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

2010-11-20 21页 ppt 889KB 31阅读

用户头像

is_150582

暂无简介

举报
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null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一、皇帝制度的重建 二、中央与地方行政体制 三、职官管理制度 四、监察制度 一、皇帝制度的重建 一、皇帝制度的重建 汉代的皇权制度比秦更趋于完善,其主要表现为: 1、皇帝名号制度的定型化。 2、创设预立皇太子制度。 3、恢复谥号制度。 4、皇权神授思想的对皇权的强化。 一是强调天的到尊无上。 二是强调皇位的转移取决于天意。 三是以“天人感应”学说进一步论证“皇权神授”观点。二、中央与地方行政体制二、中央与地方行政体制(一)中央行政体制 1.外朝官 外朝官是指在宫廷外办公的官员...
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
null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一、皇帝的重建 二、中央与地方行政体制 三、职官 四、监察制度 一、皇帝制度的重建 一、皇帝制度的重建 汉代的皇权制度比秦更趋于完善,其主要表现为: 1、皇帝名号制度的定型化。 2、创设预立皇太子制度。 3、恢复谥号制度。 4、皇权神授思想的对皇权的强化。 一是强调天的到尊无上。 二是强调皇位的转移取决于天意。 三是以“天人感应”学说进一步论证“皇权神授”观点。二、中央与地方行政体制二、中央与地方行政体制(一)中央行政体制 1.外朝官 外朝官是指在宫廷外办公的官员,中朝官是指在宫内办公的官员。在汉朝之初,绝大多数官员都属于外朝官,外朝官几乎等于官僚体系的代名词。 null(1)丞相、三公体系 三公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分掌政务、军政和监察。   ①丞相——为最高行政长官,高祖时设丞相一人,后改称相国。至成、哀之际,丞相改称大司徒。   ②太尉——是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太尉只有领兵权而无发兵权,其职实为皇帝军事参谋。西汉不设太尉时,常由丞相兼掌军事。汉武帝后以大司马代太尉职并常加大将军衔。成帝时太尉改称大司马。   ③御史大夫——为副丞相。是集行政、秘书、监察于一身的政府高级官员。至成帝时,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 除了总理国家事务外,汉代的三公还有一个特殊的,那就是调和阴阳,使国家风调雨顺。 自汉武帝以来,为了加强自身的权力,皇帝逐渐赋予尚书台更多的权力,到了西汉末年,以尚书台为核心的中朝官已经架空了三公。汉成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太尉为大司马,三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荣誉性的虚衔。东汉伊始,改三公为太尉、司徒、司空,这时的司空已经成为主管土木建筑的官,跟监察没有了关系,而御史台则交由御史中丞领衔,三公的性质多少有点变味了。只是东汉时期尚书往往由太尉兼领,所以,有尚书职务的太尉往往跟西汉初年的丞相一样,权力十分大。null (2)九卿与列卿系统 九卿: 太常——为诸卿之首,掌国家宗教祭礼及礼仪、文化教育。 宗正——掌管皇族事务。此职均由刘氏宗室成员担任。 光禄勋——掌管宫城内外和京师的禁卫事务。皇帝侍卫的首领 太仆——负责掌管宫庭车马。 廷尉——掌管刑狱,是政府最高司法机构长官。。 大鸿胪——秦名典客,景帝时改名大行令,武帝时又改名大鸿胪是掌诸王列侯与边地少数部族封拜、朝聘、宴飨、郊迎的官员。 大司农——负责和掌管国家和皇室财经事务。 少府——少府是皇室私府,专掌皇室钱财、皇家所需物品供应及各项宫廷事务。 卫尉——掌皇宫宿卫警戒。 null奉 常卫 尉廷 尉大鸿胪宗 正大司农少 府太 仆九卿null2.中朝宫 (1)皇帝的亲卫武将 大将军、重号将军和杂号将军。卫青为第一个大将军,加大司马头衔,地位相当于丞相。霍去病为骠骑将军(重号将军之首) 由于将军体系的设置,本不是严格的制度安排,所以,大将军之下,重号将军的称谓在当时并不完全统一,地位和排序也不严格,大体上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杂号将军又称列将军,往往是因事而设,名号杂多,往往带兵出征,事毕则罢。杂号将军地位不一,关键看本人原来的地位,但即使原来地位不高的,挂上将军衔之后,也相当于九卿。 null(2)尚书台: 官员设置: 尚书令秩千石,与九卿相当。上朝时,尚书令与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专席独坐,号称“三独坐”。 组织机构: 三公曹,管官吏考核; 吏曹,掌选官; 民曹,掌管赋税和工程; 两千石曹,又叫贼曹,掌刑狱; 客曹,管护驾和胡羌往来之事; 有时还设中都官曹,管京城水火盗贼之事。null (3)皇帝的侍从 两汉时兼职的侍从官有这样几种:侍中、散骑、中常侍、给事中、给事黄门。 专职的侍从是大量的郎官: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和谏大夫等 东汉年间,中常侍和黄门成为宦官的专有官职,而皇帝的侍从也逐渐变成了只有宦官才名副其实,其他人只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二)地方行政体制(二)地方行政体制1、西汉郡国并行制 (1)西汉部分恢复封建邦国之制可能存在原因: 一是革秦之弊必行封建的社会思潮。 二是六国贵族复立社稷的努力。 三是军事实力派裂土称王的刻意追求。 (2)两种地方行政区划: 一是在关中一带,由汉中央朝廷设官置守,按以郡统县的原则,配置郡守、县令(长)一如秦制,实施直接管理。 null 二是在山东六国故地大部分地区则实行封立诸侯国,由各国诸侯进行统治。 就行政区划级别而言,西汉前期王国高于郡,郡高于县邑侯道,县邑侯道,同级而异名。自武帝始,郡国即为一体。 在京畿地区,设立了特殊的行政管理机构。汉初沿且秦制,设内史治理京师,到汉武帝时形成了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的三辅行政体系。三辅分区掌管京师及其附近地区的地方行政。 null2、东汉州、郡、县三级建置的确立 东汉时期,州由地方监察区逐渐演化成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这是继秦郡县制之后又一次有影响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 州级建制的形成过程: A、 汉武帝时设“十三州刺史”中央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开始无固定的治所,不久开始有固定的治所。 B、汉成帝时曾改刺史为牧伯,虽然不久又恢复旧称,但这时的刺史已有统兵之权,这标志着刺史向地方行政官的转化过程已不可逆转。 null C、东汉光武帝时刺史具有了劾奏地方官员不经三公而直达皇帝的大权。东汉中叶,刺史的职权已涉及行政、监察、选举、统兵等各个方面,并且形成了详备的属官体系。 D、东汉末年,汉灵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并用一批重臣以九卿之官秩出任地方州牧,此时州牧位高权重,拥有行政、军事、财政大权。正式成为地方最高一级地方官。三、职官管理制度三、职官管理制度(一)职官选举制度 1、选举方式: (1)察举制 定义:是一种自下而上推荐官员的制度。是指根据皇帝诏令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或民间舆论公认的人才,向中央推举,再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考试,择优录用,授予相应官职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 察举的科目:举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明经、明法等。 考试的科目:儒生试经义,文吏试奏章,后来发展到经学的一统天下。 null(2)征辟制 征辟与察举相反,是指自上而下的选拔。分为征召与辟除两种形式: 征召是对社会上有名望的士人,由皇帝下诏指名征聘,直接任为中央官吏。被征者被称为征君或征士,这是两汉最荣耀的仕途,但是虚誉成分大,实际聘用成分小,被征者多为德高望重的饱学之士,或隐居不仕的隐士。 辟除是指公卿二千石可以按需要选拔自己的属吏。它有两种形式:一是公卿辟除,三公九卿可以自主聘用其属吏。一是州郡辟除。null评价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评价:利弊参半。 影响: 其一,催生了士大夫阶层,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既负载主流文化,又提供行政人才的群体。 其二,汉代的选举制度,主要是辟除制度,导致了官僚性质的门阀的产生。(二)职官考绩制度——上计考核法(二)职官考绩制度——上计考核法从上计的形式来看,可分为两个系列:一是长官课掾吏。一是逐级考核。 从考课时间来看分为两种:一种叫常课,一种叫大课。 从上计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户籍财政;2、治狱惩盗;3、边戍状况;4、劝课农桑。四、监察制度四、监察制度(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1、中央:御史台(御史大夫) 主要职权: (1)辅佐丞相总理国务。 (2)掌管公卿百家奏事的奏章,掌律令、文书、档案等。 (3)参与朝仪、商议大政。 (4)典正法度,察举非法,负责监督检察公卿百官。 (5)监督军事、考核官吏等。null 御史中丞: 主要职权: (1)管理国家档案。“掌图书秘笈” (2)领导对地方政府进行监察。“外督部刺史”,也就是领导刺史,负责对军队和地方的监察。 (3)领导中央监察组织。“内领侍御史”,负责对中央各级官员特别是对他们上朝时的礼仪监察。 (4)主持对百官的监察。“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2、地方监察机构: 西汉初:设丞相史监察地方官吏。 汉武帝时设十三监察区: 设12个刺史和1名司隶校尉(管京师地方)负责地方的监察。 郡设督邮监督县级官吏。 null刺史的“六条问事”: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三条,二千石不恤疑案,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薄,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 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六条,二千石违公不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 六条之外,刺史概无权插手。但还有一条不成文 的规定就是监察各诸侯王。null(二)特征: (1)官卑而权重。 (2)系统相对独立的、直接对皇帝负责. (3)御史可以采取他们认为合适的行动来从事监察,可以闻风弹奏,不必核实准确。 (4)除了监察权之外,还经常性地参与司法案件的审理。 (三)功能: 一是维护王朝秩序的稳定运转。 二是保障官僚体系对王朝的效忠。 三是保持王朝权力结构的制衡。这是其根本性功能
/
本文档为【第二节汉朝的行政管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