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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一尼姑庵遭撤销引争议

2017-04-30 2页 doc 6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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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一尼姑庵遭撤销引争议江苏宝应一尼姑庵遭撤销引争议   2016年年末以来,江苏扬州宝应县一座尼姑庵被曝遭遇拆迁,此事一度引发广泛关注。官方近日承诺:在与尼姑庵方面达成一致前,将不再有新的动作。   这座名为静修庵的尼姑庵始建于清代,现位于宝应县城隅园巷内,两进两厢,是全县目前唯一比丘尼静修之所。   变故最先出现在2015年。   当年6月23日,宝应县佛教协会向县民宗局提出《关于撤销宝应静修庵的请示》:根据县政府关于老城区改造的规划,静修庵处于整体拆迁范围之内,为服从现政府统一规划,拟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特具请示,请予批示。   同日,宝应县民宗...
江苏宝应一尼姑庵遭撤销引争议
江苏宝应一尼姑庵遭撤销引争议   2016年年末以来,江苏扬州宝应县一座尼姑庵被曝遭遇拆迁,此事一度引发广泛关注。官方近日承诺:在与尼姑庵方面达成一致前,将不再有新的动作。   这座名为静修庵的尼姑庵始建于清代,现位于宝应县城隅园巷内,两进两厢,是全县目前唯一比丘尼静修之所。   变故最先出现在2015年。   当年6月23日,宝应县佛教协会向县民宗局提出《关于撤销宝应静修庵的请示》:根据县政府关于老城区改造的规划,静修庵处于整体拆迁范围之内,为服从现政府统一规划,拟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特具请示,请予批示。   同日,宝应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批复写道,因宝应县城市建设改造工作需要,并报请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经研究决定,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   一年之后,2016 年11月8日,宝应县民宗局及县佛教协会的有关领导告知静修庵的尼众,必须在三天之内搬出寺院。   两天后,一则《紧急消息:强拆尼众寺院“大戏”即将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上演,请全国信众来观摩》的开始在网络上传播,由此引发社会关注和舆论争议。   扬州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扬州观音山禅寺方丈释法融就曾写出《关于宝应县静修庵因拆迁而撤销的事件给宝应县县委记、县长公开信》。信中示,民宗局的职能应该是仅仅站在政府和宗教之间来监督和执行国家的有关宗教法规条例的实施,维护国家和信教群众的双重利益。“佛教协会的职能更是如此,不是拆迁静修庵的执行者,佛教协会是没有权力代表寺院做主的。”   2017年1月15日,宝应县民宗局局长潘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15年的工作存在瑕疵,现已撤回当年那份批复文件。“针对静修庵到底是原原本本的保留还是拆迁重建的问题,我们现在正在和县房管局商议,但目前几位出家人依旧生活在静修庵,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静修庵的妙法莲华居士证实了县民宗局撤回2015年的文件的说法。据她介绍,2016年12月22日,县民宗局下发了《关于撤回宝民宗[2015]13号文的决定》。“宝民宗[2015]13号文”即为2015年6月23日县民宗局的《关于同意撤销宝应县静修庵的批复》。   妙法莲华居士称,2016年12月16日,江苏省宗教事务局给静修庵的住持无上法师递发一份文件,文件中写道,“我局已要求扬州市民宗局,指导宝应县民宗局对其2015年作出的撤销静修庵的决定予以更正。”   静修庵的代理律师朱孝顶律师 1月14日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在1月5日和6日,宝应县民族宗教局和县房管局先后向静修庵口头承诺,在和静修庵达成一致前,政府绝不会强拆寺庙,绝不会打扰、干扰静修庵正常的宗教活动。   朱孝顶还指出,宝应县民宗局和佛协之所以提出撤销而非拆迁,是因为如果是拆迁,按照国家规定寺院拆迁后,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按市场价给予补偿,“撤销就是等于让静修庵这个尼姑庵不复存在,民宗局就不用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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