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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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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 ?案例: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 被告人李晓勇在法庭上 庭审现场 身为一名邮政速递局的分拣员,29岁的李晓勇和同事郭某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私拆邮包,窃取了包括名表、手机在内的大量财物,涉案金额高达 149万余元。6月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李晓勇无期徒刑,郭某等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李晓勇所盗窃的财物中,包括100块天梭牌手、94块雷达牌手表、55部诺基亚手机,甚至还包括一辆价值46万元的...
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
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 ?案例:邮局分拣员邮包内三次“捡走”149万被判无期[司法案例] 被告人李晓勇在法庭上 庭审现场 身为一名邮政速递局的分拣员,29岁的李晓勇和同事郭某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私拆邮包,窃取了包括名、手机在内的大量财物,涉案金额高达 149万余元。6月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李晓勇无期徒刑,郭某等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李晓勇所盗窃的财物中,包括100块天梭牌手、94块雷达牌手表、55部诺基亚手机,甚至还包括一辆价值46万元的“陆虎”越野车。他是如何将这些东西据为己有的呢, 2004 年6月,李晓勇和同事郭某、刘某、李某在分拣车间内干活时发现多出了一件邮包。按照管理规定,发现多余邮包应及时上报领导,并立即原投递单位。可是李晓勇将邮包拿走,并使用郭某的电脑删除了登记,其余两人没有表示反对。邮包里有诺基亚牌移动电话55部,共计价值70050元。随后,李晓勇将手机低价卖出,并将钱分给了其他三人。李晓勇说,他给三人钱,是为了堵他们的嘴,让他们别把事情捅出去。 诺基亚手机失窃的事情在邮局内没有引起任何反应,也没有任何人追查,因此李晓勇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2004年11月,李晓勇在分拣邮件时,趁人不备,盗窃了一个邮包内的天梭牌手表100块,雷达牌手表94块,共计价值人民币954470元。 同年12月,李晓勇将一封由深圳寄往北京某汽车贸易公司的特快专递邮件拆开,发现里面是一把机动车钥匙及机动车行驶证等物品。李晓勇遂按照收件地址找到停车的地方,利用所窃的汽车钥匙盗窃了“陆虎”越野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66700元。该车被李晓勇藏匿于顺义一个地下停车场。 “陆虎”车丢失后,汽车贸易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深圳寄出的车钥匙是在李晓勇负责的分拣车间丢失的,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随后将李晓勇抓获归案。 被抓后的李晓勇承认了盗窃汽车和手机的罪行,但只字未提手表的事。不过,一份藏宝图让李晓勇原形毕露。李晓勇羁押期间,曾试图托人带给女朋友一封信,信中还画了一张图。公安人员按照图纸找到李晓勇所在单位女职工更衣室,在空调风机通风口内找到失窃的手表。 法院认为,李晓勇等四人身为邮政工作人员,在从事邮政速递快件分拣工作期间,单独或结伙盗窃特快专递邮件内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李晓勇系主犯,且身为邮政工作人员却私自开拆邮件,监守自盗,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郭某等三人系从犯且有自首立功表现,并积极退赔,依法对三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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