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未随母上户证明

未随母上户证明

2017-12-07 2页 doc 12KB 20阅读

用户头像

is_348501

暂无简介

举报
未随母上户证明未随母上户证明 精品文档 未随母上户证明 2、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供接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 这是《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里的规定。 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办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申办手续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外省...
未随母上户证明
未随母上户证明 精品文档 未随母上户证明 2、在国内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须提供接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区民-警调查意见)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 这是《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里的规定。 1、新生婴儿户口登记 办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申办手续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2、到父或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本区派出所办理时间为每日8:30-20:00;3、视当日窗口办理人数才能确定,一般半小时左右;委托办理需 填写《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 1 / 3 精品文档 被代理人,因故无法由本人前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委托 代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 迁移至 。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随着近年来全国、全疆人口信息数据库的逐步完善查询新生婴儿是否在另一地落户可通过网上完成,为此自即日起取消出具子女未落户证明的规定。 其次,将部分由市公安局审批的项目调整至分局审批。为方便各派出所就近及时报送户口申报材料,将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 据警方介绍,以前购房落户、投资落户、户口从人才市场返回生源地投靠父母等三项的户口审批程序由派出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现将权限下放至分局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节约了时间和路程。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合法法定证件,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的身份信息,原则上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未体现的信息内容,且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 2 / 3 精品文档 内所掌握信息,可以户籍证明方式出具。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时需写清此证明的使用用途,并标明使用期限。2、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前科劣迹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为在管辖内实际居住的公民出具其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的《无前科劣迹证明》,对于不在本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不予出具。 凭出生证就可上户口,若孩子在父亲处已上过户口,则当地派出所应在出生证上盖章注明户口已报.因此,只要你孩子的出生证上未有已报户口的签章,就可报户口。 3 / 3
/
本文档为【未随母上户证明】,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