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律只调整它认为重要并且适合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区别于思想意识和政治实体,以及非规范性的命令,法律具有规范性、一般性、概括性的特点。
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出自国家的方式,途径,
途径一,国家制定,新规范
途径二,国家认可,赋予某些既存的社
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
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出自国家的结果
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制定和认可,,国家意志,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高度的统一性、极大的权威性,以及普遍的适用性。
,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
,权利的内容、特点和指向,
义务的内容、特点和指向。,
在调整方式,机制,上与道德、宗教等相区别。因此,为人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自由和机会,更有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和主动精神。
,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含义,国家强制力是法的最后一道防线。
,1,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
,2,不是法实施的唯一手段
,3,不等于赤裸裸的暴力
,4,由专门的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