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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2017-09-25 50页 doc 94KB 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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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目 录 一、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 1 二、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规定-------------------------------- 3 三、密封管理规定 ------------------------------------- 6 四、设备基础管理规定 ------------------------------------- 10 五、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 14 六、设备润滑管...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目 录 一、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 1 二、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规定-------------------------------- 3 三、密封管理规定 ------------------------------------- 6 四、设备基础管理规定 ------------------------------------- 10 五、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 14 六、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 16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 18 八、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 24 九、防腐蚀管理规定 ------------------------------------ 29 十、设备检查评级管理规定 ------------------------------- 32 十一、设备事故管理工作规定 ----------------------------- 34 十二、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 38 十三、备品配件及加工件管理规定-------------------------- 40 十四、建构筑物管理规定 ------------------------------- 42 十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 46 十六、物资采购的申报规定 -------------------------- 48 十七、废旧物资交售管理规定 ----------------------------- 49 十八、状态监测管理规定 ------------------------------- 50 一、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1.目的 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要求及管理。 3.职责 3.1设备管理部负责收集和传递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信息的反馈工作,并对各单位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及总结。 3.2各单位负责对所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维护保养经验。 3.3各单位应建立相关的维护保养档案、台帐和填写相关记录,并负责对操作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4.管理规定 4.1、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设备管理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4.2、操作人员必须用热情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并维护好设备。 4.3、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考核等,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三懂” 、“四会”,做到持证上岗、持证操作。 4.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4.4.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启动、运行与停车。 4.4.2 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4.3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4.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4.5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4.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 1 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或未处理的缺陷均需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6维修人员(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4.6.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4.6.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4.6.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4.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8分厂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护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4.9未经设备管理部批准,不得将设备上的配套件拆件使用。 4.10闲置设备应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作退库或托管处理,在未办理手续之前,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2 二、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规定 为了加强我公司系统设备检修的管理工作,明确设备检修过程所完成的各项具体业务,使全公司设备检修的管理,特制定本。 1. 检修类别和周期 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检修和事故后维修。各种设备的检修类别和周期按照公司的《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执行。 2. 全公司生产所属设备按A、B、C三类进行划分(A、B类为全公司每年所核定的主要和重要设备)。 2.1 A类设备:部管主要设备,直接影响系统稳定及生产负荷的高低,主要零部件金额较大,检修费用较高,并需上报运行状况报表的设备。 2.2 B类设备:部管主要设备,对系统及生产影响相对小些,主要零部件金额较大,大修周期和大修费用变化较大的设备。 2.3C类设备:一般生产和全部辅助设备。 3. 检修费用 3.1 A、B类单机炉大修设备费用由大修预算金额支付,大修结算表并于检修结束后一月内上报设备管理部审核。规定下列物质可以列入结算: 3.1.1. A、B类设备本体上单件价格大于或等于500.00元的材料、加工件。 3.1.2. A类设备的A、B类备件及B类设备的A类备件。 3.1.3.因检修所耗数量较大且为一次性使用的润滑油、填料等化工原料。 3.2 A、B类设备的中、小修及C类设备的各类检修费用由设备所在单位在公司核定的生产制造成本定额中支付。 3.3 系统(装置)停车大修的费用由公司所核定预算资金支付。 3.4 检修费用比较高的特殊项目,经设备管理部的同意后由所在单位专项结算并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后在专项预算资金中支付。 4.检修计划 各类设备的各种检修都必须作出检修计划,作检修计划前,须由各单位设 3 备主管领导组织工艺系统段长以上、设备系统班长以及设备技术人员进行评级,根据评定情况再作出相应的检修计划,并严格执行,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4.1单机炉检修计划 4.1.1 A、B类设备的单机炉大中修计划每年作一次(做月检修计划时二次申报),并于上年的十月份将项目计划、资金预算及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交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 4.1.2 C类设备的检修及A、B类设备的小修计划,每月作一次并于当月二十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包括A、B类大中修计划)交设备管理部审核汇编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执行。 5.检修项目的实施任何检修项目都必须办理检修任务书。 5.1检修方案 5.1.1 A、B类设备的大修必须编制书面的检修方案,且A类特殊大型设备的大修还需编制试车验收方案及大修网络图,并经单位领导、设备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5.1.2 A、B类设备的中修、C类设备的大修必须编制书面的检修方案,并经各单位设备主管领导审核、设备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5.1.3其它类别的检修可不编制单项书面检修方案,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专项统一的各类检修方案和技术标准,经贯彻学习后严格执行。 5.2 施工方案 5.2.1 需要外协的A、B类设备的大、中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修,猫头吊以上的大中型起重设备的检修,5万元以上投资的防腐、保温及土建工程及其它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关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5万元以下的防腐、保温及土建方案由研发工程部审核。 5.2.2各单位内部承担的各类检修项目可不强制要求编制施工方案,但施工时也应严格按照各类设备相应的检修技术规程的要求实施,确保检修质量。 4 5.3 竣工验收A、B类设备、特殊或其它大型设备的检修及所有外协检修项目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C类设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A、B类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其它类别的检修由当班工艺操作班长及对口岗位操作工检修工验收并签字认可接管使用手续。任何施工单位都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 资料管理设备大中修施工单位要有完整的检修原始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竣工资料,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还必须按要求记入设备档案,竣工资料(外协项目)一式三份交两份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存档一份,下发一份到使用单位。其它类别项目检修竣工后,设备所在单位必须按有关要求及时建立档案,并整理保管好检修原始记录。 5 三、密封管理规定 本标准为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密封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杜绝事故的发生,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增创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消除污染,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美化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密封点的分类、计算方法、管理区域的划分,泄漏点的检验,各级密封管理的主要职责和密封管理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生产分厂。 2、封点的分类及统计范围: 2.1密封点的分类: 按两个耦合件的静动,密封点分为静密封点和动密封点。若两个耦合件处于相对连续运动(往复或旋转),则为动密封;若两个耦合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或是间歇运动状态,则为静密封。 2.2 统计范围: ? 动密封:各类机电设备,如:压缩机轴、泵轴、各种釜类或其它类旋转轴的密封。 ? 静密封:设备或管线上法兰、阀门、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及电器设备的变压器、电缆头、油开关以及仪表孔板、调节阀、附属引线、其它设备的结合部位。 3、密封点及泄漏点的计算方法: 3.1 动密封点的计算: 一对相对连续旋转或往复运动的两个耦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动密封点。 3.2 密封点的计算: 只要与外界大气连通的一个静密封接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其规格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只阀门一般算四个密封点,如果阀后有丝堵或 6 阀后紧接放空,则应多算一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一块压力表或一只温度计算一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果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连通的,除了接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孔就应算几个密封点。 3.3 泄漏点的计算: 有一处泄漏就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还是因焊接裂纹、砂眼、腐蚀或者是阀门内漏(主要指阀后接放空、排污、冲洗、生活用水、用汽、导淋等所使用的阀门,在非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内漏致使介质向外排放,导致环境的污染及能耗的损失。其余内漏的阀门可不在计算之列)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作泄漏点计算。除满足动密封条件的泄漏点作为动密封泄漏点统计外,其余均按静密封泄漏点统计。 3.4 泄漏率: 其计算方法为: 动(静)密封泄漏率(‰)= 动(静)密封泄漏点数,动(静)密封点数×1000‰。 4、密封点泄漏的检验: 4.1 静密封点泄漏的检验: ? 设备及管线的结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渗漏、无痕迹。 ? 焊接或连接部位或仪表工艺管、空气管连接处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 ? 真空部位用薄纸条测试,应无吸附的感觉。 ? 在氨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系统,用肥皂水检查有无气泡,或用试纸检查有无变色。 ? 所有排污、导淋、冲水及生活用水的阀门,在关闭状态下不漏水、不漏气(汽)视为不漏。 4.2 动密封点泄漏的检验: 检查时达到以下要求,即认为不漏(合格): ? 齿轮油泵允许1滴/分钟。 ? 离心泵填料允许60滴/分钟。 ? 柱塞泵允许6滴/分钟。 7 ? 使用机械密封的离心泵允许5滴/分钟。 ? 气体压缩机活塞杆用手摸无泄漏感觉。 ? 各注油器允许微渗漏,用绵纱擦除油迹后1分钟无流淌视觉。 ? 各水压缸阀杆无明显的漏水现象。 ? 其余各机械的转动密封位置以不漏密封介质视为合格。 5、密封管理区域划分的原则: 生产装置所属设备、管线及附属冲洗、消防等设备、管线的静、动密封管理,由各生产装置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消火栓的密封管理,由消火栓所在单位负责。 动力管网(一、二次水、循环水、上、下水、消防水、冷凝水、高、中、低压蒸汽等管路)的密封管理由输送供应单位至用户的第一个阀门(包括阀门)由输送供应单位负责,第一个阀门后的管线的密封管理由接受单位负责。 公用管廊上物料管线及加热伴管的密封管理由送出单位到接受单位的第一个阀门的第一道法兰(不包括阀门)由送出单位负责。 6、密封管理职责: 6.1设备管理部 负责制订公司创建和巩固“无泄漏工厂”的实施办法和评分细则。 负责组织对公司区域的设备、管线动、静密封点的统计、检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密封点档案。 定期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对各分厂密封泄漏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处理措施。 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分厂密封点泄漏情况的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总结评比。 负责组织对“四新”技术的应用进行指导、推广。 6.2分厂职责: ? 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有关密封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密封管理考核办法。 ? 建立健全密封档案及台帐,做好密封管理分布图。 ? 每周对辖区内设备泄漏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安排处理, 8 暂不能消除的,做出消漏堵漏计划,并立即上报设备管理寻机安排,统一处理。 ? 定期组织设备巡检及泄漏状况的总结、评比,并做好本单位密封泄漏考核。 ? 负责本单位密封点的统计上报工作(差错率为?2%)。 ? 指导工段、班组广泛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及先进密封技术,不断降低泄漏率,巩固无泄漏成果。 ? 负责消除车间范围内密封点泄漏,不能处理的泄漏点及时挂牌(对于不能处理或经处理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必须在就近较明显的部位挂泄漏标志牌,同时编制消漏计划;有标志牌的泄漏点经处理,确认消除泄漏点后必须取走标志牌)。 7、密封管理要求: 7.1、建立密封管理保证体系,健全密封管理机构,设置兼职密封管理员。 7.2、各单位密封点的管理严格按区域、岗位划分,分片管理,实行操作工与检修工共同负责。 7.3、泄漏指标纳入分厂经济责任制中考核,并作为分厂日常管理重点内容之一。 7.4、对于关键密封点的管理,设备管理部编制分布图和防漏堵漏措施,各单位应根据防漏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7.5、对于重大治漏成果,各单位认真做好总结评价工作。 7.6、已列入堵漏计划的一般泄漏点,由分厂统一安排处理消除后,必须填入泄漏点处理台帐。 7.7、对于暂不能处理的关键密封点,必须上报设备管理部有计划地安排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如实填写《关键密封漏点处理台帐》返回设备管理部。 7.8、因改造、扩建、停用、报废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在工程完工或停用(确认长期停用)一个月之内,由使用单位作密封点增减统计, 登记入档。 7.9、对于新增或减少的密封点,各单位应纳入日常管理,但所核定的泄漏指标不变。 7.10、各分厂每年底应按全年实际的增减情况,上报密封点汇总表,设备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平衡后,核定各车间允许泄漏的指标。 9 四、设备基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生产安全低耗高效运行的目的 二、管理内容 1、各分厂应备齐备全各设备技术标准及设备管理的相关标准,妥善使用和保管,并建立各相关标准的明序台帐。 1.1、技术标准主要有; ?《设备的操作规程》、 ?《设备的检修规程》、 ?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 ?《钢制常压容器》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GBJ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根据生产装置设备的检修或使用所需要的其它标准 1.2、管理标准主要有: ? 相关人员及岗位的工作职责 ? 岗位八大制度 ? 下发的相关设备管理标准或规定 ? 公司及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 2、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指 2.1、设备检修周期定额: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状态监测为手段,参照规程中之规定周期,定出设备大中小修的周期; 10 2.2、设备检修工期定额:根据历次检修情况,施工力量状况、修理内容、准备情况等相关内容定出合理检修工期; 2.3、设备检修工时定额:根据更换或修理零部件的复杂程度及历次检修情况提出合理时定额; 2.4、备品备件材料的消耗定额:应根据工艺、设备条件、生产规模及零部件的使用状况而编制标准消耗量; 2.5备品备件材料的储备定额:根据备品备件及材料的定货周期及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频率而提出合理库存数。 3、建立必要的管理台帐,以提高设备管理的水平。主要应有: 3.1、应建立健全本单位使用设备的清册; 3.2、建立A、B类设备所有零部件及C类设备主要零部件图册; 3.3、以设备管理部下发的月设备综合管理台帐中的要求、如实、详细、认真填写; 3.4、按要求填写设备月技术状况统计表。 ?、主要设备及全部设备台数,各分厂每年底统计上报,并经核定后的数据填入。 ?、泄漏率以月检查或抽查的泄漏点为分子,以设备管理部核定的动静密封点为分母计算后填入。 ?、计划检修项数一般按上月计划申报后核定的项数填写,若因某种情况,其中某一项或几项未完成,但已按一定审批程序注销了该项目(一定有审批报告),填入数据可为原计划项数减去注销项数的数据。 ?、零部件停机方才能进行的设备维护保养,其维护保养时间及停机停炉次数,应在实际检修时间及停车次数栏中填入。 ?、计划检修时间应参照各检修工期定额或工时定额定出。 ?、当主要设备发生工艺或设备事故,造成停车或修理时,应如实填写 11 事故停运时间及事故停运次数,若发生检修内容,则应填入检修时间,且在计划外检修项目及内容栏中填写。 ?、对于未报检修计划的维护保养项目转机设备及不可检测的设备发生突发检修项目时可不算计划外检修项目。 ?、计划运转时间按每月台历小时数填入。 ?、运转率按实际运转时间,计划运转时间×100%计算后填入。 ?、出力率按实际生产能力,查定或核定能力×100%计算后填入。 ?、其余内容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3.5、固定资产清册 3.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 3.7、压力管道登记表 3.8、安全阀使用登记表 3.9、压力表及温度计统计表 3.10、设备事故汇总表 3.11、加工件及制作件登记表 3.12、主要设备大中修决算表 3.13、备品备件检验台帐 3.14、采购计划申请表 4、按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主要应建立: 4.1、设备技术档案 4.2、设备润滑档案 4.3、密封档案 4.4、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5、锅炉技术档案 12 4.6、起重设备技术档案 4.7、压力管道技术档案 5、其它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加以汇总存档管理主要指: 5.1、检修项目任务单及外协项目交出证 5.2、设备大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修理所要求的检修方案 5.3、施工方案及竣工验收资料 5.4、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的定检报告 5.5、油品分析报告 5.6、安全阀校验报告 5.7、设备改造申报表及实施验收记录 5.8、废旧物资申报表周检记录及实施整改记录状态监测记录与5.9、设备 管理相关的报告 6、图纸资料 6.1、建立全部设备的易损件图册 6.2、设置全部设备的总图 6.3、绘制厂房和设备平面布置图 6.4、绘制有工艺流程图 13 五、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满足扩大生产、产品升级及提高设备性能的需要,合理利用资金,发挥投资效果,同时也为加强设备后期管理创造条件。 二、管理规定 1.方案提出及审批 ?、设备的更新:使用分厂根据在用设备的劣化程度及能否满足生产需要的现状,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集团公司总工办负责方案制定、论证,并经公司办工会议讨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研发工程部实施。 ? 设备的选型应充分考虑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技术性、维修性、安全性、节能性、环保性、防腐性、成套性、经济性、操作性。 ? 购置 ?、更新设备由采购部依据审批后的更新计划按要求实施采购 ?、新建、改、扩建项目由研发工程部,根据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备明细清单召标采购。 ?进货检验 ?、更新设备的验收由采购部、设备管理部、使用单位一起验收。 ?、改扩建工程由研发工程部、施工单位一同验收 ?、验收时以订货、装箱清单为依据,检查数量是否相符,图物是否一致,附件、配件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设备外观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过程中应作详细记录,填写“开箱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入库,供应部门应将装箱单、随机资料一起移交集团公司资料室妥善保管。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供应部门负责联系处理。 14 5.安装 ?、选定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或相关资质。 ?、特种设备的安装应办理开工报告。 ?、对于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应进行役前检验且合格。 ?、设备安装应依据平面布置图及技术要求,满足生产工艺及安全生产要求,便于安装和检修,同时兼顾经济使用。 ?、安装工作与生产同步时应不影响生产运行。 ?、施工过程中应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 试车 ?、成立试车验收领导小组,分专业、定人员、明确各自职责。 ?、试车前必须确认管道是否吹扫,转机润滑是否满足,各工艺阀门是否处于待运行状态,安全联锁是否有效,电器仪表及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有试压要求的应水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合格。 ?、单体试车合格。 ?、空负荷试车:检验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各转机设备的运转有无异常。 ?、带负荷运行:按设计规定逐步加量,检查系统是否达到设计或核定要求。 ?、按规定要求,72小时带负荷试车,检查系统是否还存在设计或影响运行的缺陷存在。 ?、试车合格后,办理验收及移交手续。移交时,所有须整改的项目完工,所有资料应齐全完整,同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 投运后的管理要求 ?、作为特种设备应办理相关使用证。 ?、收集设备运行中设备工艺的相关信息并反馈。 ?、使用单位对改扩建项目中的设备及工艺应编制相关的设备检修规程和操作规程。 ?、应建立设备档案及对动静密封点进行。 15 六、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减缓设备的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同时也为了减少摩擦阻力、降低动力消耗、节约用油、避免浪费、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果。 二、管理要求: 1、使用单位: ? 制定本单位润滑油(脂)的消耗定额和“五定”指标,报设备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 制定操作与维修人员的润滑职责,严格按“五定”要求做好润滑管理工作,并纳入单位日常设备管理工作之列。 ? 提出本单位年度、月度润滑油采购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审批。 ? 设备上的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和选用的润滑油必须符合规定,不得乱用、混用。若确须使用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提交化验结果,以便决策。 ?不准使用无合格证或分析不合格的润滑油。 ?设备加油时应有加油台帐记录。 ?制定本单位废油回收措施并认真执行。 ?新购入油品,必须随附质量保证书,库存三个月以上者,应逐桶分析检验后方可使用。不同种类及牌号的润滑油要分别存放,写上标记。废油应分类回收,以便再生。再生油须经质量鉴定,不合格不能使用。 分厂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三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16 ?设备的润滑系统各部件应齐全好用,管道畅通,不漏、不渗。 2、采购部职责: ? 负责润滑油的采购工作。 ? 新购油品以产品合格证或入库抽查化验单为依据进行验收入库。 ? 贮存三个月以上的润滑油,必须委托质检部做化验分析。 ? 出库的润滑油必须提供合格证复印件或化验报告合格单。 ? 负责不合格油品的处理及废油的回收工作。 ?应按规定设置库房及摆放地点,严禁露天和随处存放,摆放时应分类分组保管,要求整齐,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应注明。 17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监察与规定》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加强公司设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装置正常运行,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日常管理、操作与维护、修理改造、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要点。 本标准适用范围如下: 1.1 锅炉 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容器 1.2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容器 1.2.1最高工作压力?0.1MPa 31.2.2内直径?0.15m且容积?0.25m 1.2.3工作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压力?标准沸点的液体。 1.3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管道 1.3.1进口压力?0.1MPa 1.3.2公称直径?50mm 1.3.3输送化工介质的工艺管道及生产用蒸汽管道。 2.管理分工及职责 2.1.经理: 2.1.1 负责监督和总管公司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管理工作; 2.1.2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标准、规程、规范和相关规定; 2.1.3 负责审定三类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重大修理的修理及改造方案; 2.1.4 组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重大事故的调查。 2.2设备管理部: 18 2.2.1 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2.2 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年检验计划和统计年报。 2.2.3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2.2.4组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检修和改造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安装、修理和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对重大修理和三类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方案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组织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装、检修和改造施工的实施。 2.2.5检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计划执行情况; 2.2.6审核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验收方案,参加检验和竣工验收; 2.2.7参加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事故调查及上报,并对预防事故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2.8检查分厂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使用、维护和安全装置的校验的管理工作; 2.2.9协同有关部门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工作。 2.2.10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专业管理的持证上岗和技术培训工作; 2.3、使用分厂: 2.3.1 分厂厂长应负责全分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管理,组织编制本分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检修和改造的施工方案,协助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实施;组织编制本车间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计划,认真配合执行; 2.3.2 分厂设备管理员在分厂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下列工作: 2.3.3负责编制和上报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 2.3.4负责填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年变更情况及申请办理新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 2.3.5参与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检修、检验后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登记上报和保管资料; 19 2.3.6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习辅导; 2.3.7做好安全装置的定期校验和管理工作; 2.3.8参加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调查分析和负责预防措施的贯彻; 2.3.9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方面的决定和工作安排; 2.3.10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修理、改造及更新方案,重大技术方案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4安全环保部 2.4.1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厂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技术规程及安全隐患整改的执行情况。 2.4.2参加安全附件的调试、并进行铅封。 2.4.3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4.4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事故分析并上报有关部门。 3.安装: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有明确的安装技术要求和安装技术、质量负责人。基建项目由基建部门组织验收,更新和改造项目由设备管理部组织验收。安装单位应向设备管理部提供有关技术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管理 4.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分厂对所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逐台填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登记表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登记证,并连同有关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压力容器操作法)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证批准,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在检验周期内有效,逾期不进行定期检验、又无正当理由和合法手续者,使用登记证自行作废。 4.3设备管理部统一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逐台进行登记编号,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 4.3.1压力容器挡案包括:压力容器履历(簿)卡;压力容器登记表;压力容器登记卡片;压力容器运行及事故记录;压力容器检测记录、报告和评定; 20 压力容器检查修理记录,新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还应有使用登记证,有安全装置的压力容器铭牌和使用登记证标志。 4.3.2压力管道档案包括: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有关设计资料;制造安装交工文件、竣工图样和空视图,主要部件(管、阀门、安全阀等)合格证书;历年检验报告(记录);安装、改造方案、批准文件、施工记录和交工文件;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改记录;事故记录与报告。 4.3.3 已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挂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铭牌和使用登记标志; 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特种作业证和专业职能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操作。对所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制定适应生产要求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5对于情况不明,技术资料不全的压力容器,各企业应通过全面检验、理化分析、强度计算做出评定,作为该容器的基础技术资料。 4.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操作,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7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防腐、保温工作,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外表应保证油漆完整。器内防腐层应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防腐层完好无损。 4.8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随同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上报,年终要总结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 5.操作与维护 5.1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本岗位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特性、设备结构、工艺流程,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5.2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控制工艺参数,严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超压超温运行。 5.3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5.4升、降压力、温时,应分级缓慢升、降,对于升降压有壁温要求的,不 21 得在低于规定温度下升压。对于耐火,陶瓷材料里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干燥、养炉、烘炉时,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5.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6做好停用、备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 5.7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锅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并逐级上报。 6. 检验: 6.1一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在保证安全运行的条件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缓检或免检。 6.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等每年至少检定、检验一次,并定期进行疏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校验范围要严格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检定时明确标明使用范围。 6.3压力管道要根据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最长不能超过十年。 6.4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一些一时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手段进行处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6.5 对一些确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应定期进行耐压实验和测厚,同时应补做容器耐压实验或残余变形测定。 6.6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人员,应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取证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7. 修理和改造: 7.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修或改造,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进行。 7.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修或改造后,须经生产部组织验收合格,并报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3压力容器的修理和改造应制定严格的技术方案和技术要求,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或改造方案应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7.4压力容器的焊补、挖补、更换筒节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均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和制造技术文件及验收规范执行。 22 7.5修理或改造单位应提供修理或改造后的图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8.安全附件 8.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设计要求,分别装设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并在使用中加强维护和定期校验,使之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8.2 安全阀、爆破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2.1新的安全阀和爆破片必须有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8.2.2安全阀的排气能力必须大于安全泄漏排放量。 8.2.3安全阀定期校验,每年一次,校验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得低于1.0级,开启压力按相应要求选取,校验时应有生产部、安环部和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参加,并由安环部人员对安全阀进行铅封。 8.2.4爆破片应定期更换,每年至少一次。 8.3.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8.3.1压力精度等级:?类压力容器比低于2.5级,?、?类压力容器及锅炉、中高压管道不低于1.5级。 8.3.2压力表盘的刻度极限植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3倍,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划有警戒线,指示出最高工作压力,表盘直径大小和装设位置要便于且避免冻结和振动的影响。 8.3.3压力表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8.3.4板式液位计,应以1.5倍工作压力进行耐压实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 8.3.5测温仪表的数量、位号、灵敏度应按设计要求配置,不得任意安装、使用。 9.事故管理 9.1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发生事故,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上报、调查、统计、分析和处理。 9.2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结论、修复情况、预防措施等详细记录,整理归档。 23 八、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加强公司起重机械管理,明确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业务,使公司起重机械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购置、安装、使用、操作、维修、改造、检验和报废的管理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档案管理内容要点等。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权范围内的各种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等。 1.3 适用依据GB50278—98《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2、 起重机械管理分工及其职责 2.1 使用单位 2.1.1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维护、检修、检验等有关标准、规程、制度。 2.1.2 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司机守则,操作规程,交接班制、维护保养制等制度。 2.1.3 按《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档案管理办法》逐台建立健全起重设备档案。 2.1.4 按《起重机械管理标准》要求做好本单位起重机械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2.1.5 按《起重机械常规检查制度》要求定期逐台检查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设备管理部和安环部。 2.1.6 编写本单位起重机械检修规程、检修方案、检修计划、检验计划、配合检验工作,并据实际修理情况作好记录,整理归档。 2.1.7 参加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和改造竣工验收工作。 24 2.1.8 已申报检验计划的起重机械,检验前的自检合格和验收后的安全隐患整改。 2.1.9 按《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事故管理标准》要求进行起重机械事故管理工作。 2.2 设备管理部 2.2.1 宣传、贯彻、落实《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维护保养、检修、检验等有关标准、规定、规章制度。 2.2.2 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起重机械管理的常规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2.2.3 定期检查公司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和检修情况。 2.2.4 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制度》要求统一管理公司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卡,检验报告,使用许可证原件)。 2.2.5 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 2.2.6 送报检验计划到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单位和当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 2.2.7 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检验计划的实施(内外部联系并配合检验,检验后隐患项目整改落实,并汇总整改结果报检验、监察机构。 2.2.8 负责办理起重机械的使用注册、登记、变更的报废手续。 2.2.9 负责审核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方案,并报送质量监督部门监检。 2.2.10 参加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和改造的竣工质量验收。 2.2.11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检验台帐。 2.3 安全环保部 2.3.1 宣传、督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起重机械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3.2 审核、检查起重机械管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3.3 定期检查公司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和检修情况。 2.3.4 参与汇编、审核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外部联系质量技术监督部 25 门,并配合检验及督促检验前的自检合格,检验后隐患项目的整改。 2.3.5 负责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含办证),并指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3、 起重机械的购置、安装、修理和改造。 3.1 购置 3.1.1 必须在指定的,已取得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专业厂家选购。 3.1.2 必须选购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3.2 安装、修理和改造 3.2.1 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察部门备过案的《安全认可证书》,方可从事该项业务。 3.2.2 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单位进行,施工前必须将出厂随机技术文件,有关图纸资料及专业安装单位签定的安装、大修、改造合同,报质量技术监察机构审查,取得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合法书面证明方可开工。 3.2.3 安装、大修和改造后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向相关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经验收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颁发检验合格标志。 3.2.4 安装、大修和改造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检验报告、委托书、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试车方案等),一式两份交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存档一份,下发一份到使用单位入档。 3.2.5 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和改造,除执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外,还按《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3.3 对外施工单位的承修要求: 3.3.1 必须持有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认可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到生产部备案。 26 3.3.2必须持有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批准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 3.3.3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等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者分包。 4、试车与验收 4.1 试车(运行实验和载荷试验): 4.1.1 在用起重机械的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只可做空载和额定载荷试验,其中,额定载荷试验可以在两个检验周期内进行一次。 4.1.2 新安装和重大修理质量检验时,其运行和载荷试验必须根据不同起重机械按相关标准和批准的试车方案进行,并有完整的试车记录(试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在试车方案中体现)。 4.2 验收 4.2.1 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的验收,按GB50278—98《起重设备安装修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和以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报告为准。 4.2.2 验收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参加,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试车记录符合要求,办理验收手续,签署验收结论。 5、使用与管理 5.1 使用要求 5.1.1 必须使用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起重机械产品。 5.1.2 公司所有起重机械(包括手动、电动单、双梁行车、电动葫芦、电梯、吊车等)必须经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5.1.3 新增起重机械,在投用前,必须持制造厂家附来的有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检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起重机械显著位置上,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1.4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除执行《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事故管理标准》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向注册登记的质量技 27 术监察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1.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5.1.6 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资格的单位,必须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证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5.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制度有:a、起重机械司机守则(岗位责任制);b、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注意事项);c、起重机械交接班制;d、定期维护保养制度;e、常规检查制度;f、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g、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5.3 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有:a|、设备出厂技术文件和资料;b、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c、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d、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e、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f、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6、检验与报废 6.1 检验 6.1.1 在用起重机械严格实行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制度,按期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有效期自签验收检验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 6.1.2 再用各类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为二年。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6.2 报废 6.2.1 起重机械经检验后,确认已不能正常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或达到标准技术规程中寿命期限的,予以报废。 6.2.2 起重机械经报废后,除按公司设备报废管理有关要求办理手续外,还应向原注册、登记的质量监察机构报告。 6.2.3 起重机械一旦报废,不准使用,由使用单位做封条存妥善保管或按主管部门要求拆除。 28 九、防腐蚀管理规定 本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原化工部《化学工业机械动力工作条例》、《化工机械动力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腐蚀管理范围、防腐蚀管理的分工和防腐蚀管理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研发工程部门、各分厂。 2. 范围 2.1生产工艺中腐蚀介质接触的设备、管道。 2.2工业大气中接触的设备、管道。 2.3受冷却水腐蚀的设备、管道。 2.4工业大气及有腐蚀性物质接触的厂房、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基础等。 3. 防腐蚀管理的分工 3.1 研发工程部 3.1.1负责全公司基建、扩建项目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3.1.2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管理人员。 3.1.3 负责全公司基建、扩建项目防腐蚀工作的技术管理。 3.1.4负责全公司基建、扩建项目防腐蚀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3.1.5 防腐蚀管理人员对原设计中不合理或达不到防腐要求的设计,有责任向主管领导提出,报请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商讨进行加强和改造。 3.1.6积极推广应用防腐蚀的新技术、新材料的先进经验和试验成果,合理使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采用合理的防腐蚀方法。 3.1.7工程竣工后,由研发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及时向接收单位和生产部提供基建、扩建项目的防腐蚀技术资料。 3.1.8负责全公司维修技改项目的防腐蚀管理工作。 3.1.9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管理人员。 3.1.10 负责制定全公司维修防腐蚀工作计划。 29 3.1.11 负责制定全公司维护防腐蚀工作的检查和上报。 3.1.12组织防腐蚀工作计划的实施,并负责对主要设备或重点技改技措、更新改造项目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试验工作。 3.1.13 负责对各单位设备员进行防腐蚀知识的教育。 3.1.14组织对防腐蚀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试验工作。 3.1.15积极推广应用防腐蚀新技术、新材料的先进经验和试验成果,合理使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采用合理的防腐蚀形式。 3.1.16建立并及时填写全公司主要设备防腐蚀档案。 3.2. 生产分厂 3.2.1 负责对全分厂防腐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3.2.2监督本分厂防腐蚀计划的实施。 3.2.3主持本分厂防腐蚀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试用。 3.2.4组织本分厂有关人员对设备腐蚀查找原因和采取避免措施。 3.3 分厂设备员 3.3.1 负责编制本分厂维修防腐计划和上报工作。 3.3.2 负责本分厂的防腐蚀计划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办理防腐蚀交出证书。 3.3.3 负责本分厂的防腐蚀措施的验收工作。 3.3.4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分厂的腐蚀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3.5负责本分厂的防腐蚀管理档案、卡片、记录的整理。 3.4 操作人员 3.4.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不允许违章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3.4.2对本岗位的腐蚀情况要做到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长报告,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 防腐蚀工作的具体要求 4.1 防腐蚀工作必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 4.2凡是受到介质腐蚀的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必须建立防腐档案、 30 卡片、一般受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管道等要建立台帐或区域防腐记录。 4.3已有防腐措施的设备、管道、厂房、建构筑物不得无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原防腐措施,确系不适当的可有车间提出新的防腐蚀方案,经生产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主管经理批准方可修改。 4.4控制腐蚀环境,严禁任意排放有腐蚀的物质,确系需要排放的,需要采取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5对腐蚀严重造成生产被动的问题,应作为课题进行试验研究,确定合适的防腐措施。 4.6凡是需要防腐蚀的项目,由生产单位填写交出证书,并负责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竣工后由研发工程部、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4.7设备、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应结合大检修进行防腐工作。 4.8防腐蚀施工安装应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以保证质量和人身安全。 4.9检修时要尽可能不损坏防腐层,如果防腐层受到损坏,应于检修后加以修复。 4.10 设备、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外部颜色按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道着色标准》规定要求执行。 31 十、设备检查评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设备完好率。 二、管理规定 1、设备评级范围 ? 凡是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设备、动力设备、特种设备、仪器仪表等均应参加评级; ? 正在进行大中修的设备,可不参加评级; ? 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评级。 2、评级方法 2.1、分厂的设备评级工作要求 ? 各分厂在每年十二月份,由分厂主管领导组织工艺、设备、安全并有电器、仪表等相关人员参加,对本单位设备进行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出下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及下年度设备管理规划。 ? 分厂主管领导每月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检修工段长、班组长,对本单位的主要设备进行评级,于下月3日前将主要设备评级表及其它报表同时上报设备管理部。 2.2、设备管理部的设备评级工作要求 ? 每月对各分厂的设备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 ? 将各分厂上报的主要设备检查评级的状况进行统计,汇总。 ? 对设备检查评级时查出的设备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3、评定等级 ? 根据设备的完好程度,分为完好设备和不完好设备; ? 有多台辅助设备组成的主要设备,不分别评级,按最低等级作为该设备的最终评级。 32 2.4、缺陷整改 ? 对于设备检查评级时查出的设备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消 除的,分厂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立即消除的,列入下月设备检修计划。 ? 缺陷或隐患严重而危及生产安全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 设备管理部汇报,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协调处理。 2.5、管理目标 ? 全部设备中,完好设备数量应大于全部设备总数的90%; ? 各分厂的主要设备中,完好设备数量应大于全部主要设备总数的95%。 三、设备完好标准 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 主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 仪表、计器、信号连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准确; ? 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连接紧固、齐整,符合技术要求; ? 管线、管件、阀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标志分明,符合要求; ? 防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 2、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名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 备润滑良好,润滑系统畅通,油质符合要求,实行“五定”“三级过滤”; ? 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 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 生产能力达到名牌出力或查定能力。 3、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 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 设备运转时间和累计运转时间有统计、记录; ? 设备易损件有图纸; ? 设备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4、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33 十一、设备事故管理工作规定 本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损失计算、预防措施、部门及分厂的主要职责、事故档案的管理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生产分厂,也适用于其它单位。 2.设备事故 凡在用生产设备发生损坏、造成损失和减产,均为设备事故。 3. 设备事故范围与分类: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下列规定者为设备事故。 3.1 特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50万元的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3.2 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50%、大型单系列装置日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3.3 一般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计划损失10%以上或修复费用达一万元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3.4 微小设备事故: 设备损坏,影响产品日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者均为微小设备 34 事故。 4. 设备事故损失计算: 4.1 修复费用即损坏部分修理费,包括:人工、材料、配件及附加费等。 4.2 减产损失=减产数量×公司年度计划单位成本。 4.3 损失成品(半成品)的费用=损失数量×计划单位成本。 注:其中未使用的原材料等,一律不扣除,以便计算;无核算的半成品可估算。 5. 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5.1设备事故调查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1.1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派人参加。 5.1.2重大设备事故由总经理指定有关部门及人员组织成事故调查组。 5.1.3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由公司领导和生产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5.2设备事故原因可分为: a、设计不合理;b、制造质量差;c、安装调试有缺陷;d、违章指挥,违章操作;e、维护保养不周;f、检修技术方案失误;g、野蛮检修作业;h、检修质量(包括材料使用不合理)差;I、超期检修、检验;j、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k、其他。 5.3事故处理: 本着“四不放过” 的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复方案。事故单位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调查组同意报公司研究后,向员工公布。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报告: 35 6.1特大设备事故,公司应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果事态仍在继续,则每隔24小时报告一次。事故所在车间在七天内写出事故报告,报设备管理部。公司在十天内转报上级主管部门。隐瞒事故或逾期不报者,应严肃处理。 6.2特大及重大事故填报“重大设备事故报告表”。每季10日前随设备动力专业季报一并上报。 7. 设备事故管理的防范措施 7.1.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7.2.制定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是防范事故的基础措施。 7.3.认真做好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周期不经设备管理部的同意,不得变动。 7.4.为减少抢修时间,关键件必须准备备品配件,并要预先做好装配、研磨工作。对事故易发而难以修理的部件,要尽可能成组更换。 7.5对重点设备开展状态监测和诊断,逐步做到事故报警和预知性维修。 7.6.定期检查设备的机电保护装置和防火电雷击等设施是否齐全和有效。 7.7(预防事故和反事故演习,提高各类人员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 7.8. 设备管理部应经常督促检查预防设备事故的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督促分厂经常对工人进行事故预防和安全教育,对于重大未遂事故也应象对待已遂事故一样,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7.9.长期坚持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无事故较好单位的评比活动,把设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8.各分厂设备事故管理人员的职责 8.1.了解本单位设备机构、原理、性能以及生产工艺的特点。从而掌握本单位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危险性较大的应及时采取措施。 8.2.对现场操作及检修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36 8.3.参加本单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填写事故报表。 8.4.提出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 8.5.参加对设备操作、检修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教育考试。 9. 设备管理部设备事故管理人员的职责 9.1.根据政府法令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规定。 9.2.组织或参加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资料整理齐全、归档。 9.3.研究防止发生事故的措施。 9.4.配合安环部组织对设备检修新工人或外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5.经常地对检修系统人员进行防止设备事故教育。 9.6.定期总结,交流预防设备事故发生的经验,定期参加全公司安全合格班组、无事故较好单位的评比活动。 10.设备事故档案管理 10.1.每次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处理上报,应将每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记录及各种调查资料立卷存档,妥善编号保存。 10.2.建立健全设备事故统计台帐,并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10.3.对重大设备事故,更应强调保存一切资料,以备今后查阅。 37 十二、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明确公司内各单位的职责,使仪器仪表能安全、长周期、稳定的运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的仪表管理分工、维护与检修、更新与改造,基建施工。 3.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 3.1.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仪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3.1.2负责仪表专业的技术管理,仪表设备的使用、维护、更新、改造、迁移、报废管理工作。 3.1.3审核仪表大中修计划。 3.1.4负责审批仪器仪表的设备更新计划、采购计划。 3.1.5审批仪器仪表专业各项措施的施工方案,负责施工中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3.1.6组织仪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 3.1.7定期召开仪表专业会议,布置、检查工作。 3.2 使用单位 3.2.1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和规章制度。 3.2.2编制仪器仪表设备检修、维护、检查计划。 3.2.3编制仪器仪表的更新、改建采购计划。 3.2.4单位所属自动化仪表、信号连锁的维护、检修工作。 3.2.5搜集、积累、整理和保管仪表的各种原始记录和图纸,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 3.2.7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管理用表。 38 4.管理标准 4.1 仪表的检修必须执行《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仪器仪表部分)。 4.2 仪器仪表的更新改造必须建立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 4.3各分厂应根据仪器仪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4.4各分厂应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调整试验规程等。 4.5各分厂应作好仪器仪表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仪器仪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校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应安排统一管理,这些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保管。 4.6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报请相关的职能部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 4.7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4.8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报请相关的职能部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9分厂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39 十三、备品配件及加工件管理规定 一、目的 切实加强设备备品备件及加工件的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维护和设备检修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要求 1、加强计划和定额管理,做好备品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供给的同时应避免积压、降低备件消耗,努力减少储备资金。 公司各分厂应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按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订出年、季、月备品配件计划(非标备件同时需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查阅库存后,分自制、订货、外协、修旧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 2、备品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合同法》规定执行,同时又要确保计划供应与合理使用,应不断提高备件质量和备件自给率。 加强备件仓库管理,备件入库、出库手续必须完备。同时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制度,首先外观、尺寸应符合质量要求,入库时要求采购、设备、分厂技术人员到库房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货,备件入库后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备件完好。备件领用时必须凭备件领用单领用。认真做好库存备件的清点,做到帐物一致,资金相符。在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对备件质量有异议,应停止使用,待检查确认后,确定是否使用。 3、使用过程中发现备件质量问题,立即给采购部反映查清供货单位和厂家,设法和有关供方取得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备件采购、订货,采购部应做到供货渠道货比三家,选出一批质量、价格、服务信得过的厂商作为定点供货单位,以确保备件质量和价格的稳定,杜绝劣质备件入库从而保证生产需要。 4、为确保备件的准确,备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做到图物相符,对未经审批或有疑问的备件图纸,一律不能订货和生产。对任何不负责任造成的 40 损失和浪费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备件的资金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备件订货合同及付款手续,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加快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5、对采购中存在困难的物资,采购部应在接到采购计划或加工件图纸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设备管理部。 6、加工件或制作件的使用单位,应按要求绘制图纸一式三份,经设备部部审核后送交采购部二份。 7、各单位必须建立设备易损件图册,并报设备管理部和采购部备案。对于需要改动的图纸须经设备管理部审核,设备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修改过的图纸或设备改造后所产生的备品备件图纸必须提交备管理部和采购部备案。 8、备品备件及加工件的质量管理按《外购物资质量检验程序及考核办法》执行。 41 十四、建构筑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条例》及《机械动力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对建构筑物的使用、维护、修理直至报废、拆除等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确保建构筑物安全可靠的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厂具有固定资产的各类建构筑物设施。 建筑物是指生产分厂、辅助分厂、物流公司、办公室等生产用房屋。 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使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坐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桥架、管架及各种非金属塔、池、槽、主要设备基础及各类工业炉衬里等。 三、管理规定 1、主管设备的副总是工业建构筑物管理的总负责人,对建构筑物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研发工程部及设备管理部专业人员,协助主管副总解决建构筑物重大修理的技术问题。 2、研发工程部负责对已交付生产使用的建构筑物(其中包括共用管廓)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负责各设备的衬里、设备与管线保温的管理工作。 3、各分厂的建构筑物,从列入该单位固定资产之日起负责日常管理,分厂设备员协助分厂厂长搞好建构筑物的管理工作。 4、公用管廓的管线及管架按《密封管理标准》中界定的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5、厂区道路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 6、研发工程部负责对各单位所属建构筑物存在缺陷的施工处理。 7、基建、技措及安措项目中建构筑物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研发工程部的人员参加,在竣工验收后应向研发工程部移交。 8、建构筑物在使用中: 42 ?、不得在建构筑物内随意迁移和增添设备装置。 ?、不得在建构筑物内随意进行房屋的改造和使用变动。 ?、不得利用建构筑物中的构件,作为检修或安装设备的起重支点或锚点。 ?、不得对建构筑物任意剔凿开孔拆除和破坏。 ?、在厂区内不得随意盖房和乱接管线。 ?、不得任意开挖地下管沟埋设管线和电缆。 ?、严格加强对水蒸汽和侵蚀性介质的管理,不得任意排放,室内地面不得积存水、油及侵蚀性液体。 ?、上述各条如确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使用单位应当提出具体方案和必要的核算依据,到研发工程部办理审批手续(设计部门确定的除外)。 9、各单位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进行经常性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还应在设备停车后、雨后、年度大检修期间及异常气候前后进行检查。其重点是检查日常不易看到或短时间不易发觉的高空处、隐蔽处和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建构筑物档案准确、齐全,记录及时、整洁。 11、研发工程部专责人员应对职责划定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一次〕,了解和掌握建构筑物的技术状态,及时纠正违章使用现象,消除存在隐患。 12、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建构筑物,由研发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报主管设备副总批准,并及时安排消除。 13、各使用单位需对建构筑物进行特别项目的检查时,如无能力实施,可办理委托手续由研发工程部协调安排。 14、重大缺陷的测试数据、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均应记入使用单位和生产部建立的建构筑物档案中。 15、厂区施工应办理动土证,隐蔽工程完成后要有验收记录。 43 16、各单位在操作中要严格控制工艺指标,在检修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杜绝因侵蚀性介质乱排乱放而导致的楼板、地面等建构筑物的损坏。 17、拆除报废 ?、凡列入固定资产的建构筑物,不论何种原因需拆除时,必须办理报废审批手续。 ?、建构筑物的报废拆除,使用单位应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提出,并经研发工程部专管人员签字认可,报主管设备的副总审批后,方可交基建部门安排。 ?、重大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做出拆除方案,报研发工程部审核,并经主管设备副总审批后执行。 18、档案资料的管理 ?、厂内建构筑物的图纸及竣工资料由公司档案资料室负责统一管理。 ?、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各建构筑物的管理台帐及维修记录。 ?、研发工程部应建立主要建筑物的管理台帐,收集整理各大中修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资料,并汇总归类保管。 附:完好建构筑物标准 1、基础部分 ? 无明显的腐蚀、裂纹、倾斜,下沉要保持在允许范围之内 ? 螺栓、支架、铆焊部件没有松动现象。 2、承重部分 ? 承重构件的梁、柱、楼板、框架及墙体结构完整,负载、变形、裂纹和倾斜在允许范围内,并无乱打孔洞 ? 结构构件和砌体的保护层及防腐层有效 ? 墙裙排水坡及门窗过梁完整 3、楼、地面部分 44 ? 楼地面部分完整,排水畅通,防腐有效 ? 楼地面无不合理的孔洞负载裂纹和变形允许范围内 4、屋盖部分 ? 屋面结构完整负载裂纹和变形允许范围内防腐有效 ? 不漏水、无积物、杂草,排水畅通 5、门窗部分 ? 门窗完好防腐有效固定紧密可靠 ? 玻璃齐全封镶牢固 6、围栏平台梯子避雷装置完整好用。 45 十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一、目的: 明确巡回检查内容,规范巡回检查记录。 二、管理规定 1、分厂应明确规定各操作岗位的巡检内容及时间,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当操作人员在每次巡检后,按岗位设置的巡检记录表中的内容如实填写。 2、各分厂的检修人员应对分管片区的设备管线进行详细巡检,并向设备组汇报检查情况。 3、各分厂设备员应对分管片区的主要设备及分厂重要设备作详细检查,同时汇总班组巡检状况,作详细记录。 4、对电机及仪表部分巡检人员也应作巡回检查,并对缺陷问题作反馈,仪表及电力的运行班组每天至少对分管设备进行一次巡检,并记录。 5、检修人员每天至少对分管片区的设备和管线及其它生产装置进行两次巡检,早上8:00及下午5:00。 6、检修人员的记录按“巡检记录”中有关内容如实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巡检记录的首页必须画出巡检路线图; ?、运行设备:主要为分管片区的运转设备及重要或关键的静止设备为主(此记录内容车间应作明确规定); ?、备用设备:以运行设备栏中所填设备作对应记录; ?、检修设备:指生产装置中的任何检修设备; ?、设备缺陷:指任何运行设备或在用管线存在的变形、磨损、振动及电流、温度、压力等其它异常情况; ?、泄漏状况:指分管片区内的密封点或其它泄漏点的泄漏情况; ?、记录中的检查时间:统一以下午5:00作为记录时间; 46 7、在记录中,当上一天与当天实际检查内容完全相同时,仍应详细记录不得以“同上”字样代替。 8、当分管片区的管理人员及检修人员休息时,代管人员或值班人员也仍应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同时休息人员应注明代管人员或值班人员名单,不注明者视为缺检。 9、在泄漏状况一栏中,当上一天存在的泄漏点在记录当天消除时,应在此记录栏中注明; 10、每一检修班做一本巡检记录,若实行包机制的班组,各巡检人员在巡检后汇总统一由班长记录。 11、仪表设备员每天应对主要设备的仪表及关键仪表作详细巡检并记录,并对分管片区班组的巡检记录签字认可。 12、电仪公司设备员每天应对分管片区的主要设备的电器及100KW以上的电机进行巡检并记录,并对分管片区的班组巡检记录签字认可。 47 十六、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规定 一、目的: 规定年度、季度、月度物资采购计划的依据、内容、上报时间及相关内容。 二、内容及要求: 1、年度计划的申报是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历年的消耗情况以及加工周期的长短作为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申报的依据。 2、季度计划为年度计划的补充计划,是依据该季度的生产安排及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在年度计划中未申报,但在该季度计划检修项目中必须使用的备品备件,作为季度计划的编制依据,同时在该计划中根据年度计划的申报内容,对在该季度需要提供的备件须二次申报,但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年度计划”字样。 3、季度计划主要以当月所需的常规材料或低值易耗品为申报内容,若出现特殊情况,对年度和季度计划中未申报的备件可以在月度计划中申报。 4、年度计划在每年底11月25日前上报,季度计划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月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上报。 5、设备管理部负责对各类采购计划的审核,报主管副总审批后送交供应处。 6、计划中要求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日期,若需要注明生产家的,还需注明生产厂家。 7、若发生事故检修或计划外检修却无备件或无备件计划的,可临时补报备件及材料采购计划。 48 十七、废旧物资交售管理规定 一、目的 明确废旧物资、代保管物资的申报程序及管理内容。 二、规定内容 1、物资所属单位根据废旧物资可否有修复使用价值或是否为办理过固定资产 但未办理报废手续的独立设备,提出“交售”还是“代保管”意见。 2、分厂按《废旧物资交售申请表》中规定的内容填申请表一式三份上报生产 部。 3、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对确无修复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签署同意交售意 见,对可二次使用,如移作他用、降低条件使用、修复后仍可原用或相关 零部件可拆卸使用的物资或待报废物资,签署代保管意见。 4、经签署的申请表,由分厂在交售物资时交营销部一份,分厂、主管部门各 存档一份。 5、对代保管物资,物流公司建立登记台帐,若该类物资二次使用或经过一定 时间保管后,主管部门认为已不能使用,须作废旧物资处理时,物流公司 应联系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出库,管理部门在登记台帐 上注销。 6、对代保管的待报废物资,在未办理报废手续前,物流公司不得擅自处理, 若已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联系物流公司,告之结果后方可作为废旧物资处 理。 7、交售地点为物流公司,任何单位不能向外交售。 8、对代保管物资,物流公司安排地点堆放,妥善保管,同时实行待保管物资挂牌制,注明物资来源、规格型号。 49 十八、状态监测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能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避免超前检修,降低检修费用。 二、管理规定 1、各分厂根据工艺及设备的特性,确定监测范围及所用手段,统计后报设备部备案,设备部根据分厂要求,配备必要监测设备,使用单位设专人管理和使用。 2、对100KW以上的电机及与电机相连接的机泵,应使用测振仪进行振动测量,按要求判定振动值、轴承的速度及加速度是否合乎规范(电机部分由电仪公司负责,机械部分由各分厂自行负责)。 3、对流通强腐蚀性介质的气体或液体的管道应根据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及流向,选择易冲刷的部位进行测厚监测,依据腐蚀速率或磨损速率,确定测厚时间与次数。 4、对具有高流速的带尘气体(如煤气)或高温气体(如蒸汽),若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应选择阻力较大的部位进行测厚监测。 5、对压力管道,其测厚点数应依据《压力管道检验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高压(6KV)电机及连接设备每月两次,若出现异常情况时,则应加大监测频率,其监测次数由生产部确定。 7、其它须监测的电机及连接设备每月一次。 8、对所有的监测结果均应记录。 9、对盛装腐蚀性介质的静止设备(含壳程中走此介质的换热设备),碳素钢材质的每三月一次,不锈钢材质的每半年一次。 10、对轴承或内衬材料的静止设备应进行红外线测温检查 11、对于以宏观检查为主的状态监测,如声音、振动、变形、泄漏等情况,应在巡回检查记录中如实反映,各分厂每月以书面形式,对检查式的状态监测进行一次总结归档。 5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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