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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2017-09-27 6页 doc 43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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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我在下班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被一辆面包车撞到了小腿,住院用了几千块,咨询律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多少? 中顾网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我在下班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被一辆面包车撞到了小腿,住院用了几千块,咨询律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多少? 中顾网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会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相关法律知识: 项 目释 义赔付标准 医疗费 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创伤使身体复原所必需的医药费和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器官康复费和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费用,赔偿权利人咳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3 指定残前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治疗期间的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伤者在抢救治疗期间因伤势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所需专门人员护理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伙食费是指交通事故伤者住院抢救治疗期间所需补助伙食的费用。可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伙食标准。 交通费是指伤、残者就医或办理丧葬事宜、参加事故处理等的车、船票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凭据为证。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决定。 宿费指伤、残者到外地就医等,参加事故处理等需要住院、住亲属家以外的住宿费用。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致残而给残者的生活补助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照伤残等级的十级,依次可分为100%、90%……10%。 1.60岁以下:20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 4 2.60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 (20-)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 3.75岁以上:5年x平均生活费x等级%=元。 残疾用具费是指因残疾而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丧失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计算假肢配用时间应与残疾生活补助费的时限相同。残疾用具凭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丧葬费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必需的费用。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心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1.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 2. 6 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3.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4. 74周岁的应补偿6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 5 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 1.不满18周岁抚养到18周岁: 2. 无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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