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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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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试行) 前 言 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由公司各级营销部门及有关电业专家共同编写了此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对实际操作工作中的活动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工作安全,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保障服务承诺的兑现来说是重要的保证和必要的基础。 上海市电力公司在多年的营销中,已经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服务标准和营业细则,这些工作基本规范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对员工形成标准化的服务方式、培养标准服务的意识有着良好...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试行)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试行) 前 言 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由公司各级营销部门及有关电业专家共同编写了此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对实际操作工作中的活动进行规范和化的重要文件,对于确保工作安全,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保障服务承诺的兑现来说是重要的保证和必要的基础。 上海市电力公司在多年的营销中,已经逐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服务标准和营业细则,这些工作基本规范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对员工形成标准化的服务方式、培养标准服务的意识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但目前也存在着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各个专业的服务细节尚待进一步规范和统一;缺乏先进技术和新设备,对工作实际中的新情况缺乏指导性;没有与公司的战略要求和管理重点相结合,对管理目标实现的支持有限;没有能够面向内外部的客户,以服务的角度来规范工作等等。 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特编写本指导书,以规范作业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差错,预防作业漏洞,防止服务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营销岗位人员的作业技能,保障服务承诺的兑现。 本指导书汇总了44个作业指导书,主要解决用电检查专业的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非居民客户调限、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迁址、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销户、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移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拆、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停、双向终端同步安装工作、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双向终端安装(工程安装)工作、35kV客户新装、35kV客户销户、35kV客户暂停、用电检查专业(低大)、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增容、100kW以下低压客户并户、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100kW以下低压客户减容、100kW以下低压客户分户、100kW以下低压客户复接、100kW以下低压客户改类、100kW以下低压客户过 户/更名/改地址、100kW以下低压客户销户、100kW以下低压客户移表、新建住宅配套工程、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退补电量电费、10千伏非居民客户新装、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10千伏非居民客户减容、10千伏非居民客户恢复、10千伏非居民客户改类、10千伏非居民客户调整需量限额、10千伏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10千伏非居民客户销户、10千伏非居民客户移表、10千伏非居民客户暂停、下厂检查的规范化问题,旨在规范装接作业流程,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唐莉、杨骏茹、朱嵘、林莉、楼晓君、陈湘瑜、陈顺申、刘静、虞江、潘红光 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刘纪平、唐屹峰、吴英姿、盛明、王继平、陆宇杰、范烨、王卫公、郑正仪、张应忠、周志华 本指导书批准人:贺锡强 本作业指导书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电力公司。 目 录 1. 总则 ............................................................ , 2.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 2 2.1 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作业指导书 ......................................... 2 2.2 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 ...................................................... 7 2.3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调限作业指导书 ....................................... 10 2.4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 ....................................... 13 2.5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 ....................................... 16 2.6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 ....... 19 2.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 ....................................... 22 2.8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迁址作业指导书 ....................................... 25 2.9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 32 2.10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 35 2.11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 ....................................... 43 2.12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 ....................................... 47 2.13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 ....................................... 50 2.14 双向终端同步安装工作作业指导书 .............................................................. 53 2.15 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作业指导书 .............................................................. 64 双向终端安装工作(工程安装)作业指导书 ............................................ 74 2.16 2.17 35kV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 85 2.18 35kV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 100 2.19 35kV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 ............................................................................ 104 2.20 用电检查专业(低大)作业指导书 ............................................................ 108 2.21 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 ......................................... 121 2.22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并户作业指导书 ....................................................... 131 2.23 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 139 2.24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减容作业指导书 ....................................................... 148 2.25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分户作业指导书 ....................................................... 156 2.26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 ....................................................... 165 2.2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 ....................................................... 169 2.28 100kW以下低压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 ....................... 179 2.29 100kW以下低压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 183 2.30 100kW以下低压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 ....................................................... 187 2.31 新建住宅配套工程作业指导书 ..................................................................... 193 2.32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作业指导书 ...................................... 203 2.33 退补电量电费作业指导书............................................................................... 210 2.34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 214 2.35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 ........................................................... 233 2.36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减容作业指导书 ........................................................... 252 2.3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 ........................................................... 277 2.38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 ........................................................... 282 2.39 10千伏非居民客户调整需量限额作业指导书 ......................................... 288 2.40 10千伏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 ........................... 292 2.41 10千伏非居民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 298 2.42 10千伏非居民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 ........................................................... 304 2.43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 ........................................................... 313 2.44 下厂检查作业指导书 ........................................................................................ 318 总 则 为了规范工询专业各岗位的作业流程,提高业务开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上海市电力公司特编写本指导书。 本指导书所描述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各级营销部门的工询作业员。 为提高作业指导书的科学性、合理性,使之更加符合上海市电力公司的管理思想和整体服务标准,本指导书主要引用了如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客户服务标准》、《供电营业细则》等。 本指导书汇总了工询专业44项具体业务的作业指导,每个作业指导书基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目的、适用范围、编制依据、术语、作业员资格、人员组织及职责、工器具配备、作业程序、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作为上海市电力公司的营销系统作业规范,所有工询作业的操作,均需符合本指导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YDJC01-2007 编号 名称 增容、减容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1-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增容、减容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100-2003) 3.5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6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8 《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9 《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2 YDJC01-2007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交给客户下列资料: 《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低压定计量方用电检查/用电单》 5个工作日 7.1 案 检查员 《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 《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 3 YDJC01-2007 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点击“打印查勘单”一份,根据查勘单的要求到现场查勘。 7.1.3 结合客户现场实际情况,核对工询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时提请工询作相应调整。 7.1.4 依据工询方案及配电间格局,确定进户方式(落地杆、龙门架、角钢)、电缆沟方位(电缆进户)、计量柜的排列(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即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排列)。 7.1.5 在《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内正确填写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一式二份交客户盖章,并在竣工报验时与《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一同交营业室。 7.1.6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审核电源方案,包括电源性质、计量方式、执行电价、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电系铭牌、原有计量方案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确定”。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换取”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 4 YDJC01-2007 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仪”,然后点击“确认”。 7、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 本作业应该注意: (1)用电计量装置的配置必须与客户的执行电价相符合,即二部制电价与单一电价的区别。 (2)执行单一电价客户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如其中一个电价以打比例方式计费的,也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 (3)客户量配电柜(计量、电容、出线)应明确排列次序、操作通道等。 (4)根据客户申请装接容量,确定所需配置电容器的容量。 (5)根据《供电营业细则》相关规定,正确填写《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产权分界点。 7.2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2 竣工验收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2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2.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分别点击“验收单” 5 YDJC01-2007 按钮,和“缺陷单”按钮,进入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打印好《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二份)后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7.2.2 对配电间进户点、进户方式、进户线、总熔丝盒、进户管(架空进户)、保护管(电缆进户)、进线柜(电缆进户)、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接地、门、窗等,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验收。 7.2.3 验收合格后应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绘制电系单线图草图,并填写验收员、验收日期。 7.2.4 如验收不合格,需填写《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待客户重新报验后,再次验收。《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限期整改,一份用电检查员存档。 7.2.5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待外线施工日期确定之后,再将营销系统(CIS)内工作单正常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2.6 客户送电后,填写或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 注:作业注意点 1、 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进户装置验收时对落地杆进户的电杆埋深、板线装置,龙门架、角铁规格,客户配电间内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等,需特别注意。 (2)电容柜的取样互感器安装位置。 6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YDJC02-2007 编号 名称 暂拆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2-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0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暂拆业务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7 YDJC02-2007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送电等工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正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证信 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查 用电检查组/组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供电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8.1 长/低压检查员 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确定计案 量方案。 装接班/表计管装接派工 理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定计量方案 8.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 8 YDJC02-2007 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8.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分别选中需拆除的电能表,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 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 如有流变,分别选中需拆除的流变,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 3、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9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03-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调限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3-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调限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0 YDJC03-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核对客户原申请装接 用电检查/用电容量及客户用电性质,确定客户申请 8.1 低检审核需量 检查员 调整需量限额是否予以批准,并在低 大查勘卡上做好更改。 通知客户需量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调限客户低检审核需量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检审核需量 8.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 11 YDJC03-2007 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需量调整申请工作界面,审核“核准需量”栏内需量值,确认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通知客户需量岗位。 8.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工作单完成后,需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更改原需量信息。 12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04-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复接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4-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3 YDJC04-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 查勘单》,至现场查勘计量装置完整用电检查/用电定计量方案 性,确认受电装置合格后,营销系统 8.1 检查员 工作单正常发送,并在低大查勘卡上 做好记录。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复接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定计量方案 14 YDJC04-2007 8.1.1 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 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仪”,然后点击“确认”。 4、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收费岗位。由营业收费后点击发送至装接派工。 8.1.2 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 8.1.3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15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05-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改类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5-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6 YDJC05-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低压定计量方用电检查/用电查勘单》至现场查看,确认后在低大 8.1 案 检查员 查勘卡上做好相应变更。 收费 装接班/表管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改类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定计量方案 8.1.1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后,至客户处核实其用电性 17 YDJC05-2007 质与电价是否相符,批准申请后,在营销系统(CIS)改类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栏右侧“拆表”按钮,选择“虚拆”,再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如需更改计量装置的,按新电价配置计量装置,然后正常发送)。 8.1.2 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 18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作业YDJC06-2007 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编号 名称 址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6-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 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19 YDJC06-2007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低压定计量方用电检查/用电查勘单》至现场查看,确认后在低大 8.1 案 检查员 查勘卡上做好相应变更。 营业室/营业员 归档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过户、更名、改地址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20 YDJC06-2007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定计量方案 8.1.1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并至客户处核实所需过户、更名、改地址的申请是否符合《供电营业细则》的相关规定,批准申请后,在营销系统(CIS)过户、更名、改地址工作界面,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发送至归档岗位。 8.1.2 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 8.1.3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2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07-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恢复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7-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22 YDJC07-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在客户申请启用之日用电检查/用电起,至现场抄录电能计量表读数,输 8.1 低压启用 检查员 入营销系统工作单内。 归档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恢复客户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启用 8.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 23 YDJC07-2007 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恢复工作界面,点击“计度器”界面,在相应计量数值内填入现场抄见数,当所有计量数值栏的抄表结果为“已抄”后,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被发送至归档岗位。 说明:现场抄录计量表读数的目的是确定客户在暂停期间用电情况,根据客户的使用电量,依照《供电营业细则》的规定,对实行二部制电价的客户,按原最大需量10,以内、50kW以内、50kW以上三种方式选择收取基本电费。 24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08-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迁址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8-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迁址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25 YDJC08-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审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用电检接受图纸 查员 用电检查员应交给客户下列资料: 用电检查/用电(1)审图意见。 7.1 审图 检查员 (2)经审阅后的客户设计图纸。 用电检查员/营答复客户 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审图作业流程图 7.1 审图 7.1.1 用电检查组组长登录上海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 26 YDJC08-2007 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箭头”派单,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监察工作单界面,双击或选择处理已派审图工作单,进入审图界面。在审图意见内填写审图内容;在“结论”栏内可单项选择审图结果;“工询意见”按钮可显示工询答复方案;“打印”按钮可打印审图意见单;点击“保存”按钮后点击“发送”按钮,完成审图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图未通过,在打印审图意见单交客户,工作单发送后,仍旧在监察( 工作界面,成为第2次审查图纸,流程工作单不计入考核时间。 (2)用电检查员依据有关规程和标准及出具的供电方案对客户送审的受电配电室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审阅,审图意见应按规定期限书面一次性提出。经审阅后的客户设计图纸一份,连同盖章的书面意见返还客户。 7.2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用电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 7.2 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 查勘单》至现场查看。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2.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中“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箭头”派单,完成派工工作。 27 YDJC08-2007 7.2.2 查勘 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点击“打印查勘单”一份,根据查勘单的要求到现场查勘。 (1)现场查勘客户配电室大小,土建(防潮、防水、防小动物),配电间照明、电源等是否符合规定。 (2)结合客户现场实际情况,核对供电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时提请工询作相应调整。 (3)依据供电方案及配电室格局,核对架空进户方式(落地杆、龙门架、角钢等)、核对电缆进户方式(电缆进线保护管、电缆手井等)、受配电装置和计量柜的排列。 (4)现场核实客户用电性质是否与申请相符。并确认所定电价是否正确。 7.2.3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审核电源方案,包括电源性质、计量方式、执行电价、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电系铭牌、原有计量方案等信息。 (2)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换取”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 28 YDJC08-2007 检查员留档。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仪”,然后点击“确认”。 (6)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用电计量装置的配置必须与客户的执行电价相符合,即二部制电价与单一电价的区别。 (2)执行单一电价客户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如其中一个电价以打比例方式计费的,也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 (3)根据客户申请装接容量,确定所需配置电容器的容量。 (4)对客户需暂时保留原电源设施的,可进行工单拆分。 (5)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注:以上技术标准请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7.3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供用电合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等营业室/营业员 同》等拟订 拟订工作。 用电检查组/低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参与《供用电1个工作日 7.3 压检查员 工作。 合同》等拟订 拟订意见送 营业室/营业员 交 图7-3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3.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29 YDJC08-2007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3)有外线工程的客户应签定《低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 (4)密切关注《低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掌控有关时间节点。 址客户低压竣工检验 7.4 100kW及以上低压迁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4 竣工检验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4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低压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7.4.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分别点击“验收单”按钮,和“缺陷单”按钮,进入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持《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二份)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7.4.2 对配电间进户点、进户方式、进户线、总熔丝盒、进户管(架空进户)、保护管(电缆进户)、进线柜(电缆进户)、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接地、门、窗等,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验收。 7.4.3 验收合格后应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绘制电系单线图草图,并填写验收员、验收日期。 7.4.4 如验收不合格,需填写《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次性提出整 30 YDJC08-2007 改意见,待客户重新报验后,再次验收。《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限期整改,一份用电检查员存档。 7.4.5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待外线施工日期确定之后,再将营销系统(CIS)内工作单正常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4.6 客户送电后,修改《低压大用户查勘卡》。 7.4.7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进户装置验收时对落地杆进户的电杆埋深、板线装置,龙门架、角铁规格,客户配电间内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等,需特别注意。 (2)用电检查员现场汇报送电前,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断开状态,临时电源是否拆除或有效隔离。检查员应向调度汇报客户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3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09-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销户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09-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销户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32 YDJC09-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 用电检查/用电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定计量方案 8.1 检查员 查勘单》至客户处查看。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销户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定计量方案 8.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 33 YDJC09-2007 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销户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在菜单内选择“打印查勘单”,持《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核对客户基本信息,查看计量装置是否已可拆除。 8.1.2 确认该客户所供电源设备是否需拆除。 8.1.3 电缆进户的客户,用电检查员应提前向调度提出停役申请。 8.1.4完成以上工作后,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右侧的“拆表”按钮,在下拉菜单内选择“拆回”,点击非电能表方案右侧的“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按钮,按“发送”按钮后,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如需拆除供电电源设备(杆上变压器、低压电缆、架空线路),在点击非电能表方案右侧的“拆回”按钮的同时,点击“有外线工程”,流程将同时发送至低压工询。 8.1.5 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做好销户记录。 8.1.6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用电检查员应将查勘意见填写在查勘栏中,告知装接人员现场情况及注意事项.。 34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10-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新装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0-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容量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在办理新装的用电检查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新装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35 YDJC10-2007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审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用电检接受图纸 查员 用电检查员应交给客户下列资料: 用电检查/用电10个工作1、 审图意见。 7.1 审图 检查员 日 2、 经审阅后的客户设计图纸。 用电检查员/营 答复客户 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审图作业流程图 7.1 审图 36 YDJC10-2007 7.1.1 用电检查组组长登录上海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箭头”派单,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监察工作单界面,双击或选择处理已派审图工作单,进入审图界面。在审图意见内填写审图内容;在“结论”栏内可单项选择审图结果;“工询意见”按钮可显示工询答复方案;“打印”按钮可打印审图意见单;点击“保存”按钮后点击“发送”按钮,完成审图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 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图未通过,在打印审图意见单交客户,工作单发送后,仍旧在监察工作界面,成为第2次审查图纸,流程工作单不计入考核时间。 (2)用电检查员依据有关规程和标准及出具的供电方案对客户送审的受电配电室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审阅,审图意见应按规定期限书面一次性提出。经审阅后的客户设计图纸一份,连同盖章的书面意见返还客户。 7.2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收费 用电检查员应交给客户下列资料: 1、 《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 装单》 用电检查/用电低压定计量方案 2、 《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5个工作日 7.2 检查员 单)》 3、 《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及以 上)》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2 低压定计量方案 37 YDJC10-2007 7.2.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中“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箭头”派单,完成派工工作。 7.2.2 查勘 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点击“打印查勘单”一份,根据查勘单的要求到现场查勘。 (1)现场查勘客户配电室大小,土建(防潮、防水、防小动物),配电间照明、电源等是否符合规定。 (2)结合客户现场实际情况,核对供电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时提请工询作相应调整。 (3)依据供电方案及配电室格局,核对架空进户方式(落地杆、龙门架、角钢等)、核对电缆进户方式(电缆进线保护管、电缆手井等)、受配电装置和计量柜的排列。 (4)现场核实客户用电性质是否与申请相符。并确认所定电价是否正确。 7.2.3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代码与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审核电源方案,包括电源性质、计量方式、执行电价、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电系铭牌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确定”。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 38 YDJC10-2007 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一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 (6)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计时仪”,然后点击“确定”。 (7)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用电计量装置的配置必须与客户的执行电价相符合,即二部制电价与单一电价的区别。 (2)执行单一电价客户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如其中一个电价以打比例方式计费的,也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 (3)根据客户申请装接容量,复核所需配置电容器的容量。 (4)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注:以上技术标准请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39 YDJC10-2007 7.3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供用电合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营业室/营业员 同》等拟订 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3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3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3.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3)有外线工程的客户应签定《低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 (4)密切关注《低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掌控有关时间节点。 40 YDJC10-2007 7.4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竣工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竣工检验 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4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检验。 装接班/表管员 装接派工 图7-4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7.4.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分别点击“验收单”按钮和“缺陷单”按钮,进入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打印好《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二份)后,至客户处进行检验。 7.4.2 对配电间进户方式、进户点、进户线、总熔断器、进户管(架空进户)、保护管(电缆进户)、进线柜(电缆进户)、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接地、门、窗等,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检验。 7.4.3 检验合格后应在验收单上绘制电系单线图草图,并签名和填写验收日期。 7.4.4 如验收不合格,需填写竣工验收缺陷单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待客户重新报验后,再次验收。《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限期整改,一份用电检查员存档。 7.4.5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待外线施工日期确定之后,再将营销系统(CIS)内工作单正常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4.6 电缆进户的客户,用电检查员应根据商定的送电日期,到现场向调度汇报送电。 7.4.7 客户送电后,填写《低压大用户查勘卡》。 7.4.8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41 YDJC10-2007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进户装置验收时对落地杆进户的电杆埋深、板线装置,龙门架、角铁规格,客户配电间内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等,需特别注意。 (2)用电检查员现场汇报送电前,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断开状态,临时电源是否拆除或有效隔离。检查员应向调度汇报客户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42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11-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移表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1-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43 YDJC11-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 用电检查/用电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定计量方案 7.1 检查员 查勘单》至现场查看。 供电方案通知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移表工作界面,点击“工作单打印”按钮,持《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查看计量装置移位点是否满足《上海 44 YDJC11-2007 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之规定。 7.1.2 用电检查员确定计量装置移位后电力公司无外线工程(电业设备无需停电),确定计量装置移位后的进户方式(只指架空进户)。 7.1.3 完成以上工作后,在营销系统(CIS)移表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栏右侧“拆回”按钮,选择“虚拆”然后再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供电方案通知岗位。 7.2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低压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低压竣工验收 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2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2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低压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2.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分别点击“验收单”按钮,和“缺陷单”按钮,进入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打印好《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二份)后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7.2.2 对移动后的计量装置,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验收。 7.2.3 验收合格后应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填写验收员、验收日期。 7.2.4 如验收不合格,需填写《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待客户重新报验后,再次验收。《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限期整改,一份用电检查员存档。 7.2.5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在 45 YDJC11-2007 “验收意见”选择“通过”,然后“保存”,点击“发送”按钮,工作单正常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46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12-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暂拆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2-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拆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47 YDJC12-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个1只。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100kW及以上低压暂拆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 查勘单》,至现场查勘计量装置完整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用电性,在营销系统工作单内选择拆回计 7.1 检查员 量表计及互感器,并在低大查勘卡上 做好记录。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暂拆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暂停检查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持《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查勘计量 48 YDJC12-2007 装置完整性。 7.1.2 在电能表方案栏点击“拆表”按钮,选取“拆回”,在非电能表方案栏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1.3 用电检查员在营销系统(CIS)工作单完成后,需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注明暂拆信息。 7.1.4 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49 YD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YDJC13-2007 编号 名称 民客户暂停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3-2007 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及以上低压非居民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6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6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7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9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10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50 YDJC13-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6.4 封印、万用表、螺丝刀、相序表:每种各1只。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在客户申请暂停之日用电检查/用电起,至现场抄录电能计量表读数,输 8.1 低压停启 检查员 入营销系统工作单内。 归档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暂停客户低压停启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停启 8.1.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 51 YDJC13-2007 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暂停工作界面,点击“计度器”页面,在相应计量数值内填入现场抄见数,当所有计量数值栏的抄表结果为“已抄”后,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被发送至归档岗位。 说明:现场抄录计量表读数的目的是确定客户在暂停期间用电情况,根据客户的使用电量,依照《供电营业细则》的规定,对实行二部制电价的客户,按原最大需量10,以内、50kW以内、50kW以上三种方式选择收取基本电费。 52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14-2007 双向终端同步安装工作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4-2007 双向终端同步安装工作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规范上海地区双向终端的安装工作,进一步提高双向终端的安装质量,确保对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各供电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和从事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的具体人员。 三、编制依据 3.1 关于颁发试行《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电(2003)320号 3.2 《关于对新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客户收费的通知》,上电司销字(2004)第42号 3.3 《关于停止对新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客户收费的通知》,上电销(2005)第419号 3.4 《电力客户同步安装双向终端实施细则》 3.5 《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技术规范》 3.6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四、术语 4.1 双向终端:安装在电力客户处,有收、发功能的远程管理(能采集和上报有关数据,接受主站的召测和控制命令)终端。 4.2 同步安装:指电力客户在新报装接电的同时安装好双向终端。 4.3 专网:指双向终端利用无线230MHZ通信的通信网。 4.4 公网:指双向终端利用GPRS/CDMA通信的通信网。 4.5 场测:指在安装双向终端前,进行现场通信测试。 53 YDJC14-2007 五、作业员资格 5.1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的要求。 5.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5.3 作业人员要求具有与电力客户沟通的能力。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网公司、市经委和电力公司有关双向终端安装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在新装电力客户处完成安装双向终端的工作。 七、工器具配备 7.1 SX-400通过式功率仪一台。 7.2 指针式万用表一只。 7.3 一字和十字螺丝批若干把。 7.4 封印钳1把,封印若干。 54 YDJC14-2007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双向终端安装流程图 流程启动 (供电分公司) 场测安排 场测 (场测单位) (场测单位) 客户 安装准备 发货、领备件 工作 (供电分公司) (表计) 安装、验收、报竣工 安装质量 (供电分公司) 验收、调试 报竣工处理 终端质量 (调试单位) (负官中心) (制造厂) 归档 (负官中心) 图8-1 双向终端安装作业流程图 55 YDJC14-2007 8.2 安装启动工作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将符合安装条件工询方案答 名单提供 营销/技术处 的客户提供给用电负荷管理系统。 复客户提供 当客户基建结束,在上海市用电负客户变电站各分公司/用电检 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启基建结束以8.2 场测启动 查人员 动双向终端的安装。 后 通过外网接收,打印出场测单,最 场强测试 场测单位/迪广 5个工作日 后通过外网输入完成测试。 图8-2 安装启动工作作业流程图 8.2.1 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在业务申请中点击新装-同步安装,送入户号,按查找后启动新装按钮,出现场强测试申请界面。 8.2.2 界面有关数据自动生成,要求正确核对数据,特别注意地址、联系人、电话(便于场测人员找到)。最后填写后,建议场测日期。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安装的启动工作。 8.2.3 同时由各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与客户沟通,及时发放和收回客户按要求填写并盖章的《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要求审核;对可控的工业客户,按照控制负荷占实际负荷的50%的比例,安排开关接入;对可控的非工业客户,一般按照控制负荷占实际负荷的10%-20%的比例(原则控中央空调负荷)。并指导客户规范填写控制开关(控制开关的接入分三轮,第一轮接总控制负荷的40%,第二轮接总控制负荷的30%,第三轮接总控制负荷的30%)。了解客户端被控开关跳闸机构情况,在调查表填写无误后,待负责安装人员安排施工。 《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在工询方案答复客户时,开始发出,在安装前必须完成收回。 8.2.4 对于客户有特殊情况,控制负荷达不到要求,可让客户写书面报告经用电人员现场勘察,填写意见后报负管中心审批。 注:作业注意点 56 YDJC14-2007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掌握政策,耐性细致地与客户沟通。 (2)完成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的发放工作。 8.3 现场场强测试工作 现场测试由专业测试单位负责,五个工作日完成测试,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提供测试内容和结果。 8.4 安装准备工作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迪广/终端场测 场测单提供 对场测单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宜安 装双向终端,可选择安装大客户集 抄终端。 审核处理 各分公司/用电检送电前一个 对于可安装双向终端,应控制在客8.4 查人员 月发表计 户送电前一个月内发送安装终端需 求。 做好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观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由表计将表计送终端 表计/生产、物流 5个工作日 双向终端送到各分公司。 各分公司接收终端,做好安装时的各分公司/计量专 资产管理工作。在综合业务管理系2个工作日 接收终端 职 统流程中予以确认。 图8-4 安装准备工作作业流程图 8.4.1 在审核场测单的基础上,确定选用合适的计量柜。 8.4.2 负责管理好双向终端设备的收货和附件的领取。同步安装,双向终端由表计送货,附件(天线、馈线、接头、脉冲线)各分公司开“量电设备领用单“前往表计领取,安装前确保落实。 8.4.3 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场强测试勘察 57 YDJC14-2007 记录单》,提交安装单位。 8.4.4 根据工作的需要,负责开好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票。 8.4.5 具体落实《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中被控开关的可接入性。 8.4.6 总体负责安装工作进度。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掌握双向终端发送的时间。 (2)打印出《场强测试勘察记录单》,并与《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一起提交安装单位。 8.5 现场安装工作 (1)双向终端的现场安装工作,由专业安装施工队伍负责,用电检查人员要负责落实安装的进度和安装的质量。 (2)安装工作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安装队伍自验收,第二阶段由各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验收,第三阶段由负荷管理中心派出的调试单位验收。 8.6 安装验收工作(第二阶段) 8.6.1 要求用电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天线架子的安装位置,天线管子的高度,天线的安装方向,是否同场强测试单一致。天线及天线架子固定是否牢固。 8.6.2 检查馈线的走向布置是否符合规定,固定是否可靠,馈线与天线的接头联接是否良好,外部防水包扎是否紧密,馈线的进户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馈线的长度做好记录。 8.6.3 检查双向终端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地安装在“PJ2-FK-1计量柜内,核对终端制造厂家、出厂编号、电台编号、终端条形码。并抄录各路进线名、流变、压变、变压器容量、电能表有关参数(型号、表号、常数)。 8.6.4 用通过式功率计测量天线驻波比是否小于1.3。驻波比测试接线方法参见图8-5: 58 YDJC14-2007 图8-5 驻波比测试接线方法示意图 8.6.5 检查“双向终端接线表”与客户填写的调查表是否一致。 8.6.6 检查接入终端的电源线、跳闸线、接地线、馈线、脉冲线、485通信线是否全部通过穿线管,沿墙走线是否有穿线管或用走线槽,布线是否整齐美观。 8.6.7 检查双向终端工作电源与接地线接入方式是否符合终端安装规定,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遥控接线是否按控制轮次表要求全部接入被控开关,扩展中继箱端与被控开关端接线是否按要求写好编号。 8.6.8 逐轮手动试跳被控开关,同时核对被控负荷与调查表是否一致,轮次安排是否符合控制原则。 8.6.9 检查每一路的脉冲线、485线是否放到位,用线的长度,线头是否搪锡,是否有套管标明,接线是否正确(图8-6为电能表与双向终端中间接线端子的接线示意图)。 图8-6 电能表与双向终端中间接线端子接线示意图 59 YDJC14-2007 脉冲输出到双向终端 485输出到双向终端 A B + - 黑 棕 红 桔黄 黄 绿 蓝 天蓝 粉红 白 灰 紫 红A 蓝 B 来自电子表的 脉冲线和485线 8.6.10 核对安装单位的户号、户名、地址、企业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与调查表填写是否一致。 8.6.11 现场了解、摘录一次接线简图及有关信息。 8.6.12 填写好双向终端现场验收表,并将验收通过和摘录有关资料汇总,填写好双向终端装置竣工单,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进行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报竣工。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安装验收工作应在送电前5个工作日。 (2)天线安装定位及驻波比。 (3)双向终端电源的接入点。 (4)被控开关可控负荷百分比。 (5)脉冲、485接线的正确性。 60 YDJC14-2007 8.7 安装报竣工工作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各分公司/用电检工程队安装同时或安装后,进行验客户送电前现场验收 查人员 收,并记录有关资料。 5个工作日 在现场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在综合各分公司/用电检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双向终端安装5个工作日 8.7 系统报竣工 查人员 报竣工。 负管中心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进行审核验收 负管中心/主控室 1个工作日 退单,对符合要求安排验收、调试。 图8-7 安装报竣工工作作业流程图 8.7.1 根据验收资料,进入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在本人已接受任务中,选中需要报竣工客户的记录,点击“处理”按钮,将出现“填报竣工”界面,要求将安装有关信息在“填报竣工”界面尽可能填满。 8.7.2 点击“进线明细”,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各路的序号、进线名、计量电流变比、计量电压变比、电能表常数、电压等级(指供电电压)、脉冲线长度、485通信线长度、表型号(目前五种可抄表请正确选择,凡不属于上述五种就填其它)、电能表表号。 8.7.3 点击“负荷明细”,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各路被接入被控开关的负荷名称、开关型号、电压等级、被控轮次、实用负荷。 8.7.4 用计算机中的画图软件,将客户一次接线简图画好后,以该户双向终端地址码保存,建议放在某某一次接线简图文件夹内(一次接线简图要求尺寸要求宽400高260,在图像属性中确定)。 8.7.5 点击“一次接线图”,在浏览框内找到已保存过的一次接线简图,导入。 8.7.6 点击“安装接线表”,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电源引出位置、天线安装位置、天线架高度、接地线引出位置、报警设备及距离、馈线型号、馈线长度,填入工程队、联系人、电话、安装日期,各路被控开关的接线编号(应是被控开关柜侧的编号),最后点击“保存”。 61 YDJC14-2007 8.7.7 点击“安装验收表”,把一、二阶段验收的有关内容勾好,同时将现场验收的被控开关、测得的驻波比、一、二阶段验收签名、日期。安装说明,用于向主站说明安装中要讲述的内容(如控制百分比不到的原因等),再点击“保存”。 8.7.8 点击“终端设备”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双向终端的出厂号、制造厂、型号、电台号或手机号、条形码,再按“保存”。 8.7.9 若发现有户名、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需要修改,请按“基本信息修改”,修改后需要按“保存并提交”。 8.7.10 最后仔细核查一遍所有填写的内容,按“保存并提交”后,便完成了双向终端报竣工工作。 8.7.11 要求在报竣工的同时,将系统中的双向终端地址码送入营销系统(目前要求在每个户号内都要送双向终端地址码)。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信息填写正确、规范。 (2)按要求画出一次接线图,并正确导入系统。 (3)被控开关可控负荷正确填入。 (4)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报竣工的同时,将双向终端地址码送入营销系统。 8.8 安装完善工作 8.8.1 安装完善工作,指由于在各分公司报竣工中数据、信息填写不规范,以及在第三阶段验收中发现是属于各分公司需要整改、完善或者是要了解情况的均通过退单来处理。 8.8.2 报竣工阶段主要有: (1)“进线明细”栏目中的有关数据、信息不正确或没有填,要求根据8.7.2 检查更正,并在回单中写明是否已处理。 (2)“填报竣工”中的实用负荷及被控负荷,没填或者不符合要求,安装说明栏未说明,要求核查或更正,并在回单中写明处理结果。 (3)“终端设备”栏中的有关数据、信息明显不正确,要求根据8.7.8 检查更正,并在回单中写明是否已处理。 62 YDJC14-2007 8.8.3 第三阶段验收(调试)后: (1)被控负荷达不到要求,应进行现场整改,重新进行客户资料调查表的填写,并修改报竣工中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2)安装不符合要求(如终端电源接入点不符合要求、天线安装不合格、脉冲线和485线接错、被控开关未接好等),应进行安装整改,并在回单中写明整改内容。 (3)需要更换电能表,由于脉冲或485输出故障,应更换电能表,在回单中写明已换表并进行有关基本信息修改。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时间要求,及时处理和回答主站的退单。 (2)要求在退单回单中写明处理内容和结果。 8.9 归档 双向终端安装后,经三阶段验收、调试通过,进行归档,归档后将列入正常的运行,要求各供电分公司进行正常的运行管理。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根据《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和“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技术规范”作好新装电力客户工作,在客户送电前完成双向终端的安装工作。 9.2 在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正确及时选择流程,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9.3 按要求做好《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工作,确保被控负荷的接入和可控,体现在今后运行中的可控率(指标为90%)。 63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15-2007 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5-2007 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规范上海地区双向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双向终端的运行维护质量,以达到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各供电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和从事双向终端运行维护工作的具体人员。 三、编制依据 3.1 关于颁发试行《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电(2003)320号 3.2 《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负荷管理系统运行实施细则》 3.3 《电力客户同步安装双向终端实施细则》 3.4 《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技术规范》 四、术语 4.1 双向终端:安装在电力客户处,有收、发功能的远程管理(能采集和上报有关数据,接受主站的召测和控制命令)终端。 4.2 专网:指双向终端利用无线230MHZ通信的通信网。 4.3 公网:指双向终端利用GPRS/CDMA通信的通信网。 4.4 场测:指在安装双向终端前,进行现场通信测试。 五、作业员资格 5.1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的要求。 5.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并经考 64 YDJC15-2007 试合格。 5.3 作业人员要求具有与电力客户沟通的能力。 5.4 熟悉双向终端安装工作和现场双向终端面板操作。 5.5 熟悉计量回路及从二次回路接入双向终端有关设备。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市经委颁发的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和上海电力公司用电负荷管理系统运行实施细则,按要求做好安装在电力客户处双向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七、工器具配备 7.1 SX-400通过式功率仪一台。 7.2 指针式万用表一只。 7.3 螺丝刀(一字、十字)、钢丝钳、尖头钳、手电筒、电铬铁、焊丝、松香,电源接线板。 7.4 封印钳1把,保险丝、封印若干。 7.5 钳型电流表。 65 YDJC15-2007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运行维护工作 正常巡视 异常处理 维护检修 客户处 双向终端 业扩安装 客户服务 与销户 与管理 图8-1 运行维护工作作业流程图 8.2 双向终端巡视工作部分(上电集成系统有,现系统未做好) 8.2.1 工作定义与流程 8.2.1.1双向终端的巡视工作:指由各供电分公司定期(六个月/次),对安装在客户处的双向终端进行现场检查。 8.2.1.2 双向终端的巡视工作流程如下: 系统中打印出 现场检查、巡视系统录入或作 巡视单 并记录 相应处理 图8-2 双向终端的巡视工作作业流程图 8.2.2 工作内容与程序 8.2.2.1 由系统自动在巡视列表内,根据安装归档日开始,六个月产生客户名单(若有过维护、异常处理、正常巡视则会自动后退六个月),或可通过(地址码或户号)主动选出客户。进行双向终端巡视工作单打印。 8.2.2.2 进入现场首先核对基本信息:客户名、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其次计量信息:各路进线名、PT、CT、K(电能表脉冲常数)、电能表型号、电能表表号;最后终端信息:终端型号、条形码、出厂号、电台编号或手机号。 8.2.2.3 天、馈现部分检查,内容有天线架、天线安装固定情况、馈线敷设固定 66 YDJC15-2007 情况。 8.2.2.4 双向终端外观和显示检查,内容有双向终端外观、显示情况、功率显示、收发指示灯、检查触摸键、查核地址码、PT、CT、K、终端时钟。 8.2.2.5 双向终端输入输出接线检查,内容有220伏工作电源、接地线、脉冲线、485通信线、控制回路接线、报警回路情况、客户数据应用情况。 8.2.2.6 被控开关的试跳,对有条件的客户进行接入开关的试跳,试跳方法有二种,一种是通过主站试跳,另一种是当地手动试跳(方法是按扩展中继箱部分的继电器按钮,从左到右为一到三轮,老式为一到四轮,注意第四轮不要试)。并作好记录。 8.2.2.7 被控开关实际负荷的现场了解和记录,内容有每个被控开关的型号、被控轮次、实用负荷。 8.2.2.8 最后在现场巡视单中记录巡视摘要,内容有正常或终端问题(如显示、按键故障)或控制回路(如客户被控开关操作机构故障)或数据采集(如脉冲线、485通信线的故障或遗漏、表计故障)。 8.2.2.9 离开现场前检查是应将有关设备加封。 8.2.2.10 进入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选择现场巡视录入菜单,输入地址码或户号,确认后变可输入现场巡视内容。 8.2.2.11 对于7.2.4.8 巡视摘要中不正常的问题,属于各分公司处理的事项,应处理后填入。若属于终端故障可在系统中启动(开出)异常情况处理单。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进入变电站巡视应邀请客户陪同。 (2)被控开关可控性和实用负荷了解。 (3)现场观察双向终端显示负荷的正确性。 (4)抄表485通信线的检查。 8.3 双向终端异常情况处理部分 8.3.1 工作定义与流程 8.3.1.1 异常情况处理:主要指主站根据了解情况,发出的要求各供电分公司处 67 YDJC15-2007 理的工作单。 8.3.1.2 异常情况处理工作 系统中关注 根据内容及时系统反馈相应 异常处理单 (赴现场)处理 处理结果 图8-3 异常情况处理工作作业流图 8.3.2 工作内容与处理方法 8.3.2.1 要求每天至少一至二次关注任务名称“异常处理-现场勘查”,根据具体清单,按“直接处理”按钮出现如下的“双向终端异常情况处理”单,在异常情况栏内,主站将会写明处理内容。根据要求处理内容进行维护处理,并在处理结束后在“现场勘查回单情况”栏内回复处理情况。 8.3.2.2 异常处理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安装调试后要处理的问题、双向终端与主站通信失败、双向终端显示功率为零、终端显示功率与实际不符、抄表失败等。 8.3.2.3 安装调试后要处理的问题(主要有被控开关负荷达不到要求、被控开关未接好、脉冲线或485通信线接错或漏放、终端无220伏电源、电能表无脉冲或485信号输出、跳闸控制线两边无记号标记、天线安装质量等)。 (1)被控开关负荷达不到要求:现场检查确认,然后与客户沟通加接被跳开关,并补填客户资料调查表。 (2)被控开关未接好、脉冲线或485通信线接错或漏放、终端无220伏电源、电能表无脉冲或485信号输出、跳闸控制线两边无记号标记、天线安装质量等:现场检查并整改。 8.3.2.4 双向终端与主站通信失败(主要有终端无电源、现场通信环境发生变化、生产不正常、天线故障、天线被窃等)。 (1)终端无电源:现场检查整改,确保双向终端工作电源正常供电。 (2)现场通信环境发生变化:通过系统回单并要求重新进行场测。 (3)生产不正常:现场了解情况,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运行处理。 (4)天线故障:指外力或人为故障,应及时修复。 (5)天线被窃:要求客户赔偿(双向终端及附件赔偿办法目前正在完善)。 68 YDJC15-2007 8.3.2.5 双向终端显示功率为零(主要有客户停产、脉冲线故障、调表后没接线或接错等)。 (1)客户停产:根据实际情况开出相应的停役单。 (2)脉冲线故障、调表后没接线或接错等:进行现场整改。 8.3.2.6 终端显示功率与实际不符(主要有调表、调CT、PT后常数没有更正、调表后有一路进线接错等)。 (1)调表、调CT、PT后常数没有更正:立即整改。 (2)调表后有一路进线接错:现场整改。 8.3.2.7 抄表失败(主要有调表后接线错误、表计故障等)。 (1)调表后接线错误:现场整改。 (2)表计故障:现场调表处理。 8.3.2.8 总之异常情况处理在现场可与主站联系,联系电话28926414、28926417。处理后,都要在“现场勘查回单情况”栏内回复处理情况。若异常情况不明确可退回或回单时问清楚。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要求及时处理并回单。 (2)针对主站开出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回答。 8.4 双向终端维护安装及销户处理部分 8.4.1 工作定义 8.4.1.1 维护安装:指原已安装双向终端的客户,在变电所翻造、扩建等业扩工程中,双向终端需要移位或要装进计量柜。维护安装有二种形式,即移装和换装(维护安装都要重新走安装流程)。 8.4.1.2 移装:指原双向终端继续用。 8.4.1.3 换装:指原双向终端拆回,安装新的双向终端。(目前换装只对一、二期或要安装到计量柜内客户)。 8.4.1.4 销户处理:指客户由于种种原因提出停止供电,双向终端也应与计量表计一样进行拆除。 69 YDJC15-2007 8.4.2 维护安装工作处理 8.4.2.1 进入系统,在“业务申请”栏内选择维护安装,再在安装方式下拉框内选择移装或换装。界面将出现请输入原地址码或户号,经确认后产生一张移装或换装的“场强测试单”。 8.4.2.2 根据移装或换装的“场强测试单”,确认和核实有关数据(可修改),并填好,建议场测日期后发送。 8.4.2.3 对于换装,要将拆回的双向终端填好“量电设备及附件转移单”如表8-1: 表8-1 量电设备及附件转移单 送上海电力表计量测管理所仓库(地址:大渡河路605号)。同时要求发E-mail给表计量测管理所,Email地址为sunw@bj.smepc.com。文件格式为Excel,字段要求如下: 请双击打开表8-2《拆除回退双向终端信息统计记录表》 表8-2 拆除回退双向终端信息统计记录表 拆除回退双向终端信息统计记录表 对应转移单号:序号供电单位终端型号制造厂出厂编号用户号地址码户名 8.4.2.4 维护安装使用原双向终端地址码(保留了原来历史数据),场测启动后的安装工作与新装相同,区别是移装表计不发双向终端,换装与同步安装相同, 70 YDJC15-2007 具体见《双向终端安装工作作业指导书》。 8.4.2.5 双向终端的销户处理,应根据营销系统销户信息,在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的业务申请中点击终端销户便出现如下的“销户申请”界面,送入该户的终端地址码,点击查询客户会显示所有数据,再在申请理由框内输入理由,然后点击提交。以后待主站反馈后再归档。对拆回的双向终端及时退表计量测管理所,具体退法见8.4.2.3 。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维护安装必须要重走安装流程(它的启动必须将原系统内其他流程走完)。 (2)对于换装拆回的双向终端,应按要求退回表计量测管理所。 (3)被控开关有变化,要重填“客户资料调查表”。 8.5 双向终端维护检修工作 双向终端维护检修工作目前由各制造商和迪广负责,根据职责界限,负责扩展中继箱、终端、天馈线的质量维护。具体可见附件“双向终端维护检修工作作业指导书”。 8.6 双向终端客户服务与管理部分 8.6.1 工作定义 双向终端客户服务:主要对已安装双向终端客户,进行进一步宣传和沟通,不仅仅是希望客户配合系统运行,更主要的是希望推动促进客户能利用终端提供的有关数据来进行客户端的需求侧管理,促进经济、能源、环境协调发展,使供、用电双方能和谐地进行。 8.6.2 工作内容 8.6.2.1 双向终端显示操作指导:利用安装、验收、巡视、客户培训等机会,与客户讲解双向终端的面板显示及面板操作功能,目的是让客户了解双向终端的显示内容和运行状况,以便于帮助客户侧双向终端正常运行。 8.6.2.2 双向终端配合主站控制和报警输出的应用:双向终端在安装时,客户对 71 YDJC15-2007 主站限电功能了解不深,报警设备接入的并不多,为了能使客户更好地、主动地了解掌握和配合系统的限电,可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建议客户接入报警设备,帮助客户建立主动配合主站限电的序位工作。 8.6.2.3 客户配合双向终端的正常运行:通过沟通,客户不仅能配合电业的正常巡视检查、故障的维护,并且能关心运行的双向终端,发现异常能及时与主站取得联系(包括客户的停产和停电,要求及时地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开出双向终端的停役单和复役单)。 8.6.2.4 双向终端客户有关数据读取:在与客户的沟通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帮助客户使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终端客户有关数据读取软件》,进行企业内部的负荷管理。 8.6.2.5 客户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在与客户的沟通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介绍推荐客户内部建立需求侧管理系统,激励客户改变粗放型的电力消费行为,主动节能节电,为客户提供最低成本的电力服务。 8.6.2.6 开展客户培训工作:由于在安装中与客户宣传沟通不理想,或由于客户具体工作(管理)人员的调动等原因,每年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装双向终端客户进行集中培训。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在与客户的沟通中,要掌握有关文件精神,注意态度与形象。 (2)在与客户的沟通中,介绍需求侧管理系统应以客户自愿为主,禁止强行推销厂商。 (3)客户培训工作,要以客户自愿为主。 8.7 双向终端运行维护总体要求 8.7.1 双向终端通过运行维护工作,来达到确保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因此对正常巡视要求每六个月巡视一次。异常情况处理单要求两个工作日完成(换电能表五个工作日)。业扩安装和销户工作要求及时按要求处理。维护检修工作单要求市区二个工作日,郊区四个工作日内完成。 8.7.2 客户服务与管理工作,应列入系统的管理机制,与客户沟通,引导、支持 72 YDJC15-2007 发展客户需求测管理系统,使供电企业和客户双方能和谐地发展。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根据《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上海电力公司用电负荷管理系统运行实施细则做好安装在电力客户处双向终端的运行工作,确保双向终端设备投运率为98%。 9.2 在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正确及时处理“双向终端现场 巡视单”、“异常情况处理单”,双向终端异常情况处理及时率为98%。9.3 按要求做好客户的宣传培训工作,客户培训意见反馈表,客户手机号的收集等。 73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双向终端安装工作,工程YDJC16-2007 编号 名称 安装,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6-2007 双向终端安装工作(工程安装)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规范上海地区双向终端的安装工作,进一步提高双向终端的安装质量,确保对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各供电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和从事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的具体人员。 三、编制依据 3.1 关于颁发试行《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电(2003)320号 3.2 上海市经委关于建设电力负荷无线监控系统的通知,沪经运(1996)080号 3.3 上海市经委关于建设电力负荷监控系统第二期工程的通知,沪经运(1997)521号 3.4 上海市经委关于建设电力负荷监控系统第三期工程的通知,沪经电(2001)100号 3.5 上海市经委关于建设本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第四期工程的通知,沪经电(2003)99号 3.6 上海市经委关于本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第五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经电(2004)91号 3.7 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技术规范 3.8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四、术语 4.1 双向终端:安装在电力客户处,有收、发功能的远程管理(能采集和上报有关数据,接受主站的召测和控制命令)终端。 74 YDJC16-2007 4.2 工程安装:指根据市经委建设通知,对电力客户进行双向终端的安装。 4.3 专网:指双向终端利用无线230MHZ通信的通信网。 4.4 公网:指双向终端利用GPRS/CDMA通信的通信网。 4.5 场测:指在安装双向终端前,进行现场通信测试。 五、作业员资格 5.1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的要求。 5.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5.3 作业人员要求具有与电力客户沟通的能力。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网公司、市经委和电力公司有关双向终端安装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在新装电力客户处完成安装双向终端的工作。 七、工器具配备 7.1 SX-400通过式功率仪一台。 7.2 指针式万用表一只。 7.3 一字和十字螺丝批若干把。 7.4 封印钳1把,封印若干。 75 YDJC16-2007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双向终端安装流程图 流程启动 (供电分公司) 场测安排 场测 (场测单位) (场测单位) 客户 安装准备 发货、领备件 工作 (供电分公司) (表计) 安装、验收、报竣工 安装质量 (供电分公司) 验收、调试 报竣工处理 终端质量 (调试单位) (负官中心) (制造厂) 归档 (负官中心) 图8-1双向终端安装作业流程图 76 YDJC16-2007 8.2 安装启动工作 8.2.1 首先由各分公司根据市经委与公司安装要求,整理出符合安装要求并能实施安装的客户清单,客户清单为Excel表格,(字段为:供电分公司、户号、户名、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电电压、变压器容量)上报各供电公司,由各供电公司报负荷管理中心。 8.2.2 根据供电公司的安排,统一发放客户大会通知,并做好客户大会出席统计及未出席客户的“补课”工作。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各分公司/用电检根据要求,现场核实,提供可安装按公司提供安装名8.2.1 查专职 客户名单。 要求 单 将各供电公司上报的安装客户名接到名单2负管中心/主站 系统导入名单 单,导入到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个工作日 根据公司场测计划安排,提前在上各分公司/用电检按计划,前5场测启动 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8.2.3 查人员 个工作日 理系统中启动双向终端的安装。 场测单位/各制造通过外网接收,打印出场测单,最按各供电公 场强测试 厂商 后通过外网输入完成测试。 司计划 图8-2 安装启动工作作业流程图 8.2.3 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在业务申请中点击“新装-工程安装”,送入户号,按查找后启动“新装”按钮,出现“场强测试申请”界面。 8.2.4 界面有关数据是根据提供Excel表格数据,要求再次核对数据,特别注意地址、联系人、电话(便于场测人员找到)。发送场测单位,请选择计划安排的双向终端生产厂家,最后填写后,建议场测日期。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安装的启动工作。 8.2.5 同时由各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与客户沟通,及时发放和收回客户按要求填 77 YDJC16-2007 写并盖章的《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认真审核;对可控的工业客户,按照控制负荷占实际负荷的50%的比例,按排开关接入;对可控的非工业客户,一般按照控制负荷占实际负荷的10%-20%的比例(原则控中央空调负荷)。并指导客户规范填写控制开关(控制开关的接入分三轮,第一轮接入总控制负荷的40%,第二轮接入总控制负荷的30%,第三轮接入总控制负荷的30%)。了解客户端被控开关跳闸机构情况,在调查表填写无误后,待安装施工。 8.2.6 对于客户有特殊情况,控制负荷达不到要求,可让客户写报告,经过用电人员现场勘察,填写意见后报给负管中心审批。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掌握政策,耐性细致地与客户沟通。 (2)完成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的发放工作。 8.3 现场场强测试工作 现场测试由专业测试单位负责,五个工作日完成测试,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提供测试内容和结果。 用电检查人员要做好场强测试勘察管理工作,现场负责对双向终端的安装定位,协调安装中出现的问题。 78 YDJC16-2007 8.4 安装准备工作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场测单提供 生产厂家/终端场 测 对场测单内容进行审核,若无误, 审核处理 各分公司/用电检选择送货单位发送(系统自动到工收到场测单 8.4 查人员 程施工管理单位) 2个工作日 做好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施工管理单观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负责安排按计划分批 位/电力所 终端和附件的送货。 发送 终端附件送货 各分公司接收终端,做好安装时的各分公司/用电检 资产管理工作。在综合业务管理系2个工作日 查专职 统流程中予以确认。 接收终端 图8-4 安装准备工作作业流程图 8.4.1 在审核场测单的基础上,提交送货通知。工程队收到双向终端和附件后在系统中确认收货。 8.4.2 负责管理好双向终端设备和附件的收货管理。 8.4.3 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场强测试勘察记录单》,提交安装单位。 8.4.4 根据工作的需要,负责开好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票。 8.4.5 具体落实《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中被控开关的可接入性。 8.4.6 总体负责安装工作进度。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负责开好双向终端安装工作票。 (2)打印出《场强测试勘察记录单》,并与《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一起提交安装单位。 79 YDJC16-2007 8.5 现场安装工作 (1)双向终端的现场安装工作,由专业安装施工队伍负责,用电检查人员要负责落实安装的进度和安装的质量。 (2)安装工作的验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安装队伍自验收,第二阶段由各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验收,第三阶段由负荷管理中心派出的调试单位验收。 8.6 安装验收工作(第二阶段) 8.6.1 要求用电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天线架子的安装位置,天线管子的高度,天线的安装方向,是否同场强测试单一致。天线及天线架子固定是否牢固。 8.6.2 检查馈线的走向布置是否符合规定,固定是否可靠,馈线与天线的接头联接是否良好,外部防水包扎是否紧密,馈线的进户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馈线的长度做好记录。 8.6.3 检查双向终端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地安装在“PJ2-FK-1计量柜内,核对终端制造厂家、出厂编号、电台编号、终端条形码。并抄录各路进线名、流变、压变、变压器容量、电能表有关参数(型号、表号、常数)。 8.6.4 用通过式功率计测量天线驻波比是否小于1.3。驻波比测试接线方法参见图8-5: 图8-5 驻波比测试接线方法示意图 8.6.5 检查“双向终端接线表”与客户填写的调查表是否一致。 8.6.6 检查接入终端的电源线、跳闸线、接地线、馈线、脉冲线、485通信线是否全部通过穿线管,沿墙走线是否有穿线管或用走线槽,布线是否整齐美观。 80 YDJC16-2007 8.6.7 检查双向终端工作电源与接地线接入方式是否符合终端安装规定,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遥控接线是否按控制轮次表要求全部接入被控开关,扩展中继箱端与被控开关端接线是否按要求写好编号。 8.6.8 逐轮手动试跳被控开关,同时核对被控负荷与调查表是否一致,轮次安排是否符合控制原则。 8.6.9 检查每一路的脉冲线、485线是否放到位,用线的长度,线头是否搪锡,是否有套管标明,接线是否正确(图8-6为电能表与双向终端中间接线端子的接线示意图)。 图8-6 电能表与双向终端中间接线端子接线示意图 脉冲输出到双向终端 485输出到双向终端 A B + - 黑 棕 红 桔黄 黄 绿 蓝 天蓝 粉红 白 灰 紫 红A 蓝 B 来自电子表的 脉冲线和485线 8.6.10 核对安装单位的户号、户名、地址、企业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与调查表填写是否一致。 8.6.11 现场了解、摘录一次接线简图及有关信息。 8.6.12 填写好双向终端现场验收表,并将验收通过和摘录有关资料汇总,填写好双向终端装置竣工单,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进行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报竣工。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天线安装定位及驻波比。 (2)双向终端电源的接入点。 (3)被控开关可控负荷百分比。 81 YDJC16-2007 (4)脉冲、485接线的正确性。 8.7 安装报竣工工作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各分公司/用电检工程队安装同时或安装后,进行验现场验收 按月度计划 查人员 收,并记录有关资料。 在现场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在综合各分公司/用电检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双向终端安装按月度计划 8.7 系统报竣工 查人员 报竣工。 负管中心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进行审核验收 负管中心/主控室 1个工作日 退单,对符合要求安排验收、调试。 图8-7 安装报竣工工作作业流程图 8.7.1 根据验收资料,进入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在本人已接受任务中,选中需要报竣工客户的记录,点击“处理”按钮,将出现“填报竣工”界面,要求将安装有关信息在“填报竣工”界面尽可能填满。 8.7.2 点击“进线明细”,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各路的序号、进线名、计量电流变比、计量电压变比、电能表常数、电压等级(指供电电压)、脉冲线长度、485通信线长度、表型号(目前五种可抄表请正确选择,凡不属于上述五种就填其它)、电能表表号。 8.7.3 点击“负荷明细”,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各路被接入被控开关的负荷名称、开关型号、电压等级、被控轮次、实用负荷。 8.7.4 用计算机中的画图软件,将客户一次接线简图画好后,以该户双向终端地址码保存,建议放在某某一次接线简图文件夹内(一次接线简图要求尺寸要求宽400高260,在图像属性中确定)。 8.7.5 点击“一次接线图”,在浏览框内找到已保存过的一次接线简图,导入。 8.7.6 点击“安装接线表”,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电源引出位置、天线安装位置、天线架高度、接地线引出位置、报警设备及距离、馈线型号、馈线长度, 82 YDJC16-2007 填入工程队、联系人、电话、安装日期,各路被控开关的接线编号(应是被控开关柜侧的编号),最后点击“保存”。 8.7.7 点击“安装验收表”,把一、二阶段验收的有关内容勾好,同时将现场验收的被控开关、测得的驻波比、一、二阶段验收签名、日期。安装说明,用于向主站说明安装中要讲述的内容(如控制百分比不到的原因等),再点击“保存”。 8.7.8 点击“终端设备”按要求正确仔细地输入双向终端的出厂号、制造厂、型号、电台号或手机号、条形码,再按“保存”。 8.7.9 若发现有户名、用电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需要修改,请按“基本信息修改”,修改后需要按“保存并提交”。 8.7.10 最后仔细核查一遍所有填写的内容,按“保存并提交”后,便完成了双向终端报竣工工作。 8.7.11 要求在报竣工的同时,将系统中的双向终端地址码送入营销系统(目前要求在每个户号内都要送双向终端地址码)。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信息填写正确、规范。 (2)按要求画出一次接线图,并正确导入系统。 (3)被控开关可控负荷正确填入。 (4)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报竣工的同时,将双向终端地址码送入营销系统。 8.8 安装完善工作 8.8.1 安装完善工作,指由于在各分公司报竣工中数据、信息填写不规范,以及在第三阶段验收中发现是属于各分公司需要整改、完善或者是要了解情况的均通过退单来处理。 8.8.2 报竣工阶段主要有: (1)“进线明细”栏目中的有关数据、信息不正确或没有填,要求根据8.7.2 检查更正,并在回单中写明是否已处理。 (2)“填报竣工”中的实用负荷及被控负荷,没填或者不符合要求,安装说明栏未说明,要求核查或更正,并在回单中写明处理结果。 83 YDJC16-2007 (3)“终端设备”栏中的有关数据、信息明显不正确,要求根据8.7.8 检查更正,并在回单中写明是否已处理。 8.8.3 第三阶段验收(调试)后: (1)被控负荷达不到要求,应进行现场整改,重新进行客户资料调查表的填写,并修改报竣工中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2)安装不符合要求(如终端电源接入点不符合要求、天线安装不合格、脉冲线和485线接错、被控开关未接好等),应进行安装整改,并在回单中写明整改内容。 3)需要更换电能表,由于脉冲或485输出故障,应更换电能表,在回单( 中写明已换表并进行有关基本信息修改。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时间要求,及时处理和回答主站的退单。 (2)要求在退单回单中写明处理内容和结果。 8.9 归档 双向终端安装后,经三阶段验收、调试通过,进行归档,归档后将列入正常的运行,要求各供电分公司进行正常的运行管理。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根据《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上海市经委关于建设本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第N期工程的通知和“双向终端装置安装技术规范”作好新装电力客户工作,按时完成双向终端的安装工作。 9.2 在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正确及时选择流程,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9.3 按要求做好《客户资料信息调查表》工作,确保被控负荷的接入和可控,体现在今后运行中的可控率(指标为90%)。 84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17-2007 35kV客户新装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7-2007 35kV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新装业务进行控制,对用电检查的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的35kV新装业务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7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0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11 《电力公司若干技术原则》(2004)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四、作业员资格 4.1 用电检查员:持有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证书。 85 YDJC17-2007 4.2 用电检查员: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在本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身份,需要完成用电检查的业务流 程工作,承担35kv客户变配电站的图纸审核、定计量方案工程检验及协调业扩 工程进展、配合客户受电变配电站启动等工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钳形万用表 6.2 相序笔 6.3 手电筒 6.4 低压验电笔 6.5 封印+专用封印钳 6.6 非金属卷尺 6.7计算器 86 YDJC17-2007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发送工询答复营业/营业员 检查员: 1.核对CIS系统中的客户信息及供电方接受工询答复单 用电检查组/ 案。 8.1 一级用电检查员 2.仔细阅读工询答复单,及时提出存在 异议问题。 检查员: 1.收取客户图纸资料,核对二份图纸资用电检查组/ 1个工作接受图纸 料是否齐全。 8.2 一级用电检查员 日 2.按时在CIS系统中完成操作,与图纸、 方案并发送。 检查员: 1.按时在CIS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根 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审审核图纸 用电检查组/ 20个工作核新建变电站图纸和资料。 8.3 一级用电检查员 日 2.一次性提出审核意见连同图纸经领导 审核后交营业室,答复客户。如需修改, 应再次审核,直至通过审核。 检查员: 1.按时在CIS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打用电检查组/ 定计量方案 印查勘单。 8.4 一级用电检查员 2.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客户 变电站设计图纸,确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 计量设 用电检查组/ 1.通知客户领取计量装置。 备申领 8.5 一级用电检查员 2.自行选型设备必须通过电能计量强制与校验 鉴定站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87 YDJC17-2007 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应按工程进度检验工程及土建 8.6 中间检验 一级用电检查员 基础,核实相关技术资料。 铭牌整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向调度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护 8.7 定值申一级用电检查员 整定值和铭牌。 请 竣工报验 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营业完成CIS竣工报验操作后, 8.8 一级用电检查员 竣工验收信息传至用电检查员。 检查员: 1.协同监理按装置规范验收安装质量。 2.审核调试、试验报告及竣工检验报告。 3.提出整改意见。 用电检查组/ 竣工检验 4.检验通过后,完成CIS系统操作,安 8.9 一级用电检查员 排装表发送接电单。 5.签订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调 度协议。 6.审核客户编制的启动方案。 装 表 装接班/装表人装表人员:按照计量方案正确配置表计,5个工作 8.10 配员 完成安装工作,并完成CIS系统操作。 日 合 88 YDJC17-2007 检查员: 启 用电检查组/ 1.同客户商定送电日期。 动 8.11 一级用电检查员 2.向调度发送送电单、调度协议、启动准 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备 检查员: 1.向调度汇报受电工程完成情况。 2.核对调度出具的整定书及保护投入设用电检查组/一置情况,并向调度汇报受电变配电站 8.12 送电 级用电检查员 35kV设备运行状态。 3.送电后即检查设备充电后一、二次设 备及计量装置运行状况等。 检查员: 建 用电检查组/一1.复核计量基本信息,电价、电费是否立 8.13 级用电检查 正确。 档 2.建立客户随手档和技术档。 案 建建 电客 帐务、营业室/帐务员:复核客户计费信息。 8.14 费户 帐务员、营业员 营业员:审核客户信息。 8.15 信档 息 案 图7-1 客户新装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接受工询答复单 高压用电检查员收到工询答复单后,应仔细查看工询答复单内容,并在CIS中点击当前工单核对客户信息及供电方案。重点核对申请容量、计量方式、系统短路容量、公共连接点批复的各项限值等,对有异议处及时提出商榷。 8.2 接受图纸 用电检查员核对经营业转交的二份客户受电变配电所设计图纸和资料是否 89 YDJC17-2007 齐全,图纸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受电工程设计。 (2)电气一次接线图。 (3)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和土建相关的立、剖面图纸(如电缆沟、通道以及竖井等)。 (4)重要用电负荷系统图。 (5)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图,包括原理图、展开图、安装图及计量装置图等。 (6)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图。 (7)变配电所照明布置图。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和无功补偿方式及容量。 (9)特殊用电设备情况说明及影响电能质量(如有产生谐波、电压波动、负序等)的用电设备清单,还应提供与之相关测试报告或计算报告。 (10)自备电源接入方案及保护方式等图纸。 (11)通风、排水系统图纸。 (12)自动化、通信装置设计方案。 8.3 审核图纸 用电检查员依据有关规程和标准及出具的供电方案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变电所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审阅,并经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审图意见应按规定期限书面一次性提出,经审阅后的客户设计图纸一份,连同盖章的书面意见通过营业员返还客户,另一份存用电检查部门客户技术档案。 8.3.1 35kV及以上供电客户审图周期为20个工作日。 8.3.2 用电检查人员审阅图纸的主要内容: (1)审阅图纸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 (2)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3)一次接线方式应符合供电方案批复的要求,对多电源的客户应采用防止误并列的技术措施,包括机械联锁和电气联锁。 (4)电气装置是否符合“五防闭锁”要求。 90 YDJC17-2007 (5)受电变配电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其平面和立面应满足电气安装的需求,应满足运行、操作、检修和值班人员生活的需求,并留有适当的裕度。 (6)高压设备布置的电气间距,对地间距应符合规程要求。 (7)计量装置、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接地装置等应符合规程要求。 (8)按功率因素的标准,审阅无功电力的补偿配置容量,基于设计计算负荷几自然功率因数 (9)如有影响电能质量(如谐波、电压波动、负序等)用电设备的,需要在设计中应考虑电能监测装置。根据测试报告或计算报告,对已超过“国标”限值或公共连接点分配指标限值的,应加装消谐装置(或补偿装置),对可能超标的需预留补偿设备安装空间。 (10)对需要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应根据《负荷调查表》审阅查受控开关,所接负荷是否满足各轮次负控跳闸要求,并审查控制开关跳闸线圈的适用性。 8.3.4 图纸审阅意见录入系统 (1)在CIS系统中双击当前工作单,点击审阅意见,将本次审阅意见输入系统中,保存并发送,审阅意见传至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后的审阅意见打印盖章后交与客户,同时退还一份经审阅后图纸。 (2)在收到客户修改图后,应在CIS系统完成再次接收图纸操作,再次进行审阅,仍需输入审阅意见,直至审阅通过,并向客户提交客户竣工报验单。 注:作业注意点 1、8.3.3审阅图纸的作业注意点: (1)35kV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2)二次计量回路不宜过长,合理选择计量柜安装地点,按照《上海市用户高压电器装置规范》规定正确选择二次回路导线截面。 (3)若客户受电设备必须选用非供电部门提供的特殊量电电流、电压互感器时,审图意见应明确提出量电设备的精度、容量、变比的规格要求,还需要求备有足够的备品。 91 YDJC17-2007 (4)对于GIS量电设备应明确计量回路连接方式以及端子排的加封方案,计量二次端子与控制、保护端子应有一定间隔,并应考虑现场校验方案。以及在安装阶段应关注工程节点与校验配合问题,并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试验插头与工具等,均应在审图意见中提出。 (5)审核意见应按规定期限一次提出,经营业室答复客户。如客户有异议,双方则通过协商与沟通,达成共识后,确定最终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如确需修改,客户应按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部分图纸仍需一式二份送审,直至审核通过。 8.4 定计量方案 8.4.1 根据客户性质及电源方案,确定计费信息及电能表信息 (1)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2)在电源方案一栏中核对电源方案,包括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 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电系铭牌等信息。 (3)在计费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确定”。 (4)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电能表,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 (6)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压变、失压记录仪、计量柜、负控双向终端装置,按上一步续逐一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选择“类型”,点击“确定”。 (7)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 92 YDJC17-2007 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8)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信息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2计量装置配置应该注意: 1、8.4 (1)按月用电量?至?类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定,正确配置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 (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得60%左右,但不应小于30%。若电流互感器不能满足热稳定要求时,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 (3)符合安装主副表条件的客户则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应操作和配置。 8.5 计量装置申领和校验申请 8.5.1 通知客户凭“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领取专用计量电流、电压互感器和计量柜。 8.5.2 若客户受电设备必须选用非供电部门提供的量电电流、电压互感器时,特殊计量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应通知客户向电能表强制鉴定站校验申请,经校验合格方可选用、安装,客户还需备有足够备品。 8.6 中间检验 8.6.1 用电检查员应会同客户按工程进度节点对工程进行中途检验。 8.6.2 中间检验的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关键工艺,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 (2)检查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检查主设备的规格及说明书、产品 93 YDJC17-2007 出厂合格证件、安全认证证书。 (3)检查所有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4)检查隐蔽工程,如预埋管、预埋件、接地装置的埋设等。 (5)检查设备安装基础、变配电所照明、排水、通风、接地的布置情况。 (6)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计量装置二次电缆的走向、通道。 (7)检查变配电值班人员的配置和培训情况。 8.6.3 中间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通知客户整改,并存档。 8.6.4 将调度签发的进线开关继电保护整定书,交给客户进行设置与校验。 批复的设备铭牌交客户进行设备命名,包括控制屏、模拟操作屏等。 8.6.5 按调度 8.6.6 复核受电变配电所内下一级继电保护是否进线开关配合,并画制保护整定曲线。 8.7 继电保护整定值及铭牌申请 8.7.1 向调度提出客户进线开关的整定值申请。申请单中应填写供电线路名称、整定书需求日期、受电工程业务性质、保护类型、继电器型号规格特性、变压器参数、供电线路设计参数、电流和电压互感器变比,并提交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原理图、施工前后电系结线图,特殊用电设备参数,按调度的需要还应提交其他相关的资料。 8.7.2按《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的电系设备铭牌向调度提出涉及调度许可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铭牌。 8.8 竣工报验 客户在具备竣工验收时,向营业室提交竣工报验单和相应的资料,营业完成CIS竣工报验操作后,竣工验收信息传至用电检查员。 8.9 竣工检验 在接到营业发出竣工验收工单的五日内进行竣工检验工作。 8.9.1组织安监、生产运行、调度等相关部门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竣工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限期整改。整改意见应一式二份, 94 YDJC17-2007 一份客户,一份存档。 8.9.2 竣工检验的主要内容: (1)受电变配电所的建筑、设备、布置应符合设计。 (2)变配电所工程应按设计和变更设计全部竣工,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 (3)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应合格,报告齐全。 (4)继电保护检验报告应合格,报告齐全。 (5)防止各种误操作的联锁装置,双电源之间的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 (6)应具备安装计量装置提条件。 (7)负控装置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跳闸回路应按设计要求接入。 (8)模拟图、安全工具、仪表配备、消防器材应齐全。 (9)电气设备的操作、运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应健全。 (10)值班人员的配置情况,应取得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8.9.3客户受电工程安装、试验完工后,应审阅工程竣工报告,包括该工程监理报告,电气试验及继电保护调试记录等。 8.9.4客户受电装置经检验合格后,会同营业、调度、电费人员,签订供用电合同、电费协议调度协议。要求正确填写《合同》包括供电方式、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等内容,经上级审核确认,一式六份交客户盖章,合同收回后盖本公司章,其中三份交回客户,另三份由营业存档。 8.9.5 供用电双方调度协议主要包括: (1)明确调度管辖范围与许可范围。 (2)确定新投运变电所启动后的正常运行方式及非正常运行方式(包括确定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方案)。 (3)供电企业调度人员及具有资格的客户运行值班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等。 8.9.6受电变配电所在启动前,由客户编制的启动方案送电前一周交供电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在送电当日按此启动方案进行。 8.9.7 审核客户提供的启动方案 启动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95 YDJC17-2007 (1)启动方案的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 (2)启动时间、启动负责人(主持人)、启动联系人(客户代表)、现场调度、参加启动操作、调试人员。 (3)启动设备的范围。 (4)启动具备的条件。 (5)启动前设备的状况。 (6)启动汇报。 (7)启动操作。 8.9.8 用电检查人员在检验合格后,在CIS系统中完成工作流程输入相关信息,核对客户和工程队的有关信息正确无误;按左下方的变压器按钮,出现一个有关“变压器方案”的窗口,选中一个变压器,按左下方的“新装”按钮,出现“新装变压器”的窗口,把已经竣工变压器的参数输入到窗口的有关文本框。对每条电源线的所有变压器逐个都处理完毕后,按“退出”按钮回到“竣工验收”窗口。再按“验收”按钮后,(选中“通过”),并在窗口输入报验人和报验日期,再按“保存”。点击“需调度送电”,填写计划送电日期,点 “发送”,工作单发送到下个工序,验收工作毕。 8.10 装表配合 8.10.1 用电检查员负责协调装接班人员进行计量表计的安装工作。 8.10.2 检验表计安装是否符合规范。 8.11启动准备 8.11.1会同调度、生产计划部门与客户商定送电日期,在CIS系统送电操作界面中,输入确切的送电时间,电系编号,送电人,选“需调度送电”。点击“保存”发送。送电单发送调度部门,安排送电。 8.11.2 启动准备工作 8.11.2.1在CIS流程流转至调度的同时,用电检查员应向调度提供下列资料: (1)主设备技术参数。 (2)注明设备命名的电气一次接线系统图 96 YDJC17-2007 (3)有关继电保护的有关资料。 (4)经审核通过的客户启动方案。 (5)经供用电双方盖章的调度协议。 8.12 送电 8.12.1变配电所投运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设备(包括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设备等)验收合格。 (2)经调度部门审核同意的启动方案不得擅自更改,必须明确启动范围、启动时试验要求的启动时可供带负荷试验的最大负荷。 (3)运行人员应持有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配备适当。 (4)现场图纸、规章制度、典型操作方案、事故预想方案齐全: (5)电话通畅、调度通信、自动化设备良好,可与调度机构联系: (6)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已配备到位: (7)已签订供用电合同(包括电费协议、调度协议)。 (8)已安装计量装置及负控装置: (9)所有设备铭牌都已正确命名。 8.12.2送电当日用电检查员应向调度汇报工程完成情况及设备运行状态,核对调度出具的整定书编号、各项保护整定值及保护投入的投跳设置情况以及调度许可范围的设备铭牌,客户受电变配电所是否已具备受电条件,具备受电条件则要求调度送电。 8.12.3 协助客户按照启动方案实施启动,启动完毕即向调度汇报。 8.12.4 启动时的注意事项: (1)变压器第一次投运,应在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五次,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大修后变压器一般只冲击三次。 (2)油浸变压器冲击合闸正常后,应空载充电24小时。 (3)如变压器有差动保护,在正常投运前必须进行六角图相位测试,如试验设备有三相负荷发生器的,可在带负荷前即可进行。 (4)瓦斯保护在变压器冲击合闸前应投跳闸。 (5)变压器的有载调压装置,进行切换试验。 97 YDJC17-2007 (6)核对一次、二次相位并测量二次电压值。 (7)检查计费电能表、负控装置的运行状况,观察相关仪表的状况。 (8)多路电源客户应在两电源的联络处进行核相,并将核相的结果向调度 汇报。 8.13 归档,结束整个新装流程。 8.13.1 高压用电检查员规范整理新客户的随手档及资料档,在电力营销管理信 息系统的高压客户用电检查管理平台中核对客户信息,整理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随手档资料内容: (1)客户基本情况表。 (2)下厂记录、缺陷整改单。 (3)首月电费帐单 (4)电气一次平面布置图。 (5)二次控制、保护原理图。 (6)继电保护整定书及保护曲线 (7)供用电合同、调度协议及电费协议 (8)供用双方来往的信函和会议纪要等。 技术档资料主要内容: (1)客户受电变配电设计图纸 (2)竣工图纸 (3)设计修改记录及整改记录 (4)监理验收报告、接交试验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5)客户各馈线的继电保护整定书 (6)设计修改通知书等 8.14 建立计费信息和客户信息 8.14.1 帐务员:复核客户计费信息,建立档案。 8.14.2 营业员:审核客户信息,建立档案。 98 YDJC17-2007 8.15 按照PMS管理的规定完成客户信息输入和维护。 8.16 客户运行工作移交 在30工作日内将整理完毕后的资料向用电检查运行人员进行现场移交,并对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交待,双方经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运行检查员正式接手,负责运行检查工作。 99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18-2007 35kV客户销户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8-2007 35kV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销户且供电电压在35kV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适用于供电电压为35kV办理销户的电力客户。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术语 4.1 销户:指合同到期终止用电的业务。 五、作业员资格 5.1 有一级用电检查证用电检查人员,且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和停役申请签发资责的人员。 100 YDJC18-2007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参与人员一:在本作业中承担现场查勘、定计量方案、办理供用电合同终止、停役申请单签发工作。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应提申请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8.1 前七天提出销户申请。 高压检查员: 高压检查/用电1.现场勘查核实销户申请是否符合高高 检查员 规定 压压 8.2 高压工询/高压2.检查计量装置完好。 检工 工询员 3.协商停电时间、合同终止日期 查 询 高压工询:查勘现场批复方案 高压检查员: 1.营销系统完成变压器信息变更操 施作 定计量方高压检查/用电2.签发停役申请单 工案、申请检查 3.协商合同终止日期 安8.3 停电 工程计划员/工工程计划员: 排 程计划 1.按照工程设计、安排施工 2.签发停役申请单 调度员: 1.批复停役申请 2.修正运行资料,调整继电保护 调 装调度员/调度所 3.完成营销系统操作 度 接装接人员/装接 8.4 装接人员: 停 装班 1.调度停电后拆回计量装置 电 表 2.拆回负控终端装置 电 3. 完成营销系统操作 请 施工部门:拆除进线装置完成施工工程施工 施工部门/工程 8.5 设计 施工员 101 YDJC18-2007 电费帐务: 电费帐务员/电电费帐务 1.复核销户申请、清算电费帐务 8.6 费帐务 2.完成销户操作. 营业归档 营业员/营业室 营业员:审核销户流程、归档。 8.7 流程结束 8.8 图7-1 销户业务作业流程图 九、作业程序 8.1 申请受理 由客户须在七个工作日前向供电营业室提出书面申请。 8.2 高压检查与高压工询 8.2.1 高压用电检查人员根据查勘工作单到现场勘查,核实销户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计量装置是否完好。同时与客户协商停电日、终止注销供用电合同相关事宜。 8.2.2 高压工询员至现场查勘,批复方案。 8.3 定计量方案、申请停电 8.3.1 销户工单操作 (1)选择需销户工单,双击该条记录,出现“定计量方案”对话框, (2)在“定计量方案”对话框中的“电能表拆回”栏中,选中某一表,按“拆回”按钮,该条记录对应的“变更”列中则显示“拆回”,同样的操作将全部表计及非电能装置一同拆回,计量装置的记录“变更”列中均显示“拆回”。 (3)对“定计量方案”对话框的操作完成后,按“发送”按钮,工单流入装接下一工作流程,定计量方案流程工作结束。 8.3.2 销户停役单申请及工作票签发 (1)根据与客户协商的停电日期,高压检查员签发客户停役申请单。 (2)调度停电批复后,高压检查员签发装接工作票,安排拆回计量装置 102 YDJC18-2007 包括计量柜及负控终端装置。 8.4 调度送电与装接装表 (1)调度员批复停役申请,修正运行资料,调整继电保护,完成营销系统操作。 (2)装接班拆回计量装置及负控终端装置,完成营销系统操作。 8.5 工程施工 施工部门安排拆除进线装置、完成施工设计。 8.6 电费帐务: (1)复核销户申请及结清电费。 (2)完成暂停申请操作。 8.7 营业归档 营业工作人员审核流程、终止供用电合同、归档。 8.8 流程结束 高压用电检查员查核销户流程及客户信息,注销或修正客户档案。营业员归档后,该户销户流程结束。 注:作业注意点 1、8.2应该注意: (1)销户是指合同到期终止用电,按《供用营业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客户已与本公司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无损。 (4)客户与本公司结清电费后,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 (2)按《供用营业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居民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电力公司认为该户已不再需要用电,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2、8.3.1应该注意:建议CIS流程中增设调度环级,营销信息传送至调度,待高压检查员停役申请,批复停役单申请,修正运行资料及客户信息。 103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19-2007 35kV客户暂停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19-2007 35kV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暂停用电且供电电压在35kV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适用于供电电压为35kV办理暂停业务的电力客户。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四、术语 4.1 暂停用电:指客户在正式用电后,由于生产,经营的临时调整,设备检修或季节性生产等原因,部分或全部停止用电。 五、作业员资格 5.1 有一级用电检查证用电检查人员,且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和停役申请签发资责的人员。 104 YDJC19-2007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参与人员一:在本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身份,需要完成营销系统暂停流程的工单操作、停役申请单签发工作、客户处暂停设备的加封工作,承担用电检查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封条、封印 八、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应提营业受理申请 营业室/营业员 9.1 前五天提出暂停申请。 高压检查员: 1.现场勘查核实暂停申请是否符合 高压检查/用电规定。 高压检查 9.2 检查 2.记录电表各时段数据,并应将最 大需量复零。 3.停封申请暂停的电气装置。 高压检查员: 1.营销系统完成变压器信息变更操高压检查/用电发送暂停信息 作。 9.3 检查 2.录入暂停当日的电表数据。 3.需调度停电则选择发送调度。 调 调度员: 度 调度员/调度所 1.批复停役申请。 9.4 停 2.完成营销系统操作。 电 电费帐务: 电费帐务员/电1.复核暂停申请及客户变更后信电费帐务 9.5 费帐务 息。 2.完成暂停申请操作。 105 YDJC19-2007 归档 营业员/营业室 营业员:审核暂停流程、归档。 9.6 流程结束 9.7 图8-1 暂停用电作业流程图 九、作业程序 9.1 营业受理申请 由客户须在五个工作日前向供电营业室提出书面申请。 9.2 高压检查 高压用电检查人员根据工作单到现场勘查,对部分暂停的设备停电加封,登陆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工作单操作;若需调度停电的,进行工作单操作中,选择调度停电复选框,签发客户设备停役交调度。 9.3 发送暂停信息 (1)在营销管理系统中,选择需暂停的变压器,按“暂停”按钮,出现“暂停变压器”子窗口。 (2)在“暂停变压器”子窗口中,输入停用日,填写好停用日期后,点击启用日期,系统会根据停用日期默认半年自动显示某一日期(停用日期+6个月),可修改:输入暂停原因。按取消按钮,取消输入值,回到“变压器信息”窗口,变更内容显示在变更变压器的变更栏。 (3)在选中变更变压器,按“取消”,则出现提示框,按“是”删除该变更变压器,按“否”,则不删除该变更变压器。 (4)在是否需调度送电和是否更换计量装置复选框中选择。 (5)如需使用少量电能,则在复选框中选择。 (6)按发送按钮,则发送到下一岗位。 9.4 调度停电 (1)需调度停电的客户由用电检查人员签发客户停役申请单,调度批复停役申请。 106 YDJC19-2007 (2)调度完成营销系统操作。 9.5 电费帐务 (1)复核暂停申请及客户变压器变更后信息。 (2)完成暂停申请操作。 9.6 归档 营业工作人员归档。 9.7 流程结束 归档后,该户暂停业扩变更流程结束。 注:作业注意点 1、9.2应该注意: (1)暂停期间,客户停止使用的受电设备,包括受电变压器,不经过受电变压器的电动机,低压供电的总开关,均由本公司加封。擅自启用本公司加封的暂停设备,除立即停用违约设备外,客户应补交擅自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日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两倍基本费用的违约使用电费。高压供电客户按擅自启用封存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擅自启用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均价一个月计算。 (2)暂停期满,如客户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从期满之日起,按暂停前的契约限额作为计收基本电费的基准。 (3)暂停前,后的基本电费分别按实用天数计收,暂停当日为暂停起始日,恢复日的前一日为暂停终止日(每月按当月的日历天数计算)。 107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20-2007 用电检查专业,低大,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0-2007 用电检查专业(低大)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在100kW及以上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岗位,适用于100kW客户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7 《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108 YDJC20-2007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3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带。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交给客户下列资料: 《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低压定计量方用电检查/用电单》 5个工作日 7.1 案 检查员 《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 《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 109 YDJC20-2007 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点击“打印查勘单”一份,根据查勘单的要求到现场查勘。 7.1.3 用电检查员应审核客户提供的土建、电系图纸,并一次性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以书面形式交客户。 7.1.4 用电检查员在客户配电间土建未完成情况下,应做好土建交底工作。客户配电间土建完成情况下,现场查勘客户配电间大小,土建(防潮、防水、防小动物),配电间照明、电源等是否符合规定。 7.1.5 确定工询方案的合理性,结合客户现场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依据工询方案及配电间格局,确定进户方式(落地杆、龙门架、角钢)、电缆沟方位(电缆进户)、计量柜的排列(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即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排列)。 7.1.6 在《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内正确填写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一式二份交客户盖章,并在竣工报验时与《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一同交营业室。 7.1.7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审核电源方案,包括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电系铭牌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确定”。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电能表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 110 YDJC20-2007 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选择“3”,然后点击“确定”。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柜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失压仪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失压仪”,然后点击“确认”。 7、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7.1应该注意: (1)用电计量装置的配置必须与客户的执行电价相符合,即二部制电价与单一电价的区别。 (2、执行单一电价客户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如其中一个电价以打比例方式计费的,也需注意两个电价之间套级的总、分关系。 (3)客户配电柜(计量、电容、出线)排列应明确排列方向、检修方式、柜体前后操作通道。 (4)根据客户申请装接容量,确定电容柜内需配置电容器组的数量 (5)《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上)》填写产权分界点时,一定要根据进户方式,以《供电营业细则》条文规定正确填写。 注:以上技术标准请参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 111 YDJC20-2007 7.2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竣工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竣工检验 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2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检验。 装接班/表管员 装接派工 图7-2 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新装客户竣工验收时,在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分别点击“验收单”按钮,和“缺陷单”按钮,进入打印界面选择“打印”。打印好《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二份)后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7.2.1 对配电间进户点、进户方式、进户线、总熔丝盒(架空进户)、穿墙套管(架空进户)、保护管(电缆进户)、进线柜(电缆进户)、计量柜、电容柜、出线柜、接地、门、窗等,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验收。 7.2.2 验收合格后直接在《上海市电力公司验收单》上填写验收员、验收日期,并画好电系单线图草图。 7.2.3 如验收不合格,需填写《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缺陷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客户限期整改,一份用点检查员存档。待客户重新报验后,再次验收。 7.2.4 现场验收合格回公司后,填写《低压大用户查勘卡》(客户计量电能表信息待装表、送电后再补填)。 7.2.5 用点检查员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待外线工程计划日期确定之后,再将营销系统(CIS)内工作单正常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112 YDJC20-2007 注:作业注意点 1、7.2应该注意: (1)现场进户装置验收时对落地杆进户的电杆埋深、板线装置,龙门架、角铁规格,客户配电间内配电柜柜体接地是否符合要求等,需特别注意。 (2)客户配电间进户管应根据进户方式的不同选用不同材质。 (3)电容柜的取样互感器安装位置是否在电力公司计量互感器的出线部分。 7.3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定计量方案 流程与工作内容请参照新装客户,只增加对原有计量装置的完整性予以核对。原有计量装置按销户流程进行。 7.4 100kW及以上低压增容、减容客户竣工验收 流程与工作内容请参照新装客户,只增加对原有计量装置的完整性予以核对。原有计量装置按销户流程进行。 7.5 100kW及以上低压销户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 用电检查/用电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定计量方案 7.5 检查员 查勘单》至客户处查看。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5 100kW及以上低压销户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5.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销户客户定计量方案阶段,在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销户工作界面, 113 YDJC20-2007 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在菜单内选择“打印查勘单”,持《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核对客户基本信息,查看计量装置是否已可拆除。 7.5.2 确认该客户所供电源设备(杆上变压器空载、低压电缆独用)是否需同时拆除。如需拆除电源设备,则开内部流转单交相关部门处理。 7.5.3 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做好销户记录。 7.5.4 完成以上工作后,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右侧的“拆表”按钮,在下拉菜单内选择“拆回”,然后点击“保存”按钮,按“发送”按钮后,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6 100kW及以上低压调限客户低检审核需量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核对客户原申请装接 用电检查/用电容量及客户用电性质,确定客户申请 7.6 低检审核需量 检查员 调整需量限额是否予以批准,并在低 大查勘卡上做好更改。 通知客户需量 营业室/营业员 图7-6 100kW及以上低压调限客户低检审核需量作业流程图 7.6.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低压调限客户低检审核阶段,在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需量调整申请工作界面,审核“核准需量”栏内需量值,确认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通知客户需量岗位。 7.6.2 用点检查员在营销系统(CIS)工作单完成后,需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更改原需量信息。 114 YDJC20-2007 7.7 100kW及以上低压暂停客户低压停启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在客户申请暂停之日用电检查/用电起,至现场抄录电能计量表读数,输 7.7 低压停启 检查员 入营销系统工作单内。 营业室/营业员 归档 图7-7 100kW及以上低压暂停客户低压停启作业流程图 7.7.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暂停工作界面,点击“计度器”页面,在相应计量数值内填入现场抄见数,当所有计量数值栏的抄表结果为“已抄”后,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被发送至归档岗位。 说明:现场抄录计量表读数的目的是确定客户在暂停期间用电情况,根据客户的使用电量,依照《供电营业细则》的规定,对实行二部制电价的客户,按原最大需量10,以内、50kW以内、50kW以上三种方式选择收取基本电费。 7.8 100kW及以上低压恢复客户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在客户申请启用之日用电检查/用电起,至现场抄录电能计量表读数,输 7.8 低压启用 检查员 入营销系统工作单内。 归档 营业室/营业员 115 YDJC20-2007 图7-8 100kW及以上低压恢复客户作业流程 7.8.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暂停工作界面,点击“计度器”页面,在相应计量数值内填入现场抄见数,当所有计量数值栏的抄表结果为“已抄”后,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被发送至归档岗位。 说明:现场抄录计量表读数的目的是确定客户在暂停期间用电情况,根据客户的使用电量,依照《供电营业细则》的规定,对实行二部制电价的客户,按原最大需量10,以内、50kKW以内、50kKW以上三种方式选择收取基本电费。 7.9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 用电检查/用电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定计量方案 7.9 检查员 查勘单》至现场查看。 供电方案通知 营业室/营业员 图7-9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9.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移表客户定计量方案阶段,在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移表工作界面,点击“工作单打印”按钮,持《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查看计量装置移位点是否满足《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之规定。 7.9.2 用电检查员确定计量装置移位后电力公司无外线工程(电业设备无需停电),确定计量装置移位后的进户方式(只指架空进户)。 7.9.3 完成以上工作后,在营销系统(CIS)移表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栏右侧“换取”按钮,然后再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供电方案通知岗位。 116 YDJC20-2007 7.10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低压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低压竣工验收 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10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10 100kW及以上低压移表客户低压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验收过程及内容,同100KW及以上低压新装客户。 7.11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用电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 7.11 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 查勘单》至现场查看。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1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流程与工作内容请参照新装客户定计量方案 117 YDJC20-2007 7.12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低压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用电验收单》、《上海市电力公司竣工验收 7.12 竣工验收 检查员 缺陷单》至客户处进行验收。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12 100kW及以上低压迁址客户低压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流程与工作内容请参照新装客户低压竣工验收 7.13 100kW及以上低压过户、更名、改地址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低压定计量方用电检查/用电查勘单》至现场查看,确认后在低大 7.13 案 检查员 查勘卡上做好相应变更。 归档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3 100kW及以上低压过户、更名、改地址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3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核对,确定客户需要过户、更名、改地址的用电地址处符合《供电营业细则》的相关规定,批准申请后,在营销系统(CIS)过户、更名、改地址工作界面,点击“发送”按钮,流程将发送至归档岗位。 118 YDJC20-2007 7.14 100kW及以上低压改类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低压定计量方用电检查/用电查勘单》至现场查看,确认后在低大 7.14 案 检查员 查勘卡上做好相应变更。 装接班/表管员 收费 图7-14 100kW及以上低压改类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4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核对,确定客户需要改类的用电地址内的用电性质与所申请电价相符,批准申请后,在营销系统(CIS)改类工作界面,点击电能表方案栏右侧“拆表”按钮,选择“虚拆”,再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如需更改计量装置的,按新电价配置计量装置,然后正常发送)。 7.15 100kW及以上低压暂拆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 查勘单》,至现场查勘计量装置完整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用电性,在营销系统工作单内选择拆回计 7.15 检查员 量表计及互感器,并在低大查勘卡上 做好记录。 装接派工 装接班/表管员 图7-15 100kW及以上低压暂拆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119 YDJC20-2007 7.15.1 用电检查员应在营销系统(CIS)销户客户定计量方案阶段,在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暂停监查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持《上海市电力公司查勘单》至客户处,查勘计量装置完整性。 7.15.2 在电能表方案栏点击“拆表”按钮,选取“拆回”,在非电能表方案栏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发送”,流程将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15.3 用点检查员在营销系统(CIS)工作单完成后,需在《低压大用户查勘卡》上注明暂拆信息。 7.16 100kW及以上低压复接客户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检查员应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 查勘单》,至现场查勘计量装置完整用电检查/用电定计量方案 性,确认受电装置合格后,营销系统 7.16 检查员 工作单正常发送,并在低大查勘卡上 做好记录。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6 100kW及以上低压复接客户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流程与工作内容请参照新装客户低压竣工验收 120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YDJC21-2007 编号 名称 客户增容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1-2007 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非居民客户增容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21 YDJC21-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22 YDJC21-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7.1.1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大于20kW)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收费 送。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 1.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图7-1-1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大于20kW)流程图 7.1.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1.4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申报的用电设备数量、容量及用电性质,现场逐一核对。 7.1.1.5 用电检查员根据工询确定的供电方案,现场确定进户点位置。 7.1.1.6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 123 YDJC21-2007 置。 7.1.1.7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1.1.8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 审核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如需新增流变,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 124 YDJC21-2007 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 7.1.2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组长 5个工作日 7. 1.2 低压定计量方案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低压检查员 确定计量方案。 营业室/ 低压工询 低压工询 营业室/营业员 供电方案通知 通知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收费 送。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图7-1-2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作业流程图 注:“ ” 不需工询路径,“ ”需工询路径。 7.1.2.1 操作同7.1.1.1―7.1.1.3 125 YDJC21-2007 (一)不需工询 1、操作同7.1.1.4―7.1.1.7及7.1.1.8中的1、2、3、5。 2、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工作界面会弹出“是否需要工询”对话框,在“Y”或“N”中选择“N”,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二)需工询 1、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2、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工作界面会弹出“是否需要工询”对话框,在“Y”或“N”中选择“Y”,流程将被发送至低压工询岗位。 3、待营业收费后,操作同7.1.1.2―7.1.1.7及7.1.1.8中的1、2、3、5、6。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有遗漏,是否与现场情况相一致。 (2)审核客户电源信息中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3)审核客户计费信息中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客户性质相一致;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电压等级相一致,22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0;38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1。 (4)审核客户用电设备清单(特别注意大容量电动机、电焊机等特殊用电设备)。 (5)根据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计算负荷电流,正确配置计费电能表、电流互感器、总开关规格。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 126 YDJC21-2007 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6)安装的表计类型是否与客户执行电价相一致。 (7)客户计量信息是否与计费信息相一致;有定量定比值的计费信息下应该没有计量装置等;灯比值不得低于15%;由于上海地区目前还存在灯力电价,计费套级指的就是以前的一套表,在CIS系统中直接反映为两个套级,拆成一个灯电价,一个力电价,套级是定在电价上的,“套级”(不能为空),“上一套级”(可以为空),例如一个电源下可能有1,2,3三个套级,1的上一个套级可能就为空,而2和3的上一套级是1,“主表标志”是主表就填写“T”,否则不填写。 (8)表计综合倍率是否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相一致。 (9)当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时,如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确定接户线长度大于25m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外线工程需工询的,应在查勘意见栏内注明。 (10)在定计量方案查勘意见中说明接户线、角钢、瓷瓶、熔丝箱、熔丝规格数量等。 (11)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12)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13)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127 YDJC21-2007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等拟订工作。 同》等拟订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3)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128 YDJC21-2007 7.3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相 竣工报验 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3 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3.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无外线工程(且非电缆进户),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3.5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有外线工程(或电缆进户),在与计划部商定送电日期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栏点击“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129 YDJC21-2007 7.4 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装接工应在客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装接 装接班/装接工 后下2个工作日内接电。 检查员应在商定的送电日期,根据用电检查组/ 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向调1个工作日 7.4 送电 低压检查员 度汇报送电。 审核 营业室/营业员 图7-4 送电作业流程图 7.4.1 电缆进户的客户,检查员根据商定的送电日期,到现场向调度汇报送电。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应向调度汇报客户户名、地址、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2)PMS信息录入的工作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30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并YDJC22-2007 编号 名称 户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2-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并户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并户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31 YDJC22-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32 YDJC22-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送。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4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申报的用电设备数量、容量及用电性质,现场逐一核对。 7.1.5 用电检查员根据工询确定的供电方案,现场确定进户点位置。 7.1.6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置。 7.1.7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133 YDJC22-2007 7.1.8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 审核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如需新增流变,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 134 YDJC22-2007 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有遗漏,是否与现场情况相一致。 (2)审核客户电源信息中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3)审核客户计费信息中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客户性质相一致;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电压等级相一致,22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0;38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1。 (4)审核客户用电设备清单(特别注意大容量电动机、电焊机等特殊用电设备)。 (5)根据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计算负荷电流,正确配置计费电能表、电流互感器、总开关规格。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6)安装的表计类型是否与客户执行电价相一致。 (7)客户计量信息是否与计费信息相一致;有定量定比值的计费信息下应该没有计量装置等;灯比值不得低于15%;由于上海地区目前还存在灯力电价,计费套级指的就是以前的一套表,在CIS系统中直接反映为两个套级,拆成一个灯电价,一个力电价,套级是定在电价上的,“套级”(不能为空),“上一套级”(可以为空),例如一个电源下可能有1,2,3三个套级,1的上一个套级 135 YDJC22-2007 可能就为空,而2和3的上一套级是1,“主表标志”是主表就填写“T”,否则不填写。 (8)表计综合倍率是否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相一致。 (9)当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时,如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确定接户线长度大于25m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外线工程需工询的,应在查勘意见栏内注明。 (10)在定计量方案查勘意见中说明接户线、角钢、瓷瓶、熔丝箱、熔丝规格数量等。 (11)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12)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13)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等拟订工作。 同》等拟订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36 YDJC22-2007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3)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7.3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 竣工报验 相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3 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3.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无外线工程(且非电缆进户),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3.5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有外线工程(或电缆进户),在与计划部商定送电日期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栏点击“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137 YDJC22-2007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7.4 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装接工应在客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装接 装接班/装接工 后下2个工作日内接电。 检查员应在商定的送电日期,根据用电检查组/ 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向调1个工作日 7.4 送电 低压检查员 度汇报送电。 审核 营业室/营业员 图7-4 送电作业流程图 7.4.1 电缆进户的客户,检查员根据商定的送电日期,到现场向调度汇报送电。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应向调度汇报客户户名、地址、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2)PMS信息录入的工作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38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YDJC23-2007 编号 名称 客户新装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3-2007 100kW以下低压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新报装申请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非居民客户新装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39 YDJC23-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7.1.1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大于20kW) 140 YDJC23-2007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收费 送。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5个工作日 7. 1.1 低压定计量方案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 确定计量方案。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1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大于20kW)作业流程图 7.1.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1.4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申报的用电设备数量、容量及用电性质,现场逐一核对。 7.1.1.5 用电检查员根据工询确定的供电方案,现场确定进户点位置。 7.1.1.6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置。 7.1.1.7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141 YDJC23-2007 7.1.1.8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 审核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142 YDJC23-2007 7.1.2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组长 5个工作日 7. 1.2 低压定计量方案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低压检查员 确定计量方案。 营业室/ 低压工询 低压工询 营业室/营业员 供电方案 通知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收费 送。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图7-1-2 低压定计量方案(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作业流程图 注:“ ” 不需工询路径,“ ”需工询路径。 7.1.2.1 操作同7.1.1.1―7.1.1.3 (一)不需工询 1、操作同7.1.1.4―7.1.1.7及7.1.1.8中的1、2、3、5。 2、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工作界面会弹出“是否需要工询”对话框,在“Y”或“N”中选择“N”,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二)需工询 1、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 143 YDJC23-2007 方案工作界面。 2、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工作界面会弹出“是否需要工询”对话框,在“Y”或“N”中选择“Y”,流程将被发送至低压工询岗位。 3、待营业收费后,操作同7.1.1.2―7.1.1.7及7.1.1.8中的1、2、3、5、6。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有遗漏,是否与现场情况相一致。 (2)审核客户电源信息中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3)审核客户计费信息中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客户性质相一致;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电压等级相一致,22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0;38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1。 (4)审核客户用电设备清单(特别注意大容量电动机、电焊机等特殊用电设备)。 (5)根据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计算负荷电流,正确配置计费电能表、电流互感器、总开关规格。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不小于30%;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6)安装的表计类型是否与客户执行电价相一致。 (7)客户计量信息是否与计费信息相一致;有定量定比值的计费信息下应该没有计量装置等;灯比值不得低于15%;由于上海地区目前还存在灯力电价,计费套级指的就是以前的一套表,在CIS系统中直接反映为两个套级,拆成一个灯电价,一个力电价,套级是定在电价上的,“套级”(不能为空),“上一套 144 YDJC23-2007 级”(可以为空),例如一个电源下可能有1,2,3三个套级,1的上一个套级可能就为空,而2和3的上一套级是1,“主表标志”是主表就填写“T”,否则不填写。 (8)表计综合倍率是否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相一致。 (9)当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时,如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确定接户线长度大于25m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外线工程需工询的,应在查勘意见栏内注明。 (10)在定计量方案查勘意见中说明接户线、角钢、瓷瓶、熔丝箱、熔丝规格数量等。 (11)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12)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13)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供用电合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营业室/营业员 同》等拟订 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45 YDJC23-2007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3)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7.3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 竣工报验 相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3 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3.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无外线工程(且非电缆进户),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3.5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有外线工程(或电缆进户),在与计划部商定送电日期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栏点击“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 146 YDJC23-2007 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7.4 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装接工应在客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装接 装接班/装接工 后下2个工作日内接电。 检查员应在商定的送电日期,根据用电检查组/ 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向调1个工作日 7.4 送电 低压检查员 度汇报送电。 审核 营业室/营业员 图7-4 送电作业流程图 7.4.1 电缆进户的客户,检查员根据商定的送电日期,到现场向调度汇报送电。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应向调度汇报客户户名、地址、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2)PMS信息录入的工作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2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47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减YDJC24-2007 编号 名称 容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4-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减容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减容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48 YDJC24-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49 YDJC24-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送。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4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申报的用电设备数量、容量及用电性质,现场逐一核对。 7.1.5 用电检查员根据工询确定的供电方案,现场确定进户点位置。 7.1.6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置。 7.1.7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150 YDJC24-2007 7.1.8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 审核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 如需拆除流变,分别选中需拆除的流变,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 151 YDJC24-2007 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有遗漏,是否与现场情况相一致。 (2)审核客户电源信息中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3)审核客户计费信息中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客户性质相一致;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电压等级相一致,22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0;38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1。 (4)审核客户用电设备清单(特别注意大容量电动机、电焊机等特殊用电设备)。 (5)根据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计算负荷电流,正确配置计费电能表、电流互感器、总开关规格。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6)安装的表计类型是否与客户执行电价相一致。 (7)客户计量信息是否与计费信息相一致;有定量定比值的计费信息下应该没有计量装置等;灯比值不得低于15%;由于上海地区目前还存在灯力电价,计费套级指的就是以前的一套表,在CIS系统中直接反映为两个套级,拆成一个灯电价,一个力电价,套级是定在电价上的,“套级”(不能为空),“上一套级”(可以为空),例如一个电源下可能有1,2,3三个套级,1的上一个套级可能就为空,而2和3的上一套级是1,“主表标志”是主表就填写“T”,否则 152 YDJC24-2007 不填写。 (8)表计综合倍率是否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相一致。 (9)当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时,如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确定接户线长度大于25m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外线工程需工询的,应在查勘意见栏内注明。 (10)在定计量方案查勘意见中说明接户线、角钢、瓷瓶、熔丝箱、熔丝规格数量等。 (11)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12)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13)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等拟订工作。 同》等拟订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153 YDJC24-2007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3)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7.3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 竣工报验 相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3 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3.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无外线工程(且非电缆进户),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3.5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有外线工程(或电缆进户),在与计划部商定送电日期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栏点击“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54 YDJC24-2007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7.4 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装接工应在客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装接 装接班/装接工 后下2个工作日内接电。 检查员应在商定的送电日期,根据用电检查组/ 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向调1个工作日 7.4 送电 低压检查员 度汇报送电。 审核 营业室/营业员 图7-4 送电作业流程图 7.4.1 电缆进户的客户,检查员根据商定的送电日期,到现场向调度汇报送电。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应向调度汇报客户户名、地址、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2)PMS信息录入的工作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55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分YDJC25-2007 编号 名称 户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5-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分户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分户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56 YDJC25-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57 YDJC25-2007 七、作业流程图及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送。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4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申报的用电设备数量、容量及用电性质,现场逐一核对。 7.1.5 用电检查员根据工询确定的供电方案,现场确定进户点位置。 7.1.6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置。 7.1.7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158 YDJC25-2007 7.1.8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源方案一栏中 审核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 (2)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3)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新增电能表,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如需新增流变,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5)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 159 YDJC25-2007 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6)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有遗漏,是否与现场情况相一致。 (2)审核客户电源信息中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3)审核客户计费信息中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客户性质相一致;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电压等级相一致,22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0;38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1。 (4)审核客户用电设备清单(特别注意大容量电动机、电焊机等特殊用电设备)。 (5)根据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计算负荷电流,正确配置计费电能表、电流互感器、总开关规格。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6)安装的表计类型是否与客户执行电价相一致。 (7)客户计量信息是否与计费信息相一致;有定量定比值的计费信息下应该没有计量装置等;灯比值不得低于15%;由于上海地区目前还存在灯力电价, 160 YDJC25-2007 计费套级指的就是以前的一套表,在CIS系统中直接反映为两个套级,拆成一个灯电价,一个力电价,套级是定在电价上的,“套级”(不能为空),“上一套级”(可以为空),例如一个电源下可能有1,2,3三个套级,1的上一个套级可能就为空,而2和3的上一套级是1,“主表标志”是主表就填写“T”,否则不填写。 (8)表计综合倍率是否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相一致。 (9)当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时,如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确定接户线长度大于25m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外线工程需工询的,应在查勘意见栏内注明。 (10)在定计量方案查勘意见中说明接户线、角钢、瓷瓶、熔丝箱、熔丝规格数量等。 (11)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12)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13)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客户资料指客户负荷组成、特殊用电设备清单和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等资料 (2)为避免资料遗失,资料传递过程中均应实行签收制度。 161 YDJC25-2007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等拟订工作。 同》等拟订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3)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162 YDJC25-2007 7.3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 竣工报验 相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3 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3.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无外线工程(且非电缆进户),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3.5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如有外线工程(或电缆进户),在与计划部商定送电日期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栏点击“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163 YDJC25-2007 7.4 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装接工应在客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装接 装接班/装接工 后下2个工作日内接电。 检查员应在商定的送电日期,根据用电检查组/ 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向调1个工作日 7.4 送电 低压检查员 度汇报送电。 审核 营业室/营业员 图7-4 送电作业流程图 7.4.1 电缆进户的客户,检查员根据商定的送电日期,到现场向调度汇报送电。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现场应向调度汇报客户户名、地址、电系铭牌、设备状况、容量、现场安措及是否可以送电等情况。 (2)PMS信息录入的工作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64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复YDJC26-2007 编号 名称 接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6-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复接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复接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65 YDJC26-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66 YDJC26-2007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按时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在CIS系统中完成解款操作,并发 送。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8.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定计量方案 8.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8.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装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 (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 如需流变,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击点“只数”至 167 YDJC26-2007 “3”,然后点击“保存”。 (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4)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收费岗位。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9.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68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改YDJC27-2007 编号 名称 类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7-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改类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69 YDJC27-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70 YDJC27-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7.1.1 低压定计量方案(有内部工程)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 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图7-1-1 低压定计量方案(有内部工程)流程图 7.1.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1.4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申报的用电设备数量、容量及用电性质,现场逐一核对。 7.1.1.5 用电检查员根据工询确定的供电方案,现场确定进户点位置。 7.1.1.6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 171 YDJC27-2007 置。 7.1.1.7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1.1.8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2)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4)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172 YDJC27-2007 (5)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竣工报验岗位。 7.1.2 低压定计量方案(无内部工程并且需要装接)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 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2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装接班/表计管理 装接派工 员 图7-1-2 低压定计量方案(无内部工程并且需要装接)流程图 7.1.2.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2)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 173 YDJC27-2007 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4)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7.1.3 低压定计量方案(无内部工程并且不需要装接)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 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3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帐务 帐务组/帐务员 图7-1-3 低压定计量方案(无内部工程并且需要装接)流程图 7.1.3.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3.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计费方案一栏中 174 YDJC27-2007 审核客户电价,如需修改,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如有套级在“套级”处输入相应的套级;点击“用电类别”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相应类别后,点击“电压等级”选择相应电压,再选择相应的电价简称,然后点击“保存”。 (2)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帐务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有遗漏,是否与现场情况相一致。 ( (2)审核客户电源信息中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等信息是否正确。 (3)审核客户计费信息中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客户性质相一致;客户执行电价是否与电压等级相一致,22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0;380V电价码最后一位应该是1。 (4)审核客户用电设备清单(特别注意大容量电动机、电焊机等特殊用电设备)。 (5)根据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计算负荷电流,正确配置计费电能表、电流互感器、总开关规格。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选择。 (6)安装的表计类型是否与客户执行电价相一致。 (7)客户计量信息是否与计费信息相一致;有定量定比值的计费信息下应该没有计量装置等;灯比值不得低于15%;由于上海地区目前还存在灯力电价,计费套级指的就是以前的一套表,在CIS系统中直接反映为两个套级,拆成一 175 YDJC27-2007 个灯电价,一个力电价,套级是定在电价上的,“套级”(不能为空),“上一套级”(可以为空),例如一个电源下可能有1,2,3三个套级,1的上一个套级可能就为空,而2和3的上一套级是1,“主表标志”是主表就填写“T”,否则不填写。 (8)表计综合倍率是否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相一致。 (9)当客户受电设备总容量小于等于20kW时,如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确定接户线长度大于25m或其他特殊情况,有外线工程需工询的,应在查勘意见栏内注明。 (10)在定计量方案查勘意见中说明接户线、角钢、瓷瓶、熔丝箱、熔丝规格数量等。 (11)落实远程管理终端的安装事宜。 (12)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13)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等拟订工作。 同》等拟订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176 YDJC27-2007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7.3 竣工验收 7.3.1 竣工验收(有内部工程并且需要装接)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相 竣工报验 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1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3-1 竣工验收(有内部工程并且需要装接)作业流程图 7.3.1.1 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1.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1.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1.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177 YDJC27-2007 7.3.2 竣工验收(有内部工程并且不需要装接)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相 竣工报验 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3.2 压检查员 收。 帐务组/帐务员 帐务 图7-3-2 竣工验收(有内部工程并且不需要装接)作业流程图 7.3.2.1 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3.2.2 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3.2.3 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3.2.4 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帐务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78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过YDJC28-2007 编号 名称 户、更名、改地址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8-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79 YDJC28-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80 YDJC28-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归档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审核客户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完备。 (2)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归档岗位。 181 YDJC28-2007 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等拟订工作。 同》等拟订 《供用电合 同》 参与《供用电合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1个工作日 7.2 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7-2 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7.2.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合同》。 (2)受电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客户应签定《供用电协议》。 (3)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82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销YDJC29-2007 编号 名称 户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29-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销户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83 YDJC29-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84 YDJC29-2007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 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 组长 5个工作日 8.1 低压定计量方案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低压检查员 确定计量方案 装接班/ 装接派工 表计管理员 竣工报验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低压定计量方案 8.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检查员,点击红色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8.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分别选中需拆除的电能表,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 (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 分别选中需拆除的流变,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保存”。 (3)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85 YDJC29-2007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电缆进户的客户,用电检查员应提前向调度提出停役申请。 (2)如需拆除供电电源设备(杆上变压器、低压电缆、架空线路),在点击非电能表方案右侧的“拆回”按钮的同时,点击“有外线工程”,流程将同时发送至低压工询。 (3)PMS信息录入的作业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9.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86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0kW以下低压客户移YDJC30-2007 编号 名称 表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0-2007 100kW以下低压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本公司对客户申请变更用电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营销部门用电检查组低压用电检查岗位。 2.2 适用于供电电压在380/220V、受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下客户移表业务的作业。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 187 YDJC30-2007 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受电装置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 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及装置的检验、送电、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等工 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万用表:1块 6.2 低压验电笔:1支。 6.3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4 钢丝钳:1把, 6.5 手电筒:1支, 6.6 相序笔:1支, 6.7 非金属卷尺:1把 6.8 计算器:1只 6.9 封印钳:1把, 6.10 封印:若干 188 YDJC30-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低压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 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中 用电检查组/组长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单,根据低压定计量方5个工作日 7.1 /低压检查员 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案 确定计量方案。 供电方案通知 营业室/营业员 图7-1 低压定计量方案流程图 7.1.1 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低压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7.1.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进入“受送电工程报验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受送电工程报验单”二份。再次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查勘单”二份。 7.1.3 用电检查员带好“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到现场查勘。 7.1.4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确定计量和总配电装置位置。 7.1.5 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后,分别将“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查勘单”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1.6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 189 YDJC30-2007 (1)在电能表方案一栏中 如需调换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显示选择项,在“拆表”的选择项内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输入新换表计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保存”。此时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表计和装出表计的信息。 (2)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流变 如需调换流变,点击“拆回”按钮,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流变”,点击“电流变比”选择相应的变比,再点击“只数”至“3”,然后点击“保存”。此时非电能表方案栏内会显示拆回流变和装出流变的信息。 (3)在非电能表方案一栏中的计量箱(柜) 如需新增、调换计量箱(柜),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点击“类型”选择“计量箱”或“计量柜”,再点击“型号”选择相应的型号,然后在“送货日期”处输入客户需送货的日期,点击“空气开关电流”选择开关电流,然后点击“确定”。点击“计量柜打印”会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会弹出“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处理单”,打印此单三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箱”或“计量柜”的凭证,一份交表计管理员,一份检查员留档。 (4)点击“查勘”对话框,输入查勘意见完毕后点击“确定”,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供电方案通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本公司供电设施与客户受电设备的责任分界点划分按《供电营业细则》中有关条款执行。 (2)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用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190 YDJC30-2007 7.2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程报 营业室/营业员 验单”后,按时在CIS系统中录入相 竣工报验 关信息,并发送。 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有关技用电检查组/低竣工验收 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进行工程验5个工作日 7.2 压检查员 收。 装接班/表计管 装接派工 理员 图7-2 竣工验收(有内部工程并且需要装接)作业流程图 7.2.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点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界面,点击打印“验收单”二份。 7.2.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带好验收单现场进行工程验收。 7.2.3 用电检查员在验收单上填写整改意见,经双方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7.2.4 用电检查员现场验收合格,并确定客户已签定《供用电合同》后,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验收工作界面,在“验收意见”选择“通过”,再点击“验收”,然后“保存”,并发送,流程将被发送至装接派工岗位。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工程验收标准按《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8.2 审核客户有关信息,正确确定计量及总配电装置。 8.3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 191 YDJC30-2007 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192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1-2007 新建住宅配套工程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1-2007 新建住宅配套工程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客户新报装申请用电且供电电压为380V/220V的,新建成套居民住宅小区(包括公建配套)的用电检查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范围内用电检查部门。适用于供电电压为380V/220V的新建成套居民住宅小区。 三、编制依据 3.1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3.2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低压客户电气装置规范》,DGJ08-100-2003 3.3 《PJ1型、PML1型电能计量柜、供用电柜图集》,GB/T16934-1997电能计量柜 3.4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市电网若干技术原则的规定》,2004年2月 3.6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 3.7 《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第504号 3.9 Qsd/2-22.01-2004客户服务标准 3.10 电力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的要求 193 YDJC31-2007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认真完成客户供电工程接入工作,参与客户受送电装置有关资料的审查,参与供用电合同中有关事项的确定。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 6.2 螺丝刀:十字、一字若干把 6.3 钢丝钳:1把 6.4 手电筒:1支 6.5 安全帽:1顶 6.6 封印:若干。 194 YDJC31-2007 七、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7.1 图纸审核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收取客户下列资料:单线 接收图纸 系统图、干线布置图及配电室平面营业室/营业员 受理条件 布置图,以及客户确认的供电部门 制定低压规划图。 用电检查组/低压低压用电检查员应完成审核工作并8工作日 7.1 图纸审核 用电检查员 提出书面意见。 营业员应交给客户书面审阅意见及图纸交客户 营业室/营业员 经审核的相关图纸。 图7-1 图纸审核作业流程图 营业室应将单线系统图、干线布置图及配电室平面布置图,以及供电部门做的低压规划图送低压用电检查员。 7.1.1 图纸审核的基本内容 7.1.1.1 参照低压规划图及客户申请的用电需求进行客户送审图纸的审核工作,查阅规划中给予的电源与客户实际用电需要是否相符。 7.1.1.2 审核住宅部分的干线布置、电气系统接线、PML成套柜布置、竖井、配电室的电气布置、装表位置和装表方式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7.1.1.3 审核图纸后将书面意见一次答复客户。一式两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留底。如果需要客户修改的,告知客户修改完毕后需再次送审。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审核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及时告知工询和营业部门。 (1)客户申请容量发生变更时通知工询部门。 (2)部分公建用电需配置备用电源,在低压规划中没有提及。 195 YDJC31-2007 (3)原配套设施用电发生变更,如:居委会、学校等设置发生变化,需在低压规划中相应增加或减少受电点、变更受电点位置等。 7.2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收费 受理条件 包括:电力营销管理系统“计量方 用电检查组/低压案”信息录入、低压供用电柜(PML定计量方案 5工作日 7.2 用电检查员 柜)、供用电计量箱(PJF)、供用电 计量柜(PJ柜)的申领。 内部工程施工 图7-2 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7.2.1 操作步骤 7.2.1.1 登录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批户电能表”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每户信息”、“报验单”、“查勘单”,分别打印。 7.2.1.2 与客户以及所委托的施工单位预约现场查勘时间。 7.2.1.3 “计量方案”信息录入电力营销管理系统。 7.2.1.4 低压供用电柜(PML柜)、供用电计量箱(PJF)、供用电计量柜(PJ柜)的申领。 7.2.2 现场查勘 7.2.2.1 现场查勘的基本内容 (1)会同客户一起进行现场查勘工作:确认电缆沟位置、尺寸、走向;确认竖井的位置、尺寸、装表位置及母线槽、桥架的安装位置。对低压供用电柜的配电室的位置、尺寸、通风、防潮、消防等各方面的要求,参照《上海地区低压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 196 YDJC31-2007 (2)按照计费电能表箱、计量柜、住户配电箱、低压供用电柜(PML柜)、NDR型进户熔丝箱、电缆终端箱的安装要求,根据《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的规定,向客户所委托的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3)根据“查勘单”与“每户信息”,核对设备厂提供的低压供用电柜(PML柜)一次接线图与住宅和公建的用电类别、数量及容量,如发现与现场不符,通知客户对图纸作相应修改,到营业网点更改申请。 (4)现场查勘结束,将“报验单”交客户,并告知其配电工程竣工后盖章交到营业网点报验。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对一些预埋部分的要求需充分了解土建施工进度,提前做好现场查勘工作,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减少各类损失。 7.2.3 电力营销管理系统“计量方案”信息录入 7.2.3.1 “计量方案”信息录入的操作步骤。 (1)登录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批户电能表”界面开始进行“定计量方案”作业。 (2)在“批户每户信息”栏中,点击选择需“定计量方案”的单位及室号。 (3)在“电能表信息栏”分别点击“电流”、“表计类型”、“相线”下拉框,点击选择相匹配信息。 (4)对每个单元逐一做好“定计量方案”的工作。 (5)确定无误后,点击“保存”,发送至下一部门。 7.2.4 低压供用电柜(PML柜)、电能计量箱(PJF)、电能计量柜(PJ柜)的申领。 7.2.4.1 申领的基本内容 (1)根据低压供用电柜(PML柜)电气系统图,开出PML柜申领单,将申领单及(PML柜)电气系统图交表管所,其中,低压供用电柜(PML柜)电气系统图自备一份留底,待验收时用。 (2)部分公建、商铺、学校、居委会等配套设施用电采用非低压供电柜(PML柜)计量方式的,可根据容量开出电能计量箱(PJF)、电能计量柜(PJ柜)申 197 YDJC31-2007 领单交表管所。 7.3 竣工验收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室/营业员 竣工报验 图纸报审 受理条件 用电检查组/低压竣工验收 5工作日 7.3 用电检查员 图纸审核 装接班/装接班班装接派工 长 图7-3 竣工验收作业流程图 7.3.1 操作步骤。 7.3.1.1 登录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界面开始进行“验收”作业。 7.3.1.2 点击“每户清单”、“验收单”、“缺陷单”分别打印。 7.3.1.3 与客户及所委托的施工单位,预约现场验收时间,根据“每户清单”及“报验单”内容逐一进行现场验收作业。 7.3.1.4 验收信息录入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 7.3.2 现场检验。 7.3.2.1 现成检验标准参照《上海地区低压客户电气装置规程》。 7.3.2.2 现场检验的基本内容。 (1)对住宅小区的各低压配电室、竖井、电缆手井,在通风、防潮、消防等各方面进行检验。 (2)对客户负责安装的计费电能表箱、低压供用电柜(PML柜)、电能计量箱(PJF箱)、电能计量柜(PJ柜)的检验。 A.计费电能表箱、过路盒、总熔丝箱安装是否规范,表箱上必须表明室号并检查排列顺序是否规范,并与实际室号一一对应。 198 YDJC31-2007 B.低压供用电柜(PML柜)的布置对应定计量方案时留底的电气系统图是否相符。 (3)封闭式母线槽、预分支电缆、桥架等进行检验,检验标准参照《上海地区低压客户电气装置规程》。 A.垂直干线线径是否根据原设计正确布置,三相是否达到平衡,三相五线是否放至顶层。 B.高层住宅每层面的预分支电缆分支线及封闭式母线槽插接箱或分线箱的引出线端应为三相四线(或带保护地线)。 4)接地装置的检验。 ( (5)其他公建、配套设施的验收参照100kW以下、100kW及以上作业指导书。 (6)检验不合格的,在“缺陷单”逐一写明“缺陷内容”、“整改意见”(一式两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留底),待客户整改完毕再次报装。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注意: 现场检验时为确保装表作业的顺利进行,应注意各单元的门牌号是否已有明显标识。 7.3.3 电力营销管理系统验收信息录入。 7.3.3.1 验收合格的,回单位后登录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界面,点击“验收”键,在“验收信息栏”中,在“验收日期”下拉框中点击选择验收日期,在“验收意见”下拉框中点击选择“通过”,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发送至下一部门。 7.3.3.2 验收不合格的,登录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界面,点击“验收”键,在“验收信息栏”中,在“验收日期”下拉框中点击选择验收日期,在“验收意见”下拉框中点击选择“未通过”,在“缺陷内容”、“整改意见”及“备注”栏中输入相应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发送至下一部门。 199 YDJC31-2007 7.4汇报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外线施工 装装接班/装表员 表 用电检查组/低压营业员应交给低压用电检查员的资计划送电当7.4 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料:外线设计书适当有所描述。 天汇报 接电 调度/送电员 图7-4 汇报送电作业流程图 根据送电计划,送电当天用电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汇报送电工作。 7.4.1 汇报送电。 7.4.1.1 检查各电压计量表计是否已安装到位。 7.4.1.2 根据营业提供的外线施工图纸核对每路电缆铭牌。 7.4.1.3 检查各低压配电室门窗是否已锁好,提醒客户派专人管理,禁止闲人进入。 7.4.1.4 检查临时施工电源是否已拆除。 7.4.1.5 确认无误后汇报调度安排送电。 八、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8.1 负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营业场所服务规范的要求。 8.2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200 YDJC31-2007 9.3 规范、合理、及时地完成审图、验收作业,开出的“客户工程审图修改通知书”、“客户工程土建验收缺陷单”、“电气验收缺陷单”要求书写规范,条目清楚,正确率为100,。 9.4 开出的电能计量箱(PJF箱)、电能计量柜(PJ柜)、低压供用电柜(PML柜)申领单,要求书写规范,正确率为100,。 9.5 了解《接电期限合同》的签署情况及接电期限,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在接电期限内接电。 20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YDJC32-2007 编号 名称 量异常记录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2-2007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用电检查人员在处理电业“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范围内单位市场营销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在处理电业“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的业务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10 国家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四、作业员资格 4.1 用电检查员: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203 YDJC32-2007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在本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员身份,需要完成“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的处理工作。 5.2 用电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并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用电检查证》,遵守客户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工器具配备 6.1 低压验电笔:1支,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低压电笔须于每日出勤前在证明有电的插座上试验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确保安全。使用时防止短路。 6.2 螺丝刀: 十字、一字若干把,有绝缘柄,有塑料套管,露出部分为6-8mm。使用时防止短路。 6.3 钢丝钳:1把,有绝缘柄。使用时防止短路。 6.4 手电筒:1支,筒体为塑壳。使用时防止误碰带电部位。 6.5 安全帽:1顶,应在有效使用期内并试验合格,进入配电间必须佩带。 6.6 封印:若干。 6.7 钳形万用表、相序表 204 YDJC32-2007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开始 用电检查组/ 用电检查员及时在CIS系统中5个工作日 8.1 工作单生成 用电检查员 录入相关信息,并发送。 用电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 用电检查组/ 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打印查勘 8.2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单,报装单按时到现场做好查勘 工作。 用电检查组/ 用电检查员应按时在CIS系统信息录入 8.3 用电检查员 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发送。 营业员在通知客户电能计量装 供电方营业室/营业员 置赔款内容后,按时在CIS系统 案通知 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发送。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电能计量 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装置赔款”后,按时在CIS系统 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发送。 营业员应在接到客户《受送电工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程报装单》后,按时在CIS系统 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发送。 用电检查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用电检查组/ 竣工验收 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到现场 8.4 用电检查员 进行工程检验。 装接派工 图7-1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处理作业流程图 “信息录入”根据现场查勘情况的不同可在CIS系统中做好相应的信息录入并发送至下一部门。一般有三种情况:1(需对客户收取赔偿金额;2(需要通过实施内部工程才能确保正常供电或准确计量;3(直接可发送至装接班进行下一部操作。 205 YDJC32-2007 八、作业程序 8.1 工作单生成 8.1.1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 工作单生成的部门。 (1)用电检查员在下厂检查时或接到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反映的“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情况,以及客户来电,95598咨询单,客户反映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情况,可从CIS系统中生成工作单。 (2)另外装接班、营业室,抄算组在进行各自作业时发现或得到“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情况,可从CIS系统中生成工作单。 8.1.1.2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 工作单在CIS系统中的生成方法。 (1)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日常工作管理”,选择“计量异常受理”,弹出“计量异常受理”界面。 (2)在“计量异常受理”界面中输入需处理的客户的“户号”,按“回车”键,生成工作单。 (3)核对“户名”、表计“出厂号”并点击此条信息,此条信息将显示为蓝底白字。 (4)在“联系信息栏”中输入、更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 (5)在备注栏中输入故障性质,现场表计抄见读数、查勘日期。若是“电能表强制检定站”反映的情况,需将反映情况逐一输入。 (6)对录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按“发送”键发送至下一部门。 8.2 现场查勘 8.2.1 “计量异常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 的现场查勘的工作。 8.2.1.1 现场查勘前的准备工作 (1)用电组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 206 YDJC32-2007 工工作。 (2)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工作界面,点击“打印工作单”,选择“同时打印两单”及“打印查勘单”,做好现场查勘的准备工作(需准备一份报装单、二份查勘单)。 (3)了解客户近期的用电情况,作好记录,根据已知信息对计量装置故障、计量异常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在查勘单中作好记录。 (4)根据“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工作单中提供的相关信息,准备好现场查勘的各类工器具及单据。 (5)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查勘单上的相关客户信息,与客户取得联系确认现场查勘时间。 8.2.1.2 “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的现场查勘步骤。 (1)用电检查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根据查勘单上“用电地址”和“户名”,并对表计“出厂号”等参数,确定无误。 (2)分析故障原因,有些故障可使用专用工具完成故障分析工作。 (3)将电能计量表计显示读数、失压计时器显示读数记录在“查勘单”上,部分情况(如:表计失窃、表计烧坏、表计损坏等无法读取读数)可不用抄录,但必须在查勘单上写明原因。 (4)如果因客户原因造成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类电业表计、互感器、计量柜、双向负荷终端箱等)损坏、遗失,用电检查人员应在工作现场开出“电能计量装置赔款通知单”,并在单据中写明赔款内容及金额,告知客户到供电营业网点理赔款手续。 (5)遇到电能计量装置、进户装置损坏,需要通过实施内部工程才能确保正常供电或准确计量时,用电检查员应将准备好的“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交于客户,并在备注部分写明施工要点,告知客户待内部工程结束后将“报装单”送至供电营业网点办理报装手续。 (6)现场查勘结束,用电检查员在查勘单上填写查勘意见,若涉及赔偿事宜及需要退补电量的情况需经双方签字确认,一份交客户、一份留档。 8.3 查勘信息录入 207 YDJC32-2007 8.3.1 用电检查员现场查勘完毕后,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需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定计量方案”界面,根据现场查勘的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分别录入。 8.3.1.1单击“查勘”键打开“查勘”界面,将现场查勘时记录的查勘信息逐一输入。 8.3.1.2 在“电能表方案栏”录入相关信息: 1)根据各类需要通过单击“提取”、“新增”、“拆表”、“删除”键进行作( 业。 (2)故障性质的选择:选择所需作业的信息栏,在“故障性质”栏中右击弹出“选择故障类型—电能表方案”及“删除故障性质”栏,单击“选择故障性质”,弹出“选择故障性质界面”,其中包含14种故障性质及一条“其他”选择栏,根据实际故障性质选择后单击“确定”后回到“定计量方案”界面。 8.3.1.3 遇到“非电能表”装置损坏(如:量电流变、压变、计量箱、计量柜、失压计时仪等),单击“非电能表方案栏”—“新增”键,弹出“非电能表维护”界面,点击“类型”、“电压变比”、“型号”、“电流变比”、“空气开关电流”下拉框,选择所需内容,“只数”可通过双击相应数值选择,根据需要可在“送货地址”、“备注”栏中输入相关信息。 8.3.1.4 对于客户原因造成的电业计量装置的损坏,需对客户收取赔偿金额的,点击“收取赔表费”旁的“选择框”。 8.3.1.5 电能计量装置、进户装置损坏,需要通过实施内部工程才能确保正常供电或准确计量,可点击“有内部工程”旁的“选择框”。 8.3.1.6 遇到计量柜及计量箱损坏或被窃需再次申领的,可单击“计量柜打印”弹出“保存”框,单击确认,弹出计量柜申领单,即可打印。 8.3.2信息录入完毕,确认无误后依次点击“保存”键、“发送”键,发送至下一部门。 8.4 竣工验收 8.4.1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进入“竣工检验”工作界面。分别点击“检验单”与“缺陷单”键,各打印一份,根据检验单的要求到现场检验。 208 YDJC32-2007 8.4.2 用电检查员根据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现场进行内部工程检验,检验流程及注意事项可参照相关作业指导书。 8.4.3 如检验不合格,用电检查员应在“检验单”与“缺陷单”中分别写明“缺陷内容”及“检验意见”,经与客户双方签字确认,“缺陷单”交客户,“检验单”留档,并告知客户整改完毕后再次报装。 8.4.4 用电检查员现场检验合格,在CIS系统中再次进入“竣工检验”界面,点击“检验”,在“检验日期”旁的下拉框中选择检验日期,在“检验意见”旁的下拉框中选择“通过”,依次点击“保存”键、“发送”键,发送至下一部门。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申请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209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3-2007 退补电量电费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3-2007 退补电量电费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为确保电力公司对用电检查人员在处理电业“退补电量电费”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范围内单位市场营销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在处理电业“退补电量电费”的业务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国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国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第8号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2005年4月版)《供电营业细则》,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7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DGJ08-100-2003)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10 国家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四、作业员资格 4.1 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五、人员组织及职责 5.1 用电检查员:在本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员身份,需要完成“退补电量电费” 210 YDJC33-2007 的处理工作。 六、工器具配备 6.1 计算器:1台 七、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开始 用电检查组/ 用电检查员及时在CIS系统中 5个工作日 8.1 工作单生成 用电检查员 录入相关信息,生成工作单。 用电组长、检查员应按时在CIS 用电检查组/ 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按时录 8.2 工作单处理 用电检查员 入电量电费补收信息,发送至 下一部门。 图7-1 工作单生成作业流程图 八、作业程序 8.1 “退补电量电费”工作单生成 8.1.1 “退补电量电费” 工作单根据不同情况一般可以从以下部门生成 (1)装接班在完成“计量装置故障失窃,计量异常记录”作业后,发现此工作内容具备退补电量电费条件的,可以从CIS系统中生成工作单。 (2)用电检查员在接到“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反映计量异常记录情况,检定站人员已将错接线情况纠正并恢复正确计量,但需退补电量电费的,可以从CIS系统中生成工作单。 (3)用电检查员在接到营业员送达的居民或企业“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结果建议需退补电费的,可从CIS系统中生成工作单。 8.1.2 “退补电量电费”工作单的生成方法 211 YDJC33-2007 (1)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电量电费计算”,选择“退补电量电费生成”,弹出“退补电费生成”界面。 (2)在“退补电费生成”界面中输入需处理的客户的户号,按“回车”键,生成工作单。 (3)核对录入信息,确认无误,“退补电量电费”工作完成生成作业。 8.2 “退补电量电费”工作单的处理 8.2.1 用电组长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日常工作管理”菜单,选择“派工”按钮,进入派工工作界面,在工作任务一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用电检查员,点击红色向右派单“箭头”,完成派工工作。 8.2.2 用电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客户名(代码)与密码(口令),进入工作界面点击“当前工作单”查找,选择要处理的工作单,点击后进入“退补电费生成”界面,开始工作单处理作业。 (1)在“计量装置”栏中,核对电表号,“双击”后使该条信息显示为红色。 (2)在“退补类型”中选择所需的补收方式(补收方式包括:“撤回抄见数”、“单独计算”、“参与计算”)。 (3)在“备注”栏中输入补收的方法(公式)及补收的电量、电费数值。 (4)在“退补电量电费”栏中输入补收的电量及电费的数值。 (5)作业信息录入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 “发送”键,发送至下一部门。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电量查询”,在“退补电费生成”界面的“电量查询”键,具备查询近期该户电量的功能,单击此键即可完成查询。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212 YDJC33-2007 10.2 在电力营销系统中正确选择流程,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准确及时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申请事由。选择流程及信息录入正确率为100%。 213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4-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新装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4-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新装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新装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10千伏新装用电业务的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14 YDJC34-2007 四、术语 4.1 供电方案:供电企业对一个客户的供电容量、供电方式、有关供电技术参数、量电电压、用电负荷功率因数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对客户受电装置运行方式需要作出的规定、用电负荷对公用电网污染的限值等供电条件所作出规范的总称。 4.2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3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4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6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新装用电工程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业扩新装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资料审查、工程验收、送电汇报等相关工作,承担审查、验收、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215 YDJC34-2007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216 YDJC34-2007 八、作业流程图及作业程序 8.1 审核图纸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按接电期限营业员收齐客户提供的受电工程接受图纸 营业室/营业员 合同规定时 图纸资料,交于用电检查组组长。 限 组长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完成用电检查组/ 派工,将该作业指派给能胜任的用8.1 组长 审图派工 电检查员。 按接电期限检查员: 合同规定时1.核对营销信息系统中的客户信 限,控制在息及供电方案。 15个工作日2.根据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的有用电检查组/ 关标准、规范,对客户受电工程图内 用电检查员 纸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图纸 3.一次性书面提出审核意见经相 关部门盖章后连同一份图纸返还 客户,图纸如需修改,应再次审核。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 用电检查组/ 和报验单。 2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3.根 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定定计量方案 计量方案。 图8-1 客户设计资料审核作业流程图 8.1.1 用电检查组组长接受营业员提交的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指派能胜任的用电检查员完成该作业。 8.1.1.1 登录“上海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双击需派发的工作单,弹出“审图派工”窗口。在工作任务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高压检查员,点击 “发送”按钮,完成派工工作。 8.1.2 用电检查员接受客户受电工程的相关图纸和文档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 8.1.3 客户应提供的变配电所相关图纸、资料(一式两份)应包括: 217 YDJC34-2007 8.1.3.1 电气设计说明书。 8.1.3.2 系统一次接线图。 8.1.3.3 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和土建设计图纸。 8.1.3.4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图,包括原理图、展开图、安装图及计量装置图等。 8.1.3.5 变配电所照明布置图。 8.1.3.6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图。 8.1.3.7 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8.1.3.8 特殊用电设备情况说明及影响电能质量(如有产生谐波、电压波动、负序等)的用电设备清单,并与之相关的测试报告或计算报告。 8.1.3.9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及容量。 8.1.3.10 自备电源接入方案及保护方式等图纸。 8.1.3.11 通风、排水系统图纸。 8.1.3.12 自动化、通信装置设计方案。 8.1.3.13 符合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安装要求的,由客户填写并盖章的《客户资料调查表》一份。 8.1.4 用电检查员仔细查看工询答复单内容,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核对客户信息及供电方案,重点核对申请容量、接线方式、计量方式、系统短路容量、开关遮断容量以及批复的公共连接点各项限值等。 8.1.5 用电检查员依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及出具的供电方案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变配电所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审阅,对10千伏双电源客户图纸资料审阅后还须经营销分管领导审批。 8.1.6 审阅图纸、资料的主要内容: 8.1.6.1 图纸资料应完整齐全。 8.1.6.2 图纸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 8.1.6.3 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应符合供电方案批复的要求,对多电源的客户采用了防止误并列、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包括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电气装置符合“五防闭锁”要求。 8.1.6.4 变配电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其平面和立面应满足电 218 YDJC34-2007 气安装的需求,应满足运行、操作、检修工作需要和值班人员生活的需求。 8.1.6.5 高、低压设备布置的电气间距,对地间距应符合规程要求。 8.1.6.6 计量装置、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等应符合规程要求。 8.1.6.7 按功率因素的标准,审阅无功电力的补偿配置。 8.1.6.8 如有影响电能质量(如谐波、电压波动、负序等)用电设备的,需在设计中考虑电能监测装置。依据测试报告或计算报告,对已超过“国标”限值或公共连接点分配指标限值的,应加装消谐装置(或补偿装置),并同步投运,对可能超标的需预留补偿设备安装空间。 8.1.6.9 对符合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应根据《客户资料调查表》审阅开关型号、所接负荷是否满足各轮次跳闸要求。 8.1.7 审阅完毕,将审阅意见录入营销信息系统,并完成流程操作。 8.1.7.1 检查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双击当前工作单,弹出“大客户新装增容—审查图纸”窗口。在“审阅意见”栏录入审阅意见,在“结论”栏中点选本次审阅通过情况,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客户受电装置图纸审阅意见反馈单》,再点击“发送”按钮发送至下一流程。 8.1.7.2 如本次图纸资料符合有关规定与标准可实施,则流程将至“定计量方案”状态,其中对10千伏双电源客户,先至“审核图纸”状态,待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至“定计量方案”状态。如图纸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与标准,需客户按照审阅意见修改图纸并再次送审或图纸不齐需补齐后重新送审的,则流程重新至“接受图纸”状态,由用电检查员接受客户再次送交的图纸资料并进行审阅。对图纸不齐的,用电检查员需在“尚缺图纸”栏写明所缺图纸的名称,以便在打印出的《客户受电装置图纸审阅意见反馈单》中列出。 8.1.8 将打印出的《客户受电装置图纸审阅意见反馈单》经盖章后连同审阅后的一份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返还客户,另一份存放用电检查部门作为客户档案,对经修改的图纸在审阅通过后进行更替。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合理选择计量柜安装地点,按照《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 219 YDJC34-2007 中“电能计量装置”规定正确选择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类型、截面和长度等。 (2)若客户受电设备必须选用非供电部门提供的特殊量电电流、电压互感器时,审阅意见中应明确提出对量电设备的精度、容量、变比等规格要求以及一定数量的备品,并告知客户在安装前须向电能表强制鉴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经校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于GIS量电设备,审图意见中应明确计量回路连接方式以及端子排的加封方案,并应考虑现场校验方案。在安装阶段应关注工程节点与校验配合问题,并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试验插头与工具等。 (4)客户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接入开关应满足分励脱扣或失压脱扣的要求。使用专网的要预留天线、天馈线、跳闸线的安装位置和走线通道,使用公网的则要求做到终端安装处公网信号覆盖。 (5)对进口或新型设备,客户应提供所需的中文说明、使用方法及操作手册。 (6)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审核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阅意见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如客户有异议,双方应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后确定最终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 220 YDJC34-2007 8.2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 1.核对营销信息系统中的客户信息及 供电方案。 按接电期 2.根据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限合同规用电检查组/ 审核图纸 准、规范,对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定时限,控8.1 用电检查员 进行审核。 制在15个 3.一次性书面提出审核意见经相关部工作日内 门盖章后连同一份图纸返还客户,图 纸如需修改,应再次审核。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和报 用电检查组/ 验单。 定计量方案 2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定 计量方案。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 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对客户 用电检查组/ 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保护定值的10个工作铭牌及保护 用电检查员 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合曲线。按调日 定值确定 度操作规程规定指导客户对主要电气 设备进行命名。 图8-2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2 低压定计量方案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2.2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2.2.1 核定电源方案中的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力率标准、电系铭牌等信息。 8.2.2.2 核定计费方案,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对用电类别、电价等进行修改,确认后关闭;对工业、商业等分时客户,双击“执行电价方式”栏,确保该栏为“T”;需采用定量定比方式计量的客户,在套级为“1”的计费方案上增加一个套级为“2”的计费方案,并输入核定的定量定比值,按“保存”按钮保存。 8.2.2.3 在“电能表方案”栏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窗口,选择需装出电能表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按“保 221 YDJC34-2007 存”按钮保存。 8.2.2.4 在“非电能表方案”栏中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为电能表依次选择相应的计量柜、计量流压变、失压计时仪、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等信息,并双击“只数”栏修改数量,按“确定”按钮退出。 8.2.2.5 对于多路电源的客户,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方案配置计量设备。 8.2.2.6 点击“计量柜打印”按钮,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出现《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申领单》打印界面,打印此单二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检查员留档。再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出现《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打印界面,打印此单一份。 8.2.2.7 确认上述几步操作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3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终端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2.3.1 双击该工作单, 进入“双向终端制定方案”窗口。 8.2.3.2 选择需安装终端的电源编号,如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在“地址码”栏填入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申请确认的地址码,其他客户则选择安装远程管理终端。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4 将《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申领单》、《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验单》各一份交与客户。通知客户在设备安装前,凭计量柜申领单领取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和计量柜,在受电工程完工后将盖章的报装单及其它竣工资料交营业员进行竣工报验。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中对?至?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定,正确配置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 (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若电流互感器不能满足动热稳定要求时,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 (3)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基本电流宜不大于电流互感器额定二 222 YDJC34-2007 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4)10千伏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高压供用电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营业室/营业员 合同》等拟订 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高压供用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8.3 电合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8.3.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高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8.3.2 正确填写《高压供用电合同》,内容包括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联锁方式、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等,合同一式二份。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高压正式用电应签定《高压供用电合同》,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2)有外线工程的项目,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时应签定《高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用电检查员应参与拟订,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各相关时间节点。 8.4 继电保护定值确定和设备铭牌命名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223 YDJC34-2007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和 用电检查组/ 报验单。 2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 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 保护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 用电检查组/ 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下级保铭牌及保护 10个工作日 8.4 用电检查员 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定值确定 合曲线。按调度操作规程规定指导 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命名。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5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图8-4 继电保护定值确定和设备铭牌命名作业流程图 8.4.1 用电检查员根据外线工程设计书中确定的客户受电电源名称,按《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中电系设备铭牌管理制度指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双重命名,并要求客户在竣工检验前做好一次接线模拟屏并选择合适位置上墙、做好正式铭牌标示于对应电气设备上。 8.4.2 用电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的整定值向区调继电保护专职提出申请。申请单中应填写线路名称、整定书需求日期、本工程性质、保护类型、继电器型号、变压器参数、线路参数、电流和电压互感器变比,并提交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原理图、电系图,及调度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8.4.3 将调度出具的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的整定书交与客户,要求其进行整定并提供下级保护的整定书,用电检查员对上下级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合曲线。 8.5中间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224 YDJC34-2007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 保护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 铭牌及保护定用电检查组/ 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10个工作日 8.4 值确定 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用电检查员 配合曲线。按调度操作规程规定指 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命名。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 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5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竣工报验流程操作。 图8-5中间检验作业流程图 8.5.1 在客户变配电所竣工报验之前,用电检查员应会同客户按工程进度节点对工程进行中途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整改。 8.5.2 中间检验主要内容为: 8.5.2.1 检查工程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材料、工艺符合设计、施工规范。 8.5.2.2 检查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主设备的规格及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件、安全认证证书等应齐全,并核对主设备参数是否与图纸设计资料一致。 8.5.2.3 检查所有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8.5.2.4 检查隐蔽工程,如预埋管、预埋件、接地装置的埋设等。 8.5.2.5 检查设备安装基础、变配电所照明、排水、通风、接地的布置情况。 8.5.2.6 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计量装置二次电缆的走向、通道。 8.5.3 对于需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待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完工后,用电检查员应及时启动场强测试。 8.5.3.1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终端设备新装申请(同步安装)”,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发送。 8.5.3.2主动联系负控中心及场测单位进行场强测试,并落实好终端装置的通知送货、终端接收、安装及调试工作。 8.6竣工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225 YDJC34-2007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竣工报验流 程操作。 检查员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竣工检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验,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同规定时限,竣工检验 8.6 用电检查员 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限期控制在5工作 整改,并再次复验。 日内 客户按照检查员开具的整改通知 按接电期限合施工整改 客户、施工队 单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通知检同规定时限 查员复验。 按接电期限合 检查员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用电检查组/ 同规定时限, 工程复验 用电检查员 控制在2工作题逐一进行检验,确认检验合格。 日内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 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 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图8-6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8.6.1 用电检查员在接收由营业转来的客户变配电所受电工程相关竣工资料后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竣工检验,竣工资料包括: 8.6.1.1 竣工图纸及说明。 8.6.1.2 电气试验及继保整定的调试记录。 8.6.1.3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8.6.1.4 隐蔽工程的施工资料。 8.6.1.5 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8.6.1.6 值班人员名单。 8.6.1.7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等。 8.6.1.8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安装调试记录竣工单。 8.6.2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接收营业发送来的竣工验收信息,打印验收单和缺陷单。 8.6.2.1 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取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6.2.2 单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窗口,打印验收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226 YDJC34-2007 8.6.2.3 单击“缺陷单”按钮,进入缺陷单预览窗口,打印缺陷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6.3 用电检查人员会同电气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员、客户等进行竣工检验。 8.6.4 竣工检验的主要内容: 8.6.4.1 变配电所工程应按设计和变更设计全部竣工,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 8.6.4.2 变配电所采用设备和电器元件应符合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8.6.4.3 防止各种误操作的联锁装置,双电源之间的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 8.6.4.4 变配电所受电设备应具备安装计量装置的条件。 8.6.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跳闸回路应按设计要求接入,接入负荷同《客户资料调查表》中填写内容,比例满足要求。 8.6.4.6 值班人数适当,值班人员应取得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检查变配电所值班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情况。 8.6.4.7 电气设备的操作、运行、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应健全。 8.6.4.8 一次接线模拟图、安全工器具、仪表配备、消防器材应合格齐全。 8.6.4.9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继电保护检验应合格,报告齐全、正确。 8.6.4.10 电气设备已命名,现场铭牌已贴好并齐全正确。 8.6.5 根据检验结果填写验收单,若检验不合格,则填写缺陷单并交与客户,告知其整改完毕凭此单到营业员处重新报验。 8.6.6 竣工检验信息输入。 8.6.6.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选择工作单双击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6.6.2 点击“验收”按钮,核对客户电工名称和电工证号。 8.6.6.3 若检验不合格,选择验收意见“未通过”,在“缺陷内容”和“整改意见”栏内填写相关内容后按“保存”按钮,退出“竣工验收”窗口后把工作单退回营业室,待客户整改完毕后重新报验。 8.6.6.4 若检验合格,选择验收意见“通过”。 8.6.6.5 点击“变压器”按钮,进入“变压器信息”窗口,点击“新装”按钮,在跳出的“新装变压器”窗口内输入变压器参数,按“确认”退出。对每一路电源方案下的所有变压器都处理完毕后按“退出”回到“竣工验收”窗口。 8.6.6.6 选中“需调度送电”,并选择送电日期和输入线路杆号、电系编号。 227 YDJC34-2007 8.6.6.7 核对无误,点击“保存”,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部门。 8.6.6.8 用电检查人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查找该客户名称,点击“直接处理”,依照负控安装负责人提供的该客户竣工报告进行填报竣工,按照“安装报竣工要求”和“一次接线简图”的要求填写竣工资料。填写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发送至上海市负荷控制管理中心,申请现场开通。 8.6.7 竣工检验合格后,用电检查员负责协调装接员在规定时限内至客户处进行计量表计的安装工作。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若客户现场申请有临时用电的,应督促客户在竣工报验的同时办理临时用电“销户”申请手续。 (2)客户受电装置经检验合格后,用电检查员应关注客户是否已签订供用电合同和电费协议,视调度要求应签订调度协议且作为供用电合同的补充条款。 (3)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限期整改,在复验时主要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题逐一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并接电。 228 YDJC34-2007 8.7 检查汇报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 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计划员根据接电期限合同规定时按接电期限合 工程部/计划员 限及客户内部工程进度制订外线送电计划 同规定时限 工程施工日期和送电日期。 检查员应会同客户工程负责人、施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工队施工负责人、相关设备厂技术同规定时限, 8.7 检查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人员对设备作送电前检查,无误后控制在3工作 向当值调度汇报送电。 日内 检查员将客户受电工程相关图纸用电检查组/ 资料等整理形成专档保管,并移交10个工作日 8.8 客户资料归档移交 用电检查员 给运行检查员。 图8-7 检查汇报送电作业流程图 8.7.1 按照送电计划,用电检查员在送电当日至客户现场,检查和确定客户变配电所是否已具备送电条件。 8.7.2 10千伏客户变配电所投运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7.2.1 设备(包括通信、自动化设备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8.7.2.2 运行人员具备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配备适当。 8.7.2.3 现场图纸、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事故预想等齐全。 8.7.2.4 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已配置齐全。 8.7.2.5 已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包括电费协议、调度协议)。 8.7.2.6 已安装计量装置及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或远程管理终端装置。 8.7.2.7 设备名称均已正确命名、铭牌齐全。 8.7.3 汇报送电前,用电检查员应对客户变配电所内全部电气设备再作一次外观和状态检查,通知客户拆除一切临时电源,均无误后向区调值班调度员汇报送电。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客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装置检验合格、设备位置状态具备送电条件等。并核对调度出具的整定书与保护投跳设置情况无误。 8.7.4 受电后,由客户电工按操作顺序对变配电所内高压设备进行通电操作。用电检查员应观察计费电能表、失压计时仪有否异常,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 229 YDJC34-2007 置或远程管理终端的运行状况、其他相关仪表的指示状况是否正常。 8.7.5 具有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应逐档进行切换试验,试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7.6 对多路电源客户应在两路电源的联络处指导客户进行核相,并将核相的结果向调度汇报。核相应采用一次核相,在确保压变一、二次相位正确前提下也可采用二次核相。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接电后,用电检查员应向客户介绍电费组成结构和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对两部制计费方式客户应告之客户接电后首三个月的基本电费的计算办法,并提醒客户经三个月试用后需变更契约限额的,应在第三个月的2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8.8 客户资料归档和移交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应会同客户工程负责人、施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工队施工负责人、相关设备厂技术同规定时限,8.7 检查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人员对设备作送电前检查,无误后控制在3工作 向当值调度汇报送电。 日内 检查员将客户受电工程相关图纸 用电检查组/ 客户资料归档移交 10个工作日 8.8 资料等整理形成专档保管,并移交用电检查员 给运行检查员。 图8-8客户资料归档和移交作业流程图 高压用电检查员按规范整理好新8.8.1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 客户的资料,建立客户资料随手档。在“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高压检查日常工作管理平台”中核对客户信息并加以维护,使信息完整正确。在“上海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生产管理系统”(PMS)中完成对该客户台帐、图形资料录入和电系名称、电系编号的核对工作。 8.8.2 在送电后30个工作日内,协同运行检查员至客户变配电所,对设备运行状况、参数等与设计资料核对,并正式完成资料移交。运行检查员接受资料后,在“高压客户一览表”中加入该客户信息,将随手档资料与“营销管理信息系 230 YDJC34-2007 统”中客户档案核对,列入下厂计划,正式履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运行检查员应关注该客户首月电费帐单的如期正确出帐。 8.8.3 运行检查员如发现客户资料不齐、图纸资料与现场设备不符、设备装置存在严重隐患的,可拒绝接受,待符合接收条件后再予以接收,在此期间,相关运行维护责任由业扩检查员承担。 8.8.4 客户资料随手档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8.8.4.1 高压客户信息概况表。 8.8.4.2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单线图。 8.8.4.3 高压客户定期下厂记录单。 8.8.4.4 继电保护二次原理展开图。 8.8.4.5 继电保护整定书及定值曲线图。 8.8.4.6 客户缺陷整改通知单。 8.8.4.7 电气试验、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8.8.4.8 新装客户工程询问单。 8.8.4.9 客户用电设备统计表。 8.8.4.10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装置竣工安装资料。 8.8.4.11 客户自备发电机资料、接线图。 8.8.4.12 供用电合同、电费协议、调度协议、发电机并网协议。 8.8.4.13 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 8.8.4.14 供用双方来往的信函和会议纪要等。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审核客户相关用电资料,正确配置计量及计费信息。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3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5-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5-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增容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新供电电压为10千伏增容用电业务的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33 YDJC35-2007 四、术语 4.1 供电方案:供电企业对一个客户的供电容量、供电方式、有关供电技术参数、量电电压、用电负荷功率因数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对客户受电装置运行方式需要作出的规定、用电负荷对公用电网污染的限值等供电条件所作出规范的总称。 4.2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3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4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6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增容用电工程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增容工作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资料审查、工程验收、送电汇报等相关工作,承担审查、验收、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234 YDJC35-2007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235 YDJC35-2007 八、作业流程图及作业程序 8.1 客户设计资料审核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收齐客户提供的受电工按接电期 接受图纸 营业室/营业员 程图纸资料,交于用电检查组限合同规 组长。 定时限 按接电期 组长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完限合同规用电检查组/ 成派工,将该作业指派给能胜定时限,控8.1 审图派工 组长 任的用电检查员。 制在15个 工作日内 检查员: 1.核对营销信息系统中的客户 信息及供电方案。 2.根据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 用电检查组/ 的有关标准、规范,对客户受审核资料 用电检查员 电工程图纸资料进行审核。 3.一次性书面提出审核意见经 相关部门盖章后连同一份图纸 返还客户,图纸如需修改,应 再次审核。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 用电检查组/ 单和报验单。 定计量方案 2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 定确定计量方案。 图8-1 客户设计资料审核作业流程图 8.1.1 用电检查组组长接受营业员提交的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指派能胜任的用电检查员完成该作业。 8.1.1.1 登录“上海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双击需派发的工作单,弹出“审图派工”窗口。在工作任务栏中选择需要派发的工作单,点击“接收员”旁的下拉对话框,选择派单的高压检查员,点击 “发送”按钮,完成派工工作。 8.1.2 用电检查员接受客户受电工程的相关图纸和文档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 236 YDJC35-2007 8.1.3 客户应提供的变配电所相关图纸、资料(一式两份)应包括: 8.1.3.1 电气设计说明书。 8.1.3.2 系统一次接线图。 8.1.3.3 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和土建设计图纸。 8.1.3.4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图,包括原理图、展开图、安装图及计量装置图等。 8.1.3.5 变配电所照明布置图。 8.1.3.6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装置图。 8.1.3.7 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8.1.3.8 特殊用电设备情况说明及影响电能质量(如有产生谐波、电压波动、负序等)的用电设备清单,并与之相关的测试报告或计算报告。 8.1.3.9 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及容量。 8.1.3.10 自备电源接入方案及保护方式等图纸。 8.1.3.11 通风、排水系统图纸。 8.1.3.12 自动化、通信装置设计方案。 8.1.3.13 若客户原装有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由客户填写并盖章的《客户资料调查表》一份。 8.1.4 用电检查员仔细查看工询答复单内容,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核对客户信息及供电方案,重点核对申请容量、接线方式、计量方式、系统短路容量、开关遮断容量以及批复的公共连接点各项限值等。 8.1.5 用电检查员依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及出具的供电方案对客户送审的受电变配电所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进行审阅,对10千伏双电源客户图纸资料审阅后还须经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如需对增容客户原先档案资料进行查阅,可向运行检查员提出查阅要求,查阅完毕后归还。 8.1.6 审阅图纸、资料的主要内容: 8.1.6.1 图纸资料应完整齐全。 8.1.6.2 图纸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 8.1.6.3 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应符合供电方案批复的要求,对多电源的客户采用了防止误并列、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包括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电气 237 YDJC35-2007 装置符合“五防闭锁”要求。 8.1.6.4 变配电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其平面和立面应满足电气安装的需求,应满足运行、操作、检修工作需要和值班人员生活的需求。 8.1.6.5 高、低压设备布置的电气间距,对地间距应符合规程要求。 8.1.6.6 计量装置、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接地装置、防雷装置等应符合规程要求。 8.1.6.7 按功率因素的标准,审阅无功电力的补偿配置。 8.1.6.8 如有影响电能质量(如谐波、电压波动、负序等)用电设备的,需在设计中考虑电能监测装置。依据测试报告或计算报告,对已超过“国标”限值或公共连接点分配指标限值的,应加装消谐装置(或补偿装置),并同步投运,对可能超标的需预留补偿设备安装空间。 8.1.6.9 对符合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应根据《客户资料调查表》审阅开关型号、所接负荷是否满足各轮次跳闸要求。 8.1.7 审阅完毕,将审阅意见录入营销信息系统,并完成流程操作。 8.1.7.1 检查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双击当前工作单,弹出“大客户新装增容—审查图纸”窗口。在“审阅意见”栏录入审阅意见,在“结论”栏中点选本次审阅通过情况,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客户受电装置图纸审阅意见反馈单》,再点击“发送”按钮发送至下一流程。 8.1.7.2 如本次图纸资料符合有关规定与标准可实施,则流程将至“定计量方案”状态,其中对10千伏双电源客户,先至“审核图纸”状态,待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后再至“定计量方案”状态。如图纸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与标准,需客户按照审阅意见修改图纸并再次送审或图纸不齐需补齐后重新送审的,则流程重新至“接受图纸”状态,由用电检查员接受客户再次送交的图纸资料并进行审阅。对图纸不齐的,用电检查员需在“尚缺图纸”栏写明所缺图纸的名称,以便在打印出的《客户受电装置图纸审阅意见反馈单》中列出。 8.1.8 将打印出的《客户受电装置图纸审阅意见反馈单》经盖章后连同审阅后的一份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返还客户,另一份存放用电检查部门作为客户技术档案,对经修改的图纸在审阅通过后进行更替。 注:作业注意点 238 YDJC35-2007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合理选择计量柜安装地点,按照《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中“电能计量装置”规定正确选择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类型、截面和长度等。 (2)若客户受电设备必须选用非供电部门提供的特殊量电电流、电压互感器时,审阅意见中应明确提出对量电设备的精度、容量、变比等规格要求以及一定数量的备品,并告知客户在安装前须向电能表强制鉴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经校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于GIS量电设备,审图意见中应明确计量回路连接方式以及端子排的加封方案,计量二次端子与控制、保护二次端子应有一定间隔,并应考虑现场校验方案。在安装阶段应关注工程节点与校验配合问题,并要求设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试验插头与工具等。 (4)客户安装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接入开关应满足分励脱扣或失压脱扣的要求。使用专网的要预留天线、天馈线、跳闸线的安装位置和走线通道,使用公网的则要求做到终端安装处公网信号覆盖。 (5)对进口或新型设备,客户应提供所需的中文说明、使用方法及操作手册。 (6)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审核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阅意见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如客户有异议,双方应协商沟通,达成共识后确定最终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客户应按用电检查员出具的审阅意见进行修改。 239 YDJC35-2007 8.2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 1.核对营销信息系统中的客户信息及 供电方案。 按接电期 2.根据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限合同规用电检查组/ 审核资料 准、规范,对客户受电工程图纸资料定时限,控8.1 用电检查员 进行审核。 制在15个 3.一次性书面提出审核意见经相关部工作日内 门盖章后连同一份图纸返还客户,图 纸如需修改,应再次审核。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和报 用电检查组/ 验单。 定计量方案 2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定 计量方案。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 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对客户 用电检查组/ 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保护定值的10个工作铭牌及保护 用电检查员 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合曲线。按调日 定值确定 度操作规程规定指导客户对主要电气 设备进行命名。 图8-2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2 低压定计量方案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2.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窗口,打印查勘单。 8.2.3 根据查勘单信息和工询答复单内容进行现场查勘,核对客户申请容量、用电性质、用电地址、进户位置等客户信息。 8.2.4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2.4.1 核定电源方案中的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力率标准、电系铭牌等信息。 8.2.4.2 核定计费方案,需修改的,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对用电类别、电价等进行修改,确认后关闭;对不需要的计费方案,在拆回其下电能表和计量流压变后选择该计费方案,按“作废”按 240 YDJC35-2007 钮作废,确保该栏为“T”;对工业、商业等分时客户,双击“执行电价方式”栏,确保该栏为“T”;需采用定量定比方式计量的客户,在套级为“1”的计费方案上增加一个套级为“2”的计费方案,并输入核定的定量定比值,按“保存”按钮保存。 8.2.4.3 在“电能表方案”栏选择原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选择拆回,然后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窗口,选择需装出电能表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按“保存”按钮保存。 8.2.4.4 在“非电能表方案”栏中选择原计量流压变和计量柜,分别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为电能表依次选择相应的计量柜、计量流压变、失压计时仪、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等信息,并双击“只数”栏修改数量,按“确定”按钮退出。 8.2.4.5 对于多路电源的客户,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方案配置计量设备。 8.2.4.6 点击“计量柜打印”按钮,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出现《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申领单》打印界面,打印此单二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检查员留档。再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出现《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打印界面,打印此单一份。 8.2.4.7 确认上述几步操作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5 将《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申领单》、《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验单》各一份交与客户。通知客户在设备安装前,凭计量柜申领单领取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和计量柜,在受电工程完工后将盖章的报装单及其它竣工资料交营业员进行竣工报验。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中对?至?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定,正确配置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 (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若电流互感器不能满足动热稳 241 YDJC35-2007 定要求时,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 (3)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基本电流宜不大于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4)10千伏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5)对原已装有计量柜,并且状况良好、型号适合的增容客户,则增容作业中无须调换。 《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8.3 参与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高压供用电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营业室/营业员 合同》等拟订 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高压供用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8.3 电合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8.3.1 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高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8.3.2 正确填写《高压供用电合同》,内容包括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联锁方式、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等,合同一式二份。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高压正式用电应签定《高压供用电合同》,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2)有外线工程的项目,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时应签定《高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用电检查员应参与拟订,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合同执行 242 YDJC35-2007 情况,及时协调各相关时间节点。 8.4 继电保护定值确定和设备铭牌命名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和 用电检查组/ 报验单。 2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 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 保护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 用电检查组/ 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铭牌及保护定 10个工作日 8.4 用电检查员 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值确定 配合曲线。按调度操作规程规定指 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命名。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5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图8-4 继电保护定值确定和设备铭牌命名作业流程图 8.4.1 用电检查员根据外线工程设计书中确定的客户受电电源名称,按《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中电系设备铭牌管理制度指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双重命名,并要求客户在竣工检验前做好一次接线模拟屏并选择合适位置上墙、做好正式铭牌标示于对应电气设备上。 8.4.2 用电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的整定值向区调继电保护专职提出申请。申请单中应填写线路名称、整定书需求日期、本工程性质、保护类型、继电器型号、变压器参数、线路参数、电流和电压互感器变比,并提交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原理图、电系图,及调度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8.4.3 将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的整定书交与客户,要求其进行整定并提供下级保护的整定书,用电检查员对上下级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合曲线。 243 YDJC35-2007 8.5中间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 保护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 铭牌及保护定用电检查组/ 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10个工作日 8.4 值确定 用电检查员 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 配合曲线。按调度操作规程规定指 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命名。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 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5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营业员: 竣工报验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竣工报验流程操作。 图8-5中间检验作业流程图 8.5.1 在客户变配电所电气安装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对原有设备供电电源进行停电的,用电检查员应与客户协商好停电日期和时间,提前7日向调度运方申请停役,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向施工方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由客户高压电工担任工作许可人,向当值调度办理工作票许可、间断和终结等手续。 8.5.2 在客户变配电所竣工报验之前,用电检查员应会同客户按工程进度节点对工程进行中途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整改。 8.5.3 中间检验主要内容为: 8.5.3.1 检查工程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材料、工艺符合设计、施工规范。 8.5.3.2 检查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主设备的规格及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件、安全认证证书等应齐全,并核对主设备参数是否与图纸设计资料一致。 8.5.3.3 检查所有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8.5.3.4 检查隐蔽工程,如预埋管、预埋件、接地装置的埋设等。 8.5.3.5 检查设备安装基础、变配电所照明、排水、通风、接地的布置情况。 8.5.3.6 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计量装置二次电缆的走向、通道。 8.5.3.7 检查变配电所值班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情况。 8.5.4 对已装有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在电气设备进场安装前,用电检查员应及时启动移装申请,重新进行场强测试。 8.5.4.1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维护 244 YDJC35-2007 安装—移装”,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发送。主动联系负控中心及场测单位进行场强测试,并向负控安装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落实好终端装置的重新安装及调试工作。 8.6竣工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竣工报验流 程操作。 检查员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竣工检验,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同规定时限,竣工检验 8.6 用电检查员 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控制在5工作 限期整改,并再次复验。 日内 客户按照检查员开具的整改通知 按接电期限合施工整改 客户、施工队 单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通知检同规定时限 查员复验。 按接电期限合 检查员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用电检查组/ 同规定时限, 工程复验 用电检查员 控制在2工作题逐一进行检验,确认检验合格。 日内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 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2工作日内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图8-6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8.6.1 用电检查员在接收由营业转来的客户变配电所受电工程相关竣工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人员进行竣工检验,竣工资料包括: 8.6.1.1 竣工图纸及说明。 8.6.1.2 电气试验及继保整定的调试记录。 8.6.1.3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8.6.1.4 隐蔽工程的施工资料。 8.6.1.5 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8.6.1.6 值班人员名单。 8.6.1.7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等。 245 YDJC35-2007 8.6.1.8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安装调试记录竣工单。 8.6.2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接收营业发送来的竣工验收信息,打印验收单和缺陷单。 8.6.2.1 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取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6.2.2 单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窗口,打印验收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6.2.3 单击“缺陷单”按钮,进入缺陷单预览窗口,打印缺陷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6.3 用电检查人员会同电气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员、客户等进行竣工检验。 8.6.4 竣工检验的主要内容: 8.6.4.1 变配电所工程应按设计和变更设计全部竣工,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 8.6.4.2 变配电所采用设备和电器元件应符合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8.6.4.3 防止各种误操作的联锁装置,双电源之间的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 8.6.4.4 变配电所受电设备应具备安装计量装置的条件。 8.6.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跳闸回路应按设计要求接入,接入负荷同《客户资料调查表》中填写内容,比例满足要求。 8.6.4.6 值班人数适当,值班人员应取得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8.6.4.7 电气设备的操作、运行、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应健全。 8.6.4.8 一次接线模拟图、安全工器具、仪表配备、消防器材应合格齐全。 8.6.4.9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继电保护检验应合格,报告齐全、正确。 8.6.4.10 电气设备已命名,现场铭牌已贴好并齐全正确。 8.6.5 根据检验结果填写验收单,若检验不合格,则填写缺陷单并交与客户,告知其整改完毕凭此单到营业员处重新报验。 8.6.6 竣工检验信息输入。 8.6.6.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选择工作单双击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6.6.2 点击“验收”按钮,核对客户电工名称和电工证号。 8.6.6.3 若检验不合格,选择验收意见“未通过”,在“缺陷内容”和“整改意见”栏内填写相关内容后按“保存”按钮,退出“竣工验收”窗口后把工作单退回营业室,待客户整改完毕后重新报验。 246 YDJC35-2007 8.6.6.4 若检验合格,选择验收意见“通过”。 8.6.6.5 点击“变压器”按钮,进入“变压器信息”窗口,点击“新装”按钮,在跳出的“新装变压器”窗口内输入变压器参数,按“确认”退出。对每一路电源方案下的所有变压器都处理完毕后按“退出”回到“竣工验收”窗口。 8.6.6.6 若有外线工程需要调度送电,选中“需调度送电”,并选择送电日期和输入线路杆号、电系编号。 8.6.6.7 核对无误,点击“保存”,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部门。 8.6.6.8 用电检查人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查找该客户名称,点击“直接处理”,依照负控安装负责人提供的该客户竣工报告进行填报竣工,按照“安装报竣工要求”和“一次接线简图”的要求填写竣工资料。填写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发送至上海市负荷控制管理中心,申请现场开通。 8.6.7 用电检查人员登录“上海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生产管理系统”(PMS),点击“操作”菜单,选择“铭牌管理”,出现铭牌管理窗口。根据设计书中电系名称和编号,对增容客户进行铭牌申请。 8.6.8 竣工检验合格后,用电检查员负责协调装接员在规定时限内至客户处进行新计量表计的安装工作,拆回原计量表计和流压变。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若客户增容项目中变配电所为新建的,应告知客户在新变配电所通电后原有旧变配电所受电设备将立即拆表停电,督促客户在此期间做好负荷转移工作。 (2)客户受电装置经检验合格后,用电检查员应关注客户是否已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和电费协议,视调度要求应签订调度协议且作为供用电合同的补充条款。 (3)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限期整改,在复验时主要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题逐一进行检验 247 YDJC35-2007 8.7 检查汇报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2工作日内 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计划员根据接电期限合同规定时按接电期限合 工程部/计划员 限及客户内部工程进度制订外线送电计划 同规定时限 工程施工日期和送电日期。 检查员应会同客户工程负责人、施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工队施工负责人、相关设备厂技术同规定时限, 8.7 检查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人员对设备作送电前检查,无误后控制在3工作 向当值调度汇报送电。 日内 检查员将客户受电工程相关图纸用电检查组/ 资料等整理形成专档保管,并移交10个工作日 8.8 客户资料归档移交 用电检查员 给运行检查员。 图8-7 检查汇报送电作业流程图 8.7.1 按照送电计划,用电检查员在送电当日至客户现场,检查和确定客户变配电所是否已具备送电条件。若客户增容工作无外线工程,用电检查员应在对客户变配电所竣工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8.7.2 10千伏客户变配电所投运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7.2.1 设备(包括通信、自动化设备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8.7.2.2 运行人员具备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配备适当。 8.7.2.3 现场图纸、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事故预想等齐全。 8.7.2.4 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已配置齐全。 8.7.2.5 已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包括电费协议、调度协议)。 8.7.2.6 已安装计量装置及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或远程管理终端装置。 8.7.2.7 设备名称均已正确命名、铭牌齐全。 8.7.3 汇报送电前,用电检查员应对客户变配电所内全部电气设备再作一次外观和状态检查,通知客户拆除一切临时电源,均无误后向区调值班调度员汇报送电。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客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装置检验合格、工作人员已撤离、设备位置状态具备送电条件等,并核对调度出具的整定书及保护投跳设置情况无误。 248 YDJC35-2007 8.7.4 受电后,由客户电工按操作顺序对变配电所内高压设备进行通电操作。用电检查员应观察计费电能表、失压计时仪有否异常,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或远程管理终端的运行状况、其他相关仪表的指示状况是否正常。 8.7.5 具有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应逐档进行切换试验,试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7.6 对多路电源客户应在两路电源的联络处指导客户进行核相,并将核相的结果向调度汇报。核相应采用一次核相,在确保压变一、二次相位正确前提下也可采用二次核相。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照送电计划,若客户变配电所装表后当日即需送电的,用电检查员应提前开出 “接电工作单”,提交计划员安排后送调度运方。“接电工作单”中应填写客户信息、电源信息、整定书编号或熔丝安培数、设备单线图、送电日期和汇报人等。 (2)接电后,用电检查员应向客户介绍电费组成结构和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对两部制计费方式客户应告之客户增容当月基本电费的计算办法,并提醒客户根据实用负荷及时调整次月的契约限额。 8.8 客户资料归档和移交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应会同客户工程负责人、施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工队施工负责人、相关设备厂技术同规定时限,8.7 检查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人员对设备作送电前检查,无误后控制在3工作 向当值调度汇报送电。 日内 检查员将客户受电工程相关图纸 用电检查组/ 客户资料归档移交 10个工作日 8.8 资料等整理形成专档保管,并移交用电检查员 给运行检查员。 图8-8客户资料归档和移交作业流程图 8.8.1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高压用电检查员按规范整理好增容客户的资料,新建客户资料随手档或对原随手档资料更新。在“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高压检查日常工作管理平台”中核对客户信息并加以维护,使信 249 YDJC35-2007 息完整正确。在“上海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生产管理系统”(PMS)中完成对该客户台帐、图形资料录入和电系名称、电系编号的核对工作。 8.8.2 在送电后30个工作日内,协同运行检查员至客户变配电所,对设备运行状况、参数等与设计资料核对,并正式完成资料移交。运行检查员接受资料后,在“高压客户一览表”中加入该客户信息,将随手档资料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中客户档案核对,列入下厂计划,正式履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运行检查员应关注该客户首月电费帐单的如期正确出帐。在该客户从办理增容申请至通电期间的运行维护责任由原运行检查员负责。 8.8.3 运行检查员如发现客户资料严重不齐、图纸资料与现场设备不符、设备装置存在严重隐患的,可拒绝接受,待符合接收条件后再予以接收,在此期间,相关运行维护责任由业扩检查员承担。 8.8.4 客户资料随手档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8.8.4.1 高压客户信息概况表。 8.8.4.2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单线图。 8.8.4.3 高压客户定期下厂记录单。 8.8.4.4 继电保护二次原理展开图。 8.8.4.5 继电保护整定书及定值曲线图。 8.8.4.6 客户缺陷整改通知单。 8.8.4.7 电气试验、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8.8.4.8 新装客户工程询问单。 8.8.4.9 客户用电设备统计表。 8.8.4.10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装置竣工安装资料。 8.8.4.11 客户自备发电机资料、接线图。 8.8.4.12 供用电合同、电费协议、调度协议、发电机并网协议。 8.8.4.13 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 8.8.4.14 供用双方来往的信函和会议纪要等。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 250 YDJC35-2007 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审核客户相关用电资料,正确配置计量及计费信息。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5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6-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减容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6-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减容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减容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新供电电压为10千伏减容用电业务的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52 YDJC36-2007 四、术语 4.1 供电方案:供电企业对一个客户的供电容量、供电方式、有关供电技术参数、量电电压、用电负荷功率因数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对客户受电装置运行方式需要作出的规定、用电负荷对公用电网污染的限值等供电条件所作出规范的总称。 4.2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3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4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6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减容用电工程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减容工作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资料审查、工程验收、送电汇报等相关工作,承担审查、验收、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253 YDJC36-2007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254 YDJC36-2007 八、作业流程图及作业程序 8.1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审核客户付费性质和发票的按接电期营业室/ 正确性,正确收取费用,并在系统内营业收费 限合同规 营业员 完成解款操作。 定时限 无需收费的客户直接发送即可。 检查员: 按接电期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和报限合同规用电检查组/ 验单。 定计量方案 定时限,控8.1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制在2个工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定作日内 计量方案。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 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对客户 用电检查组/ 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保护定值的10个工作铭牌及保护 8.3 用电检查员 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合曲线。按调日 定值确定 度操作规程规定指导客户对主要电气 设备进行命名。 图8-1 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1.1 若减容作业中,客户变配电所为新建或原有变配电所中高低压设备需改造调换的,应参照《10千伏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中“8.1.3、8.1.4、8.1.5、8.1.6、8.1.7、8.1.9、8.1.10”之规定,客户应提交受电工程图纸资料,用电检查员进行审阅,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审阅通过,方可实施。 8.1.2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3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查勘单”,进入查勘单预览窗口,打印查勘单。 8.1.4 根据查勘单信息和工询答复单内容进行现场查勘,核对客户申请容量、用电性质、用电地址、进户位置等客户信息。 8.1.5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1.5.1 核定电源方案中的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力率标准、电系铭牌等信息。 8.1.5.2 核定计费方案,需修改的,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对用电类别、电价等进行修改,确认后关闭;对不需要的 255 YDJC36-2007 计费方案,在拆回其下电能表和计量流压变后选择该计费方案,按“作废”按钮作废,确保该栏为“T”;对工业、商业等分时客户,双击“执行电价方式”栏,确保该栏为“T”;需采用定量定比方式计量的客户,在套级为“1”的计费方案上增加一个套级为“2”的计费方案,并输入核定的定量定比值,按“保存”按钮保存。 8.1.5.3 在“电能表方案”栏选择原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选择拆回,然后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窗口,选择需装出电能表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按“保存”按钮保存。 8.1.5.4 在“非电能表方案”栏中选择原计量流压变和计量柜,分别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新装”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为电能表依次选择相应的计量柜、计量流压变、失压计时仪、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等信息,并双击“只数”栏修改数量,按“确定”按钮退出。 8.1.5.5 对于多路电源的客户,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方案配置计量设备。 8.1.5.6 点击“计量柜打印”按钮,弹出“保存成功”对话框,点击“OK”,出现《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申领单》打印界面,打印此单二份,一份交客户作为领用“计量柜”的凭证,一份检查员留档。再点击“打印工作单”按钮,选择“打印报验单”,出现《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验单》打印界面,打印此单一份。 8.1.5.7 确认上述几步操作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1.6 将《上海市电力公司计量柜申领单》、《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验单》各一份交与客户。通知客户在设备安装前,凭计量柜申领单领取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和计量柜,在受电工程完工后将盖章的报装单及其它竣工资料交营业员进行竣工报验。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中对?至?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定,正确配置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 (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 256 YDJC36-2007 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若电流互感器不能满足动热稳定要求时,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 (3)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基本电流宜不大于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4)10千伏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5)对原已装有计量柜,并且状况良好、型号适合的增容客户,则增容作业中无须调换。 8.2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高压供用电营业员应按时进行《供用电合同》营业室/营业员 合同》等拟订 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高压供用用电检查组/低压检查员应参与《供用电合同》等拟 8.2 电合同》等拟订 检查员 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8-2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8.2.1 用电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协议》、《高压供电工程接电期限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8.2.2 正确填写《高压供用电合同》,内容包括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联锁方式、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等,合同一式二份。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高压正式用电应签定《高压供用电合同》,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2)有外线工程的项目,客户在供电方案答复时应签定《高压供电工程接 257 YDJC36-2007 电期限合同》,用电检查员应参与拟订,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各相关时间节点。 8.3 继电保护定值确定和设备铭牌命名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 1.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打印查勘单和 用电检查组/ 报验单。 2个工作日 8.1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2.核对电源方案和计费方案。 3.根据供电方案及有关技术规定确 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 保护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 用电检查组/ 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铭牌及保护定 10个工作日 8.3 用电检查员 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值确定 配合曲线。按调度操作规程规定指 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命名。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4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图8-3 继电保护定值确定和设备铭牌命名作业流程图 8.3.1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受电电源名称或外线工程设计书中确定的新受电电源名称,按《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中电系设备铭牌管理制度指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双重命名,并要求客户在竣工检验前做好一次接线模拟屏并选择合适位置上墙、做好正式铭牌标示于对应电气设备上。 8.3.2 用电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的整定值向区调继电保护专职提出申请。申请单中应填写线路名称、整定书需求日期、本工程性质、保护类型、继电器型号、变压器参数、线路参数、电流和电压互感器变比,并提交一次接线图、二次保护原理图、电系图,及调度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8.3.3 将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保护的整定书交与客户,要求其进行整定并提供下级保护的整定书,用电检查员对上下级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配合曲线。 258 YDJC36-2007 8.4中间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 保护的整定值向调度提出申请,并 铭牌及保护定用电检查组/ 对客户受电端进线断路器上下级10个工作日 8.3 值确定 用电检查员 保护定值的配合进行审核并绘制 配合曲线。按调度操作规程规定指 导客户对主要电气设备进行命名。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 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4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营业员: 竣工报验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竣工报验流程操作。 图8-4中间检验作业流程图 8.4.1 在客户变配电所电气安装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对原有设备供电电源进行停电的,用电检查员应与客户协商好停电日期和时间,提前7日向调度运方申请停役,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向施工方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由客户高压电工担任工作许可人,向当值调度办理工作票许可、间断和终结等手续。 8.4.2 在客户变配电所竣工报验之前,用电检查员应会同客户按工程进度节点对工程进行中途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整改。 8.4.3 中间检验主要内容为: 8.4.3.1 检查工程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材料、工艺符合设计、施工规范。 8.4.3.2 检查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主设备的规格及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件、安全认证证书等应齐全,并核对主设备参数是否与图纸设计资料一致。 8.4.3.3 检查所有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8.4.3.4 检查隐蔽工程,如预埋管、预埋件、接地装置的埋设等。 8.4.3.5 检查设备安装基础、变配电所照明、排水、通风、接地的布置情况。 8.4.3.6 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计量装置二次电缆的走向、通道。 8.4.3.7 检查变配电所值班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情况。 8.4.4 对已装有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在电气设备进场安装前,用电检查员应及时启动移装申请,重新进行场强测试。 8.4.4.1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维护 259 YDJC36-2007 安装—移装”,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发送。主动联系负控中心及场测单位进行场强测试,并向负控安装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落实好终端装置的重新安装及调试工作。 8.5 竣工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竣工报验流 程操作。 检查员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竣工检验,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同规定时限,竣工检验 8.5 用电检查员 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控制在5工作 限期整改,并再次复验。 日内 客户按照检查员开具的整改通知 按接电期限合施工整改 客户、施工队 单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通知检同规定时限 查员复验。 按接电期限合 检查员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用电检查组/ 同规定时限, 工程复验 用电检查员 控制在2工作题逐一进行检验,确认检验合格。 日内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 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2工作日内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图8-5 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8.5.1 用电检查员在接收由营业转来的客户变配电所受电工程相关竣工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人员进行竣工检验,竣工资料包括: 8.5.1.1 竣工图纸及说明。 8.5.1.2 电气试验及继保整定的调试记录。 8.5.1.3 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8.5.1.4 隐蔽工程的施工资料。 8.5.1.5 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8.5.1.6 值班人员名单。 8.5.1.7 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等。 260 YDJC36-2007 8.5.1.8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安装调试记录竣工单。 8.5.2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接收营业发送来的竣工验收信息,打印验收单和缺陷单。 8.5.2.1 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取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5.2.2 单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窗口,打印验收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5.2.3 单击“缺陷单”按钮,进入缺陷单预览窗口,打印缺陷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5.3 用电检查人员会同电气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员、客户等进行竣工检验。 8.5.4 竣工检验的主要内容: 8.5.4.1 变配电所工程应按设计和变更设计全部竣工,质量应符合验收标准。 8.5.4.2 变配电所采用设备和电器元件应符合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8.5.4.3 防止各种误操作的联锁装置,双电源之间的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 8.5.4.4 变配电所受电设备应具备安装计量装置的条件。 8.5.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定,跳闸回路应按设计要求接入,接入负荷同《客户资料调查表》中填写内容,比例满足要求。 8.5.4.6 值班人数适当,值班人员应取得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8.5.4.7 电气设备的操作、运行、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应健全。 8.5.4.8 一次接线模拟图、安全工器具、仪表配备、消防器材应合格齐全。 8.5.4.9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继电保护检验应合格,报告齐全、正确。 8.5.4.10 电气设备已命名,现场铭牌已贴好并齐全正确。 8.5.5 根据检验结果填写验收单,若检验不合格,则填写缺陷单并交与客户,告知其整改完毕凭此单到营业员处重新报验。 8.5.6 竣工检验信息输入。 8.5.6.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选择工作单双击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5.6.2 点击“验收”按钮,核对客户电工名称和电工证号。 8.5.6.3 若检验不合格,选择验收意见“未通过”,在“缺陷内容”和“整改意见”栏内填写相关内容后按“保存”按钮,退出“竣工验收”窗口后把工作单退回营业室,待客户整改完毕后重新报验。 261 YDJC36-2007 8.5.6.4 若检验合格,选择验收意见“通过”。 8.5.6.5 点击“变压器”按钮,进入“变压器信息”窗口,选中原有变压器后按“拆除”按钮拆下,点击“新装”按钮,在弹出的“新装变压器”窗口内输入变压器参数,按“确认”退出。对每一路电源方案下的所有变压器都处理完毕后按“退出”回到“竣工验收”窗口。 8.5.6.6 若有外线工程需要调度送电,选中“需调度送电”,并选择送电日期和输入线路杆号、电系编号。 8.5.6.7 核对无误,点击“保存”,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部门。 8.5.6.8 用电检查人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查找该客户名称,点击“直接处理”,依照负控安装负责人提供的该客户竣工报告进行填报竣工,按照“安装报竣工要求”和“一次接线简图”的要求填写竣工资料。填写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发送至上海市负荷控制管理中心,申请现场开通。 8.5.7 竣工检验合格后,用电检查员负责协调装接员在规定时限内至客户处进行新计量表计的安装工作,拆回原计量表计和流压变。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若客户减容项目中变配电所为新建的,应告知客户在新变配电所通电后原有旧变配电所受电设备将立即拆表停电,督促客户在此期间做好负荷转移工作。 (2)客户受电装置经检验合格后,用电检查员应关注客户是否已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和电费协议,视调度要求应签订调度协议且作为供用电合同的补充条款。 (3)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限期整改,在复验时主要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题逐一进行检验。 262 YDJC36-2007 8.6 检查汇报送电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2工作日内 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计划员根据接电期限合同规定时按接电期限合 工程部/计划员 限及客户内部工程进度制订外线送电计划 同规定时限 工程施工日期和送电日期。 检查员应会同客户工程负责人、施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工队施工负责人、相关设备厂技术同规定时限, 8.6 检查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人员对设备作送电前检查,无误后控制在3工作 向当值调度汇报送电。 日内 检查员将客户受电工程相关图纸用电检查组/ 资料等整理形成专档保管,并移交10个工作日 8.7 客户资料归档移交 用电检查员 给运行检查员。 图8-6 检查汇报送电作业流程图 8.6.1 按照送电计划,用电检查员在送电当日至客户现场,检查和确定客户变配电所是否已具备送电条件。若客户减容工作无外线工程,用电检查员应在对客户变配电所竣工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8.6.2 10千伏客户变配电所投运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6.2.1 设备(包括通信、自动化设备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8.6.2.2 运行人员具备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配备适当。 8.6.2.3 现场图纸、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事故预想等齐全。 8.6.2.4 安全用具、消防用具已配置齐全。 8.6.2.5 已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包括电费协议、调度协议)。 8.6.2.6 已安装计量装置及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或远程管理终端装置。 8.6.2.7 设备名称均已正确命名、铭牌齐全。 8.6.3 汇报送电前,用电检查员应对客户变配电所内全部电气设备再作一次外观和状态检查,通知客户拆除一切临时电源,均无误后向区调值班调度员汇报送电。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客户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装置检验合格、工作人员已撤离、设备位置状态具备送电条件等,并核对调度出具的整定书及保护投跳设置情况无误。 263 YDJC36-2007 8.6.4 受电后,由客户电工按操作顺序对变配电所内高压设备进行通电操作。用电检查员应观察计费电能表、失压计时仪有否异常,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或远程管理终端的运行状况、其他相关仪表的指示状况是否正常。 8.6.5 具有有载调压装置的变压器,应逐档进行切换试验,试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6.6 对多路电源客户应在两路电源的联络处指导客户进行核相,并将核相的结果向调度汇报。核相应采用一次核相,在确保压变一、二次相位正确前提下也可采用二次核相。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照送电计划,若客户变配电所装表后当日即需送电的,用电检查员应提前开出 “接电工作单”,提交计划员安排后送调度运方。“接电工作单”中应填写客户信息、电源信息、整定书编号或熔丝安培数、设备单线图、送电日期和汇报人等。 (2)接电后,用电检查员应向客户介绍电费组成结构和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对两部制计费方式客户应告之客户增容当月基本电费的计算办法,并提醒客户根据实用负荷及时调整次月的契约限额。 8.7 客户资料归档和移交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应会同客户工程负责人、施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工队施工负责人、相关设备厂技术同规定时限,8.6 检查汇报送电 用电检查员 人员对设备作送电前检查,无误后控制在3工作 向当值调度汇报送电。 日内 检查员将客户受电工程相关图纸 用电检查组/ 客户资料归档移交 10个工作日 8.7 资料等整理形成专档保管,并移交用电检查员 给运行检查员。 图8-7 客户资料归档和移交作业流程图 8.7.1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送电后7个工作日内,高压用电检查员按规范整理好增容客户的资料,新建客户资料随手档或对原随手档资料更新。在“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高压检查日常工作管理平台”中核对客户信息并加以维护,使信 264 YDJC36-2007 息完整正确。在“上海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生产管理系统”(PMS)中完成对该客户台帐、图形资料录入和电系名称、电系编号的核对工作。 8.7.2 在送电后30个工作日内,协同运行检查员至客户变配电所,对设备运行状况、参数等与设计资料核对,并正式完成资料移交。运行检查员接受资料后,在“高压客户一览表”中加入该客户信息,将随手档资料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中客户档案核对,列入下厂计划,正式履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运行检查员应关注该客户首月电费帐单的如期正确出帐。在该客户从办理增容申请至通电期间的运行维护责任由原运行检查员负责。 8.7.3 运行检查员如发现客户资料严重不齐、图纸资料与现场设备不符、设备装置存在严重隐患的,可拒绝接受,待符合接收条件后再予以接收,在此期间,相关运行维护责任由业扩检查员承担。 8.7.4 客户资料随手档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8.7.4.1 高压客户信息概况表。 8.7.4.2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单线图。 8.7.4.3 高压客户定期下厂记录单。 8.7.4.4 继电保护二次原理展开图。 8.7.4.5 继电保护整定书及定值曲线图。 8.7.4.6 客户缺陷整改通知单。 8.7.4.7 电气试验、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8.7.4.8 新装客户工程询问单。 8.7.4.9 客户用电设备统计表。 8.7.4.10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装置竣工安装资料。 8.7.4.11 客户自备发电机资料、接线图。 8.7.4.12 供用电合同、电费协议、调度协议、发电机并网协议。 8.7.4.13 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 8.7.4.14 供用双方来往的信函和会议纪要等。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 265 YDJC36-2007 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审核客户相关用电资料,正确配置计量及计费信息。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66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7-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恢复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7-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恢复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恢复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10千伏客户的恢复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77 YDJC37-2007 四、术语 4.1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2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3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4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5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恢复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恢复工作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送电申请、受电设备启封等相关工作,承担查勘、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278 YDJC37-2007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现场查勘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恢复申请信1个工作日 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检查员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客户申请启用用电检查组/ 询客户恢复申请信息,至现场对暂日期前1个工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停设备进行启封,并抄录计度器。 作日 检查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核查客用电检查组/ 户停启用日期等信息,并录入现场1个工作日 8.2 恢复监查 用电检查员 查勘抄录的恢复电源计度器数据。 图8-1 现场查勘作业流程图 8.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恢复监查”窗口,查看“电源档案”栏,确认客户申请需恢复的电源编号,核对暂停状态栏已无“暂停”标志;查看“变压器档案”栏各台变压器信息和状态;按“退出”按钮至当前工作窗口。 8.1.3 及时联系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时间。 8.1.4 根据客户恢复申请信息,携带随手档进行现场查勘,对因暂停而加封的设备进行启封,投运后抄录恢复电源的电能表表号和计量数据。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对10千伏高压设备停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须重新进行试验,试验合格方可投运。在暂停作业中对暂停电源在供电侧进行停役的,用电检查员在现场查勘后应申请调度送电。 (2)查勘时应对计量装置重点检查,核对表计、计量流压变、失压计时仪、 279 YDJC37-2007 计量二次小线等是否有变动、状况是否正常,封印是否齐全完整。 (3)查勘时应告知客户恢复后当月基本电费的计算办法及当月的契约限额。 8.2 恢复监查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客户申请启用用电检查组/ 询客户恢复申请信息,至现场对暂日期前1个工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停设备进行启封,并抄录计度器。 作日 检查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核查客用电检查组/ 户停启用日期等信息,并录入现场1个工作日 8.2 恢复监查 用电检查员 查勘抄录的恢复电源计度器数据。 营业员复核客户恢复申请信息,进 营业室/营业员 1个工作日 营业归档 行归档结束。 图8-2 恢复监查作业流程图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2.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恢复监查”窗口,确认“停用日期”、“启用日期”和“需量限额”值,将恢复信息在客户资料随手档中进行登记。 8.2.3 点击“计度器”选项,核对恢复电源的表号是否与现场一致,并输入现场抄录的计度器数据。 8.2.4 若需要对恢复电源的计量装置进行更换的,勾选下方“是否更换计量装置”项,流程将至定计量方案状态;若需要调度送电的,勾选下方“是否需调度送电”项,流程将至送电状态。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5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终端设备复役”,弹出“终端设备复役申请”窗口。在“地址码”栏中填入六位地址码后按旁边“查询客户”按钮出现客户相关信息,在 “申请理由”栏内填入相关内容后按“提交”按钮,发送至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中心实现复役并归档。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对客户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280 YDJC37-2007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8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38-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改类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8-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改类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10千伏客户的改类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82 YDJC38-2007 四、术语 4.1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2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3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4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5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改类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改类工作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现场查勘等相关工作,承担查勘、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283 YDJC38-2007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现场查勘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按照改类申请,确定客户新 营业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用电类别,正确变更“电源方案”1个工作日 和“计费方案”信息。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客户改类申请信息,打印查勘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单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用电检查组/ 信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图8-1 现场查勘作业流程图 8.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打印工作单”,进入“查勘单预览”窗口,打印查勘单,打印后按“退出”按钮至当前工作窗口。 8.1.3 及时联系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时间。 8.1.4 根据客户随手档和查勘单进行现场查勘,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客户实际的用电类别、是否有内部工程、是否满足装接条件、客户受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情况、有无违章用电现象等。 8.2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284 YDJC38-2007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客户改类申请信息,打印查勘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单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 用电检查组/ 定计量方案 信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竣工报验流 程操作。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量方案从表库领得表计等量电设 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帐务员核对客户改类后计量、计费 帐务组/帐务员 帐 务 等信息,完成流程操作。 图8-2 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 8.2.2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2.2.1 核定电源方案中的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力率标准、电系铭牌等信息。 8.2.2.2 核定计费方案,需修改的,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对用电类别、电价等进行修改,确认后关闭;对不需要的计费方案,在拆回其下电能表和计量流压变后选择该计费方案,按“作废”按钮作废,确保该栏为“T”;对工业、商业等分时客户,双击“执行电价方式”栏,确保该栏为“T”;需采用定量定比方式计量的客户,在套级为“1”的计费方案上增加一个套级为“2”的计费方案,并输入核定的定量定比值,按“保存”按钮保存。 8.2.2.3 在“电能表方案”栏选择原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选择虚拆。若需调换则选择拆回,然后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窗口,选择需装出电能表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按“保存”按钮保存。 285 YDJC38-2007 8.2.2.4 若需修改计量流压变或计量柜,在“非电能表方案”栏中选择原计量流压变或计量柜,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新装”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选择合适的计量流压变或计量柜、双击“只数”栏修改数量,按“确定”按钮退出。 8.2.2.5 对于多路电源的客户,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方案、计费方案、计量设备作核对和修改。 8.2.2.6 点击“查勘”按钮,在“检查意见”栏内输入现场查勘意见。 8.2.2.7 若客户改类业务有内部工程,在“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左下角钩选“有内部工程”,并点击“打印工作单”,进入“报装单预览”窗口,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一份交与客户,通知客户在内部工程完工后将盖章的报装单及其它竣工资料交营业员进行竣工报验。 8.2.2.8 确认上述几步操作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3 将客户改类信息在客户资料随手档中进行更改。 8.2.4 若改类业务钩选了“有内部工程”,流程将至竣工报验岗位。若无内部工程但改动了电能表或流压变需重新装接,流程将至装接派工岗位。若既无内部工程也不需要装接则流程直接至帐务岗位。 8.2.5 对有内部工程的改类作业,在营业受理竣工报验后,用电检查员应应参照《10千伏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中“8.6.3、8.6.4、8.6.6、8.6.7.1、8.6.7.2、8.6.7.3、8.6.7.4、8.6.7.7”之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竣工检验,检验合格后流程方至装接派工岗位。 286 YDJC38-2007 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高压供用电营业员应按时进行《高压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合同》等拟订 同》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高压供用用电检查组/用电检查员应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 8.3 电合同》等拟订 检查员 等拟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8.3.1 用电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8.3.2 正确填写《高压供用电合同》,内容包括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以及电源联锁方式、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等,合同一式二份。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高压正式用电应签定《高压供用电合同》,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对客户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87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千伏非居民客户调整YDJC39-2007 编号 名称 需量限额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39-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调整需量限额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调整需量限额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新供电电压为10千伏客户的调整需量限额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88 YDJC39-2007 四、术语 4.1 调整需量限额:是指实施两部制电价的客户在规定范围内调整契约限额,分增限和减限两种情况。 4.2 契约限额:是指实施两部制电价的客户根据预见的下个公历月起将达到的用电最大负荷,经事先向所在供电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批准的负荷需求量,单位:kW。 4.3 合同供电容量:供电公司根据客户新装申请时的用电负荷要求,结合电网供电能力确定的最大供电负荷。一般情况下,高压供电客户每一路进线电源的合同供电容量(kW)等同于每一路进线电源的受电设备总容量(kVA)。 4.4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5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6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调整需量限额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调整需量限额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审查核准客户的需量申请,承担审核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289 YDJC39-2007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1个工作日 营业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客户调整需量限额申请信息,1个工作日 9.1 查勘审核需量 用电检查员 根据供电营业细则审核需量限额。 营业员根据客户调整需量限额申 通知客户需量 营业室/营业员 请信息,将用电检查员核准的新的1个工作日 需量限额和起始时间通知客户。 图8-1 查勘审核需量作业流程图 九、作业程序 9.1查勘审核需量 9.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需量调整申请”窗口。 9.1.2 在“调整需量信息”栏内点击需调整需量的电源编号,查看“申请需量”和“执行年月”信息。如对客户申请的需量值不予核准,则在“核准需量”框内输入准予的需量值。点击“保存”按钮确定,查看“调整需量信息”栏中“核准需量”数值应与准予的数值一致。 9.1.3 申请多路电源的需量限额调整的,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的“申请需量”和“执行年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 290 YDJC39-2007 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9.1.4 将客户本次的 “申请需量”和“执行年月”信息在客户资料随手档中进行登记。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对客户调整需量限额申请进行审核。 (2)高压供电客户的契约限额不得小于受电变压器容量(包括不经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40%,但不得大于合同供电容量。低压供电客户的契约限额在50kW至合同供电容量之间调整。 (3)申请多路电源的需量限额调整的,审核时注意不要遗漏、各路电源的申请需量和核准需量数值不要混淆,必要时与客户再次确认。 (4)对客户申请调整的需量限额在供电营业细则规定允许范围之内的,用电检查员应予以准许,但当受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负荷能力受限时应慎重审核。 十、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对客户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 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91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10千伏非居民客户过户、YDJC40-2007 编号 名称 更名、改地址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40-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过户、更名、改地址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10千伏客户的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92 YDJC40-2007 四、术语 4.1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2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3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4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5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过户、更名、改地址的业务流程操作,及现场查勘、供用电合同签定、客户信息更改等相关工作,承担审查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293 YDJC40-2007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现场查勘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1个工作日 营业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营业员对未缴付临时用电接电容量 营业室/营业员 费的临电客户收取费用,并在系统1个工作日 营业收费 内完成解款操作。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用电检查组/ 现场查勘 询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申请信3个工作日 8.1 用电检查员 息,打印查勘单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信用电检查组/ 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定计量方案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图8-1 现场查勘作业流程图 8.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打印工作单”,进入“查勘单预览”窗口,打印查勘单,打印后按“退出”按钮至当前工作窗口。 8.1.3 及时联系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时间。 8.1.4 根据客户随手档和查勘单进行现场查勘,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客户现场信息与工作单上申请信息应一致,新企业的用电类别,原企业已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新旧企业已明确各自承担电费的起止日期,客户受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情况,有无违章用电现象等。 8.2 定计量方案 294 YDJC40-2007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申请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信息,打印查勘单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用电检查组/ 信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在客户资料随手档、PMS系用电检查组/ 统、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对客户过5个工作日 8.4 客户资料修改 用电检查员 户、更名、改地址信息进行更改。 图8-2 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 8.2.2 审查客户新旧户名、新旧地址、类型、容量、申请备注等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3 若客户涉及用电类别变更的,检查员应通知营业员一并开改类申请,并按照《10千伏客户改类作业指导书》中“8.2”之规定确定计量方案。 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高压供用电营业员应按时进行《高压供用电合营业室/营业员 合同》等拟订 同》等拟订工作。 《供用电合 同》 参与《高压供用用电检查组/用电检查员应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 8.3 电合同》等拟订 检查员 等拟订工作。 拟订意见送交 营业室/营业员 图8-3 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拟订作业流程图 8.3.1 用电检查员应根据有关技术和工作要求,参与《高压供用电合同》等相关条款的拟订工作。 8.3.2 正确填写《高压供用电合同》,内容包括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 295 YDJC40-2007 以及电源联锁方式、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等,合同一式二份。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高压正式用电应签定《高压供用电合同》,临时用电无论受电设备总容量大小均应签定《临时供用电合同》。 8.4 客户资料修改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用电检查组/ 信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检查员在客户资料随手档、PMS系用电检查组/ 统、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对客户过5个工作日 8.4 客户资料修改 用电检查员 户、更名、改地址信息进行更改。 图8-4 客户资料修改作业流程图 8.4.1 对客户过户、更名、改地址申请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高压用电检查员应对客户资料随手档和相关系统中客户信息进行修改。 8.4.1.1 在“上海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生产管理系统”(PMS)中将该客户台帐、图形资料的户名和地址进行修改,在“高压客户一览表”中修改该客户信息。 8.4.1.2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终端基本信息维护”中“终端基本信息修改”,弹出“基本信息修改”窗口。在“地址码”栏中填入六位地址码后按旁边“”按钮出现客户相关信息,对户名和地址等信息更改后按“保存并提交”按钮,发送至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中心归档。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对客户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296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41-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销户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41-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销户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销户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10千伏客户的销户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298 YDJC41-2007 四、术语 4.1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2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3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4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5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销户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销户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停役申请、工作票签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查勘、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299 YDJC41-2007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现场查勘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相关信息,保1个工作日 营业受理 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用电检查组/ 询客户销户申请信息,打印查勘单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信 用电检查组/ 息系统中确定计量方案,在上海市 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申请终端销 户。 图8-1 现场查勘作业流程图 8.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打印工作单”,进入“查勘单预览”窗口,打印查勘单,打印后按“退出”按钮至当前工作窗口。 8.1.3 及时联系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时间。 8.1.4 根据客户随手档和查勘单进行现场查勘,核实客户销户申请信息与现场是否一致,以及是否确实需销户,并查勘需拆回的电能计量装置。 300 YDJC41-2007 8.2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客户销户申请信息,打印查勘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单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 用电检查组/ 信息系统中确定计量方案,在上海 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申请终端 销户。 客户申请停电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根据客户档案和现场查勘停役申请 日前7个工作8.3 用电检查员 的电源信息,向调度申请停役。 日 工询员现场查勘,根据现场情况确 营销部/工询员 高压工询 定工询方案。 图8-2 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 8.2.2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2.2.1 核对电源方案栏中各路电源是否已拆除,否则选择每一路电源,按“拆除”按钮进行拆除,确保该栏为“T”。 8.2.2.2 核对计费方案栏中各套计费方案是否已作废,否则选中每一套计费方案,在拆回其下电能表和计量流压变后按“作废”按钮作废,确保该栏为“T”。 8.2.2.3 在“电能表方案”栏选择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选择拆回,按“保存”按钮保存。 8.2.2.4 在“非电能表方案”栏中选择计量流压变、计量柜、失压计时仪、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等,分别点击“拆回”按钮,按“保存”按钮保存。 8.2.2.5 对于多路电源的客户,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方案下计费方案进行作废、计量设备拆回。 8.2.2.6 点击“查勘”按钮,在“检查意见”栏内输入查勘意见、停电日期和装接人员现场拆表的注意事项。 8.2.2.7 若客户销户业务有外线需配合拆除,在“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左下角钩选“有外线工程”。 8.2.2.8 确认上述几步操作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 301 YDJC41-2007 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3 对装有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在“定计量方案”作业完成后,用电检查员应及时启动终端销户申请,在拆回计量表计的同时拆回终端装置、天线、扩展中继箱等设备。 8.2.3.1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终端销户”,弹出“终端设备销户申请”窗口。在“地址码”栏中填入六位地址码后按旁边“查询客户”按钮出现客户相关信息,在“转移单编号”和“申请理由”栏内填入相关内容后按“提交”按钮,发送至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中心实现销户。 8.3 停役申请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 用电检查组/ 信息系统中确定计量方案,在上海定计量方案 1个工作日 8.2 用电检查员 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中申请终端 销户。 客户申请停电检查员根据客户档案和现场查勘用电检查组/ 日前7个工作8.3 停役申请 用电检查员 的电源信息,向调度申请停役。 日 工询员现场查勘,根据现场情况确 营销部/工询员 高压工询 定工询方案。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和装接 2个工作日内 装表员 量方案赴客户现场拆回计量装置。 图8-3 停役申请作业流程图 8.3.1 用电检查员根据客户档案和现场查勘的电源信息,核实无误后向调度运方提交停役申请书,停役申请书应比客户申请需要停电日提前7个工作日向调度提交。停役申请书批复后将具体停电时间告之客户,做好相应准备。 8.3.2 提前向装接班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由客户高压电工担任工作许可人,向当值调度办理工作票许可、间断和终结等手续。用电检查员应负责协调现场计量装置的顺利拆回,如现场计量装置失窃的,应按照量电设备赔偿价格由客户进行赔付,表计有剩余电量的通过启动“退补电量电费”流程进行追补。 302 YDJC41-2007 8.4 客户资料删除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装接班/班长、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 2个工作日内 装接派工和装接 装表员 量方案赴客户现场拆回计量装置。 检查员在PMS系统中删除销户客户用电检查组/ 的台帐和图形资料。将客户资料随5个工作日 8.4 客户资料删除 用电检查员 手档另外存档保管。 图8-4 客户资料修改作业流程图 8.4.1 客户受电变配电所销户停电后5个工作日内,高压用电检查员在“上海市电力公司输配电生产管理系统”(PMS)中将该客户台帐、图形资料核实后进行删除,在“高压客户一览表”中删除该客户信息,将客户资料随手档另外存档保管,不得丢弃。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对客户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303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42-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移表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42-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移表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移表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10千伏客户的移表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304 YDJC42-2007 四、术语 4.1 供电方案:供电企业对一个客户的供电容量、供电方式、有关供电技术参数、量电电压、用电负荷功率因数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对客户受电装置运行方式需要作出的规定、用电负荷对公用电网污染的限值等供电条件所作出规范的总称。 4.2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3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4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5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8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移表用电工程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移表工作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现场查勘、工程验收、停役申请、工作票签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查勘、验收、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305 YDJC42-2007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现场查勘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按照客户移表申请资料,正 营业室/营业员 确启动移表流程、注明客户要求,1个工作日 营业受理 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用电检查组/ 询客户移表申请信息,打印查勘单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信用电检查组/ 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图8-1 现场查勘作业流程图 8.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点击“打印工作单”,进入“查勘单预览”窗口,打印查勘单,打印后按“退出”按钮至当前工作窗口。 8.1.3 及时联系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时间。 8.1.4 根据客户随手档和查勘单进行现场查勘,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新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移表过程中是否涉及进户点位置变动(如移配电间)等。如涉及进户点位置变动的,检查员应通知营业员同时办理线路代工。 306 YDJC42-2007 8.2 定计量方案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应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用电检查组/ 查询客户移表申请信息,打印查勘3个工作日 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单进行现场查勘。 检查员根据现场查勘结果在营销用电检查组/ 信息系统中核对“电源方案”和“计1个工作日 8.2 定计量方案 用电检查员 费方案”信息,并确定计量方案。 营业员核算业务费用,打印《上海营业室/ 市电力公司复函供电方案暨缴款1个工作日 供电方案通知 营业员 通知书》,加盖业务章后通知客户。 图8-2 定计量方案作业流程图 8.2.1 若客户变配电所移位新建或原有变配电所中高低压设备需改造调换的,应参照《10千伏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中“8.1.3、8.1.4、8.1.5、8.1.6、8.1.7、8.1.9、8.1.10”之规定,客户应提交受电工程图纸资料,用电检查员进行审阅,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审阅通过,方可实施。 8.2.2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定计量方案”窗口。 8.2.3 在营销信息系统“定计量方案”操作界面上进行操作: 8.2.3.1 核定电源方案中的电源性质、计量方式、供电电压、合同容量、装接容量、力率标准、电系铭牌等信息。 8.2.3.2 核定计费方案,需修改的,点击“选电价”按钮,弹出“选择电价”对话框,根据实际情况对用电类别、电价等进行修改,确认后关闭;对不需要的计费方案,在拆回其下电能表和计量流压变后选择该计费方案,按“作废”按钮作废,确保该栏为“T”;对工业、商业等分时客户,双击“执行电价方式”栏,确保该栏为“T”;需采用定量定比方式计量的客户,在套级为“1”的计费方案上增加一个套级为“2”的计费方案,并输入核定的定量定比值,按“保存”按钮保存。 8.2.3.3 在“电能表方案”栏选择原电能表,点击“拆表”按钮选择拆回,再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电能表方案维护”窗口,选择需装出电能表的“类型”、“电流”、“电压”、“相线”等相关信息,按“保存”按钮保存。 8.2.3.4 若需修改计量流压变或计量柜,在“非电能表方案”栏中选择原计量流 307 YDJC42-2007 压变或计量柜,点击“拆回”按钮,然后点击“新装”按钮,弹出“非电能表方案维护”对话框,选择合适的计量流压变或计量柜、双击“只数”栏修改数量,按“确定”按钮退出。 8.2.3.5 对于多路电源的客户,重复上述步骤,对每一路电源方案、计费方案、计量设备作核对和修改。 8.2.3.6 点击“查勘”按钮,在“检查意见”栏内输入现场查勘意见。 8.2.3.7 点击“打印工作单”,进入“报装单预览”窗口,打印《上海市电力公司受送电工程报装单》一份交与客户,通知客户在内部工程完工后将盖章的报 装单及其它竣工资料交营业员进行竣工报验。 8.2.3.8 确认上述几步操作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确定,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4 将客户移表信息在客户资料随手档中进行更改。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按《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中对?至?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规定,正确配置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 (2)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并不应小于30%。若电流互感器不能满足动热稳定要求时,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 (3)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基本电流宜不大于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 (4)10千伏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应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8.3中间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308 YDJC42-2007 营业员应审核客户付费性质和发 票的正确性,正确收取费用,并在营业收费 营业室/营业员 系统内完成解款操作。无需收费的 客户直接发送即可。 检查员在客户变配电所土建和电 用电检查组/ 气安装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质量 8.3 中间检验 用电检查员 进行检验,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营业室/营业员 料。 竣工报验 2.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竣工报验流 程操作。 图8-3 中间检验作业流程图 8.3.1 在客户移表施工前用电检查员应与客户协商好停电日期和时间,提前7日向调度运方申请停役,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并向施工方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由客户高压电工担任工作许可人,向当值调度办理工作票许可、间断和终结等手续。 8.3.2 若客户变配电所移位新建或原有变配电所中高低压设备需改造调换的,在客户变配电所竣工报验之前,用电检查员应会同客户按工程进度节点对工程进行中途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整改。 8.3.3 中间检验主要内容为: 8.3.3.1 检查工程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材料、工艺符合设计、施工规范。 8.3.3.2 检查设备的有关技术文件、主设备的规格及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件、安全认证证书等应齐全,并核对主设备参数是否与图纸设计资料一致。 8.3.3.3 检查所有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8.3.3.4 检查隐蔽工程,如预埋管、预埋件、接地装置的埋设等。 8.3.3.5 检查设备安装基础、变配电所照明、排水、通风、接地的布置情况。 8.3.3.6 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计量装置二次电缆的走向、通道。 8.3.3.7 检查变配电所值班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情况。 8.3.4 对已装有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在移表施工前,用电检查员应及时启动移装申请,重新进行场强测试。 8.3.4.1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维护 309 YDJC42-2007 安装—移装”,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发送。主动联系负控中心及场测单位进行场强测试,并向负控安装工作负责人开具电业工作票,落实好终端装置的重新安装及调试工作。 8.4 竣工检验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时间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营业员: 1.接受工程报装单和相关竣工资 竣工报验 营业室/营业员 料。 2.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竣工报验流 程操作。 检查员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竣工检验,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同规定时限,竣工检验 8.4 用电检查员 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控制在5工作 限期整改,并再次复验。 日内 客户按照检查员开具的整改通知按接电期限合施工整改 客户、施工队 单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通知检同规定时限 查员复验。 按接电期限合 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同规定时限, 工程复验 用电检查员 题逐一进行检验,确认检验合格。 控制在2工作 日内 班长及时派工,装表员按照所定计装接班/班长、装接派工、领 量方案从表库领取表计等量电设2工作日内 表管员、装表员 表、装接 备赴客户现场完成装接任务。 图8-4 竣工检验作业流程图 8.4.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接收营业发送来的竣工验收信息,打印验收单和缺陷单。 8.4.1.1 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取工作单,双击该工作单,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4.1.2 单击“验收单”按钮,进入验收单预览窗口,打印验收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4.1.3 单击“缺陷单”按钮,进入缺陷单预览窗口,打印缺陷单并关闭预览窗口。 8.4.2 用电检查员会同客户对移表工作进行竣工检验,主要检查新计量柜的安装位置是否在查勘确定的地点,计量流压变和二次回路安装是否规范,是否已具 310 YDJC42-2007 备安装计量装置的条件等。根据检验结果填写验收单,若检验不合格,则填写缺陷单并交与客户,告知其整改完毕凭此单到营业员处重新报验。 8.4.3 竣工检验信息输入。 8.4.3.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选择工作单双击进入“竣工验收”窗口。 8.4.3.2 点击“验收”按钮,核对客户电工名称和电工证号。 8.4.3.3 若检验不合格,选择验收意见“未通过”,在“缺陷内容”和“整改意见”栏内填写相关内容后按“保存”按钮,退出“竣工验收”窗口后把工作单退回营业室,待客户整改完毕后重新报验。 8.4.3.4 若检验合格,选择验收意见“通过”。 8.4.3.5 核对无误,点击“保存”,再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部门。 8.4.3.6 对已装有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的客户,用电检查人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查找该客户名称,点击“直接处理”,按照“安装报竣工要求”和“一次接线简图”的要求填写竣工资料。填写完毕经审核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发送至上海市负荷控制管理中心,申请现场开通。 用电检查员负责协调装接员在规定时限内至客户处进行8.4.4 竣工检验合格后, 新计量表计的安装工作、拆回原计量表计和流压变。 8.4.5 装表完成后,用电检查员对客户变配电所内全部电气设备作一次外观和状态检查,无误后由客户电工按操作顺序对变配电所内高压设备进行通电操作。用电检查员应观察计费电能表、失压计时仪有否异常,检查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置或远程管理终端的运行状况、其他相关仪表的指示状况是否正常。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若客户变配电所移位新建或原有变配电所中高低压设备需改造调换的,用电检查员应参照《10千伏非居民客户增容作业指导书》中“8.6.2、8.6.5、8.6.7”之规定接收竣工资料和进行竣工检验。 (2)对竣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限期整改,在复验时主要对整改通知单上所列的问题逐一进行检验。 311 YDJC42-2007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审核客户相关用电资料,正确配置计量及计费信息。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312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43-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暂停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12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43-2007 10千伏非居民客户暂停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为确保客户申请暂停用电业务中用电检查作业规范而编写,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高压用电检查部门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的10千伏客户的暂停作业活动。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用户高压电气装置规程》(DG/TJ08-2024-2007 J11051-2007) 3.6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7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8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9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1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11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13 《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3.14 《上海市电力公司远程管理终端管理办法(试行)》 313 YDJC43-2007 四、术语 4.1 受电变配电所:从供电企业电网受电或受供电企业委托的其他电网受电的客户变配电所。 4.2 受电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供电电压的变压器。 4.3 电能计量装置:用于贸易结算的用电计量装置。装置包括: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相应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及柜内安装的有功电能表,无动电能表,失压计时仪以及联合接线盒等。 4.4 负荷管理双向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用以采集客户用电负荷实时信息,并在需要时可限制客户用电负荷的终端元件。负荷管理终端通过无线、载波、光缆等通道与监控中心连接,实现对系统内电力负荷的实时监控。 4.5 远程管理终端:装设在客户受电变配电所,基于电能表的数据采集和负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电能量采集功能的终端元件。 五、作业员资格 5.1 具有二级及以上用电检查员资格。 5.2 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高压用电检查员:在客户暂停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作业负责人,需要完成营销信息系统中暂停工作的业务流程操作,及客户停役申请、受电设备启封等相关工作,承担查勘、协调责任。 七、工器具配备 7.1 万用表(带钳形电流功能): 数量1块 7.2 相序笔: 数量1支 7.3 低压验电笔: 数量1支 7.4 手电筒: 数量1只 7.5 封印: 数量若干 314 YDJC43-2007 7.6 专用封印钳: 数量1把 7.7 非金属卷尺: 数量1把 7.8 计算器: 数量1只 7.9 螺丝刀(“+”、“-”形) 数量各1把 7.10 钢丝钳 数量1把 八、作业流程图和作业程序 8.1 现场查勘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营业员应按照客户申请资料内容, 营业受理 营业室/营业员 正确、详尽输入客户暂停申请信1个工作日 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检查员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客户申请启用用电检查组/ 询客户暂停申请信息,至现场对暂日期前1个工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停设备进行启封,并抄录计度器。 作日 检查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核查客用电检查组/ 户停启用日期等信息,并录入现场1个工作日 8.2 暂停监查 用电检查员 查勘抄录的恢复电源计度器数据。 图8-1 现场查勘作业流程图 8.1.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1.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暂停监查”窗口,查看“电源档案”栏,确认客户申请需暂停的电源编号和是否需少量用电,核对暂停状态标志是否为“暂停”;查看“变压器档案”栏各台变压器信息和状态;按“退出”按钮至当前工作窗口。 8.1.3 及时联系客户,约定现场查勘时间。 8.1.4 根据客户暂停申请信息,携带随手档进行现场查勘,核实客户现场需暂停的电源或设备与暂停申请是否一致,并抄录需暂停电源的电能表表号和计量数据。 8.1.5 除在暂停期间仍需少量使用电能的设备外,对其他暂停期间停止使用的受电设备,包括受电变压器和不经过受电变压器的电动机,均应使用正规封条进行加封。 注:作业注意点 315 YDJC43-2007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若客户申请整路电源暂停,除对暂停期间停止使用的受电设备进行加封外,宜向调度申请将客户该路电源在供电侧进行停役,待客户申请恢复时再予以送电。 (2)封条应加封在停用设备的合适位置,确保人身安全,并使加封设备无法运行。 (3)应告知客户暂停期间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电费的计算办法,并提醒客户在启用日期5个工作日前及时申请恢复用电。 8.2 暂停监查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检查员及时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查客户申请停用用电检查组/ 询客户暂停申请信息,至现场对暂日期前1个工8.1 现场查勘 用电检查员 停设备进行加封,并抄录计度器。 作日 检查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核查客用电检查组/ 户停启用日期等信息,并录入现场1个工作日 8.2 暂停监查 用电检查员 查勘抄录的暂停电源计度器数据。 营业员复核客户暂停申请信息,进 营业室/营业员 1个工作日 营业归档 行归档结束。 图8-2 暂停监查作业流程图 8.2.1 登录营销信息系统,在当前工作窗口中选择需处理的工作单。 8.2.2 双击该工作单,进入“暂停监查”窗口,确认“停用日期”、“启用日期”和“需量限额”值,将暂停信息在客户资料随手档中进行登记。 8.2.3 点击“计度器”选项,核对暂停电源的表号是否与现场一致,并输入现场抄录的计度器数据。 8.2.4 如需要对暂停电源在供电侧进行停役的,钩选下方“是否需调度送电”项。点击“发送”按钮将流程发送至下一岗位。 8.2.5 用电检查员登录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点击“业务申请”中“终端设备停役”,弹出“终端设备停役申请”窗口。在“地址码”栏中填入六位地址码后按旁边“查询客户”按钮出现客户相关信息,在 “申请理由”栏内填入相关内容后按“提交”按钮,发送至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中心实现暂停并归档。 316 YDJC43-2007 注:作业注意点 1、本作业应该注意: (1)在每一公历年内,每户可申请暂停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个公历年内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多路电源客户,几路电源同时申请暂停用电的,且起始日期和恢复日期相同,视作一次暂停用电。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客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2)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按暂停前的契约限额作为计收基本电费的基准;暂停期满,如客户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从期满之日起,按暂停前的契约限额作为计收基本电费的基准;暂停前、后的基本电费分别按实用天数计收,暂停当日为暂停起始日,恢复日的前一日为暂停终止日(每月按当月的日历天数计算)。 九、对本作业的质量要求 9.1 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中基本道德和技能规范、诚信服务规范、行为举止规范、仪容仪表规范的要求。 9.2 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条例、规范对客户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9.3 在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中,按电力营销系统业务操作手册要求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明确表述事由,正确选择流程发送。 9.4 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和将客户资料归档,客户资料建档率100%。 317 上海市电力公司 用电检查专业作业指导书 作业YDJC44-2007 下厂检查 编号 名称 实施发布2007年9月 上海市电力公司 时间 单位 YDJC44-2007 下厂检查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是电力公司对客户用电安全、合同履约等用电情况进行用电检查的活动进行规范,达到服务优质、作业规范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所描述内容和要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用电检查部门对客户进行周期性的定期检查工作。 三、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3.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3 《供电营业规则》(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3.4 《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 3.5 《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标准》(上电司销字〔2004〕669号) 3.6 《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2005年4月版)》,上电司销字〔2005〕504号 3.7 《上海电网高压用户技术管理规范》(Q/SDJ1081-2005),上海市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3.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9 《上海市地区电网调度操作规程》2004版 3.10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11 《电力公司若干技术原则》(2004年版) 3.12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工业部颁) 四、术语 4.1 定期检查:又叫下厂检查,是在规定的周期内对客户安全用电、计量装置 318 YDJC44-2007 运行情况、履行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 五、作业员资格 5.1 用电检查员:持有用电检查资格证书,及有效的用电检查证。其中三级用电检查员仅能对低压客户进行用电检查工作,二级用电检查员仅能对10kV客户进行用电检查工作,一级用电检查员可对35kV及以上客户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5.2 用电检查员:具有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签发人资格。 六、人员组织及职责 6.1 用电检查员:在本作业中担任用电检查身份,需要完成用电检查的业务流程工作,承担对客户用电安全,供用电合同正常履行的检查,并负责对客户提出的对我公司服务意见与建议的收集、整理、协调、反馈等工作。 七、工器具配备 7.1 钳形万用表 7.2 相序笔 7.3 手电筒 7.4 低压验电笔 7.5 封印及专用封印钳 7.6 非金属卷尺 7.7 计算器 319 YDJC44-2007 八、作业流程图 序号 工作流程图 责任部门/岗位 控制方法/传递资料 控制时间 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 开始 用电检查员 安排定期下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 每年定期制定下厂计划。 9.1 厂计划 用电检查员 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按下厂计划事先在内场做好 9.2 前期准备 用电检查员 客户相关信息的收集查阅工作。 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按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到客户 9.3 现场检查 用电检查员 用电现场进行用电检查。 检查员: 将检查的具体结果录入CIS在检查后的信息录入系用电检查组/ 系统。 2个工作日9.4 统 用电检查员 内 在检查后的用电检查组/ 检查员: 对下厂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有关事宜的2个工作日9.5 用电检查员 分类汇总并处理。 处理 内 用电检查组/ 结束 用电检查员 图8-1 安排定期下厂计划作业流程图 九、作业程序 9.1 安排定期下厂计划 9.1.1 安排下厂计划。在高压检查日常工作管理平台界面中选择【下厂管理】- 320 YDJC44-2007 【安排下厂计划】菜单,进入下厂计划的安排维护界面。在下厂计划编辑界面中,输入下厂计划时间,点击【计划查询】,查询符合的已按排的下厂计划信息。从右边列表中选择要按排计划的客户信息,并输入或选择下厂检查月份,然后点击【添加计划】按钮,即可添加下厂计划信息。 9.1.2 依照已经编制完成的下厂检查计划执行下厂检查工作。 9.2 前期准备 9.2.1 根据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核对与上次检查结果不同的信息,并予以特别注意。 9.2.2 了解近期客户用电量、用电负荷、及缴费情况。 9.2.3 了解上次定期用电检查时查出的问题、相应的要求及整改情况。 9.2.4 准备好随身携带的工器具与宣传、告知单据等。 9.2.5 与客户预约下厂检查时间。 9.3 现场检查 9.3.1 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时间,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用电检查。 9.3.2 依据用电检查工作单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9.3.3 高压客户重点检查内容: 9.3.3.1 核对客户各类基本信息。 9.3.3.2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负控双向终端或远程管理终端)运行情况、电价执行情况、电费按时交纳情况。 9.3.3.3 客户变配电站“四防一通”、主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及二次保护的交直流电源运行情况。 9.3.3.4 有无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及解决措施的落实情况。 9.3.3.5 双(多)电源及自备电源联锁、并网情况。 9.3.3.6 负控双向终端被控开关的是否正常,所控负荷是否符合要求。 9.3.3.7 客户的“五防”装置是否完好及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9.3.3.8 客户电气设备按规定周期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 9.3.3.9 客户、运行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安全工器具及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9.3.3.10 有无违章用电、窃电现象。 9.3.3.11 客户执行安全规程情况。 321 YDJC44-2007 9.3.4 低压供电客户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9.3.4.1 核对客户各类基本信息。 9.3.4.2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情况、电价执行情况、电费按时交纳情况。 9.3.4.3 进户及配电设备运行情况(有无过负荷发热、绝缘破坏等情况)。 9.3.4.4 有无违章用电、窃电电能现象。 9.3.4.5 客户配电间运行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 9.3.5 认真记录客户的反映以及对我公司在供用电服务方面的意见。 9.3.6 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的总体情况与客户做个简单的反馈,并请客户电气负责人或电工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上签名。 9.3.7 经现场检查确认客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安排整改,并预约下次对缺陷改进情况再次检查的时间。 9.4 数据录入系统 9.4.1 根据现场检查的内容,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到营销CIS系统内。 9.4.1.1 检查员在CIS系统中输入工号与密码,进入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平台界面,点击点击【检查信息】页,点击【下厂记录】中【新增】进行下厂记录维护。 9.4.1.2 将重点检查内容、客户反映的问题、客户意见逐项记录进系统。 9.4.1.3 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以及向客户开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存入随手档。 9.5 有关事宜的处理 9.5.1 根据下厂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处理。 9.5.1.1 涉及计量设备(表计)异常情况,经现场初步判别需进一步处理的,在CIS内生成“计量装置故障失窃”工作单,在备注内注明异常情况及处理意见,转装接班处理。 9.5.1.2 涉及负控双向终端异常情况,在上海市用电负荷管理系统内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开《异常情况处理单》转负控中心处理。 9.5.1.3 涉及客户提出的对供电质量、供电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或相关建议,用电检查员须整理汇总后书面汇报营销部。 322 YDJC44-2007 9.5.2 经现场检查确认客户存在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安全用电行为并《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安排整改的,应在约定的再次检查时间内再次上门查看客户改进的情况。 注:作业注意点 1、9.1应该注意: (1)每年12月安排下一年1到6月份的下厂检查计划,每年6月安排本年度7到12月份下厂检查计划。 (2)下厂检查周期 (1)正式用电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及10kV双(多)电源客户:每半年一次(每次下厂检查的周期间隔应尽量控制在6个月左右)。 ?10kV单电源客户及0.4千伏大量客户:每一年一次(每次下厂检查的周期间隔应尽量控制在12个月左右)。 (2)临时用电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半年一次。 ?0.4kV客户:每一年一次。 ?使用期限超过四年的临时用电客户无论电压等级检查周期均为每半年一次。 2、9.2应该注意: (1)可以通过营销信息管理系统,及调阅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调度协议》等文本,了解并掌握客户的各种信息。特别要对合同、协议中有特别约定的事项要密切注意。 (2)宣传、告知单据一般包括有关安全用电、近期相关用电政策宣传等,以及一些常用的业务申请单据,如新装申请单、过户单等。 3、9.3应该注意: (1)用电检查中,应由客户有关工作人员陪同进行,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客户出示《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客户的保卫保密规定, 323 YDJC44-2007 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客户进行电工作业。 (3)发现实际使用的客户各基本信息与客户档案中记录不一致时,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信息进行修正。涉及主体发生变化等影响到合同正常履行的,须当场开出告知书,及相关业务单据交客户,通知客户尽快来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4)告知书、《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都需一式两份,并请在场的电气负责人或客户电工代表签收,一份交客户,一份带回录入CIS后归入随手档备查。 (5)对于部分尚未与我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客户,用电检查人员应在结合下厂检查工作,向客户提供《供用电合同》范本,并着重对客户加强宣传与做好必要的解释,督促客户及早与我公司订立供用电合同,以确保供用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 (6)在检查中,发现客户有违章用电、窃电的嫌疑时,用电检查员应立即通知反窃电班组,并配合反窃电人员一同做好稽查工作。 (7)对于临时用电的检查更需密切注意其用电性质是否已发生变化,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仍在使用的,应该要求客户立即来办理延期手续。 (8)对于检查中需开计量柜(箱)或拆开接线端子盒等计量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的,应确保检查后恢复计量装置原状,并补齐所有封印。 4、9.4应该注意: (1)下厂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检查详细情况的信息录入工作。 (2)用电检查员开具的告知书、结果通知书等书面单据的编号须同时录入CIS内。 5、9.5应该注意: (1)若客户在要求的时间内仍未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并危及电网或公共用电安全的,用电检查员应立即向营销部汇报并以书面公函方式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同时抄送电力公司营销部。并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停电。 (2)用电检查员应主动跟踪客户的整改工作安排与进度,帮助客户分析问题,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3)若检查中发现计量装置异常并可能会引起电能计量退补的,用电检查 324 YDJC44-2007 员必须在现场向客户指明并做充分的解释。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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