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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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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总工会办公室文件—PAGE\*MERGEFORMAT#—PAGE\*MERGEFORMAT#—PAGE\*MERGEFORMAT#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浙总工办发〔2018〕10号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18〕3号)要求,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工作,并在今年“五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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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PAGE\*MERGEFORMAT#—PAGE\*MERGEFORMAT#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文件浙总工办发〔2018〕10号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总工办发〔2018〕3号)要求,省总工会决定,开展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工作,并在今年“五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授予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此次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发〔2011〕77号)和《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办法》(浙总工办发〔2017〕100号)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比例(一)推荐评选范围。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授予我省的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在我省工作的职工。全国、省工人先锋号授予上述企业、事业、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或单位。(二)推荐评选名额。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状4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0个,全国工人先锋号(班组集体)29个;评选省五一劳动奖状30个,省五一劳动奖章80个,省工人先锋号(班组集体)100个。(三)推荐对象比例。在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产业工人比例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科教人员比例不低于20%,农民工比例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按分配名额,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全国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比例不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在推荐的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中,产业工人比例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科教人员比例不低于20%,农民工比例不低于8%,企业负责人比例不超过7%。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省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少于70%。在推荐过程中,县处级党政(含社会团体,下同)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从严控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不超过1名,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处级领导干部的均须事先征得省总工会同意。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厅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由中央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参加评选。已获得同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重复推荐评选。二、推荐评选条件此次全国、省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应当具有相应的荣誉基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发展动力、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二)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浙江从“制造大省”转为“制造强省”,推动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在推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七)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促进节能减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八)在实施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九)在国家、省级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专项和我省“最多跑一次”中心任务推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面向普通劳动者。优先推荐浙江工匠和具有“大国工匠”精神并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劳动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事业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能作为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二)坚持民主推荐,杜绝违规操作。推荐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则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的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通过全国产业工会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须经省总工会签署意见。(三)各地要广泛发动、多方动员。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民主推荐办法。试点开展老劳模推荐、人大政协代表推荐等不同推荐方式,扩大基层遴选推荐范围,无特殊理由不得连续推荐同一基层单位;鼓励采用基层直接民主与各级间接民主的多样推荐办法,逐级增强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倡导各级评选组织采用会议评议、网络评议、电话评议等丰富评议手段,广泛吸收多方意见,推荐评选出行业认可、单位尊敬、社区认同的推荐对象。(四)严格履行推荐评选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执行“两审三公示”的评选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省级公示。申报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申报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县以上发展改革、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人口计生、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安全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被推荐人选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意。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为跨省(区、市)农民工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但须征得对方同意。推荐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要充分听取地方统战部门的意见。(五)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各市在已有的奖状、奖章和先锋号三个分配项中,集体、个人和班组至少各增加1个差额推荐对象,其中奖章个人差额对象至少1名为一线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统一采用备选方式推荐,综合平衡往年评选情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设3个备选优先推荐单位(最终产生2名推荐全总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设7个备选优先推荐单位(最终评选5名)。在同地区差额推荐对象中无合适对象的,则在全省进行选补。县级以下工会(含县级)实行差额评选程序,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六)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推荐工作在名额分配、候选人提名等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推荐全过程必须接受各级工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公示时必须公布同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基层企事业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必须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公示时同时公布纪检监察电话。在推荐过程中,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要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各市总工会和省有关产业(局)工会在初审通过后,组织对被推荐对象的考察,并向省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报告考察结果。省劳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抽查。(七)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本系统推荐评选中遇到的问。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比例关、评选关和评选质量关。要细化落实,精心组织、专项推进,不断提高推荐评选工作水平和成效。请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局)工会于2月28日前将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对象初荐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省总工会,同时上传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纪要、公示证明和基础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材料。经初审同意后公示。各市、省产业工会请按照推荐先后顺序上报名单。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联系人:严俊,电子邮箱:HYPERLINK"mailto:zjjjb51@163.com"zjjjb51@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17602。附件:1.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2.2018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2018年2月5日—PAGE\*MERGEFORMAT#—PAGE\*MERGEFORMAT#—PAGE\*MERGEFORMAT#—附件1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地区/产业奖状奖章(其中:负责人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教人员农民工非公企业职丄)工人先锋号(其中:企业班组)杭州1(非公企业)421132(其中非公企业班组1个)宁波14211132(其中非公企业班组1个)温州4121132(其中非公企业班组1个)青M力口八21121(非公企业班组)湖州211121(非公企业班组)绍兴321121(非公企业班组)金华3211121(非公企业班组)衢州111111(非公企业班组)舟山11111(非公企业班组)台州1(非公企业)3111122(其中非公企业班组1个)丽水11111(非公企业班组)省产业21176合计4(其中非公企业2个)3031763112921(其中非公企业班组1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县处级领导干部不超过1人*分配到企业负责人名额的为备选优先推荐单位附件22018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地区/产业奖状(其中:非公企业)奖章(其中:负责人)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贝科教人员农民工非公企业职工工人先锋号杭州51111721412宁波41111721412温州3184239力口八21613127湖州21531127绍兴21613127金华216131127衢州21421125舟山2142124台州216131138丽水214121124省产业295218—合计30118074416728100分配到企业负责人名额的为备选优先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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