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政科 时间:2009-4-20 13:40:24
办理机构:连山公安分区局户政科及户籍派出所。
办理地址、电话: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接待室及连山分局户政科科证室。
市公安局临时居民身份证咨询电话:3171029
办理时间:分局户政科及户籍派出所接待室每周五天对外办公~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
。
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
年满十六岁的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
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
在地公安分,县,局户籍接待室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申领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其家人或家属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
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公安各县,市,区局户政科,大队,承办人审核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三、审定
同审核
四、告知
告知申领人凭《居民户口簿》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领取证件时间。同时~告知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每证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
的
》,特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