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思源实验学校
(草案第三稿)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以法治校,加强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汉中市汉台思源实验学校
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学校,学制为九年
学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七里办事处烈火社区
第三条:
办学理念:
尊重差异和个性,促进多样与全面,为学生提供适切的教育。办学目标:
建设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高特色的标准化示范学校,打造弦歌百代的汉府名校。
学生成长目标:
当有责任懂感恩、懂传承能发扬,崇真尚美、乐学善学的天汉学子。
1
教师成长目标:
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思源名师。办学特色:
打造书香校园,开创特色课程,构建优质课堂,深化家校合作。
发展思路:
以和谐求发展,以务实求发展,以特色求发展,以精细求发展。
校训:饮水思源健康益智
校风:明理友善尚美博学
教风:仁爱智慧笃行卓越
学风:勤学善思合作分享
第四条:本校的使用语言:基本教学语言为汉语言文字。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学校
第一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由汉台区教育体育局主管。设校长一名,副校长三名,由汉台区教体局任免。学校下设教务处、政教处、安保处、总务处、党政办等职能部门,校长负责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三名副校长协助分管教学教研、德育安全、行政总务。
第六条:汉台思源实验学校实行集体决策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推进学校民主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
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有关的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会议通报和校务公开栏。
第八条:制度设计
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以学校、教师、学生、家庭成长体系为指引,以发展规划制度类、考核考评制度类、岗位职责制度类、教学教研
类、德育管理制度类、安全管理制度类、后勤管理制度类和权利保障制度类等八大类为主要形式的制度体系,实施“量化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问效问责鼓励激励机制,全面统筹学校管理工作。
第二章:校长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学校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起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教职工通过教师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2、财经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的行政经费。
3、招生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招生,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4、奖惩权。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实际对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学期工作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3、加强校园校舍、设备设施的建设。
4、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组织好各处室开展工作。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二条:校务会议
校务会议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工会主席、纪检专干及各中层负责人参加,负责对学校日常管理和重大决策定期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提交校长决策。
第十三条: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临时决策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工会主席、纪检专干、支委会成员参加。校长办公会是针对学校重大发展规划和突发问题进行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的议事机构。
第十四条:分管副校长工作会
由分管副校长主持,各分管处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临时召集相关人员参会。分管副校长工作会是分管副校长履行分管职责、组织安排分管工作、落实校务会议决策的工作部署会议。第十五条:年级组工作会
年级组工作会由各年级组长主持,本年级组全体教师班主任参加。主要任务是执行中层处室的工作安排、梳理并解决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中的问题,汇总实际工作中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收集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上报给相关中层处室。
第十六条:教职工例会
学校设立教职工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是贯彻校务会议决定的主要途径,也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形式。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在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章: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实施“任务清单”式管理,每学期初学校依据每位教师工作安排制定“教师学期任务清单”,学期末按完成情况进行销项考核。各处室按周制定“任务清单”,每周销项考核。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问效问责”“鼓励激励”机制,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依托“任务清单”式管理,全面落实教职工考核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