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比萘芬特比萘芬
【临床应用】
1. 口服给药:(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
和紫色毛癣菌等)、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皮肤、头发和
指(趾)甲的感染;由念珠菌(如白色念珠菌等)所致皮肤酵母
菌感染。(2)多种癣菌,如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头癣等。(3)
由丝状真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2. 局部给药: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所致体癣、股癣、手
癣、足癣、头癣、花斑癣等。
【药理】
1. 药效学 本药是烯丙胺类抗真菌药,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 作用机制 可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该酶是真菌...
特比萘芬
【临床应用】
1. 口服给药:(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
和紫色毛癣菌等)、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皮肤、头发和
指(趾)甲的感染;由念珠菌(如白色念珠菌等)所致皮肤酵母
菌感染。(2)多种癣菌,如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头癣等。(3)
由丝状真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2. 局部给药: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所致体癣、股癣、手
癣、足癣、头癣、花斑癣等。
【药理】
1. 药效学 本药是烯丙胺类抗真菌药,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 作用机制 可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该酶是真菌细胞膜中麦角固醇合成中的关键酶之一,故本药可干扰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是真菌细胞内角鲨烯过度堆积和麦角固醇的合成受阻,从而起到杀菌或抑菌的作用。本药不影响细胞色素P酶系统,故不影响人类激素和相450
关药物代谢。本药具有亲脂性和亲角质性,因此皮肤、毛发和甲板中的浓度较高,而且停药后在皮肤角质层中还能保持有效抑菌浓度1个月,在甲板中保持有效浓度约2-3个月。本药对皮肤癣菌、曲霉菌的活性比萘替芬、酮康唑、伊曲康唑、克霉唑、益康唑、灰黄霉素和两性霉素强。
抗菌谱 本药对皮肤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等)有较强的杀菌或抑菌作用对丝状体、暗色孢科真菌、酵母菌、皮炎芽生菌、荚
膜组织胞浆等有杀菌作用。对曲霉、申克孢子丝菌(菌丝相)、近平滑念珠菌和卵圆糠秕孢子菌等也有较强的抑菌作用。 药动学
本药口服吸收迅速,口服本药250mg,2小时后血药峰浓度为0.97ug/ml。吸收半衰期为1小时,分布半衰期为4.6小时。血浆蛋白结合率高达99%。药物在肝内代谢,代谢产物无抗真菌活性。70%随尿液排泄,部分从粪便排出。72小时内尿中排出量达85%,经乳汁排出率低于0.2%。消除半衰期为17小时,肝肾功能不全者,其清除率可下降。药物无体内蓄积。
局部使用本药霜剂、擦剂、散剂、乳膏、喷雾剂,其吸收率不超过给药量的5%。
【
】
1禁忌症(1)对本药或其他同类药(如萘替芬)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2慎用(1)肝、肾功能不全者。(2)口服避孕药的妇女。 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 不推荐用于2岁以下的儿童。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 老年患者可能存在肝、肾功能损害,应适当调整给药剂量。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动物实验及胎儿毒性研究尚未观察到不良反应,但孕妇临床研究资料有限,故孕妇用药应权衡利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 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
停哺乳。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检测 服用本药超过4-6周的患者应进行肝酶值检查。
【不良反应】
本药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轻至中度,长呈一过性。
1. 常见消化道反应(如恶心、食欲缺乏、消化不良、腹胀、轻微腹
痛、腹泻)、骨骼肌反应(如肌痛、关节痛)、轻微的皮肤反应(如
皮疹、荨麻疹)。
2. 少见味觉紊乱,如味觉丧失,常在停药后数周可恢复。偶见氨基
转移酶升高或粒细胞减少,一般停药后可恢复。偶有尿中红细胞
增多的报道。
3. 罕见有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型)的报道,包
括极罕见的肝衰竭。
4. 极罕见脱发、过敏性反应、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
综合性、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的报道。
5. 局部给药部位可出现发红、轻度烧灼感、瘙痒感、蛰刺感等刺激
症状或皮肤干燥,一般无需停药。
【国外不良反应】
1. 口服本药最常见胃肠道功能紊乱(如恶心、食欲缺乏、轻度的腹
痛、腹泻)、头痛、皮肤反应(如荨麻疹等),偶伴有关节痛或肌
痛。也有味觉丧失或紊乱、光过敏、肝功能障碍并发胆汁淤积、
肝炎、黄疸等报道。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红斑狼疮、脓疱、
Stevens-Johnson综合征以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2. 有个案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视网膜和晶体的改
变与口服本药有关,但停药后可缓解,这些改变的临床意义尚不
清楚。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唑类抗真菌药和两性霉素B合用,有一定的协同作用。 2. 与敢要酶抑制药(如西咪替丁等)合用,可抑制本药的血浆清除,
抑制本药代谢。
3. 与咖啡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
4. 与口服避孕药合用,极少数人可能发生月经不调。 5. 与肝药酶诱导药(如苯巴比妥、利福平等合用),可加快本药的血
浆清除,加速本药代谢。
6. 与主要经细胞色素P介导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特非那丁三450
唑类、对甲苯磺酰基尿)合用,本药对这些药物清除的抑制或增
强作用可忽略。但与主要由CYP2D6介导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
抗抑郁药、B-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
药、单胺氧化酶抑制药B型)合用,因本药可抑制CYP2D6,酶
代谢系统,应对患者进行监测。
药物-食物相互作用
进食高脂食物服用,本药的生物利用度可增加约40%。
【给药说明】
1. 本药口服对花斑癣无效,但局部使用本药乳膏疗效较好。 2. 本药喷雾剂、散剂、擦剂、乳膏仅供外用,应避免误入眼内。 3. 国外资料报道本药不能局部用于眼睛、口腔或阴道内。 4. 局部给药前,应先给患处保持清洁和干燥。如患处(如乳腺下、
指间、臀间、腹股沟)已糜烂,用药后可用纱布敷盖。 5. 若患者出现肝功能不全的体征或症状,如原因不明的恶心、畏食
或疲倦、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确认病因是否为肝源性,
并停止本药治疗。
6. 如出现皮肤过敏(如进行性的皮疹、荨麻疹等)、味觉改变,应停
止给药。
7. 有报道药物过量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上腹痛。 8. 如用药过量,推荐服用活性炭以清除药物。并根据需要可进行对
症和支持治疗。
【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一次250mg,一日1次。疗程视感染程度及不同的临床应用而定:体、股癣2-4周;手、足癣2-6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头癣4周;甲癣6-12周(指甲6周、趾甲12周)。
?局部给药 涂(或喷)患处及其周围。
1. 乳膏、搽剂、散剂:一日2次,一般疗程:体癣、股癣1-2周;花
斑癣2周;足癣2-4周。
2. 凝胶、溶液:用于体癣、股癣,一日2次,连用1-2周;用于手癣、
足癣、花斑癣,一日2次,连用2-4周。
3. 霜剂:用于体癣、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一日1-2次,
1-2周为1疗程。
4. 喷雾剂:一日2-3次,1-2周为一疗程,喷于患处。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或血肌酸酐大于300umol/L时,本药剂量应减少50%。
儿童?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不推荐用于2岁以下儿童,体质量小于20kg(2岁以上)者,一次62.5mg,一日1次;体质量20-40kg者,一次125mg,一日1次;体质量大于40kg者,一次250mg,一日1次。用药疗程均同成人。
【国外用法用量参考】
成人?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 手足癣:一日250mg。手癣连用6周;足癣连用12周。 2. 体癣、股癣、头癣、皮肤念珠菌感染:一次125mg,一日2次;
或一次250mg,一日1次。用药6周以上。
3. 全身真菌感染:一日250-500mg,连用1-16个月。 ?肾功能不全时剂量
肌酐清除率小于50ml/min者,不建议使用本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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