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关于印发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

2019-09-27 10页 doc 25KB 1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庆仲

教育工作者

举报
关于印发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巴应急委发[2009]3号关于印发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兴隆林业局有关部门:为积极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流感病毒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巴彦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二OO九年五月六日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协助做好人感染变异猪流感病毒的...
关于印发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
巴应急委发[2009]3号关于印发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兴隆林业局有关部门:为积极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流感病毒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巴彦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二OO九年五月六日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协助做好人感染变异猪流感病毒的防控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工作原则县成立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本预案组织协调防控动物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工作。县畜牧兽医局、乡镇畜牧发展中心(畜牧兽医站)、村防治室(以下简称动物防疫组织)按照“密切追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能分工,做好变异猪流感病毒的监测、预警和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部门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巴彦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出现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后,县、乡镇、村动物防疫组织协助卫生部门查找病源,防止病毒扩散蔓延,同时做好生猪变异猪流感病毒预防控制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甲型(H1N1)流感病毒疫情的流行趋势和对该病的研究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修订。二、应急监测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发生后,县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应按照以下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一)当地动物防疫组织在接到与生猪饲养密切接触人员(如饲养员、兽医等)感染病例发生的后,应立即对该猪群或猪场进行隔离观察,限制周围3公里内的生猪移动,限制人与生猪接触;紧急排查生猪疫情;加强环境消毒;并采集样品,开展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及时了解生猪感染带毒和环境病毒污染情况。(二)对人感染病例与生猪有接触史的,当地动物防疫组织立即对接触过的生猪及人病例活动过区域的生猪进行紧急临床观察,排查生猪疫情,限制人与生猪接触;加强环境消毒;并采集样品,开展血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及时了解生猪感染带毒和环境病毒污染情况。(三)对屠宰厂(点)工作人员发生感染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应立即对该屠宰厂(点)进行隔离,对所有产品进行封存,对屠宰厂(点)的猪群进行隔离观察,排查生猪疫情;加强环境消毒;并采集生猪和猪肉样品,开展病原学检测,及时了解生猪和肉品感染带毒情况。(四)对人感染病例与生猪无接触史的,当地动物防疫组织应做好对人病例活动区域的生猪临床观察工作,加强环境消毒。必要时,开展血清学监测。三、预警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省、市专家组意见和病毒监测和疫情排查情况,提出形势分析和评估报告,预测生猪感染变异猪流感病毒的可能性和发展态势,拟定相应对策。四、疫情报告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发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全群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5至41.5℃或更高,出现发热、咳嗽、流浆样鼻液,以及发病率高、病死率低的临床特征时,应立即向县畜牧兽医局或当地动物防疫组织报告。县畜牧兽医局和当地动物防疫组织在初步调查核实临床情况后,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五、应急处置对应急监测过程中未发现生猪临床异常,并经实验室检测未发现生猪感染变异猪流感病毒的,经隔离7天后,解除对生猪饲养场和屠宰场的隔离措施。检测发现生猪感染变异猪流感病毒的,立即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巴彦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重大(III级)应急响应,按规定开展处置工作。六、应急响应一旦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病例发生后,根据当地政府部署要求,畜牧兽医部门按照以下应急响应原则,及时启动相应工作。(一)充分发挥畜牧兽医、卫生部门重大人畜共患病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作用,及时互相沟通疫情监测信息,共享信息资源。(二)加强与卫生、科技等部门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控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快速诊断、病毒分离株的基因序列分析等研究工作,发布预警,提出应对措施。(三)加强对兽医、饲养员等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并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生猪养殖场饲养、扑杀(屠宰)等高风险人员的检测和医学观察。(四)开展防控甲型(H1N1)流感病毒科普知识的宣传,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五)县乡村动物防疫组织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七、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县、乡镇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做好诊断试剂、消毒用品、封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二)资金保障。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县、乡镇动物防疫组织积极争取落实疫情处置、疫情监测、疫情调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全面开展。(三)技术保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做好诊断技术准备;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专家组对防控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四)人员保障。县、乡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协调卫生、质检、工商、交通、公安、武警等部门依照本预案及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做好生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防控工作。八、附则(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兴隆林业局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实施方案。(二)本预案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1、巴彦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巴彦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及疫情判定专家组主题词: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巴彦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5月6日印发共印120份。巴彦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领导,阻断甲型(H1N1)流感的传入,经研究决定,成立巴彦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内。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王晓春县委记、县长副组长:辛敏超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朱连民县政府副县长付小彦县政府副县长孙玉县政府副县长成员:刘树怀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平占军县卫生局局长邰迪熠县工商局局长张成立县交通局局长贾树文县广电局局长贾彦生县商务局局长王殿清县财政局局长何志刚县环保局局长孙玉章县质监局局长刘树怀兼任办公室主任。巴彦县应对甲型(H1N1)流感工作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及疫情判定专家组一、领导小组组长:刘树怀(局长)副组长:马骏(副局长、畜牧师)田彦波(副局长、畜牧师)二、防控技术指导组指导组长:王忠华(畜牧师)指导组副组长:王继先(高级畜牧师)张文(高级畜牧师)成员:王士勇(畜牧师)余晓波(畜牧师)张志芬(助理兽医师)彭丽波(助理兽医师)翟雅杰(助理畜牧师)王宏(助理畜牧师)三、疫情判定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张国才(兽医师)专家组副组长:陈国祥(兽医师)孙智荣(高级兽医师)王秋菊(兽医师)王忠华(畜牧师)王海荣(助理兽医师)专家组成员:陈志成(兽医师)张巍(助理兽医师)齐秀华(兽医师)尚大军(助理兽医师)翟雅洲(助理兽医师)孙放(助理兽医师)许长忠(助理兽医师)
/
本文档为【关于印发巴彦县畜牧兽医系统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急预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