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
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部门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四条 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部门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 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
等,分类粘贴,并在附件中写明所附单据的张数,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七条 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八条 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送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核,财务部门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部门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名字。
第九条 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审核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
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条 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领取资金,财务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一条 报销或单据传递时效要求,财务人员根据财务作帐的及时性配比性要求掌握好各项报销的时间,原则上各项单据或费用必须在发生结束后按照正常规定的流程操作。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阶层人员,在上述规范中操作失当,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的,根据情节大小由公司负责责任追究,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报销时限,报销人在费用支出回单位后三天内填制《费用报销单》 按照报销流程审批完手续。单到财务,必须三天内通知报销人领款或办理核销借款手续。
第十四条 报销时间,每周一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