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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满学辑刊3

2013-08-02 26页 doc 142KB 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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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满学辑刊3 2006.01 学 者 简 介 米尔恰·埃利亚德简介 姜 德 顺( 半个多世纪来在国际学术界声望颇高的名作《萨满教——古老的的癫狂术》, 其作者米尔恰·埃利亚德(Mircea Eliade)是一位美籍罗马尼亚裔人,1907年3月9日生于布加勒斯特,1956年移居美国。1928年获布加勒斯特大学文科硕士学位,1933年获该校哲学博士学位。为了写作博士论文,他于1928—1931年在加尔各答大学研习梵文和印度哲学,并在印度北方邦喜马拉雅山麓的瑜珈修行中心一个静修处(as...
萨满学辑刊3
2006.01 学 者 简 介 米尔恰·埃利亚德简介 姜 德 顺( 半个多世纪来在国际学术界声望颇高的名作《萨满教——古老的的癫狂术》, 其作者米尔恰·埃利亚德(Mircea Eliade)是一位美籍罗马尼亚裔人,1907年3月9日生于布加勒斯特,1956年移居美国。1928年获布加勒斯特大学文科硕士学位,1933年获该校哲学博士学位。为了写作博士论文,他于1928—1931年在加尔各答大学研习梵文和印度哲学,并在印度北方邦喜马拉雅山麓的瑜珈修行中心一个静修处(ashram)居住了6个月。回到罗马尼亚后,继续博士论文写作并获哲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目为《 瑜珈——论印度神秘主义的起源》(Yoga: Essai sur les origins de la mystique indienne)。1933—1939年任布加勒斯特大学助理教授,讲授宗教史和印度哲学。1940—1941年在伦敦任罗马尼亚驻英国使馆文化参赞;1941—1945年在葡萄牙里斯本任文化顾问(cultural adviser);1946—1948年在巴黎的索邦高等学院(École des Hautes Études of the Sorbonne)任宗教史客座教授;1948—1956年在意大利的罗马、帕多瓦(Padua),德国的马尔堡(Marburg)、慕尼黑、法兰克福,瑞典的乌普萨拉、隆德,法国的斯特拉斯堡等地大学执教。1956年之后,担任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讲授宗教史。1961年创办国际性的杂志《宗教史》(History of Religion)。1986年4月22日在芝加哥逝世。 埃利亚德对传统宗教文化所做之本质阐释以及对神秘体验所做之分析,以其下列主要著作为特征:《比较宗教类型》(Le Mythe de l’éternel retour,1949)、《永恒回归之神话》(Le Mythe de l’éternel retour,1949)以及《萨满教——古老的癫狂术》(Le Chamanisme et les techniques archaïques de l’extase,1951)。他还在一些虚构性著作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此类著作中较著名的有小说《禁地森林》(Forêt interdit,1955)和《老者与官僚》(The Old Man and the Bureaucrats,1979)。他后期的著作主要有两部文集《寻求——宗教的历史与意义》(The Quest: History and Meaning in Religion,1969)和《神秘主义、魔法及文化样式——比较宗教文集》(Occultism, Witchcraft, and Cultural Fashion: Essays in Comparative Religion,1976)。此外,他还撰写了题为《宗教观念史》(A History of Religious Ideas,1978-85)的3卷本著作,并担任16卷本《宗教百科全》(Encyclopedia of Religion, New York: Collier Macmillan, 1987)的主编。 在米尔恰·埃利亚德60年的学术生涯中,共发表了1300多件论著。他不仅在学术上造诣极深,而且在年轻时还写过相当多的文学作品。他对无意识领域极有兴趣,其所著小说之主题多与色欲之爱有关。 根据史料,其父亲是一位军官,原名“乔基·耶雷米亚”(Georghe Ieremia),后因敬佩作家扬·埃利亚德—拉杜列斯库(Ion Eliade-Radulescu) 而改姓氏为“埃利亚德”,遂名为“乔基·埃利亚德”。 注 释: (1) 关于该著作之介绍,请参见拙作《原始宗教研究领域的一部经典之作——<萨满教——古老的癫狂术述评>》,载《世界民族》2006年第1期,第57-66页。 (2) 以上两段内容据英文版《新编不列颠百科全书》,第4卷,第447页(The New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15th edition, 1993,p.447)编译。 (3) 详见http://www.kirjasto.sci.fi/eliade.htm。 (4) 扬·埃利亚德—拉杜列斯库(Ion Eliade-Radulescu,1802—1872),罗马尼亚作家和政治家,第一部罗马尼亚语语法(1828年)的作者,《罗马尼亚邮报》(1828年)及第一份文学刊物《两性邮件》(1836年)的创始人,1848年革命运动的主要领导者之一,1866年流亡回国后,协同创办了罗马尼亚科学院前身,写有多部作品。此条注释内容来自 http://www.biografiasyvidas.com/biografia/e/eliade_radulescu.htm,其原为西班牙语,援请全国妇联国际部美大处赵丽蓉同志翻译而成,谨此致谢。 2006.01 理 论 探 索 简论原始宗教的一般发展过程和发展规律 于锦绣 ( 古人类学、考古学资料表明,原始宗教已经历了十万年左右的发展岁月,而人为宗教相对来说则历史很短,如最早的古代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等较发达的宗教也不过是才有六千多年,而典型的人为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仅有两千年左右。对于有十万年左右发展历程的原始宗教,因其早晚性质变化很大,故划分其发展阶段就显得十分必要。 根据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所反映的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我们把人类原始宗教的一般发展过程划分为相应的三大阶段(参见图表一、二),即以天(自然异己力量)人(社会异己力量)浑一崇拜为特征的“图腾崇拜”阶段(母系氏族公社早期和中期)、以天人分立崇拜为特征的 “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独立并存阶段(母系氏族公社晚期和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以天人合一崇拜为特征的“天神(帝)崇拜阶段(稳固性村社部落联盟至阶级社会的封建地主制时期)。包括原始宗教四大类(属)宗教形式的这三大阶段,体现了原始宗教两个对立统一的基本崇拜对象(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辩证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同时验证了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参见图表一、二) 第一阶段,即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肯定”阶段,在宗教思维运动中相当于逻辑发展过程中的感性具体阶段,是发展的起点,也就是原始宗教的早期阶段。它的表现形式只有一个,即图腾崇拜。在人类认识(宗教幻想)发展过程中处于自然异己力量(简称“天”,下同)和社会异己力量(简称“人”,下同)浑然一体、未能区分的阶段,图腾崇拜是对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结合为一个整体的崇拜形式,可简称为“天人浑一崇拜”。在社会形态上正处于母氏氏族公社的早期和中期阶段,即氏族公社形成和巩固的历史时期。在考古时代上处于旧石器中期至中石器时代,即欧洲考古文化的所谓“莫斯特文化期”(旧石器时代中期)、“奥瑞纳文化期”、“梭鲁特文化期”、“马格德林文化期”(旧石器时代晚期)、“阿齐尔文化期”(中石器时代)。估计距今年代约为10万年至1万年。 宗教是氏族制的伴生物,而氏族制又是外婚制的伴生物。图腾崇拜作为外婚制实行和保证的手段在氏族制的“坐胎”、“胎长”、“出生”、“发育”、“成年”等一系列过程中扮演了“媒婆”、“助产士”、“保育员”、“管教员”等不可缺少的角色。 所谓“图腾”,基本意义是指“氏族与现实图腾物的共同祖先灵”,是一个集体概念。作为崇拜对象,它是一种“非人格化的灵体”。什么是“非人格化的灵体”?在当时条件下基本上是尚未个体化的灵体”。它就是“超自然力”最初的表现形态。“超自然力”是一切 “神秘异己力量”无法再分析也不需要再分析的共同“元素”,从一开始,它就包括对立统一的两个矛盾方面,即社会异己力量和自然异己力量,概括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对立统一。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矛盾是永恒的矛盾,只要人类还存在,就会永远向大自然索取,既要谐调又要斗争。 为什么称为“异己力量”?就自然界而言,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向大自然索取,也就是说,人要依赖自然界提供生存资料和条件,而自然界却是既“仁慈”又“残暴”,既“听命”又“不听命”,甚至威胁人类的生存,这样就必须与之谐调和斗争,因而成了“必须依赖而又受其制约”的不能任意“控制”的力量,所以称之为“异己”力量。 就人类社会而言,氏族要向大自然索取,必须依靠氏族的集体力量,集体力量既是氏族产生的物质基础,又是与自然斗争的最有效的力量,是人类逐步战胜自然的根本力量。这种集体力量的纽带在原始社会便是“血缘关系”,个人脱离这个关系就无法生存,这种陕隘的血缘关系,对氏族的成员来说既必须依赖又要受其制约,因而成了一种社会异己力量。自然异己力量的宗教幻像便是自然灵,由于“祖先”是“血缘”关系的代表,社会(氏族)异己力量的幻像便称作“祖先灵”,由于人向自然索取离不开氏族集体力量,所以这两种异己力量几乎同时形成并相互依存,对立统一。 在氏族形成过程中,人类还不能把自己与自然界区别开来,这两种异己力量便统一在一个范畴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外婚制禁止血缘婚配,相互通婚的外婚诸群体便不能认为有血亲关系,不得不宣称各个群体的来源不同,各有各的祖先,以示种类不同。否则,也就找不到通婚的对象了。那么,祖先是什么?既然不能是周围有条件通婚的人群,那只有在本群体定居的领域范围内的自然物中去找了,这样便产生了人与自然物共祖的“图腾”观念。由于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最密切而在生理上又最类似,所以最早的图腾祖先便是动物,而在当时已产生的灵魂观念支配下,和动物“变态”现象直感的启示下,真正的祖先只能是氏族群体与现实图腾动物共同的“图腾祖先灵”。由于当时人类还不认识“性”的生育作用,也还没有个人意识,而只有群体意识,所以 “图腾祖先灵”便成为实现现实图腾氏族群体、现实图腾动物群体、幻在图腾祖先灵群体三者相互转化的非人格化的“集体灵体”了,同时也是伴随氏族形成出现的最早的灵魂形态,即“超自然力”属性负荷者的最早存在形式,从而出现了人类宗教史上第一个成型的所谓“图腾崇拜”的宗教形式。由于当时只有此一种崇拜形式,所以它本身又是某一氏族的宗教系统。 图腾崇拜的客观社会意义是保证外婚制、巩固氏族组织、促进氏族社会的发展,这是人类不自觉的行为,但却是客观上适应“适者生存”自然法则的行为。所谓幻在图腾祖先灵群体、现实图腾动物群体、现实图腾氏族群体不过是统一的集体“超自然力”(“超自然体”)的三位一体的三个存在形式,相互转化,生生不息,以保证人类和自然界的生命得以共存延续,从而形成了灵魂化世界的天(自然灵)人(祖先灵)浑一的世界观,同时把象征这一相互转化、生生不息的“超自然力”负荷者的图腾(图腾祖先灵)作为崇拜和控制的对象,以求本氏族及其亲属图腾动物的共同繁荣兴旺。 人和自然不分,从逻辑上说,自然不会出现独立并存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两个崇拜形式(宗教形式),而只能是二者结合的图腾崇拜形式,所以我们把这一原始的结合崇拜形式称之为“天人浑一崇拜”。这种崇拜形式乃是天人混一世界观的体现,并成为这一阶段的原始宗教系统(“图腾教”)的类型特征,也是人类认识(宗教幻想)发展过程的第一阶段的标志。此阶段是宗教思维运动的起点(发展的起点)、在宗教思维运动中,相当于逻辑发展过程中的 “感性具体”阶段、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肯定阶段。 这一阶段内我国发现的有关迹象迄今只有山顶洞一处,而且已是开始向第二大阶段过渡的晚期图腾崇拜形态了。 原始宗教发展过程的第二阶段,出现了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两个分立的独立形式,这是发展的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的产物。农业和畜牧业等生产经济的发展,把人类逐步推向对动植物主宰的地位,血缘关系进一步亲疏分化,“性”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从而产生了人(氏族)自身祖先的观念,先是女性祖先,后是男女祖先,从此人与自然划分了界限,各有各的祖先,从而图腾崇拜分化为二,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分别独立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两者泾渭分明的宗教形式。在人们的认识上,自然神和祖先神是两类神灵,形成了天人分立世界观。这一阶段的宗教形式,可称为“天(自然崇拜)人(祖先崇拜)分立崇拜”。这种崇拜形式乃是天人分立世界观的体现,并成为这一阶段的原始宗教系统(“自然教”或 “祖先教”)的类型特征,也是人类认识(宗教幻想)发展过程中的第二阶段的标志。在宗教思维运动中,相当于逻辑发展过程中的抽象规定阶段,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否定(第一个否定)阶段,是原始宗教本身两个对立统一的矛盾方面(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分化阶段。是发展的中间环节。在中国原始宗教发展阶段分期上属3、4期,在考古时代上属新石器时代早期、中期和晚期前段,距今年代约10000年至5000年。 关于这一阶段,我国的考古发现十分丰富,氏族公共墓地和祭祀建筑遗址充分地反映了这一阶段的宗教迹象,著名的如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大溪文化、红山文化等。 原始宗教发展的第三阶段,在社会上层出现了王族祖先与至高天神相结合的天神(帝)崇拜,在社会各层也随之出现了宗族、家族祖先与社神相结合的祖先化社神崇拜。王族(宗族、家族)把至高天神视作自己的祖先或祖先性质的亲密尊长,从而取得了统治权力的权威性和合法性,而一般宗族、家族权贵大家庭祖先加入社神行列则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从此,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在更高程度上取得了新的结合和统一。在人类认识上,自然神和祖先神又成为一家,形成了天人合一世界观。这阶段的宗教形式可称为“天(自然崇拜)人(祖先崇拜)合一崇拜”。这种崇拜形式乃是天人合一世界观的体现,并成为这一阶段的宗教系统(天帝教、社神教)的类型特征,也是人类认识(宗教幻想)过程的第三阶段的标志。天神(帝)崇拜是原始宗教最发达的崇拜形式,也是向人为宗教开始过渡的崇拜形式。图腾崇拜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原始的结合崇拜形式,天神(帝)崇拜则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高级的结合崇拜形式。二者的区别是,前者是人与自然“浑然一体”,不分彼此;后者则是人与自然“神合貌离”,天神与人祖尚有区分。对任何血缘关系的崇拜永远是“祖先崇拜”的形式。至此,原始宗教完成了自我运动的完整过程。在宗教思维运动中,相当于逻辑发展过程中的思维具体阶段、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否定之否定阶段,是发展的周期性终点,达到了回归到出发点的肯定(第二个否定)阶段,完成了思维运动的一个周期。在考古时代上,包括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中国的玉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距今年代约5000年至晚近时期。关于天神(帝)崇拜的基本内容,上面已叙述过了。 关于第三阶段,我国考古发现所反映的资料更加丰富多采。其中著名的有红山文化的辽宁牛河梁“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喀左东山嘴建筑群遗址,良渚文化的余杭反山墓地、余杭瑶山祭坛、武进寺墩墓地,西团山文化的吉林骚达沟山顶大墓、吉林西团山石板墓,殷墟墓,北京琉璃河西周墓,太原金胜春秋墓,曾侯乙墓,江川李家山墓,长沙汉墓,汉代画像石(砖)墓,左江流域岩画,秦汉至明清帝陵等。由于第三阶段中、晚期已进入文明社会,有文献和“活化石”可与考古发现相印证,此时原始宗教的面貌已非远古的扑朔迷离而是明晰可辨了。 发 展 阶段 分 期 考 古 时 代 估计 距今 年代 (千) 社会形态 首次出现的主要或中心属类宗教形式(主要崇拜对象) 我国代表性 考古发现 (遗址、墓葬、 遗物、岩画) 一 1 旧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前段 100~ 25 原 始 社 会 母系氏族公社早期 早期图腾崇拜[图腾祖先灵、图腾圣地(洞穴墓葬、雕绘岩壁、岩石等)] 我国迄今未发现有关迹象 2 旧石器时代晚期后段至中石器时代 25~ 10 母系氏族公社中期 晚期图腾崇拜[图腾女始祖(“维纳斯”雕像)、灵魂石、图腾圣地] 山顶洞遗址 二 3 新石器时代早、中期 10~ 5.5 母系氏族公社晚 期 1.母系氏族祖先崇拜(女性祖先灵、女阴、女性巫师) 2.母系氏族自然崇拜(自然灵力、自然物精灵、氏族圣地灵——社灵) 万年仙人洞、桂林甑皮岩、新郑裴李岗、舞阳贾湖、武安磁山、西安半坡、宝鸡北首岭、华阴横阵、余姚河姆渡、巫山大溪、南宁贝丘、东沟后洼、吴县草鞋山、常州圩墩、敖汉小山(以上遗址、墓葬) 4 新石器时 代晚期前 段 5.5~ 5 父系氏族公 社 1.父系氏族祖先崇拜(男女祖先神、男根、男女巫师) 2.父系氏族自然崇拜(自然物魔怪和神灵、氏族圣地灵——社神) 泰安大汶口、郑州大河村、邳县大墩子、邳县刘林、闽侯溪头、曲江石峡(以上遗址、墓葬)、连云港将军崖、沧源、阴山、大兴安岭、呼图壁(以上岩画)、京山屈家岭、紫金在光顶、大通上孙家(以上遗址遗物) 三 5 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玉器时代) (五帝) 5~4.1 稳固性村社部落联盟 1.村社(小寨)、部落(中寨)与联盟(大寨)父系大家庭祖先崇拜(等级化男女祖先神、等级化男女巫师) 2. 村社(小寨)、部落(中寨)与联盟(大寨)自然崇拜(等级化神灵与魔怪) 3.村社(小寨)、部落(中寨)与联盟(大寨)祖先化社神崇拜; 4.早期(部落联盟长家庭)天神(帝)崇拜 喀左东山嘴、辽宁牛河梁、章丘城子崖、包头阿善、余杭反山、余杭瑶山、武进寺墩、上海福泉山、襄汾陶寺、乐都柳湾、武威皇娘娘台、敖汉大甸子、含山凌家滩、吉林西团山、昌都卡若、帕米尔高原(以上遗址、墓葬)、左江流域、白岔河流域(以上岩画) 6 青铜时代 (夏、商、周) 4.1~ 2.2 阶 级 社 会 奴隶制社会封建领主制社 会 1宗族(天子、贵族、平民)祖先崇拜(男女祖先神、男女巫师) 2. 宗族(天子、贵族、平民)自然崇拜(都、邑、寨) 3.宗族(天子、贵族、平民)祖先化社神崇拜(都、城、寨) 4.中期(天子宗族)天神(帝)崇拜 延庆军都山、殷墟、铜山丘湾、北京琉璃河、昌平白浮、随县曾侯乙墓、广汉三星堆、太原金胜、侯马呈王路、宁城南山根、喜德大石墓、大邑五龙、祥云大波那、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西丰西岔子沟、剑川熬凤山、长沙子弹库、易县燕下都(以上遗址、墓葬、遗物)、嘉峪关黑山(以上岩画) 7 铁器时代(秦~清末叶) 2.2~.15 封建地主制社会 1家族(皇帝、贵族、平民)祖先崇拜(男女祖先神) 2.家族(皇帝、贵族、平民)自然崇拜(都、邑、寨) 3.家族(皇帝、贵族、平民)祖先化社神崇拜(都、邑、寨) 4.晚期(皇帝家族)天神(帝)崇拜 同心倒墩子、长沙马王堆、辽阳三道壕、镇赉黄家园子、秦至清帝陵和都城、汉代画像石和画像砖(以上遗址、墓葬、遗物)、珙县、天山、贺兰山、 开阳平寨清水河(以上岩画) 8 晚近时期 .15~ 以后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个体家庭近祖崇拜(男女祖先神) 2.家庭、村寨自然崇拜 3.家庭、村寨祖先化社神崇拜 反映这一时期原始宗教现象的遗址、墓葬、遗物、岩画等有关考古发现、未举例、可查目前的“活化石”资料。 图表一 中国考古发现体现的原始宗教一般发展过程 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类型及特点 杨学政( 梁晓芬( 【摘 要】原始宗教是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对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探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类型并分析其现代性特征,对于深刻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蕴,对于审视传统宗教信仰在发展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中的所起的作用和影响而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关键词】南方 少数民族 原始宗教 类型 特点 原始宗教是宗教的最初形态,也是人类原始精神文化的载体。中国原始宗教是中国原始氏族社会的宗教信仰及其在阶级社会中的残余形态。原始宗教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总是与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相联系,中国原始宗教开始出现于公元前3万年~前1万年的旧时器时代晚期至中石器时代早期,虽然现代社会中的少数民族早已超越了原始社会阶段,但他们的社会生活中仍然信奉本民族历史上遗存下来的原始宗教信仰。关于原始宗教的概念,目前学术界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把中国原始社会,即旧时器时代末期至新石器时代的宗教信仰称为中国早期原始宗教或前期原始宗教;把中国近现代尚存的原始宗教称为中国近存原始宗教、后期原始宗教或原始宗教残余。 中国原始宗教在世界原始宗教领域独具特色。它不仅具有与世界各地原始宗教同样的自发性和全民性,而且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别是中国后原始宗教具有表现形态典型多样、演化层次分明、内容丰富复杂的特色,是世界原始宗教领域绝无仅有的。(1) 本文所关注的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是指中国长江以南,包括云南、四川、贵州、重庆、西藏、广东、广西、湖北、湖南、江西、浙江、海南、福建等13个省市自治区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在这13个省市自治区中,居住着苗、瑶、壮、侗、傣、藏、彝、白、畲、黎、哈尼、景颇、德昂、独龙、布朗、阿昌、佤、土家、布依、纳西、普米、拉祜、傈僳、怒、仫佬、仡佬族等36个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信仰在这些南方少数民族中得以不同程度的保留并成为其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经济形态、文化风尚、伦理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探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类型并分析其现代性特征,对于深刻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蕴,对于审视传统宗教信仰在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所起的作用和影响而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类型 原始宗教的信仰观念主要是通过崇拜形式来表现的,中国原始宗教的崇拜形式极为丰富多样,其崇拜形式与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崇拜形式一样,都是围绕人类的食物、繁衍、死亡三大根本目的展开的。就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而言,主要形式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等,其中尤以祖先崇拜为核心。 自然崇拜:“自然是宗教最初的、原始的对象,这一点是一切宗教、一切民族的历史充分证明了的。” (2)自然崇拜是南方少数民族中普遍流行的一种崇拜形式。具体的崇拜对象及形式与该氏族、部落、民族生息繁衍的自然环境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直接关系,如天地、树木水火、山川日月、风雨雷电等自然物和自然力都被视为崇拜对象。一般而言,世居山区的民族多崇拜山,临湖而居的民族崇拜江湖,坝区民族多崇拜土地,多风多雨地区的民族多崇拜风雨,日夜离不开火的民族崇拜火,并形成相应的祭祀仪式或节日活动。如藏、彝、普米、白、纳西、哈尼、景颇等民族对天体的崇拜,藏、普米、纳西等民族还有各自的祭天仪式和祭天经;彝、拉祜、傈僳、独龙、佤、哈尼、侗、土家等民族对山神的崇拜,山在很多少数民族中被赋予了不同的神职和神格,兼有祖先神、猎神、气候神、女神等神性特征;藏、普米、白、彝、布朗、佤等民族对火的崇拜并由此产生了许多关于火的祭仪和禁忌,彝族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举行的火把节是其火崇拜在现代生活中的一种延续形式;藏、纳西、普米、彝、羌等民族对石崖、石穴、锅庄石、石人等的石崇拜,如四川木里乌角乡一天然洞穴内有一尊酷似女性的钟乳石,当地的藏、纳西、普米族视之为生育女神“巴丁喇姆”的化身,笃信祭拜;佤、布朗、布依、傣、水、彝、土等民族对水的崇拜,傣、德昂、阿昌族深信水具有驱邪治病、洁身健体的神力,他们现今每年举行的泼水节可视为水崇拜的一种遗俗;另有对动植物的崇拜,如独龙、傈僳族对红木树、麻栗树的崇拜,傣族对大青树的崇拜,毛南、瑶、羌、土、土家等民族对树神的崇拜; 动物崇拜如傣族对孔雀和大象的崇敬,普米族对蟾蜍的崇敬并尊之为“舅”,拉祜、哈尼、白、彝、傈僳、土家、佤等民族对虎、熊、豹、鹰的崇拜等等。 图腾崇拜:“图腾崇拜是半社会-半迷信的一种制度……根据这种制度,部落或公社被分成若干群体或氏族,每一个成员都认为自己与共同尊崇的某种自然物象——通常是动物或植物存在血缘亲属关系。这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被称为氏族的图腾,每一个氏族成员都以不危害图腾的方式来表示对图腾的尊敬。这种对图腾的尊敬往往被解释为是一种信仰,按照这种信仰,每一个氏族成员都是图腾的亲属,甚至后代,这就是图腾制度的信仰方面。” (3)从宗教学角度而言,图腾崇拜与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有直接的联系并与万物有灵观念有关。 图腾崇拜是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主要崇拜形式之一。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图腾崇拜对象多种多样,有动植物和无生物。如土家族以白虎为图腾;傈僳族以虎、蜂、鼠、熊等为图腾;傣族以犬、鸟、龙等为图腾;苗瑶族系以盘瓠为图腾,举行一年小祭,三年一大祭;拉祜族、彝族以虎、葫芦为图腾;海南岛的黎族解放前还以猫为图腾。上述这些以动植物为图腾的民族,都把图腾视作本族的祖先,禁杀、禁食,并举行一定的祭祀仪式。遗憾的是,相应的图腾祭仪、禁忌已经不同程度地消失,仅仅作为历史上图腾崇拜的遗风而残存。然而,这些丰富的图腾崇拜遗迹充分表明: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前原始宗教形态中确实流行过图腾崇拜,且内容和形式丰富多样。 祖先崇拜:严格意义上的祖先崇拜,始于氏族成员将氏族始祖或历史上对本氏族有功勋的首领或英雄的亡灵作为崇拜对象,祈求其亡灵护佑本氏族或部族兴盛或禳灾。《礼记.祭法》说:“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反映了早期祖先崇拜重于功利的思想观念。至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婚媾关系的固定,家庭制的形成,血缘关系也成为祖先崇拜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后,祖先崇拜的形式和内容也逐渐丰富而稳固。 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祖先崇拜的主要形式是宗族祖先崇拜和家庭近祖崇拜。这在布朗、景颇、壮、白、布依、哈尼、水、基诺、阿昌、傣、畲、羌、土族、京、侗等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中是一个重要内容。如壮族和布依族每家堂屋正中墙上都有祖先神位,而且每年都有固定的接祖先等祭祖仪式;侗族村寨供奉始祖母“沙麻”,每年一、二月举行大祭,每月初一、十五举行小祭;仫佬族每年七月初七接祖,十四送祖,十分虔诚;傣族祖先崇拜的主要特征是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二元复合,首先,以地缘为纽带,寨有寨神,勐有勐神,寨神和勐神被奉为氏族祖先或部落祖先,每年定期祭祀;其次,以血缘为纽带,家有家神,家族有家族神,目的都是为了祈求祖先护佑寨子平安,人畜兴旺,谷物丰产。 祖先崇拜是中国传统宗教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华民族凝聚民族意识、民族心理素质、民族精神文化的纽带,在中国各民族的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生殖崇拜:生殖崇拜是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基本着眼点之一,即关注人类自身以及可供食用动植物的繁衍。生殖崇拜内容丰富,表现独特。它以万物有灵为基础,与祖先崇拜、动植物崇拜密切相关,是一种宗教与民俗相融,涉及领域很广泛的信仰现象。生殖崇拜主要表现为对生殖力和生殖器象征物的崇拜,一般通过巫术礼仪、游戏、节日、舞蹈、绘画、雕塑、饰物、器具等多种形式来体现。 由于原始先民认识事物多采用类比方法,因而某些具有人体性器官特征的自然物、动物和植物都被认为具有人的生育特性而加以祭祀崇拜。如据纳西族东巴经记载,纳西族的阴阳五行出自金黄大蛙,纳西妇女有于河沟掬饮蝌蚪的习俗,认为蝌蚪有旺盛的生殖力,不孕妇女饮食蝌蚪后,将会在她们身上产生旺盛的生殖力,从而繁育多产。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中,很多植物都被赋予了生殖崇拜的意义,有很多葫芦生人,葫芦象征母体的神话传说,如彝、苗、壮族等等。 南方少数民族近存风俗中,还有以自然物、岩洞、峡谷、幽泉为母体、女阴象征物的生殖崇拜。如云南剑川石宝山石窟中的“阿姎白”女阴石刻,白族奉之为生殖神,常有妇女前去祭祀,祈求生育。此外,中国南方民间还流行石祖、木祖、铜祖象征物的生殖崇拜习俗。 在南方少数民族中,特别是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还流行一种特殊的生殖崇拜现象,即火塘生殖崇拜,这在世界生殖崇拜中独具特色。纳西、羌、彝、景颇、拉祜、基诺、傈僳等众多民族都相信火塘之火具有神秘的生殖力,拜火塘为生殖神。在他们的传统观念中,火塘有繁衍生息的象征意蕴,认为火塘之火要常年不熄,意即“烟火不断”、“子孙绵绵”。 鬼魂崇拜:相信灵魂不灭是鬼魂崇拜的基础,南方少数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信奉灵魂不灭和鬼魂崇拜,并由对鬼魂和灵魂的敬畏产生了许多相应的送鬼招魂仪式。这在拉祜、景颇、独龙、佤、水、哈尼、瑶、黎等民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举例来看,云南景颇族相信世间万物都有鬼魂,各种在现实生活中对人们的活动起干预或支配作用的鬼魂崇拜成为了景颇族原始宗教信仰的核心,景颇族认为鬼和魂是两个彼此独立、相互分离的概念,不可混为一谈;独龙族在万物有灵的传统观念支配下,比较普遍地相信鬼魂的存在和作用。他们对变化无常的自然界的看法和崇拜,多是集中通过对各种鬼魂的信奉与祭祀表现出来……在独龙族传统信仰中,“神”似乎还没有完全从鬼魂观念中分离出来,故还没有偶体偶像的崇拜;(4)佤族则认为人有100多个魂,分别居住在人体的各个部位,分管不同部位的活动。 在探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类型时,有一类独特的宗教现象不容忽视,即变异原始宗教,指的是中国个别民族近存的原始宗教受到阶级社会一定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以及世界性宗教的渗透,从而在观念形态上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异。中国少数民族中变异的原始宗教主要有萨满教、藏族苯教、纳西族东巴教、白族本主崇拜等。就南方少数民族而言,主要是藏族的苯教、纳西族的东巴教、白族的本主崇拜。一方面,它们与一般意义上的原始宗教相区别,渗入了人为宗教的某些因素,具有相对固定的崇拜对象、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一定的宗教经典(如东巴教的东巴经)、定式化的宗教活动程序和较为固定的活动场所;另一方面,它们又不同于阶级社会中产生的人为宗教,没有形成一神信仰,没有系统的教义和完备的宗教理论,也没有严密的宗教组织和完整的宗教制度。总之,这类变异的原始宗教已大致具备某些人为宗教的特质和要素,既高于一般意义的原始宗教又不能纳入到人为宗教的范畴,是介于原始宗教和人为宗教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属于变异原始宗教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域民族宗教的特色和意义。 二、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特点 中国宗教所具有的民族性、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和国际性特点在中国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中有明显的表现,通过对现存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进一步考察分析,笔者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除了具有上述五个共性之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现代性特征: (一)原始宗教是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方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在民间社会继续发挥着原有的功能和作用。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经历了几个大的变化阶段,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中,其宗教体系基本上还是继承了传统的信仰格局,从总体上看,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少数民族原始宗教巨大的历史惯性使原始宗教的形态和仪式还存留于民间社会并继续发挥着原有的功能和作用。这突出地表现为原始宗教文化已经成为南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体系中的一部分,对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在南方少数民族中还保留有丰富的农业祭祀形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该民族的农耕文化意识。中国南方多为农耕民族,农业祭祀成了南方民族原始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祭祀的主题是企盼农业丰收,人畜兴旺。由南方少数民族普遍存在的万物有灵观念出发,人们认为:日、月、天、地、山、水、田、鱼塘、树木等等自然万物都有灵魂,都要祭献祈福,才能五谷丰登、人畜平安,所以在农耕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举行相应的宗教仪式,从而形成一系列祈福禳灾的农业祭祀习俗,在神的昭示下最终形成了南方民族重农的社会意识,从而有利于农耕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如傣族祭祀长期以来以种植水稻为主,从撒种、犁田、栽秧、薅秧到收割、进仓的每个生产环节都要举行宗教祭祀,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备耕和收割时祭祀“谷魂奶奶”并形成一系列相应的禁忌,这一祭仪至今在傣族村寨中仍有不同程度的存留;再如景颇族的农业祭祀活动——祭“能尚”,“能尚”是景颇族祭祀各种神祗和世袭部落酋长、村长、祖先灵魂的原始庙宇的名称。能尚中鬼神的主要职能是主宰五谷丰收、人畜兴旺,因此祭能尚的活动,与生产活动有关。每年需按时祭献2至3次,每年祭能尚前,要对庙宇进行维修,重新绘制立于能尚两侧的木牌。木牌上绘有与农业、畜牧业有关的一些象征图画,如小米、高粱、谷穗、田、犁、耙、小鱼、螃蟹、牛、南瓜、黄瓜、辣子等。这些图案代表的含义是:庄稼生长好、牛马兴旺、人不生病、生活好。(5)类似的农业祭祀活动在南方少数民族中还有不同程度的保留。 其次,原始宗教文化渗透到南方少数民族的人生仪礼当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谓人生仪礼,是指人的一生中在不同的生活和年龄段所举行的不同的仪式和礼节。具体而言,则包括了一个人的诞生、成年、婚姻、丧葬等方面的仪礼。在南方少数民族的人生仪礼中,原始宗教信仰或多或少都渗入其中,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一定的社会控制和社区整合功能。如傣族在孩子出生时,楼门外要挂“达寮”,驱鬼避邪并敬献家神告知家中增添人丁;结婚时也要祭拜家神,请老人栓线祝福;举行葬礼时的宗教仪式就更为繁复谨慎,充分体现了傣族的灵魂观念和祖先崇拜遗俗。 再次,原始宗教文化渗透到南方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层面,影响着该民族的民族审美心理和日常生活方式。如一些少数民族的服饰,从形状、式样到图案、色彩,除了受少数民族特有的审美心理支配外,还隐含着内涵丰富的原始宗教信仰遗迹。诸如彝族的火焰纹、虎头图案,体现的是崇火、崇虎的观念;纳西族的羊皮披肩,是图腾崇拜意识的外化;普米族尚白之俗源于本民族的图腾物——白虎。在饮食习俗方面,各民族都有一些特殊的饮食禁忌,而这些禁忌往往与宗教信仰有关,瑶族崇奉盘瓠图腾,便禁食狗肉。在居住习俗方面,一些民族住房的结构和装饰、房屋的布置格局、火与火塘的位置和地位,都反映着宗教意识:如壮族在村落内外至门庭室内,众立神坛,并赋予各路神祗特定的职能,分区分段保护,住宅的大门有门神守护,居室中有祖先神、土地龙神、火神、灶神等诸多神灵护佑;至于盖新房和迁新房时所举行的各种仪式,其宗教的含义就更为丰富,如傣族的“贺新房”等等。 此外,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很多节日活动与原始宗教信仰有关,因为各民族生产性、娱乐性的节日中大都有祈祷神灵护佑,乞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的信仰内涵,南方少数民族的节日一般都与神灵祭祀、祖先崇拜等宗教活动融为一体。如“火把节”是彝、白、傈僳、哈尼、纳西、拉祜、普米、基诺等民族共同的传统节日,最初源于原始宗教的火崇拜;哈尼、布朗族祭龙树和撒尼人祭密枝林的节日活动,源于植物崇拜;摩梭人祭干木女神源于生殖崇拜和女神崇拜;苗族的鼓社节来源于祖先崇拜等等。南方其他各民族也都有别具特色的传统节日,如佤族的祭水节、布依族的六月六、傈僳族阔时节、独龙族卡雀哇节等等,他们的宗教节日无不蕴含着深厚的宗教意蕴。 综上所述,可见,“宗教本身即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渠道”。[6]原始宗教信仰已经渗透到南方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次,积淀为一种稳定的文化心理质素,对少数民族的道德观念、人生价值、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心理素质以及农牧生产等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二)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多元化、多样性 一般而言,原始宗教形态和仪式活动得以保留的程度,与该民族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中国南方各民族历史上社会、政治、经济形态复杂,社会发展水平较低,自然环境及气候差异性较大,从而造成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原始宗教信仰的丰富性,具体表现为崇拜形态上的多元化特性,如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等多种原始宗教信仰形态在南方少数民族中的多元并存。 每一种宗教文化都是产生于生活在某一特定地域的某一民族或几个民族中间,是由那一特定自然环境及民族的精神乳汁孕育而生,哺育而长的,故它总要或深或浅地打上这一地域特征及民族的精神烙印,折射出这一民族的某些内在素质、文化心理、审美观念和思维方式,反映出这一民族的生活方式、外在环境、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社会形态等多方面的状况。因此,每一宗教文化皆是某一特定民族宗教精神的一种物化,是这一民族民族性的一种结晶。 (7) 中国南方各民族的原始宗教文化在长期的形成、发展和流变过程中,浸染着浓厚的民族特色,体现出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性格,从而呈现出多元并存、复杂多样的特性。可以说,南方有多少种少数民族,就有多少种类别的原始宗教,甚至同一民族中因居住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其原始宗教信仰的内容和形式也表现出差异性。与此相应,南方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自然呈现出丰富多样,多元并立的特征,以自然崇拜为例,由于居住地自然环境和自然物的不同,少数民族自然崇拜的具体对象也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如世居山区的民族多崇拜山,临湖而居的民族崇拜江湖,坝区民族多崇拜土地等等。 (三)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是一种特殊的旅游文化资源, 能有效促进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 宗教文化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而且渗透到建筑、艺术、地理等领域,是有特色的、极富吸引力的人文旅游资源,是一种极具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有利于形成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开拓新的旅游市场,吸引游客,对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目前已经建成了一批以宗教文化为中心内容的旅游景点,有的甚至成为某一地区的标志性旅游点,诸如山西五台山、山东泰山、河南嵩山、西藏拉萨、四川峨眉山、云南鸡足山等等。 上述这些宗教文化旅游景点主要是针对世界性宗教文化的历史遗迹、文化内蕴和宗教圣地进行开发的。近些年来,旅游热点出现了新的变动趋向:很多人开始对民族原始宗教文化以及由此衍化而来的风俗习惯、节日庆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越来越多的人把参加一些民族的传统节日和宗教庆典作为他们了解该民族民族特性、领略该民族文化魅力的一种方式。 南方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文化与民族文化互渗互融而独具魅力,已经成为中国南方人文旅游资源中一朵引人注目的奇葩。南方原始宗教文化鲜明的民族品性,深厚的历史文化氛围,浓郁神秘的原始气味,淳朴自然的生活气息,恰好迎合了现代旅游者休闲、求知、猎奇的心理需求。如果能合理的发掘利用,使“藏在深闺人不知”的民间宗教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必将成为中国南方旅游业的一大亮点。 以云南为例,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宗教类型最齐全、宗教现象最丰富的一个边疆省。由于地域、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云南有着丰富的原始宗教形态。原始宗教是云南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云南各民族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云南众多的民族节日活动里蕴含着深厚的原始宗教文化底蕴,诸如彝族、白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白族的“三月三”,景颇族的“木脑纵歌”,拉祜族的“葫芦节”等等,这些都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这对于突出云南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展现云南独特的民族风情和民族文化,对于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和“民族文化大省”,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再以壮族田阳敢壮山布洛陀信仰的旅游价值开发为例,布洛陀信仰作为一种民间信仰,是壮族民众集体无意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积淀,是壮族民间历代相延续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对壮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有一定的影响,体现了壮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风貌,在今天也仍旧发挥着一定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它又融入了新的内容。每年二、三月田阳附近的壮民都要到田阳的敢壮山祭拜“布洛陀”,到了现代,不仅信仰布洛陀的人们来敢壮山祭拜,更多非信徒也受感染来这里观光旅行,感受壮族的文化,形成了布洛陀的信仰旅游热潮。布洛陀信仰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壮族,同时还影响到珠江流域其他相关民族,成为布依族、水族等共同的人文始祖。及至今日,在这些民族的日常生活中还保留着布洛陀信仰的遗留。田阳布洛陀信仰对于信仰布洛陀的族群来说形成了一个民族团结的结合点,对其加以开发利用可以促进民族寻根旅游的勃兴,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东南亚其他国家如泰国、缅甸、老挝等也有类似信仰,对于这些国家来说,田阳作为布洛陀信仰的发源地,具有文化上的吸引力,可以加强不同国家间的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文化寻根旅游的发展。 (8) 总之,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文化是一种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充分认识并利用宗教文化这一特殊旅游资源,突出南方民族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展现中国南方民族独具魅力的民族风情和民族宗教文化,发展特色旅游,对于发展绿色文化产业,促进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民族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应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此外,还要在挖掘宗教文化的内涵上下功夫,重视宗教的精神力量和社会功能,不断丰富旅游者的休闲生活,提升游客的精神修养,促进民族地区旅游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也是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社会控制是民族宗教发挥社会作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一种重要的社会控制是宗教制裁,它可能属于内在化制裁。正如虔诚的基督教徒会因害怕入地狱而避免违反教规一样,其他的崇拜者也是如此。他们尽量使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触犯他们强大的超自然神灵。上帝、祖灵或幽灵的惩罚(不管今世或来世)的威吓,是对规矩行为的一种有力鼓励。在某些社会中,人们认为,祖先的亡灵很关心他们的后代子孙之间的关系是否相处得很好。在宗教中,人死了或病了可能被解释为与违反传统或习惯有关。因而宗教制裁不仅起着调整行为的作用,而且还可以解释不能解释的现象。” (9) 这种宗教的社会控制作用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较为明显,对构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谐有着积极作用。 “一切宗教体系实际上都通过宣扬和加强某种道德规范来促进社会的有序化,其中包括人际间的行为”。(10)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一方面能够通过宗教信仰和宗教礼仪把某些社会观念神圣化,并以一定的尺度规范社会秩序,使人们遵循正常的社会规范,从而有利于现存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通过其宗教伦理道德把社会上不同的价值观、利益观整合为一种群体共识,从而淡化人们的不满和消极意识,增强民族和社会的凝聚力。这种社会控制功能“使既定的社会规范与价值神圣化,使个人愿望服从群体目标,个人冲动服从群体准则,使社会的分配模式合法化”。(11) 可见,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中倡导的宗教伦理道德为成员建构了一套是非善恶的评判标准,帮助社会建立起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关系体系,把人纳入到各种社会规范轨道当中,使得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处在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之中。 宗教也是一种社会力量,是集内在精神力量和外在社会力量为一体的社会实体。宗教力量作为众多社会力量之一,在某些社会领域占据了特别的优势,并由此优势地位而在本领域的和谐建设方面发挥着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这种社会现实力量对于促进民族间的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进而成为在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力量之一。 同时,民族宗教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影响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会有消极的负面影响。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也不例外,所以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积极因素,抑制其消极因素,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积极引导民族传统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在探讨现存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类型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南方少数民族原始宗教的现代性特征。应该指出的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传承载体,原始宗教对发展南方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的重要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需要我们进一步调查研究。 注 释: (1)杨学政主编.中国原始宗教百科全书.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2,第7页。 (2)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第436页。 (3)[苏] Д.E.海通著,何星亮译.图腾崇拜.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第2页。 (4)高志英博士学位论文.从20世纪独龙族社会文化的变迁看其观念演变,2004,第26页。 (5)杨学政,袁耀萍.云南原始宗教.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第70页。 (6)罗竹风.人•社会•宗教[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5。 (7) 杨寿川主编.云南特色文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第448页。 (8)王春峰,黄国星. 田阳敢壮山布洛陀信仰的宗教旅游价值.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05,第27页。 (9)(美)威廉 • A • 哈维兰. 当代人类学(中译本)[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487页。 (10)玛丽·乔·梅多等著. 陈麟书等译校. .宗教心理学.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第45页。 (11)金泽. 宗教禁忌[M] . 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第197页。 满语谚语 1. giyan serengge niyalma i šan yasa.     真理是人的耳目 2. ilibume muteburengge abke de tafara gese mangga,     成事难如登天     ebereme efujerengge funiyehe dara gese ja.     坏败易如烂毛 3. giyan de ijishun ningge gung bahambi,     顺理者成功     giyan de fadarahangge ehe de tusambi.     逆理者终凶 4. boo be teksilehe manggi gurun be dasambi,     家齐而后治国     mujilen be tob obuha manggi beye be tuwacihiyambi.     心正始可修身 5. ajige fonokū amba jahūtai be nirubumbi,tuwaki 满语谚语 让你的满语更有文采  转摘自搜狐网,网址:http://manchusky.blog.sohu.com 信仰神圣与信仰超越 ——兼论宗教感情与信仰文化 宋 抵( (一) 人类的神圣感觉,产生于古朴的原始信仰时代。神圣,源于人们对大自然的崇拜。人们在求得庄严神圣的感觉时,已经把自己融于有无穷威力的大自然。远古时代,浑朴的原始民族,虽然更多地保持着俭朴的物质生活状貌,然而却带着“人性中所有仁爱与高尚”。他们少有虚伪,天性真诚,并充满幻想地生活。当人们认为有一个万物都顺从的规律的共同感觉出现时,一种庄严神秘的无形力量逐渐被认定了。这力量不是一个物,而是被一个观念所承认的抽象的真理。那被承认的力量就是神圣的信仰。在认知能力较低的情况下,它成为信仰的神圣和主宰一切的神。 神的观念,产生于对人对巨大能力的希求上。人们认为,那巨大能力是永恒的。但是,它又首先由人从自然中辨别出来。人们认定它,真诚地肯定它。于是,它的能力与人的确认和渴求相随。原始崇拜,是人类孕育信仰文化的早期状态的一种朦胧的世界观。这时,最先是自然之神。人们顶礼膜拜它,从中得到了神秘和美;之后,人们进一步创造出想像中神明的形像,并逐步拟人化。当时,“对一个简单而健全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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