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2017-09-06 6页 doc 17KB 28阅读

用户头像

is_654168

暂无简介

举报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使用方(甲方): 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地 址: 供货方(乙方): 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地 址: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根据中标供应商与昌平区财政局订立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就提供办公设备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设备品牌、型号、基本规格、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基本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供货 使用方(甲方): 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地 址: 供货方(乙方): 授权代表: 电话号码: 地 址: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定,根据中标供应商与昌平区财政局订立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就提供办公设备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设备品牌、型号、基本规格、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计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基本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合同总价 1 第二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日内将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可正常使用,因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破损,乙方负责无条件调换。 第三条 验收 1、乙方必须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具体的技术资料清单。 2、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资料。该资料将作为付款依据的一部分。 3、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可正常使用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要求验收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有权对验收不合格货物提出拒收。 第四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时间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及小写)。 付款方式及时间: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由财政局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提供原厂附带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如: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养维护手册、三包凭证、备件清单、保修卡以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加工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全部责任。 4、货物及其零部件必须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环保。 5、乙方应满足使用单位提出的与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相关经双方同意的其它要求。 6、乙方除满足厂家承诺的标准服务外,还应提供投标时承诺的特色服务内容。 2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所供货物均应达到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种技术标准;乙方应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培训服务,并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免费提供货物运送所必须的全套安装、加固附件。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使用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或在一个月至一年内同一货物因同一问题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换货。乙方应在收到通知3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保期:质保期为 年,起始时间为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内乙方上门维护和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终身维护,质保期后维修,乙方不收服务费,只收取相关材料的成本费用。生产厂家承诺更优惠售后服务条件的,以生产厂家承诺为依据,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4、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产品故障通知后,乙方应在3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到达用户所在地,24小时内维修完毕;若24小时内不能恢复使用,乙方须为甲方提供同类备机备件;如乙方在48小时内未修复也未提供备机备件,所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24小时维修联系电话: 。 第七条 索赔 1、如果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在 日内,乙方应按合同金额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处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2).若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做答复,则视为乙方接受该索赔。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数 3 额低于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不足部分的补偿,乙方应在接到该要求之日起20日内依法赔偿,否则每延后一日须额外赔偿该请求金额2‰。 第八条 迟延履行 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提出索赔。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如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在指定地点接受和验收货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4、甲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结清货款。 第九条 违约赔偿 1、若由于乙方原因货物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组装并投入运行,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拖期罚金,罚金每天按合同总价1‰计算,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如乙方提供的设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伪劣产品替代优质产品,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昌平区政府采购办可取消其协议供货商资格。 3、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双方签署合同3日内,乙方必须向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采购专户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则有效期满后经甲方签字确认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2日内,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4 方和昌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及时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也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3、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昌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二OO九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
/
本文档为【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