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产品简介
平安人寿-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网友推荐指数
8.93
发行日期
2002-10-01
发行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
全国
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主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人群
年龄为16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缴费方式
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一类重大疾病...
保险产品简介
平安人寿-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
网友推荐指数
8.93
发行日期
2002-10-01
发行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地区
全国
销售方式
代理人
主附险类别
主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人群
年龄为16周岁至50周岁的男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缴费方式
保险期限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在本
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公司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保险责任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
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
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对于本公司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
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是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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