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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江苏《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

2017-12-20 20页 doc 43KB 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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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江苏《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笔记]江苏《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 以科技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 ——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1卜全民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 210012) 摘要:公安机关要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赢得动态化社会治安防控的主动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科技强警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公安机关正在构建的重点治安防范网络之一。从全国范围内的建设和应用情况来看~各地均暴露出了一系列急需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各自为阵~缺乏整合,建设缺少科学的论证,缺乏与系统运行相协调的警...
[笔记]江苏《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
[笔记]江苏《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 以科技强警为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研究 ——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1卜全民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 210012) 摘要:公安机关要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赢得动态化社会治安防控的主动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科技强警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公安机关正在构建的重点治安防范网络之一。从全国范围内的建设和应用情况来看~各地均暴露出了一系列急需研究并加以解决的问题:各自为阵~缺乏整合,建设缺少科学的论证,缺乏与系统运行相协调的警务运作机制,误报警频发等问题~使得该系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此~在此系统建设与应用中应进行科学的论证,系统环境分析,连接各级子网构建大系统,建立与系统相应的警务机制以及降低误报警等对策措施~以此完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提高其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关键词:科技强警;治安防控能力;报警与监控系统 一、引言 当今社会以信息科学,生命科学为标志的现代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给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公安机关要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赢得动态化社会治安防控的主动权,公安机关的战斗力的提高就必须依靠改革、靠创新、靠公安科技,因此公安机关推进了科技强警的步伐,在刑事侦查破案方面,各地相继建成了包括DNA检验,法医,痕迹检验,化验等多个专业实验室;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交管部门建立了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和信号控制系统、闭路电视监控与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摄系统,增强了电子警察的威慑力;在治安防控工作方面,全国公安机关参照杭州、苏州、北京和济南4种模式,建立起了围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开展工作的警务工作机制,报警与监控系统得到了综合应用。公安机关以此构建和完善了集防范、控制、打击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 纵观已有的研究不难发现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方面已经确立了相关的法律依据,明确了系统建设的合法地位展。同时学者也其建设和维护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随 1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08KJB620001);江苏警官学院科学研究项目。 作者简介:卜全民(1976-),男,江苏徐州人,博士后,副高,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骨干教师、江苏省安全防范专家等,主要从事安全技术防范等领域的研究。 着系统的发展与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将在科技强警的大背景下,以切实提高系统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作为出发点,以系统的整体性观点出发和整体效应出发,结合目前各地建设使用此系统的现状提出具体对策措施,以此促进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科学性及其效能的发挥,使之更好的与实战相结合。 二、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概述及国内外建设与应用现状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报警系统、监控系统以及指挥控制中心组成的防控网。报警系统是指在出现危险情况时,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能调动警力进行处置的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是利用电子学原理采集,传输和显示活动景物图像信息的一门技术,常与报警技术,出入口控制技术等其他安全防范技术联动运行组成综合监控系统,使防范能力增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通过技术集成、机制创新,以此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打击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其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各种可防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能够起到直接和间接的防范控制作用 在安装报警装置的场所,只要作案人触发报警器,系统便发出信号,一方面对作案人起到警示作用,禁止其继续深入作案,另一方面也及时通知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间接的防范作用主要体现在利用摄像头的监控标识,告知每个公民正处在监控状态之下,间接规范公众的行为,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 (二)能够固定证据和保存线索 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间、人数、工具、线路,为及时打击提供了准确、高效、有力的证据支持。侦查人员通过监控录像,寻找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循线侦查,迅速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三)提供了可视化操作与指挥的平台 监控系统与其他通信指挥系统的结合,能够为公安机关开展远程指挥提供平台,以便指挥者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能通过监控系统的图像传输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现场的情况。 正因为此系统具有如此显著的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效能,各国都很重视系统的建设以及应用研究。目前国外在公共领域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方面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并且还在不断注入高新技术来促进系统的更新换代。如美国的监控系统清晰度很高,其获取图像的能力很强,可以拍下驾驶员的体貌特征,它利用高科技计算机技术,可以自动识别被监控的车辆型号,颜色,形状和牌照号码。英国拥有全世界最早的视频监控系统,其安装的监控点数量 众多,比如伦敦地铁站的站台,过道以及上下扶梯,几乎每隔几米就有一到两个摄像头,超过六千个摄像头覆盖了272个地铁站和车厢内,而公交车辆几乎全部安装了监控点。 我国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的时间比较晚,近年来随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发展速度很快。截至2008年底江苏省累计建设社会治安监控系统46804个,联网报警用户10万户,全省公安机关建设摄像头共有32376个,部分县区公安机关拥有摄像头超过1000个,江苏省市际治安卡口监控系统也已经初具规模,其他省如浙江广东的建设规模也比较大。纵观我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现状其主要呈现三个特征: (一)硬件水平大幅提升 报警器的种类日益增多,比如振动报警器,超声波报警器,主被动报警器等被普遍应用在各个场所,能够使探测器在增强探测能力的同时又能适应不同的环境。又如视频监控技术,长期以来,传统的视频录像都是通过录像机将视频图像记录在录像带上,然而现在的数字摄像机存储的内容都以数字方式记录在硬盘或者光盘中,不但存储容量越来越大,而且查找方便快捷,图像逼真稳定易于提取,所以更符合实际需求。 (二)建设与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最早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已从传统的交通管理和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等领域拓展到公共场所、居民小区以及各种商场,安装的范围日益扩大,安装密度不断提高,逐渐向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发展。系统的整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同时由于政府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与社会综合管理的需要,系统建设已经超越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它要求在政府领导下各部门一同参与规划建设,现在的报警与监控系统正在向整合城市各个方面信息形成综合城市报警与监控体系的方向发展。 (三)国内各地建设与应用此系统的差距明显 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流动人口的高度集中给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地区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以两抢一盗为代表的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为此,东部沿海地区许多城市纷纷加强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如广东在开展系统的建设以来,各地盗窃两抢等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特别是广州市公安机关创造了火车站广场三个季度无刑事案件发生的记录,深圳已基本构建了覆盖全市的电子防控报警系统,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的建设还是比较缓慢的。 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在建设与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在公安工作取得了不错的防控效果,各地各级机关也已全面开展建设此工程,在建设和使用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比如由于持续频繁的误报警而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警务运行秩序,监控系统远没有实现全市联网,全省联网,乃至与全国地 区的联网,其仅仅只起到了对局部地区的监控和取证的作用。另外由于日常警务与报警与监控系统结合的工作机制没有形成,致使不能在事前有效发挥防控作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在建设与应用中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系统联网程度低,信息不能共享,社会治安防控作用弱。目前国内各个地方的报警与监控系统还处于小规模的建设阶段,自从全国开展3111试点工程以来,各地建立了市县街道不同层级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初步实现了对辖区内监控点的图像监控,但都只是在较小的区域内的开展系统建设,监控系统只是实现了准数字化,其网络性能不高,各地为战自成体系的状态使得系统目标远没得以实现,系统之间的信息不能共享,利用率低下,不但无法为上级机关的快速决策提供准确的原始依据,而且造成了同一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与政府机关建设的重复性。 (二)系统无法为了解案件、开展侦查提供可靠的图像。有些发案场所没有监控点,为了弄清发案经过,获取破案线索,只能勉强调用附近其他单位的监控录像,希望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但这些录像主要为了其他单位设计的,获取的图像也是因为无意中抓拍到的,由于焦距、灵敏度、像素,方位等一些参数不合适,所以对于公安机关了解案情的帮助不大。有些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于应当安装较高清晰度的场合用了低像素的摄像头,造成记录的图像信息清晰度不高,满足不了现实斗争的需要,如某位乘客携带巨额现金乘坐上海至珠海的班机过程中,其所带的三十万现金遭窃,民警在侦查过程中调用登机通道的监控录像时由于监控录像的清晰度很低,致使没有任何线索可取。有的场所没有实行报警装置与监控装置的联动建设,致使本应该可以掌握的线索没有掌握,以笔者在宜兴实习期间所经历的案情来说,某家服装店被盗,店内安装的报警装置虽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了警,但当民警赶赴案发现场时,作案人已离开,由于店内没有与之匹配的监控系统,没有提取到作案人的体貌特征,因此失去了最佳线索,一方面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由于管理不当,另一方面也由于系统本身的建设质量问题使得报警与监控系统成为摆设的现象比比皆是。 (三)系统应用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较低。从某些省份利用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的数据来看,交通管理领域应用的较好,主要是电子警察以及相应的车辆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已经非常成熟,而社会面治安防控领域的利用报警与监控系统水平不高,基层各单位实际操作中没有将日常的警务机制同监控与报警系统的利用结合起来,更没有利用监控系统进行信息的分析研判从而起到事前预警防范的作用。智能化的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离实际普及和应用还有相当的距离,仍依赖人工发现和干预,多数监控头安装好之后主要停留在录像回放和肉眼观察阶段,肉眼观察的个数非常有限,这样的工作模式对人员数量的要求很高,而且工作效率低下,监控的效能不能得到保证,这样使得花费巨资建立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总的来说各级机关对此系统的利用程度低,只停留在低层次的水平上。 (四)误报警现象频发,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误报警是指在没有出现危险情况下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我国报警系统的误报率一般都在95%以上,家庭,单位安装的报警装 置经常引发误报现象。我在宜兴实习期间所处理的报警装置告知的警情中,只有一起是正确的报警,其余的都是误报。又如福建厦门地区某一博物馆安装了一套现代防盗报警系统,这套系统给附近居民和有关人员带来诸多问题,因为老鼠和野猫出没及玻璃门被大风吹而震动等原因,报警器经常误报,博物馆保卫人员和鼓浪屿公安分局警察因此经常在半夜出动,不但没有达到防盗报警的作用,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警务工作秩序,浪费大量警力,而这只是一个缩影而已。国外的报警系统在刚开始发展阶段也有较高比率的误报率,误报现象已经成为各国警务工作的干扰因素。 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已经持续了多年,虽然取得了不错的防控效果,但是也应当看到,由于多种原因,该系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总结已有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情况,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四个主要方面: (一)系统的设计千差万别并受观念制约,造成系统独立分散以致于未达到实战的要求 从建设的硬件上看,由于前一段时间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建设,加上各地开工建设的时间基点不一致,导致了系统中从前端信号的采集,传输到中心的交换控制,再到后端信号的显示标准不统一,这给各地系统的联网造成了技术上的操作难题,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关键要有个大区域范围内的指挥和管理平台,这个平台的建立可以把此系统同其他公安系统进行衔接,如与警用GIS的联合使用就能够在警情出现后迅速调用附近警力。然而综合指挥管理平台的建设就必须把各个小区域内的视频与监控系统组网,组网的不顺利导致了系统的局限性。虽然有关部门之后颁布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但是由于执行上的不统一和前期规划的原因,实际上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改善。从建设的软件上说,系统规划中没有用整体观念管理整个报警与监控系统,系统论的研究证明,如果不注重整体效应,那么要素的属性再好,也是无济于事的。实际操作中有关部门对视频系统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不能齐头并进,有的只重视视频监控系统的建立,有的就只重视报警探测系统的建设,两者的建立并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如此一来便打破了原有的功能结构。系统的不统一不但表现在系统内部,更体现在此系统与彼系统之间,如果把所有的警用系统、平台视为构建现代化警务工作的各个部分,那么用整体管理理念来看,管理者就应当把这些独立的系统通过某种纽带连接起来,以达到良好的整体效应。例如现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和接处警系统以及GPS定位系统在公安机关中的应用已经很广泛,报警与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对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不能与PGIS、GPS等系统的结合,这样的现状导致指挥调度效率没能够借助现代化设施得以提升。 (二)系统建设过程中缺少统一的规划和论证,忽视系统环境的分析 城市与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由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精神提出并负责建设,但应该看到城市与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是为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的,系统的图像信息,应该在政府职能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应该在充分考虑政府各职能部门需求的基础上,对社会单位的图像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从节约资金和信息共享的角度出发,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应该进行整体的论证和社会需求分析,统筹规划和建设,仓促动工将使得系统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许多城市进行系统建设时只追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建成较多数目的监控点和报警器,例如深圳提出要在一年中建设20万个摄像头,在半年的时间里要完成总体工程的八成,这个工程显得非常仓促,建成后的科学性值得怀疑。因为规划论证、选点、系统数目、信息共享方式这些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除了建设中的事前论证分析不到位,在实际操作中,还忽视对系统所处的环境分析导致所建成的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功能不能正常发挥,系统分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每个报警点与监控点所处的环境不是相同的,这个环境可以指自然环境,地理环境,也指当地的治安环境,这些因素都制约着报警器与监控头的型号,安装位置,安装密度,所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完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依赖于对系统环境的了解程度,对环境不了解将导致预期的社会治安防控目标不能实现,在目前系统的建设中,有的政府忽视系统环境分析、论证,草率的开工建设以至于最后只能事倍功半。 (三)使用单位尚未建立良好的应用机制,系统资源利用最大化受限 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其在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中的作用。系统要充分发挥作用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应用机制和工作规范,来规范基层单位在公安实战工作中使用报警与监控系统。但实际应用中,公安机关建设好系统后,虽然各地组建专业化的电子警察队伍专门负责值机操作管理,并制定考核规范,进行量化考核,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激励机制,但是这仅仅是做到了如何在监控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确定了有关信息的反馈机制,如值机人员通过显示器发现异常情况后通知有关警员及时处警,但是这些也只是案件发生后的一种警务工作模式,在推行社区警务战略讲究事前防控的现阶段,这种防控手段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可能达到真正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目标。如果没有提前预警的工作模式即信息主导警务模式或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形成的稳定有效的打防工作机制,就不可能很好的利用此系统,结果导致系统资源的利用受到限制。 (四)公安机关与社会组织介入到系统建设中的界限没有完全划清,导致误报警控制机制迟迟建立不起来 误报警现象是由多种因素引起,通常主要有以下三种: 1、报警设备发生故障引起误报,当产品有些性能全部或部分失效或者元器件的参数和电 源电压的漂移就会使系统发生误报。 2、探测器的类型不适合及其安装不当引起误报,当特定的探测器与所处环境不相适应、设置不科学则更容易引起误报。 3、用户使用不当引起误报,这种情况在实际发生的误报数中所占的比例比较高,美国打击犯罪报警工业委员会(AICCC)曾对15万个系统监视了一个月,统计出用户使用不当造成误报警次数占总数的44.4%。 实际操作中数量众多的误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而且使得民警对报警信号变得麻木,完全违背了当初安装报警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初衷。为此公安机关提出要严格安防设备的可靠性,加强安防生产、销售、安装单位的工作指导监督,加强对用户的指导,并建议推广使用双鉴式探测器,固然这些措施都具有积极作用,但并没有取得显著效果,究其原因: 1、国内报警服务公司尚待建立。国内并没有像美国、英国等国家一样的规范化的安防市场,市场上的公司在政府部门的管理下以及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自身业务,有利于推动一国安防事业向高标准,高水平发展。我国采用的模式是不管家用还是商用或是事业单位等场所的报警器统统连接到指挥中心,数量如此庞大的报警器在没有通过有效过滤的情况下,每天向指挥中心传送的误报信号必然很多,由于没有固定的管理控制误报警的机制,每天有大量误报信息传送至控制中心,公安机关独揽报警系统的管理工作与处警工作,把本应该可以交由社会组织管理运营的事务与职能范围内事务杂糅一处,不管有无警情,不管警情严重、紧急程度均需派员赶赴现场。 2、缺少针对误报警的法律制裁措施。国外的实践证明处罚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误报率,这类处罚措施主要是针对用户以及安防服务公司的违法行为的,在规定的情形下,用户以及安防公司应当对误报警现象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而在我国公安机关对引起误报的用户或者单位一般都只是提一些建议性的改善措施或者口头批评督促教育,因为误报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当时人有意为之,当事人缺少违法的动机,所以也不适宜以有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因此我国对误报现象的控制措施相当乏力。 五、改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现状的对策 伴随着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各级政府都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上投下了巨大的建设资金,但系统的打防效能由于多种原因却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鉴于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工作机制为出发点,致力于推动系统的论证整合,推进警务工作模式的创新等一系列工作,切实优化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以此来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转变观念,重视系统的整体性效应,加快推进大系统建设的步伐 1、加快区域之间各子系统的互联 从派出所到各区县分局、到地市局、省厅之间,只有实现跨区域资源的共享访问,才能够确保提供多警种互相协同作战的平台,切实发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功能以增强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所以建立一个报警与监控系统综合管理联网平台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数字化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视音频信息的数字化及相关成熟设备的上市使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有了实现的可能。目前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主要有模拟与数字模式两种,这两种模式各有各的长处特点,在实际设计中采用的模式必须因地制宜。虽然模拟系统在组网方面不灵活,但为了节约资源,已建的模拟系统一概不用也是不可取的。不少地方目前使用的系统,所选用的软硬件设备,已经埋下了不能互联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采用运行SIP的具有强大功能和开放性的系统控制管理软件(集成平台),它能在模拟和数字化之间起到桥梁作用,以解决现在的模拟和数字共存以致难以组网的问题。对于新建的报警与监控系统,各个厂家生产的设备(包括控制协议、传输协议、接口协议、视音频编解码、视音频文件格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另外工程建设部门应当限制杂牌控制管理设备的使用,新建系统可根据不同单位(宾馆、网吧、娱乐场所、金融单位、社区等)选用嵌入式或工控式DVR、网络编码器、矩阵等主控设备,如此各个子系统便很容易纳入到联网管理平台中。为加快推进联网建设步伐、节约资金,不少城市的报警与监控系统选择在电信“全球眼”和网通“宽视界”等平台上搭建而成,事实证明这也是件有利的举措。 2、实现同一防控点上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联合建设 两种技术手段同时存在于一个监控点上,不仅可以在触发报警装置的同时用视频设备抓拍或者记录下作案者在现场的活动情况和其体貌特征,而且在报警装置触发的时候,现场的监控图像也会同时传输到指挥中心或者报警服务企业的监控指挥平台上,对于核实警情的真假具有重要作用,有效的减少了因误报警而出动警力的情形,另外视频报警器的产生也提高和丰富了技防手段,CCTV监控系统可以将监控图像的异常信息转化为警情,然后传递给控制装置启动警报器。 3、促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与其他警务平台的有机结合 随着各地城市监控报警联网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安以及其他部门对视频的需求越来越高,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当在联网的基础上实现系统的深层次应用以及多部门视频共享和可视化指挥调度,只有这样才能挖掘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潜能,以此从容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各地应当切实加强此系统与“三台合一”的融合,把报警监控系统按照系统工程学和系统集成的原理,与GPS警车定位系统、有线/无线通信系统,移动指挥子系统以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公安业务系统有机结合,形成城市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在有效控制恶意报警的同时能进行实时录像和远程现场指挥调度,以实现点对面的可视化指挥调度警力,即深层次的利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达到增强政府部门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目标。 (二)周密规划系统建设,落实系统环境论证制度 1、从社会总体需求出发,整体规划,制定周密的系统建设方案 建设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政府牵头的系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了实现高投入高回报的良好效果,系统建设应当以整个社会的总需求出发,不能只考虑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而建设。政府必须从治安管理和城市其他方面的管理出发,确定由公安机关带头建设,明确职责,避免重复建设、独立建设和只重视视频或者只重视报警系统的建设的情形,并且需要确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保证系统建设后能够良好的运行,在社会治安防控,突发事件应对和城市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重庆市公安局在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时,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建设规划,特别是将系统的应用与警务机制的结合在着手建设时就已规划成形,使得系统从开始建设就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贴近了实战需求,北京市把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纳入了科技创安计划内,系统工程竣工之后不仅为平常警务工作提供了帮助,而且由于设计初考虑到奥运安保工作的需求,系统在安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建设前务必进行社会需求论证和系统环境分析,做到事半功倍 安全防范系统具有特定性、整体性和环境适应性,其中的环境适应性就要求在具体环境下的安防系统应具有特定性,要具有特定性就必须在安装报警与监控系统之前应对当地环境作深入的分析,它是建立在对被保护对象的性质、特点及安全威胁,系统所处的社会治安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等信息的全面采集的基础之上的。通过系统环境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件,实现对被保护对象的风险评估,进而科学合理地确定系统目标,以此建设的系统往往能发挥很好的防控作用。实际情况中每个监控与报警设施所处的环境不都是相同的,面对不同的地理环境,社会治安环境,我们不能搞一刀切的政策,即不能在所有的设置点安装相同防范等级的设备。如不同的摄像机清晰度不同,但我们不能在所有的监控点都装入具有D1(720*576)格式的摄像头,这样成本太高,也没有这样的必要,必须根据实战需要选用恰当规格等级的装备。另外在什么地点安装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多少个监控与报警点,安装在什么角度,这些都必须在建设前通过周围环境分析和系统需求论证而得到明确的结果。贵州省兴义市在开展系统建设时,省厅和市局非常重视前期需求论证,把摄像机选点和系统功能作为论证的核心,进行了反复论证,为系统设计方案的制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才使得系统建成后在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应用方式的探索,建立利用报警与监控系统开展信息研判的机制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效能的发挥关键在于系统的应用,只有创造性的发掘系统的潜能,建立日常警务运行模式与系统利用的结合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在社会面防控方面的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改变传统的应用方式,引入目标监控制度,贯彻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做到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以达到提前发现警情的目的。在重点监控地点可以根据实战需要和自 身能力引入智能化监控系统,以此来加强现有报警与监控系统发现异常情况、特殊对象的能力,摆脱依靠人力来发现警情的现状,实现监控自动化,智能化的目标。 1、建立常规警务与系统协调开动、运行的机制 现在的派出所基本上都是从社区,治安,刑侦,巡防,消防以及户籍这些方面开展工作的,这些工作能顺利、高效率的开展起来,关键不仅是由于社会治安管理的需求和派出所功能的定位,也是因为在这些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制度,警务模式以及建立了相关的成绩考核模式。为了持续高效的发挥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功用,各级机关务必要将系统的应用融入到工作中,鉴于此系统的目标,可以将其与巡防警务结合起来,可以按照巡警大队,派出所为单位重新规划各自防范监控范围,落实责任制。一部分警力在街面巡逻的同时,另一部分根据值机室反馈的治安动态,实时改变巡防重点区域。如广东某地的公安机关推行了视频+便衣、视频+派出所民警、联防队员等模式,以条例的形式固定下这些工作模式,还颁布了与之匹配的考核方法,建立和完善了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面动态防控机制。 2、利用视频与报警系统做到事前、事中防范,完善信息研判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改变传统的应用模式,即要改变系统只具有事后取证以及监控社会面的作用,虽然这两种应用方式为公安工作带来了积极作用,抑制了部分案件的发生,但是我们采取事后的打击措施始终是处于被动的局面,为此必须利用此系统完善信息研判制度,根据各个报警点报警的频率,视频监控点监控到警情的区域,把握系列性、多发性案件的发案规律、违法犯罪嫌疑人特征、作案方式等,在开展巡逻、守候和监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搜索符合特征的人和物,以达到事前防控的目的。为了更好的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监控人员可以借鉴英国的“目标监控”做法,目标是指对某人或者某个群体的监控达到半分钟以上的监控活动,操作者可以根据屏幕上反应的行为特征、类别特征、保护特征、常规监控特征等为理由开展目标监控,并记录监控过程与结果,此举在提前发现作案人违法行为以及对其进行预警这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根据需要可以仿效英国的作法,即在人流量大的街道路段以及重点要害部位设置智能化监控点,智能监控系统能分析比对人物的步态特征,体貌特征,与事先设置好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实时比对,一旦吻合,便发出告警信息,智能化的监控系统大大降低了原先报警与监控系统对人员数量的要求,并且可以长时间高效率的监控社会治安状况。 (四)以开展市场化服务为长效机制,以法律、行政手段为监管措施控制误报现象 报警系统的频繁误报警不仅造成警察时间和警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妨碍其处警紧急事件,并容易引起人们降低对告警信号的警惕性。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减少误报警,从微观层面来讲,一方面主要是要提高报警系统的稳定性,确保系统组成的各个元件是合格产品,并且整个系统的设计结构是合理的,以此来规避因为环境的影响导致误报警的情形。另一方面要求用户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按照正确的操作守则来使用系统,这就要求用户能够熟悉报警系统 的原理,使用的,从而在使用中能够自觉避免误报情况。在宏观层面的操作上,主要是要仿效国外的做法,首先应该建立专门的报警运营服务企业,这是客观管理的需要,也是政府缩小职能的具体体现,其次,必须做到对控制误报的各项预防措施和惩戒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法律的强制性对减少全社会的误报警将起显著的作用,如美国全国防盗与消防报警协会和误报警降低协会颁布的《防盗报警典型条例》在管理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建立安全防范报警运营服务市场机制 首先要明确在安防体系日益庞大的今天,只有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才能做到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其次就是要建立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构建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欲进入安全防范报警运营服务市场,从事安全防范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设定特殊行业从业资质要求。管理部门要实行企业资格登记制度,以此保障企业安装的报警系统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排除系周围环境和系统本身零件的原因造成的误报现象。因为通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安装和调试的报警装置,其选用的系统硬件基本都能符合周围的具体环境,系统结构能够做到符合行业标准,所以可以在源头上杜绝误报警。报警运营服务企业又能够做到对误报进行有效过滤,这必然将有效减少警方接受到的误报警次数,同时能够为公安机关节省警力,创造更多的时间来处理具体的案件。报警系统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一部分,社会治安防控战略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搞独家经营不可行,现阶段社会成员、组织的利益的整体性和分散性并存,这主要体现在各社会组织、社会成员在保护自身利益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而又由于各社会主体基于自身利益的不同,只愿意参加到与自己有关的治理,所以客观环境要求不同主体参与治安防控治理的方式实行分与合的分离与结合,显然实行报警服务的市场准入机制具有合理性。 2、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 国际惯用的做法是要求安装报警装置的用户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还限定报警运营服务企业以及用户每个报警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允许误报警的次数。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若某个报警系统在给定的时间内连续误报警次数超过规定的限制,则应劝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措施的详细内容书面上报,尤其要表明设备维护状况,对误报警率较高的企业和用户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如罚款或者吊销执照等,以促使安全防范报警运营服务企业采取措施,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做好报警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对用户而言也能督促他们按照正常操作流程使用设备,减少向公安报警部门误报警。 六、结语 我国正处于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的时期,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增强驾驭整个社会治安形势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在科技强警的大背景下,应当大力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应用于公安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与应用,重 视系统建设前的论证和环境分析,加快推进与其他警用平台的整合,通过这些措施做到系统 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举,确保其能够因地因势发挥治安防控作用,同时应利用报警服务 运营组织来有效的控制误报警的发生,改变此前扰乱公安工作的局面,切实做到能够打击与 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达到为公安机关服务的目的。公安机关应当贯彻与时俱进的理念,开创 新型警务运作模式,更好地使日常工作切合到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运用中。通过一系列的改 进措施,充分发挥其作为一张重要的社会治安防控网应有的战斗力。 参考文献 [1]徐韧,叶建云,全江伟. “科技强警”促稳定[J]. 信息系统工程,2009,(2) [2]张国锋. 科技强警实现公安工作新跨越[J]. 信息网络,2008,(7) [3]徐学锦,王一川. 对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思考[J]. 广东公安科技,2007,(4) [4]常志军. 突出应用服务实战开创科技强警工作新局面[J]. 警察技术,2007,(1) [5]张国锋. 科技强警实现公安工作新跨越[J]. 信息网络,2008,(7) [6]徐学锦,王一川. 对加快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思考[J]. 广东公安科技,2007,(4) [7]常志军. 突出应用服务实战开创科技强警工作新局面[J]. 警察技术,2007,(1) [8]王之怀. 浅析如何发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实战应用[J]. 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09, (12) [9]朱全胜. 安全防范报警监控系统设计方案[J]. 安防科技,2009,(11) [10]陈晓辉. 中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初现成效综合立体防控体系基本形成[J]. 中国 安防,2009,(9) [11]晋胜国. 城市社区治安监控报警系统的发展趋势[J]. 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09,(6) [12]戚国伟,倪龙. 关于有效使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几点思考[J]. 中国安防,2008,(12) [13]倪龙,戚国伟,周秉江,毛东升.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对策[J]. 中国安防,2008,(8) Study on the Capacity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ocial Order by Sci-tech Police —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City Alarm and Monitoring System Abstract: City Alarm and Monitoring System are the important aspect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ystem of social public security. And now they are under construction b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s one of the key precaution ne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constructive and applied system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some problems that have appeared in different places are waiting. To be solved immediately. Many alarm and monitoring systems are existing separately and lack of appropriate combination. Some departments are lack of scientific evaluation before constructing the systems.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re short of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of the police to coordinate the systems. current situations such as False Alarm caused by a variety of reasons make the systems not only failed to exert the desired results but also affected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police work to some extent. The paper whose purpose is to mak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ake full advantage of City Alarm and Monitoring System so as to enhance the ability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apacity of social security, it discussed that scientific evaluation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is systems, and system environment analysis as well. Improvement measures such as Connecting subnet at all levels to build large-scale systems、the establishment of Policing mechanisms which corresponding to the systems and some measures to reduce False Alarm are also discussed yet. Key words: sci-tech police; capacity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larm and monitoring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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