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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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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预通知 各位理事: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3年9月28日—29日在沈阳市召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要研讨两大主题: 一是“经济法学重要范畴研究”。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早已是学界的共识。经济法学范畴问题是经...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代大会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 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预通知 各位理事: 经会长会议研究,定于2013年9月28日—29日在沈阳市召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第二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要研讨两大主题: 一是“经济法学重要范畴研究”。进一步加强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早已是学界的共识。经济法学范畴问题是经济法总论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本次会议拟将该理论问题作为主题之一,深化经济法学总论研究。 二是“经济转型、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的完善”。目前,国家正在全力推进经济转型和经济体制改革,这对于经济法的完善非常重要。在这一主题下,可以研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公平分配方面的经济法问题,也可以探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于经济法创新和完善的影响。 1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9月28日—29日。 会议地点:辽宁友谊宾馆 四、论文写作、提交与参会 1.论文必须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间:2013年9月1日-10日; 3.论文提交渠道:论文应当按时提交到辽宁大学法学院,电子邮件请发送至:faxuejingjifa2013@163.com 4.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挂钩。 5.无正式会议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承办单位将不予接待。 6.为方便交流,本届年会将印刷非正式论文集。论文集只编入通过遴选且篇幅不超过6000字的论文。论文遴选通过,但字数超过6000字又不愿意提交压缩版的,作者可以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另行提交500字以内的“论文摘要”,编入论文集。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可以不限,但要入选论文集须另行提交6000字以内的压缩版;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作者的出生年月。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辽宁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大学法学院 邮编:110136 联系人:马海天 电话:024-********,139********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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