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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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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政人〔2015〕17号 关于印发《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 和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业已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2015年3月24日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 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
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
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政人〔2015〕17号 关于印发《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 和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业已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2015年3月24日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印发 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和《山东财经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与补充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人员范围 截止到2015年3月25日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2014年7月1日施行)相关要求及学校人才引进,2014年新进人员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按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并参加岗位聘用。 二、基本要求 首次聘用按照制度入轨、平稳过渡、逐步完善、管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岗位聘用。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核定的各级岗位数内进行首次聘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不同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须聘用到高一级职务的最低档。本次聘用同级别总数超过核定设岗数量的,超出部分聘用在相应级别最低档。 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分别按照现聘党政职务、工人技术等级与任职年限聘用到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晋升内设职员岗位工作将在首聘之后择期进行。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令第24号)的精神,我校专职辅导员即思政教师不包含各学院党委书记。非专任教师担任学院党委书记的,须选择管理岗位,纳入职员管理,聘期内不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三、岗位数额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数额按照学校正式聘任的现有岗位数量设置。 首次聘用:教授二级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优先考虑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教授二级、三级岗各学院推荐数的分配按照现有高层次人才队伍状况、学科建设情况、近三年各学院教授教学工作量情况、教授科研成果情况及现有教授人数等因素确定。副教授及以下各级岗位分配按照现有岗位数量及设岗比例确定。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正常晋升数额教授为16个,其中思政教师教授1个;副教授为30个,其中思政教师副教授2个;晋升讲师职务人员,学校按照条件评聘,不再下达晋升数额。学校负责专任教师系列正教授的评聘工作,副教授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聘任由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组织实施;思政教师系列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拟晋升教授职务者,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40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在高校从事通识教育基础课及学科专业基础课教学,教学效果优秀,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0年以上的教师,不受学校分配的推荐数额限制。经各有关单位评议推荐后,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学校。晋升数均为1个,单列。 各单位岗位分级聘用、晋升指标数在学校岗位调整结束后公布。岗位数额分配的说明见附件一。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数额按照学校正式聘任的现有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设置。 首次聘用:正高岗按照现聘岗位人数聘任。副高及以下各级岗位人员按照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聘用到相应等级的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正常晋升数额正高为1个,副高为5个,晋升中级职务人员,学校按照标准条件评聘,不再下达晋升数额。在学校规定设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能部门人员中,原聘管理岗位具有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聘任人员,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后,不占岗聘任,晋升数额单列,具体数额视岗位申报情况确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评聘由学校统一组织。 (三)职员岗位 职员岗位数额按照学校正式聘任的现有管理岗位数量设置。现聘厅级正职、副职岗位分别聘任三级、四级职员;现聘处级正职、副职岗位分别聘任五级二档、六级二档职员;现聘科级正职、副职岗位分别聘任七级二档、八级职员;现聘科员、办事员岗位分别聘任九级、十级职员。 (四)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数额按照学校正式聘任的现有工勤技能岗位数量设置。高级工一档岗位数额以省人社厅核定的高级工岗位设置数为准。 四、聘用条件 各类岗位人员聘用条件分别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管理岗位管理办法》、《山东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办法》及《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晋升人员应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条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或符合免试条件。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申报破格晋升人员,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8号)和《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5号)的规定执行。 首次聘用时,职员岗位五级一档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上工作9年及以上;六级一档须在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8年及以上;七级一档须在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7年及以上。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一档须高级工任职16年及以上。 五、聘用程序 (一)受理岗位类别调整申请 拟进行岗位类别调整人员提出申请。 (二)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首次分级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提交检索的、著作不超过三件。其他人员登陆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三)学术检索与破格申报人员同行专家鉴定 须进行检索的人员范围:首次聘用拟申报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人员及拟晋升副高及以上职务人员。首次聘用拟申报副教授一档、二档、中级一档、二档人员是否进行学术检索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为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道德,申报人若出现学术检索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并连续两年不能参与职称评聘。申报分级聘用的,则聘任在同级职务最低档。 破格晋升教授人员的学术水平由学校统一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破格晋升副教授人员的学术水平由学院自行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 (四)评议推荐 各有关单位组织材料审核、民主评议、专家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后统一报送材料。 (五)材料审核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1.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教学工作量、本科教学效果评价结果、教学工作获奖等情况,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的教学工作量统一由研究生院审核。 2.科研处审核申报人的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3.组织部审核管理人员申报材料。 4.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的综合材料。 (六)学校评聘 学校按规定程序开展评聘工作。 六、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各类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2.学校纪检部门对首次聘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各有关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推荐等组织管理工作。 4.在岗位聘用实施时,学校及有关单位分别成立评审组,成员不少于7人,具体负责岗位聘用评审工作。 七、日程安排 (一)教师岗位首次聘用(燕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思政教师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参加分级,其它思政教师在本学院参加分级) 1.3月25日,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部署会议。 2.3月26日-27日,拟进行岗位调整人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首次聘用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 3.3月28日,公布各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晋升数额。 4.3月29日-30日,申报人员(申报同级职务最低档除外)登陆“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提交检索的论文、著作不超过三件。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申报表格提交学院。符合二级教授岗位申报条件人员还需从人事处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 须进行检索的人员范围:首次聘用拟申报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岗位人员。首次聘用拟申报副教授一档、二档、中级一档、二档人员是否进行学术检索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首次聘用拟申报教师各级岗位最低档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 5.3月31日,各单位将需要进行检索的材料电子版、申报人检索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检索费交人事处。 6.4月1日-4日,学校组织进行学术检索工作。 7.4月8日-13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二级、三级教授岗位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送职能部门审核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后报人事处。 8.4月14日-15日,学校召开学科组会议,评选确定首次聘用二级、三级教授拟聘人选。 9.4月16日-19日,各学院评审确定首次分级聘用副教授及以下职务各级岗位人员,在全院公示。 10.4月20日,将分级聘用人员审批表及《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与电子版报人事处。 11.4月21日-22日,学校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 (二)教师岗位职称评聘(专任教师教授职务、思政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1.3月25日,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部署会议。 2.3月26日-27日,拟进行岗位调整人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首次聘用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 3.3月28日,公布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晋升数额。 4.3月29日-30日,申报人员登陆“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检索的论文、著作不超过三件。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申报表格提交学院。 须进行检索的人员范围:拟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首次聘用拟改教师系列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5.3月31日,各单位将需要进行检索的材料电子版、申报人检索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检索费、破格申报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表(2份)、同行专家鉴定费交人事处。 6.4月1日-4日,学校组织进行学术检索及申报破格晋升教授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职务人员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7.4月8日-13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晋升教授职务人员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及思政教师材料报送职能部门审核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拟晋升人员汇总表》报人事处。评选确定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拟晋升人员,在全院公示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拟晋升人员汇总表》报人事处,审核职称计算机、外语等相关证书。 8.4月14日-15日,学校召开学科组会议,评选确定专任教师拟晋升教授职务人员及思政教师晋升人员。 9.4月21日-22日,学校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3月25日,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部署会议。 2.3月26日-27日,拟进行岗位调整人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首次聘用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 3.3月29日-30日,申报职称评聘人员登陆“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提交检索的论文、著作不超过三件。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申报表格提交单位。 首次聘用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 首次聘用拟改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4.3月31日,各单位将需要进行检索的材料电子版、申报人检索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检索费交人事处。 须交纳检索费的人员范围: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人员。 5.4月1日-4日,学校组织进行学术检索。 6.4月8日,各单位将申报晋升人员材料报送职能部门审核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拟晋升人员汇总表》后一并报人事处。 7.4月14日-15日,学校召开学科组会议,评选确定拟晋升人员。 8.4月16日-17日,各单位将分级聘用人员审批表及《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提交人事处。 9.4月21日-22日,学校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 (四)管理岗位 1.3月25日,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部署会议。 2.3月26日-27日,拟进行岗位调整人员填写《山东财经大学首次聘用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并提交人事处。 3.3月29日-30日,管理岗位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管理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提交单位。 4.4月1日-3日,各单位将《山东财经大学管理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送组织部审核,同时与《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并报人事处 5.4月21日-22日,学校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 (五)工勤技能岗位 1.3月25日,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部署会议。 2.3月26日-27日,首次聘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登录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表格下载专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并报人事处,同时报送《山东财经大学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3.4月21-22日,学校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 八、首次聘用有关规定 (一)首次聘用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12月31日,聘期自2015年1月1日开始,二级教授聘期为六年,其他人员聘期为三年。 (二)首次聘用,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省人社厅审核备案之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按照在职人员聘用程序及条件在原单位占岗参加岗位分级申报,按新岗位兑现相应工资待遇,不改变退休时间。 (三)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成果、获奖、称号、业绩等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之日算起,申报岗位时的任职年限、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四)首聘时,填报的科研成果或奖励须署名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经济学院或山东财政学院。申报教授二级、三级岗位、晋升教授职务人员,提交的代表性论文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为第一作者)。著作均须为本人“著”或“译著”。申报人员的科研工作情况提交学校后,不得更换。 (五)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晋升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掌握;申报晋升副教授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条件掌握。 (六)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对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承担讲师工作满两年,可按规定条件申报正常晋升副教授或破格晋升教授。 (七)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干部函授大学等可填入进修栏内)。取得的后学历如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拟晋升级别规定要求的,须在取得后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不受此限。 (八)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级别规定要求的(包括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申报晋升聘用。 (九)根据学校规定设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职能部门的有关岗位及教学单位办公室所属各类秘书岗位,具有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双重职能。相关岗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内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受聘管理岗位,聘期内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但学校不予聘任,在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后再予聘任。 (十)管理岗位转入专业技术岗位问题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者,如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则聘用到相应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档;其他人员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后,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达到业绩申报条件要求者可申报竞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最低档。申请转入需要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岗位从业资格后方可调整岗位类别。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问题 首聘时,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需转系列者,在现岗位工作不足一年者,转入相应系列同级职务最低档(可不受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的限制),但不能同时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者,可视同为已正常转入相应系列同级职务,两个岗位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转系列人员的评聘不占岗。 (十二)职称外语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职称外语要求 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34号)规定,申报人员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中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全省当年有效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提供理工、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下发前,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或取得合格证书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取得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做要求。 (十三)首次聘用后,各类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和《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执行。 (十四)专职辅导员属于思政教师岗位系列,同时也是我校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专职辅导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思政教师岗位或管理岗位,选择管理岗位人员,聘期内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并可根据条件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职级。 (十五)公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教职工,聘用岗位确定后暂不签订聘用合同,待其按期返校工作后再予补签。经审批同意超期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根据鲁价费发〔2000〕235号文件规定,评审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分别为360元、160元、100元。破格晋升人员需交纳同行专家鉴定费200元(2份,100元/份)。学术检索每件100元。 九、工作纪律及要求 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实行岗位管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又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各单位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校院两级管理目标责任,充分考虑不同岗位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任务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经教授委员会等组织审议通过并公示后,报人事处备案。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岗位数额分配的说明 2.教师岗位日程安排表 3.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检索有关规定 4. 报送学校材料说明 5. 填表说明 附件1 关于岗位数额分配的说明 一、关于二级、三级教授岗位数额的分配 1.考虑的因素及占比 数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现有高层次人才因素、学科建设因素(包括博士点、硕士点、省级特色学科及省级重点学科)、各学院近三年教授教学工作量因素、科研成果因素及现有教授人数等5个因素。每个因素占比均为20%。 2.各因素计分办法 (1)现有高层次人才因素: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泰山学者称号每位10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位5分。每位得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计算。 (2)学科因素:拥有博士点,基数分10分,每个研究方向加1分。每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分,每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分。省级重点学科基数分5分,每增加1个重点学科增加1分。每个省级特色学科10分。 (3)近三年各学院教授教学工作量因素:计各学院2012-2014年教授教学工作量总量。 (4)近三年各学院教授科研成果因素:计各学院2012-2014年教授科研成果总分。 (5)各学院现有教授人数因素:计各学院现有教授总数。 二、关于副教授一档、二档、讲师一档、二档岗位数额分配 以各学院现有人数为基数,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比例分配。 三、关于专任教师晋升教授岗位数额的分配 1.考虑的因素及占比 数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学科建设因素(包括博士点、硕士点、省级特色学科及省级重点学科)、近三年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因素、科研成果因素及现有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数等4个因素。其中学科建设因素占比20%,教学工作量因素占比25%,科研成果因素占比25%,现有人数因素占比30%。 2.各因素计分办法 (1)学科因素:拥有博士点基数分10分,每个研究方向加1分。每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分,每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分。省级重点学科基数分5分,每增加1个重点学科增加1分。每个省级特色学科10分。 (2)近三年各学院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因素:计2012-2014年各学院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的教学工作总量。 (3)近三年各学院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的科研成果因素:计2012-2014年各学院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科研成果总分。 (4)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因素:计各学院副教授任职满5年人员总数。 四、关于晋升副教授岗位数额分配 1.考虑因素及占比 数额分配综合考虑近三年各学院讲师任职满5年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因素、科研成果因素及各学院讲师任职满5年的人数等3个因素。其中教学工作量因素占比30%,科研成果因素占比30%,现有人数因素占比40%。 2.计分办法 (1)近三年各学院任职满5年讲师的教学工作量因素:计2012-2014年各学院讲师任职满5年人员的教学工作总量。 (2)近三年讲师任职满5年人员的科研成果因素:计2012-2014年各学院讲师任职满5年人员的科研成果总分。 (3) 讲师任职满5年人数因素:计各学院讲师任职满5年人员总数。 附件2 教师岗位日程安排 时间 学校工作 个人工作 学院工作 拟晋升人员 首聘人员 3日25日 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部署会议。       3月26日-27日 受理岗位调整申请       3月28日 公布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和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晋升数额。       3日29日-30日 3月29日8:30-3月30日17:00开放系统 申报人员登陆 “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学院。 申报人员(申报最低档人员除外)登陆 “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学院。 将需要进行检索的材料电子版、申报人检索信息汇总表、检索费、破格申报人员的同行专家鉴定表(每人两份)、同行专家鉴定费交人事处。 4月1日-4日 学术检索及申报破格教授人员同行专家鉴定     破格晋升副教授人员同行专家鉴定 4月8日-13日 审核申报人员材料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二级、三级教授、拟晋升教授职务人选,确定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拟晋升人员。 整理报送人事处:1.推荐二级、三级教授人员《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2.拟晋升教授职务人员《山东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览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表》及相关材料;3.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拟晋升人员《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表》;4.本单位《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拟晋升人员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4月14日-15日 召开学科组会议,评选确定专任教师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拟晋升教授职务人员和思政教师晋升人员       4月16日-20日     所有人员报送《教师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至学院 确定首次分级聘用副教授及以下职务各级岗位人员。将个人《教师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及《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提交人事处 4月21日-22日 召开首次聘用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会议,确定各级岗位拟聘人员                   注:1.《山东财经大学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系统》网址:rs2015.sdufe.edu.cn 2.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dufe_rsc@163.com 附件3 首次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学术检索有关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术检索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学术检索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术检索是指由学校指定的检索机构对申报晋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合率(相似性)检索。学术检索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中文、外文论文均做重合率检测;著作只查真伪,暂不做重合率检测。外文论文须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电子版(须为PDF或Word格式的收录稿,勿用图片格式),电子版版式、格式必须与公开发表的版式、格式完全一致。发表在报纸上的论文,申报人应提交报纸原件、上传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 三、申报人提交检索的论文、著作不超过三件。 四、申报人提交参评的每篇论文须符合以下检测要求: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与申报者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重复部分计算重合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检索时间范围限定以原文收稿时间(未注明收稿时间以出版时间)为限,往前回溯检索至数据库起始收录时间。 六、对新近发表尚未收录入库而致检索不到的论文,由检索机构在出具的检索报告中予以特别注明。学校将对这部分论文进行跟踪检索,直至有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该申报人参评资格或已经评聘获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检索机构在检索中发现申报论文属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情况,将不再进行检测,并做出说明。 八、因数据库收录期刊时效性等因素,学术检索结果仅当年有效。 九、学术检索费用由个人负担,检索成果每件100元。 十、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4 报送学校材料说明 一、首次聘用(分级) (一)教师岗位 1.申报教授二级岗位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申报表》(A3纸型双面打印)一式10份。 (2)《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A4纸型)一式1份。 (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A4纸型)一式1份。 (4)《申报表》中填写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原件)和被收录、转载、摘录及影响因子的证明材料。 (5)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教授三级岗位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申报表》(A3纸型双面打印)一式10份。 (2)《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A4纸型)一式1份。 (3)《申报表》中填写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原件)和被收录、转载、摘录及影响因子的证明材料。 3.申报教授四级岗位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A4纸型)一式1份。 4.申报副教授及以下岗位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山东财经大学教师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A4纸型)一式1份。 (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报送以下材料: 《山东财经大学其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A4纸型)一式1份。 (三)管理岗位 报送以下材料: 《山东财经大学管理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A4纸型)一式1份。 (四)和工勤技能岗位 报送以下材料: 《山东财经大学工勤技能岗位首次聘用审批表》(A4纸型)一式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 (一)教师岗位 1.晋升教授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览表》(A3纸型双面打印)一式10份。 (2)《山东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一式1份。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6)提供规定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原件)。 (7)《一览表》中填写的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原件)和被收录、转载、摘录及影响因子的证明材料。 (8)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提交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填报《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2份)。 2.晋升副教授及以下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表》(A4纸型)一式1份。 (2)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3)提供规定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原件)。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晋升中级及以上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一览表》 (A3纸型打印) 一式10份。 (2)《山东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1份。 (3)职称外语、计算机提交材料,与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要求相同。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一览表》中填写的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论文、著作等不超过3件(原件),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原件)。 (6)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提交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填报《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2份)。 2.初级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一)材料由各单位指定专人,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手续齐备。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不得漏报、缺页。 (三)上报材料袋封面必须清晰标注出申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分级聘用或晋升聘用以及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现从事专业、材料清单等。 (四)申报材料中需复印的一览表、申报表须在左侧留出装订线。 附件5 填表说明 1.学习经历:均须填写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在职学习经历请注明“在职”或“成人教育”、“函授”、“夜大”等。 2.进修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或经学校同意,参加连续脱产学习半个月以上的业务进修经历 3.晋升方式:按本人情况选择填写:正常晋升、破格晋升、转系列评审、确定。 4.外语考试成绩:写明语种、类别、级别、分数,如“英语 综合 A 85分”,须与证书内容一致。免试人员填写“免试”。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考试合格人员填写“合格”;免试人员填写“免试”。 6.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时间,应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注明的获得时间一致。填写格式表示为“年.月”,如“2007.09”。之前取得的可合并计算的同职级任职时间可加括号注明,如“2007.09(2005.09)”。 7.聘任时间及年限:填写格式为“年.月/年限”。其中,“年.月”为首聘时间,“年限”为累计聘任时间。如:申报人2009年12月连续受聘至今,累计聘任5年,表示为“2009.12/5”;可合并计算的,表示如“2009.12/5(2004.12/10)”。任职有间断的,按实际扣除。 8.最后任期:填写格式为“年.月-2014.12”,其中“年.月”为首聘时间。 9.任期届满考核结果:是任现职以来的综合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由各单位按照不超过申报人20%的比例掌握。 10.年度考核结果从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查询。 11.高校教师系列的“从事专业”:按照《学科门类表》中的二级学科(六位代码)填写。010601 12.《山东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情况,请全部如实填报(可加附页)。 13.《山东财经大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一览表》第六项“任现职以来其他工作业绩综述”及《山东财经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一览表》第四项“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等”均应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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