为有无不妥之处?若有不妥,应否负责?为何?4)设甲获取保险人的赔偿金,应如何办理?为何?答:(1)无。因为该房的风险,如约已转移于乙。2)应赔偿甲。因为甲是投保人。3)无。不负责任。甲应在房子买卖达成后将此事见告保险人,但本案中房子买卖还没有最后达成。4)应转移于乙。甲受保险赔偿利益,没法律依照,属不妥得利,故应将该利益返还于受害人乙。【事例剖析】年纪误告条款1.被保险人25岁时投保终生故亡保险,保额20000元,每年应缴保费55元,但因为投保时年纪误报为2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60元,10年后保险人发现,有哪几种办理方法?各应如何处理?2.被保险人51岁时投保终生故亡保险,保额50000元,,但因为投保时年纪误报为48岁,故每年实收保费为400元。可是该保单赞同投保的极限年纪为50岁,1年后保险人发现,应如何处理?若是是5年后发现又该如何办理?答:该条款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纪、以致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对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改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金额。假如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切年纪已超出能够承保的年纪限度,保险人能够接触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可是自合同建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事例剖析】健康保险与不测伤害保险2000.1.17晚,学生吴某返校途中,忽然一辆中巴车从后边将她撞倒了,立即被送往医院急救。经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判决,此次事故是因为中巴车刹车系统出了故障而以致的,车主负有所有责任。吴某住院时期的医疗费合计4500元,车主所有担当了,吴某因为被撞还落下轻度残疾,车主又另行支付了残疾补贴金2万元。吴某所在的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已为在校的全体学生投保了学买卖外伤害附带医疗保险,每人保额5000元。在车主已经支付了伤残金和所有的医药费后,保险公司能否还要执行支付的义务?吴某可否所以而获取双份利益?结论:案中的吴某能够获取保险公司给付的伤残金,而不可以向保险公司再去索要医疗费。吴某的医疗花费既然已从致害方如数获取足够赔偿,就不可以以“人身无价”为原因再向保险公司索要医疗费。假如吴某因致害方无力承受该笔医疗费,吴某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支付。保险公司在支付这笔医疗费时,应要求吴某把向第三者即车主方请求的医疗费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追偿。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日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紧急生死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自轻自贱,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不法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认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而后实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往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认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友善,好坏得所。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旺也;亲小人,远贤臣,今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何尝不惋惜怨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从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鄙俗,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谢,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颠覆,受任于败军之际,授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慎重,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授命以来,夙夜忧叹,恐交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全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商酌损益,进效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谢。今当远离,临表涕泣,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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