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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SO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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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SOP.doc标本采集SOP.doc 标本采集SOP——患者的准备 1.目的: 为保障送检标本质量,使送检标本具有代表性 2.适用范围: 标本采集前患者的准备 3.责任人: 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及患者 4.程序: 标本来自患者,患者的准备显然是分析前阶段质量管理首先应注意的问题。 患者的年龄、性别、民族不同,都可能影响到检验结果,而且这是难以控制的,我们将这些因素称之为非控制因素,我们将在分析后阶段,解释检验结果时考虑它们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下面一些情况同样影响检验结果,但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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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采集SOP.doc 标本采集SOP——患者的准备 1.目的: 为保障送检标本质量,使送检标本具有代表性 2.适用范围: 标本采集前患者的准备 3.责任人: 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及患者 4.程序: 标本来自患者,患者的准备显然是分析前阶段质量管理首先应注意的问题。 患者的年龄、性别、民族不同,都可能影响到检验结果,而且这是难以控制的,我们将这些因素称之为非控制因素,我们将在分析后阶段,解释检验结果时考虑它们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下面一些情况同样影响检验结果,但这些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将它们归入于可控制因素范围予以讨论。 4.1患者状态 原则上患者应在平静、休息状态下采集标本,特别是血液标本、但由于患者对采集标本的恐惧、紧张,有时造成标本采集的失败,有研究指出,患者处于激动、心奋、恐惧状态时可使血红蛋白、白细胞增高。 运动后,由于能量消耗、体液丢失、剧烈呼吸,可造成许多检验结果的变化,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东氨酸基转移酶(AST)乳酸脱氢酶(LD),肌酸激酶(CK)等一时增高。还可引起血中钾、钠、钙白蛋白、血糖等成分变化。又如乘公车交通工具来医院就诊的门诊病人,由于劳累或受冷、热空气刺激,往往可见白细胞的增高,干扰了医生的判断。 4.2患者饮食 进食后一定时间内可使血液中许多化学成分发生变化。有人研究指出,一顿标准餐后 ,可使血中甘油三脂(TG)增高50,、血糖(GLU)增高15,,进食高糖事物可引起血葡萄糖(GLU)增高,进食高脂肪的食物,可引起TG的大幅度增高。饱餐后采集的血液标本,其血清常出现乳靡状,影响到许多检测测定的正确性。甚至一些饮料如咖啡,也可使淀粉酶(AMY)、AST、ALT、碱性磷酸酶(ALP)、促甲状腺素(TSH)等升高。 由于人们的饮食多样性,生理功能又不完全相同,控制这一因素的较好办法就是空腹采血(空腹12小时左右),最好是早晨空腹采血。许多正常参考范围是以空腹血液测定值为基础的,急诊及一些特殊要求的实验(如餐后2小时血糖测定)及不受饮食影响的一些检测项目例外,如一些酶类、尿素、肌酐、钙、钠、胆固醇测定等。空腹采血是防止饮食的影响,但并非空腹时间越长越好,延长空腹时间,病人处于饥饿状态过久,会使血糖、蛋白质降低,胆红素可能升高。 尿、便检查也需要注意饮食影响,最简单的例子如进食富含葡萄糖的食物,可引起一过性尿糖阳性,仅是动物血、肉、内脏及富含铁质的蔬菜时,可引起化学法检测便隐血的假阳性。 4.3药物影响 所有药物都会对病人的某些检测项目的结果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它是通过以下途径发生的: 4.3.1药理作用 首先是对生理病理过程产生影响,如某些甲状腺素类制剂是治疗粘液性水肿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药物,但它们也促进糖的吸收,增加糖元分解及糖异生作用,还可以加速胆固醇转变为胆酸由粪便排出,因而造成血糖增高和胆固醇降低。 其次是药物的毒副作用,如有些药物对造血功能,肝、肾功能造成损害,引起有关指标的变化。 4.3.2对测定方法产生影响 有些影响是药理性的,如有的药物有颜色,影响比色,有的药物参与化学反应,如抗坏血酸具有还原性,对利用氧化还原法的测定带来一定影响,还有的药物可抑制酶的活性,造成酶活性测定结果的降低。 关于药物的影响,国内外一些学者进行了研究和总结,表11,1和表11,2为常用几种抗生素,镇静剂对检测结果的影响情况,从中可看到药物对检测结果影响的大致情况。 由于药物品种的众多,病人对药物耐受性的不同,因此对药物对检测结果影响的了解还很有限,尤其是中药。 关于药物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必须强调说明下列几点: 4.3.2.1为观察治疗效果,某种药物造成检验结果的变动,恰恰是临床需要的信息,如服用降血脂药物观察血脂变化来观察治疗。有时还用某些特定指标作为治疗监测之用,如血糖测定对降糖药物剂量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4.3.2.2某些药物具有毒副作用,观察某些指标来调整用药剂量或停药,如肿瘤化疗时经常要检查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肾功能等。上述两种情况,检测结果的变化对临床医师都有重要价值。除上述两种情况外,药物引起检测结果的变化,对临床医师可能起误导作用。本节所说的药物影响指的就是这种误导情况而言。为减少这种干扰,在作某种检测时应暂时停用对结果可能产生影响的药物,如不能停用,则解释结果时要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 4.4患者准备的控制要点 4.4.1作好解释工作 即向患者说明作该项检测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消除在抽血,特别在抽取脑脊液、胸、腹水及脊髓穿刺时的恐惧和紧张,使之能够配合。 4.4.2避免饮食、药物等的影响。 4.4.3尽力争取患者的协助,特别是由患者自己留取标本时(如中段尿、24小时尿标本、大便标本中病理成分的采集等)。要告知留取方法以及保证采集到高质量标本的注意事项。 注:该SOP变动程序 如果本操作程序使用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其存在问题,则应向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提出,负责人则召集所有与本程序有关的人员讨论,以决定是否需要变更本程序。 临床检验标本采集SOP 1.目的:保障送检标本质量,保证送检标本具有代表性以及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标本采集前后及检验过程 3.责任人: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及送检者 4.程序: 4.1血常规检验标本 4.1.1 用EDTA-2K(EDTA-K2?2H2O)1.5,2.2mg/ml抗凝(DTA抗凝管、紫色帽)采血。 4.1.2 注意事项 4.1.2.2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用强力振荡,以免造成溶血。 4.1.2.3 采血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 4.2 红细胞沉降率(血沉。ESR)检验标本 4.2.1 静脉采集枸橼酸钠(109mmol,即32.6g/L)抗凝血(枸橼酸钠抗凝管、黑色帽)。 4.2.2 注意事项: 4.2.2.1单独采1管经脉血,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血至2ml(抗凝剂全血,0.4,1.6) 4.2.2.2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用强力振荡。 4.2.2.3采血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 4.3凝血检测(PT、APTT、TT、Fib)标本 4.3.1经脉采集枸橼酸钠(109mmol/L,即32.6g/L;抗凝剂:全血,0.2:1.8)抗凝血(枸橼酸钠抗凝管、蓝色帽)。 4.3.2注意事项; 4.3.2.1单独采1管静脉血,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血至2ml。 4.3.2.2 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有凝块。 4.3.2.3采血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 4.3.2.4 空腹采血(餐后脂血会影响检验结果)。 4.4 血型与交叉配合标本 4.4.1用用EDTA-2K(EDTA-K22HH2O)1.5,2.2mg/ml抗凝(DTA抗凝管、紫色帽)采血 4.4.2注意事项; 4.4.2.1按抗凝管刻度准确采经脉血至2ml。最好单独采血,便于标本保存。 4.4.2.2 采血后立即上下颠倒混匀5,10次,不可用强力振荡,以免造成溶血。 4.5 尿液常规检查标本 4.5.1住院病人应尽量留取晨尿(安静状态下留取清晨第一次尿) 4.5.2 门急诊病人可留取随机尿,但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4.5.3尿液采集于洁净尿杯中,不可使用其他未经洗涤的器皿如药瓶、试剂瓶等。标本留取后尽快送检(为保证结果准确,必须在2h内完成检测)。 4.6尿液特殊检查标本 4.6.1尿液成分定量检查应根据检查目的选择防腐剂。 4.6.1.1尿液迪氏计数或3h计数;甲醛(40,),5ml/L尿液;3h和12h尿沉渣计数的留尿时间分别为(5.30,8.30)和(20.00,次日8.00) 4.6.1.2尿蛋白或尿糖定量:甲苯,5,20ml/L尿液。 4.6.1.3尿17,羟,17酮、肾上腺素、儿茶酚胺和尿钙等:浓盐酸,10ml/L尿液。 4.6.2尿稀释浓缩试验:试验日正常进餐,上午8点排尿弃去,每隔2h留尿一次,至晚上8点共六次标本;晚8点至次晨8点为夜尿,收集于一个容器中,分别标记时间后送检。 4.7粪便常规检查标本 4.7.1一般应为新鲜的自然排出的粪便3,5g,必要时可肛试子取出,但需要注明。 4.7.2样品置于洁净容器中,最好用带盖塑料盒。 4.7.3 粪便应选取含脓、血、粘液等异常成分进行检查。 4.7.4做隐血试验时,应嘱病人检查前三天禁食肉类、含动物血的食物。 4.8浆膜腔积液检查标本 4.8.1标本一般由临床医师无菌穿刺采取。 4.8.2 送检标本量: 常规检查、生化检查、细胞学检查用无菌管采集标本,结核菌检查留取10ml 4.8.3 标本采集后必须立即送检,否则可因标本凝固、细胞变性等导致标本无法检测或结果不准确。 4.8.4用于细胞学检查时,可在标本中加适量EDTA抗凝,但还需要留1管不加抗凝剂的标本用于观察积液的凝固性。 4.9 临床化学检验标本 4.9.1一般生化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免疫、电解质、心肌酶等)留取不抗凝血(红色帽、真空负压管),采血量视检查项目多少而定,一般为4,5ml 4.9.2血钾、血糖检测标本必须立即送检,2h内完成检测。 4.9.3空腹采血,如为餐后标本,应在申请单上注明。(六)生殖系统标本的采集 4.10 血气分析标本 4.10.1 一般采集动脉(股、肱、动脉)抗凝全血,抗凝剂为肝素钠(0.05mg/ml,即1000U/ml,用9g/L生理盐水配制)。特殊情况下采经脉血时应在标本栏注明。 4.10.2 注意事项 4.10.2.1采血全程采用厌养技术,尽量避免血液与空气接触。 4.10.2.2 采血量0.5,2.0ml,采血前先吸入足够量液体肝素于注射器内,使其尽可能湿润注射器内壁然后排出液体肝素,留下注射器死腔内液体肝素0.1ml即可。 4.10.2.3 抽出的血液不能有气泡,如有气泡应立即排出。 4.10.2.4标本 采好后立即封闭注射器针头,用两手搓动注射器针筒使标本混匀后立即送检。 4.11 临床免疫检验及化学发光检验标本 4.11.1一般免疫学检验(乙肝病毒、丙肝病毒。HIV、梅毒螺旋体、结核、自身免疫病等)和化学发光检验(各种激素、肿瘤标志物)留取不抗凝血(红色帽、真空负压管),采取量视检查项目多少而定,一般为4,5ml。 4.11.2严格按生物安全有关规定采血。 4.11.3空腹采血,如为餐后标本,应在申请单上注明。 注:该SOP变动程序 如果本操作程序使用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其存在问题,则应向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提出,负责人则召集所有与本程序有关的人员讨论,以决定是否需要变更本程序。 标本贮存的程序文件 一、 目的 为了保持标本的稳定状态,防止因外界条件改变对标本产生影响,保证检验 结果的准确性。 二、适用范围 实验室前沿 检验室接收的标本。 三、职责 工作人员负责标本的贮存,保证标本状态的稳定。 四、工作程序 1. 工作人员核对接收的标本,按检测项目将送检标本分类。 2. 血清/血浆样品:将样品离心,吸出血清/血浆,作好标记,按编号排列, 置-20?贮存。 3. 分泌物样品:用无菌棉拭子采集分泌物样品,将棉拭子贴壁挤干后丢弃, 作好标记,按编号排列,置-20?贮存。 4. 用于DNA检测的核酸如需要保存时应在10mmol/L Tris,1mmol/L EDTA 8.0)中4?保存。用于RNA检测的核酸样本应在缓冲液中-80?保存。 缓冲液(PH7.5- 五、支持性文件 《标本样品的处理程序》 检验科标本核收、登记和保存程序 1目的 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 程中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标本。 3职责 3.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验收和登记。 3.2各专业组负责本专业组标本的处理和保存。 4工作程序 4.1标本的核收 4.1.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4.1.2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4.1.3对标本信息不详,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 (IS系统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 士站,以便及时做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样人员。必要时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4.1.4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4.1.5标本的核收登记 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如果是来自住院患者的标本同时传送记账信息给医院信息系统(HIS)。临床护工需要将送来的急诊标本在《急诊标本核收》上登记,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同时核对验收并在1,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对绿色通道等原因不能及时计费的标本,需要进行登记,并跟踪。 4.1.6转检标本的登记 由检验科内部各实验室相互转送或二、三、四门诊部、总院、二沙分院、芳村分院检验科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4.1.7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 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检验的标本,由各专业组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4.2口头申请标本 对临床医师口头申请的标本,检验人员应予接收并登记,申请者必须在结果报告之前将正式的检验申请单送至检验科。 4.3标本的处理 对合格标本应及时处理,包括标本的编号、离心和分发等。取自原始标本的部分样本如血清、血浆等,应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原始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由接收人员或检测人员在《不合格标本记录表》上登记,并录入LIS系统,即可通知临床相关医护人员及时进一步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 4.4急诊检验标本 检验科对申请单或标本上标记有“紧急”或“急”应在核收、登记、检验和报告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先处理,尽可能缩短标本检验周期,尽快发出检验报告,并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领取报告。 4.5标本的保存 4.5.1各专业组作业指导书中应规定检测前标本和检测后标本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 在保存期内,其保存的环境条件应得到保障,以保证标本性能稳定、不变质。 检验科仅对在保存期内的标本进行复检或核对,不负责对超过保存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标本进行复检或核对。 4.5.2对性能不稳定标本或标本部分测定参数在保存过程中有效期较短以及无法保存的标本,应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说明。 4.5.3对标本保存的条件进行有效监控。当环境条件失控时,报告检验科质量负责人,按《处置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政策与程序》进行处理。 5支持性文件 LAB-PF-008《不符合项识别与控制程序》 1AK-PF-016《设施和环境管理程序》 LAB-PF-019《样本采集与运输管理程序》 《检验标本采集》 6质量记录 LAB-PF-020—0 1《急诊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2《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3《委托检验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4《不合格标本记录表》 LAB-PF一020-05《欠费标本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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