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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试样材料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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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试样材料规格要求 关于标准转号的说明    根据 Q/SQR B1-1-2012《企业技术标准编号规则》实施 要求,现将原企业标准代号 Q/SQR.04.739-2009 转为代号 Q/SQR T1-77-2012 内容暂时不变。请引用时用新的代号。 标准管理科 2012 年 7 月 25 日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金属材料试验取样 2009-05-01 发布 2009-06-01 实施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
奇瑞试样材料规格要求
关于转号的说明    根据 Q/SQR B1-1-2012《企业技术标准编号规则》实施 要求,现将原企业标准代号 Q/SQR.04.739-2009 转为代号 Q/SQR T1-77-2012 内容暂时不变。请引用时用新的代号。 标准管理科 2012 年 7 月 25 日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金属材料试验取样 2009-05-01 发布 2009-06-01 实施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Q/SQR Q/SQR.04.739—2009 代替Q/SQR.04.739-2007 Q/SQR.04.739—2009 I 前 言 本标准以产品标准为前提,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满足市场需求和产品性能的实际情况下制 定的。同时在格式和内容的编排上均符合 GB/T1.1-2000 和 GB/T1.2-2002 的规定。 本标准发布后,与旧标准替换过渡期为 30 天,2009 年 6 月 1 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与上一版相比,修改为: 1)钢产品试验重新分类,并增加冲击试验、弯曲试验、弧形拉伸试验样条规格的选择。 2)增加了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铸造铝合金及其它合金、压铸有色金属及粉末冶金试验 试样规格的选择。 3)增加了各试验的“通用取样要求”。 4)增加了各试验试样的“试样加工要求”。 本标准由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管理科归口。 本标准由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试验技术中心材料试验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小宝、吴贵根、赵琛、陈光耀、梁李兵、姜起东、李创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Q/SQR.04.739-2007、Q/SQR.04.739-2009 Q/SQR.04.739—2009 1 金属材料试验取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金属材料取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金属材料试验。 2 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13822 压铸有色合金试样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JB/T 7945 灰铸铁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YB/T 5439 金属弯曲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 无。 4 取样规范 取样规范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如有其他规定,经供需双方商讨后在相关技术文件中标明。 4.1 钢产品试样选择 4.1.1 板材 4.1.1.1 拉伸试验样条 根据产品标准确定拉伸试样Q1或Q2。产品标准没有规定的,优先采用比例试样Q3。 试样数量:3 根。 4.1.1.2 化学成分样条 钢板截取宽至少2cm,长5cm~15cm,也可使用拉伸试片,用磨床磨削掉板厚的1/3或0.7mm(碳含量 ≤0.10%的钢板磨削掉面氧化层既可);表面平整光洁且无氧化或脱碳的可不加工。 试样数量:2~3块。 4.1.2 棒材、线材 4.1.2.1 拉伸试验样条 采用圆形试样Q5、Q6、Q7 或Q8,冷拉钢丝(d≤4mm, 1m/根)直接取样试验。 数量:3 根(4mm≤d≤7mm需另送三根长200mm未加工的棒材或线材)。 4.1.2.2 化学成分样块 zhengjionghui 高亮 zhengjionghui 高亮 zhengjionghui 高亮 Q/SQR.04.739—2009 2 直径或边长>16mm时,截成高度为10mm的圆柱或长方体,不得倒角,两平面用磨床磨平;直径 或边长在9mm-16mm时,截成高度为2mm-3mm的扁圆柱或长方体,两平面用磨床磨平;直径或边长在 5mm-8mm时,压扁成宽≥9mm、厚≥0.4mm、长≥20mm的片状,两平面用磨床磨平,或者镦粗至直径 或边长≥9mm、截取2mm-3mm厚的扁圆柱或长方体,两平面用磨床磨平。数量2-3块(直径5mm-16mm 的试样需另送长为10cm的原棒材)。 4.1.2.3 冲击试验样条 采用宽度10mm的标准试样,如图6所示;若不能制备标准试样,可采用宽度7.5mm或5mm等小 尺寸试样。试样的其他尺寸及公差与相应缺口的标准试样相同。缺口应开在试样的窄面上。 4.1.2.4 弯曲试样样条 弯曲试样采用圆形截面试样或矩形截面试样。试样的形状、尺寸、公差及表面要求应按有关标准或 技术协议的规定。如无规定,可根据材料和产品尺寸从YB/T 5439中选用合适的试样尺寸。 4.1.3 管材 4.1.3.1 拉伸试验样条 外径¢5mm~¢28mm采用全截面钢管试样Q11,需附加钢制塞头塞于试样两端。数量:3 根。塞头 长不小于40mm;外径大于¢28mm采用全壁厚弧形试样图4。 4.1.3.2 化学成分样条 截取管长为25mm~50mm的试样,压平(焊管压平后的焊缝必须处于折叠处),用磨床磨削掉管壁厚 度的1/3或0.7mm。 试样数量:2~3块。 4.1.4 热处理件 4.1.4.1拉伸试验样条 在工作部位按厂家自检时的取样方法取样(规格按厂家自检时的取样规格,无需制样)。除提交所取 试样外,将取样后母体剩下的部分一同提交,数量:1 套。 4.1.4.2 化学成分样块 需提供未处理前的毛坯或原材料,试样加工要求可参见其它条款和6.2条,数量:2块。 4.1.4.3 金相试验样条:无特殊要求,可进行金相试验制样即可。 4.1.4.4 硬度试验样块 可进行硬度或有效硬化层深试验制样即可。 4.1.4.5 冲击试验样条 采用宽度10mm的标准尺寸试样,如图6所示;若不能制备标准试样,可采用宽度7.5mm或5mm等小 尺寸试样。试样的其他尺寸及公差与相应缺口的标准试样相同。缺口应开在试样的窄面上。 4.1.5 铸件 4.1.5.1 拉伸试验样条 首先采用相关协议选择试样,若未规定,亦可采用圆形试样Q5;若为零件本体取样,可采用试样Q4、 Q6、Q7或Q8。数量:3根。 4.1.5.2 化学成分样块 Q/SQR.04.739—2009 3 试样要至少保证有两个互相平行的工作面,且两平行面最小直径处>25mm,两平行面的高度10 mm~ 20mm,其它要求见6.2条,试样数量2块。 4.1.5.3 灰铸铁弯曲试样 按JB/T 7945选用圆形截面试样,优先尺寸常用直径d=30mm,L=340mm的标准弯曲试样,也可选用 JB/T 7945附录B中的直径d=20mmm、13mm、10mm或45mm(相应的L=240mm、160mm、130mm、500mm)的 辅助弯曲试样。 4.2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试样选择 4.2.1 板材 4.2.1.1 拉伸试样样条 矩形试样采用Q2A、Q2B。 4.2.1.2 化学成分试验样块 截取宽至少20mm,长100mm~150mm板材,表面平整光洁,也可采用拉伸试样样条,试样数量2 块。 4.2.2 棒材、线材 4.2.2.1 拉伸试样样条 圆形试样采用Q5A;线材全截面试样,当原始直径大于4.0mm时,标距为5d0;直径小于或等于4.0mm 时,标距为100mm。 4.2.2.2 化学成分样条 截取成两面平行的试样;圆柱直径>16mm时,截取高度为10mm,直径在10mm~16mm时,截取高 度为2mm-3mm;表面需用车床车平;试样数量2-3块(直径10mm~16mm的试样需加送长为15cm原棒材)。 4.3 铸造铝合金及其它合金试样选择 4.3.1 拉伸试样样条 圆形试样采用Q5。 4.3.2 化学成分样条 可以从铸件上取样或者单铸试块,试样要至少保证有两个互相平行的工作面,且两平行面最小直径 或边长>25mm,两平行面的高度10~20mm,其它要求见6.2条,试样数量2块。 4.4 压铸有色金属试样选择 4.4.1镁、铝、锌等常用的有色金属合金压铸试样采用专用压铸模单铸,拉伸试验试样、硬度试验试样 的规格参考 GB/T1382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如下图 5a、图 5b所示。 4.4.2 化学成分样条 可以从铸件上取样或者单铸试块,试样要至少保证有两个互相平行的工作面,且两平行面最小直径 或边长>25mm,两平行面的高度10mm~20mm,其它要求见6.2条,试样数量2块。 4.5 粉末冶金试样 4.5.1化学成分样条 制成直径17mm~20mm,厚2mm~3mm的扁平圆柱型;按混粉-压坯-烧结-热处理等和零件相同的 工艺步骤处理试样(但浸油除外,试样不得浸油);混粉应尽可能均匀,试样在压坯过程中可以用更大 Q/SQR.04.739—2009 4 的压力,目的是使试样成分更均匀和有更好的致密性;零件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粉末冶金材料组成的,应 对它们分别按上述步骤制样,试样数量2块,另附不浸油的零件2~3只,质量大于20g的零件提供1只即 可。 4.5.2拉伸试验样条 4.5.2.1 扁平试样 由金属粉末经压制和烧结制成的扁平试样,其形状和尺寸由成形模具的模腔而定。模腔的形状和 尺寸如图7a和表5所示。试样厚度为5.4 mm~ 6.0mm,标距间的厚度变化不大于0.04mm试样表面粗糙度为 正常条件下的压制和烧结状态或后续处理状态,一般Ra不大2.5μm。 4.5.2.2 圆形试样 机加后的圆柱试样的形状和基本尺寸如图7b和表6所示。试样表面粗糙度Ra二不大于2.5μm。 5 通用取样要求 5.1 拉伸试验 按 GB/T 2975执行。 5.2 化学成分试验 按GB/T 20066执行。 5.3 硬度试验 按GB/T 2975执行。 5.4 弯曲试验 按GB/T 2975执行。 5.5 冲击试验 按GB/T 2975执行。 5.6 无损检测试验 整个零部件。 5.7 焊接试验 整个焊接件。 5.8 金相试验 5.8.1 图纸要求或技术协议指定部位。 5.8.2 供需双方商定的指定部位。 5.8.3 失效件取样在失效部位,应保留原有形貌,与试验人员商定取样部位。 5.8.4 在无参考文件情况下,铸件需远离浇冒口,选择有代表性部位;钢板类应远离料头料尾。 5.8.5 钢板晶粒度应取垂直于轧制方向;夹杂物应取平行于轧制或锻造方向。 6 试样加工要求 6.1 拉伸试样 6.1.1 试样在机加工过程中要防止冷变形或受热而影响其力学性能,通常以切削加工为宜,进刀深度要 适当,并充分冷却;特别是最后一道切削或磨削的深度不宜过大,以免影响性能。 6.1.2 对于矩形试样,一般要保留原表面层并防止损伤。试样上的毛刺要清除,尖锐棱边应倒圆,但半 径不宜过大。试样允许矫直,但应防止矫正力对力学性能产生显著影响。对于不测定断后伸长率的试样 Q/SQR.04.739—2009 5 可不经矫正直接进行试验。 6.1.3 不经机加工铸件试样表面上的夹砂、夹渣、毛刺、飞边等必须加以清除。 6.1.4 加工后,试样的尺寸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表面不应有显著的横向刀痕、磨痕或机械 损伤、明显的淬火变形或裂纹以及其它可见的冶金缺陷。 6.2 化学成分试样 6.2.1 加工好的光谱分析试样的待测面边缘不能倒角,待测面要平整、光滑,表面粗糙度要求 , 不应有气孔、砂眼、缩孔、缩松、毛刺、裂纹和夹杂类缺陷;钢、铸钢和铸铁试样用磨床加工,不能用 磨床加工的试样用车床或铣床加工,应将待测面打磨或切削掉至少2mm,打磨或切削面不应有过烧等加 工缺陷;铝合金及其它软质合金试样以车床或铣床用硬质合金刀具加工,待测面应将其切削掉至少2mm, 渗碳、渗氮工件必须提供成型的未热处理前的样品或原材料,否则化学成分不准确。 6.2.2 上述化学成分样条均是做光谱分析的要求,特殊件(如:小件、薄件)等不能做光谱分析,要取 成化学分析的试样---试样应大于所需分析试样量的4倍,所送样品可取样量应在20g以上。 6.3 弯曲试样 6.3.1 试样在机加工过程中要防止冷变形或受热而影响其力学性能。 6.3.2 试样表面加工过程中不得有划痕。 6.3.3 方形、矩形和多边形横截面试样的棱边应倒圆。 6.4 硬度试样 6.4.1 布氏硬度试样 6.4.1.1 试样的试验面应是光滑的平面,不应有氧化皮及外来污物。 6.4.1.2 试样坯料可采用各种冷热加工方法从原材料或机件上截取,试样地试验面和支承面可采用不同 地机械方法加工,两平面应保证平行。试样在制备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由于受热及冷加工等对试样表面 硬度的影响。 6.4.1.3 试样的厚度至少应为压痕深度的10倍。 6.4.2 洛氏硬度试样 6.4.2.1 试样的坯料可采用各种冷热加工方法从原材料或机件上切取。试样在制备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由 于切削机加工过程中进刀量过大或切削速度过快等操作因素引起的试样过热,造成试样表面硬度改变。 此外,在加工时应注意不要使表面产生明显硬化层,以免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6.4.2.2 试样表面应尽可能是平面,不应有氧化皮及其它污物。 6.4.2.3 试验后试样背面不得有肉眼可见变形痕迹。 6.4.3 维氏硬度试样 6.4.3.1 在试样制备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由于受热、冷加工等对试样表面硬度产生影响。不同的加工方法 在试样表面形成不同程度的硬化层,将使硬度值增高,加工方法越粗糙,材料越软,其影响越大。 6.4.3.2 试样及试验层的最小厚度应满足试验要求,试验后,试样背面不应出现可见的变形痕迹,从而 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6.5 冲击试样 试样样坯的切取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或GB/T2975的规定执行,试样制备过程中应使由于过热或冷加 Q/SQR.04.739—2009 6 工硬化而改变材料冲击性能的影响减至最小。 6.6 无损检测试样 一般无需加工。 6.7 焊接试样 一般无需加工。 6.8 金相试样 在试样切取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由于受热、冷加工等对试样组织影响。 7 部分试验试样规格 7.1.1 板材试样 板材试样如图1。过渡处r大小要适当,过渡缓慢。 图1 矩形试样 矩形试样具体规格参数要求见表1: 表1 矩形试样规格 试样号 试样名称 a0 b0 D l0 l L r Q1 非比例试样 板厚 20 30 80 100 ≥220 25~40 Q2 板厚 25 30 50 75 ≥180 25~40 Q2A 板厚 12.5 / 50 / / / Q2B 板厚 6 / 25 / / / Q3 比例试样 板厚 12.5 ≥16 5.65 0F l0+b0/2 ≥l+4b0 25~40 Q4 非钢板比例试样 0.1~4 12.5 ≥16 5.65 0F l0+b0/2 ≥l+4b0 25~40 注:F0为横截面积(a0×b0) 7.1.2 圆形试样: r弧大小要适当,过渡缓慢。 图2 圆形试样 Q/SQR.04.739—2009 7 表2 圆形截面比例试样 7.1.3 管材试样 图3 全截面钢管试样管材 表 3 管材试样规格 注:试样夹持部位最大直径为Φ30mm。 7.1.4 弧形样条 图 4弧形样条 弧形试样采用表 4规定的试样尺寸。弧形试样一般适用于管壁厚大于 0.5mm的管材。 试样号 试样名称 d0 D l0 l L r Q5 非比例试验 10 ≥15 50 60 ≥160 ≥8 Q5A 非比例试验 12.5 / 62.5 75 / / 非比例试验 9 / 45 74 / / 非比例试验 6 / 30 36 / / 非比例试验 4 / 20 24 / / Q6 比例试样 8 ≥12 40 50 ≥100 ≥3 Q7 5 ≥7 25 30 ≥80 ≥3 Q8 3 ≥4 15 20 ≥60 ≥2 Q9 非比例试样 D-2 4<D<7 40 50 ≥100 ≥3 Q10 D-3 7<D<12 50 60 ≥100 ≥5 试样号 试样名称 a0 b0 D D0 l0 l L r Q11 全截面 - - - 管外径 50 100 220 - Q/SQR.04.739—2009 8 表 4 弧形试样尺寸 D/mm b 1/mm a/mm r/mm K=5.65 k=11.3 L0/mm Lc/mm L0/mm Lc/mm 30~50 10 原壁厚 ≥12 5.65 0F ≥L0+1.5 0F 仲裁试验: L0+2 0F 11.3 0F ≥L0+1.5 0F 仲裁试验: L0+2 0F >50~70 15 >70 20 ≤100 19 50 / / >100~200 25 / / >200 38 / / 7.1.5 压铸有色金属试样 图5(a) 有色金属拉伸试样 图5(b) 有色金属硬度测试试样 7.1.6 冲击试样规格 Q/SQR.04.739—2009 9 25 45°±2° 图 6标准 V型缺口冲击试样 注: 1)根据有关标准或双方协议,试样可以保留一或两个轧制面痕迹,缺口轴线应垂直于轧制面。 2)对于端面定位的试样,试样长度公差应为 55±0.10mm,缺口中心线至端面距离应为 27.5±0.05mm,端面粗糙度 参数 Ra 应不大于 3.2um,且端面应与试样侧面相垂直。 3)试样缺口底部光滑,对于仲裁试验,缺口底部表面粗糙度参数 Ra 应不大于 1.6 um。 4)如不能制备标准试样,可采用宽度 7.5mm 或 5mm 等小尺寸试样。试样的其他尺寸及公差与相应缺口的标准试样 相同。缺口应开在试样的窄面上。 5)试样标记的位置不应影响试样的支承和定位,并且应尽量远离缺口。 7.1.7 粉末冶金试样规格 7.1.7.1 扁平试样规格 图 7(a)扁平试样规格 表5 mm b c Lc Ld Lt W R1 R2 5.7±0.02 b+0.25 32 81.0士0.5 89.7士0.5 8.7土0.2 4.35 25 7.1.7.2 圆形试样规格 图 7(b)圆形试样 Q/SQR.04.739—2009 10 表6 圆形试样尺寸 mm d Lc Ld A B R D 5±0.05 30±0.5 65士1 4.5 13 5 12 Q/SQR.04.739—2009 11 编制: 校对: 审核: 标准化: 批准: 版本:00 T1 80 04.739-09-00 前 言 金属材料试验取样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 无。 4  取样规范 4.1钢产品试样选择 4.1.1板材 4.1.2棒材、线材 4.1.4热处理件 4.1.5铸件 4.4.1镁、铝、锌等常用的有色金属合金压铸试样采用专用压铸模单铸,拉伸试验试样、硬度试验试样的规格参考GB/T13822压铸有色合金试样,如下图5a、图5b所示。 7.1.2 圆形试样: r弧大小要适当,过渡缓慢。 7.1.3 管材试样 注:试样夹持部位最大直径为Φ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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