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信息工作~发挥信息在服务决策、沟通情况、反映问
、交流经验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信息工作规范化、
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工作的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 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出发~紧紧围绕支付清算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中心履行支付清算职能、创新金融服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
第四条 信息报送的基本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行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思路和具体政策措施,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重要决策和重要批示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建议,业务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在履行支付清算职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和新方法,重要业务动态,重大突发事件,阶段性工作报告、调研报告和其它综合信息。
第二章 信息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 中心信息工作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各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组稿和联络工作。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信息工作负全责~审核部门上报稿件~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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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信息准确。
第七条 各部门要积极向办公室报送信息~不能越级上报,另有规定的除外,。各部门内部信息载体、调研材料应报备办公室。
第八条 中心员工不得在新闻媒体上发表与中央银行政策相悖的观点及言论~未经审核~严禁以单位名义向外发布信息、刊登文章。
第九条 对社会媒体发布的有关中心的信息~须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信息对外披露~须经中心领导审批。
第三章 信息分类及报送要求
第十条 中心信息分为突发事件信息和常规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是指影响地方经济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报告标准是: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其它群体性事件、公共服务中断、重大工作失误而系统崩溃、业务中断~无法正常履行
,因前述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各部门认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突发事件。
常规信息是指除突发事件信息之外报送的其它信息。中心常规信息主要有业务信息、政务信息、党建群工信息。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按规定要求上报。报送的要求是:
一、涉及的主要部门要在发生突发事件后3小时内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并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随时续报。
二、报送的信息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原因、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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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象的数量及其它相关信息~突发事件蔓延情况~中心有关部门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事态预测等。
三、专报事项涉及保密事项的~要按保密规定办理。
四、办公室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汇编~按照信息报送程序~经中心领导审批后~报送有关部门。
业务信息由业务部门组稿、编辑~按时向办公室报第十二条
送~办公室归集、报批后分送相关部门及机构。
第十三条 政务信息及党建群工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上报。
第十四条 凡中心召开重要会议、举行重大活动和组织重点学习等~由办公室发出约稿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约稿任务。
第四章 信息
第十六条 信息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中心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二、研究制定中心信息工作
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信息采集、筛选、核稿、编辑、发送和反馈等日常工作,
四、通报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
五、组织开展信息指导、考核、经验交流、总结表彰等工作。
第十七条 部门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协助部门领导抓好信息工作~完成部门信息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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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信息工作的落实~及时采集、编发部门信息。
三、保持信息畅通~反馈灵敏~及时反映重要情况和问题。
第五章 信息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审核要求
一、坚持三审制。外报信息须经过办公室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审核、中心分管领导或中心主任终审、签发三道关口。签发人对信息内容负全责。
二、部门报送的信息须经过信息联络员初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方能上报。
三、部门信息联络员将经过部门初审的稿件报办公室~办公室登记后进行审核、整理~并按信息审核程序报中心领导签发~上报对口的单位。办公室视稿件内容决定是否采用、推荐~并决定报送载体。
第十九条 信息选题约稿要求
根据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和工作需要~办公室将不定期向有关部门发出信息约稿通知~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二十条 信息考核及奖惩
一、信息报送及采用实行计分制,办公室每季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年终以积分高低对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考核。
二、对未经批准~擅自披露信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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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计分标准
,一,对外报送信息计分标准
1、每报送一条信息计1分~全年总分上限为12分,
2、按季完成信息报送目标任务的~每季5分,
3、被中心内部采用的政务类信息~每条3分,
4、被区级刊物采纳的与金融业务及中心建设有关信息~每条10分,
5、被省、市级刊物采纳的与金融业务及中心建设有关信息~每条15分,
6、被国家级刊物采纳的与金融业务及中心建设有关的信息~每条15分,
7、被上级各有关领导做出批示的信息~每条30分。
8、对报送信息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30分,
9、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一次扣10分,
10、对上级、办公室约稿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0分。
,二,中心内部刊物采用信息计分标准
1、调研类文章~每篇10分,
2、原创类文章每篇5分,
3、原创类图片每系列2分,
4、推荐类文章、图片每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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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编辑部人员外~其他部门人员参与组稿、制作、美编~每期5分。
四、奖励标准
,一,被中心内部刊物采纳的信息~视内容、按分值进行奖励~标准为:20元/分。
,二,被区级刊物采纳的与金融业务及中心建设有关信息~每篇奖励人民币150元,
,三,被省、市级刊物采纳的与金融业务及中心建设有关信息~每篇奖励人民币200元,
,四,被国家级刊物采纳的与金融业务及中心建设有关的信息、文章~每篇奖励人民币3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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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通知单
签发人: 约稿部门 约稿时间
约稿人
约稿内容,
字数要求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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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信息审核意见表
信息标题:
供稿人: 初稿日期: 年 月 日
供稿部门意见:
办公室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8
中心主任意见: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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