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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

2017-10-13 50页 doc 117KB 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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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 www.etestedu.com 第 二 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9分,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2001年、2002 年、2004年的综合题和2003年的简答题均来自本章。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单项选择题 2题2分 1题1分 2题2分 多项选择题 1题2分 2题4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综合题 1题10分 合计 5题15分 4题6分 4题6分 【考试大纲基本要求】 1.掌握公司法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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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制度 www.etestedu.com 第 二 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9分,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2001年、2002 年、2004年的综合题和2003年的简答题均来自本章。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单项选择题 2题2分 1题1分 2题2分 多项选择题 1题2分 2题4分 2题4分 判断题 1题1分 1题1分 综合题 1题10分 合计 5题15分 4题6分 4题6分 【考试大纲基本要求】 1.掌握公司法人财产权与公司股东权利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3.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4.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5.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6.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7.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8.掌握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 9.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 熟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0. 11.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2.熟悉股东诉讼 熟悉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3. 14.熟悉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15.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法的概念 16.了解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 17.了解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一、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例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根 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 年)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疑编号1002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www.etestedu.com 【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的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解释】公司不能向合伙企业投资,因为合伙企业要求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因对外投资而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无疑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实际上是损害了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举例】A、B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甲如果于其他主体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但是甲公司可以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2.对外投资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并没有限制,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限制。 3.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例题】公司对外投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答疑编号1002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三、对外担保 1.对外担保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对外担保的决议 (1)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A持有甲公司60,股权,B持有20,的股权,C、D分别持有10,的股权,如果A公司(股东)向银行贷款,甲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那么属于公司向股东提供的担保,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经过股东会议作出决议。本次表决中,B未出席股东大会,按照规定,A应该予以回避,只有C和D进行表决,根据规定,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由于C和D所持的表决权资本相同,因此必须同时经过C和D的同意才可以通过。 【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总经理 [答疑编号1002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原则 www.etestedu.com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例】A、B、C三个股东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但甲公司到期后不能清偿银行债务,一般情况下,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为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举例】沿用上例,如果甲公司通过欺诈与乙银行签订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目的是利用有限责任逃废债务,这种情况下,适用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应该由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五、关联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举例】A、B、C三位股东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A持有甲公司70,股份, A利用职权将其拥有的废旧设备高价销售给甲公司,给甲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下,A应该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1】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解释2】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解释3】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解释4】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解释5】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撤销(P44)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决议内容】(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2)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 【例题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答疑编号10020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无效。( ) [答疑编号10020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第 二 节 公司的登记管理 www.etestedu.com 一、设立登记(P46)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4.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5.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举例】A与B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分期出资,其总期限取决于注册资本大小。 二、变更登记(P49)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 7("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需"备案"。 8.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或者宣告该决议无效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例题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有( )。 A.公司的经理发生变化 B.公司的住所发生变化 C.公司的实收资本发生变化 D.公司的名称发生变化 [答疑编号10020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答疑编号10020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三、注销登记(P50,51) (1)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且未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存续;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www.etestedu.com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四、登记程序 (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2)公司登记机关于3月1日,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P53)。 【举例】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应缴纳设立登记费为4.4万元。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缴纳设立登记费=1000×0.8‰,9000×0.4‰=4.4(万 元)。 第 三 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P54) 1.股东人数:50人以下,允许设立1人公司。 【相关链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 2.注册资本:3万元 【相关链接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相关链接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3.公司章程 (1)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受公司章程约束的有( )。 A.公司的经理 B.公司的副经理 C.公司的董事 D.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答疑编号100201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资本制度(P55,57) 1.出资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相关链接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相关链接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相关链接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www.etestedu.com 2.出资形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解释】新《公司法》删掉了原"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的规定。 3.出资不实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举例】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B以100万元的设备出资,公司成立后,E入股进入公司,三年后甲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经查明,B出资时该设备价值仅值30万元,B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应该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里应该由A、C、D承担连带责任,不应该由后加入公司的股东E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 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1年)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将来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答疑编号1002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释1】发起人股东的这一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以发起人协议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免除。 【解释2】只是由"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与设立后再加入的新股东无关。 4.抽回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的是( )。 A.缴纳出资后 B.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 C.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 D.公司成立后 [答疑编号1002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三)股东的知情权(P58) www.etestedu.com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四)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增资时的优先认购权 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举例】A、B、C三位股东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4:3:3,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在甲公司公司章程中自行约定分红比例为4:4:2。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P59)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因此,经理不再是必设机构而成为选设机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不设经理,而设总裁、首席执行官等职务。 (一)股东会(P59) 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 【董事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但职工代表的比例没有要求。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解释】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由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公司法》删掉了该项职权。 【相关链接】 董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www.etestedu.com 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解释】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三个职务由董事会任免。 (4)制定公司的基本。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修改公司章程 [答疑编号10020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疑编号10020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3】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答疑编号10020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监事会提议召开。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 A.总经理 B.董事长 C.40,的董事 D.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 [答疑编号10020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www.etestedu.com (4)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06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减少注册资本 C.更换公司董事 D.变更公司形式 [答疑编号100202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 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答疑编号100202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5)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 (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没有)。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5)小公司的特殊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06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疑编号100202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www.etestedu.com 2.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答疑编号100202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2.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2)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相关链接】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 A.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疑编号100202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P62)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 www.etestedu.com 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疑编号100202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例题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答疑编号100202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答疑编号1002021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四、国有独资公司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有( )。 A.解聘或者聘任公司经理 B.对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 C.对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答疑编号1002021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2.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总结】董事长产生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www.etestedu.com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选举或协商;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主席: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 ?管理人:人民法院指定。 (3)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4)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3.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相关链接】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相关链接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相关链接2】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例题1】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2年)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董事长和1名副董事长 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由董事长任命 [答疑编号1002021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组织机构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6年) A.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B.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 C.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 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委派 [答疑编号1002021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例题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 A.由董事会选举 B.由监事会选举 C.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 www.etestedu.com D.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答疑编号1002021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例题4】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B.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疑编号1002021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例题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答疑编号1002021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重点) 一、股权的对外转让(P64)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D将出资转让给E,首先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A、B、C中需要有2人以上同意才可以转让。如果A和B不同意转让,那么应该购买该出资,如果既不同意也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A和B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A、B都要求购买的,首先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的出资比例优先购买D转让的出资。 【解释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在此问题上具有的人合法律性质。 【解释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的规定,解决了实践中恶意拖延,损害转让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解释3】特殊情况下股权的转让问题: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D向乙借款1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债 www.etestedu.com 务,债权人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在甲公司的股权,人民人员强制执行的,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A、B、C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A、B、C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解释4】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例题1】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2004年) 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答疑编号100203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2】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12人,股东韩某拟向王某转让出资,使王某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股东会表决时,除韩某外,6人同意,5人不同意。对该股东会议情况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5年) A.股东会没有一致同意,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B.同意转让的股东未达到全体股东的2/3,股东韩某不能转让该出资 C.同意转让的股东超过除除韩某外其他股东的半数,股东韩某可以转让出资 D.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东韩某拟转让的出资 [答疑编号100203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答疑编号100203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1)只有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因此选项C错误;(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选项D错误。 【例题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答疑编号100203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 【解析】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www.etestedu.com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P66) 【举例】A、B、C、D成立甲有限公司,A、B、C共持有80%的股权,D持有20%的股权。某日,甲与乙进行合并,如果A、B、C全部同意,而D投反对票不同意公司合并,但合并决议依法也是可以通过的,此时,D可以根据规定要求A、B、C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而退出公司。另外根据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D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D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回购请求权的行使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P66)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50人以下,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500万元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3.出资期限 (1)发起设立 【举例】A、B、C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三位投资人应该全部认购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募集设立 【举例】A、B、C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亿元,根据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那么A、B、C认购的股份最低为3500万元。假设A、B、C认购了40%共4000万元,那么剩余的6000万元应该向社会公众募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到位,不得分期缴付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4.出资方式 www.etestedu.com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解释】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创立大会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 (三)发起人的义务(P70)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P70)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 )。 A.1亿元 B.1.2亿元 C.1.5亿元 D.2亿元 [答疑编号100203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P70) 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www.etestedu.com (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2000年)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疑编号100203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答疑编号100203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2003年)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3/4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疑编号100203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2.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P72)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5)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股东的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举例】甲为上市公司,其董事会4月1日发布通知,在5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董事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仅为选举更换独立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还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决议是合法的,但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是不合法的,因为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 6.股东大会的决议 www.etestedu.com 普通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变更公司形式 【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 A.减少注册资本 B.变更公司形式 C.发行公司债券 D.合并、分立、解散 [答疑编号100203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例题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有( )。(2005年)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答疑编号100203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7.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8.会议记录 【总结】会议记录签名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2)董事会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监事会则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 9.股东大会的职权 【总结】股东大会的职权 (1)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相同的部分; (2)审议批准小股东5%的提案权;(P71) (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3,13人组成,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 www.etestedu.com 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 2.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相关链接】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3.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4.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相关链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5.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1)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1/3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解释1】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与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基本相同 【解释2】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6.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7.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8.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相关链接】(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 9.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0.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总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制度: (1)董事会会议召开条件: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2)临时董事会召开条件: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产生方式: (4)董事会的组成:可以包括职工代表。 (5)损失赔偿:董事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6)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www.etestedu.com [答疑编号100204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D 【例题2】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答疑编号100204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例题3】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1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 )。 A.董事ABCDEFG B.董事ABCDEF C.董事BCDEFG D.董事BCDEF [答疑编号100204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 )。 A.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40%的董事提议 C.总经理提议 D.监事会提议 [答疑编号100204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相同。 3.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总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职权基本上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相同,因此重点关注以下的区别: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2)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例题1】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成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3年) www.etestedu.com A.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C.未担任公司行政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监事 D.监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不得连选连任 [答疑编号100204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权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疑编号100204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P76) 1.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重点)。 2.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3.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4.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重点)。 【举例】甲上市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股东A企业派出的董事有4人。如果甲上市公司与股东A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1)关联股东A企业派出的4名董事不能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2)剩下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为5名,如果剩下的无关联关系董事有3人出席(过了无关联关系董事的半数),即可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需要经无关联关系董事(5人)的过半数通过; (3)剩下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为5名,如果剩下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只有2人出席(不足3人,无法正常开会),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链接】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 【总结】股东大会的决议 (1)特别决议包括5项,其中包括一项针对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2)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总结】董事会决议 (1)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2)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其中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该项决议需经过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的过半数的通过。 www.etestedu.com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必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的有( )。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1/3 C.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章程的修改 [答疑编号100204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第六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一、股份发行(P77)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能低于票面金额。 二、股份转让(P80) 1.发起人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3.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回购程序】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回购程序】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例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www.etestedu.com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答疑编号10020408: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4.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举例】甲是上市公司,A持有该公司6%的股份,上市公司与股东A之间签订了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A如果以自己持有甲公司股份向甲公司提供质押的,该种质押行为无效。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P82) 1.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2.担任破产清算的企业厂长(或公司董事),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P83) 1.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总结】担保的相关规定 (1)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解释】如果公司章程事先有规定,或者事先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3.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例题1】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 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 [答疑编号100204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2】甲公司的董事王某经董事会同意,为乙公司经营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答疑编号100204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例题3】甲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业务,该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经监事会同意,在任职期间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医疗器械销售给丙公司,获利2万元。甲公司得知上述情形后,除将王某获得的2万元收归公司所有外,还撤销了王某的职务。甲公司的上述做法不符 www.etestedu.com 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答疑编号100204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三、股东诉讼(P83) 包括: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 (一)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股东对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举例】A、B、C三位股东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甲应公司应该作为原告,对乙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 【举例】A、B、C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王某担任公司董事,王某在管理公司业务时造成了公司100万元的损失,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既然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侵犯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当作为原告要求董事、监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不出面的话,股东有权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提起诉讼。因此,股东代表诉讼(间接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仅仅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个别股东利益而进行的诉讼属于股东直接诉讼。 (二)股东直接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举例】A、B、C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C为小股东,持有公司1%的股份,不参与管理,如果公司侵犯了个别股东C的利益,C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举例】A、B、C、D成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A、B、C为甲公司的大股东,某日,甲公司准备与乙公司合并,A、B、C均表示同意,D反对,但是根据规定该决议还是可以通过,D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如果自合并决议作出后60天内不能达成收购协议时,D有权在决议作出90天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节 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 新《公司法》允许“所有公司”均可发行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P85)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www.etestedu.com 【举例】甲公司在2004年5月份发行过两笔公司债券,其中1年期公司债券为500万元,3年期公司债券为1000万元,2007年1月,1年期公司债券到期,该公司已经偿还。该公司准备再次发行,假设2006年底净资产为6000万元,本次最多可以发行:6000×40%,1000,1400(万元)。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募集资金用途(P85)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4.发行程序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决定。 【相关链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第九节 公司财务、会计(P87) 1.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2.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3.利润分配(P88) (1)新《公司法》取消了提取法定公益金。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举例】甲上市公司为了奖励职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那么该公司很有可能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对于这种情况,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并且不能分配利润。 4.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资本公积金 (1)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1)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2)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举例】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为3000万元,拟以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那么根据规定,本次最多转增3000,6000×25%,1500(万元)。 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不受限制。 (2)资本公积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财政部门规 www.etestedu.com 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如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应当列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十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决议通过方式(P89)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 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例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答疑编号100205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例题2】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为( )。 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 [答疑编号100205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3.债权、债务的承担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P92) www.etestedu.com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总结】数字有关的总结 (1)?1%:股东诉讼 (2)?3%:小股东的提案权 (3)10%: ?解散; ?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主持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时,10%以上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有限公司为连续90日持有10%以上股权的股东)。 【例题】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解散事由的有( )。 A.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B.甲公司被丁公司吸收合并 C.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疑编号100205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二、清算组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 C.由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D.由主管部门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答疑编号100205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合并、减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伙企业】(1)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www.etestedu.com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第十二节 法律责任 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 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1%,5%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1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10%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1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10%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司的法律责任 1.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50万元(原规定:1万元,1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30万元的罚款。 3.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1】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2】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 1.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犯此罪并有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甲资产评估公司在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中,为该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 www.etestedu.com 丙出具了虚假的证明文件,收取了15万元评估费。有关机构拟对甲资产评估公司采取的下列处罚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对甲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 B.没收甲公司15万元的违法所得 C.责令甲公司停业 D.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 [答疑编号100205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 1.公司为“他人”(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3.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4.公司章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6.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7.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9.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综合题演练 【案例1】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为300万元,C企业认缴的出资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企业的首次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75%的出资在2007年7月1日前缴足。 (2)2006年2月,甲公司为A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企业、C企业赞成,B企业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3)2006年3月,A企业将实际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价25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为此,给甲公司造成了150万元的经济损失。 (4)2006年4月,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订了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股东蓄意转移公司财产,以甲公司财产不足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的货款。 (5)2006年5月,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B企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www.etestedu.com (6)2006年6月,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内未予以答复。 (7)2006年7月1日,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在股东会表决时投反对票的B企业请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B企业与甲公司在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06:针对该题提问] 出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在本题中,甲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出资总期限均符合规定。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会对担保事项的表决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07:针对该题提问] 首先,A企业不应参加表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在本题中,A企业作为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应参加表决。其次,股东会不能通过该项决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由于B企业反对,因此,该项决议未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08:针对该题提问] A企业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的股东承担债务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09:针对该题提问] 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的股东承担债务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10:针对该题提问] B企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11:针对该题提问] 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在本题中,由于股东A企业、B www.etestedu.com 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因此,C企业可以转让自己的出资。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512:针对该题提问] B企业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2】 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06年2月,甲公司拟为控股股东A企业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包括A企业所持的6000万股。A企业未参与表决,其他股东的赞成票为5000万股,反对票为4000万股。 (2)2006年3月,甲公司拟为乙公司(非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数额达到了甲公司资产总额的35%。甲公司股东大会对该项担保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表决结果为赞成票为9000万股、反对票为6000万股。 (3)2006年4月,甲公司拟租用股东B企业的设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公司董事会对该租赁事项进行表决时,有关表决情况如下:甲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其中包括B企业的派出董事王某。王某未参加投票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1票反对。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A企业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1:针对该题提问] 甲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接受担保的A企业未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9000万股)的过半数通过。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大会能否通过为乙公司的担保事项,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2:针对该题提问] 甲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该担保事项。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该项担保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5000万股)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董事会能否通过与B企业的租赁事项,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3:针对该题提问] 甲公司董事会可以通过该租赁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 www.etestedu.com 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除王某外,无关联关系董事为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4人,赞成票为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案例3】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 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4:针对该题提问] (1)?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 ?货币出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 ?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在本题中,甲以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规定。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甲、乙的出资期限符合规定,丙的出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在本题中,丙的出资期限超过了2年。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5:针对该题提问] ?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www.etestedu.com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6:针对该题提问] ?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案例4】 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06年8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06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06年4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止7月1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06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06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5)2006年6月,乙公司严重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甲公司怠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7:针对该题提问] 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在本题中,甲公司注销股份的时间超过了10日。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疑编号10020608:针对该题提问] 首先,甲公司收购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其次,甲公司将收购资金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答疑编号10020609:针对该题提问] 首先,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其次,王某的收入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www.etestedu.com [答疑编号10020610:针对该题提问] 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答疑编号10020611:针对该题提问] A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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