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
吸 收 录 用 干 部 审 批 表
录用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像
出生 籍贯 政治面貌 年月
片 本科毕 出国时间 回国时间 业时间
国内学历 国内专业 国内职称 国外学历 国外专业 留学国别 工作单位
及 职务 住 址
时间 学校 / 单位 学历学位 / 职务
学
习
工
作
经
历
现
实
表
现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家社
庭
成会
员
及关
主
要 系
身
体
状
况
审
查
部
门
意
见
批
准
机
...
吸收录用干部审批
吸 收 录 用 干 部 审 批 表
录用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像
出生 籍贯 政治面貌 年月
片 本科毕 出国时间 回国时间 业时间
国内学历 国内专业 国内职称 国外学历 国外专业 留学国别 工作单位
及 职务 住 址
时间 学校 / 单位 学历学位 / 职务
学
习
工
作
经
历
现
实
表
现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家社
庭
成会
员
及关
主
要 系
身
体
状
况
审
查
部
门
意
见
批
准
机
关
意
见
*
人
才
交接 收
流单 位 中意 见 心
意
见
备
注
*本人档案需要委托“珠海市
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加盖人才交流中心意见。
附:“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填表说明(此页仅作参考,不需打印) 1. 办理“吸收录用干部”者必须为在珠海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 “录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珠企事业单位,并在“接收单位意见”
栏盖章加意见;
3. 户口在珠工作暂未落实者,可挂靠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录用单位栏填写:“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4. “相片”为大一寸彩色近照;
5. “简历”栏填写受教育经历,有工作经验者如实填写工作经验,并出
具单位工作证明;
6. “现实表现”栏需如实表明个人对国家、对党、对社会、对回国为国效
力等的感受和想法;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填写父母及社会关系成员的工作单位和
职务;
咨询电话:2283756(贾先生),2285304(黄小姐)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香洲柠溪大道双竹街82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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