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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

2017-03-24 2页 doc 7KB 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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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城镇国有土地存量有限,因此以征用集体土地为主要方式的“增量配置”手段就成了各地政府乐此不疲的“发展”选择。“发展是硬道理”,谁也不能说什么;可惜的是,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特色”的征地制度已经“发展”出越来越多令人痛心的来了;对此,中央已经引起了警觉和重视,不仅向各地派出了督察组,而且喊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的口号。许多学者出于长远考虑要求中央改革和完善现行征地制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和主张,忠心可鉴,用心良苦。但我始终不明白的是,我的这些...
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
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 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城镇国有土地存量有限,因此以征用集体土地为主要方式的“增量配置”手段就成了各地政府乐此不疲的“发展”选择。“发展是硬道理”,谁也不能说什么;可惜的是,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特色”的征地已经“发展”出越来越多令人痛心的来了;对此,中央已经引起了警觉和重视,不仅向各地派出了督察组,而且喊出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的口号。许多学者出于长远考虑中央改革和完善现行征地制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和主张,忠心可鉴,用心良苦。但我始终不明白的是,我的这些同行们怎么就那么舍不得放弃一个“征”字呢?在我看来,其实问题很简单,一“征”生百弊,一“买”解千愁! “征地”与“买地”之不同就在于,“征”是强制性的攫取,而“买”是平等的谈判;“补偿”是“老爷”对“小民”的施舍,而“价格”是买方与卖方市场搏弈的结果。当前各地征地实践中暴露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无不因“征”而起,又无不可以因“买”而息。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各地征地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大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这每一个方面问题反映的都是“征”与“买”的斗争。我虽不才,愿试析之。 一是现行征地制度下滥征滥占现象严重,造成耕地锐减,使我国本已十分紧张的人地矛盾更加突出,这也是中央最关心的问题,毕竟13亿人的吃饭问题不是小事。为什么我国的非农用地需求总是无限膨胀?为什么那么多土地被占而不用?为什么耕地在“最严格的保护”下越来越少?说到底就是,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没有发言权,失地农民被迫接受的是比市场“价格”低得多的“补偿”,政府“圈地”太容易,圈来的土地太廉价,占地太划得来了。当人们能以自行车的价格获取宝马轿车时,他们又何嫌宝马轿车之多?试想,如果宝马轿车是需要付出能够真正体现其价值的价格去购买时,那么,又有多少人能买得起它?又有谁能买而不用? 二是“征地伤农”。“征地伤农”又有制度内伤农和制度外伤农之别。先来看制度内伤农问题,制度内伤农就是,在现行制度下,地方政府在征地时可以而且正在“合理合法”地“欺负”农民,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征地制度下的利益分配极其不公,地方政府借用现行制度的强大威力,以少得可怜的所谓“青苗补偿费”等名义把农民承包的土地“补偿”到自己的手里,然后再以高于“补偿费”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倒腾”出去,政府在这一进一出中究竟“倒腾”了多少好处已经有学者估算出一个天文数字,为了给政府留点面子,此处就不再涉及了;另一方面,政府又基本放弃了对失地农民应尽的保障和社会救助责任,结果失地农民是“城市化”了,但他们“进了城就失了业”,“有街可上而无地为生”了。问题出在什么地方?问题就在于,在征地制度下,土地供需双方之间多了一个“中介”——政府,很显然,如果土地供需双方是平等的买卖关系,农民的卖地所得就会更多,失地后的生活也就更有保证。对此,现在学术界有一种很流行的“完善”征地制度的主张,就是要求政府用征地所得的“不义之财”建立一个保障基金,然后政府用这个基金去“为人民服务”——也包括为失地农民服务;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能够通过土地供需双方直接买卖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加入政府这个“中介”绕着弯子去解决?你们这些经济学家们此时就不怕增加“交易费用”吗?再来看制度外伤农,制度外伤农就是,在现行制度下,征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违规“害农”现象,最突出的一点就表现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上,由于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以那本已少得可怜的“补偿费”往往先被乡镇政府以“集体财产”管理者身份“管理”去一点,“村集体”再以所有者身份“所有”一点,有时还要很不幸地被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腐败”一点,经过这么“三个一点”,结果能到农民手里的“补偿费”就只剩下“一点点”了。何以如此?问题仍然在于,在征地这场不平等“交易”中,农民没有取得真正的“交易”主体地位,农民和土地需求者之间挡了许多堵“墙”;这就很容易想到,如果农民和土地需求者之间能够直接达成买卖关系,那么,那“三个一点”也就没有可乘之机了。可见,无论是从哪方面考虑,要彻底解决“征地伤农”,必须使农民成为真正的土地市场交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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