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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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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何谓"法家" 何谓"法家" 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刑"不分。孔子" 德主刑辅 德主刑辅",荀子的"治之经,礼与刑 治之经,礼与刑",以 及当时社会的"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等等,都是"法" 与"刑"不分,而在"法家"理论中,"法"的真 正含意是"刑",因此,中国古代社会的"法 家"与其叫"法家 法家",不如叫"刑家 刑家"。 法家的派别,其形成不同于儒、墨,有些 近似于道家。它不是由一个宗师培养出来的统 一学派,然后又分化成若干分支流派。而法家的 师承关系并不那么直接、明显,如韩非是法家的 集大成者,但...
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何谓"法家" 何谓"法家" 中国古代社会"法"与"刑"不分。孔子" 德主刑辅 德主刑辅",荀子的"治之经,礼与刑 治之经,礼与刑",以 及当时社会的"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等等,都是"法" 与"刑"不分,而在"法家"理论中,"法"的真 正含意是"刑",因此,中国古代社会的"法 家"与其叫"法家 法家",不如叫"刑家 刑家"。 法家的派别,其形成不同于儒、墨,有些 近似于道家。它不是由一个宗师培养出来的统 一学派,然后又分化成若干分支流派。而法家的 师承关系并不那么直接、明显,如韩非是法家的 集大成者,但不是受业于法家,而是荀子的弟子。 虽然如此,法家,还是战国时期、最有影 响、成就最大的一个学派。从时间上看, 它贯通整个战国年代,从空间上看,它活 跃在七雄并立的各国舞台上。 战国时期的法家,依其生活的年代,可以分为: 前期法家 前期法家:以李俚、商鞅、慎到、申不害为代表 后期法家 后期法家:以韩非为代表 据载,李俚在魏国变法,着有《法经》,后商鞅 携此书去秦国,作为改革的重要依据。此书已佚, 在前期法家中,商鞅重于刑治,申不害重于术治, 慎到重于势治。这也是法家中影响重大的几派学 说。韩非是法家中的集大成者,在继承前期法家 思想阶前提下,创立了刑术势兼用的政治理论。 1、 1、强调以刑治国 以刑治国是法家学说的核心,严 刑重罚,使人们不敢犯法,令行禁止,信 赏必罚,达到"严而少恩"的地步。 法家强调"刑治"与儒家强调"仁政"是不同的, 儒家的"仁政"是用来对统治者进行约束的,而法 家所谓"法治"则是为统治者服务的,两者的目的 不同的。 先秦各学派儒、墨、法对君主的态度 共同点: 共同点:都强调尊君,都维护专制。 ??同点: 不同点: A 儒家的尊君是有条件的,即"从道不从 君",君与道比较,道高于君,也就是政治理 想和原则比君更重要,行道是尊君的前提。因 而,孔子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天 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出仕当官是为了行 道,而不只是为了荣华富贵。"邦无道,富且 贵,耻也。 B 墨子主张"尚同",天下臣民一同于 君主,是君之所是,非君之所非,君主 的好恶就是是非的己。但他在"天志" 中,还主张天子与各级官吏应是民选的,会参 考"民意";又提出"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兄 弟孝慈,"强调的是君民上下的各自人格和相 互关系。道家不否定君主,但不主张专制,特 别是庄子倡绝对自由,敌视君主与专制。 C 先秦诸子,影响重大的学派,唯有法 家把君主说成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而臣民都应当是君主进行统治的工具或 材料。国君说一不二,他的谱就是法。"一断 于法",唯君例外。他们还主张采取一切办法 加强国君的权力,大权完全集中于一人之手, 保证君主绝对地成为国家之"主",有效地进行 专制和独裁。 法家把性恶论推向极端,荀子认为人性恶, 法家把性恶论推向极端,荀子认为人性恶, 需要教化,可以转变。 需要教化,可以转变。法家则认为人人是唯利 是图,本性不可改,包括父母子女,只能晓以利 害,为我所用。慎到就说,木匠打棺材,愿意人 死。"利之所在,忘其丑也"。商鞅说:"民, 生则计利,死则虑名。"从生到死都是围绕名利 转动。韩非的类似说话更多。这是法家的共识。 因而,他们的共同主张是,对民众的行动只 因而,他们的共同主张是,对民众的行动只 能用严刑峻法,进行镇压,使之不敢妄动: 能用严刑峻法,进行镇压,使之不敢妄动: 用高奖重赏,以利诱导,为我役使。 用高奖重赏,以利诱导,为我役使。 在精神上,只要进行"以吏为师"、"以刑为教"的教育即 可,其它一切文化、道德都可以不要。在法家的心目中, 君主对民的要求,只是平时用其力,战时用其死,如此而 已。对臣下,君臣间是"一日而百战",是不得已不用的劲 敌,要警惕百倍,随时有可能篡权,随时有可能杀头。人 际间唯有利害,相互间有如豺狼。因而,他们认为仁义慈 惠是亡国之途,唯有靠峻法威胁才能富国强兵。 (一)慎到的势治理论 (一)慎到的势 治理论 慎到 慎到,赵国人,生卒年代已不可详考。据《史 记,孟子荀卿列传》载,慎到曾游于稷下学官。 他是当时很有影响一名学者。慎到曾经有过系统 的著述,不过已大部分失传,现仅存《慎子》七 篇,从《慎子》和有关援引他的著作看,??到的 政治思想属于法家,而其哲学思想近于道家,是 以道家的哲学理论为其法家学说作理论论证的。 后来韩非也继承了这个传统。 1、关于"势"的决定作用 1、关于"势"的决定作用 慎到的政治思想有两个特点: 一是他较全面地看到了刑、术、势在治国中的作用, 因而他的论述中全面涉及到法家学说的这三个基 本范畴,不过在这三者之中,他更为突出了 "势",更强调势的作用。 二是为了得到"势",他在倡尊君的同时,看到了法 的制约作用和民的作用,这是后期法家所无的。 慎到认为,在刑、术、势诸因素中,势至为重要。 所谓"势",就是地位、权势,因而有了势,就 能指挥一切,失去势,则只能听命于人。 对此,他说:"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 服于贤者,位尊也。"譬如,当尧是老百姓的时候, 对其左邻右舍也难于调动,而称??以后,就能在 全国今行禁止。"由此现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 势位足以屈贤矣。"(《慎子?威德》下引只注篇名) 有了权势,缺德少才的人就能支配贤德智能之士, 可见权势决定一切。因此,他认为君主所以成为 君主,主要是因为他掌握了权势,而不是由于他 道德才能多么超众。正为此,"势"对国君是至为 重要的。 基于对于权势重要性的认识,慎到创造出独特的权力制衡 权力制衡 理论。 理论。即在一元统治下的权力制衡。 慎到认为,君主为保持其政治地位,必须实行独裁统治, 国家不能存在二元或多元的统治中心,"两则争,杂则相 伤。"(《德立》)关于这一点,慎到说,国家可以多贤, 但不可以多君,国家可以无贤,但不可以无君,也就是说, 君主的一元化独裁统治是绝对必要的。因此,慎到的制衡, 不是指君臣之间的关系,而是指在君主握有绝对权力条件 下,重臣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他说:"臣有两位者国必乱, 臣两位而国不乱者,君在也。"(《德立》)就是说有两 个重臣同时握有权力,出现并行权力,必然要相互争夺, 比高下,形成动乱,要避免这种情况就必须在国君的牢固 控制下重臣之间各有所能,又能权力制衡。 君主如何控制手中的政治权力,以实 现其独裁统治,慎到提出了以下几点要 领: 第一,君主以得民要挟臣下。 第一,君主以得民要挟臣下。君主要能有效地 进行独裁统治,巩固权势,就需要有力量制服群 臣,如何制服,慎到提出,最重要的是设法使自 己在民众中树立成信,通过得民,来挟制臣下。 第二,不尊贤。 第二,不尊贤。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是一个十分 引人注目的问,其中,儒墨两家持之犹力。慎 到则一反儒墨的观点,认为实现君主的绝对统治, 必须以否定尊贤为原则。他说:"立君而尊贤, 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佚文》) 第三, 第三,""君无事,臣有事 君无事,臣有事""的统治术。 的统治术。慎到认为, 君主治理国家,应该尽量地发挥臣下的作用,让 臣下尽职尽责,把事情作好,君主坐收其利,做 到"君逸乐而臣任劳"。 (二)申不害的术治理论 (二)申不害的术治理论 申不害, 申不害,京(今河南蒙阳县东南)人, 生卒年已不可详考。曾为郑国大臣,后来 郑被韩国所灭,申不害归于韩,韩昭侯时 任他为相。申不害是战国法家的一个重要 流派,在政治上,申不害侧重于术,同时 也较为重视刑和势的作用。关于申不害的 著作,《汉书艺文志》裁有《申子》六篇, 今仅存一篇,保存在《群书治要》中,名 为《大体》。 用法的对象是民众,所以法要公之于众,使 人人皆知; 用术的???象是群臣,只能由君主藏于胸中, 一人操纵。 为什么君主要用术来驾驭臣下申不害完全是为 君主的利益考虑的,他认为,对君主的致命威胁 主要是来自群臣。他说,国君所以要修筑牢固而 高大的城墙和严实的门闾,就是为了防止盗贱 敌 寇的强盗入侵,然而,"今夫弑君而取国政,非 必愈城郭之险而犯门间之闭也。"(《大体》) 即那些杀掉国君、夺取政权的,不一定是那些越 城人户的贼寇。往往是君主左右的近臣。因此, 君主首先应该防犯的是大臣,这些人最有篡国弑 君的可能。 所以,申不害提醒君主们,对于臣下要有清 所以,申不害提醒君主们,对于臣下要有清 醒的认识,任何大臣都是靠不住的,君主为 醒的认识,任何大臣都是靠不住的,君主为 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必须使臣下慑服,其关 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必须使臣下慑服,其关 键在于运用术来驾驭臣下。 键在于运用术来驾驭臣下。 申不害有关实行术治的论述较多,主要有 以下三点: 第一,"明君使臣并进辐凑"。 第一,"明君使臣并进辐凑"。((《大体》) 即在君臣关系上,有如车轮,国君比作车毅,臣 下好象辐条,君臣之间洽如辐条集中于轮毅,臣 下每人都直接向君主负责,集大权于国君一人。 这样,就可以防止重臣"蔽君之明,塞君之听, 夺之政而专其令"。(《大体》)从而,做到 "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主处其大,臣处其 细。"(《大体》)以达到集国家最高权力子国 君一人之手。这就是申不害主张君主用术的目的。 即根据每个臣下 担任的职位,首先要正名,然后要根据臣 的名分去督察他的职守,责令他们完成本 职工作,要求每个官吏做到名实相符,忠 于君主,检其得失,论其赏罚。这也叫 "为人君者操契??责其名"(《大体》)。 正名责实的目的 目的是控制臣下的行为,使臣 下严格洛守自己盼职分,即"治不逾官", 而群臣的职分又都是君主规定的,治不逾 宫就是要求臣下不得违背君主的旨意,逾 职行事或擅自妄为。 第三,"示天下以无为"。 第三,"示天下以无为"。无为,本来是道 家政治思想的基本范畴,但在申不害的思想体系 中,无为与道家的含义己有重大差别。 申不害所说的无为,其主要点就是君主把自己的想法或意 见隐藏起来,"去听","去视","去智"。喜怒不形于色, 使臣下感到君主神秘莫测,既无法去迎会君主所好以成己 之私,又不敢违背君主的意志而擅自妄为。这即为"上明 见,人备之,其不明见,人惑之。" 就是君主不暴露自己, 臣下则迷惑不测,忐忑不安;反之,君主乐于显示自己, 共结果则是不论说的、做的对与不对,都??臣下提供可乘 之机,有空子可钻。所以,慎到认为聪明的君主,应该是 不露声色,统观全局,洞悉一切。简言之,这叫"藏于无 事"。 商鞅 商鞅,原是卫国的公子,公孙氏,名秧,故称公 孙鞅,又称卫秧。因在秦变法有功,受封于商, 后称商鞅。大约生于公元前三九0年,卒于前三 三八年。商鞅曾在魏国国相公孙在手下充当掌管 公族事务的小官吏(中庶子)。商鞅"少好刑名 之学",公孙痤病危时向魏惠王推荐他作为自己 的替代人,惠王未采纳。公孙痤死后、商轶无法 施展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洽值秦孝公发布《召贤 令》,广征天下之贤才。于是,由魏至秦。 公元前三五九年,商鞅入秦,求见秦孝公。商 鞅本着"良乌择木而栖"的原则,向秦孝公进行试 探。前三次会见,首次商鞅谈以"帝道",秦孝公 直打磕睡,"弗听"。第二次语及"王道"孝公比前 次更不爱听。第三次说之以"霸道","孝公善之"。 到第四次会见,商鞅阐述了他的政治主张,"以强 国之术说君",孝公非常高兴,与商鞅"语数日不 厌",深得孝公赏识。于是任以左庶长(秦国官爵 分为二十级,左庶长为第十级),主持变法。从 公元前三五九年始到前三五0年的十年间,在商 鞅主持下,两次进行变法,被晋升为大良造(官 爵第十六级),后又封于商(今陕西商县),称 为商君。 商鞅变法的基本内容也正为当时统治者服务。关于商鞅政 治思想的著作,《汉书?艺文志》着录《商君书》二十九篇, 今存《商君书》二十四篇,为商鞅及其后学所着,其成书 年代不出战国。在战国法家的诸流派中,商鞅以重视刑的 作用而独成一家。与慎到、申不害比较起来,商鞅虽然也 谈到"术"与"势"但其刑治理论更为细密。 商鞅说: 商鞅说:""法令者,民之命???,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 ""(《定分》)就是说,法令是人民的生命,治国的根本, 防止人民作恶的工具。因而,他认为,治国而抛弃法令, 好比希望不挨饿,而抛弃粮食;希望不受冻,而不要衣服; 希望向东而两走,愈走愈远。就是说,治国不可一日无法 令,法令是国家治乱兴衰的前提和根本。商鞅的"法令"也 就是统治民众的"刑法"。 "" 一是"刑法"能够"定分"。 一是"刑法"能够"定分"。"分"指的是人们之间 的财产分界或所有权。 商鞅说,一个兔子在野地跑,会有一百个人追逐,并非由于兔 子可以分为一百份,乃是由于兔子归属的名分未定;在市场上 出卖的兔子到处可见,而盗贼不敢夺取,这是由于兔子的归属 名分已定。以小喻大,一兔如此,就国事看,名分未定,则会 "令好???大起,人主夺(失去)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 其结论是"故大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 也。"(《定分》)这就是说,确定名分,明确财产所有权, 是势所必治的办法,不确定名分是势所必乱的办法,甚事会招 至失权亡国丢掉社稷的后果。 因而,要防止社会动乱,达到君安国治的根本办法是确定人与 人之间的财产分界,即定分。然而,定分又必须通过法令来实 现,法令不明,名分则不定。因此,商鞅主张"立法明分",象 古代帝王制造了秤和尺一样,计量明确,大家公认,共同遵守, 他说:"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因此,要"立法明分,中程者 赏之,毁公努诛之"(《修权》),就是合于法定\'程序的给予 赏赐,损害公益秩序的者予以惩罚,而前提是有法,有"国之 权衡"。 二是"法令"能够"胜民"。 二是"法令"能够"胜民"。商做说的"胜民" 就是要制服民众。他很明确地指出,法律的对象就是人民, 法律如果就能起到约束人民行为的作用,国家则必然强盛。 他说:"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说民》)要使 法能够胜民,其前提是把国家所有的臣民都视为好民,而且 要依靠好民。他说:"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好民治,必 治至强。(《说民》)就是说,国家要得到治理和强大,要 依靠的是奸民,而非"良民",这是由于在商鞅看来,所谓" 良民"是讲道义的,顾及个人情义,不肯揭发他人罪恶以自 利,个人讲良心但对国家不利。"奸民"则与此相反,为私利 不顾一切,以告好、陷害他人个人获利为荣,个人无良心可 言但对国家有利,这样,全国人民就会相互监视,彼此告发。 法就可以胜民。很明显,在商鞅认为,法律的对象的人民, 最主要的功能,是由统治者用来作工??,制服民众,镇压人 民。真正做到了这一步,就会国富兵强,所向无故。 "" "" 第一,全国上下都要依法行事,作到令行 第一,全国上下都要依法行事,作到令行 禁止。 禁止。对于君主他说:"明君慎法制,言不 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 不中法者,不为也。"(《君臣》其次是臣 属,臣下则"不可须臾忘于法","使吏非 法无以守"。(《慎法》)至于被法所治的 民,商鞅说:"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 从官。"(《说民》) 第二,要刑无等级。 第二,要刑无等级。商鞅认为,"法令"的基本精神是 "公",不以私害法是国家得治的根本保证。这里所谓的 "公",实际上指的是国家的根本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相 对说"私"也就是一己一家一族的局部的、暂时的要求或利益。 所以,历来的统治者思想家也讲"公"与"???",提倡以公去 私或不以私害公。商鞅认为,由于"公"的利益和法律"公" 的性质,决定了所有臣民必须共同遵守。所以他主张圣人治国, 要"一赏"、"一刑"、"一教",即统一的赏赐、刑罚和教 育。 关于"刑",他的解释:"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 大夫庶人,有不从玉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赏刑》)所谓"刑无等级",就是不以人的社会地位、政治 等级为转移,一切依法定刑,爵禄不能抵罪,功不得抵过,善 不可顶恶,"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 过于后。不为亏法。"(《赏刑》)不仅 如此,人的道德品质 的高下以及血缘关系的远近,都不能作为减免刑罚的依据," 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按罪轻重,当罚则罚,该杀则 杀。至于国家执法官吏如有违法行为,则要严加处罚,"罪死 不赦,刑及三族。" 第三,要明法以利民。 第三,要明法以利民。明法,即要公布"法 令",使"天下吏民无不知法者",让人人知晓, 以培养吏民的法制观念,做到"吏不敢以非法遇 民,民不敢犯法以干官也。"(《定分》)从而, 使境内臣民都成为知法守法者。 欲使臣民都能够知法守法,必备的条件有二: 一是"法令"条文本身明确易知,"必使之明白 易知,名正,愚知遍能知之。"(《定分》)二 是培养一批熟知"法令"的官吏宣传法律。"为 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定分》) 第四,要轻罪重罚。 第四,要轻罪重罚。商轶认为,为了实现刑治,就必 须使民众对于"法令"有所畏惧,其办法就是轻罪重罚, 严刑苛法,商鞅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藉刑以去刑。" (《开塞》)他说:"禁好止过,莫若重刑。"(《赏 刑》) 根据,"以刑去刑"的逻辑,商鞅主张,"以战去战, 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画策》)显然商鞅也认为战争、杀人、刑戮都不是 什么好事,怄只要能用战争去消灭战争,用杀人的办法止 住杀人,用重刑得以免刑,战、杀、重刑,都是可用的。 这种主张,从逻辑上看似乎有道理,有点辩证法的意味, 但是,在那种封建的专制主义制度下,这种逻辑一旦化为 现实,被运用于社会政治实践,必然要出现酷刑虐杀、残 害无辜和民无宁日的悲惨局面。事实上,历史上的任何时 代,人的违法犯罪,其原因都是多方面的,特别是社会矛 盾错综复杂的战国时代,刑轻绝不是人民犯法的主要原因, 同样,重刑也制止不了人们犯法。 与商鞅的刑治思想相联系,商鞅主张耕战 与商鞅的刑治思想相联系,商鞅主张耕战 思想。 思想。商鞅认为,国家只有两件事最???重 要,一是耕,二是战。"国侍农战而安, 主待农战而尊。"(《农战》)"兵农怠 而国弱"。《弱民》)因此,他提醒君主, 要千方百计把民众引导到耕战的轨道上来, 做到"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 战。"(《算地》) 第一,耕的目是为了养战。 第一,耕的目是为了养战。"归心于农,则朴而可正也, 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农战》) 第二,农战结合,相互转化,相互促进。 第二,农战结合,相互转化,相互促进。"故日能生力 不能杀力,日自攻之国,必削。"(《说民》)"夫农,民 之所苦也;而战,民之所危也。"(《算地》)如何解决 使农民能勤于耕勇于战,他提出只有用法律作为工具,把 民众驱使到耕战的轨道上来。具体措施有二:一是赏,二 是罚。他说:"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乐死。" (《弱民》)"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而索乐, 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算地》)"民,生则计利, 死则虑名。"(《算地》) 韩非, 韩非,约生于公元前二八0年,死于前二三三年,出身 于韩国贵族。与李斯同为荀子的学生。 韩非所处的时代,正值战国末期,秦国日强,齐楚等六国 日削,秦统一中国之势已经不可阻挡。目腊韩国的削弱, 韩非曾上书韩玉安,谏其修明法制,求人任贤,进行改革, 富国强兵,但未被韩玉安所采纳。于是,韩非以忧国悲愤 的心情作《说难》、《孤愤》、《五蠧》等篇十万余言, 其书传到秦国,秦王政读后,感慨他说:"寡人见此人与 之游,死不憾矣!"非常欣赏他的识见和才华。为了韩非, 秦国发兵攻打韩国,韩被迫把韩非交给秦国,韩非到秦以 后,并没受到秦玉政的信用。不久,受李斯、姚贾陷害, 下狱被迫自杀而??。 据载,韩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史 记?老子韩非列传》)在学术上,韩非生活的年代,正是 几百年来的"百家争鸣"、学术繁荣的局面已达于鼎盛的 年代,即将来临的是焚书坑儒、以吏为师的时期,正由于 韩非是百家争鸣时期最后的一位学术界的大师,他有可能 依据时代的要求,批判地吸收百家的成果。 具体说,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 他综合了法家的三大思想, 祖述商鞅,以其法治理论为起点,吸收了慎到的势治、申 不害的术论,并把三者融为一体,创立了法术势兼用的君 主专制理论。 韩非在政治思想上是战国末期最激进的一位思想家,他的 政治理论,实际上是秦统一天下的舆论准备和指导思想, 为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封建专制国家服务。 " " ? 关于君主与臣下的关系,"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 功者也。"(《外储说??下》)国君,就是要按既定 要求责成臣下尽职尽责以报效自己。而为人臣的,则 必须"无有二心。......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 侍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 以上尽制之。"(《有度》) 关于君主和民众的关系,"君之于民也,有难,则用 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六反》) 韩非的以君主利益为中心的政治理论,其核心的一 点,是君主的利益高于一切,他的说法是:"欲利其 身,先利其君,欲官其家,先富其国。" (二)刑、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 (二)刑、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 以君主利益至上为出发点,韩非主张君主应该法、术。 势兼用。在战国前期法家中,慎到重于势,申不害重于术, 商殃重于法,而韩非则兼取三家之长,同时也指出了三家 不能兼用法术势的缺陷。韩非认为申不害"用术于上", 但"未擅其法",评论商殃是用法于秦,但"无术以知 好"。确实,韩非关于法、术、势的理论,较之战国前期 法家,在内容的充实和深度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在刑、术、势三者之间,韩非认为,三者是相辅相戍的。 他说:"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难三》)"势者, 胜众、之资也。"(《八经》) 关于法。 关于法。韩非对于法的明确定义是:"法者, "法者, 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者也。""故法莫如显。" 者也。""故法莫如显。"(《难三》)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法有如下的特征 法有如下的特征: 11)、 )、法是设在官府,并以文字形式肯定下来的成丈 法。这同习惯法的显著差别,就是成立:法律不 带有随意性。 22)、 )、法律的统治对象是民众,自然"要布之于百姓 者也"??? 33)、 )、法律要公开,要大张旗鼓地让人人都知道。知 法是守法的前提,"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 莫不知也。"(《难三》) 韩非认为,法律是全体臣民的行为,"一民 之轨,莫如法。"(《有度》)只有在法律的约 束下,全体人民才有统一的行动。其次,法律是 制止社会动乱的有力工具,只有实行法治,才有 可能使"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 寡。"(《守道》)才会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欺凌、 争夺,建立起统治阶级需要的社会秩序。 实际上韩非的 实际上韩非的""法法"",仍然只是一种针对民众 ,仍然只是一种针对民众 的的""刑法 刑法"",因此,韩非的 ,因此,韩非的""法法""从严格的意义 从严格的意义 并不只是用来镇压民众的 并不只是用来镇压民众的""刑法 刑法""。 他说:"治民无常,唯治为法。《心 度》)"??法者,王之本也。"(《心 度》)即法是治理好国家的根本。因而, 法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关键。 法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关键。 他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怯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 则国弱。"(《有度》)因此,韩非认为,治理国家必须 韩非认为,治理国家必须 实行法治,反对人治。 实行法治,反对人治。 因而,他反对儒、墨两家的上贤主张,他认为治国应该" 上法而不上贤。"(《忠孝》)这是因为,如果去法上贤, 把治国希望只寄托在贤人身上,就没有必要的手段制止社 会的混乱,"废常上贤,则乱。"(《忠孝》)再是离开法 律,贤人也无从治国。他以形象的比喻发明,离开法术而 凭主观意向,圣明的帝尧也不能恰好国家一去掉规矩而胡 猜乱想,善于造事的能人奚仲也难做成一个车轮:废弃尺 寸而鉴别短长,最巧的工匠王尔也不会臆中半数。他??结 论是"使中主守治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 (《用人》)就是说,治国最可靠的是"法术",做工最可 信的是 "规矩尺寸",有了它,乎庸的君主也能治好国家, 不灵巧的工匠也能制出器物。片面地强调贤人,对治国是 无益的。 关于实行法治的具体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关于实行法治的具体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一而固。 第一,法一而固。"法莫如一而固。"(《五蠧》) 第二,以其所重禁其所轻。 第二,以其所重禁其所轻。"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 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故君子与小人俱正。"(《守 道》) 第三,法不阿贵。 第三,法不阿贵。"法之所加,知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有度》)"概者,平 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 (《外储说左下》)"概":古代平准量具的器械。"法也者, 官之所师也。"(《说疑》) 11))用术的对象是群臣、百官,不同于法的对象是民 众,而是君主用来考察百官是否忠于职守、名实 相符、言行一致和驾驭群臣的手段。 22))君主所独操,不能与他人所共有,除君主之外, 其它人无需也不应该知道如何用术。 33))术要藏在胸中,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用术"则 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难三》)。这同法不 同,"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法要公开,而 术要隐蔽。 韩非认为,对于君主来说,术,同法势同样重 要。这是因为,对于君主的致命威胁,一半是来 自外部侵略,一半是来自内部,君主的身边。 "难之从内起,与从外作者相半也。"(《说 疑》) 韩非告诫君主说,君主最危险的敌人是自己身 边的近习、后妃、兄弟、显贵、大臣。这些人无 时无刻不在凯觎君主手???的权力,最有弑君篡权 的可能首先是这些人。他说:"群臣之未起难也, 其备未具也,群臣皆有阳虎之心。"(《难四》)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治于人。"(《备 内》) 所谓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君主用 术的秘诀,简言之,就是神秘莫测,不可 捉漠。所谓"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 "(《八经》)。即君主推行法制象天一样 大公无私,而以术用人则象鬼一样隐密难 测。 关于势。 关于势。韩非对"势"也有明确的界说。 "君执柄以处势故今行禁止。柄者,杀生 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八经》) "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 旦","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 也,位卑也。"(《功名》) 韩非告诫君主说,君主一定要把臣下牢牢 地掌握在自己的控例之下,一旦君主一日 失势,君主将反为臣下所制。他??:"权昏 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 (《内储说下》)"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 以奎(阻塞、蒙蔽)主。(《内储说下》 韩非认为势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二柄", 他说:"明主之所导致其臣者,二柄而已矣。 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日:杀戮 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二柄》 在韩非的治国理论中,刑、术、势又是统一的,是相互联 在韩非的治国理论中,刑、术、势又是统一的,是相互联 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势,是基础,刑和术都是手段,没 系的整体,缺一不可。势,是基础,刑和术都是手段,没 有势,就谈不到抱法行术。 有势,就谈不到抱法行术。但只有势,去法无术,也难保 持势的巩固、持久。 他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难势》) 法和势必须结合,结合则治,背弃则乱。 又说:"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也;无术以御之,身 虽劳犹不免乱,有术以御之,身处逸乐之地,又致帝王之 功也。"(《外储说右下》)这个比喻很形象,地位和权 势有如国君的车马,是君主治国理民的方便条件,但怎样 能运用好这个条件必须靠术,驾驭有术,则:事半功倍, 身逸业就:无术驾驭,则可能峻路遇险,国乱身危。所以, 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君主必须处势抱法行术,才能君 尊国治,进而称霸天下,统一天下。 韩非的政治思想同样是建立在反人性和反人民 韩非的政治思想同样是建立在反人性和反人民 的性恶论上,韩非发挥了荀子的性恶论,也延 的性恶论上,韩非发挥了荀子的性恶论,也延 续了杨朱、商鞅的利己思想,认为人是绝对的 续了杨朱、商鞅的利己思想,认为人是绝对的 利己主义者, 人与人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利害的 利己主义者,人与人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害的 关系。 关系。 按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的说法:"他是把一切的 人看成坏蛋的"。因而,不能信任任何人,"人主之 息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备内》)其中包 括自己的妻室子女。在他看来,父母对于子女也是以 "计数之心"相待。他说:"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 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备内》)至于 说到君臣关系,很简单只是一种"主卖官爵,臣卖智 力"的买卖关系。同时,也不能相信人可以自行为善, 竣者与人为善。他说:"圣人之治国,不待人之为我 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显学》)不靠人为 我作好事,只能用强力使他不干坏事。 韩非是他那个时代法家集大成者,他的政治理论,以荀子 韩非是他那个时代法家集大成者,他的政治理论,以荀子 的性恶论为依据,突出了其"重法"的一面,却抛弃了其 的??恶论为依据,突出了其"重法"的一面,却抛弃了其 "隆礼"的一面,把统治者专政镇压的职能毫不隐讳地突 "隆礼"的一面,把统治者专政镇压的职能毫不隐讳地突 出出来:又突出了荀子的尊君思想,否定了其贵民主张, 出出来:又突出了荀子的尊君思想,否定了其贵民主张, 成为极端的王权主义者。 成为极端的王权主义者。 这到后来,秦始皇统一了天下。建立起全国性的专制政权以 后,其反人性就日益明显地起来。事实正是如此,秦始皇是 韩非学说的实践者,在他统一全国之后,"事皆决于法,刻 削毋仁恩和义。"(《史记?秦始皇本纪》)"先诈力而后仁 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过秦论》)于是,搞得 天下,男耕不得食,女织不能衣,"孤寡老幼不能相养",人 民极端疲乏。国内,"储衣塞路,囹圄成市",罪犯满天下, 全国成了一个大囚场。??以,韩非学说虽然帮助了秦始皇统 一了天下,但以"残暴统一"的国家总是短命的,不可一世的 秦帝国,仅存十五载,是历史上最短的王朝。这就是历史对 法家最好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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