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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笔用墨水

2017-10-26 5页 doc 18KB 4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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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笔用墨水自来水笔用墨水 QB/T1745-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来水笔醮水钢笔作一般书写用墨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来水笔和醮水钢笔作一般书写用的蓝黑墨水和纯蓝墨水。 2 引用标准 包装贮存图示标志 纸与纸板施胶度测定法 描图纸 尘埃计测图表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自来水笔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书写纸 3 产品分类 3.1 按色彩分为蓝黑墨水和纯蓝墨水。 3.2 按性能不同分为高级墨水和普级墨水。 4 技术要求 4.1 自来水笔用墨水...
自来水笔用墨水
自来水笔用墨水 QB/T1745-93 1主题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了自来水笔醮水钢笔作一般写用墨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来水笔和醮水钢笔作一般书写用的蓝黑墨水和纯蓝墨水。 2 引用标准 包装贮存图示标志 纸与纸板施胶度测定法 描图纸 尘埃计测图表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自来水笔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书写纸 3 产品分类 3.1 按色彩分为蓝黑墨水和纯蓝墨水。 3.2 按性能不同分为高级墨水和普级墨水。 4 技术要求 4.1 自来水笔用墨水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项目 技术 要 求 蓝 黑 墨 水 纯 蓝 墨 水 高级 普级 高级 普级 色度 ?0.30 ?0.26 ?0.28 ?0.24 不溶物mm ?2.0 ?2.5 ?2.0 ?2.5 扩散度(级) ?3 耐水性 清晰 线迹可辨 耐晒性 线迹清晰 线迹可辨 稳定性 不应出现霉斑、异味 间歇书写min ?30 ?20 ?30 ?20 PH值 ?1.5 ?1.8 墨水外观 表面无悬浮物,无异味 4.2 自来水笔用墨水的包装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项目 技术要求 容量允差 ?100ml 负差不大于规定容量的5 ,100ml 负差不大于规定容量的3 密封 倒置不渗漏 包装外观 a. 表面无污染 b.瓶及盖成型完整,无缺陷、毛刺 c.瓶贴、小包装盒印刷清晰可识别;标志齐全;瓶贴端正 5 试验方法 5.1 色度检验 色度检验指检验墨水颜色深浅程度的试验用吸光度表示。 5.1.1试验仪器与材料 a.分光光度计(0.01分辨率,?5nm波长精度) b.500ml 容量瓶 c.1ml刻度吸管(0.01ml分度值) d. 5ml刻度吸管 c.蒸馏水 5.1.2 环境温度:20,30? 5.1.3 试验方法与步骤 用1ml刻度吸管吸取0.50ml被检墨水注入500ml容量瓶中,加蒸馏水使溶液稀释到500ml刻度标志,摇匀。 选择波长为606nm,用蒸馏水空白调节分光光度计满刻度,再用5ml刻度吸管从容量瓶中取出4ml溶液注入分光光度计1cm口 径的比色皿中,测定其吸光度。 整个试验过程必须在30min内完成。 5.2 不溶物试验 不溶物试验指检验不溶解于墨水溶剂中物质的试验。 5.2.1 试验仪器与材料 a.离心沉淀器 b.10ml离心管(尖底刻度) c.尘埃计测图表(GB1541) 5.2.2 试验方法与步骤 取离心管三支,各注入经充分摇匀的被检墨水10ml,在离心沉淀器中,以3000?200rad/ min的速度离心5min,停机后将离心管顺向取出, 倾出墨水并倒置3min,对照尘埃计测图表,观察管底及管壁不溶物集中处最大面积,以三支管的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 5.3 扩散度试验 扩散度试验指检验墨水书写线条扩散程度的试验。 5.3.1 试验仪器与材料 a.纸与纸板施胶度测定法(GB460) b.直线笔 c.直尺 d.70g/m书写纸(GB12654) e. 描图纸(GB1468) 5.3.2 试验方法与步骤 5.3.2.1 在描图纸上校正直线笔使其划线宽度为0.5mm然后在笔内加入被检墨水,高度不低于10mm,在书写纸上徒手使直线笔与纸呈45? ?10?书写角度,以均匀的速度划出长240mm线段共三条,其间距为3mm,待其自然干燥后作为试验样纸。 5.3.2.2 取试验样纸30,90mm一段,在200,250lx照度白炽灯下目测比较《纸与纸板施 胶度测定法》中纸张对墨水扩散比较板的线条情况, 以评定扩散度。 5.4 耐水性试验 耐水性试验指检验墨水书写线条抵抗水浸能力的试验。 5.4.1 试验仪器与材料 a.蒸馏水 b.100ml烧杯 5.4.2 试验方法与步骤 取5.3.2.1试验样纸90,150mm一段,在室内无阳光直射空气中露置24h,然后浸没在盛有100ml蒸馏水的烧杯内,蓝黑墨水24h后取出阴干, 在200,250xl照度的白炽灯下目测,以评定耐水性。 5.5 耐晒性试验 耐晒性试验指检验墨水书写线条抵抗光照能力的试验。 5.5.1 试验仪器与材料 功率为30W,波长为2.537×10nm的紫外灯管(灯管长为900mm,外径为22,23mm 5.5.2试验方法与步骤 取5.3.2.1试验样纸150,210mm 一段,在室内无阳光直射空气露置24h,然后置于距紫外灯管100mm处,蓝黑墨水照射72h后取出,纯蓝墨水 照射24h后取出,在200,250lx照度的白炽灯下目测,以评定耐晒性。 5.6 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指检验墨水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不变质性能的试验。 5.6.1 试验仪器与材料 a.恒温烘箱 b.150ml碘量瓶 取100ml被检墨水移入150ml碘量瓶中,密置于45?2?的恒温烘箱中,持续120h后取出, 冷却至室温,在200,250xl照度的白炽灯下目测墨水表面,并用嗅觉评定有无异味。 5.7 间歇书写试验 间歇书写试验指检验经稳定性试验的墨水灌入笔后,在书写正常条件下, 笔头暴露和处于停止书写状态,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搁置一定时间后仍能正常书写性能的试验。 5.7.1 试验仪器与材料 a.间歇书写测试仪 b.60g专用砝码 c.70g/m??书写纸(GB12654) d.符合GB6140的暗尖型高级铱金笔(笔尖铱头缝隙在0.02,0.3mm范围,在100倍投影上挑选) e.150ml烧杯 f.定时钟 5.7.2 试验方法与步骤 在150ml烧杯内倒入经稳定性试验的墨水50ml待测,取已用温水洗净并甩干的 暗尖型高级铱金笔五支,分别吸满墨水,再同时置入烧杯内,使墨水浸没笔尖,在室温中持续30s(第一次使用的新笔需持续3h),然后同时取出,用清洁 潮湿的脱脂纱布擦净尖套外的墨水,并压出墨水三滴,然后在书写纸上试划出长100mm线段三条,必须出水正常,即可将笔顺序插入已调整至温度为35?2? 相对湿度为60,70、风速为0.6?0.1m/s的间歇书写仪插孔中,并开始计算时间,至规定时间后顺序取出,在距笔尖20mm处套上专用砝码,按55??5?的 书写角度及10?2mm/s的书写速度进行划线测定,划线长度为100mm共三条,要求五支笔在3min内全部划毕,以有三支或三支以上的笔能地50mm内划出线条并不 断水为合格。 5.8 PH值试验 PH 值试验指检验墨水酸碱度的试验。 5.8.1 试验仪器与材料 a.50 ml烧杯 b.酸碱计(精度为0.01 .常规缓冲溶液 5.8.2 试验方法与步骤 用酸碱两种常规缓冲溶液分别校正酸碱计,并且重复进行PH值测定, 控制误差值在0.02以内。 取被检墨水 30ml于烧杯中用酸碱计进行测定。 5.9墨水外观试验 墨水外观试验指检验每瓶墨水表面有无悬浮物、异味的试验。 5.9.1试验方法与步骤 将被检墨水的瓶盖旋开,在200,250lx照度的白炽灯下目测墨水表面,并用嗅觉评定有无 异味。 5.10容量允差试验 容量允差试验指检验每瓶墨水容量允许误差范围的试验。 5.10.1 试验材料 a.100ml量筒(1ml刻度值) b.100ml量筒(10ml刻度值) 5.10.2试验方法与步骤 将被检墨水倾入量筒内,记录其容量值。 5.11 密封试验 密封试验指检墨水垂直倒放1h,再正放5min,观察瓶颈部分有无墨水渗漏痕迹。 5.12 包装外观试验 包装外观试验指每瓶墨水容器及小盒外观要求的试验。 5.12.1 试验方法与步骤 在200,250xl照度白炽灯下目测被检墨水容器及小盒包装的外观情况。 6 检验规则 墨水的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1型式检验 6.1.1 墨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应有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检验; b.当新产品、改进老产品设计及生产技术条件有较大的放变时; c.停产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6.1.2型式检验时,应从产品中随机抽取20瓶墨水作为样品,其中10瓶墨水首先作墨水外观检验,然后充分混合后再作表1规定 其它项目的检验,另10瓶墨水用作表2规定项目的检验。 6.1.3.1表1 规定项目中墨水外观的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0,其中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应为100; 表2 规定项目的检验合格率应不 低于90。 6.1.3.2 包装外观合格率分配见表3。 表3 序号 细则 单项合格率配比 合计合格率 a 表面无污染 30 100 b 瓶及盖成型完整,无缺陷、毛刺 40 c 瓶贴、小包装盒印刷清晰可识别; 标志齐全;瓶贴端正 30 6.2 出厂检验 6.2.1 检验批以交货批为一批。 6.2.2检验项目为:色度、墨水外观、容量允差、密封和包装外观 6.2.3抽样方法: 色度和墨水外观两项在每批产品中抽取10,40瓶作为样本,首先作墨水外观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不低于90,再取其中5瓶充分混合后作 色度检验。 容量、密封和包装外观三项按GB2828执行,不合格分类、抽样方案类型、检查水平(IL)、 合格质量水平(AQL)按表4规定 表4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试验方法 抽样方案类型 IL AQL 密封 A 5.11.1 一次 S-4 1.5 容量允差 B 5.10.1 S-3 6.5 包装外观 B 5.12.1 S-3 6.5 6.2.4质量的判定 色度和墨水外观两项检验必须全部合格。 密封、容量允差和包装外观三项检验,按单项每百单位产品的不合格品数表示,以批质量来判定。 只有当产品同时达到A、B类规定的合格质量水平时,该检验批才能判为合格。 6.2.5检验后的处置 a.色度和墨水外观的项目检验如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应重新抽取2倍数量的样品,对该项指标进行复测, 并以复测结果为准。 b.容量、密封和包装外观的项目中,产品不合格,不得出厂,生产部门可对该产品整理后再次提交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但该批的初次检查仍作不合格论处。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瓶墨水的标贴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容量、注册商标、制造厂名等。 7.2包装 7.2.1 每瓶墨水的包装盒上应有产品名称、型号、容量、用途、注册商标、制造厂名、厂址、 标准号等标志。 7.2.2墨水的外包装箱应有货号、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厂址、出厂日期、重量、体积、数量、 “小心轻放”及“易碎品 ”等标志。 7.2.3 墨水的外包装箱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装卸时,应避免日晒雨淋,轻装轻卸,并禁止倒、侧放。 7.4 贮存 7.4.1本产品应贮存在空气流通、干燥、温度2,37?的仓库内,不应倒放或侧放。 7.4.2本产品保质期自出厂日起为二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制笔标准化中心、上海墨水厂和天津墨水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全国制笔标准化中心 魏桂丽 颜世玮 陈其木 上海墨水厂 钱翠英 天津墨水厂 王永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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