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拟文稿纸
暨人„2010?40号
关于印发《关于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
具体情形认定的规定》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关于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具体情形认定的规定》业经暨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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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劳动 职工 规定 通知
暨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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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具体情形认定的规定
一、总则
为了
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各岗位的实际~特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内容~约定以下情形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适用于与暨南大学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暨南大学及所属单位制定的~与岗位工作有关的职责、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均视为本规定的补充部分。
二、公共约定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3.盗窃同事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
4.对同事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的,
5.煽动罢工、怠工、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生产、教学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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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赌博、吸毒的,
7.故意毁坏公物~金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8.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行为,如在职工宿舍男女混住等,的,
9.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事故的,
11.利用单位名义招摇撞骗~使单位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的,
12.伪造单位公文或公章的,
13.隐瞒、拖延工作、生产事故情况上报的。
,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
1.连续旷工超过3个,含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的,
2.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的,
3.替人签到考勤一年内达到3次的,
4.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超过3天,含3天,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以上的。
,三,违反单位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
1.多次违反单位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年度内因此累计被记过3次或记大过2次的,
2.故意违反单位员工行为规范~损害单位形象或给同事工作生活造成影响~经3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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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班长时间从事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被发现经批评仍不
悔改~且有3次,含3次,以上类似行为的。
,四,违反诚信、保密制度的行为:
1.虚报工作成绩骗取单位奖励或规避单位惩罚的, 2.遗失重要公文未及时汇报的,
3.故意撕毁公文的,
4.故意泄漏重要工作、商业秘密的,
5.同时与两个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6.在工作场地拾获别人遗失的物品不归还失主或上交~经指
证仍不改正的。
,五,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单位利益的行为: 1.严重失职导致单位利益损失3000元,含3000元,及以上
的,
2.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3.借用单位名义承揽业务谋取私利的,
4.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的,
5.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进入单位的,
6.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或同事谋求不当利益的。 ,六,违反单位员工管理制度的行为:
1.拒不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的,
2.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而影响工作正常运作~情节严重的, 3.造谣生事~捏造事实~导致其他员工降薪、降职或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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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4.利用职权~散布虚假信息或擅自发布命令~扰乱单位正常管理的,
5.私自调班~换岗的。
三、各岗位的具体情形
,一,图书资料管理岗。
违反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
1.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失火、失窃等,
2.私自占有、挪用图书馆财物,
3.利用工作环境存放危险物品、进行非法活动~利用工作电脑浏览、下载、存储非法内容,
4.工作期间有不规范工作行为和态度~一年内造成读者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
违反图书馆相关岗位职责及业务细则~给部门或图书馆造成实质性损失的:
1.不完成岗位职责工作~不服从工作分配~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2.不遵守业务操作细则~导致相关系统模块崩溃、大量数据遗失、数据库无法访问,
3.未经采访人员许可~私自添加、删改采购数据~造成订单批量重复或漏订、丢失,
4.未按编目细则规定~擅自删改图书书目数据~造成书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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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量丢失、重复编目,
5.未按工作细则加工图书~造成图书丢失,
6.校对图书发现错误而不及时修正~导致图书无法正常流通并造成恶劣影响。
,二,网络、有线电视、实验技术岗。
1.不能及时检修故障~一年内用户有效投诉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
2.私自拆卸或故意损坏设备造成信号不能传输~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三,医学院尸体处理工、动物实验所勤杂工。
1.未能及时处理收集的尸体~致使尸体腐败、霉变的,
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拒不改正的,
3.因工作失职致使饲料、原料霉烂~或因饲料成分配比错误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散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的,
3.试题严重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或导致学生考试成绩失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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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考或监考始终未到考场的,
5.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不负
~对学生舞弊现象监管不力或瞒报违纪现象的,
6.教师遗失学生考卷或考试成绩的,
7.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变更学生学籍的,
8.故意错发、漏发毕业证书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的,
9.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10.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1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五,负有保守秘密责任岗。
在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秘密载体的过程中~不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行事的。
,六,体育场地管理岗。
1.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场馆内免费活动~经3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不按时做好开窗售票准备工作~使运动场馆不能正常开放~重犯3次的,
3.运动场所未到开放时间~私自放人进入运动场所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4.因工作疏忽致使体育用具、机器设备遭受损失达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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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游泳池救生员未提前15分钟到岗为上课的学生做好准备工作的,
6.散场后未待全部泳客上池就离开岗位造成安全事故的,
7.一个月内3次未按本岗着装要求上岗的,
8.随便移动救生台造成不安全隐患的,
9.见“溺”不救~或不及时施救的。
,七,保安员。
1.在宿舍酗酒一年内重犯3次的,
2.私自执罚~1年内接获教职员工及群众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
3.私自收受他人财物或私自查扣自行车自用或变相买卖自行车的,
4.有监守自盗行为的,
5.上岗时不按着装条例穿着制服造成误会产生严重后果的,
6.当班时喝酒经教育3次,含3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7.门岗收费不给发票~2次重犯的。
,八,停车场管理员。
1.有以下情况造成经济损失500元,含500元,以上的:
,1,故意损坏车场内设备、设施,
,2,当班时警惕性不高~使可疑人员或无关人员进入车场~损坏车辆、设施、设备,
2.在停车场内吸烟、煮食、酗酒~擅自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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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3.擅自收取外来车辆的保管费~经指证仍不上缴、不改正的,
4.在停车场内堆放私人杂物和其它物品的。
,九,车辆驾驶员。
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单位指派的出车任务,包括拒不到达指定地点,~或虽勉强接受任务~但在工作过程中消极怠工~给用户造成不便~损害单位形象、利益~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
2.工作中不尊重用户~服务缺乏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经3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向用户索要红包、小费、物品的,
4.未按车辆保养制度保养车辆~造成机械故障,或不遵守交通法规、道路管理条例~发生事故~造成用户、单位损失~经3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十,设备管理、安装、维修岗。
班组长:
1.无视质量、安全问题~造成严重返工、人身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
2.隐瞒、谎报客户投诉5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施工预、结算员:
1.管理不善、失职~造成严重返工、人身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
2.违反有关保密规定~泄漏、出售单位商业机密~价值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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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
抄表员:
1.差错率超过5%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2.串通他人~破坏水电计量设备~偷窃水电费或对偷窃水电费知情不报的,
3.弄虚作假~谎报水电费数据的。
安装、装饰、建筑施工人员:
1.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2.偷工减料~消极怠工~经3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3.质量、安全意识极差~导致严重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维修工作人员:
1.保障意识极差~在紧急任务或日常值班时不到位~经3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2.维修不及时~撕毁、抛弃维修单~经3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配电房、供水加压站值班人员:
1.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
2.因值班擅自离开岗位、失职~造成电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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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安装、维修岗位:
1.故意浪费单位财物~或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
2.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勾结他人骗取单位财物或谋取私利~价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3.挪用单位设备、工具等为己谋利~经2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4.连续2次绩效考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特殊工种上岗证过期却拒绝验证的,
6.对重大事故故意隐瞒或不及时反馈~经2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7.未按工作要求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造成事故或人身伤亡的。
,十一,仓库管理岗。
1.因管理不善、失职~导致火灾、失窃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
2.因疏于检查造成材料霉变、腐烂~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
3.账物严重不相符~盘盈盘亏数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
4.玩忽职守做假账~勾结他人私吞单位材料价值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十二)餐饮及服务岗。
楼面部长、楼面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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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以下规定任何3条的:
1.没有带头执行本单位,含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
2.对属下的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操作规程、学习培训监督检查不到位,
3.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
4.对每天的接待任务不了解~重要接待不重视~现场督导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
5.对楼面该维修的设施、设备不及时报修,
6.发现不安全因素,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治安事故等,不报告,
7.对本班每天卫生
不落实,
8.漠视客人的合理服务要求、意见和建议。
楼面服务员:
违反以下规定任何3条的:
1.不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完成领班交给的任务,
2.工作缺乏主动、热诚、礼貌、礼仪,
3.同事之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
4.与顾客吵架、刁难顾客、服务态度差、被客人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
5.与客人乱拉关系~随便接受客人礼物或占有客人遗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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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厨师长:
1.对食物加工操作流程和卫生监督把关不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
2.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在离岗期间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问题造成事故的。
厨师、厨工、点心师、点心工:
没有按规定时间切断厨具的煤气开关和电源开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餐具清洗工:
1.不执行食品卫生法“五四制”~餐具碗碟未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每学期顾客因碗碟不干净有效投诉超过2次的,
2.餐具消毒后~不按规定分类放置或送配间待用~餐具留有不洁物3次,含3次,以上的,
3.不按规定完成区域的清洁卫生及保洁工作~被警告3次的。
采购员:
1.在物资采购中~放弃原则~违反规定~收人情货~导致质次价高并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2.采购物资时未认真检查数量~出现所购物资的数量不足~每年累计达到5次的,
3.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截留回扣或向供货商索贿受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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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认真检查食物供货来源和质量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
售卡员:
1.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金额达1000元的,
2.服务态度恶劣~3次被有效投诉的,
3.私自篡改售卡机系统数据的。
餐饮及服务岗位其它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1.不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卫生监督要求制作食物、点心~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
2.故意将变质材料烹制加工成食品或故意出售腐败、霉变、变质食物造成中毒事故的,
3.烹制食品时掺入不卫生或有毒物质的,
4.不符合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感染疾病~且隐瞒个人身体健康情况的,
5.不按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十三,收银核算员。
1.违反现金管理规定~挪用现金达1000元的,
2.对现金、支票、印章等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被盗的,
3.当班期间处理私人事务、无故串岗、闲聊、怠慢顾客~被有效投诉达到3次的。
,十四,商品营业员。
1.当班期间离岗~造成商品丢失被偷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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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挪用现金、偷窃财物的,
3.服务态度粗暴~与顾客吵架~被有效投诉达到3次的,
4.出售失效、变质、过期、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商品~造成人身事故的。
,十五,前厅、客房服务岗。
1.收取客人住宿费不据实开具票据的,
2.越权为客人打折~少收或免收住宿费的,
3.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为客人开取虚假票据的,
4.上班期间擅离岗位~造成客人有效投诉累计2次的,
5.上班期间利用单位电脑上网聊天重犯3次的,
6.歧视宾客~严重违反平等待客原则的,
7.未经允许擅自翻阅客人物品的,
8.违反保密制度~打探不该打探的接待信息~泄露不能泄露的接待内容~随意处置需要保密的文档~擅自向外泄露客人信息的,
9.偷取客人物品或将客人遗留物品占为己有的,
10.向客人索取小费或其它物品的,
11.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客人礼品或赠品的,
12.与客人过分亲热或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十六,保洁、绿化、物业管理岗位。
1.服务态度极差~与师生吵架~或1年内累计被师生有效投诉达3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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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工作之便~偷、盗、藏、翻阅用户文件、财物的,
3.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单位或他人重大损失500元,含500元,以上的,
4.请假期满~不按时报到上班~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超过3天,含3天,的,
5.假借病假、事假在外谋利的。
,十七,课室管理岗位。
1.服务态度极差~与师生吵架~或1年内被师生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
2.不履行岗位职责擅离职守~不服从分配~不完成工作任务~违纪违法造成教学事故的,
3.利用工作之便偷、盗、藏教学物品和耗材的,
4.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坏教学设备或明知有故障不报告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
5.对外有意泄露和传播教室视频~造成影响的,
6.工作态度怠慢、懒散~办公时间看电影、玩游戏~严重影响工作服务质量~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
,十八,会计岗,包括现金出纳、银行出纳、审批报销、学费管理、会计等,。
1.有擅自挪用公款或收款不入账行为的,
2.违反支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出银行支付票据~造成学校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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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按岗位职责办理业务、徇私舞弊、收款不入账~造成学校损失的,
4.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不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造成档案缺失的,
5.不遵守岗位职责~严重违反职业操守~泄露财务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6.有其他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的。
本办法中的“共同约定”适用于本校各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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