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2009-05-24 3页 doc 31KB 86阅读

用户头像

is_054548

暂无简介

举报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引) 2008-10-30 12:39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引)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引) 2008-10-30 12:39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引)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第六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      (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凡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本市籍学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允许不迁户口的可不迁,均待其毕业后根据分配去向直接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外市籍学生,户口迁移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凡本办法第五至第七条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投资纳税金额或购房面积,各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第十条   凡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和农民子女出生、录取学生办理的迁移登记,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挂钩,如涉及经济、土地分配和计划生育等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凡提出申请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提供证明材料要求由相关受理部门公示。凡以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户口的,注销其已迁入的户口退还原籍,并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迁入苏州市区或县级市的人员,统一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迁入地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由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当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加盖市或县级市人事部门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苏府〔2003〕67号)同时废止。 苏州户口迁入的问题 一、户口迁入的问题: 1、如果你在苏州买房,那么要面积达75平方,取得房产证三年以上和参加苏州的社保三年以上,可作为购房迁入的条件,户口迁入所购买的商品房。 2、如果没有买房,苏州找到一家单位录用你,帮你签劳动合同,参加社保两年以上,并至人事局备案,办理《特聘工作证》,并且你有大专以上学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入。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口,户口迁入单位的集体户口,如果没有,户口放在市人才市场。 以上为两种户口迁入的方法。 二、社保转入的问题: 到了苏州找到了工作单位,先缴社保,作为苏州市首次参保人员,有了苏州市的社保帐号。然后你去你苏州单位所缴社保的区社保局,让他开一张《异地转入社保接受单》,上面有苏州这个区社保局的帐号等;然后你带着这个单子回深圳,让你在深圳原来的社保局开《异地转移单》,按苏州这边提供的帐号,将你原来在深圳缴过的个人帐户内的金额汇入该帐号内,同时,深圳的社保局会给你打印一张以前缴费的明细清单。 然后,你再回苏州这边的社保局,询问深圳的该笔金额是否打入,如已到帐,你给他深圳打印的清单,可以在你苏州新开户的社保帐户内累积计入以前在深圳缴纳的年限。 手续很烦,不过全国范围内异地转移都是以上的步骤。如果你实在嫌烦,干脆深圳以前缴过的退保吧,把里面的个人帐户里的钱提取出来吧,反正也不多,就三年而已。
/
本文档为【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