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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问题

2017-09-01 8页 doc 24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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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问题论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问题 己口113年6月(中) LegalS~ornAndS {I;IJ.}I缸金 论交悭孚求曲于;悭及相关律诃题 李怡洁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变性手术开始走进A-l’/l的生活.对于易性癖患者来说,能够变换性别追求所期待的生活是一种 幸福,但同时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章程需进一步规范,法律也不能固守传统观念 而不求改革,至少应在法律解释上做出相关调整.变性手术发展之际也要求在法律上必须对变性行为加以调整和规范,二 者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必须面对...
论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问题
论变性手术的可行性及相关法律问 己口113年6月(中) LegalS~ornAndS {I;IJ.}I缸金 论交悭孚求曲于;悭及相关律诃题 李怡洁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变性手术开始走进A-l’/l的生活.对于易性癖患者来说,能够变换性别追求所期待的生活是一种 幸福,但同时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章程需进一步,法律也不能固守传统观念 而不求改革,至少应在法律解释上做出相关调整.变性手术发展之际也要求在法律上必须对变性行为加以调整和规范,二 者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必须面对现实,及时对社会运动做出合理反映,而有了相应的法律规范才能够更加科学的 解决如变性手术之类的新问题,使人们依法行使身体权和健康权.’ 关键词变性手术易性癖医疗规范法律争议 中囤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074?02 随着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变性手术”这个以前我们从 未接触过的词开始频繁出现在各类媒体的报道中,伴之而来的 “变性人”也由纯粹概念或者设想中的东西成为了现实生活中不 可忽视的角色.它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走进了人们的视野,日益为 人所熟知.当然作为独立个体的自然人对其行为有可选择性,这 就为实行变性手术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与此同时与手术相关的某 些问题如法律伦理问题应给与关注,国家应尽快填补法律空白, 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 一 ,变性手术具有可行性的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 在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与亚里斯多德首先注意到 人对其行为的可选择性即肯定人具有意志自由.受法国启蒙思 想影响的《人权宣言》中也明确规定人类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 平等的.在法律中,宪法赋予每一个人自由,这种自由表现为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任何 一 种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要不妨碍别人的自由, 就应该为法律所允许,这是对自由的最好诠释.随着社会的进 步,人们对自身的精神价值的追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对于性别的 认知的扭曲而带来的压抑,苦恼,无奈和痛苦已经到了最大限度. 进步带来的全新自由理念彻底击碎了固守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层 层阻隔. 变性的可行性可以通过自然人的身体权进行阐释.在人身 权方面,性别只具有身份意义尚未赋予人格意义,但从民事法理 上来说,性别对于自然人来说,不仅在身份领域发生效能在人格 领域有其法律效能.性别对于自然人的这一人格法律意义在法 律确认之前属于自然权利,在法律确认之后则属入法律权利即性 别权.一旦上升为一项法律权利,性别权即与生命权,身体权,姓 名权,肖像权等权利共同构成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这一法律环 境下,人有变更性别的权力,正如变更姓名一样,社会上出现的变 性手术从自然权利的角度来说是人性是自然权利的表现,只要没 有明确的禁止性法律规定即视为当事人有权行使这一权利.从 法律权利的角度来说,是人行使法律权利的表现.从人格诸利益 的法理阶位来看,身体,健康属于物质性人格要素,姓名,性别,肖 像属于精神性人格要素,自然人以合理处置物质性人格要素为代 价换取精神性人格要素的取得和维持是人对精神型人格利益的 作者简介:李怡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74 自然需求,法律应予以尊重. 二,易性癖与变性手术的发展现状 着名的精神学,性学和内分泌专家HarryBenjamin博士关于 性和性别有一段精辟论述:”我想提醒大家一个基本事实:性和性 别之问的差别.性是你所看到的,性别是你所感觉到的.这两者 之间的协调对人类的幸福是至关重要的.”这里的性指的是解剖 学上的性:性别则是心理上的性别或者性别自认,即一个人对自 己是男性还是女性的自我认识.对大多数人而言,二者协调一致 的但是极少数人情况却相反.一个生物学上的男性或女性个 体,尽管他或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物性别但却在心理上感觉到 自己是异性,并渴望改变自己的生物学性别.1949年有位专家 首先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易性癖”,这样的个体称为”易性癖者. 韩国以”变成夏娃的亚当”着称的河利秀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的 性染色体为XY,分明是男性.但他说从未把自己当成男人,高 中二年级时就决定要做变性手术. 那么变性手术又是什么昵?其英文名称是Gender-change- Surgery,简称GCS,是以男女性征器官的切除再造为主要内容, 辅之以一定的其他治疗的整形外科手术.变性手术实施的 主要病例是易性癖,其主要目的是让易性癖患者通过器官的改 变,实现抛弃原来的解剖学性别变成异性的梦想.1969年Green 和Money首次论证了外科手术治疗易性癖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并出版了《易性癖与性别再赋予外科》一书.1931年出现了国际 上首例变性手术,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中国公开报道的第一例变性手术是八十年代后期在上海长征 医院由第二军医大学何清廉教授进行的.而近几年来,要求做变 性手术的人明显增多,有消息称我国已经大概有一千例变性手术. 三,进行变性手术应具备的条件及行业规制 我国在变性手术立法方面应参照国外立法并结合本国的具 体国情,制定具体的变性手术申请及实施条件: 第,,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许可,未取得许可的医疗机构禁止对人实施变性手术.对于国家 指定手术机构,应当采取严格审核和特许制度,国家卫生部门应 当根据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专家在全国选定数家医院作为开展 变性手术的定点医院. LegalSystemAndSociety 叁查垒金竺!.i—圆圈圜??第二,明确断定易性癖的.判断是否是易性癖患者的主受这一现实,相关负责人及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 要依据是临床表现.我国确定这一标准可以参照美国精神病协 会1980年出版的第三版《精神疾患诊断和统计手册》的诊断标准. 第三,特定亲属必须有表示同意的书面表示,在手术进行之 前签字确认,至亲亲属无反对意见. 第四,出具相关证明,比如精神病院证明以排除精神病,公安 部门证明或取得公安部门认可. 第五,实施变性手术的当事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出面申 请,实施变性手术的医疗单位在依照法律和医疗#操作规程#审查后 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最后,实施变性手术的有关医疗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 申请变性手术的当事人登记备案建立专门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证. 四,变性手术所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对于变性手术的规范变性人的权益方面的立法处 于缺失状态,立法部门等对此持沉默态度.中国的变性手术穿行 于法律的空白当中或者说处于边缘状态. (一)变性手术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抑或是否构 成犯罪,在刑法学界引起了激烈讨论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韩友谊认为实施变性手术医生涉嫌犯罪, 韩友谊称: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得随意侵 害,但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处分自己的身体健康权,比如可以 允许别人打自己一拳,这不算违法.不过这种处分并不是无限 的,虽然我国刑法并未直接规定,但从司法实践和立法精神中可 以推出,造成重伤和死亡的结果时,被害人的许可并不能免除对 方的刑事责任.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则认为变性手术 属于医疗行为,医生并无伤害敝意.”医生做变性手术时不构成 犯罪的”,他说:”医生做变性手术可以理解为医疗行为,同时构成 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主客观四个要件.医生在做变性手术时,想的 是怎样减少患者的病痛,至少是心理上的病痛,让她们活得更好 更幸福.而没有伤害他们的犯罪故意,所以缺乏犯罪主观方面, 而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则采取比较折中的说法.他认为 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变性的目的,不能一刀切.如果变性手术的患 者是因为有疾病即是心里有疾病其他方法有不能治愈只能采取 变性方式才能解除这种痛苦,此时变性手术才具有积极的治疗意 义,属于医疗行为.但如果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由于疾病以外的 其他原因而要求做变性手术,此时变性手术就没有任何治疗意 义,不属于医疗行为. 钊对上述三方观点,我比较赞同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 主观方面的内容是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要件,如果说实施变性手 术是为了逃避侦缉等非法目的,则应认定其属于犯罪行为,同时 应该区分医生知情与否,如果医生明知变性手术的当事人是出于 其非法目的而给与帮助,则医生应按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承担相 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医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而不是 出于伤害的故意,则不构成犯罪.同时变性者自身的态度也应考 虑在是否构成犯罪的范围之内.如果变性人是铍强迫或者胁迫 实行了变性手术,并且术后根本无法适应社会生活或根本无法接 的民事赔偿. (二)变性手术实行后变性人的户籍变更问题 我国在变性人方面的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变性人变更户口性 别在2008年前也没有出台相应规定,很多变性者术后似乎处于 真空无性别状态. 河南省是明确变性后可变更户口的第一个省份,为了破解变 性人面临的困境,江西省公安厅也专门发文,对实施变性手术后 变更户口的手续进行明确:实施变性手术的公民申请变更户口登 记性别项目时应当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 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地(市)级公 安机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班里性别变更手续,性别项 目变更后,重新编制公民身份证号码.其中已领取居民身份证 的,公安机关将予以缴销,并为其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这一批 文意味着江西省成为继河南省后第二个明确变形后可变更户口 的省份.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也得到了上述类似批复,其 他省份也陆续开展户口易性工作. 但是与此同时这也可能为某些非法行为的开展提供了机会, 户籍管理方面的规模立法急需进行,以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户籍易 性规范调整. (三)变性手术所引起的婚姻家庭问题 针对我国目前所面对的变性人婚姻问题民政部日前对此做 出明确答复,变性人的结婚登记合法有效,解除婚姻关系参照协 议离婚处理.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尽 管变性手术己逐渐被人们了解和认可,但有关婚姻等方面的法规 还没有对这一特定人群做出具体规定.因此这个答复适用于解 决所有类似情况.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变性人同我国其他公民 一 样有权按照婚姻法与异性自由登记结婚,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 障碍设置.然而变性人虽有结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变性人要求 结婚时首先应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使对方知道自己是变性人,好 让对方做出是否与其结婚的选择,对方在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同意 与变性人结婚,就认为放弃了他自己与变性人的生育权. 在现今立法存在盲点的状况下,苛求完备的立法制度是不切 实际的,通过国家卫生部的行政规章更加迅捷的,有针对性的,合 目的性的对变性手术的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这是一个紧迫 的任务,但只能是权宜之计,更为完善的立法急需建立.用陈焕 然博士的话说,”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文明和科学的进步,我们 相信总有一天人类会更清楚的认识易性癖的本质,从而有可能从 根本上战胜这个疾病,使易性癖患者从此不再忍受心灵煎熬的痛 苦折磨,也能有机会想健康人一样享受美丽,享受爱情,享受幸福 的人生. 参考文献: [I]凡一半.变性人手汇.漓江IlI版l:.1999jI版. [2]刚.Lf1l变性人”脱象.广州【I{版{,1996卜版. C33朱景史主编.法社会学.一目人民人学出版礼.2005{}版. [4]魏振溉I编.民浊学.商等敦育出版钆.2000卜版. C5]高铭喧.吗克吕主编.刑法学(第三版).岛博救竹{lj版札.2007年版 [6】张显.t编.法理学(第三版).高等教仃tt{版社.2007年版.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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