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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2017-09-30 50页 doc 106KB 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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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流程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讨论稿)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三)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四)社会保险登记验(换)证; 第二部分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流程 (一)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单位参保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 (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核定(机关事业) (三)个体参保人员社保费征缴(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 (四)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变动 (五)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 (六)参保人员拟退休业务 (七)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转入、转出) (八)养老保...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讨论稿)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三)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四)社会保险登记验(换)证; 第二部分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流程 (一)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单位参保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 (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核定(机关事业) (三)个体参保人员社保费征缴(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 (四)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变动 (五)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 (六)参保人员拟退休业务 (七)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转入、转出) (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 (九)社会保险征缴与执行 (十)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费补缴 (十一)参保人员历史账户信息更正 (十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 (十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 (十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十五)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一)正常退休审批 (二)月养老金计(核)发 (三)养老待遇调整(年度调整和特殊调整) (四)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次性计(核)发 (五)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一次性养老待遇计(核)发 1 (六)养老待遇停(续)发。 (七)月养老待遇汇总拨付审核并社会化发放 (八)市本级工伤门诊、住院医疗申报 (九)市本级工伤门诊、住院医疗费报销 (十)市本级1,10级工伤待遇及工亡待遇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 (十二)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退休补差银行发放 (十三)破产改制企业工伤人员移交费用清算 (十四)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第四部分 退管服务工作 (一)市本级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办理进社区流程 (二)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三)暂停、恢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 (四)协助异地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五)冒领养老金的举报受理和查处追收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稽核 (一)对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退休待遇领取进行稽核; (二)参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 (三)对内部经办业务进行审计稽核 第六部分 档案管理 (一)收集整理业务资料并立卷归档工作 (二)科室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三)档案整理上架工作 (四)档案借(查)阅工作 (五)档案销毁工作 2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依据法规政策为:《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 (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的的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征收科室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1、申报范围。各类单位企业均要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办理社保登记。社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引用稽核科文件),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企业或市级单位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申报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表》、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初审申报材料,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录入。经办人员,进入信息系统按照初审资料录入相关信息,并产生唯一的社保编号。 ——复核。科股长复核登记表格和申报材料,信息系统同步复核。 ——制证。复核通过后,经办人员,系统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加盖社保经办机构行政印章,通知申报单位领取。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永久)。 4、风险点。部分单位不按规定时限前来进行社保登记。 5、流程图 申 报 3 初 审 录 入 未通过 科股长复核 制 证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登记表》 (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范围。已登记的参保单位的名称、性质、法人代表(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申请社保登记变更。市级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2、申报材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3、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初审申报材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信息变更。经办人员,进入信息系统按照初审资料对原有的登记信息进行修改。 4 ——复核。科股长复核变更表格和申报材料,信息系统同步复核。 ——制证。复核通过后,经办人员,系统打印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通知申报单位领取(原证收回)。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永久)。 4、风险点。参保单位不及时申请社保登记变更的。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信息变更 未通过 科股长复核 制 证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三)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范围。已登记的参保单位注销、合并或撤销的,需申请社保登记注销。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合并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合并、撤销之日起,结清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滞纳金、罚金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5 2、申报材料。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单位注销的相关材料,原有《社保登记证》 3、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并初审申报材料,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向申报单位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注销。经办人员,进入信息系统按照初审资料对原有的信息进行注销操作。 ——复核。科股长复核注销表格和申报材料,信息系统同步复核。 ——办结。告知申请人登记注销办结。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永久)。 4、风险及控制 注销社保登记经办工作中,要注重与征缴科室的联系,严密经办程序和手续,避免社保欠费产生。单位经办人不主动到审计稽核科申报破产注销,导致在企业征缴科单位信息里是 “参保缴费”或者“暂停缴费”状态。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注 销 未通过 科股长复核 办 结 归 档 6 6、表格。《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四)社会保险登记验(换)证 社会保险登记验(换)证为即时办理业务。《社会保险登记证》有效期限为8年,每2年验证一次,到期的《社保登记证》在验证同时进行换证。 1、申报范围。所有进行社会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登记表》。 3、验证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初审《验证登记表》和相关资料。 ——盖章。经办人员,在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盖社保局登记证验证专用章。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4、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经办盖章 归 档 5、表格。《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登记表》 7 第二部分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依据法规政策为:《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川劳社发[2006]17、18号;《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绵人社发[2011]18)号;《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09]65号);《绵阳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09]66号)。 (一)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单位参保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 单位参保人员信息登记。 单位参保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所有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和验证的各类企业。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及时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同一社保机构的征收科室办理参保人员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报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新单位参保需要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提供工资情况、单位开户银行和帐号,提供参保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10人以上新增附数据盘。 3、业务流程。 申报。参保单位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表册和数据盘。 ——初审。经办人员,对相关资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登记,承诺办结时间。 ——录入,经办人员,核实申报纸质资料(电子文档)的一致性,并在系统内导入数据。新增人员信息入库取号补收,完成参保险种选择。 ——复核。科股长复核。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的业务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可能发生的用人单位故意或非故意少报或者漏报缴费人数,以达到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目的。 8 控制措施:多渠道掌握用人单位人员的真实情况,形成有利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局面。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录 入 未通过 科股长复核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个体参保人员信息登记 个体参保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即时办理。 1、申报条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以内、具有城镇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员以及各类企业下岗人员。 2、申报材料。《个体人员参保(续保)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3、办理程序。 申报。申请人填写《个体人员参保(续保)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审核资料表格和相关资料是否符合参保要求,扫描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进入系统,并收取资料复印件。 ——录入。经办人员,录入参保信息。 ——复核。科股长纸质、系统进行复核。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 9 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 将不符合参保缴费年龄的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录 入 未通过 科股长复核 归 档 6、表格。《个体人员参保(续保)登记表》 (二)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机关事业单位)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核定业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报范围。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均在核定范围。每年一季度前,根据 参保单位的申报,以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本依据,按政策 规定确定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缴费基数。 2、申报材料。 (1)《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职工年度申报软盘(已准确录入职工新年度缴费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加报人社局的工资审批表二份(盖人社局、单位公章)。 3、办理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申报年度缴费基数,并提供相关资料。 10 ——受理。受理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 ——经办。经办人员,将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个人上年度月人均工资表》录入或导入信息系统,根据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栏头保底处理;确定并记录参保人数、缴费单位和个人本年度缴费基数、月缴费数额及其他相关信息。 ——复核。科股长复核缴费基数申报资料和信息系统中的录入信息,核对无误的,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自动进入当期征收计划;核对有误的,不予确认,将资料退回经办人员,并说明理由, ——传送。经办人员,将审批结果通过指定的信息平台供相关单位下载或通知该单位社保经办人员领取。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 风险:参保单位可能存在不在规定的时间申报基数、不按规定提供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资料,或是提交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格及相关账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风险。 控制:?社保经办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暂定其应缴数额,待进行相关检查后再予以结算;暂定基数后形成欠费的,可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不按规定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数额的,社保经办机构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第423号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流程图 申 报 受 理 经 办 11 科股长复核 传 送 归 档 6、表格。《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表》 (三)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 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为即时办理。 1、申报条件。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续保)信息登记的个体人员。 2、申报材料。《个体人员参保(续保)登记表》,《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申请表》。 3、办理程序。 划卡及现金缴费。 申报。申请人提供《个体人员参保(续保)登记表》。 ——录入。经办人员,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信息,并出具《个体缴费通知单》(养老、医疗)。 ——收费。经办人员,利用POS机划卡收费 (现金由银行人员收取并在《缴费通知单》盖章),打印社保专用票据。 ——复核。经办人员,核对《缴费通知单》额度与票据金额是否相符。 ——参保人员核对缴费情况并在《缴费通知单》上签字。 ——归档。经办人员,将资料票据整理归档(档案保存期限,100年)。 银行代扣代缴。 申报。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填写《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申请表》。 ——初审。经办人员?在系统中核对参保人员基础信息。 12 ——录入。核对无误,经办人员?在系统中录入《申请表》信息,生成新的《申请表》。 ——签订。参保人员核对后,持系统新生成的《申请表》到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 ——代扣代缴。银行按照《协议书》定期为参保人员代扣代缴各项社保费。 ——记录个人账户。通过系统自动上养老、医疗个人账户。 ——归档。经办人员?将各类资料归档(档案保存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银行代扣成功后个人帐户自动上帐(不通过基金财务科批量计入)须在社保征收系统与银行代扣系统部分联网后方能实现,这样既防范了人为上帐可能出现的风险,又简化了经办程序。 5、流程图 划卡及现金缴费 申 报 录 入 收 费 复 核 核对签字 归 档 银行代扣代缴 申 报 13 初 审 录 入 签订协议 代扣代缴 记录个人账户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申请表》 (四)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变动 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变动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单位参保人数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的。 2、申报材料。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首次参保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10人以上新增附数据盘。死亡附医院或户籍证明,其他原因增加、减少的人员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受理初审。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进行受理登记,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结时间。 ——复核办理。经办人员?核实申报纸质资料并在系统内处理数据。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14 4、风险及控制。可能发生参保单位故意或非故意将不是本单位已发生医疗、工伤、生育费用的人员增加入系统,然后通过补费的形式达到能报销的目的。 控制措施:多渠道掌握用人单位人员变化的真实情况,防范基金的流失。 5、流程图。 申 报 受理初审 复核办理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 (五)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 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动业务,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申报。要求参保单位按规定完成参保登记或验证,且欠费不超过3个月。缴费基数变动不能跨年。 2、申报材料。单位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变动名册》,加盖公章。10人以上附数据盘 3、办理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申报,并报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变动名册》,加盖公章。10人以上附数据盘。 ——受理。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正确、齐全、完整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进行受理登记,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结时间。 ——办理。经办人员,核定申报纸质资料并在系统内处理数据,批量变 15 更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复核。经办人员,检查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业务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工资基数变更,确保系统内缴费基数数据与申报核定资料一致。 ——经办人员,负责收集企业申报资料以及经办业务记录、单据签字等全部资料并归档(档案保存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可能发生缴费单位少报、多报缴费基数,经办人员录入信息系统时操作错误,造成其他业务发生异常。 控制措施:对申报缴费基数资料不齐、缴费基数难以确定且存在疑问的缴费单位,稽核部门应进行实时稽核,对少报、漏报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促其整改;设置缴费基数录入复核监督环节,确保录入系统的缴费基数符合规定和准确无误;每年打印并寄送个人账户对账单给参保人员个人。 5、流程图。 申 报 受 理 办 理 复 核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变动名册》 (六)参保人员拟退休业务 参保人员拟退休业务,承诺办理时限3天。 1、申报条件。已经审批退休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在该职工申报退休 16 时间内无欠费)。 2、申报材料。《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拟退休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办理程序(分为参保人员拟退休业务和医保费清偿业务两个环节)。 参保人员拟退休业务 参保单位或个人申报,并提供《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拟退休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初审。经办人员,审核查参保人员资料与系统记录信息的一致性,查对养老、医疗的个人账户记录,缴费年限是否符合享受待遇的政策。 ——系统办理。经办人员,在系统中将参保人员转为退休状态,同时工伤、生育停保(医疗保险未缴够年限,经系统提示交由经办人员,进入医保费清偿流程)。 ——打印清单。经办人员,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并签字,参保人员核对签字。 ——审核。科股长审核《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并签字。 ——传养老待遇支付科计发待遇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医疗保险费清偿 出具清偿通知单。经办人员,根据系统记录的缴费情况,向参保人员出具清偿缴费通知单 ——复核。科股长对系统与纸质医保清偿年限、金额是否正确进行复核并签字。 ——缴费。参保单位或个人按照清偿缴费通知单缴费(进入拟退休业务打印清单环节)。 4、风险及控制。 医保缴费年限的确认可能存在风险。经办岗位认真初审缴费年限及退休年限,复审岗位认真复核,如有差异,只可作退回处理,不能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修改。经办人员,、,之间相互履行复核职责。 5、流程图 17 申 报 初 审 医疗保险未缴够年限 系统办理 经办出具清偿通知单 科股长复核 参保单位或个人缴费 打印清单 科股长审核 传 送 归 档 (七)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转入、转出) 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限转入45个工作日、转出15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跨省市流动就业及户口迁徙的参保人员。转入必须是已在本地参保的人员;转出必须已办理终止参保。 2、申报材料。转入: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参保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表》;转出:转入地社保 18 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 3、办理程序。 转入。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结时间。 ——复核。科股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签字并盖章。 ——办理。转入人员持《转移接续函》到原参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入账。财务科做好跨省转移收入登记。 ——录入系统。经办人员,系统内为转入人员办理关系接续并将转出地的参保缴费信息录入个人账户 ——复核。科股长系统、纸质复核转入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和个账记录的真实、一致性。 ——归档。经办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转出。 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 ——初审。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为转出人员出具在本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和个人账户明细单。 ——复核。科股长复核参保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情况,确保人员转移记录数据与系统记载数据一致,签字并盖章。 ——审批。将转出人员资料送分管领导审批。 ——基金转账。财务科股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账。 ——办结。经办人员,在系统中终止转出人员的关系,并向对方社保机 19 构发出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可能存在系统信息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不一致。 控制措施:经办岗位认真审核和复核,两者记载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必须一致;办理个人账户夸省转入,应用由财务部门确认转入基金到账后方能办理录入手续。 5、流程图。 转入 申 报 初 审 科股长复核 办 理 入 账 录入系统 科股长复核 归 档 20 转出 申 报 初 审 科股长复核 分管领导审批 基金转账 办 结 归 档 6、表格。《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表》 (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是重复缴费。单位参保人员申报前提是参保单位已办理该对象终止参保,且在申报人参保终止时间内无欠费。 2、申报材料。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同死者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国定居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重复缴费的凭证;转款银行账号。 21 3、办理程序。 申报。申请人提出清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初审申报资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办理。经办人员,系统内办理退保业务操作,打印个人账户余额结算单据。 ——复核。科股长系统、纸质进行复核并盖章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 ——财务转账。经办人员,将领导审批后的个人账户余额结算单送财务科转账。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 可能出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结算单与实际到账不一致。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办 理 科股长复核 审 批 财务转账 归 档 22 (九)社会保险征缴计划与执行 1、工作程序。 编制计划。经办人员,按月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分险种汇总编制月征收计划,确保计划期内的人员增减、缴费基数变动及时在各个险种计划中正确体现。 ——复核。科股长对当月计划进行复核并签字。 ——征收保费。经办人员?将计划告知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及时缴纳保费。 ——到账确认。财务人员在系统内作保费到账确认。 ——缴费实分。经办人员,每个工作日及时处理范围内参保单位缴费到账的业务处理,确保缴费义务履行与待遇享受权利同步、无误。 ——计划统筹。经办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内有问题的征收业务,确保业务处理记录符合经办逻辑。掌握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尽收。 ——归档。经办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2、风险及控制。征收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不一致。 3、流程图 编制计划 科股长复核 征收保费 财务人员到账确认 23 缴费实分 计划统筹 归 档 (十)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费补缴 单位参保人员补缴(重点监控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符合政策规定补缴范围的单位参保人员。 2、申报材料。单位填报《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附单位申请、基数确认书、补缴期间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3、办理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申报补缴社保费所需的表格和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对业务申报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结时间。 ——复核。科股长进行业务复核。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 ——系统录入。经办人员,按照审批意见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生成补缴汇总信息,与单位填报的《补缴汇总表》核对一致,对无问题的出具医疗和养老保险的补缴清单。 ——复核。科股长在系统中复核补缴信息是否准确。 ——缴费。经办人员,通知申报单位补缴社保费。 ——归档。经办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违背政策规定扩大补缴范围(人员范围和补缴年限)。 5、流程图 24 申 报 初 审 科股长复核 分管领导审批 系统录入 科股长复核 缴 费 归 档 6、表格。《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个体参保人员补缴(重点监控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参保缴费中断并符合补缴政策的个体参保人员。 2、申报资料。申请人填写《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复印件,《申请补缴基数确认书》。 3、办理程序。 申请。本人填写《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申请补缴基数确认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审核相关资料,符合要求在《绵阳市参保人员补 25 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签字,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审核。科股长审核并在《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签署意见。 ——审批。分管局领导审批并签字。 ——录入系统。经办人员,将补缴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个体人员缴费通知单》。 ——复核。科股长对照《缴费通知单》在系统中复核补缴信息是否准确。 ——缴费。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前来核对《个体人员缴费通知单》并签字、缴费。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违背政策规定扩大补缴范围(人员范围和补缴年限) 5、流程图 申 请 初 审 科股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分管局领导审批并签字 录入系统 科股长复核 缴 费 26 归 档 6、表格。《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十一)参保人员历史账户信息更正 重点监控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资料。填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更正申请表》,提供个人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手册、个人账户对账单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 申请。参保人员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更正申请表》 ——初审。经办人员,审核资料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更正申请表》,符合要求的扫描资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复核。科股长复核签字。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系统修改。经办人员,按照审批后的资料在系统中对信息进行修改。 ——复核。科股长对照纸质资料在系统中复核更改内容。 ——归档。经办人员,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4、风险及控制。审核原始资料的真实性问题。 5、流程图。 申 请 初 审 科股长复核签字 27 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系统修改 科股长复核 归 档 6、表格。《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更正申请表》 (十二)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 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参保人员。 2、申报材料。本人填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档案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程序。 申请。参保人员填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初审资料及《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扫描申报资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复核。科股长复核签字。 ——信息修改。经办人员,按照科股长复核后的资料在系统中对信息进行修改。 ——复核。科股长对照纸质资料在系统中复核更改内容。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0年)。 4、风险及控制。审核原始资料的真实性问题。 5、流程图 申 请 28 初 审 科股长复核签字 信息修改 科长复核 归 档 6、表格。《参保人员基础信息更正申请表》 (十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 账户管理包括个人账户建帐、记账、对账 1、建帐。由征收科账户管理人员为新增人员建立个人帐户,须审核计划执行后的《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表》等资料;审核无误的登录个人身份证号码、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起始时间等基础信息,在确认缴费到帐后(财务科上账后,征收科同步就可以看见到账信息),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和记录个人帐户,建帐时间为缴费起始时间;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时间顺序滚动分配,补记个人帐户额。 2、记账。账户管理人员每月根据信息系统显示实际到账信息后,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和记录个人帐户;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按时间顺序滚动分配,补计个人账户记账额。帐户管理人员每年应根据缴费人员当年个人帐户记帐额和缴费月数,按规定进行个人帐户利息计算,结合历年缴费累计本息储存额进行接转,记入个人帐户。 3、对账。对账内容:包括职工当年缴费基数、缴费期限、个人缴费额、当年应记入账户额、实际记入账户额、截止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信息。参保单位和个人核对无异议的,签字确认;有异议的,由参保单位或个 29 人提出修改申请,经办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并与征缴环节核对,重要数据的变更,必须由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进行调整,并保留调整前的记录。 (十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申报条件。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均可办理。 2、申报材料。提供本单位(或本人)书面申请,单位介绍信或是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办理程序。 申请。参保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受理。经办人员?查看资料,在系统中核对参保缴费信息后向参保单位或个人出具《参保缴费证明》(上、下联)。 ——审核。科股长审核签字。 ——局领导审签后加盖行政印章。 ——归档。经办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4、风险及控制。可能发生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与实际情况不符。认真核实参保单位及个人的参保缴费信息,确保出具的证明真实、准确。 5、流程图 申 请 受 理 科股长审核签字 局领导审签后加盖行政印章 归 档 30 (十四)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费征缴 1、申报范围。绵阳市境内大中专院校所有在校学生(每年10月前,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 2、申报材料。《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花名册》(加盖公章),提供参保人员附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数据盘。 3、办理程序。 申报。学校填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花名册》并附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受理并初审资料表册是否正确、完整。 ——系统录入。经办人员,核实申报纸质资料(电子文档)的一致性,在系统内导入数据;并编制人员新增参保业务台账,确保与系统内记录数据一致。 ——缴费。参保学校按审核的金额缴费。 ——归档。经办人员,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4、风险及控制。可能发生未全员参保问题。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系统录入 缴 费 归 档 6、表格。《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花名册》 31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业务依据法规政策为:《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川劳社发[2006]17、18号;《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绵人社发[2011]18)号;《关于印发<绵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绵府发,2008,35号);《绵阳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09]65号);绵阳市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绵府发,1999,17号、121号);《绵阳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绵府办发[2009]66号);《关于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绵劳社发[2008]27号)。 (一)正常退休审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报条件。 在本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满15年以上(含15年)的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2、申报材料。 (1)《绵阳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2)个人人事档案(个体人员提供由原用工单位或其原用工单位主管部门密封完好的个人人事档案);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公证书、协议书或通知书。 单位申报提供(1)(2)(3)项,个体人员申报提供(1)(2)(3)(4)项。 3、审批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和个人依照法规政策提出《绵阳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即时初审资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 32 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复核。经办人员?复核相关表格和资料,并签意见。 ——审核。初审、复核通过后送科(股)长或受科(股)长委托的副科(股)长审核。 ——公示。审核通过后在市社保局网站、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是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审批。报分管领导审批,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办结。经办人员,通知单位或个人,凭受理回执签字领取《退休审批表》,作为申领养老金基本条件,审批结束。 ——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4、风险控制 风险点:视同缴费年限和出生时间的确认存在风险。 控制:资料初审和复核重点是工龄(涉及视同缴费年限)和出生时间的确认,市社保局网站和单位、社区同时对退休资格进行公示。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复核并签意见 科股长审核 公 示 分管领导审批 办 结 33 归 档 6、表格。《绵阳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 (二)月养老金计(核)发 月养老金计(核)发业务,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申领条件。已办理退休(含特殊工种)审批手续的参保人员。 2、申领材料: (1)经审批同意正常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绵阳市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表》,其中因病退休(职)人员还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丧失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材料原件; (2)《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3)符合川劳社发(2006)17、18号文件规定,可增发养老金条件的相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4)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的养老金专用个人结算帐户和银行出具的登记表(或社会保障卡)。 (5)首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资料。 3、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申请计(核)发月养老金,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即时初审材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待遇初算。经办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初算养老待遇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待遇计发表》,系统和纸质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在系统中与纸质对照复核,并在《待遇计发表》签字。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按月生成养老金拨付计划。 ——办结告知。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待遇计发表》,并告知凭《待遇计发表》和申领人的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养老金。 34 ——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4、风险控制 风险点:养老待遇增发项目资料是否属实。 5、流程图 申 请 初 审 待遇初算 科股长复核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按月生成养老金拨付计划 办结告知 归 档 (三)养老待遇调整(年度调整和特殊调整) 养老待遇年度调整 1、提取调待数据。由《绵阳市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管理部门(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根据授权对文件规定的符合待遇调整范围的调待人员进行分类,按待遇调整范围、标准、项目,从系统中依次提取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根据文件规定的待遇调整标准配置应调待金额,形成《年度调待计划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调待汇总表》,下同)。 35 2、复核调待内容。社保机构养老待遇支付科对信息管理人员提供的《调待汇总表》和分类调待数据随机抽样进行复核。复核的基本内容为: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工时间、退休时间、退休类别、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年限)与调待文件规定的调待范围、项目及标准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应通知信息系统管理部门立即纠正并重新提取正确的调待信息、计算调待金额。 3、审核年度调待计划:基本养老待遇年度调待计划形成后,由养老待遇支付的经办人员初核,科股长复核,财务科股长再审核,送分管领导审批,报局长批准后由财务科执行。调待养老金委托银行上帐。 4、处理调待数据。经批准执行的调待信息刻成光盘留存备查,长期保存。调待计划执行后的次月5号前将调待数据导入信息系统。 5、归档。养老待遇计划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养老待遇特殊调整 重点监控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特殊调整分为:年度待遇调整补调、工龄变动待遇调整、出生时间变动待遇调整(增加年度调待高龄人员特调项目养老金)、补增发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伤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补差(按年度工伤人员调整养老金和伤残待遇补差调整)、缴费信息变更重算养老待遇。 1、申报资料: (1)申请人填写《绵阳市离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审批表》(年度待遇补调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 (2)申领人养老金银行发放明细表; (3)密封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 (4)《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5)《待遇计发表》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人事档案中符合文件规定可作为工龄计算认定的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川劳社发(2006)17、1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增发养老金条件 36 和情形的原始资料及复印件; (8)《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9)经审批后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更正申请表》、《绵阳市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以及更正后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年度待遇调整补调申报提供??,工龄变动待遇调整申报提供?????,出生时间变动待遇调整申报提供????,补增发养老金待遇调整申报提供????,工伤退休人员年度养老金补差调整申报提供????,缴费信息变更重算养老待遇申报提供(1)(3)(5)(9)。 2、办理程序 由参保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即时初审,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复核。科股长复核相关材料。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重算待遇。经办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产生补发养老待遇数据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补发表》。分别在《绵阳市离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审批表》和《补发表》签名并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在系统中进行复核,并在《审批表》和《补发表》签字。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按补发项目制定月度补发计划,进入月养老金拨付计划。 ——办结告知。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绵阳市离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审批表》和《补发表》,并告知申请人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发的养老金。 ——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3、风险控制。 风险点:提供资料和档案的真实性审核,申请特殊调整的项目是否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系统录入信息和纸质资料是否准确一致。 4、流程图 37 申 请 初 审 科股长复核 未通过 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重算待遇 科股长复核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 按补发项目制定月度补发计划,进入月养老 金拨付计划 办结告知 归 档 5、表格。《绵阳市离退休(职)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审批表》 (四)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次性计(核)发 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次性计(核)发业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领条件。参保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可以申领一次性死亡待 遇。 38 2、申领资料 申领人填写《绵阳市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所在社区或单位核实死者的基本情况并在《死亡待遇申领表》上签字、盖章; 死亡退休人员的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程序 申请。死亡退休人员直系亲属或法定供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即时初审材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计算待遇。经办人员,将初审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计算一次性养老待遇,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拨付单》,并在《申领表》和《拨付单》签名,系统和纸质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在系统中复核,并在《申领表》和《拨付单》签名,提交审批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进入计划。进入发放计划,一次性支付,经办人员,同时在系统中终止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并封存其个人账户。 ——办结告知。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死亡待遇申领表》及系统生成《死亡待遇拨付单》,并告知到指定银行领取一次性待遇。 ——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4、风险点及控制。 风险点:退休人员死亡时间与家属申报时间有时间差,期间已经发出的养老金应追回。 5、流程图 申 请 初 审 39 计算待遇 科股长复核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进入计划 办结告知 归 档 6、表格。《绵阳市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待遇申领表》 (五)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一次性养老待遇计(核)发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一次性养老待遇计(核)发业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领条件。申领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95年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要求领取一次性养老待遇。 2、申领材料 申领人填写《绵阳市参保人员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审批表》;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账单; 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与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 申请。参保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40 ——初审。经办人员,接件,即时初审材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计算待遇。经办人员,将初审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计算一次性养老待遇,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养老保险一次性拨付单》,并在《审批表》和《拨付单》签名,系统和纸质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在系统中复核,并在《绵阳市参保人员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审批表》和《养老保险一次性拨付单》签名,提交审批。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系统办理。经办人员,在系统中终止申请人养老保险关系。 ——办结告知。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凭受理回执签字领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审批表》及系统生成《养老保险一次性拨付单》,并告知到基金财务科领取一次性待遇。 ——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4、风险点及控制。申请人是否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5、流程图 申 请 初 审 计算待遇 科股长复核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系统办理 办结告知 41 归 档 6、表格。《绵阳市参保人员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审批表》 (六)养老待遇停(续)发 1、停(续)发条件。 凡不具备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或领取资格恢复的离退休人员(符合川劳社发,2006,18号第六十六、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暂停、停止、继续发放和补发。 2、办理程序 由认证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相关科(股)提出停(续)发养老待遇的请求,提供《停(续)发养老待遇审批表》并附停(续)发离退休人员名单、基本资料、停发金额(科室签署意见并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送养老待遇支付科室。 ——业务处理。经办人员,按《审批表》意见和具体的名单信息在系统中进行核对后,对相关退休人员做暂停发放或是续发养老待遇的处理。 ——复核。科股长在系统中对处理情况进行复核。 ——审批。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生成计划。系统自动按月生成发放计划,实现暂停发放或续发、补发。 ——归档。经办人员,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3、流程图。 申 请 业务处理 科股长复核 42 分管领导审批 生成计划 归 档 (七)月养老待遇汇总拨付审核并社会化发放 1、月养老待遇包括:社会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职)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委托发放的各类津补贴的总称。汇总后的月养老待遇发放计划经过初审、复核和领导批准后,由社保机构按政策规定委托商业银行代为发放到待遇领取人在银行开设的专用个人结算帐户。 2、办理程序 养老待遇经办人员分别对各自经办的业务,按类别和科目制成月发放计划。 ——由待遇发放汇总计划制定人制定月度发放计划,由各项业务经办人在月计划汇总核拨计划表上签署姓名。 ——养老待遇科股和财务科股长对汇总计划审核并签字。 ——汇总计划先后送分管养老待遇支付局领导和局长审批。 ——财务科股执行计划并委托银行(签订代发协议)发放。 ——代发银行在收到代发计划详单和代发资金3日内,按代发项目及标准为领取人上帐,确保代发资金准确、按时发放到个人帐户。 ——对账。财务科股和养老待遇科股与委托银行月末进行对帐,核查待遇上帐情况。 ——归档。月养老待遇汇总计划制定人按规定对相关资料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30年)。 3、风险点。代发银行是否足额准确将养老待遇发放到参保人员在银行的账户。 43 4、流程图。 养老待遇经办人员,按类别和科 目制成月发放计划 汇总计划制定人制定月度 汇总发放计划 科股长审核并签字 领导审批 财务科股发放 代发银行发放到个人帐户 对 帐 归 档 (八)工伤门诊、住院医疗申报 工伤门诊、住院医疗申报业务为即时办理。 1、申报范围。包括新工伤、旧伤复发、异地治疗、转院转诊、康复治 疗及辅助器材配置(更换)、住院挂账结算申报。 2、申报材料。根据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2)《绵阳市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44 (3)《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表》; (5)《绵阳市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6)《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7)《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8)《绵阳市职工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原件 3、申报程序 申报。参保(托管)单位提出工伤人员治疗、转诊转院、辅助器具配置(更换)、康复、异地就医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对于转院转诊、康复治疗及辅助器材配置的治疗期限和标准,经办人员,需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意见确定。 ——审批。科股长审批后,加盖工伤基金审核专用章。 ——经办人员,通知参保(托管)单位领取审批后的表格并备案,由单位通知工伤职工到当地定点医院治疗。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4、风险及控制: 异地发生的新工伤或者异地旧伤复发住院申报,对于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认上存在风险。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科股长审批 通知参保(托管)单位领取审批后的表 格并备案,由单位通知工伤职工到当地 定点医院治疗 45 归 档 6、表格。 (九)工伤门诊、住院医疗费报销 工伤门诊、住院医疗费报销业务,办理时限: 1、报销范围。包括新工伤、旧伤复发、异地治疗、转院转诊、康复治疗及辅助器材配置(更换)、住院挂账结算报销。 2、申报材料 (1)《绵阳市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申报审核表》一式二份;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门诊发票、处方单、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出入院证、检查报告单、康复治疗及辅助器材发票(均是原件); (4)《工伤职工住院费用结算月申报表》; (5)《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账通知单》; (6)《工伤保险住院挂账费用审核拨付表》; 3、审核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填报《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涉及第三方责任,需提供相应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初审工伤医疗费门诊、住院、康复票据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在信息系统中检查参保单位缴费状态。符合要求收取资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审核费用。经办人员,(具有医疗专业知识工作人员)按照2010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绵阳市医疗服务价格》审核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报销标准,并在相应表格填写费用审核结果并签字。 ——系统录入。经办人员,按照费用审核结果将相关数据录入信息系 46 统,自动生成、打印《绵阳市职工工伤保险住院(门诊)医疗费审核拨付表》一式三份,经办人员,签名后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对照纸质在系统中进行复核签字。 ——审批。局领导审批签字。 ——财务拨付。经办人员,传递拨付单到财务科转账,并通知申报单位前来签字领取《绵阳市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费申报审核表》和《拨付表》。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4、风险点。重点对“手术用一次性特殊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此外,对于第三方责任的认定时提供的资料要严格,要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明确受伤原因和部位。如果是交通事故,还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扣除第三方责任人的赔付后,再拨付工伤医疗费。 5、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审核费用 系统录入 科股长复核签字 签字仪式 领导审批签字 财务拨付 47 归 档 6、表格。 (十)1,10级工伤待遇及工亡待遇支付 1,10级工伤待遇及工亡待遇支付业务,办理时限:10工作日。工伤(亡)待遇包括:工伤人员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月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亡人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申报材料: (1)《绵阳市职工工伤(亡)待遇申报表》一式一份;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绵阳市职工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原件; (4)1,4级工伤职工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亡职工亲属调查情况表》; (6)列供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0级工伤待遇申报资料为(1)(2)(3)(4);工亡待遇申报资料为(1)(2)(5)(6)。 2、审核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填报《绵阳市职工工伤(亡)待遇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受理初审。经办人员,初审工伤(亡)待遇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正确,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资格,并在信息系统中检查参保单位缴费状态,对工伤(亡)职工缴费信息和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收取资料,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系统录入。经办人员,将相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并计发工伤(亡)待遇,系统自动生成《绵阳市职工工伤(亡)待遇审核表》,打印《审核表》一式三份签字后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对照纸质在系统中进行复核并签字。 ——审批。局领导审批签字。 48 ——财务拨付。经办人员,传递《审核表》到财务科转账,并通知申报单位前来签字领取《审核表》,申报单位需出具收款收据。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3、风险及控制 纸质审批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 4、流程图 申 报 受理初审 系统录入 科股长复核签字 签字仪式 领导审批签字 财务拨付 归 档 5、表格。《绵阳市职工工伤(亡)待遇申报表》,《工亡职工亲属调查情况表》。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 49 1、申报材料: (1)《供养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 (2)《抚恤金拨付审批表》一式一份; (3)按发放额度开具的收款收据(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要附生存证明:包括本人居住地居委会、派出所证明(原件)、5寸当期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5)异地居住抚恤金发放资格认证; (6)年满18周岁仍在上高中的供养子女:学校证明(原件)、在校成绩单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死亡人员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2、审批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填报《供养人员花名册》并提供相关资料,按发放额度开具收款收据报社保经办机构。 ——初审。经办人员,收取相关资料并初审,符合条件的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录入系统。经办人员,将相关资料信息录入系统后自动生成《供养亲属抚恤金拨付审批表》,打印《审批表》并签字。 ——复核。科股长对照纸质在系统中复核并签字。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发放。经办人员,将《审批表》送财务科股,进行发放。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3、风险及控制 供养亲属领取领取相关待遇的资格需要认证,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单位按月申报发放,如有情况应及时申报。 4、流程图 申 报 初 审 50 录入系统 科股长复核 分管领导审批 发 放 归 档 5、表格。 (十二)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退休补差银行发放 1、申报材料: (1)新增发放1,6级的要提供银行开户账号; (2)1,6级伤残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附《退休人员待遇计发表》一式一份; (3)死亡人员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2、审批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申报相关资料。 ——受理初审。经办人员,初审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符合条件的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在信息系统中核实1,6级伤残津贴、护理费、退休补差相关信息数据。 ——业务办理。经办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办理1,6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退休补差的发放及新增、终止发放的相关业务,打印《工伤职工银行代发月伤残津贴、护理费花名册》并签字。 ——复核。科股长对照纸质在系统中进行复核并签字。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51 ——发放。经办人员,将系统打印《花名册》送财务科进行发放。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3、风险及控制 工伤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存在风险。对于因申报死亡时间滞后,期间已经发放的费用追回存在风险。 4、流程图 申 报 受理初审 业务办理 科股长复核 分管领导审批 发 放 归 档 5、表格 (十三)破产改制企业工伤人员移交费用清算 1、申报材料: (1)《工伤人员后期费用清算明细表》一式一份; 52 (2)《后期费用清算名单》一式一份; (3)《清算人员、费用合计表》一式一份; (4)《清算人员纳入统筹基金管理审批表》一式一份; (5)工伤职工纳入工伤基金管理书面申请 2、审批程序: 申报。破产改制企业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表册资料。 ——受理初审。经办人员,初审资料是否齐全,并出具受理回执,告知办结时间。 ——审核。经办人员,审核各类清偿项目,包括:月伤残津贴、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在《清算人员纳入基金管理审批表》上签字。 ——复核。科股长对相关资料和《清算人员纳入基金管理审批表》进行复核。 ——审批。领导审批签字。 ——清算。经办人员,通知申报单位按照签批金额到基金征缴科开具收费单,转账缴纳清算的工伤保险费。 ——录入。经办人员,在财务科确认清算的工伤保险费到账后,将老工伤人员录入系统。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3、风险及控制 破产改制的清算适用的文件是川劳社办[2006]31号,不能适用老工伤纳入社保统筹管理的政策。 4、流程图。 申 报 受理初审 53 审 核 科股长复核 领导审批 清 算 录 入 归 档 5、表格。 (十四)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业务,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报材料 (1)《绵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报销的资料:发票报销联原件、出院病情证明书原件、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疗诊断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计划生育手术费的申报资料: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发票报销联原件、医院病情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女职工配偶为同一参保地的企业职工,由男职工所在单位出具其参保相关信息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附男方身份证复印件; (5)男职工配偶为农村户口或城市低保户口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城市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女职工申报生育待遇需提供(1)(3)(5),参保单位男职工申报生育 54 待遇需提供(2)(3)(6),申报计划生育手术费需提供(1)(4)。如在异地生育,增加《绵阳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报表》一式一份。 2、审批程序 申报。参保单位填报《绵阳市职工(女、男)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料。 ——初审。经办人员,初审资料是否齐全,并在信息系统中查看参保单位缴费状态,核对确认信息(包括生育前12个月是否连续缴费,月平均缴费基数等项),扫描申报材料原件,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办理时限。 ——系统录入。经办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系统自动生成《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拨付表》,打印《拨付表》并签字,系统纸质提交复核。 ——复核。科股长对照系统、纸质进行复核并签字。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加盖生育保险基金审核专用章。 ——财务拨付。经办人员,将审批后的《拨付表》一份送财务科股,财务科股进行拨付,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参保单位。 ——归档。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10年)。 3、风险及控制 男职工配偶的农村户口及城镇低保人员的身份认定存在风险。正确判别生育、计划生育的类型,保证生育报销的准确性。 4流程图 申报 初审 系统录入 科股长复核 分管领导审批 55 财务拨付 归档 5表格。《绵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绵阳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报表》。 第四部分 退管服务工作 退管服务工作依据法规政策为:《社会保险法》;《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发,2005,1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防范冒领养老金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16号)等。 (一)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办理进社区流程 1、范围:已经办理了退休审批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企业及个体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按居住地分类填写《绵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个体退休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休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和照片等资料。 3、办理程序 企业退休人员办理进社区 由企业按居住地分类填写《绵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56 ——签订协议。企业与接收地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签定移交协议,明确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移交档案。企业向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移交退休人员档案和退休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进入社区。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退休人员居住分布情况移交到各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所;劳动保障所再将退休人员分配到居住地劳动保障站实施社会化管理,并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准确录入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相关资料档案保存期限,50年)。 个体退休人员办理进社区 申请。个体退休人员持本人退休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和照片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出具通知书。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有关信息和资料,如果属实及时向申请人出具进入所属社区通知书。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做好与社区的衔接工作。 ——进入社区。个体退休人员持通知书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填写《绵阳市个体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和《绵阳市个体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清单》,社区及时反馈和上报申请人办理进社区的结果,并将接收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准确录入社会化管理数据库(相关资料档案保存期限,50年)。 4、风险点:退休人员居住地址不准确或因搬迁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不及时变更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可能对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带来困难。 5、流程图 企业退休人员办理进社区 企业申请 签订协议 57 移交档案 进入社区 个体退休人员办理进社区 个体退休人员申请 出具通知书 移交档案 (二)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1、认证对象。所有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 2、提供资料。退休人员身份证件及生存证明(采取指纹认证的区县应提供指纹样本),其他证明和材料。出国定居的,每年提供一次我国使领馆或者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居住证明,可以由其指定的代理人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认证程序。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定期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公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时间、地点和所需证件等内容。 移交进入社区的退休人员由社区组织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未进入社区的单位退休人员由单位组织开展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未进入社区 58 的个体退休人员由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由社区和单位组织开展的资格认证,认证结束后将认证结果汇总报社保经办机构(档案保存期限,50年)。 4、风险及控制。 在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中,被委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单位和社区存在瞒报、谎报的风险。 控制:一是完善信息系统。对所有退休人员实施信息化的动态管理。二是改进认证手段。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指纹认证系统和影像资料库。三是建立协查机制。与财政、公安和民政部门建立起有效的防范冒领协调机制,积极部门间的配合。四是严格追责。一旦发现受委托开展资格认证的单位和社区有瞒报、谎报情况,经办机构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社区)负责人和具休经办人员的责任。 5、流程图。 (三)暂停、恢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 1、暂停发放范围。失去或暂不具备领取养老待遇资格的退休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去世、失踪(超过6个月)退休人员;判刑、劳教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恢复领取资格的恢复发放。 2、办理流程 提出停(续)发养老金申请。退管经办人员,按月汇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或核查情况,填写《停(续)发养老待遇审批表》,并附停(续)发离退休人员名单、停(续)发原因及基本资料(证明材料)、停(续)发金额等。 ——复核。退管科股长对《停(续)发养老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送养老待遇支付科股。退管经办人员,将领导签字审批的《停(续)发养老待遇审批表》送养老待遇支付科股做暂停发放或是续发养老待遇的处理。 ——归档。退管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档案保存期 59 限,50年)。 3风险及控制。 风险点:停、续发人员名单及资料是否属实。系统和纸质是否一致。 控制:经办人员应对停发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详细核实,对于因举报而被暂时停发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认证。 4、流程图 申请 科股长复核 未通过 分管领导审批 养老待遇支付科 停(续)发养老金 归档 (四)协助异地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异地参保并领取养老待遇,现居住绵阳的退休人员。 认证资料。退休人员持领取待遇所在地社保机构发放的《居住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查认证表》(本人填写),身份证或户口薄等证明材料。 办理。异地参保并领取养老待遇,现居住绵阳的退休人员,持本人填写的《居住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查认证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保机构审验盖章。 (五)冒领养老金的举报受理和查处追收 60 举报——受理,并及时汇报领导——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追收金额——领导批示——追收——奖励。根据政策规定奖励举报人员——归档(档案保管期限,50年)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审计稽核 社会保险审计稽核依据法规政策为:《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四川省社会保险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川社险[2006]24号);《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劳部发[1995]32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0]18号)。 (一)对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进行稽核 此项业务分为书面稽核、实地稽核和举报稽核。 1、稽核范围。所有参保单位。 2、稽核材料。单位按照《稽核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3、稽核程序。 确定稽核对象。实地稽核按照单位工作目标和计划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参保单位,举报稽核根据群众举报确定。 ——通知被稽核单位。稽核人员提前3日将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实地稽核。须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实施稽核前需向被稽核对象出示证件并说明身份。稽核中,采取了解情况、查阅资料、走访参保单位人员等方式,必要时可进行录音或图像采集,同时对稽核情况做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说明拒签原因。 ——出具稽核结果。实地稽核结束后,稽核人员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出 61 具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在参保缴费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稽核人员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 ——审核签字。科股长对稽核结果或稽核意见书审核签字并报告主管领导。 ——告知。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被稽核单位;存在违规问题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稽核意见书》送达被稽核对象。 ——督促整改。要求被稽核对象在限定时间内对违规行为予以改正。 ——归档。稽核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30年。大案、要案、特殊案件稽核档案保管期限,永久)。 4、风险及控制 对参保企业追溯问题和要求整改的年限,坚持有错必纠,整改年限应与法院判决、仲裁保持一致性,坚持审慎原则。 5流程图 确定稽核对象 通知被稽核单位 实地稽核 出具稽核结果 科股长审核签字 告 知 督促整改 62 归 档 (二)参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 采取日常稽核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对C级单位进行抽查。 1、评定范围。所有参保单位。 2、评定程序。 单位申报。参保单位按《绵阳市参保企业社会保险信用等级评分标准》(绵社险发[2006]22号)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稽核科与企征科根据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初审。 ——复审。 “社会保险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 ——公示。将评出的社保A级信用单位网站和登报公示。 ——复查。对部分A级信用单位复查,汇总市、县两级的社保A级信用单位名单上报省局。 ——授牌。对本级A级信用单位授牌。 ——通报。对评定的结果及单位信用等级情况在市社保局网站、本市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归档。审计稽核科工作人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30年)。 3、流程图。 单位申报 初 审 复 审 63 公 示 复 查 授 牌 通 报 归 档 (三)对内部经办业务进行审计稽核 1、审计稽核范围。本局经办的所有社保业务 2、审计稽核程序(事后稽核)。 制定工作。审计稽核科股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安排,制定内部审计稽核方案,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内部审计稽核,组成审计稽核工作组。 ——通知被稽核科室。稽核人员提前3天将审计稽核通知书送达被稽核科室,说明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 ——审计。稽核人员查询各类相关资料、账册、凭证,并对稽核情况做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科室签名或盖章。 ——提交《稽核报告》。稽核人员对稽核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分析汇总后提交书面的《稽核报告》。 ——审批。领导审阅并批示意见。 ——整改。根据领导批示后的《稽核报告》通知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被稽核科室将整改或未整改情况送审计稽核科同时报告局领导。 ——归档。稽核人员注意收集整理所有的资料(包括科室整改情况)并 64 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30年)。 3、流程图 制定工作方案 通知被稽核科室 审 计 提交《稽核报告》 领导审批 整 改 归 档 第五部分 社保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依据法规政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人社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财会字[1998]32号);《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5号);《四川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规定》。 (一)收集整理业务资料并立卷归档工作 65 1、工作程序 各科室档案人员按照“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定期对档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排序(编号) ——各科室档案人员将整理并编号的资料按顺序准确录入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并存储拷贝 ——科室档案人员打印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等,装入档案盒并确认签字 ——报送各科室科股长复核,复核合格科股长签字 ——当年6月30日前,各科室统一将立卷归档的档案一并移交至档案管理科。 2、风险及控制 因疏忽或是不按规定办理业务等原因,容易造成业务资料收集不齐全。规范业务办理,增强责任意识,收集整理档案时认真核对检查,发现遗漏及时补齐。 3、流程图。 (二)科室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1、工作程序。 各科室档案人员每年6月30日前,一并将上一年度的科室内所有业务档案进行移交并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同时移交的还有《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的信息记录 ——移交时,档案科管理人员清点档案卷数并与《移交(接收)登记表》、《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的信息对照进行核对,同时,即时检查移交档案案卷脊背的年度、保管时限、科室名称等是否正确规范填写,是否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档案退回原科室,重新整理合格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检查没有问题,业务科室档案人员与档案科管理人员分别签字确认(此表一式两份,业务科室和档案科各一份) ——档案管理科科股长审查并签字——分管局领导签字(移交手续永久保管)。 66 2、风险及控制 交接时,档案科管理人员应认真清点核对案卷数量是否与《移交(接收)登记表》、档案管理系统记录一致;二是检查档案整理是否规范。 3、流程图 (三)档案整理上架工作 接收的档案应及时整理放入档案室的密集架。 1、工作程序。 检查:档案科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再次检查,及时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索引目录 ——上架:按科室、档号顺序竖放在密集架上,一般小号在左,大号在右,自上而下 ——造册:制作全引目录和案卷目录,形成保管清册。 2、流程图 (四)档案借(查)阅工作 档案利用实行登记制度,一般在档案室进行,原则上不外借档案。 一般利用。 利用人员提出申请(外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个人提供身份证)并填写登记表 ——档案科管理人员负责找出需利用的档案提供给申请人 ——在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申请人及时利用并归还,如需复印注明复印内容及份数,同时填写利用效果。 特殊利用(外借档案)。 借阅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 ——档案管理科科股长审查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出借。档案管理人员调出需借阅档案给申请人,并限定归还日期(文书档案不超过5天,会计档案和密级档案1日内归还) 67 ——归还。申请人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须认真检查借出档案有无遗失、损毁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股长 ——申请人填写档案利用效果。 (五)档案销毁工作 已到达保管期限的档案,每两年销毁一次。 档案科管理人员每两年对档案室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并将鉴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需销毁的档案清册) ——档案管理负责人审阅并核查鉴定报告 ——分管领导审批 ——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并负责将准备销毁的档案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 ——办公室派专人监督销毁工作。销毁前再次核对《档案销毁登记表》,销毁后档案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在《档案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将销毁鉴定报告(附需销毁的档案清册)和《档案销毁登记表》一并归档,永久保存。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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