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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用钢丝绳国家标准-国际电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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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用钢丝绳国家标准-国际电梯网电梯用钢丝绳国家标准-国际电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1988—02—29批准 1989—07—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的曳引用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工地升降机,矿井升降机以及不在永久性导轨中间运行的临时性升降机用钢丝绳。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 4344—83《电梯用钢丝绳》。 1 结构、尺寸、外形和重量 1(1 结构和直径 钢丝绳的结构和直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钢 丝 绳 结 构 公 称 直 径,mm 6×19S+NF 6,8,10,11,13,16,19,22 8×1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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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用钢丝绳国家-国际电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1988—02—29批准 1989—07—01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的曳引用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工地升降机,矿井升降机以及不在永久性导轨中间运行的临时性升降机用钢丝绳。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 4344—83《电梯用钢丝绳》。 1 结构、尺寸、外形和重量 1(1 结构和直径 钢丝绳的结构和直径应符合1的。 表1 钢 丝 绳 结 构 公 称 直 径,mm 6×19S+NF 6,8,10,11,13,16,19,22 8×19S+NF 8,10,11,13,16,19,22 经供需双方协商,在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前提下,可提供其他结构、直径的电梯钢丝绳。 1(2 直径允许偏差 钢丝绳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允 许 偏 差, , 公称直径 10,最小破断载mm 无载荷 5,最小破断载荷 荷 +6 +5 +4 ?10 +2 +1 0 +5 +4 +3 >10 +2 +1 0 注:5,最小破断载荷和10,最小破断载荷直径及椭圆度测量须经过供需双方协议才进行。 1(3 长度 钢丝绳应按订货长度供货,并应符合下列允许偏差: ?400m:, >400m:每1 000m或不足1 000m时,m 钢丝绳长度的测量,应在无载荷的情况下进行。如果要求长度允许偏差比以上规定小时,须经供需双方协商。 1(4 椭圆度 钢丝绳椭圆度应不大于公称直径的3,。 1(5 重量 钢丝绳的重量,用每一百米的公斤数表示,其近似重量见表4和表5。 1(6 标记示例 结构为8×19西鲁式,绳芯为天然纤维芯,直径为13 mm,钢丝公称抗拉2强度为1 370,1 770(1 500)N,mm,双强度配制,捻制方法为右交互捻的电梯钢丝绳标记为: 电梯钢丝绳:8×19S+NF—13—1 500(双)右交—GB 8903—88。 2 技术要求 2(1 材料 2(1(1 制绳钢丝 2(1(1(1 制绳用钢丝应符合GB 8904—88《电梯钢丝绳用钢丝》的规定。 2(1(1(2 制绳用钢丝抗拉强度级别配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2钢 丝 强 度 级 别 的 配 制 抗 拉 强 度 级 别,N,mm 单一强度级别 1 570或1 770 外层丝 1370 双强度级别 内层丝 1770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提供其他钢丝强度配置的双强度钢丝绳。 2(1(2 绳芯 绳芯应由新的硬质纤维剑麻制成。经供需双方协商,绳芯也可用新的聚烯烃类(聚丙烯或聚乙烯)的合成纤维制成。 2(1(3 润滑剂 钢丝绳用润滑剂应具有防锈性 2(2 钢丝绳 2(2(1 捻制方法 钢丝绳的捻法为右交互捻。需方如有其他捻法的要求,可在订货单内注明。 2(2(2 股的捻制 股应捻制均匀,不得有损伤。中心钢丝的尺寸应具有足够的支撑作用,以使包捻的钢丝能均匀捻制。 2(2(3 绳的捻制 2(2(3(1 钢丝绳应捻制均匀,不得有松动的钢丝、变形的股。绳芯的尺寸应具有足够的支撑作用,使包捻的股能均匀捻制。在无载荷情况下开卷,钢丝绳不得呈波浪状。 2(2(3(2 钢丝绳应不松散。 2(2(3(3 钢丝接头应用对头电焊,直径等于或小于o(25mm可采用插接。 2(2(4 钢丝绳的润滑 钢丝绳表面应有薄而均匀的防锈油。需方如对钢丝绳涂防锈油有其他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 2(2(5 力学性能 2(2(5(1 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 钢丝绳的最小破断载荷应符合表4和表5的规定。 2(2(5(2 钢丝绳中钢丝的试验 a(抗拉强度 试验钢丝数的95,应不低于GB 8904—88《电梯钢丝绳用钢丝》中规定的公称抗拉强度,低值钢丝(修约成整数)强度降低值不得大于50N,mm2。 b(扭转试验 试验钢丝数的95,应符合GB 8904—88规定的最少扭转次数,低值钢丝的扭转次数,不低于规定次数的75,(修约成整数)。 表4 6×19S+NF技术数据 公称抗拉强度 2单强度:1 570N,mm 21 770 N,mm 双强度:1 370,1 770 2N,mm 近 似 重 量 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kN 2单强度:1 570N,mm和 公称直径 双强度:1 370,1 770N,天然纤维 人造纤维 单强度:1 2mm mm 2kg,100m kg,100m 770N,mm2均按1 500N,mm单强度计 算 6 13(0 12(7 17(8 21(0 8 23(1 22(5 31(7 37(4 10 36(1 35(8 49(5 58(4 11 43(7 42(6 59(9 70(7 13 61(0 59(5 83(7 98(7 16 92(4 90(1 127 150 19 130 127 79 211 22 175 170 240 283 注: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钢丝破断载荷总和×0(86。 表5 8×19S+NF技术数据 公称抗拉强度 2单强度:1 570N,mm 21 770 N,mm 双强度:1 370,1 770 2N,mm 近 似 重 量 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kN 2单强度:1 570N,mm和 公称直径 双强度:1 370,1 770N,天然纤维 人造纤维 单强度:1 2mm mm 2kg,100m kg,100m 770N,mm2均按1 500N,mm单强度计 算 8 22(2 21(7 28(1 33(2 10 34(7 33(9 44(0 51(9 11 42(0 41(0 53(2 62(8 13 58(6 57(3 74(3 87(6 16 88(8 86(8 113 133 19 125 122 159 187 22 168 164 213 251 注: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钢丝破断载荷总和×0(84。 3 试验方法 3(1 直径的测量 钢丝绳的实测直径测量,应用一把带有宽钳口的游标卡尺来测量,其钳口的宽度最小要足以跨越两个相邻的股,测量应在钢丝绳平直部位,相距至少一米的两点上进行,在每点相互垂直方向上测量两次,四次测量值的平均值,即为钢丝绳的实测直径。 实测直径应在无载荷、5,或10,的最小破断载荷下测量。实测直径应符合表2规定的允许编差。 3(2 椭圆度 椭圆度的测量应按3(1所述方法进行。 在5,或10,的最小破断载荷下,测得任何四次测量值中所出现的最大偏 (4的规定。 差应符合1 3(3 各项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整绳破断载荷试验按GB 8358—87《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的规定。 钢丝拉伸试验按GB 228—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的规定。 钢丝的扭转试验按GB 239—84《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的规定。 3(4 钢丝绳不松散试验 从钢丝绳一端解开其中一股(两个捻距长),合上后仍能恢复原位,但允许这段钢丝绳的直径略为增大。 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和验收 4(1(1 钢丝绳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4(1(2 钢丝绳的直径、表面、结构、捻法和捻制质量应逐条进行检查。 注:钢丝绳端头5m内不作直径和捻制质量的检查。 4(1(3 钢丝绳应作破断载荷、钢丝抗拉强度和扭转试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6第二栏的规定。绳内钢丝各项规定试验是在任意拆开的一股上进行。 4(2 组批规则 钢丝绳应成批提交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结构、同一直径、同一公称抗拉强度的钢丝绳组成。每批数量及取样数量按表6规定。 表6 1 2 3 批量N 试样数量n 补充试验的试样数量 1 1 — 2 2 — 3 3 — 4 3 1 5 3 2 6,15 3 3 16,25 4 4 26,40 5 5 41,65 7 7 66,110 10 10 111,180 15 15 181,300 20 20 4(3 复验和判定规则 4(3(1 上述试验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试验项目不合格,则在同一盘内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则该批钢丝绳应判为合格。 4(3(2 复验结果如仍不合格,则该盘应判为不合格。若该批数量大于三盘,可从该批其他盘中按表6第3栏规定的试样数量作补充试验。 4(3(3 在补充试验中仍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应逐盘试验,合格盘交货。 5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5(1 包装 钢丝绳包装应符合GB 2104—88《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中第三种方法的规定。当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2 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 2104—88的有关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总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冶金局、上海第二钢铁厂起草。 冶金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天津第一钢丝绳厂为协助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申培、袁烈民、金国钧、吕富阳。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YB 2002—78《电梯用钢丝绳》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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