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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2018-03-04 4页 doc 15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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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川人社医中心函[2011]13号 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软件 升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医保中心将开展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工作~为保障升级工作顺利进行~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暂时停止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部分业务暂停安排。2011年4月1日0时至2011年4月7日0时~除定点医院、药店联网结算、医保卡挂失、补办可以正常办理外~省医保中心暂时停止受理其它医疗保险业务。 ,二,全部业务暂停...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文件 川人社医中心函[2011]13号 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软件 升级工作有关问题的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经省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医保中心将开展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工作~为保障升级工作顺利进行~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暂时停止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部分业务暂停安排。2011年4月1日0时至2011年4月7日0时~除定点医院、药店联网结算、医保卡挂失、补办可以正常办理外~省医保中心暂时停止受理其它医疗保险业务。 ,二,全部业务暂停安排~2011年4月7日0时至2011年4月16日0时止~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络暂时关闭停止运行~省本级医疗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 ,三,恢复运行安排。2011年4月16日0时起~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开通~省医保中心恢复业务受理。 二、医疗费用报销的处理 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暂停运行期间~参保人员按享受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有关问题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参保人员门诊、药店购药及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报销的处理 2011年4月7日至16日全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药店购药及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暂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证交所在单位送省医保中心按规定预以报销。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人员直接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二,住院费用结算的处理 2011年4月7日至16日全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入院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医保卡由收治医院暂时保存。出院时暂不进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待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定点医疗机构通知参保人员按照原操作和结算办法予以结算。 三、医疗保险卡的挂失及补办 2011年4月7日至16日全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参保人员发生医保卡遗失的~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电话挂失。从4月18日,周一,起~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医疗保险卡补办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各参保单位在接此通知后~务必于2011年4月8日之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关于暂停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的公告”,见附件,~或采取其他方式向本单位参保人员公示~并按“公告”事项向本单位参保人员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二,做好相关经办工作 全部业务暂停期间参保人员以现金垫付方式~在定点医院门诊和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保单位做好相关费用凭证的收集整理~按个人帐户下帐、门诊特殊疾病、退休公务员门诊分门别类送交省医保中心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 五、相关业务及咨询电话 医疗保险挂失受理电话:86523351 业务咨询电话:86523100 费用报销咨询电话:86523360 附件:关于暂停省本级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的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省本级 新版业务 软件上线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1年3月18日印发 关于暂停省本级医疗保险 业务经办的公告 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为了提高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运行效率~经上级批准~省医保中心即将新版业务软件升级~为保证升级工作顺利进行~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暂时停止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业务的时间安排 ,一,部分业务暂停安排。2011年4月1日0时至2011年4月7日0时~除定点医院、药店联网结算、医保卡挂失和补办可以正常办理外~省医保中心暂时停止受理其它医疗保险业务。 ,二,全部业务暂停安排。2011年4月7日0时起至2011年4月16日0时止~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络暂时关闭停止运行~省本级医疗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 ,三,恢复运行安排~2011年4月16日0时起~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恢复运行~省本级医疗保险全部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医疗费用报销的处理 省本级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暂停运行期间~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的各项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有关问题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参保人员门诊、药店购药及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报销的处理 2011年4月7日至16日全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药店购药及门诊特殊疾病费用~暂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证交所在单位送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人员直接到省医保中 心办理报销手续。 ,二,住院费用结算的处理 2011年4月7日至16日全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入、出院的参保人员~入院时凭医保卡和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医保卡由收治医院暂时保存,出院时暂不进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待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由定点医疗机构通知参保人员按照原操作流程和结算办法予以结算。 ,三,医疗保险卡的挂失及补办 2011年4月7日至16日全部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参保人员发生医保卡遗失的~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电话挂失。从4月18日,周一,起~到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医保卡补办手续。 三、相关业务及咨询电话 医疗保险卡挂失受理电话:86523351 费用结算及业务咨询电话:86523100 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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