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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9-04-21 50页 doc 161KB 7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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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栖霞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规划目的 (1) 第二节指导思想 (1) 第三节基本原则 (1) 第四节编制依据 (2) 第五节规划范围 (6) 第六节规划期限 (6) 第二章规划背景 (7) 第一节区域概况 (7)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8) 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11)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 第三章规划目标 ...
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栖霞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规划目的 (1) 第二节指导思想 (1) 第三节基本原则 (1) 第四节编制依据 (2) 第五节规划范围 (6) 第六节规划期限 (6) 第二章规划背景 (7) 第一节区域概况 (7)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8) 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11)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 第三章规划目标 (18)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8)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21) 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23) 第五章土地利用调控 (26) 第一节土地片区发展引导 (26)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8)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0) 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0) 第二节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1) 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2) 第四节构建都市型农地利用模式 (33) 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35) 第一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35) 第二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38) 第三节产业集聚集约用地 (40) 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 第五节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44)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6) 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46) 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48) 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 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50) 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50) 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51) 第三节可行性分析 (52) 第十章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 第一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55) 第二节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56) 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6)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58)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58) 第二节优化与合理配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58) 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59)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61) 第二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62) 第三节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3) 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63) 第五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4) 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 第十三章附则 (66) 第一节成果构成 (66) 第二节实施期限 (66) 第三节规划解释权 (66) 附表 (67) 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67) 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8) 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69) 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70)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第二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把握“一带一路、江北新区、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机遇,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开发格局,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提供基础保障。 第三节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 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总量控制、布局优化 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城乡建设开发格局。 三、节约集约、城乡统筹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节约集约用地“五量调节”战略的实施,引导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四、多规合一、公众参与 围绕“多规合一”的目标,推进“三线划定”。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坚持开门规划,充分征求群众、专家学者及部门意见。 第四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8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1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13)《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5号)。 二、性文件 (1)《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4)《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5)《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1号); (6)《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68号); (7)《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18号); (8)《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9)《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2〕4号); (10)《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 (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办发〔2015〕47号); (1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7)《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9号) (18)《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县级城 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117号); (19)《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号)。 三、技术规程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TD/T1027-2010); (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5)《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7)《关于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 (8)《江苏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指导意见》。 四、相关规划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3)《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4)《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2013年); (6)《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7)《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8)《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9)《南京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研究》 (10)《南京市栖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南京市栖霞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12)《南京市栖霞区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 (13)《南京市栖霞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4年)。 第五节规划范围 《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范围为栖霞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尧化街道、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马群街道、龙潭街道、栖霞街道、仙林街道、西岗街道和八卦洲街道,区域土地总面积为395平方公里。 第六节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5-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栖霞区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位于南京市东北部,东与镇江市句容市接壤,南与本市江宁区毗邻,西接南京市主城区,与玄武区和下关区交界,北依长江,与六合区和仪征市隔江相望。栖霞区现下辖尧化街道、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马群街道、龙潭街道、栖霞街道、仙林街道、西岗街道和八卦洲街道9个街道,以及国家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自然条件 栖霞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16.2℃,全年日照1899.3小时,降水量1106毫米。全区低山、丘陵、岗地、平原、洲地交错分布,地貌区域为宁镇扬山地的一部分。全区拥有长江岸线81.2公里,其中可利用岸线约40.0公里,占南京市可利用岸线的三分之一。 三、社会经济条件 2014年末全区常住人口为66.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7.94万人,农村人口8.8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86.74%。近年来栖霞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2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2.7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0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00.5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65.1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为0.91:64.77:34.32, 产业结构发展更趋合理,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升。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60.1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20亿元。 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179元/人,同比增长11.56%;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914元/人,同比增长6.13%。全区人均收入全面增长,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底,栖霞区土地总面积39543.61公顷,其中:农用地14666.92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37.1%;建设用地17282.94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43.7%;其他土地7593.75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9.2%。 1、农用地 2014年末,全区农用地总面积14666.9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8177.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园地面积264.51公顷,占0.7%;林地面积3644.24公顷,占9.2%;牧草地面积3.22公顷,占比例不足0.01%;其他农用地面积2577.73公顷,占6.5%。 2、建设用地 2014年末,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17282.9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3870.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1%,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10925.97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2944.2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134.27公顷,占7.9%;其他建设用地278.44公顷,占0.7%。 3、其他土地 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7593.75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6819.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74.14公顷,占 2.0%。其他土地主要分布于龙潭街道、八卦洲街道和栖霞街道。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至2014年末,栖霞区已利用土地面积为31949.86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80.80%,未利用地面积为7593.75公顷,其中长江水域面积占81.61%,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洪等需要,开发利用的难度很大,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2、建设用地扩展快,农用地保护压力大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各项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大,呈现快速扩展的趋势。建设用地面积从2009年底的14855.79公顷增加到2014年底的17282.94公顷,增加了2427.15公顷,增长了16.34%。建设用地的增加主要是占用农用地,农用地面积由2009年底的16522.28公顷减少到2014年底的14666.92公顷,减少了1855.36公顷,减少了12.65%。栖霞区作为南京市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区域之一,将大力推进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大学城、青龙地铁小镇、龙潭港城的建设,建设用地需求仍然较大,农用地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压力进一步增加。 3、门户效益日益明显,交通科教用地量大 栖霞区作为南京市东大门,对接上海、苏南、浙北等长三角地区的东部区域,肩负着交通转换、科教研发、产业转移等多项城市 职能。且伴随着仙林大学城、龙潭港区的进一步发展,栖霞区桥头堡的战略地位日益体现。因此,栖霞区教育科研和对外交通等用地类型总量大,比例高。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问题 1、耕地快速减少,保护压力逐年加大 随着栖霞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耕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投入要素面临着巨大的需求压力,耕地资源日益减少。2014年人均耕地仅为0.2亩/人。与此同时,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驱动下的建设用地惯性扩张、市场导向下的农业结构调整、匮乏的耕地后备资源,以及高企的土地复垦成本等因素,导致耕地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 2、城乡用地增长快,节约集约水平仍需提高 2010年至2014年间栖霞区城乡建设用地增长22.04%,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增长30.61%,而农村建设用地只减少了2.8%。城镇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未能如预期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3、生态用地规模大,生态安全格局不完善 栖霞区自然资源优势,具有生态屏障功能的山林面积较大,具有生态功能的面积约为3279.82公顷。但生态用地空间分布不均匀,主要集中于北面的幕府山、栖霞山、华侨城和仙林大道南侧,以及八卦洲、龙潭街道沿江等区域。但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部分旅游项目侵入生态保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有待完善。 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一、规划实施成效 规划实施期间,栖霞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2014年耕地保有量是规划目标的121.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规划目标的101.8%,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粮食安全。规划实施以来,全社会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用更加规范,城市化、工业化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全区单位GDP占用的土地从2009年的107.8公顷/亿元降低到2014年的51.18公顷/亿元,促进了土地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规划实施过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以及栖霞区南京东部桥头堡交通枢纽地位的升级,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要求发生显著的变化,规划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加大、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土地整治难度不断加大,随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区面临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拆迁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将面临严峻挑战;规划实施的机制不够健全,措施有待完善,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难以聚焦合力等。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1、功能定位 打造产城融合的南京副中心城区和宁镇扬城市群中心区、南京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和江苏全球有影响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基地、国家江海转运主枢纽港核心载体和区域现代物流核心枢纽、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型仙林科技城和南京东南科技创新示范带核心区、全区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享发展成果的和谐之区、文明之区。 2、发展战略 “功能融合和品质提升、港口建设和产业集聚、集中集约和科技创新、污染治理和环境提升、区域协调和体制创新”。以国家及区域交通设施构架为基础,推进铁路、长江港口建设,提升公路及内河航道网络,强化综合运输枢纽集疏运系统,形成衔接有序、集约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到2020年末突破1300亿元,三次产业比为0.2:59.8:4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到2020年末突破13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3000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 单位GDP能源消耗达0.5吨标煤/万元;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省定标准;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达省定标准;林木覆盖率在30%以上;城镇污水达标率在95%以上。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在4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5%;工业技改投入占工业投入比重达65%;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90%。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全面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打造“南京副城、光电智谷、江海枢纽、科教强区、幸福家园”的关键五年。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一方面,要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另一方面,全区宜耕后备资源有限,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又不宜对其他农用地和生态用地过度垦殖,未来栖霞区将面临着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 (2)土地需求量大且后备资源紧缺 作为未来南京市发展的重要区域之一,栖霞区是先进制造业聚集的重要区域,科技教育的先进区域,大型的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的集散地,亦为市中心区的人口疏散提供宜人的居住地,这些因素均从不同方向驱动了不同类型建设用地需求的增长;再加上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事业的发展,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直接导致了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紧缺的后备资源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土地需求。 (3)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要求不断提高 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和生产生活要素逐渐往城镇集聚, 导致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而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保护耕地战略的确定,生态、生活、生产用地布局与结构面临新的形势要求,如何利用最少的土地产生最大的效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均对未来栖霞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为缓解结构性用地矛盾提供了条件 江苏省政府于2014年5月正式发布《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次年7月,《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经国务院同意。具有沿江港口、历史文化和科教人才资源优势的南京将发展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和科技创新中心。栖霞区作为沿江城市群和宁镇扬大都市区的重要节点,坐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大学城和龙潭港区”,人才、交通等资源优势显著,全区坚持“协调推进城市化、区域发展差别化、建设规模集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重点打造区域空间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端服务现代化、住房供应体系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推动科学发展,将栖霞建设成为经济高效、空间集约、环境优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枢纽核心。 新型城镇化建设旨在实现城镇、交通、生态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一张图,是指导全区城镇化空间布局的法定依据。为有效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关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全区产业发展由零散、破碎的状态逐渐走向集聚、高效的融合发 展状态,栖霞区将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使全区建设用地指标的布局与国土空间格局有机协调,为加速栖霞区产业梯度转移、缓解结构性用地矛盾提供了重要外部条件。 (2)《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为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指明了方向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后,历时一年多研究制定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于2013年4月获得国务院批准。这是我国第一个以区域现代化建设为主题的战略规划。规划提出了积极探索苏南地区经济现代化、城乡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和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苏南实际、体现时代特征的现代化发展之路。《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提出推动宁镇扬地区同城化发展,加强南京和镇江重大基础设施对接、产业合作和公共事务协作管理,推进龙潭、仙林等跨界区域共建共享,打造要素集聚、资源共享、互动发展的宁镇(扬)大都市区。 为适应《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栖霞区将进一步加大区域统筹发展力度,将以仙林新区建设为核心,以燕子矶滨江新城、新尧新城、龙潭新城建设为重点,打造南京“沿江东部发展轴”和“沪宁城镇发展轴”,建设现代化江滨区。合理调整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和形态,统筹安排生态用地,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国土空间结构。 (3)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创新 了途径 为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江苏省政府于2014年5月召开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会议,在全省正式启动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重点实施“空间优化、五量调节和综合整治”三大战略,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栖霞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包括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地提效保发展、国土资源管理转型创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等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集中力量突破,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工作转型,为南京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资源支撑和保障。 (4)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为土地利用布局制定了重大战略决策 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既是构筑国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战略决策,也是提升江苏经济整体竞争力的重大机遇,同时还是促进南京市新一轮开发开放的关键之举。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提出了新的战略目标和要求。 南京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的二级中心城市,栖霞区作为南京市东大门和桥头堡,拥有长江“黄金岸线”81.2公里,其中可利用岸线约40.0公里,占南京市可利用岸线的三分之一,是长江经济带上的 重要节点和枢纽。为抓住这一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全区立足新起点、打造新平台、构建新机制、形成新格局,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培育区域性物流中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联通,强化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努力成为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先行军。 第三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一、土地利用任务 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国土空间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及城市开发边界”,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升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发挥国家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 二、土地利用基本策略 1、划定三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优先保护各类生态本底资源,划定生态红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科学规划城市用地规模,引导城市用地理性拓展,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2、节约集约,控制国土开发强度 通过“控总量、盘存量、提效率、优结构”等路径,调整盘活存量用地,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有效抑制建设用地快速扩张的趋势。 3、统筹城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强化栖霞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着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主城与新城、新市镇协调发展、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协调发展 中挖掘潜力、拓展空间、增强动力。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 完善土地利用与保护的利益调节机制,有序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至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8251.00公顷、14760.80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及实有耕地面积保持在7398.4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119.50公顷以上。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 农用地中高标准农田、优质园地和林地比重显著提高,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满足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及流域、区域水利治理要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有效缓解资源有限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至2020年,建设用地比例提高至46.2%,农用地、其他土地比例控制在38.6%、15.2%。农用地中耕地比例稳定在18.7%,林地比例稳定在9.2%;建设用地中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比例提高至8.8%,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从7.4%降低至5.8%。 三、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 “迈燕地区、仙林副城、龙潭新城、马群地区、八卦洲新市镇”五大功能区的城市发展格局逐渐形成,“一带(沿江产业带)三核(仙林副城现代服务中心、迈燕地区中心、龙潭新城中心)多组团(物流组团、旅游组团以及农业组团等)”的产业布局结构凸显。 至2020年,耕地、基本农田向农业生产基础和潜力较好的八卦 洲街道、龙潭街道靖安片区集中,城镇工矿用地集中于七乡河以西、长江以南的中心城区以,并向龙潭新城、综合保税区、青龙地铁小镇聚集,农田、水面、山林有序穿插于城市组团之间,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耕地保护和谐统一。 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土地配置的政府与市场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各类各业用地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得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方式逐步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至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500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83.2平方米以内。 五、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农地重整、村镇重建、要素重组”的城乡土地统筹配置水平显著提升,土地综合整治投入不断加大,耕地补充任务得到严格落实,基本农田质量明显提升。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不低于509.60公顷。 六、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山林、河湖及滨水地带的完整性和自然生态保存良好,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有效落实区域永久性生态屏障形成,生态质量显著改善。至2020年,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率稳定在5%之上,林木覆盖率达到3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适应城市发展与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提高优质耕地面积与比重,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产能提升工程。至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净减量控制在778.82公顷之内,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幅控制在2.0%。使拥有优质耕地的八卦洲街道、龙潭靖安片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连片,发挥集中优势,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园地利用坚持用养结合,预防土地退化,在稳定面积的基础上,扩大优质、优势园地规模与比重,鼓励生态化、规模化经营。结合栖霞区大都市近郊区特点,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科技农业、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增强农业发展活力。至2020年,园地稳定在264.50公顷之上,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基本稳定。 加大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力度,鼓励低效利用的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和耕地,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至2020年,林地面积稳定在3644.20公顷之上,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基本稳定;其他农用地面积净减少46.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降低0.1%。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充分发挥土地的载体功能,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提升城镇用地综合服务功能、优化产业集群用地为重 点,按照“产业集中、人口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适度控制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用地规模。重点建设沿江产业带,发展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新市区、龙潭港城三个主题功能区,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建设。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净增加1530.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上升3.9%。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农村居民点用地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加快城中村改造,鼓励城镇发展优先利用近郊区居民点,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使农村居民点用地有序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更加合理。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少63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下降1.6%。 适度增加交通水利设施用地。以国家及区域交通设施为骨架,加快铁路、港口、公路和综合客货运输枢纽建设,着力完善区内城市交通体系,保障道路改新建与改扩建工程的落实。推进防洪除涝工程、供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城乡饮用水工程建设,提升水利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至2020年,交通运输及水利设施用地净增加7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上升0.2%。 三、其他土地地结构调整 加强其他土地开发的生态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地区进行土地开发,适度开垦宜农自然保留地,提高宜林地区森林覆盖率。按照生态优先的理念,进行幕燕滨江风貌带和栖霞山旅游风景区开发,打造灵山至龙王山等一批生态景观和廊道,充分体现“山水城林”特色。至2020年,水域面积减少量控制在30.39公 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降低0.1%;自然保留地净减少10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下降幅度控制在0.3%。 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将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好、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促进城市“组团发展、串联发展”的总体要求,将八卦洲街道、龙潭街道东部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限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布局高污染工业企业和园区,防止工业污染物排放造成污染。 二、布设国土生态安全网络 结合地形地貌,依托自然山水,加强生态防护网络和交通体系建设,引导城镇沿主要交通走廊组团间隔布局,重点保护生态功能区,构建“自然山水(栖霞山、灵山-龙王山、八卦洲洲头、幕府山) -历史文化(六朝时刻、明城外郭遗址)-现代风貌(仙林中心、燕子矶地区中心、龙潭新城中心)”三种特色的生态用地结构体系,形成与栖霞国土空间格局有机融合、系统结构基本合理、生态功能趋于稳定、功能多元协调的生态系统。 三、协调基础设施用地廊道 以国家级区域交通设施构架为基础,推进铁路、长江港口建设, 提升公路及内河航道网络,强化综合运输枢纽集疏运系统,形成衔接有序、集约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以快速路、主干路和跨江通道为骨干,与城市空间结构相适应,级配合理、路权明晰、安全生态的城市道路网体系;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路面公交为主体的多层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公共客运体系;构建服务城际交流、都市圈沟通和城市内部联系的多层次客运枢纽体系,建设高效的枢纽集疏运与换乘系统,实现不同交通方式之间车流、客流的快速集散换乘,以综合枢纽带动周边土地开发与集约利用。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以建设用地规模和强度双控为路径,通过整合栖霞区“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三个层次的空间资源,加强区域统筹协调的力度,提高土地开发的集约程度,进一步增强城市集聚与辐射能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构建以主城为核心,以交通走廊为发展轴,以生态空间为绿楔,“多心开敞、轴向组团、拥江发展”的现代都市区格局。 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原则,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空间整合。主城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副城和绕越高速公路以内的新城、新市镇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绕越高速公路以外的新城和新市镇依托产业园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成“圈层式”的二三产业布局。 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根据丘陵、岗地、平原地区自然地理条件,与城镇组团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相协调,推进 区域范围内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从而实现农业人口的适度集聚,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等创造有利条件。 五、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合理安排都市区、近郊区及远郊区农用地,多种土地利用方式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分层次分类型布局特色蔬菜、苗木花卉、畜禽、特种水产、休闲观光、生态循环农业等用地,形成以“城市农业生态区、近郊生产-休闲复合农业区、远郊生态农业区”为圈层结构的农用地空间格局。建设生态养殖基地,优化畜禽、水产养殖等其他农用地布局,促进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经营,减少对水体和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土地片区发展引导 一、迈燕地区 南京市带动主城北部地区发展的地区级中心,形成“一区(幕府山自然风景区)两心(燕子矶和晓庄地区中心)三组团(燕子矶、丁家庄、迈皋桥居住组团)”。规划期间,建设集亲水观江、湿地保护、休闲度假功能于一体的滨江风光带,推进燕子矶老镇更新,启动公共服务与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居住配套,建设百里绿廊风光带总部园区,完善民生设施建设,控制文化、绿地休闲空间。 二、仙林副城 南京对接长三角、辐射南京都市圈东部地区的区域副中心,形成“一核(副城中心区)五心(仙鹤、新尧、白象、青龙、红枫片区级中心)六组团(新尧、栖霞、仙鹤、麒麟、白象、青龙组团)”。规划期间,完成仙鹤、白象片区中心区建设,完善专科医院、商业等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完成南京仙林国际医学中心及灵山医养一体化养老社区建设,构建医疗—养老新模式示范区;加快羊山公园建设、启动仙林湖公园建设,优化科技城开敞空间布局;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工业改造与升级,提档升级液晶谷地区用地与功能;推进栖霞山风景区周边旧城、旧村、旧厂地块更新,完善栖霞山风景区配套建设;启动华侨城主题公园建设;新尧新城完成区文体中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改造7号线站前老旧小 区;完成商务区二期建设,启动三期建设;启动7、8号线车辆段调整,加快明外郭风光带建设;依托地铁建设启动青龙片区建设。 三、龙潭新城 长江中下游综合交通物流基地,先进产业主导的滨江生态新城,形成“两心(新城与片区中心)三带(沿江港口带、综合发展带、滨水生态景观带)三组团(保税物流、滨江生活、临港产业组团)”。建成龙潭港区七期通用泊位码头、汽车滚装码头及集装箱办理站等交通枢纽;建设龙潭物流基地和集装箱办理站,发展现代物流;完善综合保税区及自贸区建设,发展保税物流;在综保区东侧构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在液晶谷东北侧发展汽车装备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以华能电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电力制造;以港城一体化为目标,加快龙潭港南侧与东侧居住(含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龙潭新城中心建设。 四、马群地区 以生活居住和公共配套功能为主的地区,引导商业、商贸等第三产业,形成“两心(马群社区和麒麟生态科技创新园北部社区中心)两组团(以绕城公路为界的两个居住组团)”。建设百里绿廊风光带总部园区,完善民生设施建设,控制文化、绿地休闲空间;重点发展马群新兴产业板块,打造物联网智慧产业平台。 五、八卦洲新市镇 以旅游服务、生态农业功能为主的生态岛,形成“一心(位于公民河道两侧的城镇公共服务中心)两片(小江以北生态防护林片 和中部现代都市农业片)三组团(城镇综合发展、东江船舶产业组团和下坝沿江发展预留组团)”。完善居住功能,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以城乡居民生活服务为主,兼顾八卦洲乡村旅游服务功能建设。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分布在城镇发展区以外,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区域,是全区粮食和优质农产品的主产区,土地利用以基本农田保护和农田水利建设为主导。规划面积3153.2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7.97%,主要分布在龙潭街道、栖霞街道、西岗街道和八卦洲街道。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指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业用地区以外的农用地地区,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除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园地和规划确定为耕地、园地的后备资源以及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是全区水果、水产、畜禽等农产品的重要生产区。规划面积6971.11公顷,占区土地总面积17.62%,主要分布在龙潭街道、西岗街道,其他街道均有零星分布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指为城市、建制镇、村庄、集镇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为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发展范围,以城镇用地为主,土地利用的主导功能为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规 划面积17465.0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44.16%,全区各街道均有分布。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各种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以中型矿山和集中发展以能源重化工产业为主的区域。规划面积65.06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0.16%,主要分布在栖霞街道、龙潭街道、燕子矶街道和仙林街道。 五、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的区域及其他基于生态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土地利用以生态保育和修复为主。规划面积155.8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0.39%,主要分布在长江南京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南京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南京八卦洲上坝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江南京八卦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林业发展区 林业用地区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是水系保护廊道和绿色廊道的重要节点,土地利用以发展林业和生态保护为主导。规划面积3513.54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8.88%,主要分布在迈皋桥街道、栖霞街道、仙林街道、西岗街道。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一、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按照“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先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按照“守住红线、保护红线,引导城市串联、组团、卫星城式”的总体要求,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699.35公顷,分布在耕地较为丰富的八卦洲街道,少数分布在栖霞街道和西岗街道。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比例提高到87.50%,水田与水浇地比例提高至81.93%,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集中连片程度、耕地质量和地力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强化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 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保护和建设,与长江、七乡河等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构建形成了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城市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城市无序蔓延扩张的作用,促进栖霞走“精明增长”的发展道路,有效发挥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城市开发边界的管控作用。 第二节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一、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调整方针,对全区的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划足补齐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119.50公顷,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现状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经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优质耕地应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划出;现有集中连片,有良好农业设施保障的现有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优化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集中连片、稳定现状、充分发挥农用地多重功能的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以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为主,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后全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153.27公顷、基本农田质量等别提升1个等别以上。其中城市周边范围外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在龙潭街道。 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 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 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符合法定条件的确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的,按法定程序办理。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落到地块、确定边界,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同步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与整合涉农补贴政策相衔接,实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民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一、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提高全社会节约用地意识,实施更加严格的供地政策,完善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源头控制”,稳步降低单位固定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规模。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引导,鼓励各类建设在不影响生态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其他土地。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09.60公顷以内。 二、合理引导其他各类耕地减少 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科学引导,引入耕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和提升地力的方向发展。加强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抗灾能力,及时修复和补充灾毁耕地,将灾毁耕地规模降至最低。到2020年全区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造成耕地减少控制在7.79公顷以内。 三、加大耕地补充与质量建设力度 理顺“投资-收益”机制,完善项目管理模式,扩大公众参与水平,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积极推进沃土工程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通过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开发等,落实耕地补充任务,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能。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509.6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不少于268.3089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不少于202.3495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8.9152公顷。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重视土壤健康状况,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合理调整受污染土地用途,积极治理受污染土地,为粮油、蔬菜生产提供优质、健康的土地保障。 第四节构建都市型农地利用模式 一、城市生态农业模式 农用地利用与城市生态建设相耦合,强化各组团间结构性生态绿地保护。以农业嘉年华为载体,重点建设农业展览馆和农产品零售批发商业街区,以高档蔬果花卉种植为主,配套能够集中展示现代高科技农业的休闲、旅游、观赏科教和农产品交易场所,改善城市生态。 二、近郊生产-休闲复合农业模式 推广菜、果、花和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相结合的近郊农业模式,实行种、养、加多种经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满足城市居民新鲜农产品需求,同时利用零散用地,依托蔬菜、果园和养殖基地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依托龙潭街道南部河网、渠塘密布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产养殖,鼓励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用地经济价值。 三、推进“绿色栖霞”的实施 “绿色栖霞”的实施能够加快全区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建设步伐,进一步适应现代林业的发展形势,实现创建现代化园林生态区的奋斗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稳定在3644.20公顷,重点围绕江边、路边和城边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实现栖霞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2%以上;全区园地面积保持在264.50公顷,保持园地规模和布局基本稳定,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第一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一、提升城镇用地效益 坚持“多心开敞、轴向组团、拥江发展”的布局理念,依托城镇和快速交通用地,优先保障中心城区、仙林副城、开发区以及交通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龙潭枢纽区、青龙地铁小镇城镇用地有序增长,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和土地集约利用。 沿江发展带和南北向发展轴交汇区域,以城镇用地为主体、以绿色生态用地为间隔、以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为廊道,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用地格局。绕越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引导新城、新市镇用地理性扩展,严格限制小城镇用地扩张,促进城镇组团规模布局与功能提升。实行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分区控制,CBD和交通枢纽地区适度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历史文化保护地区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 至2020年,积极推进燕子矶新城、新尧新城、龙潭新城、栖霞山周边保障住房、医疗卫生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整合城市资源,挖掘用地潜力,显化土地价值,提升用地功能与品质,带动城市郊区发展。 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倡导多规融合发展,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互融合,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构建更加清晰的城市格局,形成区域产城融合发展态势;积极 融入宁镇扬区域同城化发展,增强对周边地区辐射能力。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推进重点区域发展,其中:仙林片区加快完善白象片区城市功能配套,拉开青龙片区建设框架,推进地铁小镇、灵山医养一体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高品质副城;新尧片区加快烷基苯厂等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推进栖霞商务区一期、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新城建设任务;迈燕片区发挥幕府山-燕子矶风光带山水交融的独特优势,加速燕子矶老镇等旧城改造,推进迈皋桥广场地下空间开发,推动招商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龙潭片区依托临港优势,加速打造临港产业和城市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兴港城发展形态;马群片区紧抓亚洲最大的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中心建设机遇,打造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南京东部宜居区;栖霞山片区围绕栖霞寺佛教文化、栖霞山旅游休闲、岸线码头等资源,打造全国重要的佛教文化展示区、旅游度假休闲区;八卦洲片区结合江北新区规划,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打造南京市重要的近邻旅游休闲基地。 三、强化采矿用地管理 为基本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对建筑用石料的需求,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山开发集中度,协调生态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在禁采区外,资源条件较为丰富的区域设定开山采石基地。全区在黄龙山、龙王山、钟山设立综合整治点,治理和恢复矿山环境,有效利用余量资源。 四、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 与城镇组团、交通枢纽和生态用地布局相结合,因地制宜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绕城公路以内和主城区边缘的农村居民点,按照城市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改造,引导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建设用地向城市用地转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扩展边界和绕越公路以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农民宅基地,按城市居住区标准统一规划建设,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转化为城镇用地,预防出现新的“城中村”,节约城镇发展占用耕地规模。城镇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农村居民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城乡增减挂钩试点、生态搬迁、迁村并点,降低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发展基础和区位条件的差异,因地制宜地采用农民公寓、新型农村社区土地开发模式,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用地,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五、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机制 建立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制定宅基地自愿腾退安置补偿办法和生活保障措施,鼓励入城农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自愿腾退宅基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集中建设上千亩的高标准农田保护示范区,示范区内的零星企业和散落村庄纳入中长期土地整理计划,有计划地安排搬迁并复垦成耕地。 第二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一、城市开发边界规模与布局 城市(镇)开发边界是为实现城市整体效率最高、结构最优、农业生态保护为先而划定的集中连片的城市(镇)集中建设区。按照“生态优先、分期安排、统筹规模及形态”原则,在市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的前提下,立足减量规划确定全市城市(镇)开发边界的形态。其中:城市(镇)开发边界形态分别包括范围线和规模线,规模线是在现状用地的基础上,明确城市未来的拓展空间,形成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相衔接的地域空间边界;范围线是在规模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空间变化的各种可能而确定的预期发展区域;范围线与规模边界规模线之间的用地作为弹性空间。规划全区城市开发边界总规模150.46平方千米,其中:开发边界内规模148.15平方千米,由边界内的现状城镇105.61平方千米、存量土地盘活14.59平方千米、剩余增量规模12.53平方千米、流量指标潜力15.42平方千米组成;规模线外城镇2.31平方千米。 全区划定的150.46平方千米城市开发边界中:中心城区为123.64平方千米,占总规模的82.17%;龙潭新城2020年开发边界为26.18平方千米,占总规模的17.40%;栖霞区八卦洲新市镇2020年开发边界为0.64平方千米,占总规模的0.43%。 二、管控主体及地位 城市开发边界作为多规协调机制下的控制线之一,反映多规管理部门共同遵守的界线,应分别在各自规划中作为强制性内容得到 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开发边界控制实施的责任主体,组织统筹协调边界内的城市建设行为,组织或配合不符合边界控制要求的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区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开发边界的划定、调整及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区规划、国土、环保、发改、水利、林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开发边界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开发边界应指导城市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的收储与出让、现状建设用地的更新、农林牧渔业等用地的布局和优化调整等与城市建设与发展相关的各种审批行为,作为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明确边界内外的许可与不许可事项。作为“多规合一”综合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城市开发边界在多规协同管理平台上运行,借助平台的数据综合收集整理、判定检测、部门协调、调整修改等功能,发挥管理控制作用。 三、管控措施 城市开发边界是综合科学划定的一组控制线,应以控制线为界,将城市划分为刚性管控区、范围线、规模线、弹性发展空间等不同区域,分级实施不同的管控制度。除特殊情形外,刚性管控区内原则上禁止城市建设行为。特殊准入的建设行为类型、准入程序等须符合相关法定程序。刚性管控区内已有的现状建设,应视实际情况,采取限制发展、逐步清退等多种方式处理。 范围线是鼓励城市建设的区域,应引导城市建设依照产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集中连续有序开展,城市建设 行为不应突破范围线。规模线是在范围控制区内,既符合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的布局要求,又同时满足规模控制要求的区域,此区域内的城市建设行为宜集中高效开展。弹性发展空间是规模线之外、范围线之内的区域,应实行弹性管理,确有建设需求的,在保证规模控制区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灵活采取用地指标“调进调出”、“用一补一”等政策,合理开发使用。 城市开发边界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强制性要求,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改。当期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期限内,原则上不得对城市开发边界进行更改。因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变化、上位规划重大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确需修改的,应编制专项评估报告并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规划修改程序同步对现行法定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做出修改。规划实施中因地形差异、用地勘界、产权范围界定等实际情况需要局部微调开发边界的,由发起修改的部门主体提出修改要求,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负责维护空间信息管理平台的主管部门更新开发边界数据库。 第三节产业集聚集约用地 一、实行有保有压的用地政策 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保障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以及枢纽型经济区域等新型发展空间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年度重大项目 中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用地。支持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企业、科研院所利用旧有和新建不动产发展众创空间,允许工业仓储与商业、办公等功能在同一地块、建筑内混合。引导多余的房地产用地转向养老、文化、体育等产业。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健康养老、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调整产业用地结构 建立适应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产业用地管理政策体系,通过超前预留产业发展用地和产业用地置换政策,满足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逐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为增长点,医药电子、机械制造、新型建材和石油化工等产业用地为主体的产业用地结构。 新兴产业用地和现代服务业用地供应以挖掘存量用地潜力为主,配以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光电显示、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三大”科技产业和物联网、3D打印、软件及移动物联网终端“三新”科技产业。 三、优化产业用地布局 坚持产业用地增长带动城市用地扩展,构筑“一带(指沿江产业带)三核(仙林副城现代服务中心、迈燕地区中心、龙潭新城中 心)多组团(物流组团、旅游组团以及农业组团等)”的产业布局结构。强化区域土地资源整合,切实提升产业用地集中、集聚和集约水平,在全区构筑产业相对集中、层次分明、相互支撑的5个工业板块和3个服务业发展板块,形成产业分工明确、定位合理、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新港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及光电、轻功机械、装备制造业;开发区东区在发展临港产业的同时,重点培育新兴产业,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为主导产业;马群科技园重点对现有工业提档升级,以现有医药企业为基础,成为栖霞区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基地;八卦洲以农产品加工和造船业为主导;南京炼油厂结合油品升级,逐步改进生产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商贸物流业结合地区中心的建设,加快商业设施建设,依托龙潭综合枢纽,加快推进龙潭港口物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以驻区科技企业为基础,以南大科技园、紫东国际创意园、金港科技孵化基地、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等平台为载体,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建设科技创新基地;旅游业形成“四片(栖霞山、幕燕、八卦洲洲头、龙潭文化旅游片)两轴(南北向的百里绿色长廊余八卦洲环岛路、东西向的沿江旅游轴)多点(六朝石刻、仙林大学城、新港工业区、龙潭港区、燕子矶旅游节点)”。 四、积极推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 按照明晰产权、统筹规划、利益共享、规范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协商收回、收购储备、调整用途等多种方式,试点推进旧 城镇、旧工矿和“城中村”改造。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试点,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制定低效用地认定及处置办法,探索完善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和,有序引导低效用地逐步退出。进一步提升闲置土地发现、预警和处置能力。对土地利用粗放低效的地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制定出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细则,开展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政绩考核、约谈问责、用地限批、指标扣减等手段,确保闲置土地处置到位。加大出让执法监管,建立有效防范闲置土地机制。 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全区划定的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7530.10公顷,主要分布在栖霞区的中部和南部,在八卦洲街道分布最少。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全区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1688.00公顷,是规划目标年内规模边界可能修改的范围。主要分布在栖霞区龙潭街道、栖霞街道、西岗街道。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区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全区划定的限制建设区面积为20179.37公顷。主要分布在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和龙潭街道。 四、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全区划定的禁止建设区面积为155.84公顷,主要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绿色生态功能区建设,包括长江栖霞段饮用水源保护地和栖霞山风景区等。 第五节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一、优先配置交通用地 加强各片区间的交通联系,加快完善仙林连接主城、贯通龙潭腹地的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仙林青龙片区的经天路南延、天佑路;栖霞山片区的仙境北路、红枫街;迈皋桥片区的玉尚路、迈尧路等工程。推进公路优化发展,加快建设312国道仙隐北路至绕越高速段、红山路-和燕路快速化改造等工程,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提升通镇村公交道路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立体交通,推行老城区公交专用道网络化,加强公交停保场和首末站建设,推广清洁能源公交、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以及社区、地铁接驳公交等;配合完成地铁4号线工程,配合启动地铁1号线北延、6号线、7号线工程。 二、加快港口建设和合理安排商贸流通用地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新生圩港区、龙潭港区、马渡港区、粮油物流基地、西站货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栖霞区沿江岸线交通设施发达的优势,推进龙潭港、龙潭物流基地和龙潭保税中心的建设,将栖霞区打造成为长江流域先进的现代物流中心。 三、保障水利、能源项目用地 加强水利建设,将栖霞区抗御洪涝旱渍等灾害的综合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提高长江干堤、八卦洲外圩提防、滨江河、九乡河以及七乡河防洪标准,形成全区沿江内河防洪圈。加快县乡河道疏浚及水毁涵闸泵站改造,重点保障新尧1号泵站、东阳泵站、余圩泵站、唐埝泵站、东花泵站用地需求。着力推进兴武变电站、八卦洲天然气储备站能源电力项目建设,构筑沿江电力能源产业带,形成全区最大的电力能源生产供应基地。 四、加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保护栖霞山风景区、幕燕风景区和长江饮用水源地等已建生态功能保护区用地,合理安排八卦洲都市农业休闲度假基地等旅游性用地。重点打造仙林湖公园、太平山公园、尧辰路公园、明外郭小庙山、乌龙山公园、羊山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形成片区节点,提升入口门户形象。以不破坏公园景区生态性为基础,允许在核心保护区外适当进行相关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无关设施的建设,严格保护郊野公园内的自然人文资源。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一、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形成生态调节主导优先、生态服务功能互补、生态产品支撑供给的生态安全格局。分类分级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内的自然生态资源,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38.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9.76%,其中:一级管控区11.64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26.95平方公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功能15.38平方公里,水源水质保护功能23.21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左汊)上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主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夹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加强生态用地建设 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保护北部和南部两大生态涵养区,确保生态用地只增不减,严禁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细化落实生态红线区域边界,建立生态红线管理系统,完善生态红线考核管理和问责机制。 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推进生态隔离带等工业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提升沿 江、沿河、沿湖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加强对八卦洲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加快七乡河、九乡河、仙林湖、羊山湖、百里秦淮等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河滨湿地水生植物,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沿河沿湖岸绿化景观带和亲水公园建设,持续扩大沿湖沿河生态开敞空间,形成重要的生态廊道,提高湿地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一、沿江沿河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沿江地区综合整治应从流域防洪供水出发,加固堤防,扩大洪水出路,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和长江水利景观观光旅游开发等工程,加强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6处生态功能区和3处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的建设。 二、采石废弃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综合整治的原则,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宕口综合整治。制定科学可行的宕口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采石山体的整理复垦,加强采石废弃地以及已经拆迁工矿用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服务开发,实现山体复绿,改善山体环境,提升全区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三、生态绿地保护和建设 重点加强八卦洲生态隔离带、仙林片区-金陵石化生态隔离带、灵山-龙王山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加强沿312国道、二桥高速、四桥高速等主要道路两侧规划建设30米-100米防护绿带,沿沪宁铁路、 京沪铁路等铁路干线两侧规划建设10-30米防护绿带;加强龙潭港区、物流园区内防护绿地建设,园区内沿路、沿水系建设30-100米防护绿带;推进高压线廊道等市政管廊防护绿地建设,沿500KV、220KV、110KV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30米、17米、13米的防护绿带。 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一、分级分类管控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12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 除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统一的开山采石基地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予以清退;已建合法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准许建设项目应严格规定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收回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农村居民点可依据有关规划执行搬迁和集中方案,逐步实施。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生态用地保护 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有选择性的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林地、园地、水域,作为生态价值保护对象划入生态保育区。 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用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优化开发格局,全区统一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形成城乡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发展瓶颈制约,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农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现代规模农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发展格局。 二、循环经济用地模式 建设生态型高科技产业园区,延伸产品、产业、园区、境内和境外的产业链,建立以高科技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实现区域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不具规模的盲目圈地建设的村级工业园。 三、平原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模式 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收入增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按照“流域综合治理、高效经济林果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观光”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加快发展八卦洲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 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一、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上级下达栖霞区流量指标800.0000公顷,规划期间,按照不小于流量指标1.3倍安排并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为确保流量指标按时归还,全区以2014年现状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位基础,共安排村控区1040.29公顷。根据以往年度挂钩复垦最低新增耕地率90.00%,复垦后可新增耕地约936.26公顷。 二、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村庄布局调整,优化镇村体系。优化城乡空间、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乡村文化。规划期间,栖霞区搬迁撤并主要以龙潭靖安片区和八卦洲新市镇周边现状自然村为重点,同时加快以高速公路、高铁两侧100米,高压变电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整理。安排龙潭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472.38公顷,栖霞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0.10公顷,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3.84公顷,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563.97公顷,其中: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北和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以沿河、沿路两侧呈线状分布为主;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南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呈片状分布;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呈点状零星分散在青龙核心区与桦树小镇之间。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一、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形成生态调节主导优先、生态服务功能互补、生态产品支撑供给的生态安全格局。分类分级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内的自然生态资源,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38.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9.76%,其中:一级管控区11.64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26.95平方公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功能15.38平方公里,水源水质保护功能23.21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左汊)上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主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夹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加强生态用地建设 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保护北部和南部两大生态涵养区,确保生态用地只增不减,严禁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细化落实生态红线区域边界,建立生态红线管理系统,完善生态红线考核管理和问责机制。 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推进生态隔离带等工业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提升沿 江、沿河、沿湖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加强对八卦洲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加快七乡河、九乡河、仙林湖、羊山湖、百里秦淮等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河滨湿地水生植物,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沿河沿湖岸绿化景观带和亲水公园建设,持续扩大沿湖沿河生态开敞空间,形成重要的生态廊道,提高湿地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一、沿江沿河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沿江地区综合整治应从流域防洪供水出发,加固堤防,扩大洪水出路,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和长江水利景观观光旅游开发等工程,加强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6处生态功能区和3处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的建设。 二、采石废弃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综合整治的原则,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宕口综合整治。制定科学可行的宕口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采石山体的整理复垦,加强采石废弃地以及已经拆迁工矿用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服务开发,实现山体复绿,改善山体环境,提升全区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三、生态绿地保护和建设 重点加强八卦洲生态隔离带、仙林片区-金陵石化生态隔离带、灵山-龙王山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加强沿312国道、二桥高速、四桥高速等主要道路两侧规划建设30米-100米防护绿带,沿沪宁铁路、 京沪铁路等铁路干线两侧规划建设10-30米防护绿带;加强龙潭港区、物流园区内防护绿地建设,园区内沿路、沿水系建设30-100米防护绿带;推进高压线廊道等市政管廊防护绿地建设,沿500KV、220KV、110KV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30米、17米、13米的防护绿带。 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一、分级分类管控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12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 除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统一的开山采石基地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予以清退;已建合法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准许建设项目应严格规定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收回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农村居民点可依据有关规划执行搬迁和集中方案,逐步实施。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生态用地保护 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有选择性的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林地、园地、水域,作为生态价值保护对象划入生态保育区。 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用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优化开发格局,全区统一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形成城乡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发展瓶颈制约,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农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现代规模农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发展格局。 二、循环经济用地模式 建设生态型高科技产业园区,延伸产品、产业、园区、境内和境外的产业链,建立以高科技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实现区域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不具规模的盲目圈地建设的村级工业园。 三、平原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模式 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收入增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按照“流域综合治理、高效经济林果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观光”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加快发展八卦洲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 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一、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上级下达栖霞区流量指标800.0000公顷,规划期间,按照不小于流量指标1.3倍安排并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为确保流量指标按时归还,全区以2014年现状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位基础,共安排村控区1040.29公顷。根据以往年度挂钩复垦最低新增耕地率90.00%,复垦后可新增耕地约936.26公顷。 二、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村庄布局调整,优化镇村体系。优化城乡空间、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乡村文化。规划期间,栖霞区搬迁撤并主要以龙潭靖安片区和八卦洲新市镇周边现状自然村为重点,同时加快以高速公路、高铁两侧100米,高压变电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整理。安排龙潭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472.38公顷,栖霞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0.10公顷,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3.84公顷,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563.97公顷,其中: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北和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以沿河、沿路两侧呈线状分布为主;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南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呈片状分布;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呈点状零星分散在青龙核心区与桦树小镇之间。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一、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形成生态调节主导优先、生态服务功能互补、生态产品支撑供给的生态安全格局。分类分级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内的自然生态资源,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38.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9.76%,其中:一级管控区11.64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26.95平方公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功能15.38平方公里,水源水质保护功能23.21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左汊)上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主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夹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加强生态用地建设 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保护北部和南部两大生态涵养区,确保生态用地只增不减,严禁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细化落实生态红线区域边界,建立生态红线管理系统,完善生态红线考核管理和问责机制。 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推进生态隔离带等工业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提升沿 江、沿河、沿湖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加强对八卦洲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加快七乡河、九乡河、仙林湖、羊山湖、百里秦淮等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河滨湿地水生植物,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沿河沿湖岸绿化景观带和亲水公园建设,持续扩大沿湖沿河生态开敞空间,形成重要的生态廊道,提高湿地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一、沿江沿河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沿江地区综合整治应从流域防洪供水出发,加固堤防,扩大洪水出路,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和长江水利景观观光旅游开发等工程,加强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6处生态功能区和3处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的建设。 二、采石废弃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综合整治的原则,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宕口综合整治。制定科学可行的宕口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采石山体的整理复垦,加强采石废弃地以及已经拆迁工矿用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服务开发,实现山体复绿,改善山体环境,提升全区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三、生态绿地保护和建设 重点加强八卦洲生态隔离带、仙林片区-金陵石化生态隔离带、灵山-龙王山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加强沿312国道、二桥高速、四桥高速等主要道路两侧规划建设30米-100米防护绿带,沿沪宁铁路、 京沪铁路等铁路干线两侧规划建设10-30米防护绿带;加强龙潭港区、物流园区内防护绿地建设,园区内沿路、沿水系建设30-100米防护绿带;推进高压线廊道等市政管廊防护绿地建设,沿500KV、220KV、110KV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30米、17米、13米的防护绿带。 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一、分级分类管控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12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 除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统一的开山采石基地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予以清退;已建合法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准许建设项目应严格规定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收回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农村居民点可依据有关规划执行搬迁和集中方案,逐步实施。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生态用地保护 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有选择性的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林地、园地、水域,作为生态价值保护对象划入生态保育区。 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用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优化开发格局,全区统一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形成城乡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发展瓶颈制约,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农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现代规模农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发展格局。 二、循环经济用地模式 建设生态型高科技产业园区,延伸产品、产业、园区、境内和境外的产业链,建立以高科技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实现区域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不具规模的盲目圈地建设的村级工业园。 三、平原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模式 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收入增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按照“流域综合治理、高效经济林果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观光”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加快发展八卦洲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 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一、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上级下达栖霞区流量指标800.0000公顷,规划期间,按照不小于流量指标1.3倍安排并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为确保流量指标按时归还,全区以2014年现状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位基础,共安排村控区1040.29公顷。根据以往年度挂钩复垦最低新增耕地率90.00%,复垦后可新增耕地约936.26公顷。 二、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村庄布局调整,优化镇村体系。优化城乡空间、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乡村文化。规划期间,栖霞区搬迁撤并主要以龙潭靖安片区和八卦洲新市镇周边现状自然村为重点,同时加快以高速公路、高铁两侧100米,高压变电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整理。安排龙潭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472.38公顷,栖霞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0.10公顷,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3.84公顷,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563.97公顷,其中: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北和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以沿河、沿路两侧呈线状分布为主;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南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呈片状分布;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呈点状零星分散在青龙核心区与桦树小镇之间。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一、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形成生态调节主导优先、生态服务功能互补、生态产品支撑供给的生态安全格局。分类分级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内的自然生态资源,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38.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9.76%,其中:一级管控区11.64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26.95平方公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功能15.38平方公里,水源水质保护功能23.21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左汊)上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主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夹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加强生态用地建设 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保护北部和南部两大生态涵养区,确保生态用地只增不减,严禁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细化落实生态红线区域边界,建立生态红线管理系统,完善生态红线考核管理和问责机制。 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推进生态隔离带等工业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提升沿 江、沿河、沿湖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加强对八卦洲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加快七乡河、九乡河、仙林湖、羊山湖、百里秦淮等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河滨湿地水生植物,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沿河沿湖岸绿化景观带和亲水公园建设,持续扩大沿湖沿河生态开敞空间,形成重要的生态廊道,提高湿地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一、沿江沿河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沿江地区综合整治应从流域防洪供水出发,加固堤防,扩大洪水出路,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和长江水利景观观光旅游开发等工程,加强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6处生态功能区和3处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的建设。 二、采石废弃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综合整治的原则,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宕口综合整治。制定科学可行的宕口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采石山体的整理复垦,加强采石废弃地以及已经拆迁工矿用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服务开发,实现山体复绿,改善山体环境,提升全区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三、生态绿地保护和建设 重点加强八卦洲生态隔离带、仙林片区-金陵石化生态隔离带、灵山-龙王山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加强沿312国道、二桥高速、四桥高速等主要道路两侧规划建设30米-100米防护绿带,沿沪宁铁路、 京沪铁路等铁路干线两侧规划建设10-30米防护绿带;加强龙潭港区、物流园区内防护绿地建设,园区内沿路、沿水系建设30-100米防护绿带;推进高压线廊道等市政管廊防护绿地建设,沿500KV、220KV、110KV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30米、17米、13米的防护绿带。 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一、分级分类管控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12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 除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统一的开山采石基地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予以清退;已建合法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准许建设项目应严格规定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收回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农村居民点可依据有关规划执行搬迁和集中方案,逐步实施。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生态用地保护 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有选择性的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林地、园地、水域,作为生态价值保护对象划入生态保育区。 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用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优化开发格局,全区统一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形成城乡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发展瓶颈制约,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农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现代规模农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发展格局。 二、循环经济用地模式 建设生态型高科技产业园区,延伸产品、产业、园区、境内和境外的产业链,建立以高科技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实现区域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不具规模的盲目圈地建设的村级工业园。 三、平原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模式 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收入增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按照“流域综合治理、高效经济林果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观光”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加快发展八卦洲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 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一、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上级下达栖霞区流量指标800.0000公顷,规划期间,按照不小于流量指标1.3倍安排并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为确保流量指标按时归还,全区以2014年现状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位基础,共安排村控区1040.29公顷。根据以往年度挂钩复垦最低新增耕地率90.00%,复垦后可新增耕地约936.26公顷。 二、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村庄布局调整,优化镇村体系。优化城乡空间、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乡村文化。规划期间,栖霞区搬迁撤并主要以龙潭靖安片区和八卦洲新市镇周边现状自然村为重点,同时加快以高速公路、高铁两侧100米,高压变电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整理。安排龙潭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472.38公顷,栖霞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0.10公顷,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3.84公顷,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563.97公顷,其中: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北和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以沿河、沿路两侧呈线状分布为主;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南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呈片状分布;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呈点状零星分散在青龙核心区与桦树小镇之间。 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一、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区域 进一步优化生态空间结构,加快形成生态调节主导优先、生态服务功能互补、生态产品支撑供给的生态安全格局。分类分级严格管控生态红线内的自然生态资源,确保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38.5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9.76%,其中:一级管控区11.64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26.95平方公里;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功能15.38平方公里,水源水质保护功能23.21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南京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京幕燕省级森林公园、燕子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左汊)上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八卦洲(主江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夹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加强生态用地建设 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重点保护北部和南部两大生态涵养区,确保生态用地只增不减,严禁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细化落实生态红线区域边界,建立生态红线管理系统,完善生态红线考核管理和问责机制。 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加快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推进生态隔离带等工业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提升沿 江、沿河、沿湖水源涵养林建设质量。加强对八卦洲省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加快七乡河、九乡河、仙林湖、羊山湖、百里秦淮等生态湿地建设,因地制宜恢复河滨湿地水生植物,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沿河沿湖岸绿化景观带和亲水公园建设,持续扩大沿湖沿河生态开敞空间,形成重要的生态廊道,提高湿地生态调节和环境承载力。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一、沿江沿河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沿江地区综合整治应从流域防洪供水出发,加固堤防,扩大洪水出路,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和长江水利景观观光旅游开发等工程,加强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6处生态功能区和3处生态修复及治理工程的建设。 二、采石废弃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综合整治的原则,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宕口综合整治。制定科学可行的宕口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采石山体的整理复垦,加强采石废弃地以及已经拆迁工矿用地的综合整治和生态服务开发,实现山体复绿,改善山体环境,提升全区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三、生态绿地保护和建设 重点加强八卦洲生态隔离带、仙林片区-金陵石化生态隔离带、灵山-龙王山等生态防护绿地建设;加强沿312国道、二桥高速、四桥高速等主要道路两侧规划建设30米-100米防护绿带,沿沪宁铁路、 京沪铁路等铁路干线两侧规划建设10-30米防护绿带;加强龙潭港区、物流园区内防护绿地建设,园区内沿路、沿水系建设30-100米防护绿带;推进高压线廊道等市政管廊防护绿地建设,沿500KV、220KV、110KV高压线两侧分别控制30米、17米、13米的防护绿带。 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一、分级分类管控生态红线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12种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二、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用地清退 除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和统一的开山采石基地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用地予以清退;已建合法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准许建设项目应严格规定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收回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原农村居民点可依据有关规划执行搬迁和集中方案,逐步实施。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生态用地保护 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有选择性的保护基本生态控制线外的林地、园地、水域,作为生态价值保护对象划入生态保育区。 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城乡一体化用地模式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优化开发格局,全区统一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社会发展项目,形成城乡建设新格局,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发展瓶颈制约,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农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现代规模农业发展,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发展格局。 二、循环经济用地模式 建设生态型高科技产业园区,延伸产品、产业、园区、境内和境外的产业链,建立以高科技为主导的循环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实现区域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严格控制不具规模的盲目圈地建设的村级工业园。 三、平原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模式 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民收入增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按照“流域综合治理、高效经济林果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观光”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加快发展八卦洲的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 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一、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上级下达栖霞区流量指标800.0000公顷,规划期间,按照不小于流量指标1.3倍安排并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为确保流量指标按时归还,全区以2014年现状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位基础,共安排村控区1040.29公顷。根据以往年度挂钩复垦最低新增耕地率90.00%,复垦后可新增耕地约936.26公顷。 二、村镇建设控制区布局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有序推进村庄布局调整,优化镇村体系。优化城乡空间、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乡村文化。规划期间,栖霞区搬迁撤并主要以龙潭靖安片区和八卦洲新市镇周边现状自然村为重点,同时加快以高速公路、高铁两侧100米,高压变电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村庄整理。安排龙潭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472.38公顷,栖霞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0.10公顷,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 3.84公顷,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规模563.97公顷,其中: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北和八卦洲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以沿河、沿路两侧呈线状分布为主;龙潭街道靖安片区338省道以南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上呈片状分布;西岗街道村镇建设控制区空间呈点状零星分散在青龙核心区与桦树小镇之间。 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规划期间,按照“先易后难,稳妥有序”的原则,以挂钩项目库、土地整治规划、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为契机,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根据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经验及潜力,拟定流量指标归还计划如下: (1)2016年,以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库为主体,计划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34.24公顷,预计新增农用地134.24公顷,新增耕地120.82公顷; (2)2017年,结合“三线”划定工作,优先复垦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范围内农村居民点,计划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72.73公顷,预计新增农用地172.73公顷,新增耕地155.46公顷; (3)2018年,以“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规划为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和土地综合整治,计划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97.81公顷,预计新增农用地197.81公顷,新增耕地178.03公顷; (4)2019年,进一步归并、整合“边远村”,加大零星、分散农村居民点搬迁复垦力度,计划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73.00公顷,预计新增农用地173.00公顷,新增耕地155.70公顷; (5)2020年,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深度挖掘农村居民点搬迁潜力,计划复垦农村建设用地122.22公顷,预计新增农用地122.22公顷,新增耕地110.00公顷。 第三节可行性分析 一、资金供需分析 (1)投资估算 近年来栖霞区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投入,依据《南京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和栖霞区历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备选库资金预算情况,亩均投资由2010年的20万元/亩提高到2015年的28万元/亩,2016年亩均投资拟提高至30万元/亩左右。2017-2020年,栖霞区将进一步加大亩均复垦投资力度,单位投资逐步提高到40万元/亩左右,年度总投资维持在8.33亿元左右。 (2)资金筹措 为了满足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资金需求,需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产业化进程,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才能更好的满足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目标的投入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等文件精神,挂钩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规划期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待复垦形成挂钩指标后通过筹集资金来平衡预算。资金的筹集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出让金纯收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 调整完善上级下达栖霞区新增流量指标800.00公顷,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可形成800.00公顷的挂钩指标,其中留用区560.00公顷,可用于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出让的规模为560.00公顷,可以筹集的资金约为34.72亿元;可筹集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30%需上缴国家,可用于地方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约为4.48亿元;本次规划修改安排的新增流量指标占用耕地509.60公顷,通过征收耕地开垦费可筹集资金2.55亿元;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非农业建设征(拨)占用土地每亩加收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可以筹集资金0.32亿元。 (3)资金平衡 规划期间,复垦农村居民点需投资41.65亿元,可筹集的资金为42.07亿元,仍有0.42亿元的缺口。栖霞区将鼓励各街道、平台自行投入实施挂钩项目,广开途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确保规划期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在资金方面能够得到保障,确保至2020年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模不低于800.00公顷。综上所述,随着栖霞区城乡统筹发展的不断深入,规划这部分流量指标的拆旧任务在2020年前能够全面完成。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栖霞区村庄复垦工作由易而难逐步推进,且大多布局分散,社会稳定风险较小;但部分村庄拆旧规模较大,且布局集中,搬迁补偿、村民安置问题亟待解决,因此社会稳定风险相对较大。需通过以下措施,风险等级可降为低风险: (1)严格按照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征地、搬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土地征收、房屋搬迁; (2)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各街道的征收补偿标准横向、纵向保持平衡; (3)落实房屋搬迁补偿的资金和安置房源,保证安置房源质量,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失地村民的保障工作; (4)合情合理地处置好特例的补偿问题,依法处理房屋搬迁补偿纠纷。 第十章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第一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一、铁路及轨道交通建设用地 进一步增强全区对周边的辐射能力,新建南沿江铁路、宁句铁路、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等城际铁路和铁路综合枢纽建设;完成地铁1号线北延、4号线建设,加快推进6号线、7号线建设,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在公共交通体系中的骨干作用,提高公共交通体系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公路(通道)建设用地 完善国家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网络,重点推进312国道、346国道、338省道改扩建工程,完成经五路、红山路、和燕路、仙隐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通过建设和燕路过江通道、浦仪公路、便民河路、三环路南延级地面辅导,带动龙潭新城、八卦洲新市镇及桦墅-孟北社区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板块和产业带。 三、港口码头及内河航道船闸建设用地 加快航道、港口建设,提高港口集疏运能力,建成以长江干线航道为主,七乡河、九乡河、便民河、三江河等为补充,龙潭港区码头为核心节点的内河水运体系。 四、客运公交及货运站场建设用地 保障马群综合换乘中心、紫金山站综合客运枢纽等城市公交客运站场建设用地,完善区域公交运输体系;保障西站货场、龙潭国 际综合物流集聚区、交运集团栖霞物流基地等货运站场及物流中心建设用地,提高区域货运配送及保障能力。 第二节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一、完善区域防洪体系 保障长江八卦洲洲堤加固、秦淮东河一期等主要河流的流域防洪、区域治理工程;加快泵站改造升级,新建东阳泵站、余圩泵站,改扩建东花泵站、塘埝泵站、开发区泵站,稳固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二、加强城市供水及防污建设 推进公共水厂建设,重点建设八卦洲水厂;加快城北水厂深度处理、八卦洲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一、电力开发重点项目用地 保障龙潭电厂和龙潭-马渡电力能源带建设,新建燕子矶新城杏林、龙潭新城龙南、新尧新城尧胜、经五、大学城文苑220千伏变电站,加快三江口变电站、花园变电站、开发区变电站改造及扩容,提高能源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二、能源开发重点项目用地 新建川气东送接收门站1座,扩建马群高中压调压站建设。 三、环保设施重点项目用地 保障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园 区、小化工集中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升区域污染治理能力。 四、其他重点项目用地 合理安排和布局武警指挥学院迁建项目、民兵训练基地项目、开发区消防站、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各街道派出所、急救站、永济寺复建、交通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等军事、公安、民宗项目用地。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依据上一级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南京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涉及栖霞区尧化街道、马群街道、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仙林街道和栖霞街道,土地总面积16485.0公顷。 第二节优化与合理配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845.72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828.13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17.59公顷。强化与城市中心区的联合发展,建设仙林副城,承担副城商业、文化、娱乐职能,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自主创新基地。 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结构与时序。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大力推进仙林副城配套区域的建设,加快局部老镇改造配套区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引导农村居民向安置区和城镇集中,加快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复垦,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三、强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积极处置城镇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土地,推进城镇现有建设用地的深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非生产性建设用地比例,推广多层通用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提升用地效率和效益。 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规模边界以内,包括现状建设用地与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面积为12546.22公顷,各街道均有分布。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市建设发展空间;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充分发挥其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严格禁止区内农村居民点用地擅自扩大面积,按城市用地标准统一规划建设,逐步与城市用地相协调;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并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为城市用地扩展提供了一定的弹性,合理疏导城市未来的潜在发展,面积为994.72公顷,各街道均有分布。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 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3895.98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视同符合规划;规划中未列明、或虽已列明但未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须由规划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选址和用地的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审批。 四、禁止建设区 指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栖霞街道,面积为53.82公顷。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布局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原则上禁止开发该区内土地,但可以因地制宜,适当布局生态旅游用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政府责任 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各类规划和批准核准各类建设用地。要层层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把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情况作为评价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考核内容,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任务量和质量以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制度 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特别是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是区政府、社会各部门和各个用地者的共同责任。按照“约束要硬、责任要明、激励要实、监管要严”的要求,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共同保护责任,形成合力,共同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部门要从总量上控制城镇规模,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农业部门要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向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的方向发展;能源、交通、水利等部门要科学预测未来用地需求,在时序上做合理安排,杜绝过度超前建设和盲目重复建设,严格项目用地核算,遏制用地粗放浪费,尽量少占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三、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批必须先取得计划指标,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不断完善用地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四、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各业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用地。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占地规模、补充耕地和占用基本农田等内容的可行性论证,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二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一、加大规划管理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典型检查与全面检查、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检查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和批准相关规划的行为。 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修改机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严禁通过修编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来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行为。 第三节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一、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 增加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金投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充分发挥规划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加强地价管理,形成用地者自我约束机制,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用地结构布局的优化。通过调控不同类型用地的土地供应,形成依据不同时段土地供需形势调控土地供应的土地调控方式,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减少土地收益流失。 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一、加强土地调查和评价 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加强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工业集中区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为合理高效利用土地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进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要用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任何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五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促进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一方面将工业用地地均GDP、投资强度、闲置低效用地盘活、耕地保护、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等列入园区、乡镇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实施严格考核。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4年版)》,鼓励高标准厂房建设;对现有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给予减免相关费用。 二、加快土地利用发展方式的转变 土地利用从依靠增量向挖掘存量转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全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序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协调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进程,逐步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建设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建立闲置土地定期公示制度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促进土地及时开发;加快推进城镇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开发园区“腾笼换鸟”工作。 三、差别化供地促进产业转型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需符合“资源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效益集显”的要求。各街道应有选择 的新上项目,杜绝低投入、低产出、低税收、土地利用粗放型项目落户。国土管理部门重点对项目用地的规划性质、产业布局、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业类型、建筑系数、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 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一、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各地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和建议。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用地和依规用地意识。通过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提供参与的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从而协调土地利用中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关系,减少决策失误。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节成果构成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与说明、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及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等。 第二节实施期限 规划调整方案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三节规划解释权 规划调整方案文本中条款由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栖霞分局负责解释,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附表 附表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附表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 附表3 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69 附表4 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年,公顷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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