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五)
其他监管货物、货物转关
一、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二、进出境快件
三、货样、广告品 其四、租赁货物 它 进五、无代价抵偿物 出 境 六、进出境修理货物 货物 七、出料加工货物
八、易卸、误卸货物
九、退运货物
十、退关货物
十一、放弃和超前未报关货物
1、概念 货 物2、转关方式 转 关 3、期限
(一)其他进出境货物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类型 运输形式 是否在我国境内换装运输工具 启运地 目的地 过境货物 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不论是否换装 转运货物 不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 换装
我国境外 我国境外 通运货物 有原转载航空器、船舶载运进出境 不换装
二、进出境快件
(1)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通关,否则需征得海关同意
(2)采用纸质或电子数据形式报关
进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内
(3)申报期限
出境: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前
(4)申报单证
A文件类:提交“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进境 B个人物品类:提交“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a关税额,50元的货物,免税的货样、广告,应提交“KJ2报关单”及其他所需单证;
C货物类 b应税货样、广告(除实行许可证管理、进口付汇的货物),应交“KJ3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c其他均按进口货物报关。
a免税的货样、广告品(许可证件管理,出口收汇除外),出境应提交“KJ2报关单”及其他单证;
出境
b其他出境货物,按出口货物报关
1
三、货样、广告品
1、证件管理
进口 非许可证管理:货样,---凭经营权申报;
货样B 数量合理且小于1000元人民币---主管司局级以上证明申报;
数量不合理且大于1000元人民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申报;
许可证管理:无论是货样A或者是货样B,凭许可证申报;
自动许可管理:机电产品、一般商品无论货样A或货样B每批次小于5000元---免证
旧机电产品,需要审批并按有关规定申报;
出口 每批次小于3万元以下的---免证;两用物项和技术---两用物项技术出口许可证申报
欧盟、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纺织品,或以下情况可以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每批数量不超过50件(套、双、千克或其他计量单位,不包括打、吨等计量单位)出口样品;
出口美国,属美国进口商自用的非零售(无论价值多少)以及做了适当标注的金额少于800美元的样品;
其他 列入《法检目录》的,无论进出口,无论是A或B,都凭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申报
2、税收管理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及以下的,免税。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上
的,征收超出部分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四、租赁货物
报关程序——由纳税义务人对纳税完税价格的选择来决定
一次性纳税 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以租金为完税价格 以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分期纳税——每期租金作为每期完税价格
1(金融租赁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租金,货价,故一般均选择一次性按货价纳税或按租金分期纳税
(1)按货价作为完税价格纳税:提供必要的单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税,放行后不再监管
A(以第一期租金和货物实际价格分别填报关单;
B(提交其他必要单证;
(2)按租金分期纳税: C(以第一期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征税,放行后继续监管;
D(后期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含第15日)报关、纳税;
E(在租期满之日起30内办理结关,退运出境,如“残值”转让,按转让价为完税价格征税。
2(经营租赁货物报关程序
租金,货价,故只会按租金纳税
申报时将第一期租金或租金总额,以及货价分别填报关单,分期缴纳税款与上述(2)相同,
租期届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关,将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办理留购、续租的申报纳税手续。 五、无代价抵偿物
含义: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保险公司
免费补偿或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与
规定相符的货物。
无代价抵偿物应符合的条件:
免费补偿或更换
与原货物相同或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
税则号相同
办理期限:应当在远近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2
海关监管特征:
1(免交验进出口许可证
2( 无代价抵偿货物与原货物完全相符:免征税 高于原货价:征收超出部分税款
无代价抵偿货物与原货物不完全相符,要计征税差 若补偿货款的,海关退回补偿
货款部分已征税款; 低于原货价 不补偿货款的,海关不退回
应当提交的单证:报关单+基本单证+特殊单证
进口申报时需提交的特殊单证:
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是原进口货物已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或者已经办理
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
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出口申报需要提交的特殊单证:
1、 原出口货物报关单;
2、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
3、 原出口货物税款缴纳书;
4、 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海关认为必要时,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断水、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
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六、进出境修理货物:
报关程序
A(提交相关单证申报,并担保;在境内维修期间受海关监管
1(进境修理货物 B(期限为6个月,经申请可延长6个月;
C(修理货物复出境时 正常销案,退保证金或撤销担保
未正常销案,未复出境部分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A(提交相关单证申报;
B(有效期6个月,经申请延长6个月;
2(出境修理货物 C(保修期外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和材料费,需征税;
D(未复运进境的,按一般出口货物处理;超时复运进境的,按一般进口货物处理 七、出料加工货物:
期限:出料加工货物需在出境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最长延期不超过3个月。
税收:以境外加工费、材料费、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确定完税价格并征税。
未复运进境:以一般出口货物办理,超期复运进境以一般进口货物办理
八、溢卸货物和误卸货物
报关程序(根据货物的处置方式来决定)
1、退运境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办理退运手续;
2、溢短相补----将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按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
A(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
B(非同一运输工具或非同一航次之间抵补的,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
3、物归原主-----误卸货物 应运往国外,按转运货物办理,转至境外;
应运往国内其他口岸,原收货人办理进口手续或转关运输手续;
4、就地进口-----由原收货人接受——按一般进口货物申报,提供溢卸物证明,交验证件,征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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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境内转售-----原收货人不接受、不办理溢卸、误卸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要求在国内销售,由
购货单位办理进口手续;
6、不易保存货物,海关可提前变卖处理。
九、退运货物
1、 一般退运货物的含义:指已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货退运出口的货物 2、 一般退运货物的报关:
一般退运进口货物:
A(收汇、核销,填进口货物报关单,提供原出口报关单等必需单证,办理手续。
B(未收汇,提供原货物出口时单据,填“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退运手续。
C(因品质、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不予征税。已经征收出口税的,只要
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一般退运出口货物:
A(填“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他必要的单证,办理手续。
B(因品质或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可以免税,已征收的进口税,自缴纳
进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3、直接退运货物的概念:是指进口货物进境后向海关申报,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办理进口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将货
物全部退运境外的货物。
范围:A、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的货物
?因国家贸易管制政策调整,收货人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
?属错发、误卸货物,并能提供发货人或运输部门书面证明的;收货人因故不能支付进口税、费,或收货人未按
时支付货款致使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能提供发货人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的;
?收发货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退运,能够提供双方同意退运的书面证明文书的;
?有关贸易发生纠纷,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决定书或者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
?货物残损或者国家检验检疫不合格,能够提供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收货人申请而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文书的;
?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前,海关已经确定检验或者认为有走私违规嫌疑的货物,不予办理直接退运。
B、海关责令直接退运货物范围
?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经海关依法处理后;
?违反国家检验检疫政策法规,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并且出具“检验检疫处理
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后的;
?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经海关依法处理后的;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责令直接退运的其他情形。
直接退运货物的报关程序:(海关责令直接退运货物的报关程序除不需要申请外均与当事人申请直接退运货物相同)
A(申请直接退运由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直接退运货物审批表”;海
关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运,并在原进境地口岸办理退运;
B(报关单填制
符合要求:? “标记唛码与备注”栏填写“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编号;
? “贸易方式”栏填写“直接退运”代码4500。
C(直接退运一般先申报出口,再申报进口;并在进口报关单的“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关联报关单(出口报
关单)号;
D.属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错发、“误卸”,获批准退运的,可以不填写报关单。
E.经海关批准直接退运的货物免交许可证、免征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十、退关货物
1(含义—— 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运输工具,发货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行为。
2(报关程序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得知出口货物未装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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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海关核准且撤消出口申报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已缴纳出口税的退关货物,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4)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办理出口货物退关手续后,海关应对所有单证予以注销,并删除有关报关电子数据。
十一、放弃货物和超前未报关货物
1(范围
(1)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
(2)在海关批准的延长期满仍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溢装货物、误卸货物;(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办理,延长
最长不超过3个月)
(3)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保税货物;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手续的暂准进境货物;
(5)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未运输出境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2(处理
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1)被决定变卖处理的货物如属于《法检目录》范围的,由海关在变卖前提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的费用与其他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
(2)变卖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报金的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所得价款并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
(3)按照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不符合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不能证明其对进口货物享有权利的,申请不予受理。逾期无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还的,余款上缴国库。
(4)经海关审核符合被变卖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的发还余款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申报规定,补办进口申报手续。
注:放弃货物价款处理: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放弃进口货物的所得价款,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再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按比例支付。
(二)货物的转关:
1、概念: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行为
申请转关运输的条件
(1)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必须设有海关;
1(允许条件 (2)转关的指运地和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
(3)转关承运人应当在海关注册登记,承运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承诺按海关对转关路线范围
和途中运输时间所作的限定将货物运往指定的场所。
(1)进口固体废物(废纸除外);
2(不能转关 (2)“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氯化钠;
(3)汽车类,包括成套散件和二类底盘;
(4)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规定必须在口岸检验检疫的商品;
2、转关运输的方式:
提前报关转关、直转转关、中转转关
3、转关运输的期限:
A( 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 转1)直转方式B( 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 关转关的期限 运C( 逾期征收滞纳金,转关手续逾期,从载运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第15为起征点; 输 报关手续逾期,从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为起征点 的 期A( 进口报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的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提前报关方 限 超过期限仍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式转关的期限 B( 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
5 办理转关和验放等手续,超过期限的,启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C(
目 录
内容提要
写作提纲
正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4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5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5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5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5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6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7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8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10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10 (二)统一的度量
„„„„„„„„„„„„„„„„„„„„„11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11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12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12 参考文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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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而使资产减值问题一度成为我国会计规范的热点问题。人们也期望通过会计上的法律法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旧会计
的对比,针对会计实务中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价,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阐述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境况。从资产减值准备入手,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分析,提出了计提标准不恰当,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分析方法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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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作 提 纲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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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大众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也逐步提高。而市场经济的完善,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其交易方会计信息要求也提高,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也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不可逆性的规定。按照财务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预期不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不应列入资产,预期不会带来原预计额的经济利益的资源要折扣后列入资产,即减除预计减值后的部分才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问题的研究,理论上提高企业对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认识,促进企业完善企业相关会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完善我国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提出建议,促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完善。实践中,这一研究旨在加强企业对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的认识,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提示相关部门就准则中不完善的地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以下就是我的论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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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大部分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是按单项资产计提。
1、计提公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2、全额计提情况: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已遭损毁,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这是就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计提减值准备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制定的财务政策更加稳健。而从信息的使用者角度出发,适时考虑无形损耗,更精确计量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现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确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固定资产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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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度终了”较好掌握,但是“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就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使企业在操作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可以随意制定计提时间,造成虚假信息泛滥,误导投资,也使企业之间提供的相关信息缺乏了可比性。
企业的会计行为受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的约束,但是会计准则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指导作用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如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或可由会计人员做出不同的判断。准则的灵活性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报表。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而言,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的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开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因此公允价值难以得到合理的确定,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划分不同性质的资产所使用的计量属性,企业资产按照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待出售和处置或者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并且有公平市场价值的资产,如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另一类是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通过持续使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资产,这类资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如企业的生产设备和产房等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即使有公平的市场价格,但由于这类资产在正常经营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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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会被出售或处置的,因此,其相应的市场价格与其特定主体价值的计量是无关的,其价值取决于其未来所能实现的经济利益的折现值。即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同企业的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下其特定主体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笼统的运用公允价值和现值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取其高者,不仅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单个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和经营管理水平下降的条件下,企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能会大于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可能大于现值,此时,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来看,企业应该以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来计提资产减值,这正是投资者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但是,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完全可以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由不计提减值,而不对现值进行估计。而此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资产价值不仅没有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损害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所获得的信息本身可能就是不完整的,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造成了投资者的决策失误。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难度较大,新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来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确性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很难把握。主要表现在:
1、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取得是需要企业管理层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其中预计的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如销售量,以及售价的预测;为实现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如设备购置、厂房构建的预测;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固定资产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如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公允价值的预测。而这些预测,一方面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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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具有较高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对于我国而言中小企业占据着市场经营的主体,而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但凡是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由于经营者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反应灵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其次,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不会单设部门去管理现金流量,这样一来,对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就会造成不确定,带来数据失真的后果。
2、合理折现率的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合理的折现率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价值。要求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以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是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该项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这样一来折现率成了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特定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于固定资产价值的会计估计显然会有差异,这样也容易导致利润操纵,因而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
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要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考虑进去。这样做企业将导致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一部分进入了产品成本,一部分进入了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做不是强行将本来属于一体的事物拆成了两部分,而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估计的大小将使营业费用与非营业费用之间的界限变模糊,进而影响到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计算结果。由于折旧率和尚可使用年限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各期均要做相应的改变,固定资产均要重新计提折旧,不但计算烦琐,而且容易出错。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允价值、未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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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利润操纵是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的效用少交所得税或实现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调节公司盈余的行为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能够平抑各年度间的利润波动,为踌年度利润调节留出空间,有的企业甚至将视为操纵盈亏的“蓄水池”。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表现形式通常有两种形式:
1、 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
企业自身的动机,有些企业为了上市或向银行贷款,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增加企业利润,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反映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来粉饰财务报表,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从而来得到想要的结果。
2、 多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
盈利的公司加速计提,一些企业往往趁着当前生产经营态势较佳、利润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大额加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能集中清算、释放一些历史问题遗留下来的各种潜在风险,又能利用“会计估计”而低估固定资产形成秘密准备金,为以后的会计期间留下足够的“业绩储备”。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有些企业人为地多提或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主观随意性较大,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可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也为企业利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企业既可以“少提”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多提”减少利润,为来年增加利润做准备,从而达到一定的目的。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使得企业想要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美梦破灭,避免出现虚列资产,少提减值而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这一项规定大大减少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调节利润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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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并规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可能性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这一规定统一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时间,避免企业对外报送季报、年报时均应按照准则规定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准则还规定了,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后,会计期间内均不得转回。
1、判断资产减值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是否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可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加以判断。
(1)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看,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幅度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有不利的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2)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看,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2、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时,应当按照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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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资产的公允价值经济安全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顾及另一项金额。
3、由于该企业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企业的特有信息。然而,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时间毕竟还很短,各项措施都极不完善,在这
[9]种情况下不宜赋予企业过多的选择权。因此,应该对资产减值的试用范围作较详细的规定,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断的范围,避免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主观随意性,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尽可能减少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选择权。
对于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会显得标准得多,好掌握的多了。所以,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该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该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作为企业治理、会计准则市场的不完善和不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给了企业一定程度的会计适应性,安心的企业通过专业判断与会计选择给市场的特定企业的信息。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股票市场仍然很短的开发时间,这些措施都是很不完美,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有太多的事要让企业期权。因此,我认为审理的范围应是资产减值,为一个更详细的要求,减少会计人员估计的范围和判断的人类,避免企业主观和任意实施会计政策、统一和规范会计资产的减值准备等上述方法、规定比例方法来减少同类业务的多样性和选择。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固定资产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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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金额的确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 经济 环境而定。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算或预测制度,根据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确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和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首先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状态管理,并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及时分析,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要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正确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仅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更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运用,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开发相应的制度和规定
虽然对逆转资产减值是一种严重的虐待在中国的政策,但作为一个实际的政策,,其存在的修订的精度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数据。如果未来的资产价值的逆转恢复,然后要自然减值亏损公认。为了防止损害调整利润情况是由企业、计提的减值,之前的资产价值回收和逆转的准备。这种情况下属于企业谨慎性原则在过去对反向的滥用,秘密的准备。我想,是区分开发有关系统提供了一个标准,而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减值准备的转移反应,进行应用回顾性的调整。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这个禁令不是逆转,但应进一步提高会计标准,而发展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的使用的固定资产减值。
2、加强信息披露
在目前的有关规定,规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化,在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不应详细描述了哪些变化。所以大部分的企业提供或者转让大型回来时,并没有提及或少提及的原因是资产减值,而且没有透露细节,甚至如果投资者想知道更多的损害企业资产,没有开始。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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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披露企业的资料,减值准备的利润来提高使用现象的控制有一定的影响。此外,作者建议监管部门披露信息作为上市企业将被评估的重要部分,限制人为操纵利润。
3、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 科学 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企业自身要注意到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在审计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减值计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收集资产减值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审计证据,以评价固定资产减值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将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固定资产减值中可收回金额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在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如认为差异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将其视为一项错报,并同其他错报一并考虑。如差异金额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则不必调整,但各项差异的累积数对会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各项差异综合起来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时,注册会计师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例如强调不相容职位的相互分离与相互牵制。为了使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比较公允地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减值情况,正确报告当期的资产和经营业绩,对于在测算过程中的一些关键岗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分离,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效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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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企业内部监督部门作用,对于一些需要有关人员做出判断的事项应当交由相关的监督部门再次核查。
综上所述,通过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对此我有了一些了解,但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我并未能完全深入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本文只是粗浅的分析,尚未触及课题的精髓,仍需要加强学习知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因此这篇文章只是一个粗浅的研究与论述,我今后仍需多加学习,运用更多的实践知识,在具体应用方面多以研究,并做进一步的探讨与分析。 评语:看了你的论文,与上一稿相比没有太大改观啊,尤其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部分,要继续找一些资料,可以到收费网站或找一些权威的书刊杂志的资料来补充。一定要找一些有深度的资料,不能过于简单了。佟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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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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