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
指南
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医保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业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中央、省、市、县,区,四级财政给予大额补助~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及门诊规定病种统筹的一种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二)驻郑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2007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本市的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应当自户籍迁入本市后满两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参保范围),
(四)在郑州市上学的农民工子女。
三、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
个人缴纳商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元/年) 个人缴费合补充保险费 参保对象 计(元/年) 筹资标准 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 (元/年)
新生婴儿 120 100 20 10 30
新生婴儿低保或重度残疾对象 120 120 - 10 10 城
18周岁以下 220 200 20 10 30 镇
居18周岁以下低保或重度残疾儿童 220 220 - 10 10 民 18周岁及以上 414 264 150 30 180
18周岁及以上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 414 414 - 30 30
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14 324 90 30 120
普通学生 220 200 20 10 30 全日制在校
大中专学生 低保或重度残疾学生 220 220 - 10 10
医保卡工本费12元/人。
四、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一)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自2012年1月1日起~按50元/人/年的标准建立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不再划拨个人账户,~居民持医保卡在我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类、二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直接在医院报销,未持卡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报销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一类50%、二类40%。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人/年~不设起伏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参保大中专学生的门诊统筹费用为50元/人/年~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院校实际参保人数统一拨付给院校~由院校统一管理和使用~参保学生每年至少可报销50元门诊费用~报销上限由院校规定。
,二,门诊规定病种报销
门诊规定病种指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精神分裂症病人药物维持治疗、血友病六个病种。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六个“门诊规定病种”的门诊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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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符合
生育政策的参保妇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800元,剖腹产1500元。
,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标准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商业补充保险待遇 一年累计最医疗机构 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最高支付限类别 支付比例 支付比例 (元/年) (元) 额(元/年) 额(元/年)
一类 300,200, 70% 70%
二类 600 65% 43000 65% 60000 103000
三类 900 60% 60%
另居民符合异地就医规定异地住院~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住院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五、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办理
,一,1、居民新参保的办理: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般居民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周岁以下的新生婴儿缴纳参保当年和下一年度医保费。
说明:享受低保的居民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时还需携带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续费时间:每年7月1日—12月20日到郑州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用~如未及时缴费~给予三个月的补费时间~即顺延到次年3月31日~自补费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的~将无法再缴纳当年医保费用~只能选择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当年全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二,大中专学生参保以院校为单位~由院校统一组织办理新参保和续费手续~并院校负责代收代缴医保费~发放医保卡等。
六、参保人员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将追究哪些责任
对弄虚作假、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67431552 68698151
,以上政策为摘录~遇有政策调整以现行政策为准~居民可就近咨询社区医保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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