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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只有房子的居住权,女方是否有权利将房子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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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只有房子的居住权,女方是否有权利将房子出售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只有房子的居住权,女方是否有权利将房子出售 篇一:有贷款房的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只有房子的居住权,女方是否有权利将房子出售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女方只有房子的居住权,女方是否有权利将房子出售 篇一:有贷款房的自愿离婚协议范本 离婚 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位于_____市____区________号_______小区___栋____室房屋状态为银行抵押按揭房产,房屋主贷款人为女方,现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房屋补偿款。男方在收到女方支付的房屋补偿款之前仍然享受该房产的居住权并有权拒绝女方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房屋的请求,男 1 方在收到女方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后不再享受该房产的任何权利,男方有义务按照女方的要求配合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男方不再提其他附加条件。 2、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补偿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办理完离婚手续后6个月之内,女方将该房屋补偿款支付到男方指定的账户。如果女方在6个月内无法支付房屋补偿款,或者女方明确示在6个月内无法支付补偿款,双方应当将房产变卖,从变卖房产的款项中男方仍然分割其中的____万元。在房产变卖过程中双方均需履行房产过户义务。 3、因房屋过户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因房产过户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4、房屋内共同购置的所有家用电器,全部归女方所有,双方各自的个人生活用品衣服归各自所有。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双方即可进行交接。 5、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各自的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 6、除上述1-5条外,双方共同确认再也没有其他共同财产争议。 三、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对外负有债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部分对外债务由 2 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6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二:浅论离婚妇女居住权 龙源期刊网 .cn 浅论离婚妇女居住权 作者:孙国蕊 3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5期 摘要:本文从界定离婚妇女居住权出发,以婚姻法和物权法为主线,离婚妇女居住权设立的必要性,通过与域外法的对比,发现我国所存在的问题,并对离婚妇女居住权进行构建,达到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离婚妇女;居住权;婚姻法;物权法 一、离婚妇女居住权的界定及必要性分析 1.离婚妇女居住权的界定 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的婚姻家庭关系中,是基于解决无经济来源的妻子和奴隶等无房居住的难题而设立的一种人役权,具有强烈的家庭伦理性。随后,各国依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居住权进行了演变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几乎完全移植了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制度,只对居住权的设定方式进行了扩张。德国民法上存在着两种居住权,一是《德国民法典》中的“限制的人役权的”的传统居住权,二是《德国住宅所有权法》中的长期居住权。区别在于传统居住权不可转让,不可继承;长期居住权可独立转让与继承,可出租获得流通价值。英国法中的《家庭法案》,将婚姻住宅与家庭暴力结合在一起,居住权的范围比较小。美国的居住权也只是在婚姻住宅中,其特殊性体现在不同州的规定存在的差异性。 所谓离婚妇女居住权,是指在离婚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男方对生活困难的女方以提供房屋居住的形式而提供的离 4 婚经济帮助。离婚妇女居住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离婚妇女居住权属于离婚经济帮助的一种形式。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如一方却有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条件较好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另一方必要经济帮助的制度。这里的经济帮助包括多种形式,如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房屋的居住权甚至房屋的所有权等。第二、离婚妇女居住权的条件性。这也是其与夫妻共同生活抚养义务的主要区别,夫妻抚养义务无条件性。离婚妇女居住权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离婚时;离婚妇女确有生活困难;男方有提供房屋居住的负担能力。离婚妇女居住权是从房屋的角度来保障离婚妇女的基本生存权益,其自然产生在夫妻离婚时确实需要给予帮助的情况下。第三、离婚妇女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离婚妇女居住权具有占有性、独立性、用益性,同时还具有期限性、不可转让性及无偿性。 2.离婚妇女居住权的必要性分析 (1)离婚妇女居住权的设立可有效保护妇女权益。首先,女性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歧视,受教育程度低下,再加上就业时的特殊要求、女性特殊的生理特征,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女性的 篇三:离婚后原共有房产如何出售 离婚后原共有房产如何出售 5 夫妻离婚后,将原有共有房屋进行出售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离婚后,夫或妻任何一方如何出售房产, 一、原共有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据离婚协议,在得到房屋的一方名下,离婚后如何出售, 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且银行贷款男方是主贷人,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在男方希望出售房产,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将银行贷款还清,再与拟购买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不需要再寻求女方配合。 二、原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产权登记记载的一方不再享有房产权益,房产归属没有登记的一方,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如果未登记在产权证中的一方,比如女方要卖房子,首先必须办理产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即房产由男方名下转移变更登记为女方名。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抵押合同变更是最为重要的,因为银行若不同意变更主贷人,产权变更登记为女方就存在困难。当然还有一种途径会比较方便,即整个卖房过程中,由男方操作,即以男方名义售房,那么这种情况则需要男方与女方签订一个专门的协议,特别要注意的是,该协议应指定购房一方应将购房款转账到女方指定的账户内。 三、原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银行贷款在男方名下。 6 根据离婚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现男方欲售房,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如果将房产直接登记在男方名下,显然较为麻烦。因此,只需要女方配合出售房产即可。双方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女方只是配合出售房屋,售房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及相应税费均由男方 承担。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应一次性给予女方房屋补偿款的,也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由男方以出售的购房款一次性付清给女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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