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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法律责任 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04-07 1页 xls 19KB 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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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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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法律责任 考试试题及答案Sheet1 项目 对单位 对直接负责人 对国家工作人员 对会计人员 构成犯罪的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15类) 3000-50000 2000-20000 行政处分 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5000-100000 3000-50000 撤职、开除 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5年以下有/拘,并处或单处20000-200000罚金 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从事(2) 5000-50000 降级撤职开除 追究刑事责任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行政处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法律责任 考试试题及答案
Sheet1 项目 对单位 对直接负责人 对国家工作人员 对会计人员 构成犯罪的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15类) 3000-50000 2000-20000 行政处分 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5000-100000 3000-50000 撤职、开除 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5年以下有/拘,并处或单处20000-200000罚金 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从事(2) 5000-50000 降级撤职开除 追究刑事责任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行政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下有/拘 没在规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罚款 没按规定设置、保管会计资料 没按规定把制度、办法、软件备案 没把全部银行账号 没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 没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转借、涂改、伪造) 处2000-10000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罚款 扣缴义务人没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材料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5000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50%-3倍罚款 违反纳税申报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罚款 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责令改正,处10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罚款 偷税 追缴,并处50%-5倍罚款 偷税数额在10000-100000且30%>偷税额/应纳税额>10%,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1-5倍罚金 偷税数额在100000以上且偷税额/应纳税额>30%,处3-7年有并处1-5倍罚金 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手段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追缴,并处50%-5倍罚款 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额在10000-100000,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 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额在100000以上,处3-7年有,并处1-5倍罚金 骗取出口退税 追缴,并处1-5倍罚款 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拘,并处1-5倍罚金 数额巨大,处5-10年有,并处1-5倍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无,并处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抗税 追缴,并处1-5倍罚款 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1-5倍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并处1-5倍罚金 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死亡,择一重刑处罚 拖欠税款 责令限期改正 还不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处50%-5倍罚款 虚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20000-200000罚金 数额较大,处3-10年有,并处50000-500000罚金 数额巨大,处10年以上有/无,并处50000-500000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处无/死,并处没收财产 银行不履行税法规定职责 处100000-500000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1000-10000罚款Sheet2 项目 对单位 对直接负责人 对国家工作人员 对会计人员 构成犯罪的 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15类) 3000-50000 2000-20000 行政处分 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5000-100000 3000-50000 撤职、开除 吊销从业资格 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5年以下有/拘,并处或单处20000-200000罚金 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从事(2) 5000-50000 降级撤职开除 追究刑事责任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 行政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下有/拘 没在规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罚款 没按规定设置、保管会计资料 没按规定把制度、办法、软件备案 没把全部银行账号报告 没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 没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转借、涂改、伪造) 处2000-10000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罚款 扣缴义务人没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材料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5000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50%-3倍罚款 违反纳税申报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罚款 拒绝税务机关检查 责令改正,处10000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0000-50000罚款 偷税 追缴,并处50%-5倍罚款 偷税数额在10000-100000且30%>偷税额/应纳税额>10%,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1-5倍罚金 偷税数额在100000以上且偷税额/应纳税额>30%,处3-7年有并处1-5倍罚金 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手段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追缴,并处50%-5倍罚款 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额在10000-100000,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 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额在100000以上,处3-7年有,并处1-5倍罚金 骗取出口退税 追缴,并处1-5倍罚款 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拘,并处1-5倍罚金 数额巨大,处5-10年有,并处1-5倍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无,并处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抗税 追缴,并处1-5倍罚款 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1-5倍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并处1-5倍罚金 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重伤或死亡,择一重刑处罚 拖欠税款 责令限期改正 还不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处50%-5倍罚款 虚开、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处3年以下有/拘,并处20000-200000罚金 数额较大,处3-10年有,并处50000-500000罚金 数额巨大,处10年以上有/无,并处50000-500000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处无/死,并处没收财产 银行不履行税法规定职责 处100000-500000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1000-10000罚款Shee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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