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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上海静安11·15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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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上海静安11·15大火历史上的今天 | 上海静安11·15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弄1号一幢28层的公寓大楼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据官方媒体报道,火灾共造成58人死亡,受伤人数71人。 起火建筑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弄1号,28层,高85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8472平方米,1997年12月竣工,1998年3月入住。大楼底层为商铺,2至28层为住宅,其中有5家单位、156户居民,实有人口440余人(大多数为退休教师)。火灾发生时,该建筑正在实施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总包方为国有...
历史上的今天上海静安11·15大火
历史上的今天 | 上海静安11·15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弄1号一幢28层的公寓大楼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据官方媒体报道,火灾共造成58人死亡,受伤人数71人。 起火建筑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弄1号,28层,高85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8472平方米,1997年12月竣工,1998年3月入住。大楼底层为商铺,2至28层为住宅,其中有5家单位、156户居民,实有人口440余人(大多数为退休教师)。火灾发生时,该建筑正在实施静安区政府实事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总包方为国有企业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其旗下子公司:上海佳艺装饰公司。 据后来官方的调查,事故原因是由电焊工在大楼10楼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的。起火时间大约在当地时间14时15分。根据初步判断,起火点位于北侧10层楼左右的脚手架。火灾发生时,由于大楼正在实施施工改造,建筑外表搭满了脚手架,包围着大量易燃物品,如易燃尼龙网、竹片板制的踏脚板,以致火势迅速蔓延(主要向垂直方向和周边蔓延),在极短时间形成大面积密集火情。同时,现场施工工地较大,风助火势,加速了火灾蔓延。而大楼所进行的节能综合改造所使用的聚氨酯节能材料亦可能是导致火势猛烈和散发毒气的元凶。类似事故在国内已经发生多起。 2010年11月15日13时53分左右,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火灾报警;14时16分,上海市消防局接警出动,14时33分左右到达,调集45个消防中队的各种消防车122辆,其中云梯车、举高车等17辆,消防人员1300多人。 火势很大,把整座大楼包围起来,救援直升机无法靠近。大火持续了4个多小时,于18时30分左右大楼烧空后自然熄灭,对于7层以上楼房消防车束手无策。 据官方媒体报道,至少58人,包括男性22人,女性36人因火灾而遇难,受伤人数则有71人。 楼内居民总共有440人左右,大多是退休教师,有不少在家带孩子。早先的报道指受害者年龄段在3至85岁,大多数在(64.5%)50岁以上,伤者老人小孩居多。之后的报道证实最小的遇难者为16个月大。 11月15日,**宣布,国务院成立“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调查事件。据该调查组于11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该事故被形容为“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11·15”火灾发生时,上海胶州路728号大楼正在实施今年的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10年9月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总包方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分包方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11月,静安区建交委选择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工作,上海静安置业有限公司承担项目设计工作。 此工程部分作业分包情况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给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搭设经公司总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并得到批准;节能工程、保温工程和铝窗作业,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分别选择正捷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和中航铝门窗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官方认定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由2名无证电焊工在大楼10楼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八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故赔偿方案于2010年11月23日公布,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上海户籍遇难人员和上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处理。 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26名责任人员是: 静安区建交委主任、党工委副**高伟忠;  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  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  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瞿幼棣;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周峥;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经理范玮民;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项目安全员曹磊;  上海佳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  上海佳艺公司副总经理马义镑;  上海佳艺公司项目经理沈大同;  上海佳艺公司项目安全员陶忱;  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张永新;  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员卫平儒;  迪姆公司法定代表人劳卫星;  无固定职业人员支上邦;  无固定职业人员沈建丰;  无固定职业人员沈建新;  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电焊班组负责人马东启;  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电焊工人吴国略;  教师公寓节能改造项目工地现场工人王永亮;  承揽铝门窗施工业务的杨为民;  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的张利;  上海烽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建东;  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  上述人员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8月2日下午宣判,“11·15”火灾一案中,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被判16年。高伟忠滥用职权罪有期6年10月、受贿罪有期9年6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3万元。此外,静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滥用职权罪5年;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滥用职权罪4年6月、受贿罪10年,没收3万,执行13年6月,没收3万;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张权滥用职权罪3年6月、受贿罪11年,没收6万,执行13年6月,没收6万;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受贿罪11年,没收6万。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予以追缴。 28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中,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分别是: 给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生产科科长范正荣行政撤职处分;  给予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安全设备科科长汤士刚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主管、党支部委员赵雨时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本部第二党支部**龚晓栋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张慎娣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支部**、静安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陈邱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静安置业集团公司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张伯余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消防民警封良培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派出所副所长兼执法办案队队长孔寅翼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倪彦雯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党委委员白玉奇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安监室主任唐亮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党支部**柴光成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原站长、现静安区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协调部经理张家明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静安区建筑市场管理所所长邵振丁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静安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周正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张常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上海市建交委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稽查办公室主任曾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上海市建交委副主任、党委委员蒋曙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上海市建交委主任、党委副**黄融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社区管理工作部部长朱德富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工委副**兼平安工作部部长张金生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党工委副**、办事处主任王国平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陈静薇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静安区委**、副区长徐孙庆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区委副**、区长张仁良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静安区委**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处分。 如果说美国911是地狱的话,那上海1115只是比它小一个体量规模的炼狱。它带给人的震撼感受此刻都令人毛发竖立。 如今,那座火狱之楼已经像耻辱柱一样立在那里六年,从焦黑色刷成了墓碑色,而在围墙上,“消防安全”四个红色大字十分醒目,好像时时刻刻在提醒着我们不要忘记。 那些离开的,曾经的,过去的,美好的,都会永远地被记住。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也愿这样的灾难不再发生。 本文由意静科技整理自网络。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意静科技 看完别忘了分享到你的朋友圈,让身边的人也知道哦。 点击底部的阅读原文,查看更多精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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