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QBT 2502-2000 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

2010-12-03 9页 pdf 325KB 80阅读

用户头像

is_527837

暂无简介

举报
QBT 2502-2000 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 QB/T 2502一2000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钾离子电池的特点.针对单体铿离子电池而制定的,在技术 匕融台了IT1af42i',钾电 池标准》(第下版)及日本电池上业会SBAG1101-1997K锉离子可充电池的安全性评价标准》的有关技 术内容.有利于适应国际贸易,促进锉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和提高。 木标准参考了(;B/T 1500-1994《金属氢化物镍圆柱密封碱性蓄电池总规范》,YD一‘「998- 19QF 《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钗离子电源及充电器)>,SBAG1101等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
QBT 2502-2000 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
QB/T 2502一2000 前 言 本是根据钾离子电池的特点.针对单体铿离子电池而制定的,在技术 匕融台了IT1af42i',钾电 池标准》(第下版)及日本电池上业会SBAG1101-1997K锉离子可充电池的安全性评价标准》的有关技 术内容.有利于适应国际贸易,促进锉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和提高。 木标准参考了(;B/T 1500-1994《金属氢化物镍圆柱密封碱性蓄电池总》,YD一‘「998- 19QF 《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钗离子电源及充电器)>,SBAG1101等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归C.-1 , 本标准起草单位:潍坊青鸟华光电池有限公司和厦门宝龙工业有限公司、成都建中锉电池厂、武汉 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北火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宏琳、金明钢、吴一帆、余章华、林佩石、周恒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s -r 2502 2000 铿 离 子 蓄 电池 总规 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体锉离子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体锉离子蓄电池(以下简称“电池”)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木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小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 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 1-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 -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力一法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123.6一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1。和导则:碰撞 GB/"1' 2423. 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和份则:振动 〔正弦)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杏)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额定容量 在环境温度为(20士5)`C时,电池以5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的容量,以1".,表示.单位为安时( Al, 或毫安时(mAh) o 32 #;i;称 由压 用来标明钾离子蓄电池电压的近似值,一般为3.6 V/单体、3. 7 V /单体或3 终止电压 规定电池放电终止时的电压,为(2.5 V-3. 0 V) /单体。 限制电压 SV 中体 3.3 3.4 充电时.对锉离子蓄电池电压的限定值 一般为(4. 1。士。.05) V单体.(4. 20士0_05)V单体- 3.5 标准充电 在环境温度(20士5) 'C条件下,对电池以0. 2 C:八恒流充电至限制电压后恒压充电.内_至允电巾流 小于0. 05 C, A 3. 6 标准放电 在环境温度(2015)〔条件卜.对电池以0. 2 C: 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3. 7 爆炸 国家轻工业局2000-12-01批准 2001-06-01实施 ????? www.bzfxw.com ???? (1B/1 2502-2000 电池的任何部位瞬间喷射出的固体材料被推至离电池25 en。以仁 3.8 薪火 电池伴有火焰燃烧 4 技术要求 4. 1 外观、尺寸和质最 按5. 2.电池外表应清洁.无明显划痕及机械损伤,无漏液现象,标志应符台第7章的要求:电 池的尺寸和质员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 4.2 额定容量 电池按5.4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5 1, 4. 3 大电流(1C,A)放电‘ 电池按不.弓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0. 9 h 4.4 低温放电 电池按5.5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3h 4.5 高温放电 电池按5. 7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4. 5 l, o 4.6 电池内阻 电池按5. 8进行试验.其内阻应小于100 mQ(1 kHz交流阻抗)。 4.7 荷电保持能力 电池按5. 9进行试验 其放电时问应不少于1. 5 h., 4. 8 循环寿命 电池按5. 10进行试验,循环寿命应小少于300次;试验期间应不漏液。 4.9 贮存性能 电池按5. 11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问应不少于1. 75 h 4. 10 环境适应性 4. 10. 1 高温性能 电池按 5. 12. 1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1. 5 h 4. 10,2 低温性能 电池按5. 12. 2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下少 于4. 5 li,, 4. 10. 3 ft+定湿热性能 电池按5. 12. 3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4.5卜。 4. 10. 4 机械振动 电池按5. 12.4进行试验 其放电时问应不少于5h 4. 10.5 机械碰撞 电池按5. 12. 5进行试验,其放电时间不少于Sh 4门0. 6 温度冲击 电池按肠.12.6进行试验.电池应不漏液 4. 1 1 安个性能 4.11.1 过充电 电池按5. 13. 1进行试验 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2 强制放电 电池按 ;. I3卜0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 3 外州i短路 QB/z' 2502-2000 电池按5.13.3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11.4 钢钉穿刺(内部短路) 电池按5. 13.4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5 挤压(内部短路) 电池按5.13.5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6 撞击 电池按5.13. 6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7 浸水 电池按5. 13. 7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 8 跌落 电池按5. 13.8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4. 11.9 .葛温搁置 电池按5. 13. 9进行试验,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5 试验方法 5,飞 测量仪表要求 5.1.1 电压表要求 测量电压的仪表精确度应不低于。.5级,内阻应不小于10 kni V o 5.1.2 电流表要求 测量电流的仪表精确度应不低于。.5级。 5. 1.3 时问仪表要求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精确度应不低于士。. 1 JO o 5. 1.4 充电电源要求 可恒流充电,精确度应不低于士。.3%,在充电电压达到限制电压后应能改为恒压充电,精确度不低 于士0.30c., 5. 1.5 电池内阻测试仪表的要求 测量电池内阻的仪表精确度不低于士。.‘% 5. 1.6 游标卜尺要求 测量电池尺寸的游标卡尺的精确度不低于。. 02 mm, 5. 1.7 天平要求 称量电池质量的天平的感量为。.19。 5.2 外观、尺寸及质量的检测 用11测方法检查电池外观及标志:用游标卡尺测量电池尺寸;用天平称量电池质量。电池外观、尺 寸及质量应符合4. l的规定。 5.3 预试循环 检验电池的额定容量和放电性能前应先做2次预试循环。预试循环按以下方法进行。 电池按3. 5充电,充电后在(20士5)℃环境条件下放置.放置时间不少于1h,按3. 6放电到终止 电压 匕. 4 额定容量试验 电池按3. 5允电,充电后在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放置时间不少于1h,按3. 6进行放电,放电 时问应符合4. 2规定。 5.5 大电流放电试验 电池按3. 5允电,充电结束后,在(20士5)℃环境温度下,放置时间不少于1 h,以l C., A恒流放电 ????? www.bzfxw.com ???? QB/T2502一20Q0 放电时间应符合沈.3规定。 5.6 低温放电试验 电池按3.5充电,充电结束后.在(一2()士2)℃或(一10士2)℃(聚合物视离子电池)环境温度卜。搁 置时间不少于4卜,然后在同一环境温度下,以。ZCA恒流放电,放电时间应符合生.4规定 5.7 高温放电试验 电池按3.5充电,充电结束后,在(的士2)℃环境温度下,搁置时间不少于4h,然后在同一环境温度 下,以。.ZCA恒流放电‘放电时间应符合4.5规定 5.B 内阻试验 环境温度(20+5)犷条件下,4()%一6。%荷电状态的电池在电池电阻测量仪表卜测试,内阻应符合 4.6规定。 5.9 荷电保持能力试验 电池按3.5充电,以充电态在环境温度(2。二5)。C条件下开路搁置3。天,以。.ZC..A电流恒流放 电,放电时间应符合47规定。 5.10 循环寿命试验 寿命试验前,电池应以。ZCA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寿命试验应在<20士引C环境温度条们卜. 以1认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允电电流小于或等于。。苏 CA时停庄充电,搁置ZOmin,以IC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搁置朋 mln,再进行下一个充放电循环, 直至连续两次放电时间小于42二n,则认为寿命终止。电池应符合4.8的规定 511 贮存试验 电池贮存前以0.ZCA电流放电到4。%一6。%荷电状态,然后在温度(即 {l())毛.相对湿度 4二%一85%的环境中贮存G个月,贮存期间,环境温度不得超过(20士飞0)〔。贮存期满后.电池先放电 至终止电压,再按3.弓充电及按3.6放电,放电时lbj应符合4.9规定。 5.12 环境性能试验 5.12.1 高温试验 :、)在环境温度(20士5)亡,11二常大气压条件下,对样品外观目测检查,并按3.5对电池进行充电; 飞。)按GB厂T2423.2一1989中“试验Bb”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温度(肠上2)℃.持续时间16h: c)试验结束后.将样品取出.在正常大气压条件、(20士5)℃环境温度下,搁置时间不少于4h.对样 品进行外观目测检查,电池外观应符合注.1规定; d)按3.6进行放电,放电时问应符合 生.10.1规定。 512.2 低温试验 a)同5.12la; 卜)按 GL岁’f2423.1一1989中“试验 Ab”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温度(一20士3)〔,待续时间 16}1; 。)11动5.12.IC; d)按3.6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符合魂.}。.2规定。 5.12.3 恒定湿热试验 a)[dJ5.12.la; b)按(}B/T2423.3进行试验。试验温度(40士2)(二,相对湿度93一{肠,持续时间481:; 。)同5.12,琪c; d)按36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符合410.3规定 512.4 机械振动试验 。)同5.121:; }〕)按〔jB/TZ招3”的力一法进行试验。试验条件为:频率为1O11乙一5汤1工乙.位移振幅。.瀚 :::n 。、、二行个方向扫频(循环次数为10次),扫频速率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 QB/'1' 2502-2000 。)}司5. 12. lc; d)按3.6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符合4.10. 4规定 5. 12. 5 机械碰撞试验 a) I司5. 12. 1 a: b)按GBIT 2423. 6进行试验。碰撞脉冲峰值加速度为100 n)/ 'S2、脉冲持续时间为16 Iris,碰撞次 数为1 000上]10次: 将1'2的样品按垂直方向,另 I/2样品按平行轴向(当样品为奇数时,允许垂直轴向多一只)进行碰 撞试验: ()同5. 12. lc; d)按3.6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符合4. 10. 5规定‘J 5. 12.6 温度冲击试验 电池按3.5充电后,在一20'('环境下放置2h之后,再在5()'C环境下放置2h.如此进行、‘、个循环 试验,电池应不漏液。不同温度间转换的时问应不超过smin. 5,13 安全性能试验 5. 13. 1 过充电试验 环境温度(20士5)'C条件下,完全放电态的电池(可附有PTC.'或热熔丝保护元器件和电子保护线 路)以。. 2 C, A恒流充电12.5h.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允许电池内部安全装置及保护装置动作·此时 无电流输出,允许中止试验)。 5. 13.2 强制放电试验 环境温度(20士5)'C条件下,电池按3. 5充电后(可附有PTC或热熔丝保护元器件和电子保护线 路),再以。. 2 C, A恒流强制放电}2.sh,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允许电池内部安全装置及保护装置动 作.此时无电流输出,允许中止试验)。 5.13.3 外部短路试验 在环境温度(201 5)'C条件下,电池按3. 5允电后(可附有PTC或热熔丝保护兀器件),用电阻值不 大于50 MO的导线连接电池的正负极端,使之短路6h以上,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允许电池内部安 全装置及保护装置动作,此时无电流输出.允许中止试验) 5. 13.4 钢钉穿刺(内部短路)试验 在环境温度(20士5)0C条件下,电池按3. 5充电后,放在一钢制夹具中,以直径2. 5 mm ^ 5. 0 mrn 大小的钢钉在电池中央部位沿与电极面垂直的方向穿透电池,并放置6h以卜,电池应不爆炸 不着火。 5. 13.5 挤版(内部短路)试验 环境温度(20+劝C条件一「,电池按3, 5充电后,置于两块铁板之间·使电极f1与铁板平行·在铁板 土施加13 kN的压力,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5. 13.6 撞击试验 环境温度(20士5)0C条件下.电池按3. 5充电后,将直径7.9 mm,长度70 mm圆钢棒沿与电池的电 极面平行井与电池上部端子成直角的方向置于电池中部,然后将一重量为9. l kg的物体从距该棒 61 cm处的高度自由跌落至该棒上(允许电池内部安全装置动作)。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5. 13.7 浸水试验 环境温度(20-+5)'C条件下.电池按3.5充电后.浸没于室温下的水槽中,并保待24 h以l_ 电池 I}_11不爆炸.不着火。 5. 13.8 跌落试验 电池按3. 5充电后,在10 m高处任意方向落至混凝土_r1次 电池应不爆炸.不着火 5.13.9 高温搁置试验 电池按3, 5充电后,以(5士!)C .min升温速率升温至130'C,。在该环境下放置 l h,电池应不爆炸, ????? www.bzfxw.com ???? QB/T 2502-2000 不着火 汁 以上安全试验应在有保护装置的条件下进行 以上安全试验适用于容量为100 -Ah--5 000 mAh的小型铿离子蓄电池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 a)3O式检验; 飞))出厂检验 所有检测在供方或由供需双方商定的检验部门进行。 6.2 型式检验 To式检验一般在产品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产品的结构、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 变,可能影响产品的重要性能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6.2.1 抽样 1$4式检验的样品是使用与正常生产相同的材料、设备和工艺生产井随机抽取的,样品数量见表f 6.2.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顺序及分组按表 1规定 表 1 组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样品数量(只) 允许不合格电池数(只) 〕 外观、尺寸、质量一 4. 1 5.2 s 4 } -一一一I 3 三 } } } 。 3 i 3 3 万-一{ 3(每项) } 额定容量 一 一 魂.2 内阻 一 4。6 5,8 1C;ARgVV'IR 一 4.3 5.5 低温性能 :.: :_一高温性能 3 荷电保持能力 东7 一一一 4 环境适应性 循环寿命 4. 10 5.12 4.8 5. 105 6 贮存性能 4.9 5 11 7 安全性能 4.11 5.13 6.2.3 判定规则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规定时,则判为型式检验通过。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时,应暂停检验,生产方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纠11:措施后,可重新进行检验 若重新检验合格,则判检验通过;若重新检验仍有某一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定本次型式检验末 通过 6.3 出厂检验 电池的出厂检验分逐批检查和周期检查,用以判定产品生产过程中能否合格,保证产品质鼠的持续 稳定。 6.3. 1 6.3. 1 逐批检查 供检查的样品在交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采用GB//T 2824-1987的正常检查 次抽样力 QB/T 2502-2000 案,检查项目、要求、试验方法、检查水平(11_)及合格质量水平(AQI)按表2规定 表 2 组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4 1 Kv i二一:’ 5.2 ’ n 一 I 外观、尺寸、质景 2 额定容最 内阻 4.2 一 只:一 ,一4.6 5.8 6.3.1.2 逐批检查后,按G13/T 2828-1987中2.12对产品批进行处W. 6.3.1.3 若逐批检查不合格,供货方应对不合格批进行 100%的检验,将发现的不合格品剔除或返修 后.再次提交检查。对于再次提交检查的批,是使用正常检查还是加严检查,是检查所有类1}的不合格 还是仅仅检查造成批不合格的个别类型不合格,均由订货方决定。若再次提交仍不合格.则应停止 供货。 6.3.2 周期检查 周期检查的样品在交验的产品中随机抽取,采用GB/T 2829--1987的一次抽样方案 检查项目、川贝 序及分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周期、判别水平(Dl.)、不合格质量水平〔RQI)及判定数组〔八.R,.) 按表3规定。 表 3 组号一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抽样周期 RQI 1, R )。 ? ? ?? ? 低温性能 ? 。 高温性能 2 一荷电保持能力 环境适应性 斗 10 循环寿命 贮存性能 5,6 5.7 5.9 5. 12 5. 10 5. 11 5. 13安全性能 4. 11 10o x合格 6,3 2 6.3.2.2 周期检查完成后,按GB/T 2829-1987中9.12规定对产品批进行处置 周期检查后的样品,无论合格与否,都不能交给订货方。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 1 标志 每个电池至少应有下列中文标志:产品型号、正负极性、制造厂商、制造日期或批号等。 7.2 包装 每个电池都应有防止短路的包装。包装好的产品应放在干燥、防尘、防潮的包装箱内,包装箱内附 有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要写明采用标准号)。 包装箱外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采用标准号、数量、毛重、制造1一商、商标、出 厂日期.应有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标占。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 www.bzfxw.com ???? QB/T 2502-2000 7. 3 运输 电池应在半荷电态下包装成箱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剧烈振动、冲击或挤压,防日:日 晒雨淋措施。 7.4 贮存 电池应在半荷电态 卜贮存.宜贮存在环境温度为 一5C一35‘e、清洁、干燥、通风的室内.应避免与腐 蚀性物质接触,应远离火源及热源。 电池在贮存过程中每六个月应充电一次。 电池从人库之日起,保存期限为12个月,超过贮存期限的产品必须重新进行逐批检查,合格后才能 交付门货方,逐批检查不合格的批按6. 3. 1. 3中规定的再次提交检查的批处理
/
本文档为【QBT 2502-2000 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