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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ICP备案)

2017-09-20 5页 doc 33KB 15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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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ICP备案)网站备案 备案,汉语拼音bèi’àn, 英文put on record,解释: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目录 网站备案简介 引网站建设方面备案 为什么要备案: 常见注意事项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须知 备案接入服务单位核验工作要求: 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备案系统升级 备案产生费用吗? 网站备案简介 引网站建设方面备案 为什么要备案: 常见注意事项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网站备案(ICP备案)
网站备案 备案,汉语拼音bèi’àn, 英文put on record,解释: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目录 网站备案简介 引网站建设方面备案 为什么要备案: 常见注意事项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须知 备案接入服务单位核验工作: 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备案系统升级 备案产生费用吗? 网站备案简介 引网站建设方面备案 为什么要备案: 常见注意事项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须知 备案接入服务单位核验工作要求: 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 备案系统升级 ∙ 备案产生费用吗? 网站备案简介   网站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在线备案或者通过空间商两种方式来进行网站的备案.一个是自主备案,一种是代理备案。   什么是域名备案   1.针对有网站的域名。(没有网站的域名不需要备案)   2.指到国家信息产业部提交网站的相关信息。   域名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域名备案审核时间一般是7个工作日左右,若是在空间域名网络购买虚拟主机,一般三天左右即可协助域名备案完成。审核成功后即可正常访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解释]: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的规定 引网站建设方面备案   在网站建设方面的备案指的是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你的网站和域名资料,先由接入商接入,再由各个通信管理局的审核,即可完成网站的ICP备案。   一般称为网站备案、域名备案、ICP备案、网络备案等。   备案大体分成两种:一是经营性备案,二是非经营性备案。后者相对较多,前者一般由于条件限制很多无法拿到审批。就现在国内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严格地区别二者的差异相对较为困难,多数网站多多少少都会有盈利现象。   专项备案BBS等电子公告 于2010年7月9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放下管理层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中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 为什么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   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常见注意事项   1、确保您的网站不是涉黄、涉赌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   2、如实填写网站的相关信息   3、网站的内容不是挂“国字头”,及带有中国、中华等字样。   4、确保你的网站可以正常的运行   5、如果申请的是非盈利性网站,建议暂时去掉网站广告以免影响正常的审批   6、如果你不清楚具体的接入商,需要联系空间服务商确认,切忌不能乱填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1) 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网页右侧选择“自主备案导航”,选择接入商所在省、输入接入商名称和验证码,点“进入”;   (3) 点击查询出来的接入商名称,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接入商备案网页;   (4)在接入商备案首页上注册并填写备案信息,具体可查看网页备案流程或者咨询接入商。   (5)个人网站长备案须当面检验拍照,该规定自2010年2月13日起施行;   (6)通信管理局审批后,在网站首页下端注明网站ICP备案号(目前没有电子证书了)。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须知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第八条 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备案接入服务单位核验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要求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专门负责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应建立本单位的备案业务规范,备案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备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对备案人员业务能力实行年度考核,将日常备案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3月底前正式实施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   基础电信企业应在2010年4月份对租用本单位电信资源从事接入业务的接入服务单位是否设立当面核验人员、履行当面核验备案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当面核验责任的,不得为其提供电信资源。   2.业务明示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在业务经营中应向网站主办者明示开办网站要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网站备案流程、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网站备案有关注意事项。   3.业务内容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应在与网站主办者签订业务合同中,明文要求:“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请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我公司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双方签字、单位盖章确认。 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答:(1)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看被拒绝的理由 (2)联系接入商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3)修改后的备案信息直接转到相应省管局进行再次审核。 注:拒绝后,用户请勿为相同网站再次备案(因系统具有冲突检测功能,若再次提交,再次提交信息也将因系统提示信息重复等冲突检测问题而无法成功提交)。 备案系统升级   工信部6月10日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通告称,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将于6月启动,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18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   通告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促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我部完成了对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改造,并将于2010年6月启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后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各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企业三级备案管理的服务模式,在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通信管理局级和接入服务企业级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者仅需向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18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在此期间,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停止接收新的网站备案业务,仅提供系统查询服务。6月20日起,新申请网站备案的网站主办者,通过新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6月20日至7月5日,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   三、网站主办者可通过新系统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并进入企业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四、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能会给您办理网站备案业务带来不便,请予谅解。如有问题,请与为您提供服务的接入服务企业联系或拨打备案咨询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备案产生费用吗?   办理网上备案手续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纳费用吗?有两种情况 自己在网上办理的不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费。 通过接入商ICP备案代办理的,代理单位是否向您收取代理服务通信管理局不介入(您与代理之间的关系应是民事委托服务关系。不属于政府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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