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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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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手册期末考试工作手册-CAL-FENGHAI.NetworkInformationTechnologyCompany.2020YEAR考试工作手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编制二OO九年三月PAGE\*MERGEFORMAT#目录期末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1期末考试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要求・5考场安排要求6期末考试工作流程7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11考生守则12违纪、作弊的认定办法14巡考守则16期末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的要求・17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的要求・・・19期末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根据学院课程进程安排,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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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工作手册-CAL-FENGHAI.NetworkInformationTechnologyCompany.2020YEAR考试工作手册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编制二OO九年三月PAGE\*MERGEFORMAT#目录期末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1期末考试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要求・5考场安排要求6期末考试工作流程7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11考生守则12违纪、作弊的认定办法14巡考守则16期末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的要求・17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的要求・・・19期末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根据学院课程进程安排,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学风、教风和考风建设,使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特对期末统一考试工作作如下安排:一、统一考试期间工作1、巡视督导组(1)组织机构:总负责:院长根据学院考场分布,下设若干巡视督导小组,由院级领导、教务处领导、系、部领导、督导组成员等组成。(2)#工作#:负责考试全过程的巡视、监督、检查、评价。具体包括:巡视监考、阅卷教师以及成绩复核登录人员的守岗情况和履行情况;及时汇报各种违纪和突发事件,并提出有效建议;教学督导员重点负责抽查部分试卷,对阅卷的质量进行典型分析,并撰写评价。2、考务组总负责:教务处长(1)组织机构:第一组:试卷发放组若干组长:教务处副处长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若干第二组:试卷装订组:组长:教务处副处长组员:教务处工作人员若干第四组: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基础及相关科目的考试)由科研实验处人员组成。(2)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制定考务工作安排表;安排阅卷和成绩复核与登录等工作场所;负责试卷的打印、密封、发放、收集、保管等,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有关表格的、打印、保管、收集工作;考务用品的发放与保管;监考教师考勤的记录;考场记录的收集与保管,考场信息的收集与反馈;试卷、成绩单的发放、收回、保管。3、考场布置组:(1)组织机构:教务处工作人员、各位楼管员和部分学生教学信息员若干。(2)工作职责:参见《考场安排要求》。4、宣传报道组:(1)组织机构:学院组宣部工作人员、部分学生教学信息员若干。(2)工作职责:负责期末考试前的宣传策划、考试期间的宣传报道、视频资料收集、图像资料存档、考试情况版面设计、考风考纪网上宣传等工作。二、考前动员由系、部主任负责为了圆满完成期末统一考试工作,真实检验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果,各系、部对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在考前一周内要开好四个会议,对全体师生进行教风、学风、考风教育,提高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1、教研室主任和全体教师会议各系、部要通过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向全体教师布置落实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学院的各项要求,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动员教育和布置,使全体教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规范地把好复习关、命题关、阅卷关、成绩评定关。2、班主任、辅导员会议各系、部要召开班主任、辅导员会议,布置考前各项安排,要求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学生召开“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风建设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应把班级的学风、考风情况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3、学生动员会(学生考试座位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各位班主任、辅导员在考前应对班级学生作一次动员,加强学风、考风和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籍#管理#》的相关条款,学习《考生守则》《考生违纪、作弊的认定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考生携带学生证等身份证件进入考场,教育学生凭真才实学和道德规范维护自身的尊严和人格,使每个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舞弊现象,诚信考试,考出水平。4、监考教师考务会各系、部要组织监考教师学习《期末考试工作流程》《工作人员须知》《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考生守则》《考生违纪、作弊的认定办法》,考前召开全体监考教师会议,加强对监考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开展考试管理方面的培训,要做到“明确制度、要求规范、狠抓落实、强化管理”,使每一位监考教师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考生守则》和《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进行考场管理。期末考试学生考核资格审查要求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生考核资格审查工作于考前二周进行。为了使资格审查工作能更加准确、规范,要求将审查结果填表打印一式两份内,加盖系、部公章后报教务处一份,同时要求上报电子版。电子表格在各系部主任和系秘书邮箱中下载:《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期末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学生汇总表》。资格审查标准:1、未注册的学生原则上不准参加考试,在表格中只需在此项中填加“*”,其它选项不填。2、已注册的学生在课程名称前要填加代号,表明该课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原因。3、学生缺勤或完不成作业超过规定次数1/3及以上者。4、代号:缺勤用Q,缺作业用乙未完成实验用S,缓考用H,其它用T。例如:某学生语文课缺作业,在课程名称栏目中,用“Z语文”来表示;数学课缓考用“H数学”来表示。5、学生一般不允许缓考。确因急病(一般慢性疾病不能作为缓考理由)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的考核时,必须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考后办理无效);因病缓考必须有医院主治大夫的建议缓考证明,经任课教师、班主任及所在系(部)主任批准,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缓考申请表》上签字。上报截止时间为考试前三天的5:00以前,然后教务处进行汇总统计,并报批院领导,审批后于考前公示。考场安排要求一、考场布置1、抽斗口一律朝向黑板,以横五纵六单桌单椅布置(个别考场人数超过30人,按最多人数排);桌椅之间的间隔的为60-80CM。2、黑板上应有以“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风建设从我做起”为中心内容的宣传标语。3、教室内部不准悬挂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4、教室内保证整洁明亮。5、在教室门上张贴考场门贴。二、考区布置1、考试楼前摆放考场示意图、考场——教室对照表、违纪工作人员及考生公告栏。2、教学楼悬挂宣传标语3、楼内应清洁明亮4、楼内铃声准确响亮(按照考试时间要求设置)三、考务组工作场所布置1、卫生整洁2、工作台布置合理四、时间要求考试前一天下午4:00以前完成考场布置工作,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组成员将在下午4:30进行检查。期末考试工作流程一、考前30分钟――考务人员集中1、监考人员到达考务组签到。2、主考进行临场训示。3、核对钟表。4、确定监考人员所在考场。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1、主监考领取试卷袋后直接进入考场,副监考进入考场进行考前准备。2、主监考检查试卷袋的内装材料。1)试卷份数;2)密封条和密封舌页;3)考场报告单;4)试卷装订首页;5)考生座次表;6)期末考试工作实施程序;7)考场规则;8)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3、副监考检查考场情况。1)门贴;2)考试标语;3)桌椅摆放。考前15分钟――考生入场1、主监考做好试卷发放准备,副监考维持考生入场秩序。2、考生进入考场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3、考生不准携带手机、书籍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用品。4、考生进入考场后,按规定座位就坐,副监考要根据考号编排表逐个核对学生身份,并相应在备注栏内作好记录(如:参加考试者划“V”,未参加考试者在开考20分钟后填写“缺考”、“取消资格”等)。5、主监考宣读考场规则和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四、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草稿纸1、主监考负责试题发放。2、根据考试需要副监考负责草稿纸的发放。五、考试开始1、主监考宣布考生开始答卷。2、主监考在讲台上站立,副监考再次逐个核对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并督促考生将系别、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规定位置。六、开考15分钟后――停止入场迟到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七、开考20分钟后――登记缺考监考人员应将本考场缺考的考生姓名、学号在考场报告单上必须进行登记。八、开考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一旦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并不得再返回考场。九、考试期间一一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1、监考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认真监督考试。2、监考发现违纪行为必须将违纪情节如实详细地填写在“考场报告单”上,不得隐瞒不报。3、考生中途交卷时,监考人员要点清试卷、草稿纸是否齐全,如不齐,在未弄清之前不准考生出场。4、开考后,除学院考试巡视督导组成员外,其它任何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十、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1、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分钟,请考生加快答题速度并检查试卷,系别、专业、姓名、班级、学号是否填写齐全。2、考试结束前10分钟,任何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十一、考试结束收卷1、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停止答题”并告诉考生:“现在收卷,请大家把试卷、草稿纸分类整理,反放在桌上,不要离开座位,待收完试卷后再离开考场,不得将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2、收卷期间一名监考在讲台上维持秩序,另一名监考逐排逐人检查、收取试卷、草稿纸,全部收完后,考生方可退场。3、材料收齐后,监考人员要对考试材料进行清点和整理,具体要求如下:1)试卷、草稿纸必须区分开;2)试卷要按考生交卷顺序依次整理,缺考卷不进行装订;3)空白卷用订书钉装订另交;4)草稿纸交回即可。十二、考试结束后装订和密封考试材料装订和密封考试材料一律在装订组办公室。1、试卷装订与密封。1)将试卷按规定顺序理齐,依次把试卷装订首页、考生座次表放在试卷上面,再将密封舌页放在试卷装订首页上面,使试卷装订首页、密封舌页、试卷的装订线重合;2)按试卷装订封面的装订线进行装订;3)装订后在认真仔细检查,看每份试卷、考生座次表是否都装订在密封线上,有无漏订、错订、倒订和装订不严等问题,如有问题,当场返工,重新装订;4)装订好的试卷经检查无误后,进行密封。2、空白卷进行简易装订。3、将密封、装订好的试卷装入试卷袋,交给装订组。4、将草稿纸、考场报告单及其它考试材料交给装订组。PAGE\*MERGEFORMAT#工作人员违纪处理规定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1、迟到(比规定时间晚10分钟以内的);2、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3、在考场抽烟、看书、看报,接听或拨打手机相互交谈4、遗失试卷者;5、对考生违纪行为不加制止,隐瞒不报者。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1、比规定的时间晚10分钟以上的;2、泄漏试题、协同考生作弊;3、一般教学事故三次以上者。PAGE\*MERGEFORMAT#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遵守考试时间,按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发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开考半小时内不准交卷。旷考或参加考试末交卷者,成绩以“缺考”计。二、学生进入考场,应将其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学生证、身份证等)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待查,无证件者或证件不符合者不发放试卷,成绩以“缺考”计。三、考生在考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除携带蓝、黑色钢笔及必备的文具外,不许携带其它物品入场,必须使用学院统一发给的试卷和草稿纸。四、考生在考场应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检查、指挥,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肃静、整洁,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五、考生遇有试题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要求监考人员回答,但不得提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其它内容。六、考生应独立完成考试内容,在考场中不得有左顾右盼,交头接耳、窥视夹带、传条换卷等作弊行为。对不听警告,形成作弊行为者,监考人员要撤回其试卷、取消其考试资格,本科目成绩以“作弊”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作弊时,不论主动或被动,均按作弊处理。七、考生在考试中途不得离场,特殊情况者,应向监考人员申诉理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八、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正面朝下放于课桌上,试卷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九、考生交卷后不得再向监考人员索要试卷。违纪、作弊的认定办法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要当场给予口头警告并予以纠正:1、至发试卷时仍将书包、复习资料、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或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带入座位者;2、未经允许使用或借用计算器及其它物品者;3、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4、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者;5、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应记为作弊,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1、上述第1、2、3、4之任一种行为无视警告而重犯者;2、考试中交头接耳说话者;3、传接纸条或试卷,在传递过程中即被发现的行为双方;4、偷看他人试卷初犯者(不论试卷更改与否);5、把答卷或有字迹的草稿纸移向邻座或竖起,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初犯者双方;6、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未加拒绝者;7、用某种示意、动作互相传递有关考试信息者双方。三、考试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记为严重作弊,该门课程总成绩以零分记:1、桌内、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者(不论看与否);2、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笔记、复习提纲、纸条者(不论看与否);3、在桌面、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不论看与否);4、在允许使用的工具书上写有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或夹带相关材料者(不论是否抄用);5、强拿他人试卷/草稿纸者(不论是否抄用);6、为他人提供偷看机会或偷看他人试卷或草稿纸者;7、考试中直接或以借用工具书、文具、计算器等方式传接答卷或纸条者双方;8、违反考场规则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者;接听或使用手机、BP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查看信息者。巡考守则一、考场巡视督导员应于开考前25分钟到考务组集中。二、考场巡视督导员应于开考前20分钟到所巡视的楼层督促、协助监考人员做好开考前的有关准备工作。三、考场巡视督导员应巡察、督促、协助所辖各考场的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发现监考工作中的疏漏或不足,考场巡视员应立即向有关监考人员指出,并及时予以弥补或纠正。四、考场巡视督导员应负责维护所辖考区的秩序,制止闲杂人员进入考区,督促已交卷的学生迅速离开考区。五、考场巡视督导员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所辖各考场可能出现的任何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考务组报告。六、考场巡视督导员应按时上岗,严格履行巡视职责,坚持全程巡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巡视岗位,不得在所辖考区处理与考场巡视督导员职责无关的任何其他事务。七、考场巡视督导员应根据所辖各考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考场巡视登记表》八、考试结束后,考场巡视督导员应将《考场巡视登记表》交考务组验收存档。九、考场巡视督导员未履行巡视员职责,按有关规定处理。期末阅卷及成绩登录工作的要求在期末考试工作结束三天内,各系、部组织教师对期末考试进行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阅卷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进行组织阅卷阅卷工作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考试工作的成败。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各部门必须精心组织、高度重视。1、各系、部按本系、部所开设的考试科目成立阅卷领导组和阅卷小组,并将机构组成情况报教务处备案。领导组由系、部负责人牵头,各教研室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领导、规划和控制。阅卷小组根据教师任课和专业特点以及试卷要求分科目或科目类别组织,一般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人,具体负责阅卷和成绩登录工作。2、在期末考试最后一场结束后,各系、部应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和阅卷材料,阅卷必须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场所由各系、部自行解决,确有困难者与教务处协调解决。3、阅卷时,原则上应采取流水阅卷的方式,教师阅卷要严格按照《试卷评阅样板》进行阅卷,阅卷一律用红笔,并在试卷上写明学生各题的小计得分和总得分,对学生所得总分要认真计算、仔细审核。阅卷工作应严肃认真、分工合理、准确把握评分标准,确保阅卷质量,防止出现漏判、错判、误判现象。坚决杜绝学生参与判卷工作,一经发现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4、阅卷后,各系、部要做好试卷的复核工作,复核工作由系、部领导组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试卷要求全面复核,并将阅卷首页所需填写项目填齐全,系、部主任或负责人进行签字负责。5、教务处参与阅卷全过程的巡查工作。6、要求在三天内完成并将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7、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下午17:00以前将阅完后的试卷交回教务处。8、督导组将对各系、部所阅试卷进行抽查。二、成绩登录由系、部组织协调,各授课教师亲自录入1、成绩要由授课教师按照《学生成绩评定、登记与管理规定》的要求亲自进行登录。要求内容齐全,准确,防止出现漏登、错登、误登现象。如出现漏登、错登、误登现象三次以上按教学事故处理。2、考查、考试课的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的三天内进行网上成绩录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人员,须书面说明,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3、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下午17:00以前将系、部负责人签署、审核后的成绩登记表、打印出来的成绩单、成绩分析报告和试卷交回教务处。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总结的要求在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各系、部组织教师对本次考试进行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每位教师要进行试卷分析及讲评(从教务系统管理软件中打出),总结本班学生考试情况如实填写考试后记,要针对本学期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2、各系部要召开期末考试质量分析会,针对系、部整体工作进行讲评,认真做好考试的分析和总结工作,系、部应负责对所属班级所有课程的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并对本部门本学期的考试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包含:试卷分析、试题分析、成绩分析(得失分原因),要总结经验,找出不足,针对本学期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及要达到的目标。3、对本系、部的考试改革要进行总结,特别是具有特色的考试要将其改革思路、实施效果进行评价。4、上报系、部期末考试质量分析总结报告、考试改革总结,交教务处备案(含电子文档),作为查阅和今后工作的依据。后记本考试工作手册是由教务处制订,在多年的考试过程中,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后形成的。在今后的考试执行过程中,还将继续进行修订、完善,如有好的建议我们还会积极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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