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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供电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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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供电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惠来供电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供电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供电~树立供电廉政勤政的新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电力法》和《揭阳市乡镇以上机关加强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惠来供电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惠来供电局机关、基层各所站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加强供电局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依法供电、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中心~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奖励与惩戒、效能建设与监督检查、勤政廉政与创建文...
惠来供电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惠来供电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供电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供电~树立供电廉政勤政的新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电力法》和《揭阳市乡镇以上机关加强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惠来供电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惠来供电局机关、基层各所站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加强供电局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依法供电、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中心~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奖励与惩戒、效能建设与监督检查、勤政廉政与创建文明机关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供电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供电~坚持公开、公正、效能的办事原则~方便客户。 第五条 加强供电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由局党委、局长班子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 第六条 实行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负有组织领导责任~本单位效能建设情况是考核其政绩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各自职责~职责涉及不同部 1 门的~为主负责的部门应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贻误工作。 第八条 公示所属各股室的职责范围,设臵监督岗~公开电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本人相片、姓名、职务。各级电管人员上班 时应持证上岗。 第九条 各基层所,站,必须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并无偿提供各单项职责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材料~以备索或备查。 各基层所,站,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允许用电客户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事结果。 第十条 各基层,站,所必须实行办事时限制度~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办事时限~公布于众~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并报市供电局效能建设办公室备案。 供电局机关对用电的办事请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出意见而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同意~并予以补办手续。但其请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用电户到各基层所办事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向用电户告知经办部室。经办部室无人时~应告知其联系电话。 第十二条 供电局承办人应向用电客户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 2 否手续完整、齐全。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好的应出具回执并告知办事时限。 第十三条 供电局机关工作人员对用电客户的办事请求不予办理的~应向用电客户说明理由~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供电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勤~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有事外出~须先报告主管领导~属"窗口"单位的~主管领导要指定其他人员代办其业务~杜绝"窗口"无人办公现象。 第十五条 供电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违反规定要求用电客户承担义务。 局机关及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文明经营~和蔼待人~供电 不得刁难~严禁训人、骂人。 第十六条 供电局机关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机关组织纪律~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坚决执行~尽快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明确提出~上级机关和领导不接受的~按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决议执行。 第十七条 局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和调查用电客户对本级供电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投诉~并根据有关规定建议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作出诫勉教育、效能告诚的处理。 第十八条 要聘请8至10人为局机关效能监督员~对各供电所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第十九条 供电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机关效能建 3 设领导小组责成纠正。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的~轻则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 供电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诫勉教育: ,一,不佩带上岗证~经批评不改的, ,二,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向询问人告知经办股室或联系电话的。 第二十一条 供电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诫勉: (一)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者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又不能马上办好的事项不出具回执的, (二)不允许供电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事结果的~但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就所办事项办理完毕或者提出意见的, (四)没有指定人员代办业务或被指定人员不履行职责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用电户承担义务的, (六)工作态度冷淡、工作作风粗暴~刁难、训人、骂人的; (七)对上级决定、决议不执行的, (八)工作失职~被用电户投诉到县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和县局效能建设办公室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九)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供电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4 的情形~一年内被诫勉教育三次以上的~可予以效能告诫,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一年内被诫勉教育二次以上的~可予以效能告诚。 第二十三条 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材料存入单位人事工作档案。 第二十四条 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供电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的~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所在行政机关可调整其工作岗位~符合规定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供电机关工作人员不服效能告诫的~可向同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诉。 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由县供电局纪委、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惠来供电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委书记、局长朱江 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二、认真研究和部署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与供电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落实。 三、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严以律己~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注重调查研究~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对上级党组~纪检监察部门批办的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督促速查快结。 六、加强对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6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永强 一、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抓好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按照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搞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暂行条例》考察~选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组织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研究制订各时期工作~搞好防腐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两权" 监督~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和案件查处工作和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 五、严以律己~勤政廉政~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对全县供电系统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廉洁白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解决存在问~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7 班子成员、副局长唐金荣 一、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单位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掌握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等工作。 二、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及时向局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目标规定、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 三、按照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搞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电力工程违反规定等问题。 四、带头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 8 班子成员、副局长陈松波 一、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单位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了解和惠来供电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三、抓好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文件资料和信息传递的速度和质量~加强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县局安全生产~大修技改工程和物资采购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管理行为~防止出现违反规定等问题。 四、严以律己~勤政廉政~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五、加强对电力培训工作的领导~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 搞好系统内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 9 班子成员、副局长陈楚见 一、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县供电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单位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照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部署~搞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及时向局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 三、抓好用电营销政策~规范用电服务窗口~保证电费 回收、线损管理办法的顺利实行。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把关~防止回收率低的反弹。 四、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严以律己~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定期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指导分管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完成目标任务。 10 惠来供电局限时办结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对供电局受理的审批事项~按照要求~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决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供电部门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二、局各部室,所站,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三、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及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服务对象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五、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有关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六、执行上级有关供用电管理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 11 对请示性事项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七、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要实行AB角制~能够相互补位,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电话等方式实行告知。 12 惠来供电局主要职责和各部门的行政职能 一、惠来供电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供用电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根据惠来县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供电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县电力规划和建设及省电网公司下达的指标~电费回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局安全生产和用电、调度管理工作。 (五)负责供电系统的会计、统计工作以及经费、财务、基建; 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物资采购工作。 ,六,负责本局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八,负责本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本局系统供用电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 根据电力信息动态~做好依法供电、安全供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宣传工作。 二、职能部门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局党政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信访管理等工作,负 13 责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局的重要规章制度,负责局公共关系、接待和形象策划、VI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局的新闻工作,负责为局领导提供政务服务,负责局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的管理~组织协调局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提供企业法律事务服务~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全局经济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战略研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策划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电网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内部治安和消防管理等。负责局属各单位,部门,办公成本的控制~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部 制定全局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局组织机构设臵和定员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权限范围内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以人为本的战略~对员工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员工调配、招聘、培训、测评、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技能竞赛、员工档案管理等,负责外事管理工作等。负责人工成本的控制~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 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各类财务制度~并督促制度的实施与执行,组织制定有关财务指标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14 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结算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局的财务预算~检查和监控预算执行过程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审核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外支出申请,负责组织对局属各单位,部门,的资产经营考核工作~提交财务考核与评价报告,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及专项基金、流动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局税务管理工作,负责电价政策研究、电价成本核算等工作,参与经济合同的审批、签订、执行等管理工作。负责资金风险的控制~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生产技术部 负责全局生产运行、生产技术和设备安全、综合线损等方面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上级制定的生产技术标准和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审核、批准设备年度检修、试验计划和设备大修、技改资金计划及项目管理,负责组织生产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重要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生产类设备实物资产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根据本局节能降耗规划制定线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设备及技术的推广应用、入网审查、节能项目审批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与节能降耗相关的配电网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线损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通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归口管理工作~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 15 规划和制定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等。负责全局设备运行与生产成本的控制~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计划建设部 负责全局综合计划、电网规划、建设及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输变电基建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局电力生产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负责考核,负责全局电力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中长期电力负荷和电力电量预测工作,配合实施区域电网,含县城配电网和农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包括电网一、二次系统及电力通信网、信息网的规划,,负责电网建设工程立项前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制定局年度电网、小型基建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负责大用户接入系统的电网接线的报批和管理,负责编制全局综合计划~并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执行政府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制定局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流程和规定,负责制定年度电网工程建设进度计划,负责输变电工程项目、小型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负责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工程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工作及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等。负责所辖电网规划与建设成本的控制~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安全监察部 16 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负责制定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综合性规章制度。接受局长的授权~指导和督促直属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协助组织电力安全性评价和企业安全健康体系工作的开展,协助拟订全局安全工作计划~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考核目标和指标~对局属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奖惩建议,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与安全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局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归口管理工程建设、交通和消防的安全监察工作等。因监察不力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负相关责任。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场及客户服务部 负责研究及制订本单位电力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年度、季度电力营销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电力市场分析和负荷预测工作,负责开展季度、年度营销分析工作,负责电价执行与电力市场有关工作,负责做好用户电工管理~组织督促用户做好安全用电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拟定电费回收和客户服务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统调电厂的并网购电和区域电量销售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用电营业各项指标定期的分析,负责指导开展用电检查~做好大用户的协调管理,负责电 17 能计量管理~对进入电网的计量器具技术认可和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开拓农村电力市场~落实农电“三为服务”方针,负责监督检查农网改造资金的使用效果及还贷,负责制订局年度用电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客户安全用电的管理,负责购售电合同的审核并组织执行,负责检查、监督开发小区供电设施整改~并做好开发小区供用电的接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业扩工作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专线客户、关口计量的抄、核、收工作,负责营销系统节能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线损工作的统计、分析~并具体负责全局营销管理线损的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供电所职工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等。负责营销成本的控制~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监察审计部,与纪委合署, 负责研究制定监察和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规定~建立监察及内部审计的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接受局长授权~对行政领域的制度建设、政令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对政令执行结果进行评价~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协调开展供电局的反腐倡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信访、举报、申诉~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局管理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初查和违纪案件的查处~以及局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围绕企业主营业务开展效能监察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本局工程、财务、物资、营销等业务的 18 专项审计~经营和财务管理等重大或热点问题的审计调查~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有关的内部审计工作。并按职责分工接受监督和考核。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群部门 1、党群工作部,工会、团委, 负责局党、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负责企业文化宣传、管理,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及优抚工作,负责制定局党建、工建、团建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局党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党、团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群众合理化建设、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配合行政促进电网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负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集体合同的组织签订与监督,负责计划生育、女工保护、离退休人员和调解委员会管理工作等。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依法供电监察工作,负责本级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19 惠来供电局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必须以能表明身份的座牌、身份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公务或执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制度。 二、座牌上必须标识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股室、职务 和岗位职责~座牌必须摆放在办公桌显眼的位臵。 三、对外服务和窗口单位应制作贴有工作人员相片及注 明其姓名、职务的身份牌。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身份牌。 四、管理服务对象要求查看身份牌或工作证的~机关工 作人员必须出示~不能遮挡或推诿。 五、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应着装整齐~主动出示执法 证件。 六、工作人员职务和所在科室职能发生变化时~要及时 变更。工作牌或证件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的~要及时补办。 20 惠来供电局供用电服务十项承诺 为了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端正行业风气~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惠来供电系统形象~特向用电户作如下供用电服务承诺: 一、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广东电网公司所有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标准和供电业务办理程序。 二、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城市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8.77,~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8.50,。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10,~频率合格率不低于99.996%。 三、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小时。因天气、交通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向客户进行解释。 四、新增报装客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一般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通知客户或向社会公告。供电设施临时停电除重大缺陷紧急消缺检修外~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客户。 六、装表接电时限:具备送电条件的客户自办结用电手续之日起~一般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其他低压电力客 21 户在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高压电力客户7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七、对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高压电力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开展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主动宣传节约用电~为大客户提供节能咨询服务。 九、优化资源配臵~保证电力供应。当供应紧张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供电方案。 十、 “95598”供电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用电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和电力故障报修。 22 惠来供电局办事公开制度 为规范局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审批运行机制~根据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供电局建立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局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局效能建设办公室依照本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各部室,所站,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 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应将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以及其他社会重点、热点问题的有关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本局职责、各部室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等事项, 2、行政执法责任制、用车管理、社会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 3、社会保险费、医药费缴纳标准, 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对局内部公开内容: 1、各部室,所站,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财务业务规章制度,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情况: 23 3、局机关财务工作制度及财务收支情况, 4、局机关工作人员选拔、任免、晋级、交流、奖惩情况和责效考核结果, 5、局机关发展党员和评先评优情况, 6、全局福利情况:包括职工福利、奖金等, 7、局机关固定资产情况:包括办公用房、车辆、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8、局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做到及时、真实、全面~经常性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事项适时公开~临时性事项及时公开。 政务公开应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可实行政务通报或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也可以在机关内部设立公示栏、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定期不定期地公开相关内容~对公众普通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以及最后结果的公开~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局效能办或市效能办投诉~局效能办接到投诉后~应当认真给予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或告诫。对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欺骗干部群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4 惠来供电系统效能建设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加强供电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方便用电户办理用电事项~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行业作风的逐步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供电所办理用电业务需要向用电户一次性讲清办事的程序及附送全部资料~包括:收费、缴交滞纳金、业扩报装、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安全手续。 第二条 各供电所办理用电业务需要用电户一次性讲清办事的程序及附送的全部资料~包括:用电申报、办理延期缴纳电费申请、用电户信誉等级认定管理 。 第三条 各供电所办理供电业务需要向用电户一次性讲清办证的程序及报送的全部资料~包括:用电申请~变更、注销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外来经营活动供电管理 。 第四条 各供电所办理有关供电一次性讲清办理的程序及报送的全部资料~包括:用电登记、业扩报装、停送电证明的开具等。 第五条 用电户在办理上述有关供电事项时~供电部门承办人员应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一次性向用电户告知手续是否完整、齐全~对承办的供电事项手续不全、附送资料不完整~决定不予办理供电事项的~必须向用电户讲清楚理由:对不向用电户说明理由~引起用电户不满或投诉的~要根据本制度追究承办人员责任。 25 第七条 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微~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 重~给予效能告诫: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在本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告诫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建议由所在供电所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纪委、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6 惠来供电局否定报备制 为进一步促进供电局机关效能建设~改善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办事人员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实行登记备案、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否定报备制适用于惠来供电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三、经办人对办事人员的诉求事项要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办事人员仍提出异议的~按否定报备制进行登记备案。 四、下列情形适用否定报备: ,一,、用电户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没有提供必须的证件或事实依据~或所提供的证件、事实依据经审核后认为有误或不实而不能予以办理的, ,二,、用电户的请求或要求违反国家法律~依法不应予以办理的, ,三,、用电户采取仿造、隐瞒、欺诈等方式提供证据、依据被查证属实的, ,四,、其它否定报备情况。 五、否定报备按下列程序申报: ,一,、对一般事项的否定~经办人员提出否定意见、理由 27 和依据~送交所在工作部门领导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对重要事项的否定~经主管机关分管领导审查后~报机关主要领导审批或机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六、属于经办人员职责范围的事项和经办人不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能予以否定~应当按照《惠来供电局首问责任制》的规定办理。 七、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没有否定权~应及时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请示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八、凡需实行否定报备的~经办人应填写《否定报备表》,见附表,一式两份~一份送领导备案~另一份存档。 九、分管或主管领导对呈报的否定报备的事项要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提出纠正意见。经办人员接到上级领导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办事人员。 十、办事人员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还。退还材料时办事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十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经办人员~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免谈话~提醒注意,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扣发年终奖金。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8 否 定 报 备 表 承办单位(部门) 申请人所属单位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 请 内 容 否定 理由 依据 审 查 意 见 审 批 意 见 29 惠来供电局首受负责制 为加强供电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努力实现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受负责制是指供电局按照自身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前来办事的用电户或有关部门人员、群众,以下简称办事人,认真接待~对所需办理事项及时受理、全程跟进、负责到底的一种责任制度。 二、凡在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第一个受理办事人前来办理业务、咨询事项、投诉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工作人员~为首受负责人。 三、凡首受负责人能立即答复或处理的事项~首受负责人应立即办理,对不明确的事项要咨询有关部门~请示相关领导~及时予以答复,对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一次性告知需补办材料及应备的全部材料内容,不能立即办理时~要与办事人约定时间并负责落实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 O个工作日。 四、办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到两个及以上同级部门时~实行并联办理~由首受部门首受负责人负责受理、协调联系~办理结果由首受负责人反馈给办事人。 五、首受负责人对待办事人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用语文明。 30 六、各部门要设立登记簿~首受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首受办理工作记录~要记明受理事项、首受人姓名、受理时间、办结时限等内容。 七、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经办人员~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免谈话~提醒注意,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扣发年终奖金。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1 惠来供电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供电局行风建设~树立惠来供电系统良好形象~防范供电系统人员办事拖拉、推诿等不文明行为~在全县供电系统树立“勤政、务实、高效、文明”的工作作风~保证用电得到及时、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第一受理责任不推。凡用电户或有关部门人员~上门办理有关事项或来电咨询有关问题~本系统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义务接待。用电户或有关部门人员先找到或致电的那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起热情接待来者的责任。使来访者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第二条 本职范围当场解答。对来人来访的~首问责任人要礼貌热情~有问必答~对来访内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要立即答复解决。 第三条 复杂问题及时转达。对采访内容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或无法立即答复解决的~要负责将来访者带到对应部室的经办人处~使来访者与职能部门或窗口接洽上为止。对办理停送电、用电申报、业扩报装等一般性事务的~可明确指引用电户到对应窗口办理。 第四条 问明情况记录详尽。对来电咨询的~要先向对方报明自己的工作部门及姓名。对来电咨询内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的~要立即答复~无法立即答复的~要详细记录~并告知负责答复的领导或部门的电话号码和联系人。 32 第五条 违反职责追究责任。为促进首问责任制规定的落实~县供电局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 0663 -6610672)。对发生以下问题的~一经查实~对有关责任人第一次诫勉谈话~提醒注意,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屡犯不改的~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一,首问责任人不接待来访者或来访者首问遭冷落的, ,二,经办人不接待办理或无故拖延应办事项~致使来访者无所适从的, ,三,接待不热情或处理不当~与来访者或来电者发生口角的, 四,其它不文明言行的。 , 第六条 本暂行规定由局纪委、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3 惠来供电局部门会商制度 为了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构建效能建设平台~更好为人民服务~防止部室之间在工作上缺少衔接而出现工作脱节的问题~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决定》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供用电管理服务对象到局办事时涉及到两个以上部室的有关工作而需会商办理的事项。 二、本制度本着为人民服务、高效而不违法、快捷而不增负担的原则。 三、当供用电管理服务对象办理审批事项,或其它业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室而出现需会商解决问题时~局受理处应将材料送供用电管理服务对象办理审批事项,或其它业务,涉及的部室~并由该部室为牵头部室进行协商办理~其它部室为协助部室。 四、协助部室应密切配合牵头部室完成供用电管理服务对象办理审批事项,或其它业务,。 五、会商过程用《流转表》填写,见附表《惠来供电局会商制度流转表》,~牵头部室为建立《流转表》部室。 六、牵头部室碰到需会商的问题时~应召开相关部室参加的会商会议~商量办理意见~明确办理责任人和办结时间~并同时做好会商会议记录。 34 七、牵头部室办理供用电管理服务对象所办理审批事项,或其它业务,完成后~应及时填好《流转表》并转送协办部室。 八、涉及多个协办部室时应由第一个协办股室办完后按碰头会的约定及时填《流转表》并依序转送其余协办部室。 九、如会商部室出现问题而未能会商解决时~应由牵头部室报分管领导解决~分管领导未能解决问题时~应由牵头部室及时报局长或局决策班子会议解决。 十、牵头部室在会商过程中发现有推诿现象发生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督促相关部室及时办理。 十一、最后办理完结的部室应将《流转表》及时转送回牵头部室~同时将《流转表》复印送局办公室存查。 十二、本制度未能细叙事项应本着部室之间团结协作、高效为民的思想而密切配合解决。 35 惠来供电局会商制度流转表 申报单位 申请事项 受理日期 应办结日期 牵头部室 协办部室 会商会议 办理意见 协办部室 应办结 办结 ,甲,责任 日期 日期 人签名 办理情况 协办部室 应办结 办结 ,乙,责任 日期 日期 人签名 办理情况 牵头部室负责人签名 协办部室负责人签名 36 惠来供电局重要岗位A、B角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供电系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确保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决定》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在局机关实行工作岗位AB角制。 二、A、B角工作制是指全局公开承诺事项都要确定A、B两个责任人~当A角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的B角负责及时受理各项业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的制度。 三、凡在工作日内~必须做到对外办公~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原则上A、B两个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 四、工作岗位AB角配备方案在各部室,所站,拟配的基础上~经局办公室审核~由局党委审定。 五、实行工作岗位AB角后~各部室,所站,工作人员~不但要熟悉本职业务~而且要熟悉本部室其他岗位的业务情况。当经办人外出时~要明确工作代理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即:A角,主办人,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协办人,。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离岗期 37 间代为行使A角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等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资料交A角。 六、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办理~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主办人和协办人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和其他任务~也要视同分管岗位工作一样~认真负责处理。 八、遇有人员调整时~职位,工作岗位,AB角配备方案应及时调整。 九、局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定~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而导致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A、B角两个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38 惠来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失职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惠来供电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不按期完成的。 (二)不按报告制度进行报告的。 ,三,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要求查办的案件不认真查处或规定期限不办理或故意拖延的。 (四)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不制止~不查处的。 ,五,对违法违纪行为有包庇、纵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或查处不力的。 (六)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不当发生严重腐败行为的。 (七)指使下属人员违反财经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严重违反党内五项监督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拒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制度情节严重的。 ,十,单位或个人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 (十一)对出现的问题或错误受到警戒措施臵若罔闻~我行我 39 素的。 (十二)对群众的反映或举报不认真对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十三)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的。 (十四)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进行责任追究~一般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诫勉。 (二)、责令检查~限期整改。 (三)、通报批评。 (四)、责令停职检查。 (五)、撤、免职务。 (六)、给予其他党纪政纪处分。 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列使用。 第四条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应根据其职务、职权范围、违纪事实及情节~分为直接领导责任、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本人直接参与违法违纪或自身出现腐败问题的~应追究其直接责任。 第五条 因失察、不制止或纠正不力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追究单位一把手的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内部或所属部门 40 出现腐败问题~追究单位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单位出现的腐败问题己要求部门或责任人纠正未果的~追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一般责任。 第六条 单位领导班子连续两年出现成员违法违纪受处分的~或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单位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一把手要主动辞职或由有关部门免去其职务。单位内部或所属部门连续两年出现腐败问题的~分管领导要主动辞职或由有关部门免去其职务。 第七条 因组织(单位)决策不当或因不认真执行党的有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组织(单位)的责任~其中单位主要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一般领导责任。 第八条 单位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如因部室、所,站,工作造成的~追究单位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的一般领导责任 第九条 在进行责任追究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顶风违纪且情节恶劣~影响极大的。 (二)、故意庇护违法违纪人员不受组织查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三)、强迫、唆使下属人员违法违纪的。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有对抗、阻挠、 41 破坏行为的。 (五)、对执行责任追究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依法依纪需加重处理的。 第十条 在进行责任追究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一,对责任追究能够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态度诚恳~且能主动纠正错误~积极挽回损失的。 (二)、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的。 (三)、其他需从轻或免予责任追究的。 第十一条 发生本制度第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局纪委、监察审计部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划分责任~经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所定意见~分别由纪委、监察、市场部、人事部门落实。 第十二条 责任人被追究纪律处分~如有异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申诉。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惠来供电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42 失职追究制 为进一步做好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避免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决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工作中不负责任、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工作推诿扯皮~对符合条件的报批事项超过审批办证时限~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43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示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揭阳市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失职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44 45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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